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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建设和发展研究与探析

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建设和发展研究与探析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共同建设着我们伟大的祖国,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和发展了历史悠久、灿烂丰富的中华文明。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广泛而深入地推进民族工作,开辟并不断拓展具有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在政治制度上集中表现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70年前,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成为党领导的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史上的第一个省一级民族自治地方。新中国成立之后,少数民族聚居区普遍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成立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等各级各类自治地方,逐步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使之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历史发展表明,民族区域自治,是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

新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理论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是党处理和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种政治形式和

制度安排。其思想理论来源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民族理论。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民族理论具体运用到筹建新中国、认识和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之中,确立并发展一系列党对民族、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奠定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科学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确立并发展国家学说,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主张地方自治制。民族与国家不同,但二者是历史地联系在一起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就民族的产生问题指出:“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列宁则把“自治”作为建立民主国家的一条政治原则,指出:“至于自治,马克思主义者所维护的并不是自治…权?,而是自治本身,把它当作具有复杂民族成分和极不相同的地理等等条件的民主国家的一般普遍原则。”而且,他认为:“民主集中制不仅不排斥地方自治以及有独特的经济和生活条件、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自治,相反,它必须既要求地方自治,也要求区域自治。”在筹建新中国的过程中,党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特别是关于地方自治制的理论运用到解决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问题上,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并将之写入《共同纲领》。这是党在新中国国家结构形式上的一种创新性发展。在国家结构形式上,新中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机关具有双重性,既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机关,又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民族自治地方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自治,是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统一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民族区域自治从产生起就是维护国家的集中统一而反对分裂国家的,既保证了国家的集中统一,又保证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自我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民族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民族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马克思在

《论波兰》中指出:“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要使他们的利益能一致,就必须消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民族问题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和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之间和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民族问题在整个社会发展中具有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普遍性和敏感性等特点,解决民族问题,只有在解决整个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逐步实现。

坚持民族平等原则,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政治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没有民族区域自治。在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族平等,一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二是享有自治权,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

新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社会历史条件

新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我国的国情,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和互助。其社会历史条件主要是:

一是历史上国家长期统一,各民族相依并存。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尽管历经不同社会形态和发展阶段,但国家长期以来处于统一状态,并实行中央集权制。而且,中华各民族在团结和交往中维系着中华文明这一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中断过的文明。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漫长历史变迁中,我国各民族之间尽管在一定历史时期发生过战争、存在过民族歧视和压迫,形成一定的民族隔阂,但历史发展的主流和

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篇一: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 实际相结合,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国策。实行这样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有多方面的因素原因的,请让我一一道来。 首先我们从理论角度来看。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现在国家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基本类型,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中央权力机关集中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和主要权利,中央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是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我国便是典型的单一制国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强调无产阶级要坚持建立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国家的同时,又肯定了自治制的必要性和适宜性。再看我们的老大哥苏联,列宁把民族的区域自治作为无产阶级在国家建设和政权建设问题上解决民族问题的普 遍原则。他说:“一个民族成分复杂的大国只有通过地区的

自治才能够实现真正民族的集中制。”毕竟每个民族有自己 的问题,统一的国家若是用统一的政策和管理方式,势必会与民族的特色、文化发生冲突,这时就将与民族的集中制发生冲突。这说明了我国要建立稳定的中央集权而统一的国家,必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其次我们从中国的国情来看。在历史上,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自1840年以来, 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在民族分布上,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这说明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是顺应历史的趋势和中国的国情的。 最后,我们发现我国没有实行苏联式的民族共和国联邦制度,而是实行了创新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其实是实事求是的精神体现,我国国情和苏联不同决不能生搬硬套。从上面我们分析的国情来看,一是我国与苏联的历史不同,俄

2019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同步测试试题4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2018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3 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继续加强对民族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支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根基更加坚实、纽带更加牢固。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是 ①实现我国各民族团结的基础 ②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体现 ③由我国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 ④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保证 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 行使自治权。下列属于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是 A.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情况工作汇报 B.浙江省平阳县青街畲族乡人民政府举行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C.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选举林郑月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D.广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3.在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活的鄂温克族仅一万多人。但该旗自治机关可以在不违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民族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如果国家有关决定不符合当地实际,可以报告上级部门批准,变通执行或不执行。这表明 ①尊重民族差异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条件 ②民族自治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根本保证 ③坚持国家统一领导和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权是统一的 ④我国少数民族群众当家作主有可靠的法律制度保障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我国的民族关系进行了修改,把“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特征载入我国宪法。这一修订 ①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提供宪法保障 ②是基于和谐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 ③是基于和谐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

