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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期末试题

侵权法期末试题
侵权法期末试题

2012侵权法期末试题(一)

一、单选题。

1、根据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侵权行为分为(C)。

A、一般侵权行为的特殊侵权行为

B、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C、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D、为自己负责的侵权行为和为他人负责的侵权行为

2、被告郭某雇佣一名为地人为其帮工粉刷房屋。一天,该工人在脚手架上工作是不慎失手,瓦刀掉在行人赵某头上致其受伤。事发后该工人逃走,身份和地址不明。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请问郭某是否有责任承担损失?(A)

A、郭某应当承担损失

B、郭某无须为工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C、行为人下落不明,应当由赵某自己承担损失

D、以上说法均不对

3、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B)

A、严格责任原则

B、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

4、有关公平责任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B)

A、公平责任是一种道德责任而不是法律责任

B、公平责任适用于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

C、公平责任下,退订行为人有过错

D、公平责任下,双方平均承担损失

5、不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是(C)

A、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B、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C、正当防卫致人损害

D、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二、多选题。

1、过错对于侵权责任的确定的作用可以体现在(ABCD)

A、认定责任的归属

B、认定责任的范围

C、在混合过错的情况下确定责任的承担

D、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人责任的承担

2、下列有关因果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AC)

A、认定因果关系应区分直接原因和简介原因,行为人只能对直接原因负责

B、因果关系是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下不可或缺的认定侵权责任的要见

C、在公平责任中,不需要考虑因果关系的存在

D、因果关系是确定责任范围的直接依据

3、侵权民事责任中,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可能提出的抗辩事由有(ABCDE)

A、受害人过错

B、受害人同意

C、紧急避险

D、正当防卫

E、自助行为

4、某甲在饭店吃饭后,想趁人不注意溜走,结果被服务员发现,甲声称自己没有钱,饭店如果不放自己走就告饭店非法扣留;饭店则检出甲付清饭钱,否则休想离开,双方争执不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饭店的行为侵害了甲的人身自由,是错误的

B、饭店实施的是自助行为,应当允许

C、饭店实施自助行为后,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申请援助

D、如果甲拒不交钱,饭店可以一直扣留甲直到他交钱为止

5、根据传统民法理论,侵权行为可能侵害的权利包括(ABC)

A、物权

B、肖像权

C、知识产权

D、债权

三、简述题。

1、简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4、简述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类?

四、论述题。

试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体系。

2012侵权法期末试题(二)

一、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D)起施行。

A、2009年12月25日

B、2010年1月1日

C、2010年5月1日

D、2010年7月1日

2、因同一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先承担(A)

A、侵权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经济责任

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应承担(D)

A、相应责任

B、部分责任

C、补充责任

D、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C),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有过错的

B、无过错的

C、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D、无过错的。

5、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C)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有关单位

B、有关个人

C、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D、有关单位和个人

二、多选题。

1、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有(ABCD)。

A、消除危险

B、恢复原状

C、赔礼道歉

D、排除妨碍

2、侵害他人造成身体残疾的应当赔偿(ABCD)。

A、护理费

B、交通费

C、残疾赔偿金

D、医疗费

3、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ABC)。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D、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4、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BCD)。

A、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

B、患者或者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C、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D、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5、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ACD)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醉酒

B、梦游

C、滥用麻醉药品

D、滥用精神药

三、简述题。

1、简述侵权责任过则原则的种类。

2、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3、简述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的条件。

4、简述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的种类。

四、论述题。

试论侵权行为的免责原则事由。

自然辩证法期末考试

? 1. 、到19世纪30年代,被恩格斯誉为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诞生奠定基础的重大科学发现包括() (1/1分) A、牛顿力学 B、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假说 C、微积分创立 D、有机化学成就 E、地质渐变论 正确答案:B、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假说D、有机化学成就E、地质渐变论 答案解析: ?多选2. 创立理论的思维方法主要方法有: (1/1分) 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 收敛思维与发散思维 从感性到理性 创新思维 顿悟(直觉与灵感) 观察与记忆 正确答案: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收敛思维与发散思维创新思维顿悟(直觉与灵感) 答案解析:无 ?多选3. 贯穿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始终的矛盾是() (1/1分) ①人与自然的矛盾 ②吸引与排斥的矛盾 ③生产与生活的矛盾 ④科学认识与科学实践的矛盾 ⑤连续与间断的矛盾

