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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规(高等教育专科试题)

电子商务法规(高等教育专科试题)
电子商务法规(高等教育专科试题)

荆楚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期末考试

《电子商务法规》试题

(考试时间: 分钟)

一、单选题(每小题3分,计30分)

1、功能等同原则,是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通讯与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的纸质文件一样,享受()的法律地位和待遇。

A、不同

B、近似

C、特殊

D、同等

2、狭义的电子商务,是基于()所进行的各种商贸活、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服务活动的统称。

A、数据电文

B、网络

C、电子签名

D、电子信息

3、我国对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采取的途径是()。

A、合同解决途径

B、法律解释途径

C、功能等同法

D、技术中立原则

4、数据电文根据双方约定需要确定收讫,但未约定确认收讫方式的,收件人可以()向发件人表明该数据电文已经收到;

A、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

B、通过双方认可的行为

C、通过任何方式和任何行为

D、通过双方约定的方式

5、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A、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

B、到达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

C、进入该特定系统

D、到达该特定系统

6、下列关于数据库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

A、数据库是一个集合,它是信息的集合体

B、数据库是信息材料的随意堆积

C、数据库作为集合的内容,是著作权作品或者著作权作品之外的其他信息材料

D、数据库的内容可以通过电子手段或者其他手段单独地进行访问

7、支付指令必须符合以下几个主要条件()。

A、除规定资金划拨的时间以外,支付指令还可以附有其他条件

B、指令中的金额必须是不固定的

C、支付的受益人为不特定的对象

D、要求接收银行无条件付款的指令

8、在访问合同中发生重大违约或协议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一方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并指示协助合同履行的任何人给予配合。

A、实际履行

B、完成履行

C、继续使用

D、终止访问

9、网上银行的技术风险,一般来源于的渠道不包括哪一项?()

A、数据传输

B、当事人的欺诈行为

C、网上银行应用系统的设计

D、计算机病毒的攻击

10、计算机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的数字地址的一种转换形式,其功能近似于电话号码或者门牌号码,称为()。

A、域名

B、网址

C、邮箱地址

D、网络商标

二、多选题(每小题3分,计30分)

1、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包括以下途径()。

A、合同解决途径

B、法律解释途径

C、功能等同法

D、技术中立原则

2、认证机构就是承担()的服务机构。

A、承担安全电子交易认证

B、签发数字证书

C、确认用户身份

D、提供商务信息

3、电子认证具有以下功能()。

A、担保功能

B、技术中立功能

C、防止否认功能

D、功能等同功能

4、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内容具有特殊性,集中体现在信息产品许可人享有的()等方面:

A、产品控制权

B、电子控制权

C、对信息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

D、对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

5、从交易标的看,在线电子交易可分为()。

A、在线货物销售

B、电子信息交易

C、在线服务

D、完全在线交易

6、按照电子商务活动在网上的实现程度,电子商务可以分为()。

A、完全电子商务

B、不完全电子商务

C、贸易型电子商务

D、服务型电子商务

7、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视为数据电文收到的地点。

A、收件人所设的营业地

B、收件人没有营业地的,以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

C、发端人所设的营业地

D、发端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其惯常居住地

8、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A、能够有形式表现所载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

B、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

C、数据电文的内容具有合法性

D、能够识别该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时间

9、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从事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B、具有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C、具有与提供人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D、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10、具体来看,信息权包括以下权利()。

A、数字化产品的复制权

B、信息中的著作权

C、网络隐私权

D、数据库权利

三、判断题(每小题4分,计20分)

1、电子商务法不仅调整交易形式,而且调整交易本身以及交易引起的特殊法律问题,如电子签名问题等。()

2、因数据电文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价值,意味着用数据电文缔结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3、数字签名是一种基于非对称加密的电子签名,是广义的电子签名。()

4、为了确保认证证书来源和内容的真实性,认证机构应该用广义的电子签名来签署它。()

5、对于格式条款,有些国家规定了审查机会问题。只要向消费者提供审查的机会,则该条款旧能成为有效的条款。()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计20分)

1、什么是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2、什么是域名?域名有哪些法律特征?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技能实训练习题答案

