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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全套课件

案例报告国际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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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 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甲公司为在C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 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岀售给乙公司; 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利润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国50% ,C国60% ,D国 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无的价格卖给D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 3400无的价格转售给C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岀售。 : (一)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3000-2600)X 1000 X 50%=200000 (元) =3000 X 20%X 1000 X 60%=360000(元)则对此顶交易,诊跨国公司应细所得税额合il =200000十360000= 560000(元) (二)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 —2600)X 1000 X 50%=100000(元) =(3600000 —3400000)X 60%=120000(元) =(3400 —2800)X 1000 X 30%=180000(元)则该跨国公祠应纳所得税id =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 :560000-400000=60000 (元) . B、CD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 提。 [案例2] 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 公司支付股息:3000 X 15%= 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乙公司、丙公司将市场价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公别以250万元、120万 元卖给了甲公司,以代替股息支付。 我们来力析这样做的避税敕应: 〔■)正宿支廿股刑吋的慨负: 150万元X 20 %= 30万元 80万元X 20%= 16万元 30+ 16 = 46万元 乙、丙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乙丙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盈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纳预提税。 [案例3] 甲国国内梯泅:;?楚対共汇川垃外的股息、礼息等W咐纵征收20%的预提税;乙国税法则规定对其汇岀境外的股息、利息等所得征收30 %的预提税。同时为协调甲、乙两国税收利益,两国签订税收协定,规定发生在两国之间的同类所得只征收5%的预提税。今有丙国A公司贷款给甲国B公司,每年B公司需向A支付200万美元的利息;为减轻预提税负,A公司在乙国租用一个邮箱,冒充乙国居民,使利息的预提税税度由20%降为5%。 这是A川I邯箱方讥滥川:锐収I』卜尢避:锐的-种方我。按A公司在两国的正常身份,200万美元利息应纳预提税40万美元;冒充乙国居民后,仅负担预提税10万美元。 [案例4] A国甲公司拥有一项专利权,研制费用为20万美元,有效年限为20年。甲公司欲将此项专利转让给B国的子公司乙,因为A l、B国市场上无同类专利可比价格,双方将转让价格定为6万美元,转让期为10年。B国乙公司又在本国 市场上以10万美元的价格将此项专利转让岀去。又知A国所得税税率为15%,B国所得税税率为30%,毛利率为20%成 本分摊率为60%o : 因列此项专利权无M场I『比价诲:I J按组成;U场你恪来确朮共价格C =成本X分摊率X毛利率)X转让年限/有限后限=4.8(万美元) A国甲公司应纳所得税=4.8万X 15%=7200(美元) B国乙公司应纳所得税=(10-4.8)X 30%=15600(美元) :7200+15600=22800(美元)

税法学习体会收获

1、知识上有哪些积累? 2、学习方法上有哪些改进?(法律技能、思维、思想等的提高) 3、谈一谈对税法课的意见和建议 1、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最重要的一门之一,由于其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所以也是最好把握的一门,学好税法对于会计专业的我们而言,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经过一学期的学期,我觉得相对较重要、而且使我受益最深的章节就是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企业所得税的额度, 直接影响到净利润的多少, 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 企业所得税筹划是避税筹划的重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法令形式固定下来,企业有依法纳税的责任和义务,使国家财政收入有了法律保证,并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稳定增长。企业自身有依法要求的收入来源,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将从新增加的利润中得到应有的份额,使企业的责任和权利更好地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有利于调节生产、流通和分配,加强宏观控制和指导。有利于改进企业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善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效果(一)保持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二)优化了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三)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四)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 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能够有效的提供公共物品,从而满足公共欲望,缓解市场失灵,实现国家职能。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

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通过学习税法,我认识到税法是经济法重要的一部分,税法的在宗旨,本质,调整方法等许多方面与经济法整体上是一致的。税法作为经济法的一个具体部门又是与经济法相区别,双方是共性和个性,整体与部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被刘老师生动的讲解、丰富的法理内涵以及严谨的教学态度深深地吸引。老师详细地从法律的角度揭示了税法制定的初衷,并引领我们将会计和税法的知识结合起来。税法课程对于会计人在实务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一名合格的会计必须精通丰富的税法理论乃至原理,而刘老师的课程恰恰就是从原理的层面去阐述税法的制定和运行的。在授课过程中,老师用详实的事例来说明税法的运行机制,将其内在决定因素直接呈现给我们,使我们受益匪浅。 在授课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由于会计知识学习不够而出现过跟不上教学节奏的现象,因此在学习过后,我已经明确认识到想要学好税法,就必须将以前的会计知识完全掌握,这样才能够融会贯通,为学习税法提供坚实的基础。

