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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

浅谈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
浅谈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

摘要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随着英特网的普及和发展,在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中也逐渐产生越来越多的纠纷。如何维护电子商务中的权益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

通过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协调工作,能够促进我国电子商务良好发展。本文阐述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及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并详细分析了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如:域名、数据传输等;最后针对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现况,通过现实案例分析,结合相关法律理论提出了有效的对策。

[关键词]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商标权域名著作权

Abstrac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s one kind of proprietary rights that citizens, legal persons or other organizations should be entitled to deal with their intelligence achievement, such as holding, using, punishing and also gaining of proceeds. With the popular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there is a fierce debate about E-Commer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ore and more people are concerned about the problem that how to protect this rights in such an E-Commerce environment. Only via establishing and fine-tuning Chine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system and strengthening the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an we develop the E-Commerce in our country healthily.

Firs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E-Commerce and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sues. Second, the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E-Commerce, such as domain names, data transmission and so on. Finally, the paper makes useful recommendations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E-Commerce development status by analyzing actual cases and related law theory.

[key words] Electronic Commer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ademark Right; Domain Name; Copyright

目录

1 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概念及现状分析 (4)

1.1 电子商务概念 (4)

1.2电子商务的发展 (4)

2 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 (5)

2.1商标权 (5)

2.2著作权 (8)

3 我国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方面的对策 (12)

3.1 普及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12)

3.2建立和完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2)

3.3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协调工作 (14)

总结 (16)

参考文献 (16)

致谢 (17)

浅谈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概念及现状分析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因特网的兴起和应用的普及以及一系列相关技术的创新,数据的处理和信息的传递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人类文明正在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信息时代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行为、思维、交流和贸易方式。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和宠儿,全球电子商务因此而获得了迅速的发展,成为信息时代初级阶段最具活力的代表,并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强大的推动力。

1.1 电子商务概念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电子商务可以通过多种电子通讯方式来完成的、简单的,比如你通过打电话或发传真的方式来与客户进行商贸活动,似乎也可以称作为电子商务;但是,现在人们所探讨的电子商务主要是以EDI(电子数据交换)和Internet来完成的。尤其是随着Internet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商务真正的发展将是建立在Internet技术上的。所以也有人把电子商务简称为IC (Internet Commerce)1。

1.2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其应用和推广将给社会和经济带来极大的效益。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现代电子交易手段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以下是几组有关电子商务在全球发展状况的数据。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零售联合会(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分支机构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16200408.html,近日发布年度报告称,2006年美国电子商务销售额(不包括旅游业务)达1465亿美元,年增长率29%。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16200408.html,报告称,2006年美国网上服装交易额为183亿美元,计算机产品交易额为172亿美元。根据市场调研公司Ovum报告称,中国将在2007年超越美国成为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到2010年将会有1.39亿互联网用户。根据报告:“中国的宽带市场发展速度迅猛,在过去的三年里复合增长率(CAGR)达79%,而且这个增

1仍然,2003:《电子商务概念与特点综述》,《现代通信》第01期

长势头持续爆发,到2007年将达到7900万用户。虽然如此,中国的宽带市场的发展机会仍然很大多。中国网络普及率只有3%,普及率远远落后于其他亚太地区国家。”根据中国大陆电子商务协会周四发布的统计指出,大陆今年凭藉电子商务创造的销售额预计可达3.5亿元人民币。据非官方的一项统计数据,今年三月底以前,大陆共有超过1100百家经营电子商务的网站,其中包括800家电子零售网站。1999年,电子商务零售的销售额为5500万人民币,只占全中国大陆零售市场的 0.018%。同期,美国的电子商务零售额为310亿美元,占全美零售市场的1.4%。

由此可见,电子商务有着巨大的市场与无限的商业机遇、孕含着现实和潜在的丰厚商业利润。正因为电子商务潜在巨大的经济利益,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电子商务高度重视,并着力推动在拥有世界四分之三以上的互联网资源的美国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与规模远远超过其他国家。美国政府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甚至可以与200 年前工业革命对经济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相比。

电子商务的作为一种新兴的管理理念,其产生不过才短短几年时间,但随着因特网的迅速发展,它已成为目前人所共知的热点。其相对低廉的成本超越时空限制的经营方式和巨大的利润,无不令人心驰神往。但是任何一种新生事物都是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电子商务自然也不例外。就目前来看,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无论是理论基础还是实际操作都有着明显的不同,例如合同的法律性、支付的安全性、知识产权问题等。

2 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它可以像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进行买卖、赠予和使用,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有形财产。

2.1商标权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权内容,是指商标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域名和超文本链接是互联网上的专

