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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泰顺县包洋乡岩上村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泰顺县包洋乡岩上村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泰顺县包洋乡岩上村凝灰岩采矿

权的批复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浙土资厅函[2009]594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9.06.16

【实施日期】2009.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泰顺县包洋乡岩上村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594号)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拟在泰顺县包洋乡岩上村设置凝灰岩采矿权的请示》(温土资〔2009〕59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设泰顺县包洋乡岩上村凝灰岩采矿权1 宗,开采规模暂定1 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暂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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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管理技能)浙江泰顺在外地的企业家名录大全

浙江泰顺在外地的企业家名录大全 陈承守浙江新明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杭州温州商会会长杭州泰顺商会会长 蔡祈敢山东春申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淄博温州商会名誉会长上海市浙江商会副会长 夏三忠山东海那集团总经理济南温州商会首任会长 许斌香港美吉特投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九江浙江商会首任会长常州浙江商会首任会长 邱正闯安徽金三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六安市浙江商会首任会长 张风叶上海亿丰企业集团董事长上海泰顺商会会长上海浙江商会副会长 陈晓明中国科技木业城(江苏) 董事长江苏邳州浙江商会首任会长 胡戎恩上海欧晟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温州青年联合会首任执行主席上海政法学院立法研究中心主任 程飞鹏浙江鹏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泰顺商会名誉会长、舟山温州商会名誉会长 黄爱芬南通中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温州商会执行会长 刘国能四川恒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德阳建材商会会长 罗祖秋江苏奔宏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句容市浙江商会首任会长 翁仕文浙江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泰顺总商会上海商会名誉会长 吴用献江苏南通乐华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南通温州商会首任会长 郑起平淮安国际商贸城董事长淮安温州商会首任会长 许细访张家港九洲家居装饰城(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浙江商会首任会长 周祖岳南通亿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如皋市浙江商会会长严道佐大丰市银都国际家居城有限公司董事长大丰市浙江商会秘书长 薛东瑞青州亿丰瀚金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淄博陶协外商联合会会长 叶晓武江苏徐州新世纪建材装饰城董事长江苏徐州温州商会首任会长陈善睦苏州温橡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太仓市温州商会首任会长 夏克亮泰州市南海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州浙江企业家联合会秘书长王尤德连云港兴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常德温州商会秘书长严立淼天津亿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太阳能业商会会长 林明地江苏宿迁淮海建材装饰城董事长宿迁市装饰建材行业商会会长 蔡志远苏州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市房地产商会副会长 刘帮风浙江博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温州商会副会长 王尤赛香港亿丰国际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温州商会副会长 王延东四川中泰科技集团总经理四川省温州商会副会长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 知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土资发[2010]21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09.09 【实施日期】2010.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0〕21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采矿权管理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区范围划定管理 (一)矿区范围的划定要求。 1、拟有偿出让的采矿权,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矿区地质地形地貌进行实地测量,绘制地形地质图,提出矿区范围的具体划定方案,并征得环保、安监、林业等相关部门同意后,纳入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

2、探矿权人在其勘查区范围内申请采矿权的,由探矿权人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提请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在征求环保、安监、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 (二)矿区范围的划定程序。 1、公开出让的采矿权,在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批准后,矿区范围的具体数据应在采矿权出让公告中详细写明。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登记管理机关可将划定矿区范围和采矿权审批程序合并进行。 2、探矿权人在其勘查区范围内申请采矿权的,仍须按原规定程序划定矿区范围。 二、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管理 (一)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登记发证权限,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二)实行“净采矿权”出让。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的采矿权,应事先协调好矿山开采所涉及的有关山林、青苗、坟墓、道路使用等一系列问题的政策处理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以“净采矿权”出让。政策处理的相关内容须纳入到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材料之中,并在采矿权出让公告中公布。 (三)符合浙土资发〔2009〕38号文件规定的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开采乙类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可以作为新设采矿权报批内容的一部分,不再单独上报。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其采矿权由建设单位申请;开采的矿产品只能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得外销;建设项目完工后应立即关闭矿山,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上述内容应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写明。 (四)采矿权必须一次性整体出让,不得按年度开采量出让。已经整体有偿出让的采矿权出让期满,矿区范围内仍保有可采资源储量的,可直接办理延续手续,不再重复出让。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国土资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冀国土资发[2010]40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0.09.20 【实施日期】2010.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 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冀国土资发〔2010〕40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及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管控结合,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双保”、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及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进一步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事业全面发展,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晋州市国土资源局等20个单位“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范振鹏等40名同志“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设区市及以下单位人员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省直单位人员给予记二等功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是近年来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的高度责任感,学习他们雷厉风行、务实高效、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心系国土、忘我工作、服务社会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改革创新、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为开创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河北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河北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情况

