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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机关经费管理办法文档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funds of group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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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为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提高部室工作效率,

增强企业竞争力,挖潜增效,稳健经营,现根据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恒源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坚持厉行节约、追求效率的原则

公司机关各部室一切费用开支应本着厉行节约,追求资

金支出效率的原则,反对挥霍浪费。各部室举办的活动要厉行节约,做到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审批,从严控制外出会议、学习考察活动,严禁内部吃请。

二、实行经费预算管理的办法

1、预算的内容和原则。重点是部室四项费用和专项费用

这两类可控费用项目,预算遵循权责对等、归口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部室一定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各部室的积极性、主动性。

2、预算的编制。实行部室根据职能及管理事务申报计划、财务审查平衡、公司领导审批下达的程序制定预算。

3、预算的审批。年度经费预算由总经理批准。预算内的经费项目,由各部室自己行使职权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项目,一事一报批,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司总经理批准。

4、预算执行的分析。对执行结果与预算有偏差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分析,尤其是偏差较大的项目,经办部室要重点详细分析,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至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寻找差距。

5、预算的调整。公司的年度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公司总经理,经批准后予以调整。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6、预算的考核。考核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结合的办法。过程考核以财务季度预算执行情况为标准,定期考核,通报成绩,鞭策落后;结果考核以各部室年度预算为标准,对全年费用节超的单位部门,计划财务部分别提出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奖罚。

三、实行经费支出“两级一支笔”审批制度

1、部室负责人及其所属部室员工发生的费用,由所在部室行政负责人审批,计入部室包干经费;

2、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发生的费用,由公司领导审批,

计入相应包干经费;

3、办理例外事项支出、超预算支出、综合性公共事务支出,由经办部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借款与报销,归集计入特殊事项,定期予以通报。

四、奖金类费用的发放归口管理,规范操作程序

1、季度考核奖。机关各部室、各独立核算单位的季度考

核奖,应按照要求履行考核程序,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计划财务部负责拨付,计入各单位部门的工资费用;

2、单项奖。机关部室及供应、销售、机修、设备中心等

独立核算单位的单项奖励,由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财务部负责拨付,计入各单位工资性费用;

3、各种补贴补助。由部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后,

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财务部负责支付,计入部室工资性费用;

4、政府部门、社团、企业给予的奖励款或返还款,由主

管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财务部负责支付。

五、职教培训活动集中管理,规范运作。

各部室、分公司拟举办培训班的,应事前申请,报经分

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基地安排;需组织到外培训学习的,由主要领导批准,对聘用教师授课费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标准核准支付。此项费用由人力资源部总承包,节约和超支等比例奖罚。季度终了,计划财务部根据节超情况,提出考核预兑现意见,公司领导批准实施。

1、固定电话。办公室电话费、在职副处以上领导住宅电

话费、离退休副处以上领导住宅电话补贴,由通讯中心负责统一结算,限额内开通,超支费用自付。此项费用由通讯中心总承包,节约和超支等比例奖罚。

2、手机话费。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手机通讯费用,由办

公室统一办理结算,依据移动、联通公司合规的明细清单到计划财务部报销付款;部室副处以上领导手机费用年度包干,按月计算,年末凭合规票据支付,超支自理。

七、外出学习考察费。

公司委派或统一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按照公司

财务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其费用由所在单位部门承担。牵头单位提供费用分割单,公司领导签字后,计划财务部负责转账。

出境学习考察活动,由组织部初审,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与报销事项,此项费用单列。

八、坚持车辆集中管理、努力降低运行费用。

为确保机关公务用车,强化节约意识,对机关片独立核算单位用车仍然实行公里承包,在额定公里内按每公里…元负担行车费用,超标按每公里…元负担费用。车队应做好行车公里数统计,定期反馈用车里程。计划财务部按用车公里数计算用车费用,转给各用车单位承担。