属商标,同样其所有者也应该有域名和超文本链接的“商标权”。

2.1.1 域名与商标权

域名是因特网上地址的名称,又称网址。一个完整的域名由二个或二个以上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英文的句号“.(点)”来分隔。在一个完整的域名中,最后一个点的右边部分称为顶级域名或一级域名,例如域名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16200408.html,中cn是顶级域名;最后一个点的左边部分称为二级域名,二级域名的左边部分称为三级域名,以此类推。例如,域名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16200408.html,中attorney 是三级域名。

域名作为与传统类型的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民事权益,域名所有人享有占有、使用、转让域名等权利。由于域名的经济价值,才发生抢注、囤注域名以及销售、购买、出借、质押、许可等域名交易现象。我认为,域名是地域空间上的知识产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是一种新类型的知识产权2。(一)域名的主要特征为

(1)无形性:域名的载体是有形的(构成网络外部条件的计算机终端和缆线),但它本身是无形的,通过数字和文字来标识其互联网上的地址,以方便人们的记忆。没有域名和域名系统,就没有互联网。网络空间是独立的信息传播、交汇、衍生的空间,由于域名可为所有人创造无限的商机,从而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域名已形成一种无形财产权。

(2)排他性:每个域名都有一个全球唯一的网际地址。域名虽在网络上代表着所有者,具有类似商标的识别作用,但是它的排他性要比商标强烈得多。相同或相似商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在不同的商品类别上可由不同的人同时使用,域名则绝对排他,只能代表一个用户。

(3)认可性:由于互联网是覆盖全球的计算机网络,使用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域名必须向有关机构申请注册后才可确权。在域名申请上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即只有申请注册的域名不与已注册的所有域名相同,才能获得注册。注册明确了域名权人、使用期、网络服务商等内容。

(4)地域性:域名的地域性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的物理地域不同,是特殊的空间地域,只以网络为限,具有国际性。

(二)商标权与域名权之间存在着微妙的联系

2李朝应,1998:《域名的知识产权分析》,《电子知识产权》第8期。

(1)商标权人一般不得以商标先占权而剥夺他人的域名权。

首先,域名资源相对贫乏,给予注册商标扩大的保护,不利于互联网的发展。

其次,自由地使用和选择语言文字是公民或法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第三,商标先占权排斥他人域名权在法律上缺乏操作性。

第四,商标的先占权不得排斥他人商标的专用权以及他人名称、姓名或其他标记的先占权。

(2)基于对等的理由,域名权人一般不得以域名先占权而剥夺他人的商标权。

(三)CANN制定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实施规则》列举了商标权人反向域名侵夺的认定

(1)争议域名的注册及使用没有恶意,也没有给商标权人带来不利影响,或者这种影响属于合理的竞争。

如果商标权人未提出任何足以证明争议域名的注册及使用构成恶意的证据,也没有举证证明其自身的利益因被投诉域名的注册与使用受到损害,即可直接认定商标权人的投诉本身已经构成反向域名侵夺,从而驳回商标权人的投诉。域名权人也可依据商标权人投诉书中存在的举证缺欠而以其构成反向域名侵夺为自己辩护。

(2)商标权人在被投诉的域名注册之前已经注册了完全不同的其他域名,又未提供确信的证据,证明其当初未注册该域名有适当理由。

域名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在申请域名注册时,域名注册机构并不要求申请人必须已经开通了实际的网络设备,对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域名数量也不加任何限制,从而使所有商标权人有可能随时申请将其所拥有的全部商标注册为域名。如果商标权人在被投诉的域名注册之前已经申请了域名注册,表明其完全有机会将自己的全部商标都注册为域名。在此情况下,说明其无意将相关的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域名。而当他人将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字符串注册为域名时,其再行提出投诉,说明其本身即具有某种程度的“恶意”。

2.1.2超文本链接与商标权

超文本链接是指因特网上存储于不同服务器上的文件通过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 ) 相互关联。链接的对象可以是网站、网站中的某个特定网页, 甚

