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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污染权角度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型及应用

基于污染权角度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型及应用
基于污染权角度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型及应用

长江流域主要环境问题

长江流域主要环境问题 长江流域地域辽阔,自然条件优越,大部分地区开发历史悠久,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影响强烈。特别近几十年来,人口剧增,城市、集镇以及工矿企业大量涌现,土地垦殖指数 不断提高,这些既促进了流域经济发展和繁荣,同时也使许多地区的环境承受着不堪负担的压力,造成了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成为流域未来进一步开发的制约因素。 1.上游水土流失问题 长江上游流域面积约100万km2,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仅次于东北的第二大林区,也是长江水土资源保护的重要屏障。但多年来,由于不合理开发,重伐轻造,造成森林植被锐减。如四川省森林覆盖率已由50年代的20%下降到80年代的13%,四川盆地仅为4%。随着森林植被的减少,土壤侵蚀面积和强度不断增加。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5.5万km2,占流域总水土流失面积的63%,年土壤侵蚀量达14.05亿t。上游区处于我国地形第一和第二阶梯,地势陡峻,山高谷深,土层浅薄,森林一旦破坏很难恢复,而迅速演替为草灌群落,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大为下降,土地退化面积不断扩大。外动力地质现象如泥石流、滑坡、山崩等灾害日趋严重,每年都有造成伤亡的事件发生。近年来已加强了重点水土流失的整治和控制,但力度还不够。 2.中、下游平原区洪、涝灾害问题 长江小、下游平原湖区面积12.6万km2,有耕地600万km2,人口7500万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棉、油基地,又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由于平原区地面高程普遍低于洪水位数米至十数米,全靠3600余km长江干堤和30000余km的支堤保护,每当大汛来临,防 御洪、涝灾害的形势十分严峻,遇大洪水就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水灾,是长江流域洪涝灾害最集中、最严重、最频繁的地区。 据历史记载,从汉代到清末的2000余年中,长江曾发生大、小洪灾200余次,平均10年一次。在本世纪内就发生过1931年、1935年、1949年和1954年4次严重的洪水灾害。每次洪水灾害人民生产财产都受到巨大损失,灾区的生态与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灾后伴随而来的是瘟疫流行,钉螺扩散,血吸虫病蔓延,造成大量人员死亡和严重的精神创伤,往往数年还难以恢复元气。 目前长江中、下游抗御中、小洪水的能力虽已有很大提高,但大洪水威胁依然存在。各地提防的防洪标准约为抗御10~20年一遇的洪水,超过上述标准,即需采取分蓄洪措施,而分蓄洪区都是已垦殖地区,人口稠密,分洪损失巨大。特别是荆江南北两岸平原总面积约4万km,有耕地153万km21,人口1500万人,目前防洪标准不足抗御10年一遇的洪水。在汛期们,长江洪水水位一般高出荆江北岸地面10余m,防洪形势更为严峻,如遇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特别是类似187O年的特大洪水,可能导致南北堤防溃决,对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平原湖区生态与环境及社会经济造成毁灭性的灾害,打乱这个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部署。长江中下游洪灾已成为我国心腹之患。 3.下游和河口区的生态环境问题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摘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重点讨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基金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保障措施。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必要性;可行性;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S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3- 0107-01 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当今社会 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主要体现为:水土流失严重、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严重。所以,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与我国的可持 续发展方针相适应,有利于中国未来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森林生态效 益环境状况逐渐恶化的今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成为当务 之急。更是我国现代化发展战略上的一个重大调整,也是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一 个重要里程碑,它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环境就是发展 生产力。 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意义 所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国家为保护森林,充分发挥森林在环境保护中 的生态效益而建立的,通过国家投资、向森林生态效益受益人收取生态效益补偿 费用等途径设立的森林生态效益保持基金,它是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修改制定了《森林法》,首次提出了构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体制 的初步设想。认为目前应由国家担任资金拨付主体,凭借细化的林业部门预算这 一载体,引入民营机制。该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资金制度。2001年,国家林业局会同中央财政选择了11个省区的685个县和24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森林生态效益保持资金的试点单位。这是我国探索建立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良好开端。 2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必要性 2.1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开垦了许多荒地,加上森林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 致使野生动物资源锐减,生存环境严重恶化,水土流失严重。 2.2 生态公益林它不是以生产木材和林副产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空气净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农田牧场保护、护岸固堤、护路、护渠、美化 环境,以及以国防、科研服务为主要目的。其本身的价值很难直接用经济效益指 标来衡量。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是以活立木群落的整体形式发挥作用的,活立 木本身是其生态效益的载体。 2.3 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盈。我国广大的生态公益林区大多是贫困地区,贫穷依然是一个严峻的问题,生态公益林区居民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面临着生 存危机。通过国家运用财政补偿的手段扶持为贫困地区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也 标志着我国长期无偿使用森林资源生态价值的历史已经结束,开始进入一个有偿 使用森林资源生态价值的新阶段。 2.4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弥补我国生态公益林资金投入不足的重要途径。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已严重制约了森林生态建设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首先,造林初期投入受到限制。其次,是森林管护费用投入错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改革森林保护投入机制和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出发点,以森林分类经营为基础,以创建生态、美丽为目标,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有计划地对重点公益林实施补偿,促进重点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构建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二、补偿原则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必须坚持以下五条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应坚持相对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要确保林权所有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四公开”。 (三)坚持产权明晰、林主自愿的原则。补偿对象必须是产权明晰、林权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自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 (四)坚持责任明确、依法补偿、规范管理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以各方职责明确,管护、监督权责界定清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为基础,规范管理、依法补偿。 (五)坚持保护与受益关联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必须以林权所有者

