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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的通知各上市公司:

近期,我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交易本公司股份事项进行抽查,发现仍存在一些违规股份交易行为。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则宣传工作,方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学习和了解相关法规,我部此次编制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以下称“《规范问答》”)。

《规范问答》主要包括如下六个方面的内容: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规定;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一般规定;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规定;关于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关于国有股东和外国投资者股份交易行为的特殊规定;关于违反股份交易相关规定的纪律处分。

请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将《规范问答》及时转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并督促其认真执行相关规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会秘书亦应及时组织相关规则的学习工作,并转达《规范问答》相关内容。

各上市公司如在使用过程中对《规范问答》有任何意见、建议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以便今后修订。联系信箱:shenliu@https://www.wendangku.net/doc/a911131693.html,。

附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09年7月22日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第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规范

1、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目前,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行为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申上市公司董监高管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和《关于利用CA证书在线填报和持续更新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的通知》等。

2、如何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可以分四种情况计算:

(1)可转让股份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

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之限制。

例如,某上市公司董事张先生,2008年末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10000股。2009年度,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张先生理论上可减持股份数量为2500股。

(2)对于在多地上市公司的处理。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同时包括在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既包括A、B股,也包括在境外发行的本公司股份。

(3)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

当年新增股票应分别两种情况处理:第一,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第二,因其他原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

继续以前述张先生为例,直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完毕,张先生并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0送10的红股分配方案,张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20000股。此后,张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10000股,还获得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50000股(但该部分股份需待三年后才能上市流通),张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更为80000股,其中,3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票。2009年度,张先生可以减持的股份数量,由2500股增加为7500股(因分红同比例增加2500股,因二级市场购买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即2500股),而张先生新增的有限售条件的50000股激励股份则不能上市流通,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

(4)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的处理

对于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累计到次年自由减持,而应当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

继续以张先生为例,2009年度,张先生最终减持了5000股,尚有2500股可减持股份未减持。张先生可转让但未转让的2500股,不得累计到次年自由减持,而应当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

2009年末,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75000股(80000股减去其减持了的5000股),根据前述规则计算,张先生2010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数目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应为18750股。

(5)上述计算中涉及的几个概念问题

持有,系以是否登记在其名下为准,不包括间接持有或其他控制方式。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转让,是指主动减持的行为(如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不包括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况。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转让股票?

以下情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其所持有股票: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间内的;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窗口期是如何规定的?

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的窗口期包括: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规定有哪些?

内幕信息,系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法律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证券法》第73、75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证券法》第75条),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2007年8月15日,证监会发布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涉及行政许可及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有无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文件,并充分举证相关人员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6、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证券法》第47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此外,《证券法》第195条亦规定,“……违反本法第47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多次买卖的短线交易,短线交易禁止期按如下标准计算: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6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6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

对于短线交易,董事会应及时行使归入权,即将由此所得的收益收归公司所有,如董事会不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公司董事会不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7、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申报并披露。披露内容应包括: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披露情况。董事会秘书未及时申报或更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本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目前,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采取了哪些具体的限制措施?

目前,对于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任期内减持股份每年仅可以转让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权益分派等事项,如果上市公司能够准确申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并能够及时对前述信息进行持续更新,本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可以实现事前控制。

此外,对于B股、短线交易行为、禁止买卖窗口期的交易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以及某些上市公司在其公司章程规定的个别限制措施等,主要依赖于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我约束,本所将予以事后监管,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第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一般规定

9、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目前,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有:《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令[2006]35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09〕3号《关于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等。

10、什么是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投资者认为自己不属于一致行动人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1、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披露时点和交易行为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披露时点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上述披露时点时,还应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和信息披露义务(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包括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12、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1)短线交易之禁止。参见前文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相关内容。

(2)内幕交易之禁止。根据《证券法》第74条之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参见前文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的相关内容,对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第三,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规范

13、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规范大股东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56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证监办发[2008]1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8〕94号《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和上证上字〔2008〕100号《关于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的通知》等。

14、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增持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1)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过12月的,有关大股东才可以实施前述增持行为。

(2)增持过程中,大股东应在首次增持、继续增持、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时、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前,上市公司应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3)有关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12个月内不得转让。

15、关于禁止大股东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规定?

(1)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6、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豁免是如何规定的?