至网上的某个组成部分, 当然最常见的链接对象是一个网站的主页。任何一个稍具网上常识的人对这种链接都不会陌生, 网页上蓝色(或绿色) 的字符和图形就是它们的标志, 当用鼠标点击它们时, 被链的对象就会显示在用户的计算机屏幕上。这些字符和图形被称为“锚”, 之所以用户在“锚”上轻轻一击就开启了另一方天地, 是因为“锚”上面嵌着被链文件的通用资源定位符(URL )。超文本链接使得万维网成为一个天衣无缝的信息集合体。链接就像是船,是不能没有“锚”的。但是网上的链之锚比现实中的锚复杂得多, “锚”的外表引发了许多问题和纠纷。一般来说直接用被链文件的网址作为锚的情况是比较少的, 也就是说“表里如一”的情况不多; 通常情况下, 文字、标题或标记被用作锚的外表。我们也许会在一只可爱的小猫咪的图案上一点击就看到一篇关于小猫的文章, 也可能在“长城”两字上一点就看到一幅气势磅礴的长城图案。而在电子商务中, 由于一个网页的用户访问数通常与该网页的广告收入息息相关, 因此网页制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网主的收入。体现网页制作水准的除了链接对象、途径外, 网页的外观形象也至为重要。因此网主通常会采用一些引人注目的图案、文字作为“锚”的外表。而对于任何一个企业公司来说最能体现其特征的无疑是商标, 所以当一个网页与其它网页进行链接时有时就会利用对方商标作为“锚”, 以增加本网页的吸引程度。但孰不知这时就很可能触犯了对方的商标权。近年来万维网上因这种情况引起的商标侵权案屡屡发生。例如北京清华文通信息技术公司诉清华紫光(集团) 总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 被告在其软件安装、运行的界面(包括对话框、标题栏、图标) 上, 使用原告的商标。最后该案以双方和解而结束。再如大名鼎鼎的微软公司由于在其网页上使用了某票务公司的商标作为链接到该公司网页上的“锚”, 因而被该票务公司控告为商标侵权。关于因链接而产生的商标侵权问题, 我以为判断此类纠纷的标准必须是结合具体案情, 考虑网页上的“锚”是否被链接设置者当作商标使用, 以及这种使用是否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2.2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作者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作者以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依法可以通过继承、转让等途径

享有著作权。网络中的著作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1复制权

由于复制权在网络中具有相当多的与传统意义上的复制权根本不同的特征,使得我们有必要重新考察其在网络中的运作以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从保护权利人的角度来讲,虽然这种意义上的复制权内容十分广泛,把网络上可能存在的一切复制都纳入其中,给著作权人以完善的保护。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对网络使用者的限制也是巨大的。我们都十分清楚,社会公众使用网络的目的大多在于浏览,在于获取网络上存在的各种资源,而这种浏览行为时刻都发生着复制,如果采用十分严格的复制权,无疑使网络上所有的主体都处于随时都在侵犯他人的权利的尴尬境地。在当今网络经济正处于萌芽时期的条件下,这种限制显然不利于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利于网络技术的进步,最终将会损害社会的广泛利益。同时,即使在版权法始终比较严格的美国,法官在“MAI系统公司诉匹克计算机公司案”中作出的“仅仅将计算机软件调入到内存(RAM)中也会构成版权侵权”的判决也同样引起了大多数计算机公司的强烈不满。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中,这种规定又能否得到公众的广泛的认同,从而得到真正的执行更是一个很难确定的问题。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怀疑这种对复制权的界定在网络环境中的合理性与有效性3。

我们认为,在网络环境中的复制权应当是一种能够维护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广泛利益并兼顾网络技术发展的复制权。它所指向的复制应当有一定的限制,即网络环境中的复制应当包括用户为达到特定目的,通过进行特定的操作而固定作品的行为,以及Internet缓存中所发生的复制,暂时复制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复制。

2.2.2数据传输与著作权

数据在网上的传输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发行行为还是向公众传播的行为, 一度颇有争议。根据WIPO助理总干事米哈依·菲彻尔博士的解释, WCT以“伞型解决方法”(Umbrella Solution, 亦称为总解决方法) 填补了伯尔尼公约的空白, 即“数字传输行为应以中立方式来描述, 而不受具体的法律特征化影响(比如, 通过有线和无线方式将作品提供给公众访问) ;这种描述

3肖刚、韩强,2003:《试论网络环境下的复制权》,《法学》第6期。

不应是技术特殊性, 同时又应在这种意义上表现出数字传输的交互性; 它应当阐明当公众成员从不同地点和在不同时间可访问某作品时, 该作品也被视为向公众提供, 在这种独占权的法律特征化方面, 即在权利和被使用权利的实际选择方面, 应该留给国内立法足够的自由; 应填补伯尔尼公约在向公众传播权和发行权这些权利规定的空白。”WPPT 第十条和第十四条, 以类似的方法规定一种“向公众提供”的特殊权利。可见,在国际协调方面, 这两个因特网条约采取明智的方式,既明确了公众传播权的国际法律地位, 填补了伯