浅谈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浅谈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策 ,是在多民族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里 ,实现 各民族平等联合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其形成和发展 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 ,符合中国民族问题的状况和特点的。自 1947年 5月 1 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 ,到目前为止 ,我国已有 5个自治区 , 30个自治州 , 121个自治县(旗 )。 55个少数民族中有 44个实行了民族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 60% 以上。50年来的实践证明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巩固和维护国家统一 ,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问题原理在 中国创造性的运用和发展 ,丰富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宝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的区域自治,一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共同居住于同一区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要条件。 民族区域自治是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的政治形式。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少数民族通过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物。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质是在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内,聚居区的少数民族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旨在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充分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发挥民族地区的优势和特点,更好地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促进民族发展繁荣,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着多方面的根据,分别从理论依据、国情依据、民族特点和实践依据等方面进行考虑。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的政治形势和一般原则依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现代国家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制的和复合制两种基本类型: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中央权力机关集中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和主要权利,中央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是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其他法律,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复合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个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国家结构形式。根据其联合程度不同,这种形式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 我国在采取单一制的同时,充分考虑历史,依据多民族的国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额发展,是实现各民族平等联合、国家统一的最好的政治形式。 中国选择民族区域自治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 从历史上看,我国自秦代开始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了中央集权。历史上虽然出现过民族隔阂、战争甚至分裂等情况,但各民族人民之间友好往来,

贯彻_国务院实施_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_若干规定_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

[收稿日期]2005-06-20 [作者简介]金炳镐(1950-),男(朝鲜族),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中央民族大学马列学院院长、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田烨(1981-),男,湖北荆门人,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2003级研究生。 黑龙江民族丛刊(双月刊) 2005年第5期(总第88期)民族理论 贯彻5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若干规定6,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金炳镐1,田 烨2 (1121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北京100081) [摘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求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把法律的原则性具体化、可操作化。5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6的颁布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要求,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要积极贯彻落实5规定6,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全面发展。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与时俱进;民族地区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5)05-0008-0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举,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新中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已庄严地写进了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6。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对于巩固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对于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 自1949年明确把民族区域自治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已经经历了56年的风风雨雨,经受住了实践的考验。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全面贯彻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6(以下简称/自治法0),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目标,国务院颁布了5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6(以下简称5规定6)。主要内容为上级人民政府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大力培养少 数民族人才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实施5规定6的监督检查责任等。 一、5规定6的制定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0,这是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作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 质,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新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在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也指出:/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和推进理论创新。0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与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理论联系实际和不断创新的优良学风是三位一体的精神法宝,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自治法自1984年颁布实施以后,民族自治地方就强烈要求国务院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对自治法的规定进行细化。国务院于1991年出台了5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4若干问题的通知6。这个文件虽然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但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对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 8#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A)

资源信息表 第六课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第二节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 第三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A)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学生能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和意义。 2.过程与方法:运用情景教学、讨论教学、问题教学、启发式教学,学生整理、归纳所获得的各种信息的能力得到提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生进一步明确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能以自觉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为己任。 二、学前准备 1.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收集我国关于少数民族生活的图片、民族英雄的事例及相关具体政策。 2.教师:整合相关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 三、教学过程 【媒体演示】中国地图(要求学生指出我国一些主要的自治区的具体位置)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讨论交流】为什么我国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生:(略) 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1、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 【知识窗】教材P50 2、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 【媒体演示】回族抗日英雄马本斋 马本斋(1901年—1944年),回族,河北献县人。抗日战争爆发后,马本斋组织了60人的回民抗日武装,同日本侵略者进行斗争。1938年初马本斋和党取得了联系。在吕正操支持帮助下,1938年7月他的部队改编为八路军冀中军区回民教导总队,马本斋任总队长。在党的领导下,马本斋对队伍进行了整顿,加强了党对部队的领导,队伍很快由三四百人发展到六七百人。同年10月,马本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9年,回民教导总队改名为回民支队,马本斋任支队司令员。1937年至1944年,马本斋率部经历大小战斗870余次,歼灭日伪军3.6万余人,战果显著,八路军冀中军区授予回民支队“无攻不克,无坚不摧,打不垮,拖不烂的铁军”的锦旗。 【归纳】中国各族人民只有更加紧密地团结和联合起来,才能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 3、各民族小聚居、大杂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距,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 (1)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同全国其他行政区域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的一部分。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政权机关,是在中央政权机关领导下建立的一级地方政权,必须受上级政权机关的领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全国人民同样也是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根本大法,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 西藏是藏民族聚居区,藏族占全自治区总人口的95%,汉族和回、珞巴、门巴等其他民族人口占5%。西藏和平解放尤其是民主改革后,生活在雪域高原上的各民族和睦相处,同舟共济,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习题与答案