税法与纳税筹划课程总结

税法与纳税筹划课程总结 这门课程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在具体介绍我国的各税收种类及相关法规的基础上,针对每项税种,着重介绍了企业和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如何通过合理的筹划,在国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减少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相关知识与技巧。以下具体展开本课程所授内容。 第一章税法概论。 主要学习内容:掌握税收的含义,以及由含义延伸出来的四个注释中所揭示的税收的目的、主体、征收形式和外部特征;掌握税收制度的内涵,税法主要构成要素,我国的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特别是按税法征收对象不同和按税法职能作用不同进行的分类;掌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 1、税收的含义:税收是国家(征税主体为了实现其职能(目的,向单位或个人(纳税 主体强制、无偿、固定(外部特征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其征收形式:实物和货币以及力役。 2、税收制度的内涵:税收制度,简称“税制”,它是国家征收税款的各种法令和办法的总 称。 3、按税法征收对象分类:流转税法、收益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资源税法、行为税法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理权限的不同: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根据税负是否转嫁,税负承担者与纳税人是否同一,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根据计税标准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根据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4、我国税制结构:基本上是以间接税(50%和直接税(25%,个税占6.7%为主体的结 构。 5、我国税收管理制度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具体包括立法权、执法权、司法 权的划分。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法 主要学习内容:本章主要学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概念和相应纳税义务;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范围、允许扣除范围,适用税率的选择应用,其中重点掌握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相应成本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概念: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纳税义务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CA税法总结

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知识点1】税法基本点 1.税法核心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要件法定+税务合法性)。 2.基本原则:法定、公平、效率、实质课税原则 3.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高于行政法、规章等 (2)法律不溯既往原则:之前行为,用旧法不用新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同一行为,二法不同,用新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同一事项,有特别和普通法时,用特别法,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特殊法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释义:实体法指各税种税法;程序法指征管法、行政法等。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知识点2】税收范围 1.全归国家:消费税(含海关代征)、车购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2.地方与国家共享: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部分归中 央,其余归地方)、企业所得、个人所得、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证券交易印花税。 3.全归地方: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增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增值税。 【知识点3】国际税收关系 1.税收管辖权划分:属地原则+属人原则 注意:属人原则分为:公民管辖权(国籍标准)+居民管辖权(居住期限和住所标准) 2.国际重复课税:产生于管辖权的重叠,签署税收协定可减少重复课税 3.国际避税、反避税和国际税收合作。 第二章增值税法 (详见后面说明)

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1】消费税特点及征税环节 1.特点:范围选择性、环节单一性(卷烟除外)、税负较高且差额大、征收方法灵活 2.征税环节 (1)生产(自产自用特定情况需缴消费税,见后面章节)、委托加工、进口 (2)委托加工:受托方代扣代缴。组成价格不含利润率,从价含从量税,(成本+消费税从量)/(1-T) (3)进口:(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量+从价)或(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量)/(1-T)(4)零售:金银、钻石、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消费税5%,其他环节不征。 注意:①既销售金银等,又销售其他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分别核算,分别征收;未分别核算,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征收,在零售环节销售,一律按5%征收;与金银等组套销售,全额征5%;②包装物无论会计如何处理,价税分离后计入销售价格,5%征收;③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差价价税分离计税,但包金包银、镀金渡银产品在生产环节纳税。 (5)批发(卷烟):卷烟批发环节多征一道税(雪茄、烟丝批发环节只征增值税) 注意:邮寄入境的消费品纳税人——收件人,跟进口的是进口人纳税一个道理 【知识点2】税率:①定额+②比例+③复合: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税。 注意:从高征税两情况:①兼营不同税率,未分别核算量与额的;②成套出售的。 【知识点3】税目: 1.烟类——卷烟、雪茄、烟丝: (1)卷烟:甲类、乙类卷烟税目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卷烟批发环节5%。甲乙的划分为不含增值税≥70为甲类,56%+元/支、乙类36%+元/支。 注意:卷烟定额甲乙类相同:元/支,200支=1条,250条=1箱。 注意:2015年5月10日起,批发环节为11%,从量为元/支(考试怎么办:看日期) (2)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仅有卷烟5%,无雪茄烟丝 (3)批发商之间不缴纳消费税,卖给零售企业或消费者,才缴纳消费税,不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2.酒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酒精不再征消费税): (1)白酒税率——20%+定额,注意换算 (2)啤酒税率——只有定额:分类标准——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是甲类啤酒。算完分类按照定额计算消费税。 (3)黄酒:240元/吨 (4)其他酒10% (5)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注意:区分以下几个地方: ①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②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默认按照甲类250元/T啤酒税率计税)和营业税; 啤酒黄酒定额税率,啤酒两档、黄酒一档。 ③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④带有“健”的且≤38°的、或发酵酒为酒基且≤20°的属于“其他酒”10%税率