及相关利益者充分履行管护义务为前提,确保管护质量和效果。三、补偿范围 根据我镇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和国家核定下达的生态公益林地面积,全镇应落实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含纳入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的国有林),省级生态公益林。本方案所指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是经林权所有者同意纳入公益林范围并落实了公益林管护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 四、管护形式 现阶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补助,公益林的管护由林权所有者负责,按照其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管护合同,经林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将生态效益补偿金和管护费兑现给林权所有者。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组建专业管护队,通过群众“一事一议”将公益林交由专业管护队管护,统一签订管护合同,统一筹集管护费。 五、实施步骤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共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13年2月1日至2月28日)。成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镇公益林管护模式、工作经费筹措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制作公益林界定协议书、公益林管护合同和兑现花名册、面积确认表等文本资料,完成前期批准的公益林区划图、补偿政策文件和必要的工作用具的准备,落实林业站联系联村干部和10个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技术服务小组人员,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动

感悟长江流域生态文明

感悟长江流域生态文明 长江流域城市生态环境的破坏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拯救长江流域城市的生态环境已经时不我待。一方面,许多地方建设用地90%以上为耕地,耕地面积急剧减少。与此同时,许多小城镇由于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带来了生产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所排放的污水未得到很好的处理,造成了河流水体的污染,严重影响到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另一方面,乡镇工业的发展大大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造成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成为主要污染源,基建废料、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随意丢弃、倾倒、乱堆乱放等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尤其是,长江流域沿江大中型城市本身的发展过程中也对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破坏。生态环境恶化,造成长江流域“湖泊少鱼、山中少林、林中少鸟”的不良状况。长江流域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严重影响到整个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 长江流域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是“人与环境的高度和谐”。要达到这一步并非易事,具体而言,要创建长江流域的生态城市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以各大城市生态建设为主导,把各个大城市建设成为全流域生态城市中心,形成辐射效应。各大城市在整个长江流域属于经济相对发达、城市产业集中、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最高,因此最有实力首先建成生态城市。加上这些城市本身所固有的区位优势,就更能有利地推动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城市建设。通过辐射效应将其他城市纳入到生态城市体系当中,这些大城市也就成为辐射点。(2)在各大城市的带动下,各中等城市加入到生态城市建设当中。他们依托大城市的资金技术来改造原有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并增加对污染的处理能力,加大环保力度,从而在每个大城市周围都形成一个到多个生态卫星城,互相之间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共同保护,形成长江干流区域的生态保护网络。(3)通过各中等城市的二级辐射效应,将各个小城镇和广大农村纳入生态保护体系,控制这些地区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避免造成对干流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冲击,逐步实现对这些地区的生态化改造,最终形成长江流域全流域性的生态城市分布格局。 如上是长江流域生态城市网络的构造和建设的基本思路。在这一构造的建设中,我们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事情: 一是积极主动地吸收发达国家生态城市建设的经验。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生态城市的建设,十分重视环境的质量和保护。他们提出:不能以牺牲下代人的利益来维持今天的奢侈;可持续发展是世界永恒的主题。二战以来,欧洲各国都开始了生态绿化战略,成立有专门的绿色空间设计组织。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十分注重资源的保护和能源的节约,这样才能达到可持续发展。从长江流域的