(1)自由增持的,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

上述股份增持行为被豁免要约义务的前提是:行为人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限制短线交易、第七十三条关于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规定,同时应当符合《收购办法》第六条关于收购人资格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相关股东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自由增持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相关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作出核准的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相关股东拟在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应当在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方能增持公司股份。

第四,关于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规范

17、关于规范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相关规章制度有哪些?

目前,对于“大小非”减持主要的规章制度如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和《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等。

18、限售存量股份是指哪些类型的股份?

限售存量股份主要包括两部分股份:一是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安排的股份,俗称“股改限售股”;二是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IPO)前已发行的股份,俗称“发起人股”。

存量股份不包括:上述存量股份因送股、转增、配股而孽生的股份(含解禁前获得的孽生股份);上市公司增发、定向增发形成的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IPO过程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形成的有限售规定的股份。

19、关于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有哪些规定?

(1)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2)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合格投资者可以直接参与大宗交易系统业务,其他投资者则应当委托会员参与交易。

(4)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20、关于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规定?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之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东减持达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2)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就其权益变动,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本所有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对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根据上交所《关于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规定,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免于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履行前款所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后出售股份的,可以免于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一个月”减持期限如何确定?

在《指导意见》中,规定了“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其中“一个月”减持期限的计算方式如下:以计算日为起点,向前计算到上一个月的同日期的后一个自然日,如果上月没有对应的日期,则顺序后推。

例1:计算日为5月15日,则上一个月同日期的后一自然日为4月16日,由此,计算日为5月15日的“一个月”减持期限的计算起始日应为4月16日。

例2:计算日为5月30日,则上一个月同日期的后一自然日为4月31日,该日期不存在,则顺序后推,由此,计算日为5月30日的“一个月”减持期限的计算起始日应为5月1日。因此,“一个月”的概念是一个动态概念,而非“自然月”概念。同时,“计算日”也是一个动态概念,需要依据每个交易日的具体交易情况来确定。

22、“公开出售”如何理解?

在《指导意见》中,规定了“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其中“公开出售”仅指通过我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股份的行为,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股份行为不属于公开出售。

23、“1%”减持比例如何计算?

在《指导意见》中,规定了“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其中“1%”的计算方式如下:在前述一个月时间范围内,某股东账户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股份数量,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其中上市公司总股本,如遇一个月内发生总股本变化情况,则以一个月计算期内,上市公司日最大股本计算。上市公司总股本数据,以本所外部网每日公布的上市公司总股本数据为准。

24、一个实际控制人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计算减持数量时,是否要将其所控制的所有账户合并计算?

在对于“1%”减持数量的计算中,按账户进行计算,不对实际控制人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的股份进行合并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合并持股达到5%以上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需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5、股东所持存量股份,在限售期内发生过户的,如何进行减持计算?

对于股东持有的存量股份,在限售期内因司法强制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在解除限售后,按照过户后的账户,分别进行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减持数量计算。如过户前账户中同时持有存量股份和非存量股份的,则过户后,按照原比例确定过户后账户的存量股份和非存量股份。

在解除限售后因司法强制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过户后的受让方账户不受1%的减持限制。

26、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出让后,是否还受1%的减持限制?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出让后,不再是《指导意见》规定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但是,对于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客户与其交易对手方存在明显关联关系的,本所有权要求相关会员发现、制止可能存在的异常交易行为。

27、关于转让限售存量股份的禁止减持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第五,关于国有股东和外国投资者股份交易行为的特殊规定

28、规范国有股东和外国投资者股份交易行为的主要规章制度有那些?

规范国有股东股份交易行为的主要规章制度有:国资委、证监会[2007]19号《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国资发产权[2007]109号《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

规范外国投资者股份交易行为的主要规章制度有:商务部、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9、上述规章制度所规范的国有股东和外国投资者范围包括哪些?

国有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等”。

外国投资者系指自2006年1月30日起,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战略投资),从而取得该公司A 股股份的外国投资者。根据规定,上述外国投资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依法设立、经营的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成熟的管理经验;

(二)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三)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

(四)近三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包括其母公司)。

30、国有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履行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国有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由国有控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股份转让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二)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多个国有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或比例应合并计算。

31、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履行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

司总股本5%的,由国有参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31日前将其上年度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32、关于国有单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应履行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国有单位在一个会计年度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净受让上市公司的股份(所受让的股份扣除所出让的股份的余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国有单位按内部管理程序决策,并在每年1月31日前将其上年度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国有单位应将其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事前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国有单位通过其控制的不同的受让主体分别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受让比例应合并计算。

33、外国投资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买卖上市公司A股?

