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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安全作业证作业级别:□一级 □二级 □三级 编号:DZ- 单位缩写-车间质量体系编号-流水号(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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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安全作业证作业级别:□一级 □二级 □三级 编号:DZ- 单位缩写-车间质量体系编号-流水号(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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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安全作业证作业级别:□一级 □二级 □三级

编号:DZ- 单位缩写-车间质量体系编号-流水号(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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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证须知

一、作业证管理

1、吊装作业应办理《吊装证》,吊装质量小于10T的吊装作业可不办理。

2、三级吊装作业,由作业点所在车间初审、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一级、二级的吊装作业,由作业点所在车间初审、分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主管设备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二、作业证有效期限

作业条件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办证。

三、吊装作业要求

1、进行吊装作业前应主动向作业地点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呈验该证,确认该区域具备作业条件后方可作业;

2、从事吊装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落实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4、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5、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

6、应事先与作业点所在单位(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7、已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

8、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 B:36V、24V、12V防爆型灯;

9、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停止露天作业;

10、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11、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12、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土建部门审查核算并批准;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内;

13、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4、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5、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7、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18、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19、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

20、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1、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

22、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23、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24、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

25、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五、编号说明:编号由作业证缩写-单位缩写-车间质量体系编号-流水号(201)组成,如无质量体系编号,由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897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large hoisting operation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2.术语 2.1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项目组的职责 3.1.1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3.1.2项目组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

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3.1.3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风险评估表。 3.2施工单位职责 3.2.1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3.2.2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3.2.3项目安全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参与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4.管理内容 4.1吊装作业前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77488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2. 术语 2.1 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3. 职责 3.1 项目组的职责 3.1.1 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3.1.2 项目组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3.1.3 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 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 风险评估表。 3.2 施工单位职责 3.2.1 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3.2.2 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3.2.3 项目安全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 参与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4. 管理内容 4.1 吊装作业前 4.1.1 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 4.1.2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对以下各项作出检查:

大件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大件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过程中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大件吊运过程的安全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的大件翻身、合拢、吊装和运输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件是指超过起重机额定重量的80%,或不规则物件或主机、上建、舱口盖、轴舵系的吊装。 具体审批范围及权限见第四章吊装作业审批规定。 第四条大件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必须落实职责、分工、指挥信号等,并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确认,办理《大件吊装作业申请表》(附件1)审批手续。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门总体负责大件吊装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并负责《大件吊装作业申请单》的申请办理,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运前应检查确认起重机器自身以及吊具、绳索、挂钩的安全可靠性。 第七条现场指挥员负责吊运的指挥,以及起吊的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的确认。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大件的吊装工艺,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部门参与制定。 第九条质检部门负责吊码焊接质量的检验。 第十条生产保障部门负责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吊装前的安全确认。 第三章起重机械与操作人员 第十一条负责起重吊装人员应根据大件的重量、结构形式、外形尺寸、吊装工艺选用起重机械,严禁超载作业。

第十二条生产保障部门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验且检验合格,逾期未检或未取得使用许可证的起重机严禁使用。 第十三条吊装前,起重部门和生产保障部门应对起重机和专用吊索具进行安全检查,起重机的运行装置与安全保护装置应安全可靠,保证无故障运行。并按吊装方案的要求配备好合格的钢丝绳、卸扣等起重吊索具,钢丝绳上的色标必须与当月钢丝绳标识相符。 第十四条两台或多台起重机配合从事大件的吊装作业,应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中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载作业。 第十五条从事吊装作业的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大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由从事多年起重作业,技术熟练有丰富经验的起重作业人员担当。 第四章吊装作业审批规定 第十七条内业区域: 80T-100T物件的吊运作业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主管和施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第十八条外业区域: 80T以上物件安排300吨龙门吊吊运,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即可实施。 200T-239T物件、不规则物件、舱口盖、轴舵系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主管和施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240T-300T物件、主机、上建的吊运作业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负责人、施工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处负责人和生产副总签字后实施。 第十九条总装区域: 48T-60T物件的吊运作业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主管和施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第五章吊装工艺要求及吊索卡具 第二十条吊装工艺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大件的重量、重心位置; 2.吊环的形式、位置、加固方式及焊接技术要求等;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示范文本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 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 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 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 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3.1 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3.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 起吊重物