税法学习心得

本学期选修了《税法》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我最感兴趣的是个人所得税,因为该税种与自己未来的的个人收入密切相关。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查阅学习了个税知识的相关资料,对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 由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我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个人看法如下: 收入避税: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我们普通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00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00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00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00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达到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一、利用人的流动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拥有住所并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以上的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如何使自己避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关键。这就使一些跨国纳税人能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而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避税目的。在我国对外开放后,随着国际间人员、技术和经营业务交流与往来的不断扩大,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避税方法。 二、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进行避税 这种方法是在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不进行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即是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己建立相应的机构,将自己取得的财产或收入进行转移、分割,以规避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他国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三、利用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进行避税 在个人收入来源不太稳定和均衡的情况下,个人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把某一时期的高收入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那一纳税期,使各个纳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轻应纳税义务。这种方法,对承包者、租赁者及其它非固定收入者比较有效。 四、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 比如把企业单位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给个人转换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既不会扩大企业的支出总规模、减少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使个人避免因直接收入的增加而多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这些方法实质上是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 五、投资避税法

国际税法教学案例

甲国的A公司将其专利技术转让给乙国的B公司,获技术转让费10万美元。乙国依其本国税法和与甲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之规定,征收A公司预提税1万美元,后甲国政府也就该技术转让收益征收A公司1万美元之所得税。 1.本案例涉及几个国际税收关系?具体是哪些关系? 2.本案例申的国际税法主体是谁? 3.本案例中的国际税法客体是什么?其涉及的具体税种是预提税还是所得税? [参考结论] 1.本案例涉及3个国际税收关系。它们分别是乙国政府与A公司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甲国政府与A公司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以及甲国政府和乙国政府之间的税收权益分配关系。 2.本案例中的国际税法主体是甲国、乙国和A公司。 3.本案例中的国际税法客体是跨国所得,即A公司来源于乙国B公司的10万美元特许权使用费收益,其涉及的具体税种是所得税,而非预提税。 案例003 国际税收无差别待遇争议 [案情介绍] A国与B国订立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规定:"缔约一国不应对另一国的产品征收任何形式的超过国内类似产品直接或间接承受的国内税负,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在税收协定签订后6个月,A国政府决定对汽车征收特别消费税,但是计算方法依汽车是木国生产还是进口有所不同,国产汽车以出厂价作为计税依据,而进口汽车按出厂价加一定的比例税率征收附加税。A国是B国汽车的主要进口国,由于该特别消费税的征收,致使B国汽车出口数量下降。B国因而向A国发函,认为A国违反了双方间的税收协定,要求A国立即取消对进口汽车的歧视待遇。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税收的无差别待遇以及A国的立法是否构成了对进口汽车的歧视待遇? [法理分析] 根据A国与B国间的税收协定,双方互相给予对方产品无差别待遇。在国际税法领域中,最主要的原则就是征税公平。这一原则是世界各国一致同意的。各个税收协定和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范本》及联合国《范本》中的"无差别待遇"条款,就体现了征税公平的原则。 "无差别待遇",即反对税收歧视,是指缔约国一方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税收或有关条件,不应与该缔约国国民在相同的情况下负担或可