第七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试题 一、单项选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于: A.1979年 B.1952年 C.1984年 D.1956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这体现了民族自治机关的 ①立法自治权②变通执行权③经 济自治权④文化管理自治权 A.①② B.①③ C.①②③ D.①②④ 3.到目前为止,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数量是 A.124个 B.155个 C.125个 D.145个 4.构成民族自治地方名称的顺序一般是 A.族名、地名、行政级别名 B.地名、族名、行政级别名 C.族名、行政级别名、地名 D.地名、行政级别名、族名 5.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的民族有 A.44个 B.45个 C.46个 D.47个 6.下列行政建制中,属于国家法律明确界定的 民族自治地方是 A.民族乡 B.民族镇 C.自治县 D.自治市 7.我国成立最早的自治区是 A.广西壮族自治区 B.内蒙古自治区 C.宁夏回族自治区 D.西藏自治区 8.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 A.1947年 B.1948年 C.1949年 D.1950年 9.1936年10月,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第一个 县级民族自治政权正式成立,它是 A.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B.豫海县回民自治政权 C.木垒哈萨克族自治县 D.陕甘宁边区定边县 10.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政治 制度是 A.联邦制 B.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 C.人民代表大会制 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多项选择 1.我国现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体系,主要由 下面几个部分组成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 其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各项法规 C.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有关实施民 族区域自治的行政法规 D.地方性的自治法规 2.《民族区域自治法》调整的对象是 A.统一与自治的关系 B.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C.自治地方内部的民族关系 D.各自治地方之间的关系 3.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和宗旨是 A.在统一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内,聚居区 的少数民族依法当家作主 B.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促进民族发展 繁荣 C.巩固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D.普遍建立自治地方 4.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单位的级别包括 A.盟旗 B.自治区 C.自治州 D.自治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文章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a111498543.html,/Content-1060.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https://www.wendangku.net/doc/a111498543.html,/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序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机关的组成 第三章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第四章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章民族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 第六章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 第七章附则 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今后,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这一制度在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实践证明,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必须大量培养少数民族的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民族自治地方必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发展本地方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努力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民族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改革开放,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建设团结、繁荣的民族自治地方,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把祖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第六章 第二节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和优越性

第六章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第二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和优越性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节的学习,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的依据,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越 性。 教学重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和优越性 教学难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 教学方法:讲授、讨论 教学课时分配:1学时 教学内容: 导入: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根据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结合中国民族的实际采取的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和我国政府在处理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方面坚持走自己的道路的一个史无前例的创举。为什么我国要采取“民族区

域自治”这种形式而不采取“联邦制”形式呢?今天的这节课,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以及这种制度的优越性。 第二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和优越性 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依据 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受苏联的影响,曾主张建立联邦制国家。但是我国的国情和革命发展过程,与俄国完全不同。我国从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革命的整个过程中,国内各民族不仅没有出现过分裂,相反团结的越来越紧密。所以,不需要“联邦制”的“过渡”形式来达到集中统一。 中国的客观实际适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一、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的特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应我国民族分布复杂的特点。 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虽然少,但分布地区很广,超过全国陆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我国民族分布的这种复杂情况,只有具有很大灵活性的民族区域自治才能适应。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与其经济、政治条件相称的不同规模的自治地方,才能适应中国民族分布的特点和最大限度地满足少数民族人民的自治要求。 第二、中国在历史上长期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民族