车队应加强管理,实行人员工资及车辆行驶费用总包干,节余与超支部分按规定比例奖罚。

九、经费管理的责任部门

机关各项经费预算指标归口由计划财务部实行总承包,并与其工资奖金挂钩,年终按所管理单位部门经费总节超额的20%计奖罚,并实行季度考核预兑现,年终清算。

十、会计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1、备用金借款。备用金是为保证公务需要而设,因私不得借支备用金。因公务经审批后,可向财务部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并应及时还款冲销。对于已借款未还清的人员,不予

办理再借款;对于借款超过三个月未报销还款的人员,将从其工资中扣减。

2、外来原始票据的要求。发票抬头的日期、单位,内容

栏中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的大小写及开票人等栏目必须完整填写,不得缺漏或涂改,并加盖公章;票据要分类粘贴,力求整齐美观,并注明某类费用张数及金额;购买实物的发票,除有领导批准外,必须有验收单或领用证明单,做到经办、验收手续齐全。

会计人员应加强对报帐员报销规则的指导,切实维护会

计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

3、自制报销单的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填写报销人、附件张数、大小写金额及事由等内容。附件张数、大小写金额若漏填或填写不准,单位领导不予签字,财务不予报销。

出差路费一律按直达目的地路途计算,因游览或绕道车

费和非工作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自理。无故超期和超标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报销时间要求。出差归来30日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否则扣减差旅补助。

机关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机关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等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规范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努力节约经费支出,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强化公用经费预算管理,按照预算定额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五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是指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公用支出,主要是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休人员特需费、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六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的使用分处(室、办、局)

记账、单独核算,所有经济业务经财务审计处处长或分管副处长审批后记账。 第七条各处(室、办、局)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使用公用经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会同财务审计处做好机关公用经费的集中支付工作。 第八条公用经费的使用 一、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设备购置费等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的公用经费。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由经办单位提供资料依据、编制采购预算、办理采购手续,履行采购程序,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黑龙江省(省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执行。 二、差旅费。委领导和各处(室、办、局)应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差旅费定额指标,按照下列规定合理安排年度支出。 1、工作人员出差,应由出差人用本人公务卡支付相关出差费用。 2、工作人员出差费用需要预借现金的,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写明出差时间、路线、地点和事由,经所在处(室、办、局)领导签批后,交由财务审计处处长或分管副处长批准后支款;参加国家及有关部门召开会议的,持会议通知经分管主任签批后借支差旅费。

XX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XX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XX)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资金风险,依据《XX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风险管理办法》及《XX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管理权范围内的 各级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业务”包括银行账户、现金、存 款、融资、利率、股息分配等。 第四条本办法中“XX公司”或“XX公司”为XX 贸易直接管理的法人企业,目前为XX公司有限公司。“三级经营单位”指管理权下的全资公司和合资公司。 第二章资金管理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XX资金管理目标:以战略为导向,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提高资金盈利水平,有效防控资金风险。第六条XX资金管理原则:预算控制、效益优先、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动态监控。 第三章资金管理体制和岗位责任设定 第七条XX财务部为XX资金统筹管理部门,接受XX集团有限公司及XX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和XX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业务指导,负责制定XX资

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合理配置财务资源,办理以中纺粮贸事业部名义开展的资金业务,同时监控、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三级经营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接受中纺粮贸 XX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并根据集团及XX贸易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同时监控、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流转及管理工作。各三级经营单位应设资金管理专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资金管理工作。 第九条资金使用单位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使用,从责任界定上为第一责任人,不因任何原因产生责任转移。 第十条各级资金审批人须在权限内行使职权,并对所 批资金负有监管责任,超过权限的审批和授权属越权行为。第十一条出纳、资金收付、银行预留印鉴保管和网银密钥保管等岗位设置应符合不相容岗位设置原则,形成有效 内部牵制。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在与集团财务公司建立网络连接的商业银行和与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户。新增银行账户的需填报OA 由XX审批。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其他商业银行开户,需逐级上报集团财务 部审批。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人民币存款账

