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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财务报表分析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财务报表分析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财务报表分析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财务报表分析——以XK公司为例【摘要】在2009次经济刺激政策中,大量的地方融资平台应运而生,对地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促进国内需求等领域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融资平台的债务数额不断攀升而且平台的运作机制也不十分规范,导致地方财政债务风险加大。本文结合XK 公司2012至2014年财务报表来揭示融资平台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融资平台管理的相关措施、加快推动融资平台运行的完善,做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风险防控、探索新债务融资机制降低地方政府融资风险。

【关键词】政府融资平台财务分析 XK公司

一、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状况

随着财税体制的改革促进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诞生。由于我国的国情,各地地方政府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应的职责,这导致地方政府要想拉动当地经济的增长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由于财税体制的改革使得地方政府面临大量的资金短缺。而且《预算法》中规定地方政府需保持预算平衡不得随意举债,因此地方政府也就不得不另寻他路变相举债,通过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里所说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就是指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公司,政府授权其进行公共基础设类项目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对外融资活动。因此当今我国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由政府主导或绝对控制;二是主要业务是融入资金;三是融资行为全部或部分由地方财政直接或间接承担偿债责任或提供担保;四是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投资项目。而当前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下降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使得地方收入与支出存在巨大差距。地方政府只能通过构建融资平台来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也应该引起人们的关注,若融资平台推进的项目本身无还款能力或融资平台的抵押物价值下降,就会给政府带来潜在的财政压力和金融风险。下面通过分析XK公司2012至2014年的财务报表来谈一谈融资平台所存在的风险。

XK公司为B市在2011年所成立国有企业,作为当地政府的的融资平台为B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其注册资本30亿,是B市的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拨付1700万,其余为土地划拨出资成立一个资产规模与现金流均达到融资要求的公司。XK 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投融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性项目建设、建筑材料及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相关项目依法律法规须经有关部门批注的,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XK公司基本财务状况分析

(一)XK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从XK公司资产状况看见表1,该公司资产规模呈现稳步增长的局势,从资产的变化情况来看,2013年比2012年流动资产增长10倍,其中银行存款2014年为215528780.93,2013年为97614712.43,2012年14489521.99。2014年企业银行存款较2012年增加近14倍,同时企业的固定资产资产没有发生较大变化主要是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及政府划拨土地。无形资产2013年较2012年增加13.35倍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的增加,2014

年较2013仅增加3000这是由于软件费用的增加而土地使用权不变。

表1. XK公司资产负债状况

2012 2013 2014 流动资产66205565.74 285047164.74 677249776.11 固定资产3066848821.54 3063817389.00 3065146970.00 无形资产7910053.08 113493303.08 113496303.08 资产总额3140964440.36 3636009274.36 4779093931.35 从XK公司的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看见表2,负债规模增长迅速2012年为24004440.36到2013年就达到了519049274.36增加了20倍,到2014年为1662133931.35较2012增长了近69倍,其中流动负债增长较快2014年较2012年流动负债增长了66倍。长期负债在2013年增加了五千万后在2014年没有较大变化,所有者权益不变。XK 公司的流动负债占比负债总额比重较高,使得XK公司在短期内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使得公司短期内财务压力较大,企业为缓解财务压力在2013年增加5000万长期债务用以缓解企业企业短期内财务周转压力。

表2. XK公司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

2012 2013 2014 流动负债24004440.36 469049274.36 1592133931.35 长期负债0 50000000.00 70000000

负债总额24004440.36 519049274.36 1662133931.35 所有者权益3116960000.00 3116960000 3116960000 XK公司的资产特点分析见表3。通过分析XK公司的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可以看出有如下特点:一是企业的固定资产没有较大变化;二是在建工程占固定资产比重逐年上升。2012年XK公司年末固定资产合计30.67亿,其中在建工程390万元,在建工程占固定资产总额的比重为0.13%,2013年为5.6%到2014年则达到30.2%增长迅速。三是无形资产主要是政府划拨土地在2013年有大幅增长。从2012年到2013年度,XK公司的无形资产即政府划拨土地增长约13倍,由此可见政府划拨大量用地,综合以上情况来看XK公司的资产流动性较差,且不易变现。

表3 XK公司资产状况

2012 2013 2014 在建工程3902815.51 174533141.77 924480970.89 无形资产7910053.08 113493303.08 113496303.08 固定资产3066848821.54 3063817389.00 3065146970.00 XK公司负债特点分析。一是企业负债规模较大,而且其债务主要是预收账款,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付款。其中预收账款包括企业收到的财政拨款和上级拨付的资金。2012

年预收账款为23488042.36,应交税费398,其他应付款51600;2013年预收账款216713455.36,应交税费1815,其他应付款252334004;2014年预收账款727096564.27,应交税费241.16,其他应付款865034725.92。该公司的的负债绝大部分为财政拨款且短期借款所占比例较大。

(二)XK公司财务分析指标

当前我国的企业的筹资主要包括债务筹资和股权筹资,由于XK公司主要通过债务筹资。因此本文所讨论的筹资风险即为债务筹资风险,其衡量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产权比率、现金到期债务比等见表4。

