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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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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休假制度大全

休假是每个上班族最渴望的,面对工作的压力,希望单位可以多放几天假,轻松轻松。关于2012年的休假情况,我们从劳动法角度来看看。

从劳动法的角度来定义的话,休假是劳动者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限度内,免于履行劳动职责,自行支配的时间。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休假:

休假是由国家法规规定、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劳动规则规定的休息时间;

劳动者在休假期间,可依据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相应的报酬;

劳动者在休假时仍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休息一段时间后,仍进行工作。

休假制度是与工时制度相对而言的。工时制度把工作时间作为劳动立法的内容,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时间的最长限度。休假制度则把休息时间作为劳动立法的内容,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最低限度的休息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我国的休假可以分为公休假日、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事假、产假等等。

公休假日制度又称为周休制度,是法律规定两个相邻的工作周之间应休息的时间。世界各国一般都规定用人单位每周至少安排劳动者休息1天,相当一部分国家还规定每周2天的休假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就是每周2天的休假制度。与标准工时制度相对应,这也是标准的周休制度,对于有特殊的生产经营或运作需要,不能实行每周休假2天的,也可以在法定标准工时范围内灵活安排员工的休假。例如《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就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002291,股吧)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日。”

员工休假制度范本:

职工休假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总则

(一)职工补休、年休,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病假、产假按病假证明休假。

(二)职工请探亲假、婚假、哺乳假、丧假须科室签署意见,报人事科审批备案;事假按申请条件及程序进行。

(三)除产假、哺乳假外的其他假期,凡当年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其当年不能计算正常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但前后的考核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对平时工作表现较好,确属积劳成疾的长病假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比照九三工改做法,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最多不超过五年。

一、病假

(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计发。

(四)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的发放,根据杭人[1996]389号“津贴分配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病假的其他待遇规定

1、职工当月病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病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2、职工当月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含半个月)市定岗位补贴停发。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二、事假

(一)申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

鉴于实行了年休假和新的工时制,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事假应先用年休假(或探亲假)冲抵。若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假期天数累计超过20天,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科室同意,领导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矿工处理,矿工期间停发所有工资。

(二)事假的工资待遇

1、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加省职岗津贴的50% [日扣发基数=(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岗省补)÷21天,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 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不予扣发。

2、职工当月请事假在半个月以上(含半个月)的,市定岗位补贴停止发放。

3、职工当月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事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三、婚假

(一)假期:一般为3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按法定婚龄,女二十周岁、男二十二周岁,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除国家规定假期外,婚假为15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二)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三)结婚当年已探望过父母,探亲假的四年应从下一年开始计算。

(四)婚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五)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六)工资待遇:职工当月婚假(含路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婚假(含路程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四、产假

(一)三个月内流产假期为20—30天;

(二)三~ 七个月流产假期为50天;

(三)正产(含七个月以上早产)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台,每多一婴增加产假15天;

(四)产假当年仍可享受探亲假和年休假;

(五)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六)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

(七)工资待遇:

1、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职岗津贴、省定补贴、市定岗位补贴全额发给。

2、职工当月产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产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五、女职工妊娠期间、哺乳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班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省职岗津贴的80%,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其中,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一孩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为6个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3个月。上述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省职岗津贴的80%计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每年不低于100元,从领证当年起至子女14周岁止,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

6、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期满后工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发给。

7、请哺乳假一年(含产假),哺乳假工资照发,省职岗津贴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8、以上人员请假期间(半个月以上),市定岗位补贴停发。

9、晚育的(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女方生育时,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工资照发。

10、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每婴30分钟,另加往返途中时间,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

11、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休假1-2天。

12、职工当月哺乳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哺乳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六、丧假

(一)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单位同意,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二)假期一般给予1—3天,赴外地料理丧事,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三)工资待遇:职工当月丧假(含路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路费自理。

七、年休假

(一)根据杭卫发[2001]526号文件“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中,有关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如年休假分段使用时不遇公休假日的,其享受年休假的假期要扣减按规定应享受年休假假期中所包含的公休假日的天数之规定,为方便计算,经医院研究决定,年休假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2、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3、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8天;

4、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1天;

5、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二)有关口径(包括市补充规定)