外国投资者在如下情况下可以买卖上市公司A股:

(一)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

(二)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

(三)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

满后可以出售;

(四)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五)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

第六,关于违反股份交易相关规定的纪律处分

3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股份交易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交易所会采取何种纪律处分措施?

根据《上市规则》第1、5条,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本所可以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监管。

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股份交易行为,本所可根据《上市规则》第17、2至17、6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5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等相关规定,对上述监管对象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其三年以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账户交易等纪律处分。

3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典型的违规股份交易行为有哪些?(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出售股份行为。

如某公司原副总经理陆某于2008年6月3日离职,但于2008年9月5日卖出公司股票1100股,属于在离职后禁止转让期间卖出公司股票。又如某公司监事杜某,在2007年年末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于2008年将其全部卖出,超比例出售1500股。对于上述违规案件,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给予了相关违规对象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禁止股票买卖的交易窗口期从事交易行为。

如某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公告200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该公司副总经理黄某于2008年7月4日卖出该公司股票10,000股,属于在业绩预告披露前禁止交易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又如某公司董事姚某,该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公告2007年度业绩预告,姚某于1月24日买入该公司股票1500股,并于同年3月3日卖出500股。对于上述违规行为,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给予了相关违规对象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的短线交易行为,包括先买入后卖出、先卖出后买入等。

对于短线交易行为,本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于短线交易行为应及时行使归入权,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包括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公司、当事人致歉和公司董事会下一步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如2008年11月6日,某公司监事卢某以4、69元和4、78元分别买入公司13900股和20500股,后卢某分别于2008年11月11日、、12日和13日以5、70元、5、31元和5、85元分别卖出100股、100股和34200股,共计获利37052、30元。卢某后将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并被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同时辞去了公司监事职务。本所亦对其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2009年4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卢某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4)股东权益变动违规。

第一,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时点违规。

自然人金某于2008年5月30日买入某公司股票723、66万股,直到6月4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08年6月16日,本所对其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第二,股东权益变动未遵循相关交易行为限制。

按照2008年10月16日,某上市公司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买入上市公司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8、63%。公司在持有该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5%时,未及时停止买卖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2008年11月14日,本所对该股东予以通报批评和限制股东证券账户交易一个月的纪律处分。

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体会_员工行

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体会_员工行为规范学习感悟与收获 员工行为是企业直接面对公众的窗口,其行为直接影响到公众对企业态度的形成,它引导和规范全体成员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和怎样做,是建设和谐烟草企业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体会xx1 对全体员工进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学习,各条规范采用通俗易懂的讲解方式,并结合公司员工日常行为列举事例,形象生动的逐条分析讲解。阐述主良行为对公司和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对规范执行有力,严以律己的部门和员工进行表扬。在学习过程中,各位员工认真听讲,详细记录。学习结束,全体员工对徐总精彩生动的讲解爆以热烈的掌声。 通过参加这次培训学习,使我对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深刻认识到公司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其目的是为规范员工日常行为礼仪,待人接物,文明谦恭,积极营造企业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也是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种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培训学习,其核心是在落实。我们每一名员工都是公司的一面旗帜,每位员工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公司的整体形象,所以,我们每一位员工从一进入公司,其首要职责是认真学习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刻理解其内涵,让它作为每一名员工以后工作学习生活的指南,深刻牢记做人做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在行为规范的监督下,做一名优秀的员工,与公司一起成长壮大。同时个别员工自由散漫,不受规范约束,并置公司各种制度于不顾,不能严以律己,象这样的员工不能为我所用,定会危及公司和他人,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罚。 我同时感到,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执行必须加大监督机制、强化公司各级管理、切实做到公司政令畅通、严格纪律、让各项规范、制度为集团公司健康发展而保驾护航。 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体会xx2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守则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守则 员工行为规范守则 (一)团队守则 基于共同的追求和价值观,我们成为团队的成员。我们坚信团队有助于实现个人的梦想。我们崇尚以沟通与协作为核心的团队精神,集体奋斗是我们基本的行为准则。发扬团队精神,恪守团队准则,是团队成员的基本义务。 1. 爱企业,爱家庭,自尊自爱? 爱自己与亲人是爱他人、爱企业的起点,爱企业、爱他人是爱自己与亲人的升华。 2. 团结协作,集体奋斗。 我们奉行集体奋斗的原则,每位员工都应努力将个人融入集体奋斗之中,个人利益要服从团队利益。 当个人力量无法按时完成任务时,可以而且应该向上级或同事请求支持和协助。对于同事或相关部门要求援助 的请要求要积极提供帮助,不以流程、规定、时间为借口推托。 3. 崇尚竞争,鼓励超越。 鼓励在企业发展和个人发展上不甘人后,当仁不让,员工间的竞争应建立在团队和协作的基础上,反对不择手段。 4. 重视内外沟通,讲求协调发展。 团结和协作必须以充分的沟通为基础,员工间的沟通不应拘泥于任何形式和级别。 对外沟通要坚持“诚信原则”,强调与环境充分适应和共处,促进合作。对外协队、分包方、合作者要予以尊重。 5. 积极进取,大胆创新,不断为团队注入新的活力。 6. 维护企业形象,保护团队利益。 组织外出集体活动时要特别注意树立文明、健康的团队形象。 对背离团队精神的言论应进行劝止,对损害团队利益、违反企业制度、污损企业形象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报告, 严重损害团队利益的行为要从严惩处。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员工从事职业工作和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自律性行为规范体系。我们倡导诚信、敬业、廉洁、自律 的职业道德。要求员工一切工作行为都必须以维护企业利益、对社会、对企业负责为原则。 1. 诚实守信,以诚立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修订说明

