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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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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1.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p3

根本要求: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

①要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牢记使命,自信自励。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大学生要保持对理想信念的激情和执着,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内化为担当的自觉,外化为实际的行动,从容自信,坚定自励。

②要有高强的本领才干,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大学生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树立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靠本领成就的观念,勤奋学习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

③要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精神,讲求奉献,实干进取。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越接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越是需要付出更为艰巨、艰苦的努力。

时代新人要以民族复兴为己任:夯实综合素质基础,着力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修养,展现新的面貌、新的姿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成为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2.思想道德与法律的作用和关系

思想道德和法律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方面存在很大不同,但是二者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发挥思想道德的引领和教化作用,又要发挥法律的规范和强制作用。

一方面,思想道德为法律提供了思想指引和价值基础。思想道德为法律的制定、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法律正当性和合理性的重要基础。思想道德能够促进人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思想道德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方式更加广泛灵活,可以弥补法律调整的短板,与法律一道共同促进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

另一方面,法律为思想道德提供制度保障。法律通过对思想道德的基本原则予以确认,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国家强制力保障。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将思想道德有机融入法律体系,使法律具有鲜明道德导向,让法治成为良法善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使思想道德要求在实践中得到切实遵循。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有助于增强人们信守法律的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们自觉履行义务与责任。

第一章

1.人生观的主要内容

人生观就是人民关于人生目的(为了什么活着)、人生态度(如何活着)、人生价值(什么样的人生才有价值)等问题的总观点和总看法。

人生目的: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在人生实践中关于自身行为的根本指向和人生追求。是对“人为什么活着”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是人生观的核心。

人生态度: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精神状态。

人生价值:指人的生命及其实践活动对于社会和个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包含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处理生命历程中个人与社会、现实与理想、付出与收获、生与死等一系列人生中的重大问题等,都与人生价值紧密相关。)

三者的辩证统一关系

2.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内涵和两者关系(重要、背)

(1)自我价值: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

(2)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实践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

(3)二者关系: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①人生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②人生社会价值的实现

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

3.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使认识和处理人生问题的重要着眼点和出发点。

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最根本的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前与后根本上一致,后是前实现的前提与基础,保障前的实现)

4.评判人生价值的根本尺度、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

人生的意义,需要从人生价值的角度进行审视和评价。

评价人生价值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实践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最重要的就是看一个人是否用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国家和社会真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

5.人生矛盾,正确的幸福观

“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

首先,幸福是一个总体范畴。相对的,不是尽善尽美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标准。

其次,实现幸福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物质需要的满足、物质生活的富足是幸福的重要方面,还有精神需要的满足,精神生活的充实。

再次,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损害社会整体和他人利益的基础上。只有在为社会做贡献,为他人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才能获得幸福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产生更大的幸福感,实现个人幸福和社会进步的相互促进。

第二章

1.理想的内涵和特征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目标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超越性。推动人们创造美好生活。源于现实,超越现实。科学的理想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与社会发展客观趋势的一致性的反映,是在正确把握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形成的合乎社会发展要求、合乎人民利益的理想。

实践性。人们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才能以实践为桥梁,化理想为现实。时代性。受时代条件的制约,也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2.信念的内涵与特征

信念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精神状态。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追求理想目标的精神动力。

执着性。信念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改变。

多样性。不同的人不同的信念,同一个人也会形成不同类型、层次的信念。高-低

“志之所趋,无远勿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

3.理想信念的作用

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理想指引方向,信念决定成败。(1)昭示奋斗目标。(2)提供前进动力。(3)提高精神境界。

大学生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激发起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而发愤学习的强烈责任感与使命感,掌握建设祖国、服务人民的本领。

4.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如何看待:理想与现实是对立统一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互相转化。

(1)对立:二者的矛盾与冲突,属于“应然”和“实然”的矛盾。假如理想与现实完全等同,那么理想的存在就没有意义。

(2)统一:理想的发展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现实孕育理想;理想包含着现实中必然发展的因素,以及理想转化为现实的条件。

如何处理:

(1)理想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要符合实际

(2)在现实艰苦奋斗.