正确答案:①人与自然的矛盾④科学认识与科学实践的矛盾 答案解析: ?多选4. 技术方法具有如下特点: (1/1分) 目的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统一 多样性与专用性的统一 社会性与综合性的统一 功利性与折衷性的统一 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的统一 正确答案:目的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多样性与专用性的统一社会性与综合性的统一功利性与折衷性的统一 答案解析:无 ?多选5. 知识作为一种经济资源,不同于一般的物质资源,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1分) 不可替代性 不可加和性 不可逆性 非磨损性 不可分性 可共享性 无限增值性 正确答案:不可替代性不可加和性不可逆性非磨损性不可分性可共享性无限增值性 答案解析:无 ?多选6. 以下符合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含义的是: (1/1分) 以工业化带动信息化,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 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

侵权责任法试题 (2)

侵权责任法试题 一、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 D )起施行。(第十二章九十二条) A、2009年12月25日 B、2010年1月1日 C、2010年5月1日 D、2010年7月1日 2、因同一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先承担(A)(第一章第四条) A、侵权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经济责任 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应承担(D )(第二章第九条) A、相应责任 B、部分责任 C、补充责任 D、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C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条) A、有过错的 B、无过错的,仍 C、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D、无过错的,不 5、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C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九条) A、有关单位 B、有关个人 C、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D、有关单位和个人 6、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B)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 A、医务人员 B、医疗机构 C、医疗机构负责人 D、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 7、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必须是造成他人( A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 A、严重精神损害 B、一般精神损害 C、精神损害 D、身体残疾 8、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C)(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A、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 B、行为人承担责任 C、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D、由受害人和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 9、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B)(第二章第二十六条) A、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B、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C、必须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D、不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10、个人之间所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D)(第四章第三十五条) A、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B、由提供劳务一方自己承担责任 C、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承担责任 D、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C)。(第三十二条) A、应当减轻其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浅析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浅 析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浅析[摘要]《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正确理解和解释网络侵权责任规则,厘清网络侵权的概念和界限,依法制裁网络侵权行为,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民事权利,有效地促进互联网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侵权;网络侵权;网络服务提供 现代社会是信息化时代,网络的普及和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方便,也加速了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步伐,现代社会已经无法脱离网络的影响,网络也将更加深入融进社会之中,从而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我们在充分认识到网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的重要的作用的同时也应看到,随着网络更加深入地渗透到社会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相应的网络侵权行为也在不断发生,近年来发生的网络侵权事件越来越多,有的网络侵权事件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在充分肯定网络所产生的积极作用的前提下,也需要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网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找出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克服这些问题,避免其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更好地促进和推动网络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 月1 日起施行,《侵权责任法》的核心在于保障私权、其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在该法的第三十六条中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我

侵权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侵权法复习要点判断1*30=30 简答10*5=50 案例20*1=20 1.侵权行为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 基本概念: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由于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以及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有无过错,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特征:(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首先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再次,侵权行为侵害的对象既包括权利也包括利益。 (2)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这里所谓的法定义务,首先是指绝对权赋予相对人不得侵害的义务。其次,这里的法定义务还包括法律赋予某些特定主体的特别义务。再次这里的法定义务也包括侵权法所设定的某些具体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 (3)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以及法律明确规定构成侵权行为的没有过错的行为。 (4)侵权行为是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对损害的理解包括广义的、侠义、最广义三种情况。狭义的损失指财产损失,广义的损失,既包括财产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失。最广义的损失,指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所有不利后果,既包括各种现实损害,也包括可能给受害人造成的危险。 (5)侵权行为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不法事实行为。 2.侵权责任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 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而不是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特征: 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侵权责任具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就其自身而言它具有如下特征: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都是对民事义务违反的结果。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有侵权行为就一定有侵权责任,除非出现免责事由。另一方面,有侵权责任一定有侵权行为。 (3)侵权责任的方式具有法定性。与违约责任的约定性不同,侵权责任的方式以及其内容,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4) 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3.什么是归则原则?有哪些种类?(四大) 概念:是指在加害行为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发生之后,据以确定责任由何方当事人承担的原则。侵权行为规则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指导方针。 种类:

自然辩证法期末考试(含答案和论述题)