尔尼公约的空白, 又给各国立法留下了回旋余地。我国的众多学者对此问题也曾作过深入探讨。意见大多倾向于将数字传输视为公开传播行为。因为若将数字传输行为归为发行行为, 将对伯尔尼公约中的某些原则产生冲击。例如, 根据伯尔尼公约第三条规定, 对于公约成员国国民的作品, 在成员国首次出版的受公约保护, 即“首次出版原则”。众所周知, 数据在网上的传输是全球性的, 如果将其视为发行, 那么任何国家, 无论是否是公约成员国, 其国民的作品只要一上网, 理论上就构成在公约成员国的出版。因此要确定网上传输为发行, 就须对公约中“首次出版原则”进行调整。再如, 与发行有关的“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可能也需要重新考虑。传统的作品的有形物体经合法发行后, 该作品的有形物体的发行权就用尽, 他人将合法取得的作品复制件再发行, 则不在著作权控制之列, 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网络上传输的作品, 本来是脱离固定作品即有形主体的, 也适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 似有不妥。因此, 如果法律规定网络传输为发行行为, 就必须对“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另作规定。事实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虽然表示将数字传输的归属问题交由各国自己判定, 但在其通过的WCT和WPPT 这两个因特网条约上却也体现出“将数字传输归属为大众传播”这种倾向。WCT 第八条规定:“在不损害伯尔尼条约有关条款的前提下, 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享有专有权, 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和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 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 使公众中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WPPT第二条(g)款将“向公众传播”定义为通过除广播之外的任何媒体向公众传送表演的声音或以录音制品录制的声音或声音表现物。而这些也正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权力平衡原则——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协调。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引言: 2012年,在华东理工大学攻读工程硕士专业,选修了“知识产权”这门公开课,开始对知识产权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至此,课程也开始接近尾声,开始总结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知识产权,我查阅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书籍、报刊以及网上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把握,我深深了解到,我国急切需要制定更加严密的法令法规,来扭转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战争中被动的局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法律、科技、经济、文化的交叠成果与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力。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财产,和所有有形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能 行使其权力的特点。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 取得的成果,并且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力。 2.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 技术、文化、一书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 权力。 3.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质的。这两方面结合 在一切,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 不同。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 约或多边协议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国际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 定期限,期限满后权利自动终止。 二,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1.保护知识产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前提。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 不竭动力,是民族振兴的必要条件。 2.保护知识产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 资源短缺的大国,经济增长绝不能长期依靠耗费资源来支撑。 3.保护知识产权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一 靠形成良好品牌,二靠研发优质产品。特别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 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才拥有竞争优势。 4.保护知识产权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 断加快,对知识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成为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 因素。保护知识产权是世贸组织规则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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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及应对措施 [摘要]近年来,由于电子商务网站提供在线销售、在线支付等功能因而它对网站的安全性要求非常高。基于此,本文探讨了网站安全存在的一些隐患,以及对影响网站安全方面的原因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并论述了在构建电子商务网站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站安全,防范技术 引言 随着电子商务网站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和人们需求的不断提升,商品的网络交易日益旺盛。电子商务网站发展成为企业展现自我、宣传产品的重要窗口,也成为商家与客户联系的网络平台。同时企业依靠电子商务网站提供在线销售、在线支付等功能。因此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性对企业及客户显得非常重要,尤其是实时交易网站其安全性更加重要。那么如何建设一个安全的电子商务网站,防范网络病毒和木马,保护商家、客户信息是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隐患 电子商务网站主要存在物理和软件两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物理方面的安全隐患主要是设备的硬件损坏,如:硬件设备的功能失常、电源故障、自然灾害、受到外力的攻击造成硬件设备的损坏。 软件方面的安全隐患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服务器内部存在的隐患;另一种是在信息传输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服务器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在于操作系统的漏洞和企业内部管理的漏洞。操作系统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操作系统本身的缺陷包括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系统漏洞等。二是对操作系统的安全配置问题,一般用户都采用系统的默认设置,这个是比较危险的。三是病毒和黑客对操作系统的威胁。四是操作系统中运行的大量应用软件存在安全问题。电子商务企业内部管理疏漏、管理不严也会使网站存在安全隐患,如系统管理员设置的口令过短或过于简单,导致很容易破解;员工管理不严,非系统管理人员随意进入机房;防盗和屏蔽工作不到位等等。 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互联网上传递的大多数信息没有被加密因而传输中的信息容易被窃取和篡改,而且目前网络上提供免费实现这些功能的软件。二是TCP/IP协议缺乏安全策略。三是网站系统的访问控制配置过于复杂,可能出现配置错误或配置不全面有漏洞。四是网络应用服务本身存在缺陷。 二、影响电子商务网站安全的主要因素 (一)在网站设计上安全理念不到位 大多数网站设计,一般只考虑实现用户所需求的功能,界面符合用户的要求,很少考虑到安全问题。由于大多数网站设计开发者、网站维护人员对网站攻防技术并不了解或了解的较少,一般只侧重于实现用户所需求的功能,写出的代码他们自认为比较好因为他们对网站攻防技术了解不多因而很难发现漏洞,即使开发出的网站存在安全漏洞,用户使用时也察觉不到。而这些漏洞就成为黑客进入系统的机会。 (二)网站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只有少数的网站会投入资金到网站安全上,如购置防篡改系统等。大多数的网站为了节

