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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

食品安全法经典案例

考验:变质

事件:商家可随意踢皮球

新招:追究商家责任

市民王先生从某社区超市买的酸奶还在保质期内,结果已经发馊变质。他打通厂家的电话投诉之后,对方回应,产品出厂前检查过没问题,问题应该出在超市的销售环节,比如保存温度过高。王先生又找到超市,结果对方却坚称不是自己的问题。“厂家怪商家,商家又推厂家,到底该找谁负责?”

专家诊断:按照原来的法规,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并不明确。换句话说,如果是商家保存方法不当而导致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如果要追讨赔偿,就缺乏有力和足够的法律依据。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故犯,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在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如此一来,对销售者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了,消费者也有足够的依据可以向违反规定的销售者索赔。

考验:非法添加

事件:瘦肉精中毒频现

新招:细管狠罚

也许你没听过盐酸克伦特罗,但一定知道它的别名“瘦肉精”。这种对人有平喘功效的药给猪吃了,会间接提高猪的瘦肉率,再进入人体之后,则会引起中毒。事实上,不该在食品中发现的东西远不止“瘦肉精”,还有用来增色的苏丹红、用来漂白的吊白块、泡火腿驱蝇虫的敌敌畏、给大米抛光的石蜡、用来防腐的甲醛等。

专家诊断:首先是企业有没有良心的问题,其次是对无良企业怎么惩罚。过去法规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犯罪成本太低,所以屡罚屡犯。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将“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各种情况明确列入监管范围内。同时也提高了罚款金额,按规定最高可罚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考验:名牌免检

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

新招:取消免检

2005年4月,世界最大食品企业雀巢在黑龙江双城生产的部分批次奶粉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检出碘含量超标。类似的“问题”名牌食品还真不少。同年6月初,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爆出用过期牛奶回炉加工成新奶销售的“回炉奶”事件。不久后,哈根达斯也因为其位于深圳的店铺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西式糕点加工,被当地卫生监督所

罚款5万元。对于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接二连三出事,许多消费者都感到非常震惊,纷纷质疑:名牌食品还可信吗?

难点诊断:为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从2000年开始,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不少知名食品企业也向国家申请成为免检产品,由此也引发出新问题:在免检期内,如果食品出了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负责?

考验:索赔

事件:结石患儿一度索赔无门

新招:先赔偿后处罚

去年9月,国内著名企业三鹿集团宣布召回700吨受化学物品三聚氰胺污染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最后,拥有52年历史的三鹿品牌以破产告终,结石患儿家长们一度无从入手索赔。直到最后成立了赔偿基金,问题才得到缓解。不过,如果是日常普通消费纠纷中的赔偿问题,恐怕难享“特事特办”的便利。

专家诊断:消费者在纠纷发生后的索赔环节,通常都处在弱势。尤其如果企业面临破产或倒闭,消费者可能根本无法追讨损失。此外,由于各部门的职能不同,消费者在投诉的时候还可能遭遇被“踢皮球”的局面。

新法支招:为消费者索赔提供更大保障。按《食品安全法》规定,企业如果先交了罚款、罚金,剩下的财产赔偿不了消费者的话,要先赔偿消费者,然后再接受其他处罚,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此外,执法部门甭想“踢皮球”。《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不得推诿,要及时答复、核实、处理。不属本部门职责的,应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考验:法规“打架”

事件:王老吉再陷“夏枯草门”

新招:暂缺

今年5月份,红罐王老吉再度陷入尴尬的“夏枯草门”。有消费者以其添加了夏枯草这种并未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的物质,欲将其告上法庭。卫生部有关人士也承认,王老吉中部分成分和原料不包括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中药材名单之列。正当矛头都指向王老吉时,事件却峰回路转。王老吉回应,早于2005年已将配方在卫生部备案。最后,事件以卫生部承认夏枯草已备案告终。然而,仍然让人摸不清头脑的是,既然依法备了案,为何又不在法定名单之列?这种“双重标准”到底哪个说了才算?