1,___D____就是古代自然观的基本特征: ①猜测性、辩证性、逻辑性; ②直观性、系统性、分析性; ③思辨性、联系性、综合性; ④直观性、思辨性、猜测性。 2,构成系统具有整体性特征的原因之一就是系统的要素之间存在着____B____。 ①相加性; ②协同性; ③无序性; ④同一性 3、对于中国古代朴素的自然观说法不正确的就是:D ①科学处于幼年时期,科学认识只达到事物的表面。 ②主要就是对世界本原的探索与解释。 ③把整个自然界瞧作就是运动变化的,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④以原子论方式解释世界。 4、对于可持续发展理解不正确的就是:D ①要体现发展,就就是说一个国家或地区要通过社会、经济整体实力的增强,不断提高本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 ②要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即人类目前为发展所进行的种种努力,不应危及到未来一代人 的生存与发展。 ③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发展既体现未来取向的代际平等,又体现整体观念的代内平等 ④在具体操作上,可持续性发展就就是要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 5、对于演绎方法条件限定不能成立的就是:D ①大前提必须包含小前提 ②如果有一个前提就是否定的,结论也应该就是否定的。 ③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推出结论。 ④两个否定的前提能推出结论。 6、自然界中四种基本力包括:A ①引力、强力、弱力与电磁力, ②引力、强力、弱力与摩擦力 ③引力、强力、弹力与电磁力 ④引力、弱力、电磁力与摩擦力 7、科学事实基本特征正确的就是:C ①单称陈述、具有可重复性、受理论影响 ②单称陈述、不具备可重复性、受理论影响 ③单称陈述、具有可重复性、不受理论影响 ④全称陈述、具有可重复性、受理论影响 8、关于科学实验的认识论特点不正确的就是B ①科学实验对象的受控性使得实验认识方法更富有必然性 ②科学实验对象的选取受主观影响,因此具有偶然性 ③科学实验组成的特殊性结构充分反映了科学实验的认识具有主客体互动性 ④实验类型的多样化反映了实验认识模式的多元性 9、对演绎方特点说法正确的就是:B ①可靠性小、创造性小 ②可靠性大,创造性小 ③可靠性大、创造性大 ④可靠性小、创造性大 10、关于恒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就是:C ①恒星的归宿与其初始质量有关,质量越大寿命越短。

侵权法考试试题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侵权法考试试题 一、以往HKIB (本大题18小题.每题5.0分,共90.0分。) 第1题 什么是侵权行为? (1994年10月) 【正确答案】: 一人对他人的不法侵害,不能依刑事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第2题 (1)简述Rylands 诉Fletcher 案的规则。 (2)ABC Ltd 的一个工厂发生爆炸,Chan 是劳动部的监察员,在该厂执行公务,受到伤害。Chan 依Rylands 诉Fletcher 案规则起诉该公司,他能肚诉吗? (3)Chan 不在家时,有一非法入侵者在他的土地上放火,大火烧毁了邻居的财产,依Rylands 诉 Fletcher 案之规则,Chan 是否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Rylands 诉Fletcher 案之规则是:若某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将某物带人自己的土地上,并收集和保存若失控可能会造成损害的物品,要保存该物须自己承担风险,否则为失控造成的后果承扣损害赔偿责任。如他能证明是原告的责任(怠职)或失控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就不承担责任。 (2)仅当土地上某物失控可能会造成损害时才适用此规则。因为没有“失控”之情况出现,所以 Chan 不能胜诉。 (3)对于陌生人之损害行为,不适用此规则,所以Chan 不承担责任。 第3题 (1)简述1997年Rylands 诉Fletcher 案的事实、判决理由以及判决。 (2)Johnny 是学校监察员,他在巡察学校时,该校实验室发生爆炸,Johnny 受伤,Johnny 无法证明学校有疏忽,但他想依Rylands 诉Fletcher 案之规则,要学校承担责任。给Johnny 提出建 议。 (1992年4月) 【正确答案】: 案件的事实是:被告雇独立承包商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水库,为自己的工厂供电。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遇到了同原告矿井相连的废矿竖井。水库注水后,水流入竖井,冲厂原告的矿,判被告承担责任。