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制度

管理费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管理费用的管理,控制和努力压缩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财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管理费用是指工厂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4 职责 4.1 管理费用实行归口管理,各归口管理部门销售费用控制和分析。 4.2 财务部负责销售费用的核算和分析。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管理费用核算内容与项目 工厂设置“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二级科目进行分部门的明细核算,并按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1.1 5.1.1.1管理人员工资:指工厂管理部门的人员工资,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应由费用列支的服务人员、临时抽调在管理部门助勤人员、全厂性仓库人员、工会人员、党务人员及退养人员等的工资。但工厂专项销售机构人员工资不含在本项目内。 5.1.1.2新增效益工资:执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细则的工厂,按规定的方法计提的新增效益工资。 5.1.1.3福利费:指企业为管理部门职工支付的职工福利费。 5.1.1.4社会保险费 (1)基本养老保险费: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职工月缴费基数总和(通过上年度工资总额计算的有上限和下限之分)的20%按月提取。 (2)基本医疗保险费:指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执行《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发2001.80号)文件和相关配套政策所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

(3)大额医疗保险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支付的大额医疗保险费。 (4)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5)工伤保险费:按天津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全体在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6)生育保险费:在职职工执行《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发[2005]69号),所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 住房公积金:由企业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付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照职工工资总额 2.5%计提,用于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发生的培训费、讲课费、书报费、购置培训教材、资料、教具及在高校人才市场或其他渠道招聘员工所发生的费用。 非货币性福利: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辞退福利:指企业由于分离办社会、实施主辐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重组或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计划中给与职工的经济补偿。 股份支付: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试行办法规定》向有关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指纳入社会保障政府实施范围而能够享受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的商业医疗保险。住房补贴:是指企业为职工享受基本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外享受的按月给与的住房补贴。 住房提租补贴:是指企业为公有住房户提高租金,按月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通讯补贴:干部通话费用、中层及以上管理者手机通话费用。 交通补贴: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乘坐班车费用支付的补贴费用。 5.1.1.17劳动保护费:按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食品的费用和劳动保护宣传费用。 职工取暖费:指按天津市规定发放的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和享受集中供热职工的冬季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 职工物业费用: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相应物业的管理费用。 独生子女保健费:指按国家规定支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鉴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是行政手段捆绑而成的,不是通过市场竞争天然形成的现实情况,如何理顺基于现代产权制度下的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如何确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框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后,就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心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决策机制,规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资金的集中管理是财务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的手段,随着集团公司的功能逐步到位,明确的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其中资金集中管理是一个重要手段。 一、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受法律、政策及管理工具、技术手段的制约,我国集团企业的管理幅度、监控能力和时效性并不尽如人意。企业的资金管理出现了很多弊端和与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合理的情况,突出表现在:一是资金运动不透明,违规操作多。集团资金分散存放在不同商业银行的几十个或几百个的结算账户上,使集团资金在途数量极大、极度分散,部分资金甚至被违法存放在小金库中,使资金出现浪费与流失。二是监管力度和时效性不足。集团企业的决策者无法实时收集资金信息,不能随时掌握集团整体资金状况,造成决策延误,控制失效。三是集团企业内部上下游企业之间容易形成内部拖欠“三角债”。四是资金短缺与闲置并存。经常出现在集团整体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部分集团下属成员单位由于局部资金短缺仍向商业银行借款的现象,从而加大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的支出。五是很多大中型公司的预算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因为没有先进的工具和方法,导致预算管理非常困难、复杂,一些公司甚至放弃了预算这一重要的管理控制方法。六是信息不对称。走向集团化的大企业,子公司散布世界各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或多或少地存在管理者无法全面真实地掌握经营数据的问题,使决策信息数据的收集出现高成本和信任风险。 但是随着集团企业发展壮大,迫切地希望能在下列条件满足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一是不改变集团企业下属成员单位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多个结算账户的现状,以减少集团资金集中过程中内部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的可能干扰;二是集中后的集团资金仍然存放在多家商业银行的集团指定账户上,以减少集团企业对一家商业银行的依赖;三是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达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集团下属成员单位资金运用的便利性和时效性,并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加以实现,以满足降低集团资金管理成本的目标和适应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设立集团资金异地管理分支机构的有关政策;四是应从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上规范企业现金流预算、资金结算、银行授信、应收/付票据、信贷管理、外汇等资金行为,使之成为一个管理整体,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的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所面临着的一个迫切问题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企业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使资金得到最高回报和创造最大价值,从而实现整合优势。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加快信息技术的运用,的确已成为我国集团企业管理中需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二、国有大型集团企业现行资金管理的模式 1.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的运作平台。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往往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内部金融管理机构,承担所有的资金(投融资、结算、预算等)管理事宜。