论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本论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司法保护含义。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TRIPS协议第一部分第1条2规定本协议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第二部分第1至7节中所包括所有权利,即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护知识产权,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也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已经上升到党的决策层面,并成为了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国务院于2008 年4 月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纲要明确,到2020 年把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 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 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 (一)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 由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较少,因而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由于科学技术的供应源主要来自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自然垄断地位,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市场的垄断权。在此情形下,技术的转移将会出现更多的限制性的商业做法,从而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更为高昂的成本以获取外国的先进技术,进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例如,2003年我国“DVD”产品出口增速的大幅回落,显示其出口增长已呈减缓趋势。造成这一态势的主要原因是专利费的收取导致成本增加,企业负担加重,出口竞争力减弱,直接阻碍了出口规模的扩大。 (二)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我们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致使国内一大批商标像“同仁堂”成药等在国外被抢注。我国航天技术是强项,但在国内申请专利数仅几十项,国外来申请的有100多项。自1985年以来,我国专利局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3万件,其中向国外申请的不足4000件,这意味着99%的专利在中国以外地区可无偿使用。 (三)原产地标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出口货物标明其原产地(地理标志)是一种通行做法,以表明产品的生长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以及某项服务来源地。使用原产地标记的目的,既是为了维护生产者的利益,也是为了防止不法者假冒侵权杜绝欺骗性的或易引起误解的标记。现在原产地标记已被许多国家列为维护本国利益的主要管制内容,并被一些国家当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原产地标记应该是我国的强项,但我国由于缺乏原产地概念,对原产

电子商务交易中安全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电子商务交易中安全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基于网络资源的电子商务交易渐渐火了,网上购物 在给人们带来众多实惠的同时,也存在诸多安全问题,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都面临 安全威胁。如果这个核心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将严重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安全问题安全技术对策 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网上犯罪屡屡发生,网购骗局层出不穷。比如在Internet上进行恶意攻击、窃取商业机密、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篡改名单等犯罪 行为时有发生,人们对电子商务的安全提高了警惕,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电子商务 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网络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网络系统和应用软件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些BUG,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些漏洞向买卖双方的电脑发起进攻,导致某个程序或网络丧 失功能。如:计算机病毒的侵袭、黑客非法入侵、线路窃听等很容易使重要数据 在传递过程中泄露,威胁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 2.交易信息存在的安全隐患。(1)是网络交易中用明文传输的数据被非法入侵 者截获并破译之后,进行非法篡改、删除或插入,使信息的完整性遭受破坏;(2) 是网络非法攻击通过假冒合法用户或者模拟虚假信息来实施诈骗行为;(3)是交易 抵赖,包括多个方面,如:购买者下了订单不承认,商家卖出的商品因价格差异 而不承认原有的交易等。 3.信用方面存在的危机。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信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1)是来自买方的信用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可能在网络上利用信用 卡进行恶意透支,或者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来骗取卖方的货物;(2)是来自卖方的信 用问题,卖方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寄送消费者购买的货物,或者不能完全根据 合同来履行合同内容,造成买方权益的损害。 4.支付结算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电子商务交易的核心内容是信息沟通和交流,交易双方通过Internet进行洽谈、支付结算。从交易的结算方式看,已经可 以通过支付宝、网上银行、QQ钱包和微信钱包等多种方式来完成结算。但存在 大量的虚假网站,骗取钱财。 5.物流配送服务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 (1)是当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毁时,网站、产品供应商、快递公司之间互相推诿,推卸 责任,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 (2)是快递公司规定不按商品的价值,只按运输 费用的几倍赔偿; (3)是快递公司自行规定消费者签字后再验货,验货发现商品缺 失或损坏,又以其已签字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解决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问题的对策 1.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应采取的措施 (1)使用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一种行之有效且应用广泛的网络安全机制, 防止Internet上的不安全因素蔓延到局域网内部。防火墙可以从通信协议的各个 层次以及应用中获取、存储并管理相关的信息,以便实施系统的访问安全决策控制。因此,买卖双方都应很好地使用这一技术,保障网络的安全运行。 (2)使用反病毒技术:计算机病毒的防范是网络安全性建设中重要的一环, 在网络环境下,病毒传播扩散加快,仅用单机版杀毒软件已经很难彻底清除网络 病毒,必须有适合于局域网的全方位杀毒产品。如果在网络内部使用电子邮件进 行信息交换,还需要一套基于邮件服务器平台的邮件防病毒软件。所以最好使用