东师2018年春季《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考核

------------------------------------------------------------------------------------------------------------------------------ 期末作业考核 《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 满分100分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刑事责任。() 2. 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方式,仅指赔偿受害人的直接财产损失。() 3.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4.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不同于紧急避险措施不当。() 5. 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行为承担补充的侵权责任,是由于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 二、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2、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 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则,可分为哪三个层次。 4、简述产品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5、简述影响赔偿数额的规则。 三、案例分析(每题30分,共60分) 1、案情介绍: 2010年8月1日,张三将自己所有的拼装小车转让给李四,2010年8月10日,王五向李四租车使用。王五和朋友A、B三人开车出去一起喝酒,此三人彼此都知道大家均无小车驾驶证。到了回家的时候,王五和朋友B均已喝醉。回家的路上,小车由无驾驶证的A驾驶。途中,小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B 重伤,大货车司机C因避让不当翻车死亡。B的各种损失为30万人民币,C死亡的各种损失为50万人民币。景交警认定,小车驾驶员A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C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1)B自己是否要承担一部分损失?为什么? (2)王五是否有责任?为什么? (3)A要承担多少责任?为什么? (4)对于交警认定的A所承担的主要赔偿额,张三和李四是否有责任?张三、李四、王五、A所承担的责任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2、案情介绍: 2011年12月,赵某为其父亲祝寿,到商场买了一个高压锅。赵某的媳妇请邻居王某过来帮忙,王某用高压锅煮东西时,高压锅突然爆炸,高压锅锅盖飞起砸中王某,导致王某头部脑震荡,花费医疗费6万多。经负责高压锅质理检测的专家鉴定,高压锅爆炸的直接原因是高压锅的设计有问题,导致锅盖上的排气孔堵塞。由于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距离遥远,王某要求出售此高压锅的商场承担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但商场声称缺陷不是由自己造成的,而且商场在出售这种高压锅(尚处于试销期)的时候已与买方签订有一份合同,约定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场负责退货,并双倍返还货款,因而商场只对赵某承担双倍返还货款的违约责任,而对王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1)高压锅是赵某买的,王某不属于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为什么?

自然辩证法期末考试

1?、到19世纪30年代,被恩格斯誉为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诞生奠定基 础的重大科 学发现包括() (1/1 分) A、牛顿力学 B、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假说 C、微积分创立 D、有机化学成就 E、地质渐变论 正确答案:B、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假说D、有机化学成就E、地质渐变论答案解析: 多选2.创立理论的思维方法主要方法有: (1/1 分) 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 收敛思维与发散思维 从感性到理性 创新思维 顿悟(直觉与灵感) 观察与记忆 正确答案: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收敛思维与发散思维创新思维顿悟(直觉与灵感)答案解析:无 多选3.贯穿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始终的矛盾是() (1/1 分) ①人与自然的矛盾 ②吸引与排斥的矛盾 ③生产与生活的矛盾 ④科学认识与科学实践的矛盾

⑤连续与间断的矛盾

正确答案:①人与自然的矛盾④科学认识与科学实践的矛盾答案解析: 多选4.技术方法具有如下特点: (1/1 分) 目的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统一 多样性与专用性的统一 社会性与综合性的统一 功利性与折衷性的统一 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的统一 正确答案:目的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多样性与专用性的统一社会性与综合性的统一功利性与折衷性的统答案解析:无 多选5.知识作为一种经济资源,不同于一般的物质资源,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1 分) 不可替代性 不可加和性 不可逆性 非磨损性 不可分性 可共享性 无限增值性 正确答案:不可替代性不可加和性不可逆性非磨损性不可分性可共享性无限增值性答案解析:无 多选6.以下符合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含义的是: 以工业化带动信息化,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 (1/1 分) 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科室:姓名:得分: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 A 健康权 B监护权 C用益物权 D 选举权 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B) A 劳动法律关系 B 婚姻法律关系 C 经济管理关系 D 税收关系 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 A 独立性 B 无形性 C 专有性 D 法律确认性 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D) A 过错责任原则 B 无过错责任原则 C 推定过错原则 D过失责任原则

