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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9年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精品

最新-2019年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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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医疗保险的缴纳对我们的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那关于医疗保险你知道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吗?一般来说,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缴费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规定是什么?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

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

2020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或上升[最新]

2020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或上升[最新]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 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或将上升。专家认为,从筹资机制来看,财政补助已经占到筹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居民医保存在“泛福利化”倾向,未来应逐步改变目前个人与财政筹资责任失衡的局面,建立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对此,《经济参考报》记者分别向人社部和卫计委发采访函,截至11日零时尚未得到回复。 欠薪的源头在哪里呢?应该说在于市场不规范,就拿欠薪现象最多的建筑工程领域来说,招投标不规范、层层转包等现象已经为欠薪埋下隐患,因为欠薪难解决的主要原因是“连环欠”。所以解决欠薪必须从规范市场秩序入手,只有规范招投标、禁止层层转包、遏制“垫资制”,才能从根子上解决欠薪。 出于对参保积极性等因素的考虑,多年来居民医保的个人筹资标准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财政补贴的增加来实现,财政补贴与个人筹资的比重从最初的1∶1变成了目前的约4∶1。 王**全家人遵纪守法,慎诺守信是该家庭的传统美德,也是邻里和社会公认的优良品质。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是该家庭的良好的家规与家风。孝敬老人、教育孩子,他与爱人一起商量,互相配合,二人互敬互爱、互商互谅,成为人人羡慕的模范夫妻。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六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从而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由2020年的60.8%增加到了2020年的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2020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 身兼数职,由于条件所限,在护理与药事方面的工作也由我一人担任,在这两方面我仍需不断地努力学习,做到规范护理的合理安全用药。 总之,在这段时间里,我在党组织的关怀以及培养下,在思想政治觉悟上有了较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也有了全面的发展,但我知道自己还存在一点缺点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身边的党员同志学习,继续努力改正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有更大的进步,从思想上、行动上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20》显示,到2020年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实际筹资409元。人均财政实际补贴324元,占人均筹资的79.3%,个人缴费为85元,占人均筹资的20.7%。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各省级医院: 现将《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安徽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 “继续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执行率,其中:新农合达到150个病种50%执行率”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在省级医院新增65组病种开展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增按病种付费病种新农合基金支付办法 (一)我省参合住院患者,主要疾病诊断、年龄、主要治疗方法等同时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的,执行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范围含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执行按病种付费。 1、主要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方法等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不执行按病种付费,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2、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不执行按病种付费,剩余费用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3、因新诊疗技术开展等特殊情况,导致次均费用较定额

标准大幅提高的,省级医院报经省新农合专家组认定后(须严格控制在各医院按病种付费病例数1%以内),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三)定额标准及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 1、参考全省医疗机构以及各省级医院2017年度的次均费用水平,经征求统筹地区及各省级医院意见后,确定各病种的次均住院医药费用的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 2、基金付费。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定额标准*新农合支付比例。 3、患者付费。患者自付费用=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项目计费)*患者自付比例。 (四)其他规定。 1、对按病种付费特殊病例的规定。 特殊病例之一:患者因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各种原因,凡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50%的,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普通住院,执行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 特殊病例之二:患者当次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定额标准2倍以上的,其超过部分的费用,新农合基金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另外追补给省级医院。 特殊病例之三:患者在一次住院过程中同时实施并完成2个以上按病种付费病种诊疗的,按照相关费用最高的病种,新

医疗保险单位与个人缴纳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与个人缴纳比例 以下是关于医疗保险单位与个人缴纳比例,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医疗保险是很多职工都会接触到的问题,这是国家社保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是需要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那么医疗保险的缴纳比例自然是职工想要了解的。 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单位怎样缴费?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5%的比例缴纳。例:某单位有职工100人,月工资总 ·

额90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00元*7.5%=6750元。 个人怎样缴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注意事项 很多人对单位给自己的社保缴纳具体细节是不了解的,这是员工应得到的相关待遇和福利的一种体现方式,所以一定了解清楚,让自己的利益不蒙受不白之冤。 ·

2018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2018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医疗保险计算方法