浅谈我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认识

浅谈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已深刻地认识到: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持续发展处于不败之地,必须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一、什么是电子商务? 所谓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人们不再是面对面的、看着实实在在的货物、靠纸介质单据(包括现金)进行买卖交易。而是通过网络,通过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和方便安全的资金结算系统进行交易(买卖)。 二、电子商务的SWOT 分析 电子商务广义上是指包括电子交易在内的利用Web 进行的全部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狭义上称作电子交易(E-commerce),主要利用Web 提供的通信手段在网上进行的商业贸易活动,包括通过Internet 买卖产品和提供服务[1]。SWOT 分别代表:strengths(优势)、weaknesses(劣势)、opportunities(机会)、threats (威胁)。 2.1电子商务的优势 2.1.1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随着电脑的普及、网联网的快速发展,给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础设施条件。中国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快速普及的网络。信用卡等的使用等都为电子商务更快更强地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2.12信息化效率高。网上购物的便捷性:网上的商品品种很多,并在快速的发展中,几乎能满足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网上买家面对的是无数的卖家,同时卖家面对的也是无数的买家,市场潜能很大。信息化的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使得进入的门槛越来越低,管理维护的费用也相对要低。 2.13低成本。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网上购物跨越了空间维度,而且节省时间。网络资源的共享以及中间环节的减少还有就是不用去花大量的投资在店铺上等都使得企业的成本相对实体经济要低得多,所以价格上也就要便宜。同时网上浏览购物,可以只在几个网页之间来回对照就可以买到自己满意且相对价格更优惠的,节约更多的时间成本。 2.14个性化服务。现在互联网越来越为白领人士、大学生等所普遍使用,网上购物也正成为一种潮流。现在这些阶层要么就是没有时间逛街要么就是喜欢追逐新鲜事物。他们可以在网上进行DIY。服务越来越人性化。 2.2电子商务的劣势 2.21安全问题。交易中安全是相当重要的一个问题。然而中国现在还没有很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安全问题十分突出。消费不安全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致命的因素。信用卡信息的安全,数据传输的安全,个人隐私等问题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都有阻碍。当网上购物变得越来普及的今天,安全问题更亟待解决。 2.22观念约束。中国人受传统的思想的约束,对于网上购物存在顾虑。传统的眼见才为实的观念限制了人们网上购物的积极性。思想的约束包括看不到交易的实体、自己的隐私、信用卡信息、虚拟的交易环境等所带来的担忧。

浅谈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问题(南财自考毕业论文)

浅谈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问题(南财自考毕 业论文)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浅谈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问题 摘要: 电子商务不仅使企业降低了生产与销售成本,而且给消费者提供 了更多的可选择资源。所以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已经深入国民经济和百姓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网上支付作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其安全问题依旧是阻碍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瓶颈。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不仅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的经济损失,而且使得人民对电子商务的信心受创。首先通过了解现有的网上支付工具及其特点,然后对现阶段网上支付的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解决这些安全问题的相应对策。采取多种措施应解决安全问题,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和谐的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 1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Abstract

Electronic merce not only makes the enterprises production and reduce cost of sales, and to provide consumers with more choice of resources. In recent twenty years, China's e-merce has achieved rapid development, has been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people's daily life in all aspects. However, the online payment of e-merce transaction process a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segment, its security problem is still hindere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bottleneck of electronic merce. The security problem of electronic merce will not only cause inestimable economic losses, but also makes people's faith to the electronic mercial hit. First, by understanding the existing online payment tool and its characteristics, then on the stage of the online payment security problems are analyzed, finally put forward a solution to these problems of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dopt a variety of measures to solve the security problem of electronic merce in China, promote the healthy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Key words: electronic merce;online payment; security 2

浅谈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

浅谈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 摘要:在互联网日益发展的今天,利用网络先进技术去发展贸易成了大势所趋,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日益严峻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也成为影响电子商务功能发挥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如何处理好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笔者通过长期的调研,在立足实践的基础上,根据技术及经验,对目前国内的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对目前国内的电子商务困境也做出了相应的探析,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能够通过深入的研究,对目前电子商务安全做出一些贡献,对应对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问题;技术保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它给人们带来了便捷的生活,也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电子商务的诞生和兴起。因此,就如何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国内外学者对其做出了相应的探讨。但是在技术不断发展的今日,电子技术在进步的同时,黑客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对人们的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如何在电子商务逐步发展的前提下,促进安全环境的营造,需要较高的技术以及管理经验。电子商务的固有属性是极端开放,在目

前防御技术尚不够先进的前提下,极端开放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使得电子商务更便捷,更有利于人们的生活,同时也使得人们的个人信息安全遭受侵害,因此,如何更好地使用好这把双刃剑,对于技术和管理也提出了相应的挑战。 一、为何要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性 由于互联网本身极端开放的属性,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可以给更多的用户带来更便捷的方式来管理好自己的电子 商务,可以服务于大范围内的群体,为了能实现互联网的持续发展,也为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使得其用户对于电子商务环境有更大的信息,必须能够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笔者归纳出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几点要求。 1.个人信息受到有效保护 在网络平台上的交易活动,必须利用好技术,实现用户信息安全。一般的互联网信息安全较网络信息安全,而电子商务由于涉及钱财往来,且在互联网这个开放的环境下,更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侵扰。在当前的环境下,根据实践观察,笔者认为,信息保密工作主要有两大部分组成,它们分为两个不同的群体:第一,是电子商务的商家群体,一般在互联网进行交易的商家,都会涉及商业信息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应当确保其关键及敏感的商业机密不被侵犯,具体而言,包括重要客户订单、涉及金额等,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电子