电子商务专科《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技能实训练习题答案 第1题: ( )就是使计算机在某一灾难时刻自动复制数据的技术。瞬时复制 第2题: S/MIME是一种( )软件。电子邮件加密 第3题: 订货过程中必须保持的库存量是( )。基本库存 第4题: ( )即安全电子交易的英文缩写。SET 第5题: 安全电子交易采用( )来鉴别消息真伪,有无涂改。算法 第6题: SET通过使用( )保证了数据的保密性。公共对称 第7题: SET通过使用( )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数字签名技术 第8题: ( )体制,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相同或者一个可由另一个导出。对称密码 第9题: 现代密码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一切秘密寓于( )中。密钥 第10题: 数据加密的基本过程就是对明文进行算法处理,使其成为( )。密文 第11题: 下列关于对称密码体制描述正确的是( )。传递渠道 第12题: 下列关于非对称密码体制描述正确的是( )加密密钥公开 第13题: 电子商务安全的( )指阻挡不希望的信息和网络入侵者。防御性 第14题: ( )保护电子商务系统数据不被篡改、破坏和非法复制。系统软件系统安全第15题: 电子商务系统必须保证具有十分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必须保证网络安全的4大要素,即信息传输的保密性、数据交换的完整性、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 )。交易者身份的确定性 第16题: ( )指阻止合法用户使用服务和系统。拒绝服务 第17题: 采用公开密钥加密体制发送保密文件时,接收方使用( )。?接受方的私钥 第18题: 设计加密系统时( )是公开的。密码算法 第19题: 关于数字证书的原理说法正确的是( )。加密解密 第20题: 以下哪一项不是保证网络安全的要素?( ) 唯一性 第28题: 不属于计算机安全控制制度的是( )。犯罪制度 第21题: 在互联网上,不单纯使用对称密钥加密技术对信息进行加密是因为( )。难以管理 第22题: 密码框其实只是一个( )。单行文本框 第23题: 网上调查要注意的问题有Internet的安全性问题和( )。样本问题 第24题: 所谓对称加密系统就是指加密和解密用的是( )的密钥。相同 第25题: ( )是运行在防火墙主机上的专门应用程序或服务器程序,这些程序根据安全策略接收用户对网络服务的请求并将他们转发到实际的服务。代理服务 第26题: 通信安全最核心的部分是( )。密码问题 第27题: 设计加密系统时,真正需要保密的是( )。密钥 第29题: ( )是用文字形式对各项安全要求所做的规定,是企业网络营销取得成功的保障。网络交易安全管理制度 第30题: 为防止采购暗箱操作,( )不能分散管理。结账复算 第31题: 采购申请模块的功能包括( )。采购申请 第32题: 需要公安部颁发销售许可证才能销售的产品是( )。杀毒软件 第33题: 网上交易,参与交易的人是通过( )来确认彼此的身份参与交易的人 第34题: ( )是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受到保护,没有在未经授权或偶然的情况下被更改或破坏。不可钻凿性 第35题: 下述哪个是防火墙的作用?( ) 特殊点的访问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试卷(A卷)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A卷)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功能等同原则是指() A。在本国电子商务活动与国际性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待遇上,应一视同仁 B。电子商务对传统口令法和非对称公开密钥法等认证方法,不可厚此薄彼 G商业交易的公平理念 0—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 2.1995年,世界上第一家网上银行一一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在() A。加拿大B。美国 G英国D。日本 3. 根据《电信条例》,我国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业务分类实行() A。自由申报制度B。许可制度 G先申请先许可制度D。备案制度 4. 合同的成立() A。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B。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G即为合同的生效 D。是指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法 5. 我国首次承认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是() A。《电子签名法》B《合同法》 G《电子签章条例》D。《电子签名示范法》 6. 以特定的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即为() A。认证B电子认证 C。交叉认证 D.PKI体系认证 7. 目前美国对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的主要模式为() A。政府授权强制许可制度B。非强制许可制度 G备案制度D完全依靠市场调节,行业自律规范8. 《电子资金划拨法》和E条例中对卡类存取工具的发行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 A。选择权B知情权 G财产安全权C。隐私权 9.SET协议的信用卡支付属于() A。无加密的信用卡支付 B。简单加密的信用卡支 付 Co通过第三方验证的信用卡支付D。专用协议信用卡支付 -一- -二二-三四五六七总分考试科目: _电子商务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 考试时间:90分钟. 得分: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标准.doc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课程标准 适用专业:电子商务 编制单位:商贸教研室 编制日期: 经济管理系制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一、课程定位与设计 1.课程性质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是电子商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为建设电子商务法教材“理论+实践”模式,培养应用型人才进行有益的探索。本课程包括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主体认定的法律制度、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支付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每章都配有引导性案例、学习目标、自测题、实训题与小组任务。教学过程中力求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与学互动,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强化学生对电子商务法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2.课程设计 遵循就业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根据电子商务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结合课程培养目标开发本课程。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课程内容共9个模块,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理、电子商务立法概况、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电子信息交易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 课程结构设置依据学生认知特点,职业发展规律。教学过程采用案例导入,教师讲授、学生讨论、分析案例、学生训练、总结评价的模式 二、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电子商务法律相关知识,为以后从事电子商务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1、能力目标: (1)具有分辨法律问题归属的能力;