5.如何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重点、背)(可能出论述题)

只有实践才是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1.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①辩证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理想和现实存在着对立的一面,二者的矛盾与冲突,属于

“应然”与“必然”的矛盾。现实中包含着理想的因素,孕育着理想的发展;理想中也包含现实,包含现实中必然发展的因素,以及理想转为现实的条件。

②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理想变为现实不是一帆风顺的,往往会遭遇波澜和

坎坷。

③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人类的美好理想,都不可能唾手可得,都离不开筚路

蓝缕,手骈足胝的艰苦奋斗。”1)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社会观念的变化赋予了艰苦奋斗以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2)为了实现既定的理想,不怕吃大苦、耐大劳,不惜献出自己的一切。

2.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

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实质上是个人与社会关系在理想层面的反映。

个人理想以社会理想为指引。追求个人理想的实践活动都是在社会中进行的。正确的个人理想从根本上说它是由正确的社会理想规定的。

社会理想是个人理想的凝练与升华。“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个人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

3.为实现中国梦注入青春能量p42 例子

大学生。

立志当高远

立志做大事

立志须躬行

第三章

1.重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p46 例子)

对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互关系的独到见解。

中国古人对理想的不懈追求。

对道德修养和道德教化的重视。

对理想人格的推崇。

2.爱国主义的内涵

定义:千百年来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对自己的祖国极其忠诚和热爱的深厚情感。体现了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揭示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家园以及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地位: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

内容:①爱祖国的大好河山②爱自己的骨肉同胞③爱祖国灿烂文化④爱自己的国家。

特点:历史的、具体的。

3.新时代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p57

1)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统一首先体现在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上(2)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3)尊重和传承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p59(4)必须坚持立足民族又面向世界新时代弘扬面向世界的爱国主义精神,意味着我们要由更加宽广的世界胸怀和全球视野,为维护人类共同利益、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4.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重点/)p68

创新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

创新能力是当今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集中体现。

改革创新是我国赢得未来的必然要求。

5.如何做改革创新生力军p70

青年时期是创新创造的宝贵时期。新时代的大学生。

①树立改革创新的自觉意识。

增强改革创新的责任感;树立敢于突破陈规的意识;树立大胆探索未知领域的信心。

②增强改革创新的能力本领。

夯实创新基础;培养创新思维;投身创新实践。

第四章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是对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等重大问题的深刻解答。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一价值追求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的重大问题,揭示了当代中国在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价值目标。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价值追求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的重大问题,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契合,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价值追求回答了我们要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各个方面,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p76-77

(1)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遵循。(2)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迫切要求。(3)增进社会团结和谐的最大公约数。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底蕴、现实基础、道义力量(例子)

历史底蕴p79:深深地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历史底蕴的集中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现实基础:当今时代的中华民族所进行的人类历史上最为宏伟而独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

道义力量:

先进性:社会主义制度所坚持和追求的核心价值理念。

人民性: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最广大人民的价值诉求,引导最广大人民为实现美好社会理想而奋斗。

真实性: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奠定了根本的制度前提和制度保障。

第五章

1.道德的起源条件

劳动是道德起源的首要前提。

社会关系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利益关系的产生

人的自我意识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意识到利益关系,调节利益矛盾的要求

2.道德的功能

认识功能:道德反映社会关系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和能力。

规范功能:在正确善恶观的指引下,规范社会成员在社会公共领域、职业领域、家庭领域的行为,规范个人品德的养成,引导并促进人们崇德向善。

调节功能:通过评价,指导纠正人们饿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功效和能力。

3.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

(1)重视整体利益,强调责任奉献。(2)推崇“仁爱”原则,注重以和为贵。(3)提倡人伦价值,重视道德义务。4)追求精神境界,向往理想人格。(5)强调道德修养,注重道德践履。

如何弘扬:(1)必须通过科学的分析和鉴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赋予传统美德新的时代内涵。(2)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丰厚的道德资源,赋予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以鲜明的民族特色。(3)发挥中华传统美德的人伦育化作用,使传统美德丰富人的精神,增强人的精神力量。

4.中华革命道德的当代价值p104

(1)有利于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2)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有利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4)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什么是中国革命道德: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革命利益放在首位。树立社会新风,建立新型人际关系。修身自律,保持节操。

5.集体主义的基本内涵 p109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

①集体主义强调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

②集体主义强调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③集体主义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

6.公共生活的内涵

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

四个方面的特征。活动范围的广泛性,活动内容的开放性,交往对象的复杂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7.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重要)

从本质上说,网络交往依然是人与人的现实交往,网络生活也是人的真实生活。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是社会公德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

①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对于信息正确与否的辨识能力

②健康进行网络交往网络自我保护意识,网络交往不能代替现实交往

③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合理安排上网时间,约束上网行为,避免沉迷网络

④加强网络道德自律自律而不“逾矩”,促进网络生活的健康与和谐

⑤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带头引导网络舆论,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纠正,积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8.劳模精神的内涵(重要)p117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即职业道德,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9.道德修养的正确方法 p127

学思并重。“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省察克治。“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慎独自律。自觉按照道德要求行事,不因无人监督而肆意妄为。”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知行合一。君子学以致其道。思考与实践。

积善成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10.如何在道德实践中引领社会风尚,对于大学生而言(重要)P133