1、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使用。

2、工作时间满周年的计算,可按计发工龄津贴的口径掌握。

3、产假不计入病、事假内,仍可享受年休假。

4、请哺乳假的人员,一年不享受年休假。

5、当年享受探亲假的人员,不影响当年的年休假。

6、当年请假(病、事假)累计超过45天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假(病、事假),累计超过45天者,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7、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天数可增加在年休假内。

8、上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八、探亲假

(一)职工享受探亲待遇的条件

根据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职工享受探亲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凡在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

2、与父亲、母亲和配偶不住一起,或者虽同父亲、母亲住在一起,但和配偶不住在一起;

3、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二)职工探亲的假期与工资

1、职工(工作满1年)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下同)。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3、对于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4、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和路程假期内,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职岗津贴、省定补贴全额发给。

5、职工当月探亲假(含路程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探亲假(含路程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三)职工探亲假的区域与往返路费

1、职工探亲假的区域:根据杭州市劳动局、人事局、财税局杭劳薪[1982]160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

2、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境外探亲,往返路费包括自工作所在地至出境口岸,返回时自入境口岸至工作所在地,境外路费自理。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30%以内的部分,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四)探亲假的有关口径

1、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2、职工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影响当年的年休假;

4、探亲假期间结婚,假期不再另给;

5、探亲假期间遇丧事,假期不再另给;

6、结婚、离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7、产假、哺乳假,不影响探亲假。

8、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9、“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10、职工在当年因其他事情已经和家属团聚过30天和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4年给假一次,在这4年中的任何1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结婚当年已探望过父母的,4年从下一年度开始计算。

12、户口不转而人在外地工作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13、已办理过法律手续,过继给别人,和养父母生活在一起,而不与生身父母在一起的,只能利用其他假期去探望。

14、出国援外人员的探亲假问题,根据[1981]劳险便字94号文规定:“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出国援外人员回国休假1个月,已与配偶或父母团聚,故不应另外再享受探亲待遇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 ------------- 贵州毅鑫恒博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节假日和公休假日。 (一)法定节假日:1元旦;2清明节;3劳动节;4端午节;5中秋节;6 国庆节;7春节;(无法及时休息的过后补休处理) (二)有关规定: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每一法定假日的放假天数。用生产工作占用员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薪水补贴。 2、法定假若适逢星期日,须连续计算,不另加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每年积计以15天为限。 (二)病假:病假一次超过3天者应具备医院证明,病假每年积计30天为限。 (三)婚假;员工结婚假为5天。 ---------------------------------------------------------精品文档---------------------------------------------------------

------------------------------------------------------------------------------------------------------------------------------- ------------- (四)产假:女方可请假90天;小产10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可请丧假: 本地员工为3天,外籍(大陆)员工为6天。 (六)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发生事故伤害,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书,给予工伤假。 (七)年薪休假:是指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或工作时间达到三年以上而给予 的奖励性休假。 1、工龄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可享有年薪休假5天;每增加一年追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员工年休假可用于冲抵事假。 参考贵州省规定,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全年给予 5天年薪休假。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至七年以上者为7天,满十年未满二 十年者以上者为10天,此后每增加一年,其年功假增加一天。最多以15天为限。 ---------------------------------------------------------精品文档---------------------------------------------------------

员工休假制度

员工休假制度 一、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使员工请假有律可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假期类型﹕ 假期类型为:年休假﹑病假﹑产假﹑护理假﹑婚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公假﹑调休假﹑出差假和事假。 1﹑年休假 (1)休假资格﹕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正式员工。 (2)年休方式 A、年休假最小休假单位为4小时﹐每次休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 B、享有之年休假须于当年公历年年底前休完﹐公司已安排休年休假﹐但因员工本人原因在当年公历 年年底前未休完,员工应书面提出申请。 C、年休假如属特殊情况(不可抗力之因素)无法安排,以正常工资核算。 D、员工主动离职时,未休完的年休假可以折抵离职通知期或顺延离职通知期。 (3)年休假天数计算 A、凡在本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享受年假五天(基数),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增加年假一天,以此类推年 假最多不超过十天。 B、病事假全年累计达15天以上者不享受当年年假。 2﹑病假 (1)﹑休假条件﹕员工因病或因伤无法到公司上班,员工必须在缺席当天上午9:00之前打电话通知其部 门主管,并由其代理人(无代理人者请部门主管派员)在当天半日(4H)前依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休假证明﹕ A﹑病假必须提交由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及相关病历给人事部。 B﹑若遇急诊,非指定医院或医疗中心的病假证明亦有效﹐若无此类证明,所请假期将根据情况视作无薪事假。如查核为虚报﹐则公司保留对其进行处分的权利。 (3)﹑病假的最小休假单位为4小时。 (4)﹑病假工资 病假期间﹐按本公司服务年资只享受相应基本工资待遇﹐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按最 低工资计算。 工作年数基本工资基础上支付的工资 不满1年60% 1年以上,5年以下80% (5)月病假累计超过7天以上,则病假天数(超出7天)的工资按此方式计算=日工资×(病假天数-7)×20%;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6)﹑员工病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后仍不能恢复工作,经劳动鉴定后,公司可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 劳动合同。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休假秩序,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参照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董事会聘用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休假类别 第三条公司员工的休假类别: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路程假、学习假、工伤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假期。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安排以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员工在一周内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工作后的假日,公休假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如无特殊规定、调整和工作安排,公休假实行自然休假。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在公休假加班的,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工作安排予以换休。