(2)具有依据法律问题的性质寻找相关工具书及案例的能力; (3)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能力; (4)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2、知识目标: (1)能掌握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理; (2)能了解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3)具有运用电子商务法律分析并解决电子商务实践中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数据电文法律问题的解决;电子签名法律问题的解决;电子认证法律问题的解决;电子合同的签订及法律问题的解决;电子信息交易法律问题的解决;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 3、素质目标: (1)具有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勇于实践的能力; (3)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沟通与交流能力; (5)具有团队意识和妥善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 (7)具有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 三、课程内容及教学要求 表1 学习领域知识、能力、素质分析表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国家制定的有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也是越来越多,身为电子商务这一行业的一员,我们应该准确的了解与我们有关的各种法律与法规,这样才能在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获得更高的个人利益,同时为了更好的发展与管理电子商务行业国家发布了各种法律法规。 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并根据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与2019年4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进行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3月31日,国家密码管理密码管理局颁布了《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2005年4月18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组织有关企业起草《网上交易平台服务自律规范》正式对外发布,2005年6月,央行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5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意在规范电子支付业务,规范支付风险,保 证资金安全,维护银行及其客户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2006年6月,商务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有效的避免了网上交易面临的交易的安全性问题,2007年3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网上交易健康发展,逐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帮助和鼓励网上交易各参与方开展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试题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综合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电子商务在商务活动中的特点是非常突出的,以下活动中,哪些不属于其特点( D ) A、交易无纸化 B、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机对机”的交易 C、信息本身成为交易标的物 D、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面对面”的交易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 A )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A、交易形式 B、交易内容 C、交易方式 D、交易结果 3、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正确的表述是( D ) A、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纂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B、由于数据的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 C、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D、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4、发端人设计的程序或他人代为设计程序的一个自动运作的信息系统,为( C ) A、发端人 B、代理人 C、电子代理人 D、设计人 5、认证机构颁发的数据电讯或者其他纪录,是用来确认( B )的身份。或其他充足的特征。 A、通过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人 B、持有特定密钥的人 C、信息的发送者 D、信息的接收者 6、数字签名与传统的手写签名相比有如下优点( D ) A、数字签名中的签名同信息是不能分开的 B、只有特定的人可以对数字签名进行检验 C、任何人都可以对数字签名进行修改 D、在数字签名中,有效签名的复制同样是有效的签名 7、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拟交付给被许可方的拷贝灭失的风险,包括以电子方式交付的拷贝,于( C )时转移给许可方 A、交给承运人 B、拷贝被交到目的地时 C、被许可方收到拷贝 D、电子信息交易合同成立 8、网上银行作为高新技术的银行服务手段,与传统的银行服务体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A ) A、更好的客户服务模式 B、经营成本的大大提高 C、更安全的付款方式 D、增加了交易成本