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作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知荣辱,荣辱观对个人的思想行为具有鲜明的动力、导向和调节作用。社会风尚与荣辱观紧密相连,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讲正气,坚持原理、坚持原则,坚持同一切歪风邪气作斗争。洁身自好,严于律己,自觉远离低级趣味,积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作奉献,奉献精神是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传递社会温暖,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建立

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稳定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促和谐,用和谐的态度对待人生实践,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内化为自己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等。

第六章

1.法律的运行环节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

包括:

法律制定,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立法贯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表达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诉求。

法律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中央及地方政府及其下属行政机构),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法律适用,国家司法机关(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国家检察机关,国务院)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法律遵守,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指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

2.宪法的发展p145

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75年 1978年

1982年 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部宪法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分别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2018年1月,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建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p164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法时法治的龙头环节。科学立法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为目标。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追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以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目标。

4.立法遵循的原则p162-164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贯穿立法的过程。

①依宪立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一点可以包括在第二点中)

②依法立法:一切立法权的存在和行使都应当有法的根据,立法活动的绝大多数环节都依法运行,社会组织或成员以立法主体的身份进行活动,其行为应当以法为规范,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职责。

③民主立法:这是实现人民主权所必需。也是反映人民意志和客观规律所必需。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也是对立法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滥用立法职权、个人独断或不尽立法职

守所必需。

④科学立法:实现立法的科学化、现代化问题。

5.如何推动法治德治相互促进(重要)

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都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它强调对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国就是通过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法治德治的地位)

法治和德治的实现方式和实施载体不同。

法治主要依靠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推进和实施,国家要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倡导什么、禁止什么,都得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实行法有禁止不得为,体现的是规则之治。德治主要依靠培育和弘扬道德等途径来推进和实施,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以价值、精神和理念等形式表现出来,引导人们自觉地在行动上符合道德才可为,违反道德不可为。(法治德治的作用)

①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应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在道德体系中体现法治要求,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努力使道德体系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

②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要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要坚持严格执法,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要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

③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比如,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6.法治思维的含义及内容(重要)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含义:p171

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正、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

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可靠的逻辑思维;

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因此,法治思维是一种融法律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特殊的高级法律意识。

法治思维的内容:p174

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权利保障、正当程序等内容。

7.法律权威的含义、四个基本要素及基本要求

含义: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

四个基本要素:

①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法律占主导地位和起决定作用,法律才具有权威。

②法律本身的科学程度,只有法律反映客观规律和人类理性,法律才具有权威。

③法律在实践中的实施程度。只有法律在实践中得到严格实施和遵循,法律才具有权威。

④法律背社会成员尊崇或信仰的程度,只有法律反映人民共同意愿并且为人民真诚信仰,法律才具有权威。

基本要求: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

8.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简答、多选)p185

①不可分割,相互依存

相互依存,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

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

有些是复合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

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

③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一致的情况下,一个人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实际上都是对自己有利。

思修网络课程期末总结

思修网络课程期末总结 担任思修网络课程的助教工作一学期里,我们收获颇多。这份工作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探讨的方面,但也存在些不足之处。下面我就从值得借鉴和存在的不足两面来做总结。 首先,值得借鉴的方面。在这次思修网络课程的助教工作过程中,我了解到,大部分同学还是挺乐意认真地去看视频。其中,原因不乏是因为讲课的老师讲得很精彩,知识面非常的广阔,看问题的视野新颖,语言幽默诙谐等。而且,有些同学喜欢某个老师,她们会跟踪学习。这就极大的激发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另外,网络视频可以提供同学反复学习的机会。当同学们遇到不懂的地方,她们可以反复听,以至听明白,弄清楚。这在课堂授课上是难以做到的。而且,思修网络课程的讨论版块,当同学们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在此讨论,而此区又聚集了全国各大高校的学生,可以集思广益!最后,就是网络课程的日历和进度跟踪。当同学们一打开课程学习,看到日历挂在上面,就可以根据日期计划自己的学习进度,与此同时,也会给同学们一种学习的紧张感。而进度跟踪可以提醒同学们是否完成了今天该学习的部分,避免同学们每次过少的学习,或过多的学习而生发厌倦感。总的来说,网络课程在同学们心

中是值得信赖的。 其次,在这次网络课程的工作中也发现一些不足之处。第一,不能真正的知道同学们是否真的有认真学习。有些同学可能开始一段时间没把它放在心上,等到助教要批改作业了就马虎应付一下。所以我认为,在自由学习的同时,也大概的给同学们限定一个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哪些作业。并且在一学期的开始,就要把各项事情与助教讲明白,哪些该做,何时做,都做一个统一的说明。第二,网络界面有些混乱。有时打开网页就能看到各所高校的各类通知,一眼就感觉界面不怎么清晰。如果各高校都建立自己的通知版块,只提供给本校的学生看,可能会比较好。而且都放在一起,同学们也不便查看。第三,课堂讨论的次数可以增多点。每学期是两次直播课,四次讨论课。个人认为可以将最后一次直播课换成讨论了,因为网络视频,同学们回去都可以看,而第一次直播课可以做示范,并告诉一个操作程序。讨论课会提高学习的质量,到最后都不松懈。第四,可以建立一个人的天地。就是有时学习到某个时间点,突然有事需要去做,就可以在个人天地里做下记录,或把遇到的问题,感想等写在里面,给同学们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地,一个可以自由发挥的天地。 做为一名思修网络课程的助教,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收获不少,启发并锻炼了我。虽然这门课开发不久,但我们相信经过大家的努力明天一定会更好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 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 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 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 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 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 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