吊装作业安全作业证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注: 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3级: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 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等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3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3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3.《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4.施工单位编制吊装方案,填好《吊装安全作业证》审批。 5.《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 6.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应重新办理。 8.其他选项见《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附后)。 9.本证一式2份,吊装指挥1份,机动管理部门留存1份

□一级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特级吊装作业 吊装地点车间吊装工具名称 汽车吊装吊装指挥生产负责人现场安全员 安全员签字作业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吊装内容 (包括规格、重量)使用汽车吊,将车间内的产品进行吊装、定位摆放。每次吊装起吊重量约为2吨。 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1、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2、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3、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必须保证安全可靠。 4、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部门审批意见: 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吊装作业。 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起重吊装安全规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11.1.2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1.1.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1.4 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11.1.5 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11.1.6起重机运行道路应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11.1.7 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应符合方案要求。 11.1.8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1.1.9 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11.1.10 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

不得抛掷物品。 11.2 索具设备 11.2.1 起重吊装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钢丝绳允许拉力时,应根据不同的用途按表11.2.1选用安全系数。 表11.2.1 钢丝绳安全系数 2 钢丝绳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其破断拉力的80%;当采用绳卡连接时,应按照钢丝绳直径选用绳卡规格及数量,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0mm。 3 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时,应减载使用,当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合格钢丝绳。 11.2.2 应根据构件的重量、长度及吊点合理制作吊索,工作中吊索的水平夹角宜在45o~60o之间,不得小于30o。 11.2.3吊具(铁扁担)的设计制作应有足够的强度及刚度,根据构件重量、形状、吊点和吊装方法确定,吊具应使构件吊点合理吊索受力均匀。 11.2.4应正确使用吊钩,严禁使用焊接钩、钢筋钩,当吊钩挂绳断面处磨损超过高度10%时应报废。 11.2.5应按照钢丝绳直径及工作类型选用滑车,滑车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不得小于15。 11.2.6千斤顶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千斤顶底部应放平,并应在底部及顶部加垫木板; 2 不得超负荷使用,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活塞的标志线,或活塞总高度的3/4; 3 顶升过程中应随构件的升高及时用枕木垫牢,应防止千斤顶顶斜或回油引

吊装作业安全方法

四、安全保障措施: 1、起吊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整套施工方案,由专业起重工专门负责装卸吊具。 2、起吊前所有使用的机具、工装具必须检查。 (1)机具吊机是否正常运转,有无隐患,开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则,不准带病、酒后开机。 (2)检查吊具是否正常,能否在保险系数围作业。做到安全无隐患,确保正常施工。 (3)吊装时,参加起重工作的技术领导应熟悉吊装方案 (4)起吊时,除操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安全线,以免影响操作或引起操作失误 (5)起重设备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6)施工前对所有设备、绳索、工具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磨损、锈蚀等现象,应考虑降低其受压或不用 (7)参加设备吊装的施工人员必须监守监守岗位,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工。 (8)严禁在风力5级以上进行吊装作业。 (9)作业区设有明显的标志,起吊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通过。 (10)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上高处时必须系安全带。 (11)施工人员遵守所服务公司的规章制度。 (12)施工人员进入厂区穿戴好相应的劳动护具。 (13)施工机具、预制加工件堆放整齐,收工时施工现场须清洁。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 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 23014的规定。 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5.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

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吊装作业证

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 编号: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 吊装人员特殊工种作业证 安全监护人吊装指挥(负责人) 作业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吊装内容 起吊重物质量 (t) 风险分析及危害辨识: 安全措施(执行背面): 吊装场地现场人员确认: 吊装作业单位: (签字): 年月日技术部: (签字): 年月日 安环部: (签字) 年月 日 注:此证一式四份,第一联安全部存档,第二联所在部门存档,第三联施工车间存档,第四联吊运指挥存档。