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情况 一、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依据《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研究制定与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衔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3、依法对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国土资源案件的裁决、复议、诉讼工作,承办有关国土资源案件的来信来访工作。 4、实施全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工作,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城乡地籍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7、负责全县土地的分等定级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备案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初审、登记发证;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履行测绘管理职能并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关内设股室队所及工作职责 1、根据《三定方案》设置6个股室: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本单位全面情况,协调各部门间工作,上报下达,反馈信息,督促查办搞好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本局的综合性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负责组织承办本局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字处理﹑印鉴﹑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行政事务﹑机关事务﹑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 执法监察局(监察大队)职责:负责对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土地规划﹑计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土地登记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土资源的信访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建设用地股职责:负责承办全县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工作;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农村集体

浙江省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20版

浙江省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20版

序言 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剖析和阐述。 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年末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对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占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温州泰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7) 一、温州泰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温州泰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温州泰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温州泰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9)统计分析 (9)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 法》的通知(2010修改)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国土资发[2010]5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12.25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2013修改)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 (冀国土资发〔2010〕51号) 各设区市、县(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省厅对《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转用征收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查报批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土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转用,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后,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实行土地转用征收的分批次和按项目报批方式。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和独立建设用地区内土地的转用征收,采取分批次报批方式。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外土地的转用征收,采取按项目报批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内国土资字[2006]127号 关于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 注册登记工作总结的函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规程》和《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41号)要求,我区全面完成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报上,请审阅。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章) 二○○六年三月二日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 注册登记工作总结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41号)及2005年5月28日在西安市举办全国地质勘查资质培训班上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区于2005年6月10—12月18日全面完成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以下简称注册登记工作)。现将注册登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㈠工作依据 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以下简称《条件》)为标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我区注册登记工作。 ㈡工作安排与部署 我厅高度重视注册登记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批准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方案》。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自治区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分三个阶段实施了该项工作。

浙江省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生产总值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浙江省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生产总值数据解读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生产总值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生产总值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生产总值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生产总值数据解读报告对关键因素土地面积,生产总值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生产总值数据解读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生产总值现状 (1) 第二节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指标分析 (3) 一、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土地面积现状统计 (3) 三、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比重统计 (3) 四、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土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同全省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温州泰顺县生产总值指标分析 (7) 一、温州泰顺县生产总值现状统计 (7) 二、全省生产总值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温州泰顺县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温州泰顺县生产总值(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温州泰顺县生产总值(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生产总值(2016-2018)统计分析 (9)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砂石土矿产开发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砂石土矿产开发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4〕32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提升我省砂石土矿山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现将做好砂石土矿产开发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砂石土类矿产范围 本通知所称砂石土类矿产是指普通建筑用石料、建筑用砂及砖瓦粘土(页岩)矿产(不含用于加工饰面用石材和条块石材的矿产),主要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建筑用安山岩、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橄榄岩、建筑用辉绿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砂、砖瓦用粘土等16个矿种。 二、加强部门联合选址 (一)强化联合踏勘工作。各地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监局等六部门<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矿安〔2004〕54号)要求,开展拟新设砂石土矿山的实地联合踏勘工作。凡是矿山开采所涉及的国土资源、安监等相关部门,应一并参加联合踏勘,并在联合踏勘意见表上明确签署是否同意设置采矿权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做好矿山选址工作。新设经营性砂石土矿山应选择在资源条件允许、对生态环境影响小、区位较隐蔽的区域,禁止在规划禁采区设置经营性采矿权。新设经营性砂石土矿山时,如地形条件允许,应一次性整体到边到底,原则上不得分期分段设置。对于已设砂石土矿山开采结束后,原则上不在原址重新设置。新设立砂石土矿山选址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因工程需要开挖或治理的采矿权设置,可不受安全距离限制,但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保障施工安全。对于一个采矿权内,既有治理、场平等工程又有资源开采的,资源开采范围应符合《新设立砂石土矿山选址的安全生产要求》(附件),治理范围按照工程要求设置。 三、合理划定矿区范围 (一)严格执行矿区范围划定论证制度。划定砂石土矿产矿区范围,应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类矿产矿区范围划定工作指南>的通知》(浙土资办〔2010〕145号)要求进行。对可以整体开发的山体,不得分割划界,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移平式开采,以利矿地综合利用。对不能整体开发的山体,原则上按照等高线进行划定,不得将山脊线作为矿界,要最大程度地减少终了边坡的面积。对确无法按照等高线划定的,划定的矿区范围拐点内角必须形成钝角,并使开采以后的山体在水平方向不产生锐角。因工程需要设立的砂石土采矿权,矿区范围应按照工程设计的范围划定。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登记管理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5.11.06 【实施日期】2015.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188号)和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意义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护公民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为加快推进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10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22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议,对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作为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重中之重,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 二、加快推进重点工作 (一)积极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工作。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积极配合编办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本地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实施意见,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职责机构整合任务。要积极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根据不动产登记工作量,科学测算不动产统一登记