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

大一思修学习总结

大一思修学习总结; 对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意义,已经远远地超越了单纯的考试,可以肯定地讲,这门课程帮助我们大一新生陶冶了思想、净化了生活、认识了人生,让我们这些新生在大学里怎样为人做事处事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人生灯标。我在本学期,我们系统学习了思想道德修养,就所学的知识和自己的认识,我有如下的体会: 一、人生的意义在于不断地提升--适应转变。 我认为,思想道德修养的学习重点,是在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时代特征、历史使命与成才目标和适应转变、健康成长方面。生活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是不容易的,把人生划分成若干个阶段,大学似乎是最美好、最重要的一段经历。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的第一章,就为我们详细而系统地介绍了大学生活,使我们对自己的大学环境有了全面的理性认识,在一些突入其来的问题,有了应对思想准备和认识方法,起到了引路标灯的作用,对大学生活中的为人处事有了指南和参考。对新生的我们,面临的问题和思想情绪不计其数,环境的陌生、生活的适应、学习的压力、情绪的波动,总能在人最脆弱的时候蜂拥而上,加之我们的心态并不成熟,很容易被困难折倒,进入误区。大学较以往的高中生活相比,完全是一种全新的阶段,少了拘束,自由多了一些;少了督促,自觉多了一些;少了古板,灵活多了一些。这些新的变化要求我们学会接受并且适应转变,健健康康地成长。我是一个男生,我所经历的坎坷生活,让我养成了内向的性格,遇到挫折常

常是失望和沮丧、自暴自弃、自怨自叹,在学了《思想道德修养》课后,我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观,精神面貌也有了笑靥,性格也开朗活泼一些了。很有感触地认识到,所有的爱与恨、悲与喜、哭与笑、内向与外向都在缓缓落幕时,才恍然大悟地明白原来的这些心理活动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种心态的缘故。正如《思想道德修养》课里强调的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有了这种心情,我在业余的大学生活动中参加了学院十佳歌手赛活动,增强了自己的自信。 二、人生的品质在于不断地净化--树立理想、把握人生 在《思想道德修养》课里,对树立理想、把握人生方面,我认为,要树立好崇高的理想、科学的信念;树立好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坚定的爱国主义者和共产主义接班人;树立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学习的决心;树立好科学的世界现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态度。 1、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思想上的纯洁和先进。理想信念是大学生的精神支柱、政治灵魂,是思想行为的总开关。作为一名大学生,必须把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要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着眼于实际学业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客观世界,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 2、勤奋刻苦学习,永葆理论上的清醒和成熟。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别是

大一思修知识点总结

大一思修知识点总结 导读:1、为什么说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 答: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具体体现在: 首先,一个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同时并存,不可偏废,不可能只有自我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 其次,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个人只有把自己同社会和他人联系起来,积极地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说,当人们在追求自我需要满足的时候,如果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这时便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了起来。 2、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有哪些? 答: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选择正确的人生价值目标,这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其次,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 因此,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增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主观条件。 3、理想的作用是什么? 答:理想的作用有:第一,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第二,是人生的精神支柱。第三,是人生的力量源泉。第四,是防腐拒变的思想武器。