医疗保险,公积金、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请转载,省的以后到处找了,方便大家,更方便自己。欢迎大家转载啊!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 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 +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 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 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 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 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皖价医函〔2010〕57号)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皖价医 函〔2010〕57号)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价医函[2010]57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0.04.09 【实施日期】2010.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 (皖价医函〔2010〕57号) 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立友谊医院: 报来《关于申报“血酮体快速测定”等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院计财发〔2010〕14号)和《关于将“洁悠神长效抗菌材料”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的请示》(省友医〔2009〕64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核定血酮体快速测定(250303019)等价格,具体见附件。定量检测抗dsDNA抗体、EGFR基因测序、Kras基因测序等项目不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不予核定其价格。对超声刀等“手术治疗说明”的相关内容,目前正在研定之中,随后下发。

二、为杀灭和隔离细菌、真菌及病毒,同意在创面治疗中收取长效抗菌材料费,价格每人次不超过4.2元。医疗机构应将使用另外计费的“长效抗菌材料”的单价、疗效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由患者或其家属自愿自主选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收取费用;未经签字确认的,不得收费。 本文自2010年4月20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报告,以便进一步完善。本文制定的价格为最高价格,你们可结合实际,在此最高价格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卫生厅 二○ 一○ 年四月九日 附件: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一、住院起付额 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起付额。起付额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1000元;小榄人民医院、陈星海医院、黄圃人民医院等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及其他医院600元;市外转院1200元。 二、参保人转院就医 参保人诊治疾病,应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原则上应转往下列指定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已联网结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已联网结算)、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已联网结算)、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已联网结算)、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已联网结算)。 三、参保人转院手续 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需由本市三级医院或相当的市级专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小榄人民医院、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限传染病及皮肤病)、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疾病)、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主管医生开具市外转诊审批表,并经科主任、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转诊。本市无抢救条件的危重病人需及时转院的,可经约定医疗机构医务科科长或院长批准后转院,但约定医疗机构需24小时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办理转院报批手续的,医疗费用自理。 四、报销市外住院医疗费用须提供的资料 经批准转往市外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结束后一个月内到社保局医保科报销,报销时须提供《中山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身份证(若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本人中山市农业银行存折等资料。 五、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定居退休人员、临时外出人员就医 经备案登记,常驻异地工作(连续1年以上)和退休后异地定居的参保人,在当地选三家医保定点医院作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外出的人员异地就医限急、危病症,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其门诊费用按市内门诊结算办法报支。上述人员住院的,应在入院后一周内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登记备案,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交社保局医保科审批。异地住院又需转院的,原则上转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确需转往当地其他医院的,应由当地转出医院提出申请,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批准。 六、参保人离开单位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医疗保险的办理 参保人离开单位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暂无就业单位且属本市户籍的,可在三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续保或以居民身份参保。 七、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1.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应先向挂号处和主诊医生出示社保卡,登记参保号,交费时用本卡结帐。 2.持卡人住院时请出示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向主管医生出示社保卡,表明参保者身份;出院时凭此卡在医院结帐直接报销医疗费用,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3.如不出示、不使用社保卡登记入院、结算住院费用,而按自费病人结帐出院者,所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支。 4.如因紧急入院,未及时带有社保卡,请向医院入院登记处申明,或告知市社保局,以便与医院协调能暂时按医保入院处理,但必须于入院后三天内持社保卡补办登记手续;若入院时参加了医疗保险,因故未领或遗失社保卡者,请先向医院入院处登记和社保局申明,由市社保局负责查明原因,并及时协调制卡,待领卡后在医院凭卡进行社保结算。 5.凡参加社会保险者一人一卡,必须妥善保管,参保人凭卡办理个人社保业务,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使用。若社保卡丢失、损坏等,请及时拨打12333电话挂失;再凭身份证到就近劳动保障分局或社保卡制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八、参保人如何更好保障自己的医保权益 1.熟悉、了解医保政策。 2.每次就医时使用社保卡,遗失卡及时挂失、补办。 3.就医时告知医生尽量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 4.市外转院时要先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5.属特殊病种的要及时申请登记。 6.定点医院常驻医保驻院代表,就医有疑问时向驻院代表咨询或致电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九、如何查询单位缴费情况和个人参保资料 1. 致电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查询。 2. 浏览社保局网站查询中心:。 3. 浏览省社保基金局网站:。 4. 持社保卡到各大医院的自助彩色圈存机查询。 5. 持社保卡到各农业银行网点的社保业务自助查询机查询。 6. 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我局或各镇区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查询。 中山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网址:

医疗保险计算方法

医疗保险计算方法   随着社保体系的日益健全,相信我国绝大部分居民都已参加了医疗保险。那么,医疗保险个人该缴纳多少费用?单位又该缴纳多少费用呢?这就涉及到医疗保险计算方法。医疗保险计算要涉及到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总的计算方法是:医疗保险缴费额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下面,小编就从这两个方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医疗保险计算。 医疗保险计算方法之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是计算医疗保险的基数,是参保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对于缴费基数,国家有相关规定: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缴费基数则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若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基数则按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 %来计算;职工个人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缴费基数;如果职工没有本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则以当月实际工资来作为其缴费基数。

其中,医疗保险计算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本人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补贴、奖金等所有报酬。当然,缴费基数也不一定是职工个人本月收入。假如本年度职工工资收入为3000元,而上年度其月平均工资为250 0元,则医疗保险计算时,缴费基数则为2500元。 医疗保险计算方法之缴费比例 至于医疗保险计算中的缴纳比例,全国各地并不统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之初规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2%,用人单位缴纳工资的6%。但是,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也会因当地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同时,缴费比例还会因参保人的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已领取失业金的无业人员,他们的缴费比例也不尽相同。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各地普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一般都为2%,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8%。 医疗保险计算方法示例 搞清楚了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计算出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下面我列举一个简单的医疗保险计算的示例:如小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他所在的地区个人缴纳比例为2%,单位缴费为8%,则医疗保险计算方法为:小张每月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3000元*2%,即60元。

或调整到财政个人31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可能调升

或调整到财政个人3:1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可能调升 从筹资机制来看,财政补助已经占到筹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居民医保存在“泛福利化”倾向,未来应逐步改变目前个人与财政筹资责任失衡的局面,建立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可能调升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专家认为居民医保存在“泛福利化”倾向 据新华社报道,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 记者了解到,202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可能调升。 专家认为,从筹资机制来看,财政补助已经占到筹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居民医保存在“泛福利化”倾向,未来应逐步改变目前个人与财政筹资责任失衡的局面,建立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对此,记者分别向人社部和卫计委发函求证,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财政补贴与个人筹资比接近4∶1 仅在2020年,全年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11.88万户,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9.5%,消化库存商品住房9.5万套,占全省商品住房销售量的17%左右,有力促进了住房消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设1000公里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此次,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20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20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六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从而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由2020年的60.8%增加到了2020年的 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

2018年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2018年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17

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17年修订)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及以上 二、科室设置: 设置以下一级诊疗科目并提供相对应的医疗服务: 临床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感染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全科医学科。(注:如属地城市有二 级以上公立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卫生主管部门统筹部署医疗 资源,精神病科和感染(传染病)科可以不单独设置)。 医技科室:药剂科(药学部)、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 核医学科。 设置以下二级诊疗科目并提供相对应的专科医疗服务: 内科 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学科、内分泌科、免疫学科。 外科 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 妇产科 妇科、产科。 儿科 新生儿科。 精神科

心身医学科、心理治疗科。 医学检验科 临床体液检验、血液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生化检 验,临床免疫、血清学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 医学影像科 X 线诊断、计算机断层扫描诊断、磁共振成像诊断、核医学诊疗、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神经肌肉电图诊断、介入放射诊疗。 核医学科 核素显像[SPECT(必备),PET/CT(可选)]、体外标记免疫分析(放射免疫分析必备,化学发光可选)、放射性核素治疗(门诊必备,核素治疗病房可选)、骨密度仪(可选)、14碳呼气试验 (可选)。 三、人员: (1)卫生技术人员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1.03:1 (3)护理岗位人员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0.4:1 (4)护理岗位人员与医师之比≥1.5 : 1 (5)各临床科室(一级诊疗科目)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6)临床药师≥4 名 (7)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8)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2018年江西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2018年江西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江西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江西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江西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江西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众所周知,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企业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缴纳的。而单位所缴纳的费用是划入到统筹基金医保账户中,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一般是划入到个人账户中。那么,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多少呢?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保险同城网小编带来的简单介绍。 一般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由个人和单位按照不同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按照不同的比例分别划入到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中。其中,根据参保人员在不同年龄阶段确定划入的比例会有所不同。 其中,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2.5%;36周岁-45周岁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2.8%;46周岁以上(含46周岁)至退休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3.7%;69周岁(含)以下的退休人员的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5%;70周岁(含)以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和退休人员的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6%。 另外,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以本人实际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的。一般根据所处年龄阶段不同,其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也会不同。如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4.6%;51周岁—60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5.2%;61周岁—70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5.8%;71周岁以上为6.4%。 最后,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单位职工在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单位职工的个人账户一般会在单位缴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划入到个人账户中;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在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前提下,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会在每月月末划入到个人账户中。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根据参保人员所处的年龄阶段不同,所确定划入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附件: 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一、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不含进 项税)] 其中1.定额人工费 2.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 二措施项目清单费(一)+(二)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不含进项税)] 其中3.定额人工费 4.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不 含进项税) ∑(1+2+3+4)×费率 三其他项目清单费(不含进项税)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四规费(1+3)×规定的相应费率 五价差(一)+(二)(一)材料价差(不含进项税)∑(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二)机械价差(不含进项税)∑(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差)六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 七税金六×11% 八工程总造价六+七