上海-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上海生态补偿机制 一、政策调研: 1、政策性文件 (1)《关于上海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 (2)《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沪财预﹝2009﹞108号) (3)《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沪府发〔2010〕1号) (4)《上海市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考核实施细则》 (5)《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令〔2013〕10号) (6)《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64号)2、上海市生态补偿机制发展进程 2009年,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主持召开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关于上 海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两个文件。会议要求, 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办法,形成导向明确、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区 县进一步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全市生态环境。 上海市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工作过程中,先从建立基本农田、公益林、水源地的生 态补偿机制入手,逐步扩大范围、完善方式、健全机制。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上海市建立健 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包括公共财政投入、扶持产业发展、市场运作和相关制度保障 4个方面内容,明确了生态补偿“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基本原则,提出了“综合运用行 政、法律、市场等手段,建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调整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促进生态保 护地区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上海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注 重体现区县贡献和政策导向,注重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和转移支付整体效用,内容包括转移支 付分配因素、资金使用和管理3个方面。 自本市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以来,上海市在饮用水水源地、公益林、碳排放交易生他补偿 等领域均有较好的成效。2009年至2012年,市级安排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累计达43.9 亿元,年均增长为24.3%。2013年,本市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年初预算安排生态补偿 转移支付资金15.5亿元,比去年增长9.2%。 2015年,上海正按照“应保尽保、总量拓展”的要求,划定生态红线。由初步形成的生 态保护红线划示规划方案可以看到,红线保护区域涵盖15类生态空间,包括自然保护区、饮

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框架设计研究_基于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及国内外经验

收稿日期:2010-09-28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833001、 70903036);教育部博士点基金(200803071013)作者简介:罗小娟(1984-),女,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 姜海(1978-),男,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土地经济与政策、土地规划与管 理。 *姜海为通讯作者。 第11卷第1期2011年3月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1) Journal of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http ://xbsk.njau.edu.cn 【公共管理】 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框架设计研究 ———基于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及国内外经验 罗小娟,曲福田,冯淑怡,石晓平,姜海 *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5) 摘 要:流域生态补偿作为一种创新的环境保护制度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国家已展开对流域生态补偿的理 论研究和实践探讨。本文根据生态补偿的付费主体,将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划分为政府付费型和使用者(受益者)付费型,发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选择受到生态服务的类型与性质和交易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在总结流域生态补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太湖流域现有生态补偿机制及存在问题,尝试设计多地区—多主体—多层次的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框架,为太湖治理提供政策参考,进而推广到其他流域。关键词:水环境污染;流域管理;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太湖中图分类号: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465(2011)01—0082—08 一、引言 生态补偿(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PES )是世界各国为应对全球的生态危机和环境污 染而提出的一种公共政策工具, 目的是鼓励生产者保护生态环境,同时提高环境保护者的积极性,实 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生态补偿目前被广泛用在流域治理中,流域生态补偿作为一种创新的环境保护制度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国家已展开对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并取得一定成果。研究者给出的生态补偿的定义很 多,其中Sven Wunder [1] 的观点被公认较为完整,他认为生态补偿是一种自愿的生态服务交易,而且 补偿生态服务内容(或者是可以保障生态服务提 供的土地利用方式)具有明确定义和可测度性。近几年,国外学者对生态补偿理论探讨更加系统, 从生态补偿的定义、补偿原则、补偿主客体扩展到 生态补偿机制的设计和效率评估等内容。在实践方面, 1991年巴西巴拉那州政府为鼓励地方政府扩大和恢复流域保护区,对各地方政府进行税收再 分配,依据各地具体保护面积进行补偿。[2]1993年法国天然矿泉水公司Perrier Vittel S.A 为保证矿 泉水的质量,对上游水源地农民进行持续7年标准 为320美元/(hm 2·年)的补偿。[3]82 国外流域生态补偿主要是公共财政手段和市场手段在流域治理上的综合运用。 在我国,生态补偿起源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且实践先于理论研究。1998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1999年退耕还林工程和2002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都表明我国已经试图探索建立国家层面上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近几年,生态补偿机制被逐步引入到小流域治理中。但是,目前关于流域生态补偿框架的理论研究不多,如何结合地方实际,在 8