难点诊断:这是由于法规(法定允许名单)更新滞后所造成的“打架”现象。我国不少食品标准和法规都存在更新滞后现象。

新法支招:目前《食品卫生法》里暂时还没有针对食品标准或法规的及时更新提出要求。

考验:抗生素残留

事件:问题多宝鱼药物超标

新招:管理链条向前延长

2006年11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多宝鱼的一次抽检结果,发现采集的30个样品全部检出了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有渔药经销商爆出了一个“潜规则”:不少多宝鱼养殖户都在用呋喃西林。事实上,不仅价值较高的水产品存在抗生素残留,牛奶中也有同样的问题。让人担心的是,如果长期食用抗生素残留的食品,会增加人体内细菌的耐药性,导致降低或完全抵消抗生素类药物的疗效。

难点诊断: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只针对食品,没有兼顾对上游农产品等食品原料的监管,也没有对农产品质量根据和抗生素残留等作出明确规定。农产品的质量监控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来监管。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现有的几个食品强制性标准整合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管理的链条大大向前阶段延长。

考验:食品添加

事件:特仑苏牛奶促癌传闻

新招:有必要才添加

今年2月份,蒙牛特仑苏OMP牛奶被传出含有怀疑会促进癌细胞生长的激素类蛋白

IGF-1物质。尽管企业立即否认该消息,卫生部最后也作出结论,消费者饮用特仑苏OMP牛奶没有健康危害。但许多消费者仍然心有余悸,更有甚者已经闻添加剂色变。香精、色素、防腐剂……种种食品添加剂看得消费者心惊肉跳。

专家诊断:首先,国家对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一个目录,目录范围内的都是可以安全使用的。特仑苏牛奶事件涉及到新资源食品的问题。《食品卫生法》对此也有规定,但比较简单,只要求提出产品卫生评价和营养评价所需的材料,企业容易打“擦边球”。罚款门槛也比较低,只是违法所得一到3倍以下或5000元以下罚款。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管理更加严谨。除要求申请利用新食品原料、新品种添加剂等的单位或个人提交相关产品安全性评估材料外,还突破性地首次提出了“技术必要性”的条件,简单理解就是有必要才添加。而且规定罚款金额最高可达货值金额5

倍以上10倍以下。

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总结

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总结 篇一: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 篇一: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 ⅹ年ⅹ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20XX年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掀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的新高潮,现将一年来宣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制发《ⅹⅹ年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宣传内容和形式,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常识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专项整治的成效,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即: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意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维护食品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宣教责任,确保各项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负其职,营造安全氛围 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职责,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为食品安全整顿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1—全氛围。(一)畅通渠道,共享监管动态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公布各职能部门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的同时,畅通渠道,定期收集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整理后统一发布,全年共制发《ⅹ食品安全信息》14期31条,实现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切实增强了我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率。 (二)制发公告,强化预警防范 依据节令特点和辖区群众饮食进补习惯,下发食品安全预警公告7期,在广泛宣传科学卫生饮食常识和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严格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和食品卫生监督指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提醒群众注意外出就餐消费索票,提升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因地制宜,开展宣教活动 全区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职能职责,创新形式,采取制作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召开《食品安全法》宣传动员大会、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举办专题讲座、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其中,ⅹ办事处通过召开主题班会、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_1

( 安全心得体会)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7670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Learning experience of food safety law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20xx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xx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法,侯马市食安办在近日举办了侯马市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邀请了临汾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继海、临汾市食安办专家杨印榜两位为主讲嘉宾,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食品安全人员,农委、畜牧中心、食药监局食品执法人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等,共150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会由政府办副主任高晓勇主持。 副市长高剑云参加了开班仪式,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要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理解《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大规模、多层次的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侯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 市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局长张悦繁就学习贯彻落实培训会议精神作了讲话,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通过一系列文件明确,重典治乱,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与此同时,国家立法部门也在充分调研论证的情况下,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典,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行《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年,缘何实施5年就要大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做了哪些主要修改?“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