农村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月台村村级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农村(社区)党员管理教育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丰富、活跃基层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水平,确保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落实到位,科学合理使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保障标准、经费来源 1、保障标准:每名农村(社区)党员每人每年100元活动经费。 2、经费来源: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2:3:5的比例配套下拨。 二、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立足实际、服务基层、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用于发放党员误工等各类补贴。主要使用范围包括: 1、开展教育培训。如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开展党员轮训及订阅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各类报刊和资料等。 2、党员表彰奖励。即表彰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同一年度上级党委已表彰的,村级不得再行表彰。 3、远程教育管理。即远程教育设备更新、设备维修、制作课件等方面的费用。 4、党建阵地建设。如党员活动室布置、党务公开栏建设等。 5、其他活动。如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 三、农村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 1、乡镇代管。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由乡镇党委代为管理,设立党员活动工作经费专户,由乡镇组织委员负责账户管理。

2、审批使用。农村党建经费依据下列程序审批使用: (1)拟定计划。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本村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经村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年度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2)提出申请。每项活动经费使用前,填写《农村党员经费使用审批表》(见附近一),由村党组织书记审核同意,逐笔向乡镇党委提出使用申请。 (3)审核批准。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对村党组织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再报乡镇党委审批。审批后乡镇可先预支部分活动经费给村(社区)党组织,用于有关活动的开展。 (4)经费核报。村党组织在完成相关活动后,要开据正式经费票据,经村党组织书记、分管纪检委员联签,报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审签后,到乡镇报销。 四、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监督管理 1、建立专账。建立乡镇、村(社区)两级党员活动经费专用账薄,指定专人负责。 2、财务公开。村(社区)党组织应将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每季度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逐笔公开,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3、检查审计。各乡镇党委要对本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自查,并于当年12月底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本年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县委组织部将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不定期地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农村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列入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X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经费服务工会工作和服务职工会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上级工会相关规定和院财务制度等,结合本单位工会实际,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会经费是指《工会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收入来源分主要有:会员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级工会及所属各分会。 第二章遵循原则 第四条工会经费使用应遵循“遵纪守法、依法获取、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依法获取原则。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3、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各项开支由分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4、预算管理原则。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 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 7、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五条开支是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职工活动支出,是工会为会员和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是开展以上活动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费用,课酬费、优秀学员奖励费、设备器材和用品购置维修费、文体活动奖励费等。会员交纳的会费应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是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所产生的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开展职工劳动及职业安全保护费用、困难职工帮扶费用、节日送温暖费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费用支出等。 业务支出,是工会培训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工会积极分子,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培训费、会议费、表彰奖励费、劳动竞赛费用、合理化建议费用、办公差旅费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购买设备工具、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发生的费用支出,根据全总有关规定,大型开支原则上由行政支付。 其他支出。除上述支出外,由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产生的费

集团公司费用现金报销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费用现金报销管理制度 1 总则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是为费用报销工作所设定的执行标准,它对于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加强现金管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是对公司各部门、分厂(分公司)及个人用现金报销的有关费用进行归口管理与控制所作的规定。 本制度所涉及的现金是广义的概念,包括通过以现金、银行存款、信用卡等形式支付的上述费用性支出。 2 费用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对用现金支付的费用报销业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支付,归口部门对费用实行包干控制,日常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 3 费用开支内容 3.1 办公费:包括公司内领用办公用品,公司内劳务协作费用、复印费用、计算机纸张费用、经批准用现金报销的小额公司外修理费、印刷费、杂志资料费、邮寄费。 3.2 电话费:指在公司内部发生的内线电话费、外线电话费、磁卡费用及出差期间的电话、磁卡费用。 3.3 差旅费:因公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路程费、补贴、住宿费,不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电话费和业务招待费。 3.4 会议费:经批准参加的市内外各种会议费用,包括参加会议发生的路程费、补贴费、住宿费、资料费、会务费,不包括会议期间的电话费和业务招待费。 3.5 通讯费:经批准报销的通讯工具购置费、安装费、厂外电话费、名片费用。 3.6 上网费用:计算机上网费用。 3.7 计算机维修费用:用于计算机硬件、软件添置、维护修理的费用。 3.8 业务招待费: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餐费、礼品费、旅游费等。 3.9 信息费用:包括上市公司信息刊登费用、会议费、资料费及董事会费用。

