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与税负公平探讨

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与税负公平探讨

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与税负公平探讨
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与税负公平探讨

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与税负公平探讨

【摘要】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经历了不断完善的过程,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导致税收负担的不平衡,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税负公平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薪酬分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员工的固定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奖励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却越来越大,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宗旨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问题。使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降低高、低收入差距,使中低收入者充分受益。在保证人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有利于在不损害效率的前提下,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成员之间分配差距的积极作用,体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

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研究报告。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个人所得税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承担着以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作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始终贯彻“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立法精神,一方面,通过采用累进税率、对超高劳务报酬加成征收、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要求自行纳税申报等方式,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另一方面,对于中低收入者则尽量减轻其税收负担。每月工薪收入在2500元以下者已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月工薪收入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0000元的纳税人,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一般约为20元、175元、535元和825元,税收负担(应纳税额/月工薪收入)分别为0.7%、3.5%、6.7%和8.3%,均不超过10%。从分项目收入看,近年来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左右。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城镇居民,目前工资性收入是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统计,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薪收入所占比重达71.6%。因此,工薪阶层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在国外包括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税源。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其税率表和公式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其税率表和公式 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的规定: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扣缴义务人 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 对雇员全 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 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 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 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并按以下 计税 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 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乘以 12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 应纳税额。除上述计算方法外,也可以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计算方法, 直接计算应纳 税额。 2?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 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后的余额, 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三)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条第 (二 ) 款、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47】号公告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新计算方法,经国家税务总局声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率与计算方法没有改变。 下面就是现年终奖个 年终奖适用税率标准表 应税所得1 应税所得2税率 速算扣除数 级数 0-1500 0 3% 0 1 1500-4500 1500 10% 105 2 4500-9000 4500 20% 555 3 9000-35000 9000 25% 1005 4 35000-55000 35000 30% 2755 5 55000-80000 55000 35% 5505 6 前段时间网上传的【 澄清【47】号公告系伪造, 人所得税税率及计算方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其具体表现则为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政府的一种分配行为, 在性质上属于经济活动中的分配范畴,因此,税收的职能作用,也只能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中来考察。 一、税收与经济的关系 税收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税收与经济的紧密关系表现在两个方 面:经济决定税收和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决定税收,这是前提。经济是税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税收分 配的范围和程度,并从根本上决定新税种的产生、发展和更替。商品生产、贸易的发展和繁荣,使商品课 税成为可能,而跨国经济的发展又促使税收分配范围的国际延伸,国际税收也随之产生和发展。不仅如此, 不同税种的构成、不同税制模式的选择,也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如今,经济发展的全球 化趋势日益加快,知识经济发展迅速,这些无疑都预示着税制将随经济的发展而面临新的创新和发展。 税收依赖于经济,只是一个方面。从税收研究角度讲,更重要的还在于另一方面,即税收对经济具有 反作用。随着税收分配的广度和深度的增加,税收职能也随之拓展,税收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也不断扩大。 这主要表现在税收的财政地位的不断提高和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的日益加强。正因为如此,税收也 随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 二、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职能

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首要职能,有的将其简称为税收的财政职能或财政收入职能。由于税收分 配是一种无偿分配,税收收入又具有及时、充裕、稳定、可靠的特点,因此,税收一 直都是政府财政收入 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在现代经济中,绝大多数国家的财政收入的80%以上都是通过税 收筹集的。 税收的财政职能决定了税收在财政中的重要地位。税收与财政同属于分配范畴。虽然 税收是财政的一 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财政分配关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这 种独特的地位,不仅 表现在税收具有独特的调控功能,而且税收活动对财政的意义重大。首先,税收是财 政最重要、最稳定的 收入来源。税收分配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的特点,收入可靠稳定,也无须像 国债收入那样还要偿 还。而多税种、多税目、多层次全方位的课税制度,为广泛地大量地聚集财政资金提 供了条件;税收的按 年、按月、按旬、甚至按日征收,均匀入库,也有利于财力调度,满足日常财政支出。其次,税收有利于 规范、明确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应是政府参与 企业利益分配的最根 本最规范的分配方式。税收分配,不仅有利于政企分开,而且也有利于企业进行公平 竞争。第三,多税种 多层次的税源分布,有利于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源分享,如今分税制已成为世界通行的 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三、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 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反映了税收所具有的调节功能,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职能。 它使税收成为政 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 (一)税收调控目标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必须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而这两大原则的贯彻是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不断对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中最终得到实现的。资源的最优配置意味着效率,国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意味着公平 ,税收对于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合理分配这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直接影响到效率与公平的实现, 进而影响到国民的福利。 关键词:税收;效率;公平 一、税收公平、效率原则的理论内涵 1、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在现代经济中,各类经济组织成为重要的纳税主体,与个人相比,它们要求经济方面的公平比社会公平更迫切、更现实。而且,经济公平也是税收效率原则的必然要求。税收公平,特别是经济公平,对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税制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何使税制更具公平,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是我国进一步改革税制的重要研究课题。 2、税收不仅应是公平的,而且应是有效率的 这里的效率,通常有两层含义: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二是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遵循行政效率是征税最基本、最直接的要求,而追求经济效率,则是税收的高层次要求,它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税收调控作用认识的提高。 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关系 1、信息不对称下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所得税因为最能体现量能纳税原则且不会扭曲市场价格也不存在商品税的超额负担问题,由此被认为是兼具公平与效率的优质税种。但是莫里斯教授