税法学习感想

税法学习感想 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方向)2011级1班邓玉铃 20115425 一学期的课程接近尾声,这学期我接触并学习掌握了税法这门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通过这学期对税法知识的学习,使我明白了什么是税收,税收有哪些形式与种类,各个税种的征税对象是什么,也了解了税收对于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整理并回顾所学知识,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 首先税法知识点多且细,学习起来较为费力,但是只要平时上完课后多回顾学习的知识,因此记忆这些琐碎的知识点也较为容易。 其次税法算是一门法律性质很强的学科,因此学习起来要更加严谨细心,这样做题和以后工作时才不易出错。 最后,我个人认为我们对税法的学习还较为肤浅,多集中于书本的理论知识。我建议学校在给CPA这几门课程排课时多加一些课时,这样学生即有更多时间去掌握知识,又有精力去了解更多实例,可以培养出更加优秀和技能更高的人才。 还有就是,我比较欣赏贺老师的教学方式,她的课重难点和易混点清晰明了,而且税法教学不再拘泥于书本上的固有内容,而是增加了许多新的知识,我也从中获益非浅。汪老师在讲课的同时会为我们介绍一些电影和书籍,这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而且这些书籍和电影大多是富有深意和现实意义的,可以激化我们的思维,扩宽我们的眼界。 比如《蒙娜丽莎的微笑》这部电影,看完这部电影感触颇多,电影里女主人公凯瑟琳沃森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53年,坐落在美国马萨诸塞州、被誉为“没有男子的常青藤”的卫斯理女子学院,新来了位艺术史老师,她就是凯瑟琳。她是一个成熟美丽的女人,一位有思想的老师,她是一个接受了自由改革思想的新时代女性,她怀着成为一名接触的教授的梦想踏入这所著名的女子大学,然而现实却让她感到种种压抑。 人们常常会追问自己什么是自己需要的?自己到底在干什么?或是自己应该干什么?

税法学习总结1

一、税法概述 1、概念: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2、其核心内容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3、履行征税职能的机关:税务机关、财政部门、海关 4、税收的特性: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 5、税法要素(9个):纳税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征税对象(流转额、 所得额或收益额、财产及行为)、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纳税环节(应当缴纳税款的阶段)、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按次 征收和按期征收;申报期限和缴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照顾性税 收优惠和鼓励性税收优惠)、税务争议、税收法律责任 6、税法的职能: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调节分配 7、税收的原则:法定(财政)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社会政策原则 8、税与费的区别:征收主体不同;征收性质不同;作用不同 9、五大税种: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车辆购置税) 10、征收额=计税依据×税率 11、增值税是价外税;产品价格=成本+利润+税收(价内税) 12、税收分类:①按照课税对象不同分为:五类 ②按照与价格的关系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③按照征管权限不同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④按照税收能否转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13、税种之间区别的根本标志是征税对象; 14、税赋转嫁形式:①前转(顺转):提高价格②后转(逆转):降低原材料收购价 ③混合转④消转:通过自身降低消耗、提高生产率

15、税法的使用原则:①法律优位原则(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②法律 不溯及既往原则③新法优于旧法原则④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 则⑤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16、征税主体:国家是真正主体;税务机关是更具法律意义的征税主体 17、税务机关的职权:①税收管理权②税收征收权③税务检查权④税务违法处理权 ⑤税收行政立法权 税务机关的职责:①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停、多或少征或擅自 决定税收优惠②征收税款和罚款等不得截留或挪用③依法征税 ④依法办理减、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 诉做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⑤保密义务⑥按规定付给 扣缴义务人手续费,且不得要求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⑦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造成损失依法赔 偿 18、纳税主体:①根据身份: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②根据税权行使范围不同: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 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19、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0、起征点不等于免税,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征税。例如,我国营业税法规规定,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

经典案例报告国际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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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甲公司为在C 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利润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 ,D 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无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无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 (一) 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 (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 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560000(元) (二) 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 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180000(元)

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 =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 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 560000-400000=60000(元) 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 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乙公司、丙公司将市场价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公别以250万元、120万元卖给了甲公司,以代替股息支付。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的避税效应: (一)正常支付股利时的税负: 乙公司应纳税额=150万元×20%=30万元 丙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80万元×20%=16万元 共应纳预提税税额:30+16=46万元 (二)以商品代替股息支付时的税负:乙、丙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乙丙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盈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纳预提税。