国土资源局主要业务管理程序

国土资源局主要业务管理程序 一、建设用地报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预申请和受理 用地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用地项目预申请,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供地项目预审,符合规划和计划及供地项目的予以受理,并下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用地单位持“预审意见书”到计经、建设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用地 用地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五份。 (三)调查、测绘 县国土资源局派员进行实地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勘测定界报告》并对拟征用地块发布建设用地预公告。 (四)拟定农用转用、耕地补充、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呈报说明书等“一书四方案”逐级上报县、自治区审批。 (五)公告征地方案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县政府向被征用土地的乡(镇)村发布征地方案及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期限分别为15日、10日。公告期满后,依据《泾源县统一征地暂行办法》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机构统一征地,并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六)供地、发证 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区位、用途等条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向用地单位提供国有土地。工程竣工后,用地单位应申请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验收。 二、基准地价公示和标定地价备案制 (一)基准地价公示 县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准地价的标准、等级,基准地价每两年修改一次。 (二)标定地价备案制 土地使用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进行上市、入股、抵押和核资注册资金等经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单位备案的函等材料,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认可并上报备案。 三、土地登记程序(土地变更登记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1、土地使用者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并提交土地权属来源、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2、土地登记人员对该宗地进行实地勘查,并经土地使用者确认; 3、土地登记人员对该宗地的申请人、土地权属来源、批准机关及批准权限、土地用途、宗地面 积等情况逐一审核; 4、土地登记人员编制土地从事登记卡、归户卡,并经局领导审核,缮制土地证书; 5、土地使用者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发给土地证书。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登记人员依据村民建房审批编制土地证书,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由国土资源局发土地使用证。 四、土地出让、转让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由转、受让双方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供转让和用地申请,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浙江省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财政总收入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浙江省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财政总收入数据专题报告 2019版

序言 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财政总收入数据专题报告从土地面积,财政总收入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财政总收入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财政总收入现状及发展趋势。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财政总收入专题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财政总收入数据专题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财政总收入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和财政总收入现状 (1) 第二节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指标分析 (3) 一、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土地面积现状统计 (3) 三、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比重统计 (3) 四、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土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温州泰顺县土地面积同全省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温州泰顺县财政总收入指标分析 (7) 一、温州泰顺县财政总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省财政总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温州泰顺县财政总收入占全省财政总收入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温州泰顺县财政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温州泰顺县财政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财政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中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加强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

中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加强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 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土资党[2014]28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4.09.19 【实施日期】2014.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加强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 (浙土资党〔2014〕28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党组织,厅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推动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现就加强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党的十八大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国土资源管理面临保发展、