民族区域自治心得

民族区域自治心得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心得体会 昌吉市第十四小学高敏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各少数民族,保障各少数民族权益,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加强民族自治,是贯彻并且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了各少数民族实行自治的权利,保障了自治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主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权力,贯穿着民族自治地方自力更生、国家大力帮助、经济发达地区积极支援,共同加快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事业作了全面的规定,并把发展教育,提高各民族的素质摆在了突出的位置。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统一领导的高度性。 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各少数民族,保障各少数民族权益,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加强民族自治,是贯彻并且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了各少数民族实行自治的权利,保障了自治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主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权力,贯穿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确立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 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少数民族的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置自治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 第一:它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中央授予而非民族自治地方所固有的,自治权中不含有脱离国家而独立的权利。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

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 第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第三: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为了让聚居的少数民族能过根据本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特点,实行特殊政策,保证本民族的自主性,促进本民族尽快发展。因此自治权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和标志。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知识拓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行政设置】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州是介于自治区与自治县之间的民族区域,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发展】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后,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日益成熟,对中国国情认识的不断深化,逐步明确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纲领》,其中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1945年10月23日,中央在关于内蒙

民族区域自治心得体会

民族区域自治心得体会 在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同样担负着重要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进一步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调动各族人民在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其中核心问题一是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利;一是要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大力发展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尽快改变民族自治地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落后面貌,逐步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而社会主义国家财政既是促进各民族实现自治的重要手段,也是加速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杠杆。 新世纪新阶段,各民族干部群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学习宣传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进一步开展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活动。 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需要。回顾历史,放眼世界,可以清楚地看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项适合国情、充满生命力、非常成功的制度。这项制度符合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符合我国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要求,符合各民族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它的特点和优势,就是把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区域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既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又有利于调动各少数民族的积极性。要在各族干部群众特别

是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依法做好民族自治工作,并认真研究和解决这一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依法治理,坚定不移地把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好。 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加强民族自治,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在政治上,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了各少数民族实行自治的权利,保障了自治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主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权力。在经济上,民族区域自治法贯穿着民族自治地方自力更生、国家大力帮助、经济发达地区积极支援,共同加快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神。在文化上,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事业作了全面规定,并把发展教育,提高各民族的素质摆在了突出的位置。所有这些都体现了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也体现了各民族的根本利益,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需要。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动摇。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民族区域自治法确立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体现了巩固国家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精神。各族干部和群众都要把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认真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案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案 执教人:奉贤中学胡菊芳 授课班级:高二(13) 授课时间:2007年4月18日上午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懂得理解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由我国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决定的。 2、过程与能力目标:根据我国国情和实践,说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正确性和优越性。 3、情感、态度和价值目标:通过学习,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理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合乎国情、顺乎民心,正确认识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教学重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中国特色 教学难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和现实条件 教学方法:启发式,讨论法 导入:我们知道曾经在地图上存在的国家,如南斯拉夫、苏联,现已经再也找不到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民族矛盾得不到根本解决从而导致国家联盟的解体。我国也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而且也有一些矛盾冲突,所以如何正确处理民族问题至关国家稳定发展的大事。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了解了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依据这个原则,我国又将采取什么样的处理民族关系的政策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内容。 出示我国的行政地图 提问:我国的省级行政区有几个,怎么称呼的?(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提问:5个自治区与其他的一般行政区是否只是称呼上的不同? 学生调查:上海、奉贤地区少数民族人员数量(包括流动、常住) 提问:上海有少数民族居住,但是为什么没有民族自治的地方?

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1.doc

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1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期中论文 论文题目: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学生姓名:赵丽娟 学生学号:00918147 院系专业:数学科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 所在年级:2010级 任课教师:赵丽华 完成日期:2011年6月5日 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民族区域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主要从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是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和发展、对我国民族和社会产生的重要作用三个方面论述其重大意义。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地方自治权自治机关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民族平等、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维护国家统一和尊重民族自治权的原则,

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关系客观实际相结合,创造性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 我们党和国家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有其必然性的。新中国之所以作出这一重大历史选择是主要基于我国国情的。 (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深厚的历史基础。 (二)我国革命的具体道路为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三)我国长期形成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状况,适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四)我国资源分布不均衡,经济文化发展差距大,需要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五)我国的少数民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国际斗争的形势,决定了我国民族宜合不宜分,和则俱利,分则俱损。这是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

