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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防火管理规定

氨区防火管理规定
氨区防火管理规定

氨区防火管理规定

为防止储氨区和氨系统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安全,避免厂财产遭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1、氨是一种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易发生爆炸,其下限为:氨16%、空气84%;

上限为氨25%、空气75%。

2、储氨区和氨系统10m以内严禁烟火,并应设“严禁烟火”警示牌;储氨区内

严禁堆放各类易燃、可燃杂物;进入的车辆应装有防火帽和防静电接地装置。

3、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手机、对讲机等无线通讯设备进入储氨

区;在储氨区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穿戴好防护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禁撞击等动作,以免造成管道泄露;工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进入氨区前必须释放人体静电。

4、禁止在储氨区内进行带火作业或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如必须在储氨站内进行

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开具一级动火工作票,事先进行氨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内空气中氨气含量小于20ppm,并做好事故预想,确保安全后方可工作。

5、储氨区所有设备、端子箱及照明系统等,均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设备系

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设备,法兰连接处应有跨接线。

所有电缆、电气盘柜需使用合格的防火堵料严密封堵电缆孔洞。

6、储氨区的施工检修作业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如氯、

氧等物质);储氨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连接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用氮气进行置换;检修、运行操作时,应使用铜质工具,如果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的开启阀门,时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的排送,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7、储氨罐最大允许存储重量为容器的75%,不得超容量进行充装;液氨存储温

度不可高于40°C;严禁用明火或其他临近的热源加热液氨储存罐的任何部分。储氨区设备管道冻结,只能使用蒸汽或水解冻,严禁用火烤。

8、储氨区所有工艺生产装置的设备及其管线按规范要求作防静电接地。各设备

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及防静电接地设计连在一起的公用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责任部门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缺陷,保证设施完好有

效附和要求。

9、储氨区所有工艺设计均应为密闭系统,各个连接部位应采用可靠的密封措施,

防止跑、冒、滴、漏。压力容器或设备严格执行相关定期检验规定。

10、加强卸氨工作的安全管理,要设专人进行监护;在液氨卸车结束后,必须保

证足够的吹扫时间,以防止液体残留在封闭的系统内。

11、储氨区应制定泄漏应急预案,运行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应熟知预案内容,并

定期进行演练。

12、配置消防器材、消火栓、固定式水喷淋装置、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等所有消防

设备应按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和排污,随时保持完好,消防通道和各安全疏散口要时刻保持畅通。

13、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切断着火源,若不能切断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应洒水冷却罐体。可使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14、还应认真执行国家化工防火方面相关规定。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5981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 Liquid ammonia area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目的 为加强脱硝储氨区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避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保护广大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要求,结合脱硝液氨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脱硝氨区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该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三)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四)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五)GB/T21509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 (六)DLT335-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 (七)HJ56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八)HJ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九)SH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灌区设计规范 三、一般注意事项 (一)进入氨区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氨区的大门在人员进入后应随手关闭,但不能上锁,当发生紧急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doc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车间和部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HG 20571《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原化工部《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 3 职责 3.1 安环部是防火防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外来人员、外来单位、外来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监督检查。3.3 动力车间负责避雷静电设施的测试、防护。 3.4 各部门负责对相关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管理。 3.5 各级领导对所管的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隐患和爆炸危险的过程及设备全面负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 4.1.1 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 综合采取预防、局限、防火和疏散的对策, 达到严格控制各种火源, 使火灾爆炸不扩展, 迅速扑救和人员迅速撤离及疏散。 4.1.2 本公司生产和贮存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分类, 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4.1.3 应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原材料、生产和成品的特点, 确定相应的危险类别以及分类划定禁火区和不同的仓库并严格管理。 4.1.4 禁止吸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1.5 明火和取暖, 必须申请, 经安环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使用。 4.1.6 禁止在禁火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1.7 不带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及电瓶车禁止进入禁火区。 4.1.8 禁止用易散发可燃性气体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 4.1.9 不得任意倾倒废品油、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放入放置在安全地点铁制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一般要求: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