保资源、保权益的任务更加艰巨。厅直属机关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国土资源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改革事业,为国土资源事业的改革发展和“两美浙江”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措施 1.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根据机关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分别设置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调整按厅机关处(室、局)设立党支部的方式,推行跨处室设立党支部。各党支部可按照“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每届任期3年),通过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应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指定一名组织员(兼纪检员)。 2.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以及行政负责人关于行政工作情况的通报;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的措施,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听取党员思想汇报,落实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等。党课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每年年初列出计划,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听党课。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微信群、QQ群等,改进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做好城镇居民住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加快做好城镇居民住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土地合法权益,规范住房上市交易秩序,进一步搞活全省住房二级市场,加快我省城镇居民住房特别是职工房改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镇居民住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对城镇居民住房用地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发土地使用证书, 是城镇居民住房凭证用地的依据,是政府依法加强土地使用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我省部分县(市、区)已完成了城镇居民住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但还有大量住房用地急需进行登记发证。加快城镇居民住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有利于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减少土地纷争;有利于深化城镇住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有利于城镇职工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上市交易,搞活城市住房二级市场,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各级政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城镇居民住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把城镇居民住房用地特别是职工房改房用地的登记发证工作当作一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证工作的进度,确保年内基本完成城镇职工房改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二、登记发证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 (一)关于土地出让金的收取。购房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在办理其用地登记时,暂不收取土地出让金,直接办理土地登记;待住房进入市场交易时,要先按有关规定征收土地出让金,再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 (二)关于住房土地使用权类型的确定。在办理土地登记时,购房人按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其土地使用权类型应与售房单位原土地使用权的类型一致,即售房单位原来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类型;售房单位原来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类型。但在购房人土地证书记事栏中均应注明:土地使用权是以房改政策方式取得。 (三)关于售房单位房改房用地的划分范围。售房单位的房改房用地,原则上应划定独立宗地;不能划定独立宗地的,应根据售房单位房改房用地所占的实际份额进行面积分摊。 (四)关于购房人住房用地面积的确定。凡购房人使用的土地能单独划分为宗地的,一般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确定;购房人使用的土地不能单独划分为宗地的,应作为共用宗地,可以不进行土地面积分摊,只注明土地的共用面积。

浙江省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浙江省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序言 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析报告从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合计,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合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现状、趋势变化。 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 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现状及发展趋势。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现状 (1) 第二节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指标分析 (3) 一、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现状统计 (3) 三、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占全省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比重统计 (3) 四、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同全省工业企业平均用工人数(2017-2018)变动对 比分析 (6) 第三节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合计指标分析 (7) 一、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合计占全省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合计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合计(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温州泰顺县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合计(2017-2018)变动分析 (8)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苏国土资函[2005]803号 关于报送《江苏省地质勘查资质 注册登记工作总结》的函 国土资源部地勘司: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和《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41号)要求,我省从2005年6月份起,在全省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现将《江苏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印章)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江苏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 登记工作总结 一、工作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和《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41号)精神,根据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从2005年6月份起,在全省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得力,周密安排及各地勘主管部门和地勘单位支持配合,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主要工作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部地勘司举办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培训班后,我省立即作出安排和部署,并及时向厅领导专题汇报。为加强全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我省成立了以陶培荣厅长为组长的“江苏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地勘处、人事处、财务处、地调院、信息中心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班子,负责此项工作。安排工作场所,落实工作经费,同时聘请6名不同专业的资深专家担任评审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各地勘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一把手

浙江省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浙江省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进行深度 剖析,从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生产总值,第三产业生产总值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解读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 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 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数据解读报告旨在全面梳理 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温州泰顺县常住人口数量和第三产业生产总值现状 (1) 第二节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占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温州泰顺县年末常住人口数量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温州泰顺县生产总值指标分析 (7) 一、温州泰顺县生产总值现状统计 (7) 二、全省生产总值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温州泰顺县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温州泰顺县生产总值(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温州泰顺县生产总值(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生产总值(2016-2018)统计分析 (9)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河北国土资源厅word版本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印制