电子商务安全威胁及解决方案

21、电子商务安全面临的威胁 其中你问的问题是第二条,安全威胁问题。其实,就目前的各大银行的网上银行和电子支付而言,安全性已经很高,尤其是使用了口令卡、U盾、暗语等技术之后,安全性已经大大提高,基本可以杜绝安全隐患。只是,当前网络用户网络水平不高,对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心存疑虑,惧怕资金账户被人窃取或者担心购买的物品的质量,而不敢大胆网络消费。 目前主要的安全威胁是各类木马软件,用来记录密码、帐号等信息。对于网络安全意识不高、计算机水平不高的普通网民来说,无法彻底杜绝木马入侵,这是一个威胁。不过前面我说了,使用电子银行提供的口令卡(工商银行)、U盾(工行、建行),安全问题几乎100%保障。而且成本也极低(口令卡免费领取,U 盾60元上下)。 要克服这些问题,改变消费观念,加强网络安全普及最关键。健全物流系统,配货送货渠道解决,然后完善法规制度,保证有法可依。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 2009-04-09 14:53:09|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摘要:电子商务的开展面临着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威胁和传统的商务活动在Internet上进行时由于Internet本身的隐患带来的安全威胁,这两个方面的安全威胁导致电子商务一系列的安全问题。通过利用电子商务安全技术,制定电子商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诚信教育、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这三个方面的对策,我们可以营造一个能保证信息保密、信息完整、通信不可抵赖、不可否认、确认交易各方身份、信息有效、 个人隐私权得到保护的安全的电子商务环境。 关键词: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安全技术、计算机网络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了目前最时髦最吸引力的事物,同时由于电子商务具有传统商务不具有的优势,电子商务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电子商务也成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力量。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很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原因,其中安全问题成为了众多问题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为了促进电子商务更好的发展,更好的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解决电 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就成了关键性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存在的安全问题

浅谈电子商务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目录 1电子商务的概念 (3) 2电子商务的分类 (3) 2.1按电子商务应用的领域及交易的对象分类 (3) 2.2按商业活动的运作方式分类 (4) 3电子商务的特点 (4) 4电子商务的作用和影响 (5) 5诚信是基石 (7) 6安全是保障 (8) 7交易模式的创新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源动力 (8) 8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相关行业的强力支撑 (9) 9结束语 (9)

摘要 本文主要是从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电子商务的分类,电子商务的特点,以及电子商务对人们经济生活的影响等诸方面对电子商务进行了较全面的剖析,以使人们能够对电子商务有更多、更全面的了解,从而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而且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含义与范围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本文也从对电子商务概念的新认知切入,到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支撑:诚信、安全、创新和相关行业等方面进行阐述,从而对电子商务作一个全新的解读。 【关键词】电子商务分类特点影响诚信物流

浅谈电子商务及其发展变化电子商务一词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是伴随着电子数据交换这一技术而产生的商务新概念。到了20世纪90年代,Internet技术的飞速发展又为电子商务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与挑战。近几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更是达到了更高层次,基于互联网络的电子商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起来。 1 电子商务的概念 电子商务是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设备和网络基础设施,通过一定的协议连接起来的电子网络环境进行各种各样商务活动的方式。一般来说,对电子商务的理解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理解。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与现代信息化通信技术,按照一定标准,利用电子化工具来实现包括电子交易在内的商业交换和行政作业的商务活动的全过程。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主要利用Internet从事商务或活动。电子商务是在技术、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掌握信息技术和商务规则的人,系统化地运用电子工具,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2 电子商务的分类 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电子商务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2.1按电子商务应用的领域及交易的对象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2.1.1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 to Consumer 也称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简记为 B to C 或B2C)的电子商务。B2C方式是指在企业或商业机构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形式。近年来,随着Internet为企业和消费者开辟了新的交易平台,再加上全球网民的增多,使得这类电子商务得到了较快发展。另外,Internet上提供的搜索浏览功能和多媒体界面,又使得消费者更容易寻找和深入了解所需的产品。因此,开展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具有巨大的潜力。 2.1.2企业对企业(Business to Business也称为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简记为B to B 或B2B)的电子商务。B2B方式是指在企业或商业机构之间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它是企业对企业的传统商务活动的延续。这一类电子商务已经存在很多年,其中以企业通过专用网或增值网(VAN)采用EDI方式所进行的商务活动尤为典型。这种类型是电子商务的主流,也是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改善竞争条件,建立竞争优势的主要方法。 2.1.3政府机构对企业(Government to Business简记为G to B或G2B)的电子商务。