跨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与反思_曾娜

第4卷 第4期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 V o l 4 N o 42010年 08月 Journal o fYunnan Agricu lturalU niversity Aug .2010 收稿日期:2010-01-05 修回日期:2010-04-21 ﹡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合作课题(14051265)。 作者简介:曾娜(1977-),女,云南景洪人,副教授,在读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发布的 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跨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与反思 * 曾 娜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224) 摘要:流域生态补偿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环境经济政策,由于其涉及范围广、利益关系复杂,目前还处于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试点阶段。从试点情况看,地方的实践主要集中在中小流域上下游间的跨界生态补偿问题。尽管该政策对地方政府治理流域水环境的激励效果较为明显,但由于欠缺财政上的配合考量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制定,逐渐显现出一定的局限性,有必要加以改进。关键词:跨界;流域;生态补偿 中图分类号:D 922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0X (2010)04-0037-04 St udy on t he Practice of the Trans boundary Ecological Co m pe nsation of Basi n ZENG Na (Law Schoo,l K unm ing U niversity of Sc i ence and T echno logy ,K un m i ng 650224,Chi na) Abst ract :The ecolog ical co m pensation o f basin is one k i n d of env iron m ent econo m i c policy wh ich e m erges i n the recent years B ecause the po licy is i n vo lved i n m any fie l d s and co m plicated i n terests ,it is still in the stage of experi m ent o riented by l o cal ad m i n i s tra ti o n presently Through an ana lysis on the po licy ?s experi m en,t the practice of l o cal adm i n istration about it focus on t h e transboundary eco l o g i ca l co m pensation o f the s m a ll and m ed i u m sca le basi n The po licy has ach i e ved clear e ffect i n pro m o ti n g local adm i n istration to protect w ater resources o f basi n H o w ever ,on account of lacking fi n ancial arrange m ent and relevan tm easures ,the po licy has exposed so m e dra wbacks and need to be i m proved K ey w ords :transboundary ;basi n ; eco log ical co m pensation 目前,生态补偿作为一种环境经济政策 ,在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已经从社会呼吁、理论研究阶段发展到政府实践探索、试点实施阶段。由于生态补偿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有必要通过在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工作,为将来建立全面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技术和理论支撑。根据现有的研究基础和实际情况,原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了在四个重点领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其中一个就是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在中央引导下, 地方政府逐步展开了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由于#流域上下游关系密切,各种责任比较明确,目前上下游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研究与探索经验也比较多,? [1] 因此,地方政府优先选取了流域 上下游之间的跨界生态补偿作为突破点。地方层面的试点工作为全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但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国内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经验借鉴