表4. XK公司筹资风险衡量指标

2012 2013 2014 资产负债率0.76% 14.27% 34.78%

速动比率 2.76 0.46 0.21

产权比率0.01 0.17 0.53

现金到期债务比0 0 0 资产负债率为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这项指标反映的是企业资产中债务所占的比重。衡量的是企业的资产对其所有债务的保障程度。该比率越低,企业的偿债压力小,企业的资产对其债务的保证程度则越高,企业的筹资风险也相对较小。从2012年至2014年XK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逐年提高,虽然适度的负债会产生财务杠杆效益,但若企业的预期盈利没有达到目标会加重企业的财务负担。

速动比率为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该指标反应的是企业的短期内的变相能力与偿债能力。速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其等价物、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若速动比率越高则说明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偿债能力也越强,因而由于债务筹资所带来的筹资风险也相对较小。XK企业在2012年至2014年速动比率逐年减少表明企业的流动资产变现能力逐年降低,偿债能力逐年下降。

产权比率为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该指标反应的是企业的借款程度,

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比率越低企业的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越大,企业偿债能力越强。而2012至2014年企业的产权比率增长迅速从,2012年的0.01飙升至2014

年的0.53三年间增长了近50倍,可见企业的债务规模庞大,偿债能力逐年下降。

现金到期负债率是经营性现金流和负债率的成熟度,反映了企业经营中产生的现金流的保护程度,反映了企业目前的财务风险程度。企业向银行借入的贷款或者面向社会发行的债券,到期都需要还本付息因此当现金到期债务比越小,企业的到期偿还债务的压力就会越大,企业的财务风险越大。而XK公司的现金到期债务比在2012年到2014年全部为0,这是主要是因为XK公司是由当地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因此不以盈利为目的,XK公司主要活动为投资和筹资活动,XK公司其本身并不发生经营活动,因此XK公司当年不产生营业收入,因此XK公司不能够依靠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来筹集现金偿还债务,只能通过外部筹资来偿还,若XK公司到期不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则企业就会出现现金流断裂,造成严重的财务困境。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虽然XK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但是由于XK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在逐年上升而且速动比率却逐年下降表明由于企业负债比例增长过快,导致企业的偿债能力下降,企业财务负担加重,而且企业自身不能够产生经营现金流,使得企业的债务主要依靠外部的融资,一旦企业不能够按时取得借款就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使得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

在2008年的经济刺激政策之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数额迅速增长。从大背景看是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当地政府为了保证公共基础设施的发展建设能够满足和适当超前于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建设地方支柱性产业,确保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必须扩大资金的来源途径,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并且充分运用社会资本使其参与到当地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来。而且社会资本的参与也使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运作更加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在这种情况下形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目前,地方政府性融资平台存在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设立不规范

由于分税体制改革,部分地方政府财力紧张,公司的注册资金和项目投资缺口很大,这些地方政府有可能就将一笔资金充当多个融资平台的注册资金或者若干个项目的资

本金,或是把关联企业从银行获取的银行贷款转移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融资平台的项目资本金或者注册资金,还有部分政府部门将政府部门所拥有的土地、公共设施、办公楼等作为注册资金或者项目资本金注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来。这些做法促使部分地方的政府融资平台数量急剧增加。就2011 年审计署发布的《全国地方性债务审计结果》

显示,全国共有1033 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注册资本不足、虚假出资、政府相关部门违规注资、随意抽走注册资本等问题,涉及金额 2441.5 亿元。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全

由于当前我国政策等原因,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外部投资者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评价不但包括融资平台自身的还款能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设立融资平台的所有者和对融资平台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即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此,外部投资者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需要对融资平台的相关财务信息详细的了解和掌握,更重要的是需要对当地政府的财政收支及和偿债能力进行详细的分析了解,才能够在此基础上对当地的政府融资平台进行综合评价并分析其融资行为。而现实的运行状况确是由于部分政府融资平台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以及当地政府财政收支也存在虚假成分,导致相关外部投资者只是根据部分不真实、不可靠、不完整的财务信息等资料对当地的政府融资平台进行错误的不客观的评价。而错误的、不客观、不全面的融资评价必然导致外部相关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错误的决策则会导致偿债风险。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单一且杠杆率偏高过大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来约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导致部分地方政府为扩大自身的融资规模,最大程度地利用平台杠杆率,但是却没有考虑到自身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去承受,像这样的大规模债务融资会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金流产生巨大压力,稍微的政策变更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就会影响融资平台的债务的偿还。而且大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主要依靠的是银行信贷,一旦银行政策变更,限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金流就会非常容易出现问题。(四)现金流覆盖偏低

据调查显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完全没有经营性收入的项目,主要依靠财政资金作为其本金和收益。第二类是有部分经营性收入的项目,但自负盈亏还不能够完全实现。第三类有完整的经营性收入的项目,可以自负盈亏。而当前我国约有63.12%第一类平台,7%第二类平台。以此推断约有70%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现金流短缺风险。

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务风险防范建议及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应该尽快理清目前现有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债务,同时应将重心放在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过度融资问题能够得到长效治理。