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 A 停止侵害、排出妨害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D 停止侵害、返还财产 6.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赔偿的是(D) A 医疗费 B 误工费 C 护理费 D 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7.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 (C) A 一赔偿金原则 B 同命不同价原则 C 同命同价原则 D 同时死亡原则 8.甲欠乙1 万元到期未还。2003 年4 月,甲得知乙预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 万元的全体财物以1 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商定付款期限为2004 年底。乙于2003 年5 月得知这一情形,于2004 年7 月决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以下哪一项诉讼要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D) A 要求宣布甲与丙的行为无效 B 要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 万元债 D 要求丙承担侵权义务 9.这部法律中,首次把(C)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 生命权 B健康权

《侵权责任法》第67条的理解与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67 条的理解与适用 摘要:自《侵权责任法》颁布以来,对第67 条的适 用,学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每种观点对第67 条的适用,都有着一定的影响。本文以学界存在的不同观点为基准,对其进行一定的评析,并提出适用第67 条的方法。 关键词:共同侵权;分别侵权;对外责任;内部责任 、对《侵权责任法》第67 条的不同观点 对于数人环境侵权的责任分担,《侵权责任法》第67 条 规定,多个污染者污染环境的,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来确定各个污染者的责任大小。这一法条我国立法者首次明确规定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分担,弥补了司法适用中关于多数人环境侵权致人损害的空缺,但是对这一条文该如何理解,是理解为共同侵权,还是理解为分别侵权,学者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 对此,学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一)无意思联络并承担按份责任的分别侵权 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下面简称 为民法室)的解释,第67 条规定的多数人环境侵权的行为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有数个侵权主体;第二,不仅每个污染者有污染环境的行为,而且每个污染者的行为之间

同样的看法,他认为, 《侵权责任法》第 67 条规定的是在环 没有意思联络;第三,每个污染者的行为与其造成的损害结 果在总体上具有因果关系;第四,造成了同样的危害结果。 根据数人侵权有无意思联络,民法室认为可以分为以下 两种情况考虑:第一,在数个污染者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 应该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 8 条的规定,那么根据第 8 条的 规定,污染者之间承担的就是连带责任;第二,在数个污染 当然,如果没有意思联络,则不属于共同侵权行为,污染者 就不承担连带责任而是承担按份责任。根据对上述观点的理 解,我们就可以认为,此种观点下第 67 条就属于无意思联 络的分别侵权。 对此,实务界和立法界采用一致的观点,他们也认为, 第 67 条中规定各个污染者只是对自己应该承担的份额承担 责任,这既不是一种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全额赔偿。它确定 的是一种对外责任分担的标准,不是一种内部责任分担标准。 对此,王利明教授也同意此种观点。 二)承担按份责任的共同侵权 在学理界,关于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的观点,也有学者 持不同的看法。其中就有学者认为,本法第 67 条规定的情 形属于市场份额的情形,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共同侵权行 为中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认定方式。对此杨立新教授也持-b< 者无意思联络的情况下,则应该适用本法第 67 条的规定。

自然辩证法期末考试(含答案和论述题)

1,___D____是古代自然观的基本特征: ①猜测性、辩证性、逻辑性;②直观性、系统性、分析性; ③思辨性、联系性、综合性;④直观性、思辨性、猜测性。 2,构成系统具有整体性特征的原因之一是系统的要素之间存在着____B____。 ①相加性;②协同性;③无序性;④同一性 3、对于中国古代朴素的自然观说法不正确的是:D ①科学处于幼年时期,科学认识只达到事物的表面。 ②主要是对世界本原的探索和解释。 ③把整个自然界看作是运动变化的,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④以原子论方式解释世界。 4、对于可持续发展理解不正确的是:D ①要体现发展,就是说一个国家或地区要通过社会、经济整体实力的增强,不断提高本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②要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即人类目前为发展所进行的种种努力,不应危及到未来一代 人的生存与发展。 ③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发展既体现未来取向的代际平等,又体现整体观念的代内平等 ④在具体操作上,可持续性发展就是要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 5、对于演绎方法条件限定不能成立的是:D ①大前提必须包含小前提 ②如果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结论也应该是否定的。 ③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推出结论。 ④两个否定的前提能推出结论。 6、自然界中四种基本力包括:A ①引力、强力、弱力和电磁力, ②引力、强力、弱力和摩擦力 ③引力、强力、弹力和电磁力 ④引力、弱力、电磁力和摩擦力 7、科学事实基本特征正确的是:C ①单称陈述、具有可重复性、受理论影响 ②单称陈述、不具备可重复性、受理论影响 ③单称陈述、具有可重复性、不受理论影响 ④全称陈述、具有可重复性、受理论影响 8、关于科学实验的认识论特点不正确的是B ①科学实验对象的受控性使得实验认识方法更富有必然性 ②科学实验对象的选取受主观影响,因此具有偶然性 ③科学实验组成的特殊性结构充分反映了科学实验的认识具有主客体互动性 ④实验类型的多样化反映了实验认识模式的多元性 9、对演绎方特点说法正确的是:B ①可靠性小、创造性小 ②可靠性大,创造性小 ③可靠性大、创造性大 ④可靠性小、创造性大 10、关于恒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C ①恒星的归宿与其初始质量有关,质量越大寿命越短。