附件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和原则 (一)修订背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作为对股票上市规则的细化补充,在2010年制定、2015年修订时共整合了60余件有关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的业务规则和备忘录,对构建“简明高效”的规则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上市公司发展的法制环境和市场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新证券法出台并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也分别于2018年、2019年完成修改,《指引》需要衔接落实。另一方面,当前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各项资本市场重点改革任务正加紧推进,对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指引》既要总结新经验,也要应对新情况。 (二)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充分考虑上位法规定和现有制度执行效果:一是做好制度衔接,确保新证券法相关规定落地实施;二是推进规则瘦身,精简规则体系和监管要求,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 1 —

三是强化精准监管,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提升一线监管效能;四是补齐制度短板,增强规则对市场发展和政策变化的适应性,致力构建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规则体系。 二、主要修订内容 现行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共11章473条,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共11章503条。本次修订主板指引360条、中小板指引388条,并将两件指引“合二为一”,对重复或类似规定进行整合归并。修订后《指引》章节条文数大幅精简,共9章419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做好制度衔接,认真落实新证券法 一是完善短线交易披露规定,规定董监高、大股东及其“近亲属”,在6个月内买卖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3.8.13条)。二是完善信息披露渠道,将“指定媒体”“指定网站”调整为本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2.5.16等9条)。三是补充完善临时报告情形,新增“实控人与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说明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等(4.1.5条)。四是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规定,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并规定自愿披露应保持完整性、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误导投资者(5.2.23、5.2.24条)。五是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新增“上市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监高”“收购人或重大资产 — 2 —

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经理委派管理办法

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经理委派管 理办法(总5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股东代表、董事、经理、监事委派管理办 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对公司外派董事、经理、监事人员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入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股东代表”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出席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经理、监事”,是指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向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经理、监事。 第三条股东代表及委派董事、经理、监事是公司获取被投资企业信息的主要渠道,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股东代表、董事、经理、监事的各项职责和权力,必须勤勉尽责,竭力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股东代表及委派董事、经理、监事应符合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公司及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务;具备相关经济管理、法律、专业技术、财务等知识背景; 3、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在本公司工作(含试用期)满一年以上的员工; 4、其他协议规定并指定出任外派董事、经理、监事的人员。 第三章派免程序 第五条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大会,原则上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则须委派股东代表出席,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相应的权限。 第六条向被投资企业委派的董事、经理、监事,均由公司分管领导提名,经会议审议批准后委派。 公司所有外派董事、经理、监事情况均由部备案存档。 第七条外派董事、经理、监事候选人确定后,由公司草拟委派文件,由董事长签发后,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被委派企业。 第八条被委派董事、经理、监事如遇以下情况,公司需及时更换外派人员,更换程序按本办法第六、七条执行:

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

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 篇一:员工规范学习心得 与规范同行 ——《员工从业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 夫祸患常积于忽微,遗豫常至于亡身。员工的质量意识不到位,责任感不强,执行不力,必然会为公司的产品质量埋下隐患。目前,公司领导本着强化公司“双基”管理,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为适应公司的长远发展要求,组织开展了《员工从业行为规范》的学习活动,要求全体员工们以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为一面“镜子”,认真查找不足,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在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大家把“规范”二字刻骨铭心,真正把规范操作、安全生产的常识入心、入脑,常打安全预防针,彻底拉紧安全工作这根弦,与规范同行。 《员工从业行为规范》是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目标的前提和保证,它旨在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文明行为和综合素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构建和谐企业。通过对规范的学习,使员工们摒弃陈规陋习,改善从业行为,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推动工作效益和质量的提高,从而全面、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生产任务。 员工是企业的形象组成,员工的形象直接关系影响着企

业的形象,通过对规范的学习,我认为作为员工的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不断地规范提高自己: 一、从自身做起,从每一件事情做起,注重自身素质修养的提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树立岗位职业荣誉感、责任心和事业心,不断加强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采取集体学习讨论、个人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自己,不断的提高业务技术素质水平,做到业务精通,技术娴熟,严肃认真,一丝不苟,高效率,高效益,按业务流程圆满完成工作,人人争做“懂制度、通业务、明流程、精技能、高效率、守纪律、顾大局、讲团结、求进取、创一流”的优秀员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形势的要求。 二、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依章工作,照规行事。作为专业技术类人员,从事产品的开发设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的各种标准、规范来进行设计,勤奋好学,严禁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错误和可能发生的错误,并要做到“对外三不”,即:对外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打听的事不打听,以公司利益 为重,不以权谋私,不损害公司利益。 三、团结合作、致力进取。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团队效应,同心同德,相互支持,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并本着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和管理积极献计献策,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作

物业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物业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一、员工守则 1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潍坊市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2 办公室要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隐瞒或假造。 3 按照本公司《培训制度》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4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6 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 7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8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9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10 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扬企业精神,为企业作贡献。 二、工作态度 1 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 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睡岗。 3 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 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地解决困难。 5 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三、服务态度(十二字方针) 1. 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 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 2. 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客户。 3. 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 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 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5. 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并尽量在不违背本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办理。 6. 平等——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客户,不能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四、仪容仪表 (一)着装(保安员冬、夏装按公司保安统一服装着装) 1、保安员上岗时按公司保安统一服装着装,穿黑色皮鞋。 2、保安员应佩戴工作证上岗。 3、上岗着装保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4、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饰品,制服外不得显露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5、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 (二)仪容仪表 1 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墙下面头发不得超过1.5CM。 2 着装整洁,帽子戴正,结正领带,扣好纽扣。不得敞衣露怀,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传呼机、锁匙扣 3 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外,衣服口袋不得装较大物品,武装带要扎紧。 4 执勤时要佩戴好工作证和执勤器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公司治理 (2) 第一节总体要求 (2) 第二节股东大会 (3) 第三节董事会 (5) 第四节监事会 (7) 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 (8) 第一节总体要求 (8) 第二节任职管理 (10) 第三节董事行为规范 (14) 第四节董事长行为规范 (20) 第五节独立董事特别行为规范 (21) 第六节监事行为规范 (25) 第七节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6) 第八节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27) 第四章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32) 第一节总体要求 (32)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34) 第三节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管理 (41) 第四节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 (43) 第五节承诺及承诺履行 (47) 第五章信息披露管理 (51) 第一节公平信息披露 (51) 第二节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56) 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 (60) 第一节总体要求 (60) 第二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61) 第三节募集资金使用 (63) 第四节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67) 第五节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69) 第七章其他重大事件管理 (71) 第一节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71) 第二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75) 第三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79) 第八章内部控制 (83)

第一节总体要求 (83) 第二节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85) 第三节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87) 第四节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89) 第五节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91) 第六节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92) 第七节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93) 第八节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 (96)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97) 第十章社会责任 (101) 第十一章附则 (103)

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经理等任职书(2-50个股东有限公司设董事会适用)

(注:公司名称) 董事、监事任职书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选举、、,聘任、(注:股东之一担任职务的为“选举”,股东之外的人担任职务的为“聘任”)为本公司董事,任期年(注: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组成董事会。(注:或者可以直接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应根据章程相应条款确定) 选举(注:股东之一担任职务的为“选举”,股东之外的人担任职务的为“聘任”)、为本公司监事,同意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注: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请根据章程规定写明)的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组成监事会,任期三年。 (注:可续写) 全体股东签名(注:或盖章): (注: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说明(本说明打印时请自行删除): 1、本范本适用于设立董事会的2-50个股东的有限公司。该任职书中的董事、监事产生方式须与章程有关规定一致。 2、斜体字为提示,请删除;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充内容删除下划线后打印;使用本范本电子文档应在任务栏“格式-背景-水印”处选择“无水印”取消背景中“范本”二字。 3、用A4纸、四号或以上的字体打印,提交原件。