(一)清理不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及其相关债务

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相关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清理不规范融资平台:一是细化审计,查清平台数量;二是积极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债务,并且按照项目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制定处理办法统一妥善处理包括后续的债务偿还和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融资;三是对于已经成立的政府融资平台应按照职能进行划分清理规范运作;四是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借贷款的管理;五是禁止地方政府提供违规担保承诺。

(二)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长效行政管理体制

建立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长效治理机制不仅要摸清现实状况,还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完善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机制,避免错误的政绩观导致债务危机,而且上级政府需综合评价地方政府业绩不能只注重经济增长而是通过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方面综合评价地方政府的业绩。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的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会从根本上遏制地方政府的过度负债。其次,根据财政分权总体思路,匹配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避免地方政府负债的被动增长;再次,为使地方政府能够以低成本融资,国家应建立完善的地方政府投融资管理体系,保证融资成本;最后,完善相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有序发展。(三)加强监管对融资平台信贷,完善融资平台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融资平台的担保人、担保方式。并且所有抵押资产通过当地同类型资产市场价值与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综合评估,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行为。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政府部门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明确其偿债的机制包括偿债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商业银行也应明确划分商业性与政策性金融贷款业务,根据不同性质采取差别授信方式,对于单纯依靠财政资金还款的其自身不产生营业收入的政府融资平台应停止其新增贷款,防止公司现金流断裂企业无力偿还。对于相关商业银行也应建立应对为来可能出现的呆账坏账建立风险准备金足够的风险拨备基金,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呆坏账。

参考文献

[1]期刊论文:汪咏梅,戚海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J],西部金融,2010年6月,第13~15页。

[2]期刊论文:李俊文,《地方政府机构的银行融资情况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8年10月,第21~23页。

[3]期刊论文:贾银萍,《关注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贷款风险》[J],特别关注,2009月7月,第19~13 页。

[4]期刊论文:冯静生,《对健康运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思考》[J],金融管理与研究,2010年2月,第25~28页。

[5]期刊论文:苏晓鹏,王兵,冯文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预警与化解对策》[J]中国农村金融,2009年10月,第19~21页。

[6]期刊论文:赵优红张宇飞:《我国政府投融资体系的现状及完善》[J],财政研究,2005 年第 10 月,第 37~38 页。

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以及项目融资模式

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 (一)财政拔款 1、本级财政拨款、 2、争取上级财政拨款资金 3、结合有关项目建设,向上级有关单位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4、争取上级专项政策或试点单位支持 (二)债务性融资 包括地方政府的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或中央代发)、政府性投资公司(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信托融资等。 1.商业银行贷款 目前国内大部分地方政府的负债是商业银行贷款,这些贷款由于取得容易,程序简单,一旦出现还款紧张的情况,还可以利用政府同银行的关系进行一定的融通,因此,被各地政府广泛使用。 但一般期限较短,利率较高,各种限制条件较多,且随着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引起广泛的关注,还贷越来越刚性,形成较大还款负担。 2.利用主权外债 主权外债是主权国家对外的债务。 (1)外国政府贷款。是指外国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长期优惠性贷款。北京利用较多,县市区很难。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向我国提供多边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是世界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要有特定项目,利率优惠期限长,但审核严格且审批时间长,难以拿到。

3.地方政府债券 发行城投类企业债券,债券融资相比股票融资具有投资风险小的优点。国内实践证明,只要将债券利率贴补到比同期贷款利率低1—2个百分点,便可极大地增强城投类企业债券融资的吸引力。 城投类企业债券是通过设立隶属于政府的企业作为融资平台进行债券融资,但是它又区别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发行方主要承担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很少基于利润最大化原则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融资。信托产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信托公司直接利用银行资金;一种则是银行向个人发行理财产品。 4.资源性融资 是各级地方政府利用政府所掌握的资产和公共资源筹措的资金,包括有形资产(资源)融资(如项目融资与土地融资)和无形资产(资源)融资(如特许经营权融资); 开发土地资源:这是最大的融资渠道,但目前有越来越多的限制。 通过总结各地区经验,对土地开发可以使用一个前提、两种理念、五种方法三位一体的操作思路: 一个前提: 土地储备制度。是指由政府依照法律规定,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取得土地,直接或进行前期开发后储备,并以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按需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点建议 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对原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改革,开始建设新模式的投融资平台,在运作过程中拓展了巨大融资空间。 一、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作 (一)新平台建设的出发点。地方政府搭建新型融资平台,其目的就是要抢抓此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发挥国有资本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激活政府资源的资本属性,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渠道多样化、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管理规范化、经营运作市场化,建立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投融资体系和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投融资由部门各自负责向政府集中主导转变、由行政决策向市场选择转变、由政府举债向资本运作转变、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由无偿投入向有偿回报转变。 (二)新平台的主要职能。一是统一化的政府融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通过整合政府优质资源,利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多种渠道为政府募集资金,以落实重大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充基础