税法实训心得体会

税法实训心得体会 这学期学校开通了手工纳税实训课程,通过一天紧张而有意义的课程学习,让我们重新温习和巩固了税务方面的知识,学到了一些新的理论,也亲自将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了起来。 手工纳税实训是每一个学生应当拥有的一段经历,它让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真正的税务活动,让我们领会了很多在书本上无法理解的知识,也扩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得不说,我在这次的课堂上受益匪浅。以前的学习只是理论的学习了各个税种的算法,对于各个税种也只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没有实际的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相结合。而这次的课程,我们亲自以一个公司作为案例来模拟训练了一番。 虽然只有短短一天时间,但是通过计算各种税务、填报各种增值税申报表、消费税申报表、营业税申报表等报表,结合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让我更系统地掌握了学到的专业知识,加强了对税务工作的认知和认同,激发了税务工作的兴趣和热情。 刚开始,我们对于各个税种的计算都有一些遗忘。先来复习一下基础知识吧。税收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收益所得税和财产税。通过一天短暂的学习,让我对

流转税认识尤为深刻。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还有一些税种我们了解很少,比如是印花税。经过学习我们知道,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的税目有13个,分别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探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接着说说我们很了解的增值税,以前在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中就对增值税最了解。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 转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

税法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税法是我们学会计专业必须掌握的一门课程,还没接触它之前,就听别的会计科目老师说过税法的重要性与它的难度,通过这学期的学习,在老师的带领下确实掌握了一些技巧和方法。 税法这课说句实话很枯燥无味,零零总总的会计科目,各种税率,征收方法等,条条框框太多,刚开始时上课时真的让人提不起精神,还有老师教书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用图形合理的解释,使人很快就能明白,比看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人好理解,使抽象变得更形象。 通过税法的学习让我进一步知道会计人员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如何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怎样公平公正地做好纳税工作,使我在将来要从事的会计工作中懂得不断加强和税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同时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经过这次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新税法的内容,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调整一些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规避税务风险;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做好会计处理和税收衔接中的细节问题的同时,懂得不断提高自己专业水准,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税务知识得到了充实和提高。在今后我一定将学以致用,把新的业务知识真正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学习中去。 我学习税法最主要的心得是要想把税法学好还是要多做习题,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才能找到问题,发现问题,要理论结合实际,才更有助于我们记住。税法是一门文理兼有的学科,它既要求我们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同时由于它是法律性学科,当然要求我们具有良好的记忆能力。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发现有些法律条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人们对现实的认识不断改变,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留意这方面的信息,以便于与时俱进。 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那么,到底那些原则可以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呢?我认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

税法学习心得

税法学习心得 我通过短短的一学期的税收理论与税务会计与税收理论课程的学习收获很多,心得分为四个部分来写,分别是“鲜”、“难”、“有用”。 鲜 我因为本科学习的专业不是财会类专业,所以税法课程的学习,对于我来说是新鲜的。尤其是王政老师在分析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时,我感觉自己分分钟为企业赚了好几百万。 通过课程学习我知道如果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为企业节省一大笔开支;也知道了消费税的目的是国家为了限制某项应税消费品的使用,例如香烟和白酒,但是这些应税消费品却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最近的改革,将化妆品中的普通化妆品不增增值税而高档化妆则改增15%相对低的税率。我想这是由于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对化妆品的消费又“奢侈品”转为“生活必需品”。这样也体现了一个哲学的道理,事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要以发展的眼观看问题,思想不能太局限,对于现在不能理解的事情,不能一股脑的批判,而是要分析事物的本质,不要被外在所迷惑,更不要一昧听信舆论失去了自己的主观判断。 我对于“鲜”的理解还有在于对于日常发生的事情,要保持一定的好奇心。它为什么是这样的?这样做有什么好处?换一种方式会不会更好?在税法的学习上体现在,例如一个企业会计系统已经完善了,能够自主的进行税收的核算,但是其规模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此时它有俩个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是继续是小规模纳税人。通过计算发现它有可能继续维持小规模纳税人更省钱,也有可能是成为一般纳税人更省钱。这样的问题往往有个临界值,因而企业在选择纳税形式的时候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 难 我在听课的时候觉得税法真的很有趣,也简单当然是相对会计和财管这样难度八级的学科来说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我才发现税法真是难。 难,体现在税率的多种多样。消费税的税目种类感觉怎么也记不住,虽然记住了在不同情形下得使用也是不同。 难,体现在税法的不断更替。今年营改增的出现,减轻注会的难度,一个大税营业税在明年的考试中彻底的再见了。有一种今年考税法亏了的感觉,而明年考税法则感觉打了一个九折。 难,体现在各种情况的综合出现,例如一个企业是出口企业,又要抵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又给灾区捐钱、又将自己的商品给员工使用、销售的商品又是应税消费品、又在外国设立子公司。 我知道企业的业务当然比上面提到的要复杂,所以关于难得部分我只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有用 在营改增之后,税法另一个重要的话题就是个税的改革。个税被抱怨的历史由来已久,超额累进税率的缺点不可忽视。伴随着起征点三年未调整的问题,部分人感叹道个税变成了工薪税,而真正占据大部分资源的富人并没有交税,税法也没有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相反却成了剥削底层人民的利器。 由此可见个税的问题已经成为了阻碍我们(将来的小白领)在社会主义的艳阳天下生活的绊脚石了。 税法的学习让我看到了这些不合理的地方,让我想去思考、收集这方面的信息。有部分的网友说要按地域的不同来定不同的起征点,因为中国不同地域的收