对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发展以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何影响? 修订背景及过程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被立法部门提上日程。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5篇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5篇 【篇一】 什么是食品,对于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品。什么是安全,通俗地讲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状态,人类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害的隐患。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红灯频闪,大家从新闻及媒体上或多或少都看到听到让我们百姓痛心的食品事件,这些事件接二连三地爆发,让我们对入口食品的安全产生了质疑。2001年的南京冠生园食品厂月饼“陈馅新做”事件使消费者惊愕;2004年阜阳地区婴幼儿长期食用劣质奶粉会导致婴幼儿营养不良、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并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的事件令人痛恨;2006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预警,称其抽检的30多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些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2008年三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事件。一种叫做三聚氰胺的化工原料原本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瞬间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其添加在原奶或奶粉中可以使蛋白质增加的成份,三聚氰胺竟然成了黑心企业牟取暴利的“秘密武器”。正是它导致了众多婴幼儿得结石,给我们下一代的成长造成了阴影……老百姓对端上餐桌的食品、对“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的牛奶梦终于破碎了。形形色色的鲜艳的食品使大家疑虑重重:我们到底还能吃什么?! 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于20XX年2月28日上午9时,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的165名全国人大会委员按下手中的表决器,以158票高票表

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寄托着全国人民沉甸甸的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终于诞生了。 20XX年4月11日在青岛啤酒公司,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食品安全法》给大家进行了解析。李主任解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有多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暴露了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食品检验不规范、责任不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的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所以制定《食品安全法》。李主任介绍,食品安全法监管方式的转变主要有以下重点: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为食品的风险检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国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处置,如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相较于以前仅关注产品的外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方式,这种以加强检测、评估和检验的监管方式更注重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监管方式进行观念的转变。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个字的差别,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李援主任说,“食品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而食品安全则涉及到无毒无害。这是由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在为主,深入到食品安全的内在因素来进行监管,并且导致了监管方式的转变。”伴随科技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食品工业的不断进步,食品中添加了其他成份,比如各种添加剂、防腐剂等。这些成份的毒害性是眼睛看不到、手摸不到、鼻子闻不到、嘴尝不出来的。所以说食品安全事关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4篇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4篇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一):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食品安全 问题已然成为我国广大消费者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个 性是近年来毒豆芽、地沟油、廋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 问题的出现,对广大民众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并且对于一些企业也是毁灭性的打击。在不良商家 的频繁作恶下,消费者、相关部门以及良心企业都期望 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 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 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 安全追溯体系。 所谓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一个能够连接生产、加工、检验、监管、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贴 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透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的 信息管理系统。对于企业来讲,采用食品追溯平台等信 息化手段,相对于手工档案记录来讲,更加的高效、实时、便捷;并且在食品整个供应体系中带给了透明化管理,保证食品在安全过程中可监控、可追溯,同时对问