设施建设资金,实现政府的投资引导意图。二是市场化的国资管理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国有公司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对下属公司以及划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调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推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的高端集中、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延伸,实现国有资产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三是政策性的产业投资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的产业投资平台,代表政府出资,根据地方产业政策进行产业投资,一方面可以开拓投资资金来源,顺利实现政策意图;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管理,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四是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政府先导性的创业引导平台,将发挥政府资金的种子资本作用,以国有资本先期投入引导战略投资者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地利用股权、基金等市场化手段与其他机构进行资金合作,通过资本经营服务、培育和辅导创业企业成长,发展一批与区域核心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新项目、新企业。 二、新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效应评估 新型投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对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投融资所具有的政策性效应和诱导效应,促进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这些平台公司自成立时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及资金来源分析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及资金来源分析 摘要:分析、评价了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融资和农业产业投资公司融资三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模式及其 各自的优势;以山东和天津为例分析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借鉴国外政府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分析了我国在融资模式及资金来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来源融资模式 一、引言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 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各种不同类型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 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 从我国经济的情况来看,投资始终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高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中,政府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而地方政府投资职能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要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虽然也保持一定增长,但与快速增长的支出需求相比普遍拮据,财力基本上仅够维持“吃饭”,基础设施欠账和建设资金缺乏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确立,财政资金要更多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通过深化投融资改革,搭建市场化融资平台,充分发

挥有限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重点关键领域战略性开发开辟稳定筹资渠道。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及评价 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产生过程看,目前主要存在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公司三种运行模式。这三种模式适用于不同条件的融资需求,且各有其优劣势。 (一)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及评价 1、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适用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是由国外企业和国内的民间资本来承担,因而有效地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和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并且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同时,给出了明确项目回报率,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容易,双方的利益纠纷少,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2、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 tot是bot融资方式的新发展。近些年来,tot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评级省级级、县级排名一览表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省级、市级、县级排名一览表11派精英社群2018-12-30 表1: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省级排名一览表 排名公司名称得分 评 级 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 1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40.45 AA A 北京 2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39.74 AA A 甘肃省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39.36 AA A 安徽省 4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38.6 AA A 浙江省 5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8.59 AA A 上海 6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38.53 AA A 云南省 7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8.42 AA A 天津 8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37.92 AA A 云南省 9 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37.91 AA + 青海省 1 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37.86 AA + 浙江省 1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37.79 AA山东省

1 2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37.77 AA A 上海 1 3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 公司 37.29 AA A 湖南省 1 4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37.18 AA A 河北省 1 5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37.01 AA + 甘肃省 1 6 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6.97 AA A 上海 1 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6.73 AA A 广东省 1 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6.72 AA A 四川省 1 9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 限公司 36.68 AA + 广西壮族自治区 2 0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6.64 AA + 湖南省 2 1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36.58 AA A 山东省 2 2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36.57 AA A 甘肃省 2 3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4 AA + 上海 2 4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6.35 AA A 北京 2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36.22 AA江苏省

政府融资平台主要运营模式分析

政府融资平台主要运营模式分析 (一)主要运营模式分析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决策权力地方政府行使,一元特征明显;执行上依托政府科层制 官僚组织完成,动员能力强;控制上普遍采用强制推行的方式进行,层级特征明显;信息反馈通过“自下而上”方式传递,渠道单一、信息公开度、透明度低;监督方式上主要依靠自体监督,特殊情况下采用社会监督;责任主体不明确,权责不分导致问责制度难以落实。 企业主导型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决策权力仍集中由地方政府行使,仍具有一元特征;执行上依托现代企业的管理运作机制;控制上体现为政府、企业共管;信息反馈上实现了政府-企业的双向流动,沟通机制较为通畅,信息公开度、透明度较低;监督方式上企业内部监控为主,政府纪检部门为辅;企业为责任主体。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政府融资平台发展模式及投资机遇分析报告》中指出,政府企业协作性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决策权力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行使,体现为地方政府与企业就具体政策的磋商和对话;执行上发挥企业、政府组织方式的各自优点,;控制上表现为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决议文件的方式对企业监管;信息反馈上实现了政府-企业的双向流动,沟通机制较为通畅,信息公开度、透明度较高;监督方式上企业内部监控为主,政府纪检部门为辅;企业为责任的主要承担主体。 图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营模式的类型划分 资料来源: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 (二)多元运营模式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政府融资平台发展模式及投资机遇分析报告》中指出,现有模式在合理性、合法性和公共性上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问题。要实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可续发展,就要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理念指导下,找到新的治理方式,而这正是基于“多中心治理场域”理论构建的“地方政府投融资运营多元中心合作型模式”。这一模式具有以下特点:决策权力由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行使;执行上政府动员、企业执行、社会参与,充分的发挥不同组织的各自优点;控制上同样表现出多主体治理的特征,职能分工侧重则有所不同;信息反馈的渠道、方式丰富多样,信息公开度、透明度高;监督方式上,自体监督、异体监督、社会监督多管齐下,监督效果好。此外,由于决策中各个主体都参与整个管理活动全程,问责的主体容易确认。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上海模式分析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上海模式: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并举 ——赛迪投资顾问发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战略与资本运作研究(2012)》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立足于服务区域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其基本职能在于为当地经济提供投融资支持。上海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依托区域经济资源,以平台自身发展为主体,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两种作用,完成为区域经济提供投融资支持的基本使命。一方面夯实自身基础,提高多种运营模式的熟练程度,另一方面又要寻求外部支持,通过资本运作吸收外部资源,完成公司资本的整合优化。内外兼修,寻求自身做大做强,同时与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上海模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运营模式:政府引导,实行公司化运作模式,走产业化发展道路。主体定位明晰,确立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资主体地位,建立城市建设基金会,实施城建资金统一管理和市场运作。投资项目多元化,除承担政府的公益性项目之外,还有自己专长的实业投资,因而在政府的补贴收入之外还能获取其他的稳定收益。 项目管理:采取“政府—城投公司—工程管理公司”三级管理模式,权责分明。政府通过授权城投公司组建相应的项目法人公司,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工程管理公司。项目法人与工程管理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工程管理公司承担自前期准备至工程竣工期间的项目管理工作,上海城投公司负责实施的政府工程采取代建制和总承包建设模式。