2016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细版)

2016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细版)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3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浅析

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浅析 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体,随着经济的发展,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作为税收基本原则的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也伴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在经济发展中的矛盾逐渐呈现出来。二者如何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也愈来愈引起经济工作者的关注。本文重点就人们对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的理解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一、税收基本原则 税收原则,就是政府征税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税收原则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如在中国先秦时期,就已提出平均税负的朴素思想,对土地划分等级分别征税;春秋时代的政治家管仲则更明确提出“相地而衰征”的税收原则,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来确定税负的轻重。西方则在16、17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税收原则,如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初步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等税收原则。但一般认为,最先系统、明确提出的税收原则是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即“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确实原则、税收便利原则、税收节省原则”。此后,税收原则的内容不断得到补充

和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集大成者阿道夫〃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四方面九原则”,即财政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的选择原则和税种的选择原则;社会公正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公平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费原则即节省原则。而在现代西方财政学中,通常又把税收原则归结为“公平、效率、稳定经济”三原则。 综合关于税法基本原则的论述,均是围绕财政收入、国民经济和社会政策三方面而论,他们认为的最高原则就是“效率”和“公平”。我国经济学界也认同此种观点,并且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也是我国税法基本原则。 二、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指税收活动要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它要求以最小的费用获得最大的税收收入,并利用税收的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经济发展的妨碍。其主要内容:一是提高税务行政效率,使征税费用最少;二是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最小,使税收的超额负担尽可能小;三是要有利于资源的最佳配臵,达到帕累托最优。 税收效率原则可以分为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和税收本身的效率原则两个方面。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对经济资源配臵和经济机制运行的影响,要使税收超额负担最小

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尽版)并附

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尽版)并附新个税法

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计算公式: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税起征点:现行起征点20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以及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个税缴税方法。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 ×3%=34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 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年终奖计算方法.doc

年终奖计算方法 年终奖的正式名称叫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位给予雇员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奖励,也是可给可不给的一个项目。今天我为大家推荐。 介绍 一、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李某2008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400元,则应纳税额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 1175(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400-2000)×5%=20(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20=1195(元) 二、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

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2:刘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2000元(只有1400元),2008年1月13日,该单位再向刘某发放年终奖30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20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刘某在获得这笔年终奖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元。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2000-1400)=2400(元) 2400÷12=2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2400×5%=120(元) 三、是年终奖除以12低于2000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2000元也应该纳税。 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 例3:高某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0元,用全年奖金除以12后为1500元,虽然这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2000元,但也应按相应税率缴纳税款1775元。 18000÷12=15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税额为18000×10%-25=1775(元)