题食品进行召回,从而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的品牌效益; 对于消费者来说,透过终端的查询,能够实时、透明、 全过程的跟踪食品和追溯,包括生产基地、加工企业、 配送企业、销售企业等全部信息,从而到达全民参与、 全民共监管局面,提高消费者对厂家食品的信任度。对 于政府部门,透过建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管部门 和公安司法机关能够快速查找、搜寻和锁定问题食品, 并将安全食品和问题食品进行隔离,从而控制事态的进 一步发展。 食品安全管理不仅仅仅是安监局的职责,也是我们 每个公民、公众媒体、各个企业等等的共同职责。所以 寄期望于安监局来承担完全的职责是不可能的,毕竟潜 力有限,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并且依托国家安全法 的制约,同时借助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信息化工具的帮忙,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实时的安全。 追溯其实此刻是挺热的,国家也认识到这一点了呢,不然怎样会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业要做追 溯呢。追溯做得好,食品企业自然不敢造次了。这也是 很好理解的文章。那为什么很多商家厂家不敢对追溯有 所投入呢?因为有的追溯系统太贵了,成本太高了,维 护太麻烦了。如果是简单便宜的如正航食品追溯云平台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关于《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 应当依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三、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四、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五、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六、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七、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八、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九、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县级以上政府的食药、质监等部门应公布本部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十、监管不到位责任人将“被辞职” 县级以上食药、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或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等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学习培训内容.doc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第一部分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 大“亮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 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检程序、快检等。 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 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 第一章总则 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 一、适用范围 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 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 ⑦确立首负责任制 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 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2.新法的进步—— 8 个“强化” 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 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 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 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 第二章 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 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 3.“新”还表现在哪里? 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 第一节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 一、一般性规定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 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123 类。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第四节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一、特殊食品 第二节 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和原料目录规定 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规定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规定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五、婴幼儿配方生产的规定 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第五章 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一、食品检验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二、复检的规定 饮餐具洗消要求 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进口包装食品、添加剂标签的规定。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 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 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报告、通告的规定 十三、食品召回制度三、医疗机构 /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通告的规定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和应当采取的规定 五、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的规定 第三节

司法局宣传《食品安全法》活动方案

司法局宣传《食品安全法》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广普及《食品安全法》,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推动全县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食品安全“大宣传”氛围。二、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活动时间 从5月5日至5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成立丘北县司法局宣传《食品安全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 ×××法律援助股股长 ×××基层股股长

×××宣传股副股长 ×××政工股股长 ×××公证处主任 ×××律师事务所主任 12个基层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宣传内容及任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第二批)。 (三)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 六、宣传形式 (一)现场宣传咨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在县城“三鑫”花园以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各基层司法所利用街天集中开展至少2次宣传。 (二)悬挂宣传布标。在县局大门悬挂宣传布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各基层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橱窗等集中宣传《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和不同.doc

2019年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和不同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和不同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三、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四、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五、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六、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七、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八、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修改内容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 在农药管理上,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运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增加了: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针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法律特别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如今网购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但网购回来的食品有问题该怎么办?新版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

食品安全法宣传总结

食品安全法宣传总结 为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委办要求,5月20日至26日,我区食安委认真组织部署,各成员单位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我区食安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了以区食安委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局局长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全区宣传活动,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周活动。各成员单位也分别明确了分管领导以及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生活!”,按照“结合实际、联系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食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等形式,进行

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5月23日上午9:00,我区组织区卫生、工商、市容、农办等部门及相关街道办事处在××广场举行了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以横幅、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和实物比较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20xx多份,咨询服务群众1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月24日下午,区文教体局、区卫生局组织营养与食品卫生专家在××中学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公开课,使近千名学生对身边的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健康食品等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区卫生局在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巡查的同时,广泛宣传食品卫生知识,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召集辖区大中型餐饮单位负责人近200人举办了一期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强调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自律,守法经营。 此外,区工商分局在辖区各大农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点,以横幅、宣传展板、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各街道办事处也在部分社区悬挂了宣传横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区共举办大型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范文 中国目前正大力加强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范文,供你参考!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范文篇1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体现了国家的重视程度,无论是民生,内容、条款、体制、责任、事故、处罚等等,从多角度相比较看,这部法律都要优于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当然,我也并非认为是一部非常完善的法律,我只是看到古今中外的历史上也没有一部法律是尽善尽美的,这个问题应该是会在配套的细则以及实践中通过更多的法规、规章来加以完善。 对于《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

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 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我个人的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 ?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 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 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 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 任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追查到责任。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范文篇2 XX年,xx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

食品安全法培训总结

食品安全法培训总结 以下是由为大家精心整理出来的食品安全法培训总结,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应:XXX乡《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 工作总结 温州处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把培训教育工作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工作来认真组织实施。为了更加完善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年初制定了全年培训计划,做到统一教材、统一考试标准和统一证书管理;专人负责做好了每期培训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和具体事务。 根据《XX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XXX乡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食品经营户法制安全消费意识。 1、5月22日,XXX乡组织辖区商铺负责人、食品批发经营大户、超市等人员参加培训会。会议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主持,分管食品安全监管的副乡长XXX负责会议主要培训工作,参会人员21人。 2、采用多元素形式丰富培训的内容。