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

电厂氨区防火防爆措施方案

2016年氨区防火防爆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6年10月

氨区防火防爆措施 1、目的: 为防止氨区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要求、主要措施、消防设施等程序;本措施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由各专业,各级人员认真执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氨区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 3、要求: 3.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基建等工作的需要,氨区周围30m内为一级动火 区域。 3.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氨区,必须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3.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 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3.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 动。 3.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 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 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 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3.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 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3.10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 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3.11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3.12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 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3.13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 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3.14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脱硝检修规程"。 3.15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 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3.16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 器材。 3.17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主要措施 4.1防爆泄压。 4.1.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1.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流程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生产装置 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 构、电器设备的选用、安装以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器安全规程》(试行)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 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 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是在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防止易燃、 易爆物质窜入设施,但不易单独采用单向阀。 6.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 置自动和手动紧急卸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7.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 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8.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 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 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 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之间设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进入下水系统。 11.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至于室外并高于建筑 物2米以上。 (二)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防火防爆危险程度和生产维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提出 申请,计划“固定动火区”“禁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的一律为禁火区),由安全技术部门登记审批发证。 2.固定动火区必须设立明显的标志,有专人负责,有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3.禁火区内的长期用火,必须到安全技术部门办理用火证,用火证必须悬挂在用 火附近备查。 4.需办理用火证的用火范围,连续或间歇使用生产工艺用火除外的产生火焰、火 花和表面炽热的等作业,如化验室使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灯(炉)、冬季取暖炉等。厂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暖、热饭煲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在禁区内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 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6.禁火区动火作业分散及管理 ⑴特级动火:指处于运动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部位,具有特别危险 的动火作业。 ①运行的煤气正负压管道、设备上动火。 ②运行生产中的粗苯、装置,焦油贮槽区管道设备上动火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员工生 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液氨罐区内,必须严格执行化工安全生产的各 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液氨罐区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不准把火 种、易燃物品等带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罐区。 第四条液氨罐区应按规定配备防毒面具和消防器材, 公司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岗位人员 要会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体防护用品和器材。消防设施、器 材严禁移作它用。 第五条液氨罐区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 和其它危险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第六条液氨罐区内压力容器和压力设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 第七条液氨罐区内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 第八条凡在液氨罐区的管道、容器等生产设施上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用火作业。 第九条液氨罐区施工作业,必须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检修、防护措施。主管领导或有关负责人要亲临现场,监护作业。 第十条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现

工程项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4511 工程项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程项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搞好防火防爆宣传工作,利用职权会议、专栏、板报等宣传形式经常向职工开展宣传教育,对从事易燃易爆的员工,应熟知岗位的防火防爆责任,严格按操作规章办,增强责任心保证安全生产。 二、加强消防组织的建设,采取定点、定人、定时检查,发现存在有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坚持一日三次检查,把事故处理在萌芽之中。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陶日木风电场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由各班组认真执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三、一般要求: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

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 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 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 欧姆。 (11)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防范液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安全管理。本规定所称氨区指接卸和储存液氨以及制备氨气的生产区域,按功能分为生产区(含储罐区、卸氨区、氨气制备区)和辅助区(含控制室和值班室)。 第三条发电企业是氨区安全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履行氨区安全管理责任。本规定所指发电企业包括投资建设和管理氨区的使用单位和特许经营单位。 第二章 第四条安全要求氨区应布置在厂区边缘且处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设置必要数量的风向标。生产区应符合火灾危险性乙类和抗震重点设防类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氨区设备配置和系统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储罐 第六条氨区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并采取防止静电感应的措施,储罐以及氨管

道系统应可靠接地。 第七条氨区电气设备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符合防爆要求。 第八条氨区大门入口处应装设静电释放装置。静电释放装置地面以上部分高度宜为1.0m,底座应与氨区接地网干线可靠连接。 第九条氨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职业危害告知牌和安全标志标识。职业危害告知牌应注明氨物理和化学特性、危害防护、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等内容。 第十条氨区应设置两个及以上对角或对向布置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门应向外开,以便危险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氨区设置洗眼器等冲洗装置,水源宜采用生活水,防护半径不宜大于 1 5m。洗眼器应定期放水冲洗管路,保证水质,并做好防冻措施。 第十二条氨区宜设置消防水炮,消防水炮采用直流/喷雾两用,能够上下、左右调节,位置和数量以覆盖可能泄漏点确定。 第十三条氨区应设置能覆盖生产区的视频监视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应传输到本单位控制室(或值班室)。第十四条氨区应设置事故报警系统和氨气泄漏检测装置。氨气泄漏检测装置应覆盖生产区并具有远传、就地报警功能。 第十五条氨区应设置用于消防灭火和液氨泄漏稀释吸收的消防喷淋系统。消防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原则及适用范围 1.以限制火灾爆炸激发能源、杜绝易燃易爆物品意外释放、加强人员防火防爆组织管理为原则。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生活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三、内容 1. 消防组织管理 1.1.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总裁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领导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各车间、部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1.2.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己岗位的防火职责。 1.3.各部门要按职工总数的比例和危险性,建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明确分工。每年都要进行两次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 1.4.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至少公司每周组织检查一次,车间每天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大火险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1.5.按照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业务技术熟练,有灭火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 1.6. 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对重点工种的职工要专门进行消防训练和考核。对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职工逐级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对电工、焊工和从事操作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经常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定期考核。全公司职工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火场逃生知识;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级火灾、会逃生和组织逃生)的要求。 1.7.健全防火档案,档案做到内容完整,随时更新。 1.8.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 2.火源控制管理 2.1.全公司范围内为禁火区(食堂厨房除外),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严禁吸烟(宿舍除外),应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2.因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电动工具等作业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动火证,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2.3.火灾爆炸场所的照明、布线和电气、电动仪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2.4.需要临时安装的设备、线路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电仪车间批准后,由正式电工安装,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限期拆除。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5946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自备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 第二章一般事项 第三条氨区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