税收作业

1、试述我国税收的作用,并举例说明。 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税收职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现阶段,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税收在保证和实现财政收人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收人的稳定;同时,税收的征收十分广泛,能从多方筹集财政收人。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同时,税收分配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利?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体现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4.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国家在征收税款过程中,一方面要查明情况,正确计算并征收税款;另一方面又能发现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是在缴纳税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机关对征税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采取措施纠正,也可以通知纳税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税收的作用就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具体表现出来的效果。税收的作用具体表现为能够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调节经济总量,保持经济稳定;体现产业政策,促进结构调整;合理调节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开放等。 关于我国税收的作用,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累资金。这就是说,一方面,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90%以上);另一方面,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法纳税,这使财政收入有了稳固的保证。 第二,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例如,对价格高于价值的一些商品多征税,平衡商品之间的利润水平,避免片面地生产价高利大的产品,而不生产价低利小的产品;同时,还可以合理调节消费行为,避免因过度消费某些商品而损害人们的健康。又如,为鼓励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国家对乡镇企业采取低税或减税政策。 第三,税收是国家实现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从宏观方面看,税收可以反映国家经济的运行状况,据此,国家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例如,从各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状况,可以大致了解地区之间收入水平的差距,从而采取必要的调节政策和措施,防止地区间的收入过于悬殊。从微观方面看,国家各级税务部门通过征管工作,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或防止企业违反税法的行为,促进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试述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一、税收公平、效率原则的理论内涵 (一)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税收公平,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平问题而受到重视的。税收本来就是政府向纳税人的无偿征收,虽然有种种应该征税的理由,但从利益的角度看,征税毕竟是纳税人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纳税人对征税是否公平、合理,自然就分外关注。在现代经济中,税收公平原则事实上不仅包括社会公平,还包括经济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即对所有纳税人同等对待,以便为其创造一个合理的税收环境,促进经营者进行公平竞争。其次是对于客观上存在的不公平因素,如资源禀赋差异等,需要通过差别征

年终奖计算方法

实践中,企业在设计年终奖金分配方案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组织、团队和个人三个层面的 贡献和绩效来设计奖金分配系统。即基于组织、团队整体绩效及个人绩效的年终奖金分配方案。奖金分配方案有两种:封闭式和开放式。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五个步骤。 封闭式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步骤一:确定企业奖金包。 根据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确定可以发放的奖金,常用确定公司奖金包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方式是采取企业的利润为基数,在组织和员工之间分享总利润的一定比例。 举例:某公司年终的利润额为1000 万,按照规定提取10%的比例作为员工的年终奖金发放。如下表所示。 第二种方式是采用累进分享比例的方法,即规定若干个利润段,在不同的利润段采用不同的分享比例,利润越高提取比例也越高。 举例:某公司规定利润额的达标值为300 万,300 万利润以内分享比例为6%,在300 万到800 万之间分享比例为12%,800 万到1500 万之间的分享比例为16%,1500 万以上的分享比例为22%。如下表所示。 第三种方式是采取按照利润率分段来分享的一种方法,即规定若干利润率段,利润率越高表明公司盈利的能力强,利润率分段越高则提取的净利润比例也越高。 举例:某公司利润率在2.5%以内的,则不发放奖金;当公司的利润率处于2.5%?5.0%之间时,则提取净利润的8%来发放奖金;当公司的利润率处于5.0%?7.5%之间时,则提取净利润的10%来发放奖金;以此类推。 步骤二:确定企业各部门战略贡献系数和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战略贡献系数是表明企业各部门对企业的战略贡献的差异,需要企业对各部门的战略贡献能力进行评价。考虑到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团结,尽量不要将各部门战略贡献系数差 别太大。比如:通过对各部门的战略贡献能力进行评价,可以将组织内的各部门战略贡献系数界定在[1.2?0.8]之间,战略贡献系数变动单位为0.1。通常各部门的战略贡献系数跟企业所处的商业周期、企业战略、企业经营重点、企业文化、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营销模式、企业核心人力资本等因素有关。 举例:某企业各部门战略贡献系数。 我们可以定义各部门的绩效等级,并将部门绩效等级对应部门绩效系数。部门考核等级 界定如下表,部门绩效系数界定为:[1.4?0.7]之间,部门绩效系数变动单位为0.1。

2016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细版)

2016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细版)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国税发[2005]9 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 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 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 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 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 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 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 个月,即: 24000/12=2000 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 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 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 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 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 元) ”,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年终奖计算方法

年终奖缴税计算办法未变收入多一元税后差一截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刘刚 本报杭州12月19日讯“我的年终奖纳税怎么算?”距离2012年还有不到两周的时间,很多人在期待年终奖更加丰厚的同时,也对年终奖如何纳税非常关心。那么,2011年的年终奖应该怎么算呢?今天,本报记者采访了杭州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小强。 计算办法未变 记者:年关临近,大家都很关心年终奖问题,根据我们国家税法,年终奖费用的入账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袁小强:2011年度的年终奖企业正常应入2011年度的费用中,年终奖实际发放时企业代个人扣缴个人所得税,年终奖费用的入账一般早于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时间。 记者:今年我国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年终奖计算办法有无调整? 袁小强:今年虽然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这个文件继续有效,只是计算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具体算法看过来