1.建筑工程取费费率 (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 A1 施工组织措施费 A1-1 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39~0.99 A1-2 文明施工费 A1-2.l 其 中非市区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3.15~3.94 A1-2.2 市区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3.94~5.91 A1-3 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3.00~5.00 A1-4 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 4.59~8.79 A1-5 夜间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20 A1-6 缩短工期措施费 A1-6.1 其 中缩短工期1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0.00~2.50 A1-6.2 缩短工期2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2.50~3.50 A1-6.3 缩短工期3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3.50~4.50 A1-7 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0.91~1.32 A1-8 巳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10 A1-9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30~3.00 A1-10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 场地清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2.00~4.50 A1-11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机械费 1.80~3.50 A1-12 扬尘防治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96

(员工福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精编

(员工福利待遇)基本医疗 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标准及待遇表 20XX年XX月 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

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壹、住院起付额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起付额。起付额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1000 元;小榄人民医院、陈星海医院、黄圃人民医院等二级医院800 元;壹级及其他医院600 元;市外转院1200 元。 二、参保人转院就医参保人诊治疾病,应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原则上应转往下列指定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学院第壹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壹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第壹附属医院、广州市第壹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已联网结算)、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已联网结算)、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已联网结算)。 三、参保人转院手续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需由本市三级医院或相当的市级专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限传染病及皮肤病)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疾病)、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主管医生开具市外转诊审批表,且经科主任、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转诊。本市无抢救条件的危重病人需及时转院的,可经约定医疗机构医务科科长或院长批准后转院,但约定医疗机构需24 小时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办理转院报批手续的,医疗费用自理。 四、报销市外住院医疗费用须提供的资料经批准转往市外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结束后壹个月内到社保局医保科报销,报销时须提供《中山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身份证(若代办,仍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本人中山市农业银行存折等资料。 五、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定居退休人员、临时外出人员就医经备案登记,常驻异地工作(连续1 年之上)和退休后异地定居的参保人,在当地选三家医保定点医院作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外出的人员异地就医限急、危病症,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其门诊费用按市内门诊结算办法报支。上述人员需住院的,应住当地医保定点医 院,且在入院后壹周内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登记备案,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交社保局医保科审批。异地住院又需转院

最新-2019年辽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精品

2019年辽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医疗保险的缴纳对我们的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那关于医疗保险你知道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吗?一般来说,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缴费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规定是什么?辽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辽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辽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辽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 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

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皖卫医〔2016〕31号(附件4) 《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诊疗规范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护、药、技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四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应当分别记分,分类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的记分管理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医务人员计分管理工作部门同其所在医疗机构。 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向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部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记分情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受到行政处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记分,记分与行政处罚不能相互替代。 第七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并对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记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统一纳入医疗机构管理档案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引导群众安全就医。同时应建立健全举报投诉通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第九条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

2018年西藏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2018年西藏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西藏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西藏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西藏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西藏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安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

安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 理规定试行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皖卫医〔2016〕31号(附件4)《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诊疗规范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护、药、技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四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应当分别记分,分类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的记分管理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医务人员计分管理工作部门同其所在医疗机构。 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向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部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记分情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受到行政处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记分,记分与行政处罚不能相互替代。 第七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并对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记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统一纳入医疗机构管理档案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引导群众安全就医。同时应建立健全举报投诉通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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