电子商务实务期末考试试卷

: 分 题得 答 勿 请: 级 班 内 线 封: 名 密姓 : 业 专 学院 2018-2019 学年度第一学期 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基础期终试卷 电子商务基础与实务 (本卷满分100 分其中选择题40 分;判断题40 分;简答题10 分;论述题10 分)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总分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一项,将其序号填入该题的括号内。 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 1.以下对网络营销概念的理解哪个是错误的()。 A.网络营销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 B.网络营销的实质是顾客需求管理 C.网络营销就是网上销售 D.网络营销是现代企业整体营销的一部分 2.网络市场调研是指企业为达到特定经营目标,利用()以科学的方法,系统的, 有目的地收集,整理,分析和研究与市场相关的信息的过程。 A.电脑B.电子信息C.互联网D.报纸 3.下列不属于网络调查的对象的是() A.企业消费者B.企业竞争者C.企业内部D.企业关联者 4.电子商务中的基础和核心是()。 A.网络营销B.线上支付C.线下物流D.网上促销 5.下列哪个不是网络营销的特点()。 A.成本低B.效率高C.效果好D.收益好 6.以下关于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的说法错误的有 A、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 B、电子商务强调的是交易的行为和方式 C、网络营销就是电子商务 D、无论传统企业还是互联网企业都需要网络营销 7.以下不属于网上市场的特点的是() A.全天候B.实体性C.虚拟性D.全球性 8.在线问卷的设计原则有()。 A.目标性原则B.可接受性原则 9.将调查问卷设计成网页形式,附加到一个或几个网站的网页上,由浏览这些站点的用户在线回 答调查问题的方法。属于哪种网络市场调查方法()。 A.网络站点调查法B.电子邮件调查法 C.随机 IP 调查法D.视讯会议法 10.下列不属于信息发布推广法的内容的是()。 A.在线黄页B.分类广告 C.论坛D.横幅广告 11.政府通过电子交换的方式向企业征税是()。 A.B2B B. B2C C. B2G D. C2G 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电子商务较之传统商业具有使用和交易更为复杂的特点 B.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简称为B2B C.电子商务较之传统商务具有全天时营业,增加商机和方便客户的特点 D.电子商务的交易全部都在网络上进行,因而能够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目标 13.不属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条件的是()。 A.通用的电子商务平台 B.安全的网上支付和结算体系 C.外资企业的参与 D.配套的法律、法规及司法体系 14.下列关于电子商务的描述,哪一种说法不是电子商务的优势?()。 A.使用灵活,交易方便 B.全天时营业 C.减少运营成本,显著降低收费 D.可以触摸到实物,对所购买商品有感性认识 15.不适合在网络上进行营销的产品是()。 A.推土机产品 B.消费性产品 C.电脑产品 D.书籍报刊 16.下列关于电子商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电子商务的本质是技术 B.电子商务就是建商务 C.电子商务就是泡沫 D.电子商务本质是商务 17.淘宝推出的网上支付工具是()。 A.财付通 B.支付通 C.易支付 D.支付宝 18.目前,电子商务主要是指()。 A.上网 B.消费者网上购物 C.企业间的无纸贸易 D.在以通信网络为基础的计算机系统支持下的商务活动 19.支付宝属于()。 A.第三方支付平台 B.C2C电商平台 C.网上银行 D.B2C电商平台 第 1 页 C.简明性原则D.以上选项都对

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分析

1.韩某有一天在网上浏览,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汽车起拍价只有10元人民币,他想可能是网站在搞什么促销活动,就参加了竞拍。几轮下来他成功了,成交价是116元。网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确认,并给他发来了电子合同。韩某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跟卖主联系,卖主是一家卖二手车的汽车经销公司,也收到了网站发来的那份电子合同,但是该公司坚决不同意交车,理由是这份合同无效,因为第一,汽车的底拍价是10万元而不是10元,在网站上显示的10元底拍价是由于其工作人员输入失误造成的;第二,他们认为116元就把车卖了,这样一个合同是不公平的。韩某的手上有三份证据:一份是网络公司给他发来的电子确认书,第二份是电子合同,另外还有一份整个交易过程的证据。经多次交涉无果,韩某最后只好把汽车经销公司告到法院。 结合所提供的案例分析下列问题: (1)这个网上竞拍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该竞拍合同有效。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因工作人员的失误,误将10万元写成10元,实际上不是卖主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重大误解。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2)本案反映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存在哪些问题? 本案中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和证据完善确凿,事实无误,出现争议的关键是工作人员失误将拍卖底价写错,所以电子商务看似规范,其实过于简单,缺少磋商和纠错的程序,大多是电脑程序自动完成,非常容易出现问题。 2.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