浅谈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一)

浅谈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一) 摘要: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的核心问题。本文分析了电子商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对安全性的要求,并阐述目前解决电子商务安全的主要技术及相关措施。 关键词:电子商务;安全措施;探讨1引言 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方式处理和传递数据,它涉及许多方面的活动,包括货物电子贸易和服务、在线数据传递、电子资金划拔、电子证券交易、商业拍卖、合作设计和工程、在线资料、公共产品获得等内容。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头非常惊人,但它的产值在全球生产总值中却只占极小的份额,其原因就在于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根据美国一个调查机构对近30000名因特网用户的调查显示,由于担心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问题,超过60%的网民不愿意进行网上交易,因此,如何建立一个安全、便捷的电子商务应用环境,对信息提供足够的保护,已经成为影响到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关键性课题。 2电子商务对安全的要求 对电子商务活动安全性的需求以及可使用的网络安全措施,主要包含如下几方面。 (1)如何确定通信中的贸易伙伴的真实性?常用的处理技术是身份认证,依赖某个可信赖的机构发放证书,双方交换信息之前通过CA获取对方的证书,并以此识别对方。 (2)如何保证电子单证的秘密性,防范电子单证的内容被第三方读取?常用的处理技术是数据加密和解密。 (3)如何保证被传输的业务单证不会丢失,或者发送方可以察觉所发单证的丢失?对于固定且具有频繁贸易往来的伙伴,可以采用单证传输的序列性检验;也可采用双方约定的方法(即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某种方式进行确认)。 (4)如何确定电子单证的内容未被篡改;单证传输完整性主要采用散列技术来防止非法用户对单证的篡改,通过散列算法对被传输的单证进行处理,产生一个依赖于该单证的短小的散列值,并将该散列值附接在单证之后传输给接收方。以便接收方采用相同的散列算法对接收的单证进行检验。 (5)如何确定电子单证的真实性?鉴别单证真实性的主要手段是数字签名技术,其基础是数据加密中的公开密钥加密技术,实用中常结合单证完整性一起考虑,利用发送方的密钥对散列值进行加密。 (6)如何解决或者仲裁收发双方对交换的单证所产生的争议,包括发方或收方可能的否认或抵赖?通常要求引入认证中心进行管理,由CA发放密钥,传输的单证及其签名的备份发至CA保存,作为可能争议的仲裁依据。 (7)如何保证存储信息的安全性?如何规范内部管理?如何使用访问控制权限和日志以及敏感信息加密存储?当使用WWW服务器支持电子商务活动时,应注意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并采用防火墙技术来保护内部网络的安全性。 3电子商务采用的主要安全技术 为了确保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信息有效、真实、可靠且保密,目前主要采用的安全技术有加密技术、身份认证技术和交易的安全认证协议。安全认证协议用来保证电子商务中交易的安全性,如set、ssl、s/mime、s-http等。下面我们主要来介绍这些技术。 3.1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是电子商务系统所采取的最基本的安全措施,加密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信息的非授权泄漏。密码算法是一些数学公式、法则或程序,算法中的可变参数是密钥。根据密码算法所使用的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是否相同,能否由加密密钥推导出解密密钥,可以将密码算法分为对称密码算法和非对称密码算法。一般来说,在一个加密系统中,信息使用加密密钥加密后,接收方使用解密密钥对密文解密得到原文。 3.1.1对称加密/对称密钥加密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作为一个刚入校的研一学生,我觉得知识产权论这门课开设的非常的合理和及时。作为研一学生的我们马上就要投入到科研活动中去了,在研究过程中肯定会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在这种时候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的研究成果显得非常重要,这就需要我们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还有就是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很可能用到他人的研究成果,如何正确的引用而不致侵犯他人权利也是我们必须学习的。这也要求我们正确的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不违法的请况下在前人的基础上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尽量扩大。而且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 其实知识产权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当我们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就如可口可乐公司老总说的那样,就算有一天他在全球的所有公司都消失了,他也可以凭借可口可乐这个商标所含的无形价值重建产业。知识产权形成的形式主要有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信息、资料、论著、商业秘密、设计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等。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其中我们最常接触到的有三个方面: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专利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得申请。比如说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而且发明专利不是永久性的,至于专利的有效时间各国专利法的规定不同。最短有5年以下的,如伊朗、委内瑞拉等。大部分国家规定在10~20年之间,如英国为16年,美国为授权后保护14年,联邦德国为18年,法国为20年。还有的国家规定了几个期限,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如阿根廷、智利等。期限开始的时间,有的国家规定从提出申请之日起算,有的国家规定从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算。中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都自申请日起计算。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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