国内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经验与启示 城市水源地对于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水源地的水质与水量,世界各国对城市水源地周边的工业生产普遍进行了严格限制,同时对水源地居民因生态保护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国内福建、浙江等省也对构建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研究国内外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经验,对于我省加强生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外建立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成功范例 1、美国纽约市政府饮用水源补偿计划。美国是个高度崇尚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加大水源涵养地农民对水土保持的积极性,美国在水源地保护方面建立了以水权交易制度为主要手段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建立上下游之间或水源涵养地与清洁水使用者之间的环境产权交易市场,来解决上下游公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如纽约市90%的饮用水来自于离该市200公里的特拉华州的乡村,那儿有7.7万人和350多个奶牛场。1989年美国颁布了一项新的法律,规定饮用水要么经过过滤,要么实施微生物含量最小化的水域管理计划。建立新的过滤厂纽约市需要花费70至90亿美元,为了避免这笔庞大的花费,1992年纽约市政府与水源地农民和森林所有者达成

生态补偿协议。协议规定,采用最佳生产模式(不破坏水源水质)的奶农和森林经营者可以获得400万美元的补偿金,而这些钱足以弥补他们的额外生产成本;同时,纽约市政府还向改进和重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改进供水设备或者大坝的人支付4.7亿美元的补偿。尽管这是一个自愿参加的协议,但由于较好地考虑了水源保护者的利益,因此超过85%的农民和水源环境相关方参加该计划并领取了补偿金,使该计划取得了全面成功。 2、法国威泰尔矿泉水公司水源地保护项目。20世纪80年代,位于法国东北部的莱茵河-默兹河流域水源质量受到当地农业活动的严重威胁,依赖该地区干净水源制作天然矿泉水的公司不得不做出选择,要么设立过滤工厂,要么迁移到新的水源地,而威泰尔矿泉水公司采取了保护原有水源地的方法来减少成本。威泰尔公司通过向农民支付费用,要求农民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包括减少和改进奶牛养殖业、改进对牲畜粪便的处理方法、放弃种植谷物和使用农药化肥以及在流域内植树造林等措施,以确保水源质量不被影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威泰尔公司投资约900万美元在水源区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1500公顷农业土地,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返还给那些愿意改进土地经营措施的农户;与40多个愿意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的农场主(总土地面积为1万公顷)以每公顷土地320美元(连续7年)的价格签订18~30年的

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算方法

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算方法 1、支付意愿法(WTP)支付意愿法,又称条件价值法是对消费者进行直接调查,了解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或者他们对产品或服务的数量选择愿望来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往往会低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最大支付意愿的补偿标准是利用实地调查获得的各类受水区最大支付意愿与该区人口相乘得到,估算公式为: P=WTP u×POP 式中:P为补偿的数值,WTP为最大支付意愿, POP 为各类人口, u表示各类受水区。 意愿调查评估法直接评价调查对象的支付意愿或受偿意愿,理论上应该最接近边际外部成本的数值,但结果存在着产生各种偏倚的可能性,如不进行细致足量的问卷调查,则可能出现重大偏差。 2、机会成本法(OC)机会成本法是指水源保护区(投入主体)为了整个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而放弃一部分产业的发展,从而失去了获得相应效益的机会,即财政税收损失。我们把放弃产业发展所可能失去的最大经济效益称为机会成本,作为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公式为: P=(G O -G)*N。 式中:P为补偿金额(万元/年);G0为参照地区的人均GDP(元/人);G为保护区人均GDP(元/人);N 为保护区的总人口(万人)。 或者:P=(R O -R)*N t+(S O -S)*N f。 式中:p为补偿金额(万元/年);R0为参照地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R为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N t为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口(万人);S0为参照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S为保护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N f为保护区农业人口(万人)。 当流域水生态的社会经济效益不能直接估算时,可以利用反映水资源最佳用途价值的机会成本来计算环境质量变化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或水生态服务的价值,但机会成本法所计算出来的标准往往会高于补偿者的支付意愿,甚至超出他们的支付能力,且水源保护区损失的效益全部被受水区承担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水源保护区在保护过程中也获得了一定的生态环境效益。 3、收入损失法:该方法主要利用流域水生态变化对健康的影响及其相关货币损失来测算流域水生态服务的价值。从流域水源区居民角度来看,因保护水资源投入的成本以及限制高耗水、高排污企业的设立而使其发展权受到限制,会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 TC=DC+IC, DC=TDC+FDC+XDC+SDC+JDC+WDC, IC=TIC+GIC。 式中:TC为总成本, DC为直接成本, IC为间接成本, TDC为退耕还林直接成本, FDC为封山育林直接成本, XDC为新造林投入, SDC为水土流失治理的投入,JDC为水质监测站的投入,WDC为水质改善的污水处理场建设投入,TIC为退耕地损失的机会成本,GIC为限制工业发展损失的机会成本。 从受益区的角度来考虑,考虑其支付水平、取水量以及排放污水量的情况,并得出补偿分配系数。补偿分配系数为:

(完整word版)长江生态系统出现的问题及管理方法

长江生态系统出现的问题及管理方法 近年来,可用水资源的总量有明显的下降,追其原因有二:水的总量在不断下降;水资源污染越来越严重。下面以长江流域为例,以水的总量和水污染的角度来分析,并给出解决的办法。 一长江生态系统出现的问题 随着国家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长江流域正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同时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生态环境压力。上游地区森林的乱砍滥伐和坡地的不合理开发,已经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年土壤流失量超过黄河流域而达24亿t ,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的大量排江,使水体污染日益加剧,沿江居民难觅清洁饮用水,;森林植被的破坏,生态环境的退化,环境质量的恶化,以及悬念重重的三峡库区的未来生态环境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都将可能严重制约并影响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 1以水土流失为代表的生态环境问题是长江流域的全局性问题 1.1水土流失面广量大 20世纪50一80年代,长江流域曾开展过三次流域性的水土流失调查统计: ①50年代末期调查统计,全流域水土流失面36.38万kmZ,约占流域总面积的20.2%,估算全流域年土壤侵蚀总量24.5亿t。②1985年调查统计,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56.2万kmZ,占流域总面积的31.2%,水土流失区年土壤侵蚀总量22.4亿t。③80年代中期遥感调查,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73.94万km,,风蚀5.25万kmZ,冻融侵蚀72万kmZ。长江流域每年流失泥沙量约24亿t,输沙量为9.6亿t,其中70%以上来自上游的金沙江、山民沱江和嘉陵江。上游输运的泥沙不仅淤积了本地区的水库、湖泊、河道,而且大部分最终将冲入长江。泥沙在长江中下游的淤积不仅增加了长江干流防洪压力,同时降低了入江诸河的泻洪能力,是造成沿江湖泊不断萎缩的一个重要原因。 1.2森林植被破坏问题 由于乱砍滥伐森林和毁林开荒,长江流域森林覆盖率由50年代的30%下降为25%。长江流域的天然林已经砍伐殆尽,涵养水源、保土拦沙功能明显下降,森林对生态环境的调节作用受到严重影响。森林草地资源的大面积减少加速了流域生态环境的恶化,使生物多样性逐渐丧失。国家一、二类保护珍惜动物如大熊猫、金丝猴、小熊猫、糜鹿等四十多种随着原始森林的大规模消失,生存条件受到严重威胁。长江流域有10一20%的生物种类面临濒危境地,有5%的种类几乎绝灭。而多年来流域生态环境的恶化还导致流域内水文条件逐渐恶化,洪涝频繁发生。森林大量采伐,还导致地下水资源的破坏,减小地下水的蓄积量。 1.3.长江流域洪涝旱灾害加剧 洪涝灾害的加剧,是生态环境破坏现状的一种表征形式,是大自然对生态环境破坏的一种报复。长江流域尤其是长江中下游沿江地区洪水灾害严重。历史资料统计表明,长江中游洪涝灾害越来越频繁。1931年和1954年的洪水都是历史罕见的流域性大洪水,损失居是时