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1)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依据电子签名法,本案中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赋予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中数据电文的概念非常广泛,基本涵盖了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文件、记录、单证、合同等,我们可以理解为信息时代所有电子形式的信息的基本存在形式。(2)如何来确定短信的法律效力? 在本案中,针对主要证据——手机短信息,法官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

电子商务支付中的法律问题探析 摘要电子支付的出现,使得人们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自由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作为电子商务重要支持手段的电子支付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电子支付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粗浅分析,以期对发展中的中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关键词电子支付现状安全法律对策 引言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电子计算机工业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在经济贸易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即系统地利用各种电子工具和网络式实现的商业贸易活动。电子支付的出现,使人们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自由的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作为电子商务重要支持手段的电子支付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电子支付中所法律问题析。 一、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 网上电子支付含义 网上电子支付是以金融电子化为前提的。所谓金融电子化,是指电子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利用电子科技设备,替代人工操作和纸面记载形成电子化银行,如“无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在金融电子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电子支付虽然起初不是为了电子商务而设计的,也不是单纯为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但却成为电子商务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作为一种现存的支付方式,网上电子支付是相对于传统的支付方式而言的。它有两个层面的含义[1]一是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传统的支付方式电子化,就以电子信息取代传统的信函、电报等来进行资金流转的信息传递;二是以某种形式的电子信息完全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如现金、票据,信息的递就是资金的传送。对此,我们可以分别称之为电子支付的信息层面和货币层面,本文中所论述的是属于第二个层面的内容,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程,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一种支付方式。[2]在普通的电子商务中就表现为消费者、商家、企业、中间结构和银行等通过 Internet 网络所进行的资金流转,主要通过信用卡、电子支票、电子现金、等方式来实现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金融业务和金融管理的创新,银行作为社会信用的支付中介功能也在这一大背景下获得了质的突破,电子支付就是银行信用中介功能的金融电子化表现,大大降低了银行的经营成本,提高了银行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综合成本的降低,实际上也就减少了国家相应的经济投入。电子支付的出现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电子支付构成了电子商务整个活动中最为关键的核心环节。电子商务的运作实际上是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有机

最新十次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期末考试判断题题库

最新十次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期末考试判断题题库 (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试题) 说明:试卷号:2185 课程代码:02667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电子商务;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50%);终考(纸考、比例50%) 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三、判断题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电子商务和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的法律。(错) 18.电子交易安全是电子商务主体选择利用网络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最重要的因素。(对) 19.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仅指以《电子商务法》为名称的法律法规,所以,我国目前还没有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制度。(错) 20.电子商务主体是企业和其他组织,不能是个人。(错) 21.投资设立经营互联网服务业务的企业,在办理企业登记程序之前,必须申请经营许可证。( ) 22.数字签名是广义的电子签名。(对) 23.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应当视为是发件人发送的。(对) 24.点击合同是典型的电子格式合同。(对) 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三、判断题 17.电子商务具有极大的便捷性和更高的协调性,要求企业、银行、物流、通讯部门、技术部门、最终用户等的通力合作。(对) 18.根据电子支付服务对象的不同和支付金额的大小,可以将电子资金划拨分为大额电子资金划拨和小额电子资金划拨。(对) 19.媒介中立是指法律平等地对待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的媒介,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把特定的媒介作为法律规范的依据。(错) 20.一个国家的法律要得到较好的实施,一个很关键的要求就是法律之间应当没有矛盾,互相兼容,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对) 21.企业自主开展网上交易平台,开展采购和交易活动,也可以视为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对) 1