使命成绩:完善城市硬件升级,保障城市运营。上海城投,是政府性的投融资主体、重大项目建设主体和城市安全运营主体。自成立以来,已为上海城市建设累计筹措资金3000多亿元,并承担着全市约1700万市民的饮水安全保障,70%以上生活垃圾、近50%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以及310公里的公路桥隧运营。既体现公益性质,承担了大量政府公益性设施的建设运营任务,服务和改善民生;又按照市场规律,对接资本市场,并将市场经营的盈利部分反哺公益性项目获得良性发展,形成了独特的上海“城投模式”。 资本运作:创新投融资体制,为上海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持续“造血”和“输血”。努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在全国城投公司中率先发行了企业债券,率先引用保险债权计划。2008年,上海城投实施了上市公司“城投控股”的重组,通过经营性资产分阶段整体上市,实现了上海城投经营性业务和公益性业务的分开管理、分开核算。重组后的城投控股以环保、地产和创投业务为核心,稳步开创市场之路。经过重组后的城投控股不但每年为城投总公司节约了2.8亿元补贴资金,大幅减少了关联交易,还通过市场化经营,年均提供6亿元以上的利润,在提升城投总公司融资能力的同时,也为反哺公益项目提供了支撑。 图1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并购重组流程图 资料来源:赛迪投资顾问整理,2012.10 典型案例:城投控股——适时重组,通过企业间置换优化资本结构

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要点

时间:2013-10-21 作者:王雅琼来源:用益信托网 〖写在前面的话〗其实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就萌生了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尽职调查,尽可能准确地判断项目的风险程度。然而在梳理的过程中,我开始对这项工作的意义产生怀疑,由于平台公司的主营业务基本都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及其他相关业务,所谓经营性现金流最终来源还是当地财政。对于这种背靠财政的平台公司,常规的风险分析方式,如通过测算现金流、设置抵质押率等方式真的适用吗?如果对当地财政状况进行分析,又面临相关资料不全,而能找到的资料的真实性也无从查证的问题。而一个地方的平台公司又不止一个,交易对手的再融资能力和协调财政资金的能力对于项目的安全性也是十分重要的,这又怎么判断呢?想得多了,我越发觉得无从下手,一度得出了“地方经济形势的好坏决定平台公司还款能力”这样一个非常正确但是毫无疑义是废话的结论。诚然,经济上行期就像一路直奔6000点的股市,随便选个股票跟风就能赚钱,而在经济平稳运行尤其是下行期,如何遴选项目并客观进行风险评估就越发重要。如果直接将特定项目的风险指标与当地财政甚至中国大范围的经济形势挂钩,而不对其本身进行特定的风险分析,无异于缘木求鱼。在此要感谢@证券小兵和各位热心的群友,正是大家热火朝天的讨论才使我理清了思路。谨以此文分享,不成熟之处还望指点。