第六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属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员工累计工作年限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按公司工龄计算。 (四)公司鼓励员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应休天数一次性集中安排或分次安排。在休假年度内员工未书面提出年休申请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五)员工申请年休假最低期限为半天。 第七条病假。 员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离开工作岗位1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书(或病情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病假。 病假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病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一)本人累计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3个月,满五年的为6个月。 (二)本人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1条为加强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明确各类假期和请假程序以及准假权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定依据 第2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规定。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章管理部门 第4条由行政部负责员工请假和休假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第5条由行政部进行公司全部员工请假和休假的统一管理。 第6条行政部要如实反映员工的休假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汇总前一个整月的员工请假、休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的员工请假单作 为薪金发放、员工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公休假 第7条公休假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与周休日,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休假的员工,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8条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 天)。法定假日遵守国家规定,具体休假时间依公司通知为准。 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日休假的,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公司安排员工串休和轮休。 第9条周休日: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周日休息。 第七章事假 第10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在前一日下班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送行政部备查,方可休假。第11条员工因突发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审批单”,否则按旷工 处理。 第12条工作繁忙期间,或本人工作无人替代时,不准予事假。 第13条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日。单次事假3日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日者,须经总经理特批,否 则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14条事假逾期未续假,视为旷工。 第15条员工每请事假1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100%扣除本人工资。 第八章病假 第16条员工因伤病请病假的,应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按假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要通过电 话告知部门领导,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17条请病假2天(含2天)以内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假2天以上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斩断证明。否则按 事假处理。 第18条医疗期内病假工资待遇: 1)员工每休病假1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50%扣除本人工资。 2)员工停止工作连续休病假1个月以上的停发病假期间工资。第九章工伤假 第19条工伤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20条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报销医疗费和住院费。 第21条工伤休假一般最长为12个月;工伤事故发生后,也可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第十章婚假 第22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 天婚假。 第23条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24条再婚的可享1天婚假。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员工休假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1863公司员工休假制度 Company employee leav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在公司中,可以享受到很多的假期,如病假,结婚假,节日假等等。员工休假公司会制定哪些正规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

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1)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3)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4)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公司休假制度

假期 第1条法定节假日 1.1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国际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公司女员工在3月8日当天享有半天假期。 第2条病事假 2.1 员工因私事必须在工作时间处理时,可请事假;员工因病不能或公司不允许坚持工作时,可申请病假。 2.2 事、病假1天以内(含)者,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含)者须填写《请假单》,并经主管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者须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病假3天以上者须提供医保定点医院诊断书。 2.3 请假员工必须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事前办好请假手续,须2小时内打电话进行审批,并于上班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2.4 跨月度请假的员工必须在月度最后一个考勤日前,由本人或委托同事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2.5,全年事假累计达到30个工作日的员工原则上视为自动离职,特殊情况且经总经理批准者除外。 2.6员工病假年度累计不超过30天(含),病假期间公司支付70%的月度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病假年度累计超过30天少于90天(含)者,该病假期间公司支付50%的月度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年度累计超过90天者,超出部分不支付工资。 第3条婚假 3.1 员工申请婚假时,必须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将结婚证复印件与审批后的《请假单》一并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休假。 3.2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但在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下的,享受婚假3天;员工达到晚婚年龄,享受婚假10天(含节假日)。如需在工作地点以外(路程超过400公里)举办正式婚礼时,在请假单中注明,可增加婚假3天(含节假日)。 第4条丧假 4.1 员工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配偶父母去世时,可请丧假。