2020年电子商务法规重点参照模板

广义的电子商务指所有商务活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包括企业商务活动面向外部的业务流程,如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也包括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如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管理、生产管理、研发管理及财务管理等。 狭义的电子商务指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的总称,包括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增值网上,以电子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活动,是传统商业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 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是与广义的电子商务概念相对应的,它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讯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可分为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和调整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两大类规范。 狭义的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 Messa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电子商务法基本原则 1 交易自治原则 2 证据平等原则 3 中立原则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就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为了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就必须确立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原则。 1)技术中立 该原则也被称为“技术中性原则”,是指法律对电子商务的技术手段一视同仁,不限定使用或不禁止使用何种技术,也不对特定技术在法律效力上进行区别对待。如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就是在立法上肯定电子签名的效力,但在立法中对电子签名及认证技术不作任何具体的规定或要求。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也体现了此原则。贸易法委员会在起草UECIC过程中也曾说明“技术中性”还包括“媒介中性”,可以认为这是广义上的“技术中性”,本文认为此种主张有一定理由,但技术并不同于媒介,如果将二者合并,可以称之为“非歧视原则”。2)媒介中立 该原则也被称为“媒介中性原则”,是指法律对于交易是采用纸质媒介还是采用电子媒介(或其他媒介)都应一视同仁,不因交易采用的媒介不同而区别对待或赋予不同的法律效力。按照《电子商务示范法颁布指南》的解释,《示范法》采用的方法是,原则上规定它适用于任何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信息的各种实际情况。如限制《示范法》的适用范围,将任何一种形式或手段排除在外,就会造成实际困难,违背真正“不注重任何手段”的规则的宗旨。然而,《示范法》注重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010148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适用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授课单位:商务管理系 学时:34 学时 编写执笔人及编写(修订)日期:杨振伟2012年7月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胡莹瑾、郭海霞2012年7月 1.课程定位与课程设计 1.1课程性质与作用 1.1.1课程性质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是电子商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为建设电子商务法教材“理论+实践”模式,培养应用型人才进行有益的探索。本课程包括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主体认定的法律制度、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支付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每章都配有引导性案例、学习目标、自测题、实训题与小组任务。教学过程中力求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与学互动,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强化学生对电子商务法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1.1.2 课程作用 在本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掌握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理、电子商务立法概况、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电子信息交易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电子商务纠纷等必备知识,培养学生运用电子商务法律分析并解决电子商务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独立思考,积累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并学习深入的专业理论知识,主动构建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为后续课程《网上交易操作》、《商务谈判》、《客户关系管理》等奠定良好的基础。 1.2 课程设计理念 遵循就业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根据电子商务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结合课程培养目标开发本课程。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课程内容共9个模块,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理、电子商务立法概况、数据电文法律

最新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试题A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5、 数据库若要得到《著作权法》保护,就必须符合作品的基本条件,具有 。 三、问答题:(请在答题纸答题)(本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请简要列举电子商务带来的法律新问题。 2.请简要叙述因域名引起的不正当竞争情形: 3.请简要叙述电子代理人的法律性质。 4.简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布网络广告时不得有的行为。 四、论述题(请在答题纸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电子商务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2.你认为应该怎样加强在线证券交易的法律管制? 五、案例分析题(请在答题纸答题)(每小题25分,共25分) 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诉景荣实业有限公司案 被告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已经注册的电子邮箱(E-mail:jrsy@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5172167.html,. cn)给原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注册了电子邮箱E-mail:hymz@online.sh .cn)在1999年3月5日上午发出要求购买其厂生产的办公家具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内容:(l)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2)要求在3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3)总价格不高于15000元。电子邮件还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作了说明,并附了样图。 当天下午3时35分18秒,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以电子邮件回复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要求认可。为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见,3月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还专门派人到景荣实业有限公司作了确认,但双方都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1999年3月11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将上述桌椅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由于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已于1O 日以1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家工厂生产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协商不成,3月1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受理并给予妥善处理。 问题:本案中双方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系别: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准考证号: 姓名:_____________ 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4—2015 学 年 第 一 学 期 期 末 考 试 试 题 (卷) 密 封 线 密 封 线 以 内 不 准 作 任 何 标 记 密 封 线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1)电子教案