4、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是什么? 答: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一般可依据三方面标准:一是这种理想是不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不是合乎历史的发展方向;二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相脱离,是不是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三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为社会的大多数人谋利益,是不是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5、为什么说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 答: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其原因是: 第一,社会实践是检验信念正确与否、科学与否的惟一标准。 第二,社会实践是科学知识产生的源泉,知识的发展和人们对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实践。 第三,社会实践是真理性认识上升社会主义信念的关键环节。 6、简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答: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主要有: 第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整体主义思想; 第二,勤劳勇敢、酷爱自由的民族精神; 第三,乐群贵和、孝慈友恭的传统美德; 第四,崇尚志向、重视节操的精神境界。 此外,谦虚谨慎、务实求真、廉洁奉公、艰苦朴素、诚实守信、尊师敬业等也为人们熟悉和实行。 7、试论我们强调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部分(法律部分为主) 1.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 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4人均分,每人万元。 【3】李树钢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栋,共12间。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金喜,用自己的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李金喜前妻早丧,遗子李山;后妻任平,生子李林。李山是复员军人,成立小家庭也用复员费购置新房2间,其妻何慧,生女李洁。李树钢的次子李金兴已病故,妻子王氏带儿子李明星另嫁,李树钢有一友宋健从帮助过李树钢,李树钢想赠与宋健一笔钱,但其未接受。李树钢即写下字据将自己房屋2间待自己死后赠与宋健的儿子宋明。今年初,李树钢、李金喜、李山三人同船打渔,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李玲主张,其兄已死,她是李树钢唯一在世子女,要求继承李树钢的房屋12间;任平认为李玲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李树钢的丧偶儿媳,因此房屋应由她和李林继承,另外任平还认为李山也系其子,她亦有权继承李山房产。何慧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她及李洁均请求分割财产。李明星也要求继承。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问:1)请说明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 2)请说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先后顺序。 3)本案当事人李玲、任平、李玲、何慧、李洁、李明星、宋明能否分割遗产?应该如何分割?答:1、被继承人李树刚,遗产12间的一栋楼房;被继承人李金喜,遗产2间房(另2间为其妻任平财产)及从父亲李树刚处继承的遗产的一半(另一半为其妻所有);被继承人李山,遗产1间房(另一间房为其妻所有)及从父亲李金喜处继承的遗产的一半(另一半为其妻所有)。 2、李树刚先死,李金喜次死,李山最后死。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间死亡而无法确定死亡顺序的,如果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就推定长辈先死,晚辈后死,同辈同时死亡。 3、宋明根据李树刚的遗嘱可以获赠李树刚两间房;李玲、李金喜、李明星(代位其父李金兴)继承李树刚剩下的遗产10间房——平分,每人各得三分之十间。具体继承办法可以商议,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李山、任平、李林继承李金喜的遗产——平分二、何慧和李洁继承李山的遗产——平分 【4】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1、王某去世,由于没有留遗嘱,则适用于法定继承,由子女、配偶、父母继承。由于配偶、父母已经去世,则第一顺序继承为子女(甲、乙、丙),由于女儿乙已经去世,由外孙女代位继承。丙已经去世且无子女配偶,则视同放弃继承权,甲按照法律规定继承。2、如果女婿在乙去世后对王某尽了赡养义务,则可以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3、答案为由女婿、外孙女跟甲共同继承,由于女婿尽力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法律依据: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思想道德修养 案例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案例分析 一、2002年国庆节十天长假过后,天安门广场留下了十几万口香糖的痕迹,平均每块方砖粘有十几块口香糖,对此,环卫部们先后设计了三套清洗方案,皆因怕损坏方砖而放弃,最后仍然采用人工铲除的方法,上百环卫工人用了整整一个星期才将口香糖痕迹清除。吃口香糖本来是为了口腔文明,可是,天安门广场却因此没有了“文明”。你对此如何看待? 答案要点: 1、社会公德是一个人应该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 2、维护天安门广场的文明不仅是对一个人的道德要求,也是一个人和一个民族良好道德修养的体现。 3、维护天安门广场的文明也是一个人爱国主义的具体体现。 二、在暴风雨后的一个早晨,一个男人来到海边散步。他看到在沙滩的浅水洼里,有许多被昨夜的暴风雨卷上岸来的小鱼。它们被困在浅水洼里,回不了大海了,虽然近在咫尺。用不了多久,浅水洼里的水就会被沙粒吸干,被太阳蒸干,这些小鱼都会被干死的。 男人继续朝前走着。他忽然表见前面有一个小男孩,走得很慢,而且不停地在每一个水洼旁弯下腰去——他在捡起水洼里的小鱼,并且用力把它们扔回大海。终于,这个男人忍不住走过去:“孩子,这水洼里有几百几千条小鱼,你救不过来的。” “我知道。”小男孩头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为什么还在扔?谁在乎呢?!” “这条小鱼在乎!”男孩儿一边回答,一边拾起一条小鱼扔进大海。“这条在乎,这条也在乎!.还有这一条、这一条、这一条……” 请你分析这个故事能给我们一些什么启示。 答案要点: 1、珍惜生命,每一条小鱼都是一个生命,每一条小鱼都会在乎自己的生命。 2、勿以善小而不为,你不能做到全部,尽自己的所能为他人和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3、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大一新生思修课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大一新生思修课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思修课是大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这门课程帮助我们大一新生陶冶了思想、净化了生活。下面是职场范文网为大一新生们整理了学习思修课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一新生思修课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思修课,我的第一印象是高中那样的思修政治课。没想到,上大学第一节思修课时,我彻底改变原来的观点。我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才是真正的大学老师——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教,更重要的是用自身的学识,经历,个性来影响学生,使之思考,使之感悟,使之懂理。 第一节思修课后的每节思修课,我都觉得信息量好大,觉得收获到满满的正能量。还记得第一节思修课上老师问我们“为什么要上大学?”我当时的回答是“为了自由!为了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为了体验更多的事情,为了承担自己的使命,为了享受时而平静时而跌宕的生活。” 而当时老师总结为两个字——“素质”!。 如今大一就要结束了,但是还是感觉自己的成长速度太慢了。大一上时,因专业不是自己所喜欢的,所以会注意到学习方面要抓紧,我用对待高三的态度来