心得体会 注会税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注会税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会计上计提减值准备时税法上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反之,会计上转回减值准备时税法上应作纳税调减。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注会税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供你参考! 注会税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篇1 每年一度的注会考试学习,有的考生会说税法很难,有的却认为很简单。笔者认为,税法在注会中是一门相当有趣味的科目。相对于会计的基础和系统、经济法的法条记忆以及审计的实务执业,税法既有法条,又有实际应用;既有记忆,也有计算。可以说,税法是一门相当不枯燥的科目。说税法简单的人,大多是经过了不间断的学习之后,熟悉税法的人;说它难的人,大致是刚开始学习者,面对着茫茫多的知识点,感觉无从下手,学了后面会忘了前面,从头再来吧,又会忘了后面。 如何解决这种的问题呢?这对于一个初学者或者一个学习过税法却仍然找不到头绪的人,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常常会对一些物品进行整理收纳,哪个萝卜该放哪个筐不用多想就能做到,因为,每个人把自己的盒子、物品放进哪个抽屉里,早就已经做过很多遍了,也就是说,大家都有放置自己的盒子的习性,对于个人来说,这是一个熟能生巧的过程。 说了这么多,大家可能会说:学习税法和你把哪个盒子放进哪个

抽屉有什么关系啊?爱放哪儿放哪儿先别急,先来看看我对税法学习的理解。我们学习税法知识,相当于把税法的诸多知识点装进自己的脑袋里。和收纳盒子到抽屉里面其实是一样的道理,就看你是怎么把这些盒子放进去了,是一股脑不加分类的堆进去呢?还是把不同的盒子进行整理分类放置呢?相信两种做法的人都有,因为生活中会有很多随性的人会用第一种办法。但是,请大家注意,注会考试是一个相当严谨的考试,我的建议是,即使你生活可以随性一点,但进行注会学习考试,一定要严谨治学。实际上,把你的盒子放进抽屉比喻的是将税法的知识点分类整理装进脑子里,达到加强记忆理解的目的。 我学习税法的心得是,把众多的知识点重点分成五个部分,也就是说,把盒子放进五个抽屉。 第一个抽屉:增值税法。我的这个抽屉里有三个大盒子。①一般纳税人的计算。这个盒子里面有三块东西销项、进项和税率。区分实务中什么业务是销项,什么是进项、进项抵扣。每个业务适用的税率是什么。然后就可以进行一般纳税人的计算了。②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这个盒子里东西不多,主要是保持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敏感程度,不要在做题时都按一般纳税人计算了。③进口征税和出口退免税的计算。这个盒子主要是出口退免税的两种类型,要熟悉免抵退的计算步骤。 第二个抽屉:消费税法。这个抽屉相当的腐化,主要就是烟盒和酒盒,貌似咱们人人都是有权利的人,什么好烟好酒啊都扔这个抽屉里了。实际上,这两样东西可够我们头疼的,因为学习这章的难点就