1、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 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包括:《计算机记录法律价值的报告》、《电子资金传输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实施指南》以及《统一电子签名规则》等。 三、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建立 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快速稳健地发展,除了完备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经济环境外,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更是必不可少。电子商务法应将在保留和遵循商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逐步扬弃规范传统商业活动的内容,增加和补充用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内容。基于世界电子商务立法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我觉得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二)我国电子商务法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今年三月十五日由全国人大通过,并将在今年十月一日开始实施,它首次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合法地位,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电子合同毕竟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而且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与合同相关的记录、文件、单证、凭证等的电子化等实际操作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同步,社会的认知程度也不同。再者,首都电子商城的商务活动将不会局限于首都电子商城内。所以,立法仍需改进。 随之,《首都电子商城电子商务规则》由首都电子商城起草并主持修订,经北京仲裁委员及相关法律界专家的多次研讨,不断修改完善,并在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市府法制办及法律、知识产权、金融等行业专家参加的多次研讨会上,得到专家们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肯定,认为本规则已具实用意义,可以试行,以积累经验。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扫除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其他领域中应用的法律障碍,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签名应用的法制环境,从而大力推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起草,经历了征求意见稿、草案和最终稿三个阶段。整个起草过程也是对电子签名这一新型核证技术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三)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模式构想 对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模式,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主张先就电子商务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先行制定单行规则或修订传统法律,形成统一思路后,再制定电子商务基本法;二是主张先制定电子商务基本法,然后以基本法为指导思想,就各个具体问题制定单行规则或修订传统法律。以上两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第一,我国电子商务已经有过几年的发展历程,开始渗透传统领域,并出现了一些现实的法律问题,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立法需求;第二,国际电子商务立法较为成熟,有可借鉴的经验;第三,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些规范信息市场、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范,为出台电子商务基本法奠定了立法基础。 总而言之,在电子商务这种新兴的贸易方式冲击传统商务活动的同时,电子商务的新法律制度框架必然会有一个与传统商法不断协调和融合的时期,但这是必然也必经的阵痛。惟有如此,电子商务法律才能不断成熟和完善,从而电子商务才能得到健康持续地发展,成为扎实的国民经济增长点,为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服务。 国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电子商务立法,是近几年世界商事立法的重点。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主要围绕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记录的法律效力展开。从1995年美国犹他州颁布《数字签名法》至今,已有几十个国家、组织和地区颁布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立法,其中较重要或影响较大的有: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2000年的《电子签名统一规则》,欧盟的《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和《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德国1997年的《信息与通用服务法》,俄罗斯1995年的《俄罗斯联邦信息法》,新加坡1998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期末试卷A参考答案

期末试卷A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C 4.C 5.D 6.C 7.A 8.B 9.D 10.D 11.C 12.B 13.C 14.C 15.C 16.C 17.A 18.B 19.C 20.B 21.B 22.C 23.C 24.D 25.D 26.D 27.D 28.C 29.A 30.C 二、判断题 1-5 √√ X X √ 6-10 X X X X √ 11-15 X √ √ X X 三、简答题 1.简述注册域名时应当特别注意的条款。 答:注册域名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条款:(1)域名注册人保证不侵权的陈述;⑵域名注册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的陈述;⑶域名注册人提供信息不真实的违约责任;⑷域名注册人同意域名注册组织公布其联系信息的条款;⑸域名注册组织声明收集和公布域名注册人的联系信息仅出于注册管理目的,保证不将域名注册人的联系信息付诸商业性的使用;⑹域名注册人同意受域名注册组织采用的纠纷处理程序的约束。 2.简述用著作权方式保护数据库的主要缺陷答:(1)著作权无法保护不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产品;(2)按照著作权法只保护形式不保护内容的原则,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范围也只限于其表现形式而不能延及其内容。然而,数据库的核心价值在于库中的数据元素,即数据库的内容。数据库制作者将分散的数据信息搜集起来,经过系统的整理提供给用户,可是这些经过辛苦搜集、整理的信息一旦被他人简单地换一种方式重排,即可能成为另一个数据库的内容,而著作权法对此无能为力,是著作权方式保护数据库的另一个缺陷。 3.我国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有哪些? 答:我国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至少包括:(1)合法义务;(2)身份明示义务;(3)信息内容记录义务;(4)交易中的合同义务;(5)遵守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等其他民事权益的义务等。 4.简述电子货币的法律性质。 (1)信用卡和电子支票类的电子货币仅是传统货币的新型支付方式,并不是一种等价

电子商务法律纠纷案例

【电子商务案例】电子商务法律案例分析 电子签名案. 情简介: 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 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 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

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 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法庭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仲的关于承认的相关规定,"1391173XXXX"的移动电话号码是否由韩女士使用,韩女士在第一次庭审中明确表示承认,在第二次法庭辩论终结前韩女士委托代理人撤回承认,但其变更意思表示未经杨先生同意,亦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原告杨先生对该手机号码是否为被告所使用不再承担举证 责任,而应由被告对该手机其没有使用过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故法院确认该号码系韩女士使用。 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移动电话短信息即符合电子签