施应完好可用。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四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五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等。 第六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员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居

4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版本号:A/0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 置设计规范》、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作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安全技术科是防火防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行政科负责对外来人员、外来单位、外来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监督检查。 3.3.安全技术科负责避雷静电设施的外委测试、防护。 3.4.各部门负责对相关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管理。 3.5.各级领导对所管的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隐患和爆炸危险的过程及设备全 面负责。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 4.1.1.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 综合采取预防、局限、防火和疏散的对策, 达到严 格控制各种火源, 使火灾爆炸不扩展, 迅速扑救和人员迅速撤离及疏散。 4.1.2. 应根据车间、部门的原材料、成品的特点, 确定相应的危险类别以及分类 划定禁火区和不同的仓库并严格管理。 4.1.3生产区禁止吸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1.4. 明火必须申请, 经安全技术科消防审查、批准后才能使用。 4.1. 5. 禁止在禁火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1.6. 不带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及电瓶车禁止进入禁火区。 4.1.7. 禁止用易散发可燃性气体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 4.1.8. 不得任意倾倒废品油、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放入放置在安全地点 铁制容器内并及时处理。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37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①、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②、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控制参数”及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修,非岗位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乱动该岗位任何设备和仪器。 ③、加强生产区和储罐区的明火管理:在防火、防爆区内,严禁使用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碰撞,绝热压缩等火源,并预防自动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的发生,避免雷击和光热射线等等。 ④、在防火、防爆区必须在显眼的位置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⑤、在防火防爆区域内闲人谢绝进入,禁止穿拖鞋及鞋底有铁钉的鞋类,禁止带入火种。 ⑥、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 ⑦、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防火花的设备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工作性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避免

氨区防火防爆措施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0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duction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Object Of The Problem And The Scope Of Influence, Analyzing The Problem, Propos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Cost Planning And Feasibility Analysis, Implementation, Follow-Up And Interactive Correction, Summary, Etc.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氨区防火防爆措施通用范本

氨区防火防爆措施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对工作想法的进一步提升,对工作的正常进行起指导性作用,产生流程包括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执行,后期跟进和交互修正,总结等。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四川广安电厂4#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位于四川广安代市镇东北,距代市镇约1km电厂规划区内。本工程新建氨区为3、4#机组公用氨区,位于厂区北,场地施工条件较好,附近有一座20xx年新建成的5#机组氨区,因此,防火防爆工作是氨区施工中必须考虑的工作。 二.组织管理体系 (一)消防管理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厂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厂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所有部门和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 3.2 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和禁烟安全管理工作。 3.3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上报和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4.1.1 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4.1.2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部位,其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4.1.3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1.4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间、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4.1.5 根据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防火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4.1.6 在工艺装置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4.1.7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4.1.8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4.1.9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氨站消防规定

氨站消防规定 7.8 氨站安全防火管理 为防止氨站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安全,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必须加强氨站安全防火管理。 7.8.1 进入氨站必须遵守的规定 7.8.1.1 进入储氨站进行维修、消缺工作,应事先与当班运行负责人联系,办理相应工作票后方可进入。 7.8.1.2 进入储氨站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知识并遵守储氨站安全管理规定。 7.8.1.3 进入储氨站人员禁止携带火种,手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机,照明必须使用防爆型。 7.8.1.4 凡进入氨站工作的人员,应按照《安规》规定着装。 7.8.1.5 进出氨站后必须随手关门。 7.8.1.6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7.8.2 氨站防火安全规定 7.8.2.1 氨是一种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易发生爆炸,爆炸下限为:氨15.7 %、空气84.3 %;上限为:氨27.4 %、空气72.6 %。 7.8.2.2 储氨站设备管道冻结,只能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用火烤。 7.8.2.3 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均应缓慢开关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严禁急剧操作、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自燃爆炸。 7.8.2.4 液氨系统气密性检查,应使用肥皂水或氨检漏报警仪进行,严禁用火监测。 7.8.2.5 储氨站应备有二氧化碳灭火器、石棉布等消防器材,值班员负责妥善保管,并应熟知使用方法。 7.8.2.6 储氨站管路、设施不许接触油脂和油类,以防剧烈氧化而燃烧,进行调整维护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 7.8.2.7 氨站设备运行中进行操作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或镀铜工具,以防止产生火花。 7.8.2.8 储氨站应备有2%稀硼酸溶液、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以备卸氨时和设备出现漏氨故障时防护用。 7.8.2.9 储氨站内严禁明火、吸烟以及进行可能产生明火的工作。 7.8.2.10 工作人员不准穿合成纤维或毛料工作服,进入氨站不准穿钉子鞋。 7.8.2.11 进入储氨站严禁携带火种,必须关闭手机以及其他无线通讯工具电源。 7.8.2.12 外来人员进入储氨站应严格执行《进入氨站管理制度》,并且服从当班值班人员的管理。 7.8.2.13 未装阻火器的运送氨气、氮气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储氨站。 7.8.3 储氨站动火工作规定 7.8.3.1 储氨站检修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并且对工作区域氨气含量进行测定,氨含量必须小于20PPm。 7.8.3.2 尽量避免一级动火,有些设备可以拆下来拿到禁火区外动火后再送回装上。 7.8.3.3 动火设备内氨气排放应彻底,确认排放彻底后与系统的隔离措施如加堵板或法兰脱开应及时进行,不能相隔太长时间,以免氨气漏入动火设备内。 7.8.3.4 动火期间密切注意设备参数,如储氨罐压力变化等,尽量避免运行操作。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1.任何人进入氨区必须经过氨区管理人员的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氨区。 2.工作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的鞋。 3.进入氨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4.不得把火机等火种带入氨区,严禁吸烟。 5.氨区检修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6.在氨区进行检修工作或运行操作时,必须使用铜制或铜合金工具。 7.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氨区,如必须进入,必须使用阻火器。 8.系统运行时不得敲击设备,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盘等。 9.氨区应每天手动测定一次空气中的氨气含量,氨气含量不得超过20ppm。 10.氨区消防喷淋装置应每月进行喷淋试验,喷淋水源严禁中

