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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化财[2002]59号)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建[2002]177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应纳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以下简称“隐患项目”)。

第二章隐患项目的界定

第四条下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以界定为隐患项目:

1.生产设施和公共场所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的隐患。

2.可能直接导致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或造成事故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等存在的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隐患。

4.集团公司下达重大隐患项目整改通知书要求治理的隐患。

5.预防可能造成灾害扩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新投产的项目,从项目验收后三年内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不作为隐患项目。

7.通过设备更新、装置正常检维修能解决的问题,不得列入隐患项目。

第三章隐患项目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隐患项目决策程序包括隐患评估、项目申报、项目审批和计划下达。

1.隐患评估应由企业主管领导、职能部门和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评估小组或集团公司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价机构,以国家和行业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为依据,提出评估整改意见或评价报告。

2.隐患评估内容应包括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及危害和结论性意见等。

3.经评估确认的隐患应编报隐患项目可研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不同治理方案的比较和选择、具体治理工程量、治理方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分析、投资概算、治理进度安排等。

4.投资概算应按集团公司《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标准》、《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的规定编制。

5.在隐患评估、可研报告的基础上,按照集团公司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隐患项目治理计划及投资计划,并列入下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企业的隐患项目及投资计划应在每年9月底前,分别报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企业经营管理部和安全环保局。

6.隐患项目的审批应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规定的

程序执行。

第六条限额以上(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隐患项目,应按有关规定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和企业经营管理部审查后,由财务计划部按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批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需安保基金补助的项目,由财务计划部商安全环保局确定。

第七条限额以下(总投资1000万~3000万元)的隐患项目,应同时报企业经营管理部和安全环保局,由企业经营管理部会同安全环保局组织审查,财务计划部会同安全环保局审批投资计划。

第八条总投资500万~1000万元的隐患项目,企业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安全环保局,由安全环保局会同企业经营管理部审批,并抄报财务计划部。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隐患项目企业直接向安全环保局报批,同时抄报企业经营管理部。

第九条经由上述程序确定的隐患项目,由安全环保局提出年度隐患项目资金补助计划,经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会签后,以集团公司文件下达。

第四章隐患项目的计划管理

第十条隐患项目都应列入直属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并报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企业计划部门应严格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隐患项目,不得将隐患项目化整为零,改变审批渠道。隐患项目由企业安全部门对口管理。

第十二条凡集团公司批准列入计划的隐患项目,企业要认真按照《隐患治理项目限期整改责任制》(中国石化安[2002]250号)的要求组织力量抓好实施,做到当年完成不跨年度。确需跨年度实施的,应向安全环保局专题报告。

第十三条在应急状态下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项目,各企业可在进行治理的同时申报隐患项目。对不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要求,先开工后报批的隐患项目,集团公司不予补批。

第十四条凡未列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又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查的隐患项目,集团公司均不予立项。

第五章隐患项目的分级监管

第十五条根据隐患项目重要程度及投资规模,按照总部监督、分级管理、企业负责的三级监管原则,凡列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隐患项目由安全环保局提出总部重点监管项目、总部部门重点监管项目和企业负责监管项目。

第十六条总部重点监管项目负责人为总部领导,主管部门分别为总部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督查部门为安全环保局。

第十七条总部部门重点监管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所在企业一把手,主管部门分别为总部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督查部门为安全环保局。

第十八条企业负责监管项目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属于企业级隐患治理项目,由各企业自行立项治理。

第六章隐患项目的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隐患项目的实施按以下要求进行:

1.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2.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隐患治理项目专题会,施工部门确保施工进度,财务部门确保资金到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隐患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按时完成隐患治理年度计划。

3.企业对隐患项目的管理,应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企业主要领导对隐患项目的实施负主要责任,企业分管领导对隐患项目整改方案负责。

4.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企业应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加以监护。

5、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企业应按月上报列入集团公司隐患治理计划的隐患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年报表应在下年度1月5日前报安全环保局,当年12月5日月报作为年度隐患完成情况预报表。

6.集团公司下达隐患项目及资金计划后,企业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完成期限或将资金挪作他用。

7.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隐患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隐患项目的验收考核

1.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由安全环保局组织或委托企业组织验收。

2.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隐患治理项目验收后,企业应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连同补助项目的财务决算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

3.项目验收合格后,企业生产、设备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纳入正常维护管理。

4.企业隐患项目完成情况,列入集团公司对企业年终安全评比、考核兑现内容。未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被扣分,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隐患项目的安保基金补助

第二十二条列入集团公司投资计划及资金计划的隐患项目,按规定给予安保基金补助。

第二十三条隐患项目的安保基金补助比例,一般按该项目批准投资的40%补助,视年度安保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由安全环保局提出具体意见,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决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治理管理规定》(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 中国石化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2 中国石化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附件2

200年月中国石化企业事故隐患项目完成情况企业名称:(盖

章)

200 年月日

企业主管领导:(签字或盖章)安全处长:(签字或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副总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安环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安环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5.隐患排查 5.1隐患排查方式如下:

5.1.1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董事长或安全分管副总带头,协同各车间主及各有关专业技术员参与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性隐患排查: 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切实执行隐患排查“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管理思路,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省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 3 名词解释 3.1事故隐患 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清单 指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的用于指导员工开展隐患排查的指导性清单。 3.3事故隐患级别: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部门级、企业级。 3.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4 职责 4.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4.2安全科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隐患排查清单》(附表1)的具体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 4.3各部门负责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结果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清单》,并监督辖区范围责任人员对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 4.4各隐患排查责任人员负责按照隐患排查清单周期要求,落实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5 基本要求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汇编(全)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运,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与“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经纬仪测量塔吊塔身的垂直度,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等。 4)现场操作:由司机/操作工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2.5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及要求 1.1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有效防范,特制定本度。 1.2基本要求、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 2.范围及依据 2.1适用于本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的安全检查,以及在安全检查 和风险评价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2.2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3.定义 3.1隐患: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其它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4.3隐患治理排查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4.4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部以及各车间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检查记录并及时存档。 4.5公司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4.6公司各部门、各车间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级别,按照“五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322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XX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XX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隐患排查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公司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以及生产作业各个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整改时限和落实责任人)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其他安全隐患。 第六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七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八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要求有关生产车间、部门限期排除。 第九条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第十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进行彻底整改。 第十一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良性发展,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此次全国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契机,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此次隐患排查中出现的问题,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同时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控制动态的易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及个人行为隐患,杜绝重大安全隐患。动态安全隐患现场必须立即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办法》采取“五定”原则进行跟踪管理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1000元/件次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广泛宣传、严格执行。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一、隐患排查制度

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应坚守煤矿工作岗位,总体安排部署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班排查、日巡查制度 每班由带班矿长组织队长、安全员、值班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瓦检员对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班排查、日巡查工作,发现隐患能立即处理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交下一班处理,同时对隐患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在班前会上通报。 4、周检查制度 每周由矿长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有矿长、技术负责人、分管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检查范围: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包括地面工业场所、井下各作业现场、两堂一舍、矸石场等)。主要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查出的隐患按隐患分类分级要求进行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同时按隐患整改“五定”原则限时进行整改,并在每周定时召开安全会议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依照照标准进行处罚。 5、月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制度 每月定期由公司安全副总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分管副总经理、各中心主任、矿长、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2018年月日发布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各类隐患的整改与监控,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清洁炼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 3管理职责 3.1公司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3.2安全环保部: 3.2.1牵头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公司安全检查。 3.2.2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台账,负责监督危及人身安全和火灾、爆炸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 3.2.3监督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 3.2.4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3生产部负责建立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时掌握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安全隐患整改相关的生产协调工作。组织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4机动设备部负责建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组织设备及所管理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5技术部负责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牵头组织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及隐患治理的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6财务部负责隐患整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及时纳入投资计划。 3.7各相关部门、车间是识别、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各类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要求 4.1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要求: 4.1.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4.1.1.1公司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a)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电力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发生,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试行,中国华电安制[2013]37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等。 第三条各部门应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做到与反违章、安全检查等日常基础工作相结合,建立隐患识别、评估、防控和治理等全过程管理体系。

第四条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基建等全过程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落实完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危险源控制措施失效成为隐患。重点加强火电厂液氨罐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坚决防范重大危险源成为重大隐患。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的电力生产、建设、监督管理等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执行集团公司、分公司工作部署,制定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组织各部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分析存在问题,安排并落实好所需费用,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三)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49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 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总则 1.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3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公司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性较大,容易导致事故,急需处理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4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劳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1.5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其下属岗位的主管是本部门(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 度(2020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020新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611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强化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贯彻国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十六号令)等法律、法规 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2、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3、设备安全部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4、明确各部门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5、各车间自觉接受、积极配合设备安全部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检查。 二、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 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职责要求 5.1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

“谁施工(劳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5.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和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认定评估和治理方案评估,负责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定级和治理方案。 5.3综合管理部(安全环保办)负责监督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汇总上报以及对隐患治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负责组织公司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 5.4各级管理人员应按本办法要求定期对所辖范围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按本办法要求经常性对责任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5.5各部门及其下属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治理。综合管理部(安全环保办)对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5.6财务部负责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的支付工作。 5.7辅料采购部负责隐患治理相关物资采购工作。 6.工作要求 6.1 隐患排查的范围 6.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6.1.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6.1.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南昌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监理处 2019年5月

1. 总则 1.1为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2.隐患排査的职责 2.1项目总监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项目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2. 2总监和安全监理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3 组织机构 安全主管:总监刘雨平 安全监理师:乔建华 专业监理师:常和让 土建监理师:白如冰 电气监理师:张建岐 线路监理师:邸高飞 3.安全检査管理制度 3.1目的: 通过安全检查手段及时发现各种危险、危害因素和隐患并督促整改,从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规范不安全现场,达到控制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安全。 3.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合南昌35KV输变电工程所有施工场地。 3. 3职责分工

1)总监:负责牵头组织各专业监理师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负责组织消防设备设施、机械、电气、特种设备设施、劳保防护用品的规范佩带、规范操作等专项安全检查及日常巡查工作。 2)安全监理师:负责组织内部安全生产自查、隐患治理以及日常巡查工作,落实公司及上级安全检查的隐患治理工作; 3. 4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情况; 2)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贯彻执行等情况; 3)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及安全装置等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及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5)检查站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及线路路途安全管理情况; 6)检查防火、消防设施、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管理(含预防措施执行应急处理)情况; 7)检查安全教肓情况,包括特种工教肓、“三级”教育、“四新”教育、改变工种教育、复工教育; 8)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正确穿戴使用管理等情况; 9)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5安全检查形式 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视安全检查、施工队安全检查、工作面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临时性安全检查等。 1)日常巡视安全检查 a进行对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现场规范性管理、重大安全隐患源的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应急处理措施知晓情况、相关方安全管理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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