电子商务考试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题及答案三

判断题 1、电子商务法不仅调整交易形式,而且调整交易本身以及交易引起的特殊法律问题,如电子签名问题等。() 2、因数据电文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价值,意味着用数据电文缔结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3、数字签名是一种基于非对称加密的电子签名,是广义的电子签名。() 4、为了确保认证证书来源和内容的真实性,认证机构应该用广义的电子签名来签署它。() 5、对于格式条款,有些国家规定了审查机会问题。只要向消费者提供审查的机会,则该条款旧能成为有效的条款。() 6、功能等同原则,是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通讯与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的纸质文件一样,享受近似的法律地位和待遇。() 7、我国对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采取的是合同解决途径。()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9、当证书签发后,一般说来,期望在整个有效期内都有效。认证机构无权撤销原有的证书。() 10、认证机构办法的数据电讯或者其他纪录,是用来确认持有特定密钥的人的身份,或其他充足的特征。() 11、联合国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立法,通过的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电子商务师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 12、我国《合同法》采取对书面形式作扩大解释的方式,基于数据电文的可读性特征直接将数据电文纳入书面形式。() 13、既使与签署目的像适应的安全的电子签名,也不具有与书写签名同等的效力。() 14、发件人不得以其支付指令有误或支付的原因不合法为由要求银行撤销已经完成的支付行为。() 15、打探、调查个人情报、资讯,包括一切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情报和资讯的行为,均属于侵犯隐私权。() 16、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17、发端人设计的程序或他人代为设计程序的一个自动运作的信息系统,是电子代理人。() 18、在合同法律领域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对法律适用问题做出明确约定的,采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19、在数字签名中,有效签名的复制同样是有效的签名。() 20、电子支付工具的使用,亦可能造成新的犯罪问题。例如,电子支付制度可能会鼓励象洗钱这种不法活动,或是供网络赌博之用。() 21、商务活动的全过程,从订购、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的电子商务是完全电子商务。() 22、电子商务固有的开放性、跨国性要求全球范围内的电子商务规则应该是协调和基本一致的。换言之,电子商务法应当而且可以通过各个国家的单独立法予以发展。() 23、在封闭型电子计算机交易网络应用于商业领域时,法律上才产生了对于电子通讯记录的法律效力的确认问题。() 24、为了确保认证证书来源和内容的真实性,认证机构应该用广义的电子签名来签署它。()

新电子商务法考卷 及答案复习过程

新电子商务法考卷及 答案

新《电子商务法》常识测试 答题人分数 (判断题10题共20分、单选题10题共20分、多选题共12题60分,总分100分)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 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对) 2.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 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错) 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 保护知识产权。(对) 4.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 声明。声明不需要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错) 5.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 外。(对) 6.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不 具有法律效力。(错) 7.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 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对) 8.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 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能从其约定。(错) 9.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 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对) 10.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 方法等事项,但不需要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错)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 1、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论文 年级专业:商学院08电子商务 学生姓名:崔凯 学号:I50814045 指导老师:査迎春

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框架 电子商务系统是三层框架结构,底层是网络平台,是信息传送的载体和用户接入的手段,它包括各种各样的物理传送平台和传送方式;中间是电子商务基础平台,包括CA认证、支付网关和客户服务中心三个部分;而第三层就是各种各样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电子商务支付平台是各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基础。 一、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法律关系 电子商务是在一个虚拟空间上进行交易的。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买卖双方与银行之间,买卖双方、银行与认证机构之间都将彼此发生业务联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表现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卖方的义务就是买方的权力,反之亦然。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卖方在应当承担三项义务: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和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买方同样应当承担三项义务:按照电子商务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和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 在电子商务中,银行也变为虚拟银行。电子商务交易客户与虚拟银行的关系变得十分密切。大多数交易要通过虚拟银行的电子资金划拨来完成的。虚拟银行同时扮演发送银行和接收银行的角色。在实践中,电子资金划拨中常常出现因过失或欺诈而致使资金划拨失误或迟延的现象。如系过失,自然适用于过错归责原则。如系欺诈所致,且虚拟银行安全程序在电子商务上是合理可靠的,则名义发送人需对支付命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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