断,如因检修必须中断水源时,必须报公司安监部,并做好临时防范措施。 11.若发生泄漏情况,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洗眼间,迅速打开淋浴器。也可根据风向指示,逆风方向逃离,并立即汇报公司安监部和运行单元长及机组长。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电厂氨区防火防爆措施》

2016年氨区防火防爆措施 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6年10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氨区防火防爆措施 1、目的: 为防止氨区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要求、主要措施、消防设施等程序;本措施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由各专业,各级人员认真执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氨区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 3、要求: 3.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基建等工作的需要,氨区周围30m内为一级动火区 域。 3.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氨区,必须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3.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 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3.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 动。 3.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 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 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 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3.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 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3.10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 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3.11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3.12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由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和使用大量可燃、易爆的物品,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全公司火种的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公司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将酌情进行教育,甚至罚款处理,揭发有功的人员奖给予奖励; 2.若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喷灯、熬炼、风镐、开凿等作业,必须按《三级动火安全规程》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易燃危险区域的照明、电线和电动设备,应符合防爆规定的要求,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第四条易燃危险区域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要报 __门批准后,按安全规定进行架设,并应限期拆除; 第五条区域内高大建筑物或设备装置,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的槽灌区等,都应装设避雷保护装置。避雷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组织

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外部检查和测定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六条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和贮槽等较大金属物件,都应装设良好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第七条禁止在装卸易燃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验和将金属物品投 入槽内;检测获取杨影在装卸完毕后经过适当静止才能进行; 第八条禁止使用绝缘管件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第九条禁火区域内,严禁储存易燃物品:如机械润滑油,应储藏 在规定的地点,所使用的油抹布或油回丝应集中方在带盖的铁桶内,并经常进行清理; 第十条严禁在高温设备或管道旁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灯泡、 开关箱等下面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火星落下或受热酿成火灾; 第十一条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工棚,搭建的地点、面积、结构 和使用时间报告生产部,仅批准后,才能搭建,使用期满后立即拆除;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2总则 2.1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有油罐、天然气站、喷油漆场所、燃气管线等。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3职责 3.1综合部保卫科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对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 3.2综合部保卫科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

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各工厂(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4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序号作业场所危险性安全管理要求 4.1油泵房油罐柴油闪点50-90℃,沸点200-360℃遇明火、雷击、静电燃烧。防止罐体腐蚀油品渗漏,限量储存油料,经常消除地面油污、库内保持良好通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禁烟禁火标志。 4.2天然气站燃气罐遇明火、磨擦、撞击、静电易发生爆炸事故。站内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电器防爆、静电接地安全可靠、定期对管路、阀门进行检测、保持站外消防通道畅 4.3工厂成品调漆、喷漆场所油漆、溶剂是易燃易爆物品,作业中产生大量爆炸性混合物,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作业区严禁烟火,所有设备电气必须是防爆型,加强排风减少爆炸气体,定期清理地面的油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时防止金属碰撞产生火花。 4.4工厂修坯机台工厂内修坯机台、地面有油污等易燃品,有易燃危险。作业区严禁烟火,严格控制油存放量,及时清除各类可燃、易燃物。 4.5配变电站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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