《侵权责任法》之医疗损害责任试题

侵权责任法》之医疗损害责任试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_______________ 通过, 自___________ 起施行。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____________ 、__________ 等情况,并取得其 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 _________________ 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4、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_ 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5、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__________________ 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

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 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赔偿,也可 以向_________________ 请求赔偿。 7、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 、___________ 等病历资料。 8、患者有损害,因哪些情形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9、患者有损害,因哪些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0、晚上10 点,急诊室送来一位胸闷、气急,超声显示有大量心包积液的患者,需急诊行心包积液引流术,但当时患者家属正在赶往上海的火车上,且电话联系不上。只有送患者来院的工友在场,并且其认为不能承担手术风险,拒绝签字。在这种情况下,医院该如何处置?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侵权责任法期末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 A健康权 B监护权 C用益物权 D选举权 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A A劳动法律关系 B婚姻法律关系 C经济管理关系 D税收关系 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 A独立性 B无形性 C专有性 D法律确认性 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D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推定过错原则 D过失责任原则 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 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 6.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赔偿的是(D A医疗费 B误工费 C护理费 D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7.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C A一赔偿金原则 B同命不同价原则 C同命同价原则 D同时死亡原则

8.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预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体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商定付款期限为 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形,于2004年7月决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以下哪一项诉讼要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A A要求宣布甲与丙的行为无效 B要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 万元债 D要求丙承担侵权义务 9. 这部法律中,首次把(C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生命权 B健康权 C隐私权 D用益物权 10.继承权和一般民事权利不同的地方是(B A继承权是一种身份权 B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 C继承权隶属继承法管理 D继承权可以放弃 11.对于第五条所规定特别法优先适用中的特别法是指(D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解析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79?82题)甲物流公司负责乙食品厂食品的仓储与配送。2011 年6 月,甲物流公司员工肖某前往丙超市送货,途中因担心堵车来不及接小孩放学,便给自家保姆董某打电话,让董某代其接小孩,董某应允。董某在去接肖某小孩的路上不小心撞伤许某,许某花 费医药费1.5 万元。肖某按时将货送至丙超市,卸货之时,突然从楼上掉下一个烟灰缸,将肖某头部砸伤,送至医院花费医药费若干。后经查,当日该楼上住户大部分家中无人,有可能致害的 只有两家且家中均有人,但这两家人都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又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3 天后, 顾客杨某在丙超市购买了一盒由乙食品厂生产的豆制品,全家人食用后发生了严重腹泻,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经检验,该豆制品细菌严重超标。后查明,该豆制品系甲物流公司在丁仓库仓储过程中,由于仓库停电导致冰柜不制冷,使豆制品腐败变质,但甲物流公司送往丙超市验货时尚难以 分辨【真题试题】(2011 年案例分析第79题) 1.董某与肖某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 A.劳动关系 B?代理关系 C劳务关系 D?承揽关系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法律关系的判断肖某与董某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肖某:雇主,董:保姆。肖某:接受劳务;董某:提供劳务。本案中肖某与董某不属于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单位,且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本案中肖某与董某也不属于代理关系,因为代理关系属于受人 之托,替人办事,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方发生法律行为;本案肖某与董某也不属于承揽关 系,因为承揽关系是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物件,承揽人向定做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因此本题选 C.【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80题) 2.许某的医药费应由()承担。 A.甲物流公司 B.肖某 C董某 D.肖某、董某根据过错程度分担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侵权责任的承担。董某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为过失撞伤许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8 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本案应由肖某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木案选 B. 真题试题】(2011 年案例分析第81题) 3.肖某因受伤所遭受的损