(注:公司名称)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经理任职书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 选举为公司董事长,任期年,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为公司的副董事长,任期年。(注:董事长、副董事长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聘任为本公司经理、任期年。(注:一般不超过三年) (可续写:根据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为公司副经理,任期年。) 全体董事签名: (注: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本说明打印时请自行删除): 1、本范本适用于设立董事会并在章程中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或聘任的非国有独资有限公司。该任职书中的董事、监事产生方式须与章程有关规定一致。 2、斜体字为提示,请删除;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充内容删除下划线后打印;使用本范本电子文档应在任务栏“格式-背景-水印”处选择“无水印”取消背景中“范本”二字。 3、用A4纸、四号或以上的字体打印,提交原件。

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精选】

本页是最新发布的《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的详细参考,觉得有用就收藏了,希望对网友有用。 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体会 员工行为是企业直接面对公众的窗口,其行为直接影响到公众对企业态度的形成。下面给大家分享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最近我和服务站的全体服务人员对“员工从业行为规范”进行了学习和探讨,我谈一下自己的一点看法,不一定正确,还望各位领导斧正。 一个企业的经营,最终经营的是人的思想,最终的落脚点是武装人、塑造人、鼓舞人,只有良好的员工队伍,才能创造出良好的业绩。正所谓:古人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规范提出了一个明确的理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文明行为和综合素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建设一支“懂制度、通业务、明流程、精技能、高效率、守纪律、顾大局、讲团结、求进取、创一流”的员工队伍,这正符合了这一理论。 随着轰隆隆的车轮声音,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我作为一名老职工,经历了企业由衰变强的整个过程,对我现在从事的工作有着特殊的感情,从机车车辆到铁道车辆、轨道交通车辆的专业化变革,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职工行为规范的重要性。 今年公里动车组的安全顺利运营,标志着我们公司已经全面步入正轨,铁道车辆技术的发展也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体现。这也是我们南车四方股份人在向祖国人民进行回报。同时也是我们这些从事铁道车辆人员业绩的辉煌体现。谛听火车通过的声音,感觉祖国加快了建设的步伐,作为新时期的从业者,我们要为祖国增光彩,为公司的建设砖加瓦。我们深知企业是员工的衣食父母,而员工又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 我们每一个员工的一言一行都是企业形象的具体体现。“员工从业行为规范”的三至五条对这一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认为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公司的员工都应该做到的。 纪律是关键,常言道:没有好的纪律就不会有好的成绩。“员工从业行为规范”中的六至八条正说明了这些,也是我们公司老员工几十年如一日一直坚持的原则,我们作为企业的中坚力量就应该学习老一辈员工的纪律观念。 勤俭节约是我们的光荣传统,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一个没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繁荣昌盛的;一个没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社会是难以长治久安的;一个没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同样,一个没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企业是难以持续发展的。因此,在我们南车四方股份蓬勃发展的今天,我们仍然要牢记:“勤俭节约,从我做起!” “勤俭节约,从我做起!”就是要从思想上崇尚简朴,写作以勤俭节约为荣,以铺张浪

关于公司规范员工日常行为的通知

关于公布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全面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整个团队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巩固企业文化建设和党群建设成果,建立企业员工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提出了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概述 员工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公司的形象,因此,对于公司管理而言,做好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工作非常重要。什么是员工行为规范?员工行为规范,是特指企业员工在日常工作、生产、生活、学习和交往中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传统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规范(工作规范、操作规范)和语言礼仪规范等的统称,以及如何按照标准规范员工行为所采取的一系列方法、措施和步骤。良好的员工行为是公司发展的动力,员工行为规范是调节员工间关系、员工与公司关系的基础,是企业内在精神素质与外部形象美化,实施文化管理,体现企业价值理念,塑造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具体行为准则 (一)仪表形象 ?着装 1、员工的着装反映员工的精神面貌,也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文化风貌。因此,员工上班时间应按照公司规定着装,星期一至星