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员工年休假制度:暂行办法如下:标准及规定: (一)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新聘用人员,从正式进入本公司之日起计算(办理了正规的调动手续人员,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四)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连续休假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公司实行计划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

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全年休假计划并平衡推进,确保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当年休完,不再发放年休假工资。 (六)假期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请、休假管理 (一)员工休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审批权限参照《考勤管理规定》。 (三)员工若需请事假,应先休完年休假后方可请事假。 综合部 根据《劳动法》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公务员休假制度

公务员休假制度 - 1 - 公务员休假制 度 公务员休假制度 公务员休假制度 2017-03-18 根据国家公务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 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每年20年的,休假期为10天; 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一、年休假安排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也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据工作任务、岗位性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各单位要结合 ab 岗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 1 -

- 2 - 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各单位要对年休假实行登记管理。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安排年休的,应当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年休假待遇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五、其他事项县级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部门领导干部的休假安排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执行本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2 - - 3 -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休息 (3) 第一节日休息和周休息日 (3) 第二节法定节假日休息 (3) 第三章休假 (4) 第一节年休假 (4) 第二节探亲假 (5) 第三节婚假 (7) 第四节丧假 (7) 第五节产假和哺乳假 (8) 第六节病假 (8) 第七节工伤假 (10) 第八节事假 (10) 第九节公假 (10) 第四章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 (11) 第五章休息休假的管理及程序 (12) 第六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休息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的时间。 ㈠休息,包括日休息、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㈡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含计划生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病假、工伤假、事假和公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时制度分为: ㈠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指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㈢不定时工作制:无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公司可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排班制等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各项业务指标、工作任务的完成。

【2017年最新制度大全】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 1.休息日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法规精神,不同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假期类别 员工请假依其性质分为以下八种:年休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 (1)年休假 公司正式员工,在本公司服务已满1年,年休假为5天;在公司服务已满5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在公司服务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③员工来司时间将按就近原则取每年1月1日或7月1日,休假年度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每年7月1日至次年7月1日。公司鼓励员工按时休年休假,如工作允许,年休假应集中休,原则上每年休假次数不超过两次。 ④员工同时享有年休假和串休假时,应首先休年休假。

⑤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填写“放弃年休补工资申请单”,公司按该员工日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工伤假 ①员工在执行公务或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必须逐级上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实,经事故分析,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伤假。 ②工伤假须有公司指定的医院出具的证明。 ③工伤期限及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病假 ①公司员工享受病假待遇,但必须持有公司指定医院的证明,如无证明,按无工事假处理。 ②住院病人根据病情及医院诊断,公司另行考虑。 ③病假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 员工因私无法正常出勤时,须事先请假。 (5)婚假 正式员工法定年龄初婚,享受婚假三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以发结婚证书时间为准)享受婚假十天(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晚婚假与年休假在同一年度内,只可享受一种。若因员工本人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可在本年度内补休。本年度内未能补休完时,不再补休。

休假管理制度(最新)

休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出勤管理、规范员工休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3. 休假类别 年休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事假。 4. 休假申请单样式 见附件。 5. 休假程序 5.1 员工休假,原则上不能影响生产或业务。 5.2 员工休假时,必须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定的《休假申请单》(注明休假类别), 得到部门负责人确认和领导批准,办理好业务交接,并将《休假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5.3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必须于当日应到岗1小时前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 人力资源部;员工必须在病愈或事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 5.4因私事请假:有年休假的,先休年休假;无年休假的,先调休假;无调休假的, 休事假。 5.5 提前上班或假满上班应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未按时销假的,将按继续休假或超假 处理;未经请假或超假未归者,按旷工处理。 5.6 休假单位:年休假、病假、事假按半天为单位进行休假;其他假必须一次性休完。 5.7 公司领导外出(含公差和因私请假),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向董事长报 告并得到批准。 7. 休假种类 7.1 年休假