税法培训心得

税法培训心得 税法培训心得篇1 这学期我学习了税收理论与实践,获得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首先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生活与税收息息相关,不论我们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都需要税法的相关知识,然后我们更可以理解为什么国家及百姓会关心税法的改革,在实践中我们还了解到了我们的税法有哪些缺陷及怎样去改革这些法律上的缺陷。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去自己深入到企业中调查企业纳税情况,这样能够了解到最真实的数据,而且能得到更多的感悟。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

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我所做的第一篇文章企业纳税,我所调查的企业是我的家乡锦州紫金药业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民营企业,我向相关工作人员调查了企业纳税情况,分别是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镇使用土地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经过调查可以更加了解企业具体纳税情况,而不只是看到的是书本上的东西。可以让我们学到的知识更加具体。同时我的感受是中国的税种十分繁杂,会给一些企业带来一些负担。第二篇文章是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的调查,这次我所调查的是锦州市一家民营汽车修理厂,调查后我得到了中国税收流失的原因,首先是社会心理因素,其二是税收征管乏力,这包括税收执法不严,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缺乏科学的定额依据,掺杂人为因素使大部分定额偏低,业务考核标准的导向错误,税务征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是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其三是现行征段手段与高科技支撑下的商品交易方式的不匹配。其四是由欠税引发的税收流失。其五是个别征税主体人生观、价值扭曲。了解了这些原因我们又查询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可以让中国的税法更加合理,更能让中国的企业接受。

《税法》学习总结

大学《税法》课程学习总结大一的第一个学期,我学习到了税法,在于颖老师的指导下,我们能更好的进行税法课程的学习,这个学期的税法也将快接近尾声了。在学习税法之前的我,只感觉税对于我们青年大学生来说是很遥远的,但通过这学期的深刻学习,让我体会到了税法的重要性以及它的无处不在,税法大到国家的方方面面,小到生活的点点滴滴,可谓是伴随着我们的生活,每一个地方都离不开税。就这样,这一个学期对税法的学习,让我更加的了解税法,同时让我在学习税法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税法的实践和应用能力。 在这学期的税法课中,老师为我们讲解了税法的认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小税种、税务行政法制的七章内容,加上我课后的练习与总结,已经对我国的税法体制有了一个很深的轮廓了解。 而我的专业就是会计,税法与会计人员是相通的,通过税法的学习让我进一步知道会计人员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如何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怎样公平公正地做好纳税工作,使我在将来要从事的会计工作中懂得不断加强和税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同时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经过这次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新税法的内容,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调整一些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规避税务风险;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做好会计处理和税收衔接中的细节问题的同时,懂得不断提高自己专业水准,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税务知识得到了充实和提高。在今后我一定将学以致用,把新的业务知识真正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学习中去。 我学习税法最主要的心得是要想把税法学好还是要多做习题,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才能找到问题,发现问题,要理论结合实际,才更有助于我们记住。税法是一门文理兼有的学科,它既要求我们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同时由于它是法律性学科,当然要求我们具有良好的记忆能力。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发现有些法律条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人们对现实的认识不断改变,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留意这方面的信息,以便于与时俱进。

国际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国际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发布日期:2003-10-8 [案例1] 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甲公司为在C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利润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 ,D 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无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无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 (一) 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3000-2600)×1000×50%=200000 (元) =3000×20%×1000×60%=360000(元) =200000十360000=560000(元) (二) 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 =(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 =(3400-2800)×1000×30%=180000(元) =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 : 560000-400000=60000(元) 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 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乙公司、丙公司将市场价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公别以250万元、120万元卖给了甲公司,以代替股息支付。 150万元×20%=30万元 80万元×20%=16万元 30+16=46万元 乙、丙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乙丙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盈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纳预提税。 [案例3] 20%的预提税;乙国税法则规定对其汇出境外的股息、利息等所得征收30%的预提税。同时为协调甲、乙两国税收利益,两国签订税收协定,规定发生在两国之间的同类所得只征收5%的预提税。今有丙国A公司贷款给甲国B公司,每年B公司需向A支付200万美元的利息;为减轻预提税负,A公司在乙国租用一个邮箱,冒充乙国居民,使利息的预提税税度由20%降为5%。 A公司在两国的正常身份,200万美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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