时间:2013-10-21 作者:王雅琼来源:用益信托网 一、当地财政状况 (2) (一)政府财政收入情况 (2) (二)政府财务支出和负债情况 (3) (三)估算财政偿债压力 (4) (四)考虑意外因素影响 (5) 二、平台公司的综合实力 (5) (一)平台公司的股东结构。 (5) (二)平台公司的资产结构 (6) (三)金融机构负债和民间融资 (8) 三、项目交易结构 (9) (一)应收账款投资附加回购 (10) (二)股权投资附加回购 (11) (三)各类收益权投资附加回购 (12) 四、担保措施 (13) (一)大型国企担保 (13) (二)实物抵押——土地和房产 (13) (三)应收账款质押 (15) 五、结语 (15) 本文所指地方政府平台的共同点在于其大部分经营收入均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财政,包括财政直接补贴和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获得作为对价支付的财政资金,如因承建当地基础设施项目而获得的投资成本返还等。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平台的最终还款来源均为当地的财政资金。 自2011年开始,银监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上报符合要求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并动态调整。同时银监会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名单内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贷款等融资行为提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何去何从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何去何从 近年来,面对不断膨胀的地方债务规模以及由此带来的地方财政压力,监管层不断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的出台是一个重要的标志,该文围绕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明确举债主体、规范举债方式、严格举债程序等措施,建立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新框架,旨在解决地方政府债务“借”、“管”、“还”的问题。财政部于2017年5月5日和5月28日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以负面清单的方式从地方融资平台、PPP和产业基金、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担保等方面对当前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出现的种种乱象进行了全方位的覆盖,对这些违法违规融资乱象进行封堵,以化解地方政府或有负债风险。50号文、87号文虽然针对的是地方违规违法举债,但实质上仍是对43号文精神的延续,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基础上完成对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的重构。在这个大趋势、大变化之下,实力较弱的平台公司短期融资来源受到了较大影响,而且其未来业务前景和发展空间已显得不太明朗,转型是势在必行。 近十年来,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和先锋队,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推进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由高速向高质量转变过程中,对融资平台而言,单纯依赖过去的传统手段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融资、建设和发展要求,这需要我们更加注重融资平台的资产质量和经营能力,需要加速培育具有成长性、经营性的核心业务和新兴产业。融资平台在未来转型中需要时刻以十九大精神为总纲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贯彻新发展理念,依靠创新驱动,紧紧把握时代脉搏,不断调整转型发展思路,从构建城市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寻找新的突破口,并重点在拓展和延伸城市运营和服务的产业链上下功夫,朝着打造城市产业生态圈的方向努力,最终发挥好城市资源运作平台和产业投资引领的作用。唯有如此,融资平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我国历史进程中的一个特殊产物,面对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我们看到,它的使命才刚刚开始,还远未结束。融资平台的转型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改革方向。然而,在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十九大报告准确的定义为“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总书记指出,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融资平台路径选择 业务转型路径选择 1、产业地产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三种类型的产业地产开发模式,即以产业物业开发租售为主的地产开发商模式,以PPP为主的产业新城开发商模式以及以双轮驱动为主的产业投资商模式,每类商业模式均有内在的资本运作逻辑和开发能力要求。第一阶段借力而为,以自身掌握的城市资源优势,与产业地产开发领域的领先企业合作,提升产业地产开发能力与开发水平。第二阶段自力更生,待自身产品开发、产业服务、产业招商能力得到有力提升,围绕地区重点发展产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最新政策法规汇编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最新政策法规汇编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的定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其部门、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作为中国特殊的财政和政府融资体制下的产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伴随中国经济特别是基础建设事业的发展,经历了2000年前的蹒跚起步阶段、2009年前的缓慢上升阶段、2009年开始的迅猛增长阶段、2013年进入的调整发展阶段,最终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后不可避免的迎来了淡出转型阶段。 编者梳理了近年来相关的政策文件,供读者参考。 说明:1、汇编文件截止于2014年12月10日;2、限于水平,疏漏难免,望读者不吝批评指正;3、编者力求但无法保证汇编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此本汇编仅供参考,请读者甄别使用;4、本汇编欢迎转发,请保留作者署名,谢谢! 一、国务院发布: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及答记者问、解读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4、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二、部委联合行文: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常简称城投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 发展现状 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进行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方面的融资由来已久,但是投融资平台发挥主导作用则是2008年来在应对金融危机时期的事情。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这被地方政府视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肯定和鼓励。 从2008年底以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据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8月,全国共有3000家以上的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其中70%以上为县区级平台公司。2008年初,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总计1万多亿元,到2009年5月末,总资产近9万亿元,负债已上升至5.26万亿元(绝大部分为银行贷款),平均资产负债率约60%,平均资产利润率不到1.3%,特别是县级平台几乎没有盈利。 随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专家质疑,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清晰,操作程序不规范,同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形成多头举债,而银行对地方政府的总体负债和担保承诺情况根本不清楚,甚至地方政府对自己的融资平台的负债情况都不清楚,一旦投融资平台的项目投资收益不能覆盖成本,这些“隐性债务”就必然显性化,给地方政府的财政造成巨大压力,甚至最后不得不由中央财政和商业银行买单。 从微观风险管理角度看 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很不透明,不仅商业银行难以全面掌握,有的地方政府自身也并不清楚不同层次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和担保状况;商业银行在与地方政府的互动中相对处于弱势,使得商业银行运来一直通行的一些控制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手