记者:能否为我们举例解释下今年年终奖纳税的具体操作办法: 袁小强:在不考虑五险一金的情况下,举三个例子来说明下: 第一种情况,某甲12月月入5000元,并发放当年年终奖1万元,12月工资5000元,减除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3%计算,即:(5000-3500)×3%=45元;年终奖10000元,首先除以12个月约为833元,对应的适用税率3%,则年终奖应缴个税10000×3%=300元。总计某甲应缴个税345元。 第二种情况,某乙12月月入1万元,并发放当年年终奖3万元,12月工资10000元,减除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30000元,除以12个月为2500元,对应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即:30000×10%-105=2895元。总计应缴个税3640元。 第三种情况,某丙12月月入4万元,并发放当年年终奖12万元,12月工资40000元,减除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30%和速算扣除数2755计算,(40000-3500)×30%-2755=8195元;年终奖120000元,除以12个月为100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120000×25%-1005=28995元。总计应缴个税37190元。 记者: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有人12月当月收入3400元,并发放当年年终奖24100元,这种情况中,当他的月工资不足费用扣除标准,如何计算年终奖? 袁小强: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年终奖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3500-3400=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奖金2000元,其对应的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即:(24100-100)×10%-105=2295元。 收入多一元,税后差一截 记者:之前有报道称,“税前收入多一元,税后所得差一截”,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袁小强:对于“税前收入多一元,税后所得差一截”这种说法,我们的理解是:面临税率临界点时,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所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该有意识地请税务专家协助做一些个人所得税筹划,合理确定月收入和年终奖的比例关系。

个人年终奖在汇算清缴时可重新选择计税方式了

年终将至,大家都在议论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事,对于在2019年发放的2018年终奖,如果每月工资薪金不足5000元的居民个人,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有可能会产生比原来并入综合所得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那么,能否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 将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申报个税的更改为并入综合所得的计税方式呢?日前,江苏税务 局在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了我们肯定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9年10月29日留言“我的2018年的奖金是在2019年2月份发放的,当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扣除办法计算缴纳了年终奖个人所得税500元。我的 问题是(1)我的2019年奖金在2020年2月份发放,这笔年终奖是否在2021年汇算清缴, 而不是2020年;(2)如果我2019年全年的工资加奖金没有达到6万,在汇算清缴时,能不 能把2019年2月发放的奖金并入2019年综合所得,当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办法计算缴纳 的个税500元能否退还?” 江苏省税务局解答中明确,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 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 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全年一 次性奖金并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是否适用全年 一次性奖金政策。 综上,你公司发放的年终奖,。 可见,江苏税务答疑明确指出“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的”,可反悔“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是否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没有明确“个人取得全 年一次性奖金时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反悔“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是否 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论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及税制设计

!" 理论导刊#$$%&!! 一、税收公平原则 如何征税对纳税人才是公平的,首先应该界定公平的涵义。一般而言,公平是与价值判断相联系的社会伦理道德范畴,是国家想要达到的社会目标之一,对公平的追求是以承认现有社会分配“不合适”为前提的。按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下的分配原则,要素的价格即是该要素获得的报酬,而要素的价格是要素市场供给和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种分配原则下,要素所有者在初始禀赋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分配结果上的差异,因而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公平与效率的矛盾,通过国家的再分配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进行调整是协调这一矛盾的主要方式。 税收作为国家再分配的基本工具,自然应该体现国家追求社会公平的意图。体现税制设计公平原则的“纳税能力说”正是这一意图的表现。“纳税能力说”指就某一确定的财政总收入,每个纳税者应按他的纳税能力纳税,拥有相同能力的人必须缴纳相同的税收,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则必须缴纳更多,前者称之为横向公平,后者则称之为纵向公平。无论是横向公平还是纵向公平,都要求有一种对纳税能力进行衡量的数量标准。理想的标准应能反映每个人在所有可供选择的机会中得到的全部福利,包括消费、财富的占有和对闲暇的享受,但这种全面的衡量标准不太现实,因为纳税能力高低是纳税者私有的信息,或者说征税者与纳税者在纳税能力高低方面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征税者只能通过观察纳税人的行动来大致地确定其能力高低,在实践中,收入水平是一种次佳但又可用的标准,因而成为“纳税能力说”中最适用的纳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是最能反映“纳税能力说”的典型税种。但收入作为衡量纳税能力的次佳标准产生了一个问题:纳税人收入水平的高低不仅取决于他的纳税能力,而且取决于其工作的努力程度,而纳税人是否努力工作,则又取决于其税后收入水平。假定其税前收入不变,此时,政府税率的高低将影响纳税人工作的努力。如果税率过高,纳税人宁愿多休闲而少工作。此时,个人所得税在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上出现了后文所说的矛盾,税制设计特别是边际税率的确定变得重要。 税收的公平原则不仅体现在“纳税能力说”中,同时还体现在“受益原则”中。即每个纳税人根据其从公共劳务中得到的受益而相应纳税,谁受益,谁纳税。在该原则下,公平的税制依支出结构的不同而不同。“受益说”仅适用于缴纳的税收直接对应着某项公共品服务,其应用的范围如对汽油课税等很窄的领域。在市场经济下,税收往往并不直接对应某项公共品,人们缴纳税收的多寡也并不必然与其享受到的公共品成比例,这正是税收三性“无偿性”所隐含的意义:无偿性并非意味着人们纳税是无偿的,从广义上来讲,人们向政府缴纳了税收,同时享受了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如国防、司法、教育等服务,因而,税收是人们享受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纳税并非是无 摘要:税收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一国税制设计应在满足财政收入前提下,尽量满足税 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税制设计如何在这二者之间取舍,经常引起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争议。发达国家关于最优所得税制的理论应该对我们有所借鉴。 关键词: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税制设计;信息不对称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论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及税制设计 王 宇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西安+!$$.%) 改革研究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二