填表说明: 1、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时,须填写《建设项目用预审申请表》(以下 简称《申请表》)。 2、“建设项目主管机关”填项目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 3、“拟报项目核准(备案)机关”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该项目的核准(备案)机关。 4、“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填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拟定的总投资规模。 5、“建设项目投资来源”填国家投资、企业自主、国外投资。 6、“申请用地面积”填该项目设计总用地。 7、“建设项目选址地点”填该项目涉及的市(州)、县(区)、乡(镇)、村(组),公路、 铁路等线性项目填涉及的乡级以上行政区域。 8、“总投资中土地概算费用”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项费用之和。 9、“实施占补平衡的意见”填建设单位对耕地占补平衡同意采取的方式。 10、“项目各组成部分用地详细情况(功能分区)”填项目按平面布局图的分区,如“厂 区、淹没区、办公区、施工区等”。 11、“项目依据的国家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省级规划等”填项目列入或为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划;为实施省级政府批准的有关规划。 12、“申请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填项目拟建地是否符合所在市(州)、 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情况”填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平面布局图核定的项目用 地规模及地类情况。 14、“建设项目选址土地权属现状”填项目拟占用土地的权属状况及面积。 15、“是否同意项目单位实施占补平衡义务意见”填项目所地县(市、区)国土资源行 政管理部门是否同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关于对占用耕地补偿措施。 16、“初审综合意见”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填写。跨 县的项目,由涉及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填写。

浙江泰顺农信联社“1 1 1模式”整村授信接地气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914617450.html, 浙江泰顺农信联社“1+1+1模式”整村授信接地气 作者:高菲菲 来源:《金融周刊》2016年第31期 针对村级经济体对资金需求“小额、分散、快速”的特点,泰顺农信联社积极推进落地“整村授信”工程,从机制完善、走访调查到信用评定,步步为营,从根本上增强涉农金融产品的服务对接能力,积极推广普惠金融受益面。 “1政府+1村委+1农信”联动机制,用沟通铺平走访路。对内,该社充分认识到“整村授信”金融服务对于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推进普惠金融和阳光信贷工程、深化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出台了行动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工作流程,做到具体工作专人推动,遇到问题专人解决,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全面推动“整村授信”工作有效开展。对外,该社于5月份全面启动整村授信工作,积极与罗阳镇政府和村干部沟通联系,针对目标客户情况进行初步排摸,从“三个沟通”着手,通过与股东沟通、信贷客户沟通、村民代表沟通,了解新动态、新需求,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听取意见及建议。多方研究选取罗阳镇白溪村、东内村作为该社首家试点村,并于村委会议室召开整村授信动员大会,向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宣讲整村授信的出台背景和开展意义,积极取得村两委和村民的支持和帮助,赢得支持,巩固农村阵地。 “1委员+1经理+1经理”走访团队,用脚步丈量普惠路。该社充分发扬农信“三水”精神优良传统,念好“勤”字诀,强化团队意识,强化上门实地走访工作,建立了客户经理三项日常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当日地头、晚上案头、次日回头”的“三头”机制,固定每周二周四白天两名客户经理在一名该村村委的陪同下,对网格客户进行挨家挨户上门走访、采集客户信息工作,当天晚上客户经理对当天走访信息进行整理建档,次日早上对前一天走访客户进行跟踪、反馈,并在系统中建立或更新每位客户普惠信息档案。二是建立客户经理工作日志和驻勤日志制度。要求所有客户经理对每天的工作情况详细地记载在工作日志上,最迟不超过次日上午。三是建立两级金融联络员制度。该社在辖区内设立由分管片区客户经理担任的金融联络员,并建立了“1客户经理+1客户经理+1村委委员”走访机制,整村授信工作小组认真讨论选取一名村委委员,由其陪同两名客户经理开展整村授信走访工作,降低客户经理入户门槛,切实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到目前,短短一个半月时间,该社在第一个白溪试点村“整村授信”中己走访客户170户,完成率85%。 “1采集+1建设+1宣传”因地营销,用实效提升服务力。一是在进行客户信息采集和建档工作的同时,该社通过综合营销,解决农户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改变农户对信用社“门槛高、贷款难”的看法,帮助解决融资难题。二是该社强化信用建设,重点宣传信用的重要性,提升农户诚信意识、信用意识,积极推动农村信用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提升,根据农户实际需求、道德品质、经营能力、信用记录,结合村委会、邻里意见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以确定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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