3.10 宣传费:经营活动中经批准列支的广告费、宣传费、会费、网费、赞助费、捐赠费等。 3.11 出国经费:经批准按规定报销的出国人员制装以及在出国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12 消防警卫费:经批准报销的消防费、军训费、失窃赔偿费等。 3.13 劳动保护费:季节性防护用品费、清凉饮料费、工作服费用、安全教育费。 3.14 环境保护费:分别为工程部门归口的水利工程费、防污排污费和后勤部门归口的总务费用(环境保护费、绿化费用、环境整治费)等。 3.15 离休人员经费:按规定报销的离休干部专项费用、活动费、慰问费、电话费等。 3.16 审计诉讼费:资产评估费、审计费,法律顾问费、诉讼费。 3.17 科研费用:仅指产品开发部门为研制新品所发生的内部领用材料、零件,劳务协作费用及经批准用现金支出的本条款范围内的小额费用。 3.18 工艺费用:公司用于新产品工艺试制、劳务协作费用及经批准用现金支出的本条款范围内的小额费用。 3.19 团委活动费:团委专项费用,包括经批准报销的差旅费、邮费、业务招待费、活动费、电话费、办公费、修理费等一切费用。 3.20 书报费:仅指公司宣传部门统一订购的书报费用。 3.21 技术图书资料费:仅指公司图书室购置技术图书资料的费用。 3.22 计量理化水电费:仅指公司内部发生的计量、理化、水费、电费转帐费用。 3.23 仓库经费:仅指公司各仓库所发生的厂内劳务、修理费用、废品损失等转帐费用及经批准的小额外部修理费用。 3.24费用工工资:指农民工的工资性支出和午餐费。 3.25 动能费用: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风、汽、水、电费用。 3.26 工位器具费用:指在制品存放、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周转箱、计数盘等费用。 3.27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内部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厂内劳务、修理、废品损失、水电费、仓库费用、三包损失、运输费、销售回笼中的贴息折让、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3.28 教育经费:经批准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进修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

【制度范例】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集团公司“科技兴企”战略的实施,增强科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科技经费管理,促进集团公司科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单位科技经费的管理。各子(分)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科技经费管理细则。 第二章科技经费使用范围及科技投入费用组成 第三条科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科技人员管理费。 2、科技项目研究费。包括项目调研费、考察费、新产品设计费、标准规范编制费、工艺规程制定费、研究试验费、软件购置费、技术评审费、向上级或有关部门申请鉴定和奖励项目按规定需交纳的费用等。 3、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及使用费。指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仪器、仪表、工具、用具、设备的购置及使用所发生的费