对待大一上的学习生活,毕竟转专业会看你的成绩的。于是在平常的学习中,有一个潜在的意识的驱动,个人就会觉得生活过的很充实,成绩也还可以。但是大一下当我得知自己转专业面试失败时,……瞬间让我成长了很多。 我突然明白了,有些事情不是你努力就能成功的,我突然意识到,原来个人的力量是如此渺小。什么是现实?“现实”二字,“现”的左边是王,右边是见,而“实”的下面是头,上面确是宝盖头。就是说,我们用理想的色彩之眼来世界时,还得记得我们不是万能的!这就是现实。那段时间,我没有了明确的目标,我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那段时间算是堕落吧,感觉每天都提不起干劲,都过得浑浑噩噩,不知所措,随波逐流。 可是,现在想想那时,虽然会不甘心,但是感觉都是好遥远的过去的事情了。而我不是真正做到了第一节思修课上我自己所说的吗?“去体验更多的事情”,举这个真实的自身经历,主要是想表达自己对生活的体验。 生活的百分之九十五是平淡,而那百分之五的起伏不是我所能控制的。而我所要做的就是在那百分之九十五的平淡中体验生活。记得,罗曼罗兰曾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继续热爱生活。我算是偏理想主义的一个人吧。是的,我一直热爱着生活,一直在以一种虔诚的态度去体验生活。 我相信,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我会尽量做到自己的承诺,我会一直相信善良,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doc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利用过往的车辆压掉麦粒,一直劳动到深夜12时。其10岁的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父母未发觉。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正好压在孩子身上造成孩了当场死亡。司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是过失犯罪。”可见过失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己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为前提条件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日信,造成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才构成过失犯罪。(10分)而上例中的司机,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的公路上,是正常且合法的行为, 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的现象,纯属偶然,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所以,尽管司机造成了压死小孩的危害后果,但从主观方面来讲,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5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这位司机压死小孩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5分) 案例二:甲,某幼儿院教师。一LI,甲带全班同学到郊外游玩。乙(3岁)是甲所带班的学生,不慎落入粪池。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发现其不到1米深,但甲嫌脏,未下去救人, 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后来了一个青年小伙了丙,也嫌脏,未跳入粪池,只是和甲一起呼救。最后来了一个老农,跳入粪池救起乙,但因窒息时间过长,乙死亡。问题:甲和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0分) 答: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6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即“当为而不为二(4分),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3分) %1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 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3分) %1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但他却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这是区别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木标志。(3分)甲确有救助的能力,客观上已知粪池不太深,甲奋不顾身跳入粪坑是根本不可能危及其生命的,当然亳无疑问,甲不救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3分) 如果甲确无救助的能力,如粪池太深等等,是不能定甲故意杀人罪的,而应按民事责任处理。(2分)青年小伙子丙的行为,因为没有义务,”见死不救”仅仅受道德谴责。(5分)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 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迫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大一上学期思修知识点总结

1.1、为什么说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 2.答: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具体体现在: 3.首先,一个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同时并存,不可偏废,不可能只有自我 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 4.其次,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 个人只有把自己同社会和他人联系起来,积极地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说,当人们在追求自我需要满足的时候,如果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这时便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了起来。 5. 2、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有哪些? 6.答: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选择正确的人生价 值目标,这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其次,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 7.因此,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增强认识问题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主观条件。 8. 3、理想的作用是什么? 9.答:理想的作用有:第一,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第二,是人生的精神支柱。 第三,是人生的力量源泉。第四,是防腐拒变的思想武器。 10. 4、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是什么? 11. 答: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一般可依据三方面标准:一是 这种理想是不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不是合乎历史的发展方向;二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相脱离,是不是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三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为社会的大多数人谋利益,是不是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12.5、为什么说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 13. 答: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其原因是: 14. 第一,社会实践是检验信念正确与否、科学与否的惟一标准。 15. 第二,社会实践是科学知识产生的源泉,知识的发展和人们对知识的掌握都 离不开实践。 16. 第三,社会实践是真理性认识上升社会主义信念的关键环节。 17.6、简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18. 答: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主要有: 19. 第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整体主义思想; 20. 第二,勤劳勇敢、酷爱自由的民族精神; 21. 第三,乐群贵和、孝慈友恭的传统美德; 22. 第四,崇尚志向、重视节操的精神境界。 23. 此外,谦虚谨慎、务实求真、廉洁奉公、艰苦朴素、诚实守信、尊师敬业等 也为人们熟悉和实行。 24. 7、试论我们强调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25. 答:为了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 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 26. 首先,人是要有道德的,每一个人都应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27. 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需要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28.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

