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双向交流对口选派挂职干部管理办法

双向交流对口选派挂职干部管理办法

双向交流对口选派挂职干部管理办法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老干之家

调研信息

业务工作

{$Wap} 今天是 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农历庚寅年八月初八中共莎车县委莎车县人民政府莎车县人大莎车县政协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组工动态 | 领导讲话 | 自身建设 | 党建工作 | 干部工作 | 远程教育 | 创先争优 | 党政内网 | 部长信箱 |

建言献策 | |

干部工作首页

|

选拔任用

|

队伍建设

|

干部考学

|

干部监督

|

干部培训

|

老干工作

|

您现在的位置:莎车组工网 >> 干部工作 >> 选拔任用 >> 干部工作正文

双向交流对口选派挂职干部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上传时间:2008/1/25 10:53:23【字体:小大】

双向交流对口选派挂职干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双向交流对口选派挂职干部工作,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喀组通字[2003]24号《喀什地区双向交流对口选派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双向对口选派干部挂职的任务

按照“需要什么干部就选什么干部,缺什么干部就派什么干部”的原则,选派干部到塔县挂职。

1、到塔县挂职的干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和传、帮、带作

用,当好参谋和助手,并在艰苦的环境中静心学习,磨练意志,增长才干,大力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

2、塔县下派的挂职干部要加强学习,开阔视野,提高“双语”水平,增强对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选派干部的原则

1、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备案的原则。

2、工作需要的原则。

3、单位对口帮扶、干部轮换选派的原则。

4、保证对口支援单位有干部在岗连续工作的原则。

三、选派干部的条件

1、政治上强,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敢于同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坚决斗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2、事业心强,有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上勤奋敬业,任劳任怨,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3、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4、年龄在35以下,党政机关干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

四、挂职干部的待遇

(一)挂职干部的工资、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

到塔县的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的工资由派出单位发放,除原享受的工资待遇不变外,还应享受塔县同类人员地区津贴及待遇(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工资差额部分由原单位自行解决),同时,每月发放180元生活补贴、50元电话费,每年发放防寒补助费115元。以上费用,由县财政核实划拨,委托塔县组织部负责发放。

塔县下派的挂职干部原工资和待遇不变,每月发放180元的生活补助费、50元的电话费,由所在县市财政解决,所在组织部门发放。

挂职干部挂职期间原单位一律不发放出差费。挂职干部因下乡或外出工作的差费,由挂职单位承担。

各相关单位要本着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挂职干部生活待遇,不得发生拖欠或克扣等现象。

(二)挂职干部休假

1、挂职干部休假。挂职干部除教师和医生外(教师按正常寒暑假休息,医生每半年一轮休无休假),每年休假4个月,分两次安排,时间第一次安排在春节、古尔邦期间,第二次安排在8月前后。休假往返路费由挂职单位承担。

2、挂职干部休假要坚持逐级报批制度,先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接受单位同意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要严格挂职干部请销假制度,没有特殊情况的,一律不予审批。

3、在休假期间,赴塔县挂职干部的工资差额、生活补助费、电话费、防寒补助费等福利待遇一律不发。塔县下派的挂职干部生活补助费、电话费一律不发。

(三)挂职的专业技术干部的职称待遇

专业技术干部,在挂职期间的技术职称评定,由原单位按职称改革有关政策列入常规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满需晋升高一档次的,挂职工作单位填写推荐意见,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评审表》,并在本单位指数限额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到塔县挂职的医务人员其挂职时间可作为城市医务人员下乡的时间)。凡通过评审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原工作单位应从聘用的次月起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及相关待遇。

到塔县挂职的医务人员效绩工资按派出医院效绩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五、挂职工作的时间

乡镇党政干部挂职时间为两年;专业技术干部挂职时间为半年到两年,其中:医生每半年一轮换;专业技术干部两年一轮换,教师一年一轮换。

六、挂职干部管理

1、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

2、挂职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到塔县挂职干部由原单位和塔县组织部管理,以塔县组织部管理为主,派出单位协管;塔县下派的挂职干部由原单位、县市组织部或挂职单位进行管理,以接受单位管理为主,塔县组织部协管;双重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要克服困难,为他们创造较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发挥挂职干部应有的作用;各挂职单位要给挂

职干部压担子、给任务,提供参与学习和实践锻炼的机会;县组织部和挂职单位要建立挂职干部档案,建立和坚持对挂职干部工作岗位变动、职务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和个人重大事项等报告备案制度。挂职干部挂职满一年的,参加挂职单位当年的干部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县组织部和挂职单位具体负责。考核结果包括个人述职报告、考核登记表、考核意见表,并将结果报原单位备案。挂职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可以不占当地干部评优指数,评优比例为挂职干部总数的20%。年度考核评优的挂职干部,其出勤率必须在95%以上。

3、要建立执行“责任追究制”,充分运用检查考核结果,对挂职干部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规定或纪律的问题,严格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挂职干部个人的责任;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散漫、违反挂职工作有关规定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按有关纪律予以严肃组织处理。

4、挂职干部每半年至少要向组织部门和挂职单位递交一份思想、工作汇报。挂职期满后,挂职干部应认真总结挂职期间的工作,县委组织部和挂职单位对挂职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对挂职干部进行全面考察。挂职干部个人总结材料、组织部和挂职单位的挂职干部考察材料及总结将上报地委组织部备案。

【字体:小大】干部工作录入:莎车县委组织部责任编辑:莎车县委组织部

上一个干部工作:援莎干部管理办法

下一个干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用户信息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永久登录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管理登录 |

主办单位:中共莎车县委组织部新ICP备09003837号版权所有 2007-2009 建议浏览器IE5以上分辨率:1024*768 投稿邮箱:cl_sc@https://www.wendangku.net/doc/ab11209157.html, 地址:新疆莎车县新城路22号联系电话:0998-******* 8513889 8512310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