政府融资平台划分

平台贷“四分类”:风险大小看现金流 按照新的分类方式,目前商业银行的政府融资平台将被划分为可完全覆盖类、基本覆盖类、部分覆盖类和不能覆盖类四种。 从最初的各部委、研究机构分头调研到国务院正式下发通知再到四部委联合制定细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清理工作正在步步“踏实”。 兴业证券在近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透露,银监会最近对各家银行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行了后续的检查与分解,并规定了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新的分类方式。 按照新的分类方式,目前商业银行的政府融资平台将被划分为可完全覆盖类、基本覆盖类、部分覆盖类和不能覆盖类四种。 兴业证券指出,监管部门主要以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人自身实际的现金流情况作为分类基础,将现金流入情况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本金利息支付情况的对比作为评价依据。 “七上三下”关注度各异 具体来看,可完全覆盖类主要是指该笔平台贷款借款主体可以通过自身有效经营,以自有的现金流收入覆盖全部贷款本息的贷款情况;无覆盖类则是指平台贷款借款主体自身的经营现金流收入占贷款本息偿付的比例很低,主要依靠其他资金偿还贷款的情况。 中间层次的分类则主要以70%和30%两个比例为界限。其中,基本覆盖类主要是指平台贷款借款主体自身的经营现金流收入可以覆盖70%以上的贷款本息,并有可以依靠的第二还款来源作为偿还保障的贷款情况;而部分覆盖类是指平台贷款借款主体自身的经营现金流收入仅可以覆盖30%以上的贷款本息,主要依靠第二还款来源作为偿还贷款的保障。 兴业证券认为,完全覆盖类贷款大约占到全部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27%,基本覆盖类和部分覆盖类约占60%。 不同类别的平台贷款所受到的关注也并不相同。从监管部门来看,基本覆盖类和部分覆盖类将成为银监会关注的重点,无覆盖类则会成为重点监管对象,预计后续将会出现更加规范的监管措施。 在分类明晰的前提下,商业银行的风险甄别工作也开始推进。一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已于近期在其信贷系统中加注字段,以对借款主体及其多笔贷款进行统一标注与管理,便于得出更为准确的统计数据。 分类趋于细化 至此,平台贷无论从概念,还是从类别,都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而此前,尽管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进行自查,并上报统计以及自查结果,但银行并未对地方融资平台作出详细的风险分类、主体分类。社会对地方债务的“雾里看花”使得市场对平台贷款风险的担忧也不断升级。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方案(中联资本)

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模式探讨 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模式探讨

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模式探讨 二、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理念 ◆响应国家政策号召 ◆盘活政府存量资产 ◆提供增量项目资本金 ◆拓宽政府融资渠道

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模式探讨 三、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适用范围 ◆能源设施:电力、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暖气和新兴太阳能 设施等; ◆供、排水设施:水资源保护、水库、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排水和 污水处理; ◆交通设施:铁路、航运、长途汽车、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 地铁、轻轨高架、公共交通、停车场、轮渡、仓储物流等; ◆环保设施:如园林绿化、垃圾收集与处理、污染治理等; ◆房产类设施:商业房产、办公楼、商场等; ◆通信设施:电信、通信、信息网络等。

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模式探讨 四、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模式设计 ◆PPP模式 中联资本及其一致行动机构利用高度市场化竞争机制下的资源整合优势,推荐具有较强投融资能力的社会化资本方平台参与地方政府 以存量带增量的PPP综合开发。由中联资本及其一致行动机构向政府 购买已建成可确权的存量资产并出租给项目运营公司使用,租赁资金 用于新增项目建设。 具体的运作模式可以采取“TLOT”(转让‐租赁‐运营‐移交)的模式,具体模式介绍如下:

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模式探讨 PPP模式一(融资模式) 1、政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以存量资产发起PPP项目,并向社会公 开招标(需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和商务条款以防止恶意竞争,如控制社会资本回报率,限制社会资本融资方式等,中联资本及其一致行动机构将推荐适合社会资本参与招标); 2、签署PPP协议,中标社会资本方参与设立项目公司; 3、中联资本及其一致行动机构向政府购买存量资产,并将资产出租 给项目公司使用,租赁资金支付给政府用于增量项目资本金使用; 4、运营期(通常为10年以上)内项目公司负责存量资产运营、维护 并提供相应服务,政府每年向项目公司发放运营补贴,项目公司向中联资本及其一致行动机构支付租金; 5、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运营期满中联资本及其一致行动机构将项目 资产移交给政府。

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

《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 (财预[2012]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下发后,地方各级政府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正在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管理更加规范。但是,最近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如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 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4号)等有关规定,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 二、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 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 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确需采取代建制建设并由财政性资金逐年回购(BT)的,必须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偿债能力等,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分年资金偿还计划。 三、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管理

什么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什么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一、什么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关于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定义主要有三部法规:2010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将地方政府平台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这也是首次对政府融资平台明确定义的官方文件。 随后,在2010年7月,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原银监会联合发布财预[2010]412号文,将政府融资平台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19号文和412号文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定义基本相同,只不过412号文在19号文的基础上增加了地方政府需要“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的要求。 2011年,原银监会在廊坊召开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工作会议上研 究确立《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有关问题的说明》。在说明中银监口径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定义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机关、事业、企业三类法人。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银保监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口径和财政部口径并不一致。财政部强调城投融资平台是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而银保监会对城投融资平台的认定,是对偿还责任的实质出发,对各类法人统计的宽口径。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制管理的历史严格 我国目前对政府融资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系统制度。“名单制”管理系统推出历史,其实一直要追溯到2010年的国发19号文。 1、国发[2010]19号和财预[2010]412号