《侵权责任法》全文解读

《侵权责任法》全文解读 一、《侵权责任法》总体分析 (一)基本构架 《侵权责任法》基本构架就是一般侵权行为加上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有一般的责任条款,一主要体现在第二章和第三章。剩下的除了第一章和附则以外,都是特殊侵权行为。 (二)一般侵权责任 1、概念:行为人以自己的行为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承担民事责任。 2、形式:直接侵害人身,侵权人格、身份,侵权财产(有形、无形)。 3、法条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 一定的行为或者事实而造成人身或者财产上对法律而言的权利利益的不利(不良后果、不良状态)。 判定标准:第一,“损害”必须具有客观的、真实性、可确定性,不真实的损害不构成应该得到补偿的法律上的损害。所以不能据以要求赔偿。第二,还必须是具体的民事权利,第三,损害必须具有不利益性,受害人所承受的后果,在性质上讲与其合法权益是相冲突的,而且是不利于其合法权利的,并且在社会上是被认为不可接受的,第四,必须具有法律上的可补救性,说明损害达到一定程度需要法律进行补救。如果受到过分琐碎的损害法律可以不去计较。 (2)致害行为 民事主体实施的加害别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致害行为是构成侵权损害赔偿的第二条件,如果没有加害行为,即使有损失也不能以与此没有关系人主张赔偿,必须要证明被告人有行为而且这种行为会导致损失。 (3)因果关系 根据损害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关联形式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直接造成原因的行为,间接原因是间接关系的事件。 判定方法:两分法,首先确定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事实上的原因,不作主观判决。第二步判断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法律上是否构成对损害负责的原因。 (4)过错 行为人通过其侵权行为所表现出的在法律上应受非难的心理状态。 判定方法:一般采用客观判断方法,即一个人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应该注意而没有注意。在现代民法上就是理智之人的标准:任何不致人损害故意的人,当他作为一个一般智力应该合理预见其行为可能给他人利益损害不合理损害危险情况下,实施该行为或者未采取应有的防范行为即为有过失。在决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会使他人遭受不合理损失的时候,这个人被要求对周围情况给予一般智力之人所应该有的重视,并在一般智力认识在相同情况下应该采取行为。如换成另外一个理智之人来确定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这个理智之人是一个基本的预期水平。 5、判断步骤:

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习题分解

以下资料选自王轶主编:《民法练习题集》(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一、名词解释 1紧急避险,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之一,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1)危险的紧迫性。所谓紧迫性,即合法权益正遭受危险。(2)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避险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不采取该措施就不足以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危险,不足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3)避险行为的合理性。所谓合理性,是指避险行为适当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必要限度要求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2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当事人因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第其

特点在于: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一,特殊侵权行为适用严格责任或者公平责任。第二,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第三,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第四,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了严格规定。第五,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存在分离现象。3严格责任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之一,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所受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物件所致,即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的除外。严格责任的特点在于:第一,免除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所承担的举证责任。第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就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第三,严格责任的适用有明确的限制,即主要适用于《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侵权行为,法律对严格责任的免责事由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不可抗力等。 4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实施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危险行为并实际致人损害,而无法确定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由于无法确定加害人,法律推定各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各行为人都是加害人,并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加害人可以举证证明推翻因果关系的推定,即加害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

侵权行为法试题库

A 一、概念解释 1、侵权行为法 2、侵权请求权竞合 3、单独责任 4、抗辩事由 5、直接责任 6、定期xx赔偿 二、简答题 1、侵权行为法的渊源 2、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3、我国侵权行为的主要责任方式 4、共同侵权行为及其类型 5、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范围 6、如何正确认识精神损害的表现 三、论述题 1、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2、侵权行为法的目的 四、法条分析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试分析本条法规的基本含义,说明该条文的在我国侵权行为法中的意义,并指出其不足之处。 五、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陈志光夫妇到某餐厅吃饭,一对母女带着一只狗坐在陈志光夫妇的对面,点来了饭菜,让狗在饭桌上吃,小狗则吃得津津有味。陈志光夫妇认为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损害,要求餐厅老板解决,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餐厅老板赔偿精神损害。 分析本案并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被告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为什么? 2、本案如何判决(请说明责任方式),为什么? 参考答案要点 一、 1、侵权行为法是指有关侵权行为的认定、制裁,以及对侵权损害后果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 2、侵权请求权与依其他民事规范产生的请求权是由同一法律事实发生,形成的侵权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 任方式的侵权责任形态。 4、抗辩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