期四着正装,不得穿运动T恤、休闲装、超短裙、无袖短装等。星期五可着便装。同时服装应当保持整洁、无皱、无异味,领口袖口保持干净,纽扣、拉链无脱落。 2、工作期间不可穿运动鞋、拖鞋或与拖鞋类似的鞋子,不得赤脚,不得光脚穿皮鞋。同时员工要保持鞋袜清洁无破损,鞋袜颜色避免夸张的颜色和款式。 3、全体从业人员上班期间应佩戴工号牌,并注意佩戴至标准位置。 ?仪容 1、头发要保持整洁,不染夸张颜色,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2、工作期间,面部要保持干净整洁,修饰文雅,不能浓妆艳抹。 3、手要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涂与肤色色差大的指甲油。 (二)行为举止 ?举止 1、员工在工作场合应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2、工作场合,不讲粗话、脏话、忌语,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公众利益。 ?工作纪律 1、岗位纪律 (1)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遵守上下班时间,本人应亲自进行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治理...............................................................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董事会............................................................ 第四节监事会............................................................ 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节任职管理.......................................................... 第三节董事行为规范...................................................... 第四节董事长行为规范.................................................... 第五节独立董事特别行为规范.............................................. 第六节监事行为规范...................................................... 第七节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八节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第四章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三节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管理.............................................. 第四节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 第五节承诺及承诺履行....................................................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一节公平信息披露...................................................... 第二节实时信息披露...................................................... 第三节业绩快报.......................................................... 第四节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三节募集资金使用...................................................... 第四节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五节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七章其他重大事件管理....................................................... 第一节风险投资.......................................................... 第二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节矿业权投资........................................................ 第四节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股份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董事、经理、监事参考格式)

成都XXXX股份公司股东会决议 (公司变更董事、经理、监事参考格式) 一、会议时间:XXX×年×月×日 二、会议地点:××××××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注:通常为原董事长) 四、会议参加人员:股东××、××、××、××、××(注:要说明:①董事会于会议召开前XX天(临时股东大会需提前15天以上通知,股东大会需提前20天以上通知),以XX方式通知所有股东参会; ②实际到会股东人数,代表公司股份数及占总股本比例;③公司董事、监事参会情况。) 五、会议内容: 经全体股东研究,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XXX、XXX辞去公司董事并免去其职务,增选选举XXX、XXX为公司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XXX、XXX、XXX、XXX、XXX组成;(注:需另提交一份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为:①任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②解聘并重新聘任经理(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的,则经理后加“即法定代表人”)。(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需5—19人) 2、同意XXX、XXX、XXX辞去公司监事并免去其职务,重新选举XXX为公司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由XXX、XXX、XXX组成。(注:若监事会主席变更,需另提交监事会决议;监事会成员需大于3人,其中职工监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变更职工监事需提交一份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注:也可提交新章程,表述为:同意修改并通过公司新章程,共X 章X条。)(如不涉及章程修改,本条可忽略) (注:若同时有多个项目变更/备案,可在一份股东会决议上逐条载明。) 会议主持人签字: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XXX×年×月×日