用。 4、试验、检验、研制材料费。包括完成研究所必需的软件购置费,试验、检验、样品制作的材料费和技术图纸资料费,产品开发类项目的样机(品)的制造费等。 5、科技业务费。一是科技资料信息的收集、购买(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科技图书、期刊、资料等)、科技查新所发生的费用;二是集团公司的各类科技刊物、论文集、工法汇编、技术资料等的整理、编印、发行费用。 6、外单位协作费。指为完成项目需要与外单位(比如科研院校)进行技术合作或联合攻关而发生的费用。委外协议、合同应由课题主体单位科技部门组织办理,并向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备案。 7、技术交流和咨询费。 8、科技成果奖励费用。主要包括科研项目成果的评审奖励,各级工程建设工法、优秀工程技术总结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和奖励,优秀论文的评选奖励,各类优秀科技专家、科技人才的奖励等。 9、学会会费及交流活动费。主要包括各专业协会、学会或其它学术机构组织的学术活动,集团公司组织的科技交流会、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外请专家咨询、讲学活动,集团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的咨询、讲学活动等所发生的费用。 10、专利申请、管理和保护费用。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手续,节约开支,公平合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差旅费 出差必须严格把关,报销从严掌握。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事先必须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照临财行[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出差途中的餐费一律不得报销。 出差伙食补助费,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市内为9元。 出差在外出租车费报销,省外每人每天15元,凭据报销;省内每人每天10元,凭据报销。 住宿费报销标准: 1、省外出差,每人每天15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 2、超过限额部分个人自负20%,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给予报销。 3、参加与工作对口的电大、函授、进修、职称考试,需经局领导批准,取得学历和职称后,其学杂费方可报销,其住宿费按公差额度的50%,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负,不报出差补贴。 出差人员报销,先由计财科审核后,再报有关领导审批。 招待费 招待费用开支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招待的,先填报《招待费审批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招待费标准一般控制在人均80元。接待来客应尽量安排在局食堂就餐。 招待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一般由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 固定资产及设备购置 各类固定资产和设备购置应由科室提出计划,分管局长同意,报局长审批后,方可购置,并办理入库登记保管领用手续。每年由办公室、计财科联合进行检查核对。 日常办公经费 各科室日常所需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订出购置计划,报经局长批准后,按计划采购登记领用。 临时急用物品购置,须按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审批,方可购置登记领用。 政治、业务学习资料和报纸、杂志订购,根据上级规定和实际需要,从严从简掌握,经局长批准后订阅,由各科室统一保管使用。 各类文件资料的邮资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邮票,使用人按需登记领用。 召开各种业务、工作会议的,召集单位或召集人须事先提出开支方案,报局长审批。 医药费 医药费报销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劳保和福利 劳保和福利的发放,由局领导确定后,再发放。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擅自发放。 所有开支报销票据,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 各种“规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新晨范文网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集团现金管理规定

集团现金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某投资集团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公司现金收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裁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百元,结算规定的调整,依照银行结算办法确定。第三条限本规定第一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须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裁批准后支 付现金。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须库存现金限额为陆千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六条会计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七条会计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八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应提前一天向资金财务部提出申请,借款时须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及财务人员审核,交主管行政的 副总裁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 扣还。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经手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总裁或主管行政的 副总裁批准后由会计员支付现金。

第十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裁或主管行政的副总裁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十一条工资由会计员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行政的副总裁复核后,送总裁签字,会计员按时提款, 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二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行政的副总裁复核、签字,填制凭证,交 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十三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总裁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后交会计员办理汇 款。 第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目相符。 第十五条现金支票不得预先盖好印章,作废支票必须当时注销处理,现金支票丢失,应立即挂失,如挂失前已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会计员不得代保管任何个人的现金及有价证券,不得用白条冲抵库存现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套取现金。 第十七条公司人员不得携带大量现金采购,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将公款挪作它用,私人不得借用公款。 第十八条单位之间不准借用现金,不准利用本公司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资金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本制度的修改与补充。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总裁办公会批准,总裁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汽车工程系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保障系部志愿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全面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鼓励支持团总支、师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活动,系部设立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并实行经费定额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管理,配合系部二级管理的推行,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来源 1.系部预算安排。 2.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与赞助。 3.其他合法经费来源。 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预算与划拨 (一)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实行学年定额预算管理。 由系部根据学生人数、上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当年物价标准、围绕系部中心工作,列出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核定用款预算。 (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划拨。 按照系部二级管理办法中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划拨比例,用于系部师生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支撑系部志愿服务组织日

常运营,购买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物资等。 (三)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由系部负责预算、计划、使用,系部负责人对该项经费的审批负责。各部门配合系部对该项经费审批、使用进行监管。 系部工作人员要本着“事前预算、事后决算”的原则合理、节约、有序的安排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运营,并在每学期定期将该项经费预算、使用情况报系部备案。 系部对该项经费使用情况、使用范围进行抽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其他情况。 1.经费按下达的额度使用,原则上不得突破经费额度。本学期预算指标如有节余,可累积转入下一学期继续使用。原则上节余不能超过该学期经费总预算的10%。 2.接受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捐赠与赞助,由系部统一收取,单独列账,使用权归接受捐赠部门所有。 三、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审批及报销 (一)审批。 1.志愿服务经费开支由系负责人审批,并对活动开展、款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并为该项经费设立专门的支出台