7.1.1连续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年休假。 7.1.3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2个月后享受的第一个公历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当年 满一年的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即:(员工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7.1.4员工在离职的当年,年休假天数计算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工作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7.1.5国家法定节假日、周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7.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1.7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对生产关联部门的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年休假;对其他 部门的员工,在不影响业务的前提下,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并制定好年休假休 假计划(确保年休假全部休完),按请假程序灵活安排年休假。 7.1.8年休假为全薪假,只在当年内有效,不能顺延、结转或合并至下一年度使用。 7.2 病假 7.2.1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因病不能出勤时,可请病假。 7.2.2请病假者,在提交休假申请单时,必须出示浏阳生物园医院或区级(含区医院) 以上医院病假条;对没有出示病假条的休假申请,将作事假处理。 7.2.3对存在质疑的病假,人力资源部可要求休假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核实。 对弄虚作假开具假病假条者,一经查出,视情节严重作旷工或开除处理。 7.2.3病假工资按浏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7.2.4病假超过1个月者,病假工资为浏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2.5病假影响绩效考核。 7.3.婚假: 7.3.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婚假为3天。 7.3.2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双方依法登记初婚的,婚假为15天。 7.3.3婚假自领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3.4婚假须在试用期后方可申请,申请婚假时,须提前15天将结婚证复印件和休假 申请单呈交审批,并持本人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进行确认。 7.3.4婚假包含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为了规范员工年休假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领 导研究决定,特制定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 1、连续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 2、连续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10 天; 3、连续工作满 20 年的,年休假15 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15天的; 3、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0天的; 4、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当年待岗天数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6、当年旷工天数累计超过5天的; 7、当年因公负伤休假时间超过停工留薪期和应休年假天数之和的; 四、年休假待遇: 1

1、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3、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原则上均享有年休假权利,确因工作原 因不能休假的,经部门主管领导、办公室、总经理批准后可放弃休假,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该员工工资200%计发。 五、休假安排: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和员工本人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1、年休假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段休完。 分段休假仅限休假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的员工,且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员工休年休假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通 过后方可休假。 3、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4、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年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六、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 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3、本制度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xxx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2

休假制度范本范文

休假制度范本范文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权利,根据国家的法定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因故请假规定如下: (一)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交申请,逐级审批后方能准假(逐级审批程序见下表,下同)。紧急事宜(指突发事件、出现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事后三天内补办手续。 事假当日不享受工资。 员工请长假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二)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凭县级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和本人提交的病假申请,逐级审批后准假。因急病或住院不能到岗请假的,事后三天内补办审批手续,住院职工可委托亲属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因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期间,发给病伤假期间工资,发放比例按下表执行,不满1个月的病伤假扣减标准以所在岗位的计件工资为基数,满1个月的病伤假扣减标准按岗位计件工资最低标准执行: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 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

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级以下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凭医院诊断证明或公司安委会出具的工伤证明,可按工伤假考勤。 2、工伤假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若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伤,员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后,公司可不再支付工伤工资,如公司已先期垫付的,员工应予以偿还。 (四)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时,给予3天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员工,另增加晚婚婚假12天。婚假均为连续休假,遇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不顺延。结婚后已生育的,未申请婚假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婚假(含晚婚假)处理。

休假管理制度

休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更好的规范员工休假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假期管理 3.1、法定假日 3.1.1、国家法定假日(含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为带薪假期,公司统一按国家规定执行; 3.1.2、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需安排加班的,应事先提交《员工加班申请单》,并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经审核批准后的加班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3.2、年休假 3.2.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员工可以享受年休假; 3.2.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年休假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年休假10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法定年休假15天; 3.2.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2.4、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之内;