2015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细版)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年终奖拿到手大家乐开怀,不过年终奖也会要像发工资一样。要交税费的哦。很多人不知道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这里小编居仁义就来为大家分享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税收学原理 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每题的考中几率约为14.8%】 1. 税收: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预定的对象和标准,非惩罚性的参与社会剩余产品价值分配的一种方式。 2.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税法规定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3. 代收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和单位。 4. 征税对象: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5. 税率:纳税人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关系与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6. 边际税率:是指课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 7. 政府剩余: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通过组织与管理经济社会活动所增加的社会财富。 8. 外部性:企业或个人强加于市场之外的其他人的成本或效益。 9. 税收原则:国家设计税收制度,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10. 能力原则:根据各人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个人应承担的税收。 11. 最小牺牲:全体纳税人因纳税所直接牺牲的效用最小,即全社会所获得的效用最大。 12. 税收的社会公平:税收应该在社会和政治意义上满足公平的要求,通过税收手段妥善协调社会上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政治上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13. 税收的效率原则:以尽量小的税收成本取得尽量大的税收收益。 14. 税收的经济效率:它要求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损失最小。 15. 税收的额外负担:指政府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产生了负面影响,干扰了纳税人正常的经济决策,从而引起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 16. 税收职能:是税收这一分配范畴本身固有的和经常起作用的职责或功能。 17. 税收的调节职能:指税收在取得收入的过程中,通过改变社会成员占有社会产品份额,影响其经济利益进而影响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的功能。 18. 税收效应: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即通常所受的税收调节或效用。 19. 收入效应:指税收减少了纳税人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导致商品生产量的减少和消费水平的降低——效用一定发生变化

关于2019年终奖缴税规定【新方案】

年终奖也是要缴税的,那么,年终奖的个税如何计算?以下为您带来年终奖缴税的详细规定,欢迎浏览! 一、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李某0年终奖为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00元,则应纳税额为元。 000÷=00(元),适用税率为%,速算扣除数为 年终奖应纳税额为000×%-=(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00-00)×=(元) 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元) 二、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刘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00元(只有00元),0日,该单位再向刘某发放年终奖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刘某在获得这笔年终奖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0元。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00-(00-00)=00(元) 00÷=0元,适用税率为,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00×=0(元) 三、年终奖除以低于00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00元也应该纳

[推荐]年终奖金个税计算方法(最新)

各种奖金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个税计算筹划方法 一、个人所得税税改: 个人所得税税改后,从2011年9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二、国家税务政策及各种奖金的计税方法: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对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某职工孙某,每月取得基本工资2500元,2011年 10月取得半年度先进职工奖1000元,当月还取得三季度奖5000元,每月正常取得加班奖300 元,考勤奖200元 计算:孙某10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500+1000+5000+300+200-3500)×20%-555=545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 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对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即:先将职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及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职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今年9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没有做出调整,计税方法分两种情况: ①、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个人月工资不足3500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月工资) 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率 ③、对于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同时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处理,将所发的第十三个月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