集团公司机关经费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机关经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提高部室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挖潜增效,稳健经营,现根据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恒源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坚持厉行节约、追求效率的原则 公司机关各部室一切费用开支应本着厉行节约,追求资金支出效率的原则,反对挥霍浪费。各部室举办的活动要厉行节约,做到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审批,从严控制外出会议、学习考察活动,严禁内部吃请。 二、实行经费预算管理的办法 1、预算的内容和原则。重点是部室四项费用和专项费用这两类可控费用项目,预算遵循权责对等、归口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部室一定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各部室的积极性、主动性。 2、预算的编制。实行部室根据职能及管理事务申报计划、财务审查平衡、公司领导审批下达的程序制定预算。

3、预算的审批。年度经费预算由总经理批准。预算内的经费项目,由各部室自己行使职权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项目,一事一报批,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司总经理批准。 4、预算执行的分析。对执行结果与预算有偏差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分析,尤其是偏差较大的项目,经办部室要重点详细分析,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至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寻找差距。 5、预算的调整。公司的年度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公司总经理,经批准后予以调整。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6、预算的考核。考核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结合的办法。过程考核以财务季度预算执行情况为标准,定期考核,通报成绩,鞭策落后;结果考核以各部室年度预算为标准,对全年费用节超的单位部门,计划财务部分别提出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奖罚。 三、实行经费支出“两级一支笔” __度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新)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近年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已成为各单位的重要任务之一,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经费有关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明显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 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 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 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未纳入计划的市外事部门 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 务管理部门申报。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年 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指标。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务,核定各单 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年度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章支出调控 第八条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申报核销制度。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申请出国(境)考察,要提交出国(境)经费预算报告至

某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货币资金业务的操作规程,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级投资的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各单位主管领导对单位货币资金业务管理负重要领导责任;财务部门是货币资金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管货币资金业务的部门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相关审批人员、经办人员对所办理的货币资金业务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授权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依据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的原则,建立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权限,并建立岗位轮换制度。 各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三年之内必须轮换。 出纳岗位不得与复核、稽核、核算、档案保管等岗位相互兼任;会计岗位不得兼任出纳岗位工作。 货币资金收支业务不得由同一人员全过程办理。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各授权岗位对授权人负责,规范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审批权限、审批责任,规定经办人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并应明确规定: (一)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不允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二)授权办理货币资金的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经办人对越权的支付审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四)建立大额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联签制度,重要、大额货币资金须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联签后方可办理支付。 (五)建立造成货币资金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应按月或季度依据预算编制滚动资金用款计划,在资金用款计划额度内使用货币资金。

部门活动经费管理制度.doc

部门活动经费管理制度1 1.目的:为有效激励公司所有员工,活跃气氛,加强部门间及员工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情感,同时为规范各部门内部活动经费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经费额度:各部门每季度活动经费总额标准为100元*部门总人数(必须在职1个星期以上的员工),本经费可季度累计,但截止本年度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不累计至第二年。年度超出标准的费用,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解决,不予报销。 4.权责:人力资源部负责部门活动经费总体规划、执行效果评估和实施有效性稽查;各部门负责部门活动规划安排及所需费用的申请;财务部负责部门活动经费的支出、报销及费用管控。 5.经费使用原则:主要用于部门内部或各部门间组织的集体性的、积极性的活动和奖励,比如:体育运动、部门学习、书籍、旅游等,活动应有益于身心健康、符合企业文化要求。此项经费不得领取作为现金发放。 6.经费使用流程:部门活动经费由各部门负责人在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发布的活动计划基础上自行安排使用,活动内容和费用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备案,填写《部门活动申请表》。 7.经费报销:部门负责人凭发票、部门员工签字、员工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按财务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8.特别说明: 各系统部门活动经费仅作为职员在职期间的一