3.2.5、带薪年休假时间的安排 公司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原则上不分段安排和跨年度安排,但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经批准后可延迟到次年6月30日,原则上不以支付年休假报酬的方式代替员工休年休假; 3.2.6、因公司原因未安排年休假的将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关报酬; 3.2.7、员工在休年假前需提前1周提出休假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3.3、病假 3.3.1、员工患病需及时提交《请假单》申请休病假。员工请病假时,必须同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建议书及相关病历记录,否则公司有权不批准病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的,均视为旷工; 3.3.2、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治疗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的天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3.3、病假期间工资标准为: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00%计发; 3.3.4、员工请病假超过3个月的,公司将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3.4、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根据医院证明及伤残情况,结合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停工留薪期,工伤假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权利,根据国家的法定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因故请假规定如下: (一)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交申请,逐级审批后方能准假(逐级审批程序见下表,下同)。紧急事宜(指突发事件、出现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事后三天内补办手续。 事假当日不享受工资。 员工请长假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二)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凭县级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和本人提交的病假申请,逐级审批后准假。因急病或住院不能到岗请假的,事后三天内补办审批手续,住院职工可委托亲属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因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期间,发给病伤假期间工资,发放比例按下表执行,不满1个月的病伤假扣减标准以所在岗位的计件工资为基数,满1个月的病伤假扣减标准按岗位计件工资最低标准执行: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 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级以下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凭医院诊断证明或公司安委会出具的工伤证明,可按工伤假考勤。 2、工伤假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若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伤,员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后,公司可不再支付工伤工资,如公司已先期垫付的,员工应予以偿还。(四)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时,给予3天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员工,另增加晚婚婚假12天。婚假均为连续休假,遇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不顺延。结婚后已生育的,未申请婚假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婚假(含晚婚假)处理。 2、婚假凭本人申请和结婚证,由工会女工委主任开具婚假证明,逐级审批后准假。 3、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同地地方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不享受综合工资和奖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五)丧假: 1、员工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期均为连续休假,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丧假经逐级审批后准假。

建筑建设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休息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时间的行为。 (一)休息,包括日休息和周休息; (二)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含晚育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病假、工伤假、公假和事假。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确定固定的周休息日,由项目经理部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的方式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部员工若工作日适逢星期六和星期日视为正常上班,若工作日适逢法定节假日视为加班。 第三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是指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传统年节、重要纪念日或民族风俗习惯庆祝日期休假的行为。法定节假日包括全部和部分员工放假两种节日。 (一)项目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节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端午节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中秋节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项目经理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 1.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3月8日下午); 2.青年节,28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放假半天(5月4日下午)。 第四条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第五条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含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期限)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每年初应要求员工提出本人当年年休假计划,员工每年1月底前将本人当年年休假计划提交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及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

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股份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员工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假休假,是指员工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陪护假、丧假、公休假、年休假。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根据公司生产工艺特点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工作时间实行常白班和运转班两种工作制度。 第五条常白班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为:上午8:00 ―12:00,下午 14:00―17:30。运转班实行四班二运转制度,工作时间为:早7:00—晚7:00,晚7:00—早7:00(包含就餐时间)。原则上运转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参加班前会并进行交接班。 第六条因交通、季节变化或其它原因须调整工作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第三章员工请假管理 第七条事假: 一、事假天数以员工实际未出勤天数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为事假;事假不满1日者,以钟点累计,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计满8小时为1日;四班两运转员工每请1个工作班假期,按照1.5个常白班工作日计算。 二、员工事假每月不得超过7天、全年(自然年度)累计不得超过21天。(如因特殊情况确须延长者需申述充分理由,呈请公司分管领导特批后方可休假。) 三、员工因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程序方可。遇特殊情况时,可先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四、事假审批权限: 1.工段长(主管)及普通员工事假7天(含)内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2.中层副职请假3天(含)内由部门正职审批(车间副职请假由生产部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 3.中层正职请假3天(含)内由分管副总审批,3天以上由总 3 2020年4月19日

休假制度模板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 按国家规定, 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 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 1天(元月一日) 春节: 3天(农历初一、二、三) 劳动节: 1天(五月一日) 国庆节: 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 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 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 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 假期为6天, 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 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 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 探亲能够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 另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 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 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 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 能够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 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 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 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 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 如安排补休, 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 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 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

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 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 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4-2-2 放假 除法定假日由公司统一放假外, 其它原因放假需填写放 假单, 经部门主管及人事最高主管同意后方可放假, 月薪 人员放假期间不扣薪资, 日薪人员放假期间不扣生活补 助。 4-2-3请假:假别分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婚丧假、生育( 产) 假等。 4-2-3-1请休假应填请假单, 经代理人签名后, 视其职称及 请假天数, 依核决权限呈核准并于请假前送人事单位登录, 作为 核算薪资考勤依据。 4-2-3-2事假: 遇重大事故必须本身前往处理者得请事假, 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二十五天, 全年合计不得超 过三十天, 若一次需超过三十天以上者需办理辞工 手续, 请假期间不予计薪。 4-2-3-3工伤假: 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 可申请工伤休假, 申请人需附医务室之休假证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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