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成效及做法

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市立足市情,以机制体制创新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为抓手,突出“生态功能区调整改革创新、山区农民大转移改革创新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三大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生态补偿新模式,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从XX年到XX年,全市生产总值由185.1亿元增加到505.68亿元,年均增长13.9 %,人均生产总值达3175美元;三次产业比重从XX年的20.30∶40.30∶39.40调整到XX年10.9:48.6:40.5。与此同时,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数据表明,**XX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99.4,远高于全省平均值82.8,有5个县进入全省前10位,生态环境质量多年来一直位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其主要做法: 一、构建生态补偿政策体系。近年来,**市相继出台实施《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推进农业产业化考核办法》、《农业产业化发展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一系列带有生态补偿性质的政策文件,努力克服财力薄弱困难,采取财政奖励、财政补助、以奖代补、

财政贴息等多种形式,在省级生态乡镇创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高效生态农业和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扶持。市本级从XX年开始,每年从收取的水费中归集专项资金80万元用于市区黄村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的环境污染整治;从XX年起,每年安排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龙泉等地对水源地和库区乡镇以生态补偿名义进行了财政补助。庆元县在《XX年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中,取消了13个东部乡镇在工业生产、工业税收和招商引资方面的考核指标,考核的重点放在生态保护和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等方面。 二、推进异地开发生态补偿。着眼于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功能,编制了《**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生态移民。对高山人口搬迁实行补偿,以人口异地转移推进生态恢复、生态保护。到目前,已有11.5万农民走出大山,有效减轻水系源头地区的环境压力。XX年8月,发布了《**市十万农民异地转移规划》,计划到XX年,全市累计搬迁41473户146456人。同时,考虑景宁畲族自治县的生态区域功能定位,其县域范围内应限制发展工业,而县域经济发展又离不开工业经济的支撑,**市借鉴金磐开发区生态补偿模式的成功实践经验,积极筹划在市区**经济开发区增挂国家民委扶贫试验区,并在东扩区块内设立面积为3.8平方公里的景宁经济开发区。把景宁制造业转到**,把开发区

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项目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评价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组织方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海南智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单位(盖章):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上报时间:2017年9月30日

目录 一、项目概况 0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0 (二)项目背景 0 (三)项目依据 0 (四)项目基本性质、主要内容及目标 0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分析 (1) (二)项目的完成情况分析 (1)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3)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3)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3)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3) (一)社会效益分析 (3) (二)环境效益分析 (3) (三)经济效益分析 (4) (四)可持续性影响分析 (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件) (5)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 (一)主要经验及作法 (6) (二)存在问题 (6) (三)建议 (6)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 附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7)

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评价的函》要求,我们接受委托,现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实施的“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以下简称“保亭林业局”)隶属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林政股、营林股、森林植物病虫害检疫站、野生动物保护站、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工作总站、种苗站等10个股级机构,核定财政预算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具体负责全县造林绿化、林业事业发展以及森林资源的保护,维持生态平衡等工作。 (二)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六次党代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建设,加大生态效益补偿,优化林业结构,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和增加森林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和实现农村居民收入翻番为目标,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在此背景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实施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推进低碳示范区和生态示范县建设,保护和巩固森林生态环境指标居全省前列,同时,使森林生态受到保护,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真正使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三)项目依据 本项目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为实施依据。 (四)项目基本性质、主要内容及目标 1、项目性质:本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