项福利,其使用及所有权隶属于系统部门,但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职员一旦离职,其个人此项福利自动终止。 9.注意事项: 9.1根据活动内容,部门可提前预支该年剩余季度的活动经费,但须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备案; 9.2部门内普通聚餐,不能报销,除非有特别重大理由、重大业绩祝贺、重大表彰等,且须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批准; 9.3活动完成后,每一位参加活动的员工须在《活动确认表》上签字,部门负责人须连同活动总结(字数不限)和活动照片(不少于3张)进行整理,交人力资源部。 9.4由人力资源部挑选出优质的活动总结和照片,将其放到公司网站和公司宣传资料上,并奖励投稿人。 10.相关文件及记录 10.1《部门活动申请表》 10.2《活动确认表》 XXXX科技有限公司 部门活动申请表 申请部门: 部门负责人:申请日期:

中国地质调查局机关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机关经费管理办法 中地调发〔2003〕15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局机关的经费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机关经费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关系,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局机关经费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努力节约经费支出,保障机关各项活动正常进行。 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分别核算”的原则,强化经费预算管理,制订定额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机关经费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章编制部门预算 第五条局机关经费预算包括地质事业费、住房改革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地质勘查经费、国土资源调查经费等。 第六条坚持全面覆盖、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遵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编制局机关经费预算,按照不同的经费渠道分别上报。 第七条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有关部室协助编制局机关经费预算。 第八条各归口管理部室组织编制各自管理的经费预算,办公室汇总平衡后形成上报的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建议。 人教部组织工资及津贴(含其他工资性支出)、职工培训、安全工作、退休人员经费的预算编制。 科技外事部组织外事工作经费预算的编制。 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党团组织活动、文明单位建设、工会活动补助经费的预算编制。 监察审计室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内部审计经费的预算编制。 办公室组织其余日常经费预算的编制。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取暖费、运输费、咨询费、劳务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招待费、报刊杂志订阅

集团资金管理规定

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有效地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集团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计划财务部是集团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办理集团所属各公司及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计划财务部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在资金管理工作方面具有监督和管理职能,在结算业务方面具有服务职能。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为了方便定期编表计算和收支运用,预计资金(编制现金流量预计表使用)仅指现金及

银行存款,至于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所属各公司。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集团所属各公司,除应于年度预算计划书编订时报送年度资金预算外,还应于每月25日前逐月预计次月资金收支资料,编制现金流量预计表,报集团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根据各公司资金预算情况安排资金调度计划。 各公司财务部应于每月10日前编制上月现金流量表,编制上月实际发生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上两表各一式二份,分别报集团计划财务部、财务总监,同时留存备查。 集团计划财务部应于每月28日前编制次月合并现金流量预计表,每月12日前编制上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七条资金收入: (一)销售商品车收入 各公司依据商品车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二)维修服务收入(包括快修收入) 各公司依照维修服务业务收款条件、期限和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此项包括工时费、零配件销售收入、汽车美容收入等。 (三)精品销售收入

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暂行条例

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体制,强化资金收支监管,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集团整体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的提升,根据《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 本办法所称银行存款,是指在银行帐户内的人民币存款。 本办法所称银行帐户,是指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和一般存款帐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及所有二级以下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简称“结算中心”,下同),承办集团公司集中资金的具体收支结算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内设机构,在财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结算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出集团公司集中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及时监控所属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特别是资金的流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事项,认真评估内部借款的安全性,规避风险; 四、检查、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 五、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保证资金集中管理业务的有序开展; 六、审查、汇总资金收支预算,准确预测集团公司总体资金需求,及时提出筹资或还款意见; 七、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再建立资金结算中心。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落实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编制资金收支预算,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管理工作秩序; 四、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八条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集中管理资金收支和全面监控资金收支两个方面。 “资金集中管理收支”是指,企业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均通过集团结算中心统一归集和拨付。 “全面监控资金收支”是指,企业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暂不通过集团结算中心办理的,结算中心要对其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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