5、直接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他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由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形态。 6、定期金赔偿是指侵权责任人按照确定的时间、确定的货币数额或计算方法和给付方式,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 二、 1、宪法、民法基本法、民事单行和特别法、其他法律文件中的民法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习惯以及基本法理也可以参考。 2、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 3、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4、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给予共同的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类型有: 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视为共同侵权行为和合伙致人损害。 5、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致人死亡的赔偿、扶养来源的损害赔偿、抚慰金赔偿。 6、精神损害表现在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痛苦。精神利益的损害是指精神利益本身的贬损、降低或者减少,精神痛苦是指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发生沮丧、焦躁等等各种痛苦。 三、 1、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法重点法条解读

【1】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原则,或称为过失责任原则,指行为人因自己之过错而致他人损害应负赔偿责任,反之,如行为人无过错则不负责任。大多数国家的民法都确认过错原则为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我国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也承认过错原则在民事责任中的重要地位。 早期的古代法,如蛮族法典、古罗马法都采取结果责任原则,或称为加害原则,即行为人致他人损害,不论其有无过错都应负赔偿责任。 直至十九世纪欧陆国家法典化时期,过失责任原则才作为一般原则在民法典中得到确认。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第1384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这一规定便形成了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正如民法典起草人塔里伯在解释民法时一所说:“这一条款广泛包括了所有类型的损害.,并要求对损害作出赔偿”。“损害如果产生要求赔偿的权利,那么此种损执一定是过错或不谨慎的结果”。这一简短的条文是对罗马法债法中的过失原则的重大发展,日后的大陆法系各国的民法典大都相继沿袭了这一规定。它形成了十九世纪民法三大原则之一一一为自己行为之责任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则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侵权责任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对于过错的认定可能发生举证责任倒置,即“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仍然是以过错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规则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 【2】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多处使用了第三人概念,但并非同一个概念,只有第28条规定的第三人侵权行为才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其后果是免除实际加害人的责任,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侵权行为类型,第三人侵权行为是普遍适用的免责事由。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类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第三人侵权行为为免责事由,但规定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可以免责的,则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可以免除实际加害人的责任;规定受害人重大过失或者过失造成损害实行过失相抵的,则第三人重大过失或者过失造成损害可以免除实际加害人的责任。必须分清第三人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分别侵权行为和竞合侵权行为的界限,分清第三人侵权责任与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界限。凡是第三人的行为不是损害发生的全部原因的,就不是第三人侵权行为,就不适用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实际加害人免责的规则,而应当分别按照不同的责任形态承担不同的责任。其规则是:共同侵权行为、连带责任;分别侵权行为、按份责任;竞合侵权行为、不真正连带责任;第三人侵权行为、第三人责任。 【3】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重点整理

侵权责任法重点整理

绪论 1.侵权责任法性质: 私法、强制法、救济法、责任法。 第一章 1.侵权行为 a.概念: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依法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b.特点:①侵权行为是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的行为 ②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主要是财产权和人身权等绝对权 ③侵权行为还包括侵害他人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行为 ④一般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 ⑤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c.种类:①根据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②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积极侵权行为和

消极侵权行为(关键点:作为与不作为) ③根据侵权人的人数: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2.侵权责任 a.概念: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依法应答承担的法律后果。 b.特点:①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②侵权责任以存在侵权行为这一法律事实为根据 ③侵权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仅限于财产责任 c与违约责任比较(重点): ①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采取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例外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例外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②责任基础不同。违约责任的责任基础是行为人违反约定义务,没有约定才适用法定条款,且构成违约责任一般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侵权责任的责任基础是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构成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例外

为无过错。 ③举证责任不同。违约责任中受害人无须证明违约方是否有过错,只要证明违约的事实存在即可,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是由才可免责。侵权责任中,加害人只有能证明其无过错的可免责,在特殊侵权中加害人只有证明其有法定免责是由才能免责。 ④免责条件不同。违约责任中有法定免责是由还有约定免责是由,但不得预先约定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侵权责任中只有法定免责是由。 ⑤责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 ⑥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 ⑦诉讼管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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