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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协议书

邻居协议

本人拟在廉江市兴华街号新建楼房,坐南向北,与左右邻居有坑道1.5米,经协商,本人建房不占用邻居坑道,建房期间如因建房对邻居房屋造成损坏,由本人负责。

本人签名:

邻居签名:

年月日篇二:邻居建房协议书

邻居建房协议书

甲方:郑东

乙方:伍纯、龙丽

甲乙双方因就建房之需,经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规定,为节约出发,实行靠体靠墙的办法。

2、甲方靠墙部分建设的卫生间墙体必须砌体,砌体材料采用mu10机制红砖,m7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可单砖(不明确规定)。

3、甲方在建房捣柱时必须用薄夹板隔开。

4、甲方在建房时,不得在乙方墙体上打铁钉,破坏乙方墙体结构。

5、为防止甲乙双方靠墙部分墙体渗漏,甲方在建房时,在双方上建筑屋顶合墙壁部分要做好防水。

6、甲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尽量防止水泥砂浆溅射到乙方墙壁上,若有必须无条件帮乙方清洗干净,并预留安全出入通道,因甲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施工。

8、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调解见证签字:

日期:年月日篇三:邻里协议

邻里协议

为不影响邻里关系和睦,消除日后不必要的争端,,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俩家东西方向分界以砖砌挡土墙面为界,且是两家永远的分界线,东为家所有,西为何家所有,挡土墙所有权归家所有,如日后何家有建房用地需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挡土墙串梁以上可无偿拆除,串梁以下经协商可否拆除;

二、家所建新房北面屋檐滴水应不上现有马路,西面屋檐滴水不上挡土墙;

三、家所建新房西面如若开窗,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何家建房;

四、如日后何家有建房意向,家应配合四邻关系签字同意。

五、两家在建房期间,只要不违反规划许可,不影响两家正常的生活,两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对方。

见证人:当事人:

2014年月日篇四:邻居建房协议(甲方:王道才

建房协议书

甲方:王道才,男,1974年2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21081************,其妻王丹,身份证号:421081************,住石首市东升镇平安社区东升大道101号。

乙方:黄建明,男,身份证号码:421081************。其妻袁兰英,身份证号:421081************。

主管单位:石首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东升分局,石首市东升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

甲方现有石首市东升镇平安社区东升大道101号四间四层宽15.9米,深9.81米,高度

17.8米的砖混楼房一栋与乙方房屋相邻,乙方原有宽3.5米,深8米二层砖混房屋一栋,房后有一长3.5米,宽6米的天井,天井后面有一间宽6米,深6米的平房。双方的房屋之间历史上有宽0.95米,长15.9米的隔空巷道。乙方于2013年3月12日拆除老房子拟建新房,为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新建所有建筑物(包括附属设施如防盗网、挑梁等)不得逾越双方相隔0.95米从上至下的垂直空间,且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在该空间内进行人工或机械挖掘施工,乙方不得擅作他用。

二、乙方不得面对甲方15.9米的后墙开窗、排气、排烟。

三、乙方可建东西向三层楼房,但以甲方房子的地面为准总高度不能超过10.8米,一至二层以甲方东边面墙为准,包墙可建进深9米的房屋,今后也不能加层。第三层房屋进深包墙为5.5米,后面保留3.5米长的露天阳台,阳台的空间内不能有建筑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但西南方向可安装高度不超过1.32米的透视护栏。

四、乙方新建房屋从东至西9米处往后留一天井,天井东西深2.5米,宽

3.4米,(宽度包括0.95米的隔巷道在内)。天井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以不影响甲方房屋的通风、采光,乙方在紧靠自己北墙处建一座包墙宽度1.2米的楼梯。

五、乙方天井后面新建的平房总高度不得超过甲方二楼窗户的底部,今后不能增高或加层,且前檐不能超过原墙脚。

六、乙方建房应确保甲方房屋安全,且乙方应在新建房屋之前到甲方房屋内现场查看,并对甲方房屋现状拍照后,在照片反面签名确认,详情以照片为证。乙方经对甲方房屋一至四层进行拍照后,已认可整体无任何裂痕,完好无缺陷。今后因乙方建房对甲方房屋造成损害,概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七、乙方在建房过程中,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阻止施工。并强制拆除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建筑物。乙方若遵守本协议,甲方则对其建房予以支持。

八、甲方若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和重建与乙方相邻北墙外0.95米的空间内,地下墙脚基部最外端和墙体不超过原来的位置重建,乙方应遵从历史,无条件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和阻挠。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九、今后乙方的房屋转让,任何一位受让人都必须遵守本协议。如不遵守本协议,对甲方房屋造成损害,由乙方和受让方共同按市场价值负赔偿责任。

十、上述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对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无任何异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若有违约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皆由违约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石首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东升分局、石首市东升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各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主管单位:主管单位:

年月日篇五:邻里建房协议书

邻里建房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

住址:

乙方:身份证:

住址:

甲乙双方宅基地东西相邻,甲方居东乙方居西,现乙方新建楼房位于,为相邻宅基的使用、采光、通风、流水等相关事宜,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新建楼房整体面向西,共计层,乙方新建楼房后墙体(东墙体)至甲方

宅基地预留米作为乙方楼房滴水,甲方可使用,但不得在滴水处建房。

二、今后乙方在现址上不得加盖增高房屋及附属物,如违约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后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三、乙方后墙(东墙)必须安装落水管道,直接留入自建的下水道,不得将雨水排放到甲方宅基地上,厨房、卫生间脏水不得向后排放,否则甲方有权封堵。

四、乙方将楼房产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告知第三方此条款,第三方应继续履行此协议,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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