吊装安全作业的安全措施 序号安全措施(打√确认) 1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 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4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5 应事先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6 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 7 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8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9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10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11 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 12 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3 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4 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 15 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 16 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 17 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 18 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 19 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20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21 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22 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23 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 24 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 25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6 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27 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 28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29 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30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 31 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32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 B:36V、24V、12V防爆型灯 33 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 34 补充措施

吊装作业规范作业票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 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 NEQ)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 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编号:SM-ZD-98054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吊装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区内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 定义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作业安全管理 4.1基本要求

4.1.1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4.1.2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4.1.3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1.4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1.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1.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1.7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备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的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9 页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1.1吊装作业 使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升降机等起吊设备进行的作业。 1.2吊具、索具 吊装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1.3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1.4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1.5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1.6起重臂的角度 水平直线与经过起重臂的铰销的主起重臂顶端的滑轮中轴线上方之间的角。 1.7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小于等于100t; 第 2 页共 19 页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3.2吊装作业人员(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作业负责人应制定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应经设备(属地)部门厂(部)主管核准后方可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起重机的类型和生产厂家; b)吊臂的长度; c)吊臂的角度; d)操作的半径范围; e)货物的重量; f)货物的规格尺寸和重心; g)起吊的支(固定)点; h)起吊过程中的各种阻碍; I)起吊所必须的吊、索具的类型。 3.4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3.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第 3 页共 19 页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规定示范文本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我公司生产过程中大件吊装运输作业的安全监 督,确保大件吊运的安全可靠,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发 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船舶修造、钢结构件和起 重机械的制造等大件翻身、起吊和运输作业。 第三条 大件吊运的分类和审批权限 1、大件吊装运输作业前必须办理《大件吊运作业申请

单》审批手续,作业时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 2、面积较大、超过15T、形状不规则的物件吊运,必须经安全监督主管和总管审批后,指定有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具有一定经验的起重指挥负责指挥。 3、超大型物件、超过30T、吊运难度较大且无相关吊运经验的起重作业,由安全监督主管和总管确认后,由生产管理部、安全监督部经理共同审批。 第四条 大件吊运的组织工作 1、大件吊运作业前应召开专题会议,由施工部门负责大件吊运的策划、部署工作。当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大件吊运、安装工作时,由生产管理部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编制大件吊运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主管应提供大件的重量、几何尺寸、精密度等数据和技术要求,以作为工艺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工艺方案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大件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我公司生产过程中大件吊装运输作业的安全监督,确保大件吊运的安全可靠,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船舶修造、钢结构件和起重机械的制造等大件翻身、起吊和运输作业。 第三条 大件吊运的分类和审批权限 1、大件吊装运输作业前必须办理《大件吊运作业申请单》审批手续,作业时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 2、面积较大、超过15T、形状不规则的物件吊运,必须经安全监督主管和总管审批后,指定有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具有一定经验的起重指挥负责指挥。 3、超大型物件、超过30T、吊运难度较大且无相关吊运经验的起重作业,由安全监督主管和总管确认后,由生产管理部、安全监督部经理共同审批。 第四条 大件吊运的组织工作 1、大件吊运作业前应召开专题会议,由施工部门负责大件吊运的策划、部署工作。当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大件吊运、安装工作时,由生产管理部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编制大件吊运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主管应提供大件的重量、几何尺寸、精密度等数据和技术要求,以作为工艺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工艺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3、工艺技术人员应在充分了解施工要求和施工条件,正确计算物体的重量、重心、结构强度和刚度,全面掌握各种起重机械在施工条件下的有效载荷及各种吊索具安全负荷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机具,编制技术工艺方案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超大型物件的吊运施工方案和措施编制完成后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待得到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五条 大件吊运的技术准备工作 1、 施工部门接到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后,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施工方案和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具体分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2、 按施工方案的要求配好合格的钢丝绳、卸扣等起重吊索具,钢丝绳上的色标必须与当月钢丝绳标识相符。 3、 检查被吊重物是否符合施工方案中的要求,是否具备正式吊运的条件。 4、 现场指挥者要检查清理被吊重物周围的障碍物,清除垃圾和杂物,保障吊运通道畅通。 5、 检查施工要求中必须具备的施工电源,并保证供电。 6、 了解吊运重物时的天气情况,检查作业现场照明设备及照明度。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设备吊装安全管理规定 一、作业前管理规定 1、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的人员资质证书、设备性能和状况进 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涉及需要办理 作业许可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 2、吊装前应对吊索具的型号、状态以及通讯工具等进行检查,确 保处于安全状态并满足使用需求; 3、作业前应编制专项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并按要求进行审批备案; 4、作业前应组织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进行重点交 底,如涉及高风险作业的,需将JSA内容进行交底并签字。5、作业前应对行驶道路、周围环境和吊装地点地面及地下土层承 载力等进行评估,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作业; 6、现场进行大件物品吊装前,应对地基承载力,以及地面风速、 就位区域风速进行测定,满足作业条件方可进行作业。 二、作业过程管理规定 1、利用垂直支腿支承作业时,垂直支腿伸出定位应由液压系统实 现;且应装设支腿回缩锁定装置,使支腿在缩回后,能可靠地锁定,并使用水平仪检查起重机底座的倾斜程度是否满足作业需求; 作业前应查看地面是否坚实平整,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腿下垫木方,并视情况需要增加钢板;(注:每个支腿下方必须并排设置三块枕木(枕木尺寸长高宽宜为80 cm *45cm*20 cm),枕木应无