思修案例分析例题【大一】

1.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 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 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

对思修课的总结

对思修课的总结 《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能使我们21世纪的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下面是对思修课的总结,欢迎阅读。 对思修课的总结1 第一堂课,是我笔记做得最多的课,也是奠定了我对老师以及这门课程的喜爱当然一堂课。这节课,老师讲,关于生活、生存、生命。讲生活是健康+高尚+幸福;讲生存是提高技能+应对困境;讲生命是知人+知己+知物。然后,问我们愿意自己怎样,希望自己是那一类,说实在的,在这以前,我从没有想过生活与生存还有生命有什么区别,老师的一席话让我认识到,与其抱怨自己毕生追求的是有的人与生俱来的,还不如认真去努力,以期在生命终结之前能得到自己毕生追求的。从这一天开始,我渐渐学会放开那些生活的不如意,做到不抛弃不放弃,对自己负责,好好生活。我开始给自己定目标,开始试着拨开高中与大学衔接的迷雾,开始渐渐放开我们专业的女生不好就业这个沉重的现实。去规划自己的大学,规划自己的未来,设定长期以及近期的目标。不断的完善自己,提醒自己,不虚荣、不自卑,学会收获并且内敛。 第二节课,要上交第一堂课留下来的作业,就是介绍把自己的同学介绍给大家认识,由于大学刚来,认识熟悉的人

不多,所以我们以寝室为单位做了介绍,作为班级女生代表,尽管在介绍前做了充分的准备,稿子删删改改好多次,却还是不尽我意,除了介绍的是女生之外肯定没有给大家留下什么印象,当时是深刻的检讨了自己的,又在心里来来回回的修改了好多次,恨不能再介绍一次,现在回忆当初的每一次修改都是那么值得纪念,见证了我一步步认真努力的过程,我想有一天我回忆今天我彻夜写这篇论文的时候也会给自己一个甜甜的微笑作为最单纯的嘉奖。第二节课也算是思修课代表的竞选,很不幸的落选了,心中有淡淡的失落久久不肯离去,我记得介绍到中途的时候,老师问前面介绍到第几个的时候,整个教室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上来,当时,我就想,机会真的是给时刻准备着的人准备的。 第三节课,是我们搬离科大的最后一堂课,看了《变形记》,感触很多,谢了观后感给老师看,但千言万语也道不尽心中的感慨,如果撇开媒体炒作的可能,我相信这是最震撼心灵的节目了,以人最质朴的一面,在黄河曲调高悬回缓的背景下,魏程的眼泪是不是他深切的忏悔,泪水洗尽纤尘,他将装着这份感动在往后的日子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秋天的麦浪,父亲不便的双腿也把高占喜从城市浮夸的梦中拉醒,坚定的一句‘我的麦子熟了’感动了多少人,也招展了一个少年金灿灿的心。其实,我曾今看过这个节目的,在家中和妈妈一起看的,当初年少感触却不少,而今再看却又是

大学思修考试辨析简答案例分析题大全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 利用过往的车辆压掉麦粒, 一直劳动到深夜12时。其10岁的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 父母未发觉。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 正好压在孩子身上造成孩子当场死亡。司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是过失犯罪。”可见过失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为前提条件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 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 造成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才构成过失犯罪。( 10分) 而上例中的司机, 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的公路上, 是正常且合法的行为, 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的现象, 纯属偶然, 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 尽管司机造成了压死小孩的危害后果, 但从主观方面来讲, 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 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 可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不认为是犯罪。”因此这位司机压死小孩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 不负刑事责任。( 5分)

案例二: 甲, 某幼儿院教师。一日, 甲带全班同学到郊外游玩。乙(3岁)是甲所带班的学生, 不慎落入粪池。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 发现其不到1米深, 但甲嫌脏, 未下去救人, 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后来了一个青年小伙子丙, 也嫌脏, 未跳入粪池, 只是和甲一起呼救。最后来了一个老农, 跳入粪池救起乙, 但因窒息时间过长, 乙死亡。问题: 甲和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 20分) 答: 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即”当为而不为”。 ( 4分) , 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 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 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 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 3分) ②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 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 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 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 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3分) ③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 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 但她却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 这是区别 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本标志。( 3分)