林业经济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摘要】:森林资源补偿制度在我国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近年来,森林生态功能的退化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逐渐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对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涵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法理基础,森林资源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现状,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对策探析等内容进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效益,生态公平,BOT模式 【正文】: 一、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涵义 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全新理解《环境科学大词典》曾将自然生态系统补偿定义为: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式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这一概念强调的是生态系统自身的补偿,不包括环境法学所说的对环境资源保护付出代价者的经济补偿。环境法学意义上的生态补偿是指,环境资源受益人、国家、社会、其他组织对因生态保护而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结合以上论述,笔者认为,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可以定义为:为缓和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以及其所生长的自然环境所受到的干扰,国家、社会、森林资源生态效益受益人及其他组织以资金方式给予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付出经济代价的人适当的经济补偿,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加强森林资源自我调节的法律制度。此种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定义将生态补偿的主体范围扩大到社会和其他组织,有利于拓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与筹措途径;同时,这一概念将森林资源作为一个生态有机体看待,强调森林资源自身的生态补偿和自我调节的功能,使森林资源生态补偿从被动走向主动。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法理基础 1.公共产品价值补偿理论 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两大类。而纯粹的公共产品具有共享性和非排他性两个基本的特征。共享性决定了生态物品消费领域的“公地悲剧”问题的出现,非排他性决定了“搭便车”问题的存在。森林资源所产生的生态产品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其价值很难通过市场交换得以实现。根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受益方必须给予森林经营者补偿。同时国家和地方可以通过经济补偿、财政转移、征收生态补偿税等方式给予生态建设者补偿,避免“公地悲剧”和“搭便车”现象的出现。 2.经济外部性理论 当某种活动所产生私人成本或收益与总的社会成本或收益不一致的时候,就会出现经济外部性问题。森林的管理经营一般具有正的经济外部性,因此需要将其内部化进行补偿,来弥补市场价格未能反映生态服务的价值。一般有两种方式进行补偿:公共财政补贴与市场化工具支付。在现实中,消费者与生产者在决定需求或供给时,很少考虑其行为的外部效应,使得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常发生市场失灵的现象,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利用公共财政对森林管理外部性进行补偿是必要的。

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基于“受益及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党的十*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良好契机。20XX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几年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金额不断增加,但实践中还存在补偿不规范、补偿形式单一、补偿主体对象不明确等问题,特别是县级生态补偿仍处于探索阶段。__县作为国家生态县,在生态补偿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20XX年,县政府召集环保、财政等部门,共同会商出台了系列生态补偿文件。(1)出台《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__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全县共划定6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特殊物种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233.25平方公里,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2)出台《__县20XX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和《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严格保护运西自然保护区、自然恢复与修补射阳

湖湿地等特殊生态产业区、生态重建与恢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工作任务,采取了建立协调机制、落实生态补偿等六条措施。(3)出台《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生态补偿资金补助原则、范围、分配因素等。 20XX年初,县财政局会同县环保局根据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以补助河道、河塘清淤项目为重点对象,拟定了__ 县20XX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并以宝财预〔20XX〕9号文件予以明确,安排资金2XXX万元,其中20XX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1XXX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内安排1XXX万元,专项用于河道、河塘清淤项目。20XX年6月10日,财政通过结算往来拨付预付资金1XXX万元。 目前__已实施或即将实施的生态经济补偿的项目有:(1)开展湿地保护工程,完成__湖水环境状况调查。(2)开展生态中心建设工程,建设__运西湿地森林生态中心。(3)开展有机、绿色食品建设工程,建设有机食品基地面积、绿色食品基地1万亩以上。(4)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程,实施在生态红线区内的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或停用。(5)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6)开展碧水工程,疏浚河道。(7)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关闭或搬迁自来水厂周围的厂家、住户等污染源。(8)开展环保监控能力建设工程,建成潼河水厂水质监测站。

生态文明背景下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构建

生态文明背景下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8-11-22 10:03:24 【我要纠错】【字号大默认小】【打印】【关闭】 李华【学科分类】环境保护法 【摘要】生态文明是人类应对生态危机的必然选择,在生态文明背景下,我国构建完善的、切实可行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在深入剖析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建设的密切关系和客观评述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首先应确立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平原则和流域生态环境责任原则;现阶段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主体为能够切实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对象为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建设者和水资源污染的受害者,且国家也应是受补偿的一方;提出上下游之间应通过签订“环境责任协议”确定补偿标准;流域生态补偿的方式应当主要包括征收生态补偿费和生态补偿税、推广优惠信贷、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并根据上述方案对现行相关立法提出了必要的完善建议,期望为我国水环境治理以及水环境法制的发展贡献理论创新成果。 【写作年份】2008年 【正文】 生态文明的兴起源于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指导下形成的人类与自然的矛盾。《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年12月>强调,“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党的十七大报告则把“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些不仅表明党和国家已经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从行为实践提高到文化、理论和伦理的高度,而且为环境资源法律机制的创新指明了方向。 一、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建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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