当前形势下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融资简要分析

当前形势下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融资简要分析 一.地方政府融资分析 地方政府融资分析我引入了财政学里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以下简称地方财政收入)这个概念,地方财政收入指地方所诉区域内每个财政年度收入总和,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由省、县或市的财政收入组成。此处为方便理解我将地方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整理成了图表的形式。 从上图表可看出,地方财政收入如无重大因素影响,均趋向于一个稳定值。如以成都市的历年财政收入数据统计可知,2017年,成都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5.5亿元,同口径增长1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59.6亿元,增长10.3%。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4.2 亿元,同口径增长9.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37.5亿元,同口径增长

9.7%。 地方政府从融资结构上分为: 1.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以地方政府及相关平台公司为融资主体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 2.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3.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利用政府各种特定资源,为达到政府特定目的,采用各种市场手段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 4.非项目融资:这类融资主要运用资产动作手段吸引社会各类资金的融资方式。 结合以上4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及非项目融资2种融资模式主要由隶属于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融资平台公司来进行投融资管理,在此主要分析前两种融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及相应的融资工具。 直接融资最直接的金融工具体现为地方政府债。地方政府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债;第二种为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政府用。地方政府债券通常按照资金的用途还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 在此,有必要区分下一般债及专项债:

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2011年6月8日、9日在廊坊召开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有关问题说明整理如下,供各参会单位参考:一、平台定义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机关、事业、企业三类法人。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包含退出类和仍按平台贷款处理两大类的全口径统计平台贷款。退出平台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的,银行可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放贷,自担风险责任;仍按平台管理的,如符合条件可以新增贷款。 二、新增贷款 各银行对平台贷款要按照“保在建、压重建、禁新建”的总体思路,将有限的信贷资源着重用于生产经营性的项目建成完工和投产上,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管控新增平台贷款,以实现全年“降旧控新”的总体目标。 (一)可放贷条件。 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是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含有偿还能力的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是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重大项目; 四是对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信贷审慎管理规定等要求的融资平台在建项目贷款,其现金流能够达到全覆盖要求,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且存量贷款已在抵押担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合同补正等方面整改合格。 (二)不可贷规定。 一是不得向银行“名单制”管理系统以外的融资平台发放贷款; 二是不得再接受地方政府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提供的任何担保和承诺;

三是不得再接受以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抵质押品; 四是不得再接受以无合法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预期出让收入承诺作为抵质押。 (三)时点划分。 按照国发【2010】19号文要求,新增贷款指2010年6月30日之后新发放贷款。对于不得向“名单制”管理系统以外的融资平台发放贷款等银监发【2011】34号文中明确的政策要求,以文件印发时间为准。对于文件时点之前的违规行为,各银行要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时点之后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问责处罚。 (四)对于公路、保障性住房新增贷款的要求。 对于公路行业贷款,银行在符合条件的收费公路项目上可以新增贷款,但不得新增非收费公路项目贷款。 对于保障性住房领域贷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仅包括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和公租房,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 二是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且不得设立宽限期。 三是严格按照每半年一次还本付息要求偿还贷款本息,同时在贷款合同中新增加交叉违约条款,如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本息,即中止所有银行对该融资平台的全部贷款支持。 四是借款人项目资本金全部到位,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理财、信托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五是各银行应对贷款流向和使用进行严格监控,一旦发生挪用,同样中止所有银行对该融资平台的全部贷款支持。 三、平台管理 (一)名单制管理。各银行应建立符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的融资平台“名单制”管理系统,由银行法人总行(部)统一规划,合理确定融资平台客户名单,适时动态调整,并向监管部门备案。不得向该名单之外的融资平台发放贷款。

政府融资平台资料清单简版

政府融资平台资料清单 一、借款人资料 1、借款人全套工商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税、地税、贷款卡及查询密码、最近贷款卡征信系统查询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公章样本、法定代表人签章样本、财务章样本、股东、董事签章样本、公司章程及历次章程修正案、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2、借款人近三年审计报告、最近一期(不超过2个月)财报、最近一期银行信用评级报告、企业债发行及兑付情况说明、对外担保情况介绍以及未决诉讼等重大事项说明。 二、保证人资料 1、保证人全套工商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税、地税、贷款卡及查询密码、最近贷款卡征信系统查询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公章样本、法定代表人签章样本、财务章样本、股东、董事签章样本、公司章程及历次章程修正案、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2、保证人人近三年审计报告、最近一期(不超过2个月)财报、最近一期银行信用评级报告、企业债发行及兑付情况说明、对外担保情况介绍以及未决诉讼等重大事项说明。

三、财政情况 1、近3年财政收支情况介绍:地市(区县)级政府背景资料以及最近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说明文件(可由财政局出具); 2、财政对外负债情况介绍、对外担保情况介绍; 3、区内经济发展状况介绍。 四、用款项目情况 1、此次融资:拟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2、该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审批)、政府相关批复文件; 3、该项目已签署的合同文件(委托代建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施工许可证等 五、抵(质)押物情况(如有) 1、拟抵押物品的法律证明文件(若为房产则需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2、拟抵押物品的评估报告 六、应收账款项目情况(如有) 1、应收账款项目情况介绍(该项目可研报告、相关政府审批文件及已签署的合同文件; 2、该项目工程进度(是否竣工),该项目收入是否优先偿还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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