从立法角度看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

从立法角度看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作为实施现行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1984年颁行以来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发展完善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保障。在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权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改革、稳定和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已经不适应新的情况”因此,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修改。2001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同一天由江泽民主席公布施行。这标志着这部1984年实行的法律经历了8年之久的修改工作正式结束,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工作,从此有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正如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所指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这次修改历时八年,先后征求了国务院20个部委、10个省区、15个自治州、17个自治县的意见,同时报请中共中央政治局、中组部、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批准。可以说,这是继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行以来,最大规模和最大范围的民族法制修订工作。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决心和支持态度,正如《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所指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订,“是新世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新成果”。从总的来看,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经济体制和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和帮助这两个方面上。从立法的角度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较之过去的版本有明显的进步,同时也存在一些可资商榷之处。本文仅就后者提供一些个人的意见。《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权限归属和立法程序问题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权限和修改权限归属问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200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宪法》第五十八条、《立法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权限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立法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立法法》第七条第三款);第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立法法》第七条第三款)。由此可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有权对国家基本法律的进行修改,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律的修改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即:修改的时间必须“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修改的范围只能是“部分补充和修改”、修改的内容“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empirenews.page--]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其制度安排“只能制定法律”(《立法法》第八条);其次,1984年颁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序言”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这意味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权限应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法》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但要特别要予以指出的是:《自治法》在“附则”中明确规定了其修改通过程序:“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也就是说,这一法律约定了即便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自治法》,也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但事实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年对《自治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客观题答题分析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客观题答题分析 来源:文都教育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2019年毛中特中出选择题的高频考点。下面,文都教育考研政治老师结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客观题作出答题分析。 一、练习题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是() A.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 B.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 C.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 D.民族地区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需要 答案:A 解析: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所以,A选项是正确选项。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是() A.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 B.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 C.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 D.民族地区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需要

答案:B 解析: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所以,B选项是正确选项。 二、答题思路 同学在学习民族区域自治考点时,首先,要理解民族区域自治的形成的时代背景、实践背景;其次,会结合相关材料重点掌握、综合运用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政治基础、现实条件等。 以上是文都考研政治老师结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考点对客观题作出的答题分析,希望对考研同学有所帮助。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案1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新课标要求 (一)知识目标 1、识记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了解自治机关和自治权。 3、理解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显著优越性。 (二)能力目标 1、 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坚持了从实际出发,适合我国国情。让学生 尝试用历史的、辨证的眼光观察、评价问题,提高学生的比较、鉴别能力。 2、 引导学生利用已有历史、地理知识,深入学习本课。培养学生善于将不 同学科知识综合起来,不断提高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教育学生理解并拥护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而承担起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历史责任。 ★教学重点、难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 教学中通过创设情景,联系有关实例,让学生感悟、理解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显著优越性。。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通过上一节的学习我们知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在处理民族问题上,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这一民族关系的形成,与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分不开的,下面就学习我国的民族制度问题。 (二)进行新课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阅读教材79页,思考几个探究性问题。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并回答问题 教师点评: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可以看出,我国在处理民族关系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法律形式保障自治民族的合法权益,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有重要意义。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教师活动:阅读教材内容,联系有关历史知识和现实实例,思考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1、含义: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置与自治机关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我国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享有和行使自治权。 3、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教师活动:阅读教材第80页图表,看看自治机关有哪些自治权?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教师总结: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自治机关的自治权,范围、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主要有: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其他自治权等。 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然性 这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互相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教师活动:阅读教材第81-82页内容,思考讨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表现在哪里?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1、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 民族区域自治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民把热爱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感情结合起来,自觉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2、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篇一: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怎样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不断完善的。深入探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对于科学把握党的这一民

族纲领政策,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将会起到巨大的思想保证作用。 在进入21世纪之际,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迅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我们的经济体制正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已经并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有新的机制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新办法。在这样的新形势下,而且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面临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在新时期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探索和构建一些有利于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的经济、政治权利,有利于这些地区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政治稳定的制度机制,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政权的根本标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一个根本问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质,就是要坚持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一切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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