思修期末总结

思修期末总结 1,新时代的科学内涵(一般问题中出现新时代的字眼就要把内涵写上) 1)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 2)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 3)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 4)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的时代。 5)是我国日益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 2,为什么说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 1)人生目的是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在人生实践中关于自身行为的根本指向和人生追求。人生目的是对“人为什么活着”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是人生观的核心,在人生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 2)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选择。3,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原理说明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 1)个人与社会存在辩证关系,人是社会的人,每一个人都存在和活动于具体的、基于特定历史的现实社会中。 2)个人与社会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社会是有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的,离开了人就没有了社会,社会是人的存在形式。同时,人是社会的人,离开了社会人也无法生活。 3)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最根本的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社会需要是个

人需要的集中体现。个人利益的满足只能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通过一定的社会方式来实现。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社会利益离不开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也离不开社会利益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只有在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我的发展 4)大学生思考人生问题,应该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把小我和大我更好地统一起来,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社会的发展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在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成长进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①.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 ②.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实践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 ③.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人生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 4.怎样进行科学高尚的人生追求? 1)“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以其科学而高尚的品质,代表了人类社会迄今最先进的人生追求。 2)①一个人确立了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人生追求,才能以正确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各种问题,以人民利益为重。始终对祖国和人民具有高度的责任感,②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③一个人确立了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人生追求,才能掌握正确的人生价值标准。人生的价值

思修案例分析与论述

案例分析题 2男子开玩笑将女子推入江中致死自信能将准女友推出江岸后拉得回来,杨银林双手抓住准女友的双肩朝江面做了个一推一拉的动作,没想“玩笑开大了”,她被推进长江溺水死亡。杨银林、小帆(化名)等4人在南岸区南滨路烟雨公园的江边石梯处玩耍。因7月下旬暴雨连连,所以当天江面洪水滔滔,杨感到危险,就喊小帆上岸。小帆说“我不上去,你来推我嘛”。杨为了吓唬小帆,就双手抓住小帆双肩,朝长江方向一推,然后往回一拉。哪知小帆当即仰面坠入江中。随后,杨跳入江中,但没有救起小帆。3天后,小帆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 分析:杨银林过于自信,导致悲剧发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于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23名本科生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法庭。银行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2005年12月28日,北京市昌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结合实际,利用你所学过的原理进行分析。 答案:(一)分析得出是:关于大学生与诚信道德的问题,结合大学生活中,找工作简历造假,助学贷款不按期偿还,评优、保研和入党中的不诚信的现实。(二)大学生要养成诚信道德(1)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3)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3刘甲与刘乙系同村邻居。2008年4月20日,两人为了宅基地的问题发生争执,刘甲首先出手打了刘乙胸部一拳,刘乙随之还击,猛击刘甲的脸部,致刘甲鼻梁骨折、右眼部红肿并伴有少量出血,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刘甲要求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元,刘乙以刘甲首先出手打他为由拒绝赔偿。2008年8月20日,经乡司法助理员调解,刘甲与刘乙达成赔偿协议,由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3500元,于同年8月底一次性付清。事后,刘乙未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刘甲多次催讨未果,于2009年6月15日再次找乡司法助理员要求解决。在乡司法助理员表示无能为力后,刘甲就决定向法院起诉。可是乡司法助理员说:“你现在才想到去法院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请你根据法律规定分析乡司法助理员的话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不对。《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分两种: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其诉讼时效适用短期诉讼时效。据此,该案似应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该案已不属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案,而是属于债权案。因为调解,刘乙已经答应赔款。因此,该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4.甲某明知乙某出售的香烟是假烟,但因价格便宜,遂购买了两条。因双方完全出于自愿,所以甲乙之间的交易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错。因为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甲乙双方明知是假烟而进行交易,是违法的行为。5.王某因有外遇,欲谋杀妻子李某,将买来的毒药藏在房间内的隐蔽处,伺机投毒杀人,不料李某在打扫房间时发现了毒药并将其销毁。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答案:错。因为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犯罪未遂必须是在行为人着手之后才能成立。在着手之前,只能是犯罪预备或犯罪中止。王某行为只是在犯罪预备阶段的准备工具,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下来,应属于犯罪预备。 1、2004年3月15日,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马加爵在海南三亚被逮捕。临刑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对马加爵进行了专访。记者问:“事情的发生,改变了你的这些想法?”(指他对“成功”的理解——引者注)马加爵回答:“肯定改变了,是失败了。我觉得没有理想是最大的失败。这几年没有什么追求,就很失败。” 结合以上案例,请分析:(1)、理想和信念在人一生中的作用是什么?(2)、通过该案例能获得何种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谈谈为什么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1、(1)、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分析:理想信念在人生中的作用: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提供人生前进的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2)、能联系实际谈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结合教材P32—33展开分析即可。 2.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 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3.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 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4人均分,每人2.5万元。 5. 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 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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