明显破裂、凹凸不平等异常现象),且必须支垫牢靠,轮胎均需离开地面,回转半径及有效高度以外5m内不得有障碍物; 2、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 合相关标准,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500KV高压电缆下方作业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8.5m,临近带电体起重作业,需办理内外部工作许可手续; 3、起重机作业警戒区必须设置移动围栏隔离,并挂设警示标识; 如遇特殊作业环境,应征求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采取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且同一区域不得同时进行起重吊装高风险作业; 4、起重作业现场通讯设备状态良好,起重指挥人员应穿反光背心, 熟知和采用对讲机、指挥旗、口哨、通用手势信号、专用手势信号等方式指挥起重吊装作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狭窄区域进行起重作业时,应根据作业情况增加指挥人员数量,确保指挥到位; 5、正式吊装前需按照规定进行试吊环节,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吊 装作业; 6、吊装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十不吊”,起重作业过程中严禁使 用强制开关/钥匙违章解除安全装置的功能;

大件吊装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大件吊装安全管理规定(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大件吊装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EPC项目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总承包EPC项目范围内的现场大件设备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吊装作业:使用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吊、履带吊、卷扬机、叉车、电动葫芦、升降机等吊装设备进行的作业; 二、吊具、索具: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轮箍和挂钩等;

三、吊装设备的额定负载能力: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四、起吊重量: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五、作业半径: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六、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第二章起重吊装作业一般规定 -2- 第四条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其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环境复杂,技术难度大,安全风险大,必须由总包方与分包方共同把关,严格管理。 第五条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教学内容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及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2 引用标准 HG23015_1999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GB 2811 - 89 安全帽 GB 5082 - 85 起重吊装指挥信号 HG/T 23008 - 92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 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4.1 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4.2 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5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设备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 23014的规定。 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5.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5.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15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 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i.重物越人头;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8108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我公司生产过程中大件吊装运输作业的安全监督,确保大件吊运的安全可靠,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船舶修造、钢结构件和起重机械的制造等大件翻身、起吊和运输作业。 第三条 大件吊运的分类和审批权限

1、大件吊装运输作业前必须办理《大件吊运作业申请单》审批手续,作业时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 2、面积较大、超过15T、形状不规则的物件吊运,必须经安全监督主管和总管审批后,指定有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具有一定经验的起重指挥负责指挥。 3、超大型物件、超过30T、吊运难度较大且无相关吊运经验的起重作业,由安全监督主管和总管确认后,由生产管理部、安全监督部经理共同审批。 第四条 大件吊运的组织工作 1、大件吊运作业前应召开专题会议,由施工部门负责大件吊运的策划、部署工作。当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大件吊运、安装工作时,由生产管理部召开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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