学习员工守则的心得体会4篇

学习员工守则的心得体会4篇 【篇一】学习员工守则的心得体会汇总 中国农业银行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素质,塑造农业银行的良好形象,促进农业银行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结合农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行为守则》。要求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公民的义务和行员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农业银行的信誉和整体利益,自觉做到思想进步、道德高尚、业务精良、服务规范、纪律严明。同时为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农业银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做到有章可循、执法严明。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提高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农业银行的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农行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总结多年来违规行为处罚的实践经验,也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用来制约员工行为。 员工行为守则是单位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和要求。在一个单位上工作,不仅有向他人和单位索取的权利,还有向他人和单位付出的义务。事实上,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当你得到某种权利的时候,就必须承担某种义务和责任。责任心不仅对企业很重要,同样地,对于一个国家则更为重要。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连最起码的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责任心都没有,那就更谈不上什么文明了。责任心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会影响个人,也会影响国家。 是每一个员工对自己从事的工作、相处的他人的一种情感体验。一个富有责任心的员工能以积极的态度处理权利与义务、索取与奉献、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他能始终保持主动的进取精神,对工作、对自己的工作具有激情和热忱,总是朝气蓬勃,不断向上。表现出积极主动的态度处处体现出主人翁的责任感,把责任心变成自己宝贵的精神财富。 正由于员工行为守则对所有员工的基本要求,无论你是否愿意,也无论你是否意识到,责任心无时无刻都伴随着你,表现着你。我是农业银行平凡的一分子,我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事业,勤奋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守则》是公司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一)遵纪守法,尊荣弃耻,争做文明员工。 (二)忠诚企业,奉献社会,共塑国网品牌。 (三)爱岗敬业,令行禁止,切实履行职责。 (四)团结协作,勤奋学习,勇于开拓创新。 (五)以人为本,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六)弘扬宗旨,信守承诺,深化优质服务。 (七)勤俭节约,精细管理,提高效率效益。 (八)努力超越,追求卓越,建设一流公司。 三个“十条”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是公司对客户作出的庄严承诺。公司视信誉为生命,弘扬宗旨,信守承诺,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一)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二)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三)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五)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六)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七)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八)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九)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十)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三公”调度“十项措施” 《“三公”调度“十项措施”》是公司坚持开放透明、依法经营,正确处理与合作伙伴关系的基本准则。公司主动接受监管和监督,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服务发电企业水平。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附件1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公司治理 .................................................................................................. - 2 -第一节总体要求 ............................................................................................................. - 2 - 第二节股东大会 ............................................................................................................. - 3 - 第三节董事会 ................................................................................................................. - 5 - 第四节监事会 ................................................................................................................. - 6 - 第五节内部控制 ............................................................................................................. - 6 - 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 ........................................................ - 12 -第一节总体要求 ........................................................................................................... - 12 - 第二节任职管理 ........................................................................................................... - 14 - 第三节董事行为规范.................................................................................................... - 19 - 第四节董事长行为规范................................................................................................ - 24 - 第五节独立董事行为规范............................................................................................ - 25 - 第六节监事行为规范.................................................................................................... - 29 - 第七节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 30 - 第八节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 32 - 第四章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 37 -第一节总体要求 ........................................................................................................... - 37 -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39 - 第三节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管理.................................................................................... - 44 - 第五章信息披露管理 ........................................................................................ - 45 -第一节公平信息披露.................................................................................................... - 45 -

员工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员工行为规范心得(精选多篇) 第一篇:员工行为规范心得 最近我和服务站的全体服务人员对“员工从业行为规范”进行了学习和探讨,我谈一下自己的一点看法,不一定正确,还望各位领导斧正。 一个企业的经营,最终经营的是人的思想,最终的落脚点是武装人、塑造人、鼓舞人,只有良好的员工队伍,才能创造出良好的业绩。正所谓:古人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规范提出了一个明确的理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文明行为和综合素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建设一支“懂制度、通业务、明流程、精技能、高效率、守纪律、顾大局、讲团结、求进取、创一流”的员工队伍,这正符合了这一理论。 随着轰隆隆的车轮声音,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我作为一名老职工,经历了企业由衰变强的整个过程,对我现在从事的工作有着特殊的感情,从机车车辆到铁道车辆、轨道交通车辆的专业化变革,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职工行为规范的重要性。 今年200公里动车组的安全顺利运营,标志着我们公司已经全面步入正轨,铁道车辆技术的发展也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体现。这也是

我们南车四方股份人在向祖国人民进行回报。同时也是我们这些从事铁道车辆人员业绩的辉煌体现。谛听火车通过的声音,感觉祖国加快了建设的步伐,作为新时期的从业者,我们要为祖国增光添彩,为公司的建设添砖加瓦。我们深知企业是员工的衣食父母,而员工又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 我们每一个员工的一言一行都是企业形象的具体体现。“员工从业行为规范”的三至五条对这一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认为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公司的员工都应该做到的。 纪律是关键,常言道:没有好的纪律就不会有好的成绩。“员工从业行为规范”中的六至八条正说明了这些,也是我们公司老员工几十年如一日一直坚持的原则,我们作为企业的中坚力量就应该学习老一辈员工的纪律观念。 勤俭节约是我们的光荣传统,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一个没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繁荣昌盛的;一个没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社会是难以长治久安的;一个没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同样,一个没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企业是难以持续发展的。因此,在我们南车四方股份蓬勃发展的今天,我们仍然要牢记:“勤俭节约,从我做起!”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范本

公司员工行为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推广特色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遵守公德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第三章爱岗敬业 第三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五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六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第四章团结协作 第七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八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九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十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一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第五章遵守纪律 第十二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三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嬉闹、大声喧哗。 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五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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