第五,强化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实行首负责任制,要求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消费者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 一是围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对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读,达到引领的作用,提升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与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法律素质。并为每名参会人员送上了一本新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读本及行政指导书1份。 二是把XX年来全国、省内、我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明确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进行了实例通报。以生活的事例表明,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祖国在国际间的声誉。 三是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严重响,分局从食品源头污染、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保障、经营者法律意识及社会公德存等方面存的问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举实例进行了警示教育。 四是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宣传。为规范管理,提高食品经营户行业自律意识,分局执法监管人员把工商部门对食品流通邻域的监管方式与手段及创建农村食品安全

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总结

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总结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全球性食品恶性事件频发,做好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总结,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 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总结篇一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于年月日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把培训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内容,动员所有人员提高认识,努力提高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素质。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校园,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积极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总结篇二为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校于本月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1、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资料,使师生深入了解食品安全法的新亮点,重点在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及基础知识的宣传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法律精神,进行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通过橱窗、专题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全校师生进行了一次学校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班负责组织“食品卫生知识”学习。 3、发动学生自我教育,提高认识,参与监督,消除隐患。组织学生对食堂工作和食品卫生相关问题进行监督,并可向老师反映情况。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编号:AQ-BH-05966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Experience of food safety law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备注:每次经过学习之后总想着把自己学习到的经验记录下来,这会在潜移默化中濡染到生活中的其他事情, 做事更加具有目的性,做事更加具有连贯性,不再是一股脑去做,步步摸棋。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食品安全法》),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的重要依据。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做到及时、客观、准确。 二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相关制度,防患于未然。 三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查验记录制度、标签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

度。 四是加强食品进出口质量管理。进口到我国境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出口食品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强制性要求,并经出入境检验合格。 五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监管权力,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六是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食品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依法获得赔偿。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_规章制度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_规章制度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0导语:食品安全问题值得我们去关心,下面小编整理了食品安全法解读,欢迎阅读!解读: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首先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是本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除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第1项是对场所的要求。主要有三个:一是场所的大小和布局应当与其生产经营的规模相适应,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该与其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二是场所应当整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干净整洁。三是场所应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保证食品安全。第2项是对设备、设施的要求。主要有两个:一是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的要求,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与设施。二是应该配备其他保证制品安全的设备或者设施,如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第3项是对人员和制度的要求。要求:一是要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食品生产经营的专业知识,可以对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二是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既可以是企业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其他员工。三是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证食品安全。第4项是对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布局和工艺应当合理,避免引起前道工序的原料、半成品与熟食品的交叉感染。每道工序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固定,并有相应的标志,防止交叉使用。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以及杀虫剂、灭鼠剂应当远离食品,存放于专柜,并有专人管理,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的物品,保证食品安全。第5项是对使用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使用前,对餐具和、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消灭病原体,降低细菌数量,防止使用者互相传染,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对使用过的炊具、用具等应当及时清洗,保证清洁,防止病菌滋生。第6项是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要求。本条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影响食品安全。二是对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有特殊要求,应当在合适的温度、湿度等环境下进行,防止食品腐烂变质、脱水变形变味,影响食品安全。三是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防止交叉感染,影响食品安全。第7项是对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如餐具、饮具等。第8项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衣着整洁,指甲常剪,头发常理,勤洗澡等。在生产经营时,应当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手套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避免容易、售货工具和设备污染食品,影响食品安全。第9项是对用水的要求。生产经营用水标准为2019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9)第10项对洗涤剂和消毒剂的要求。保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第11项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兜底条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多、链条长,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所以对未提及到的法律要求也要同时遵守。解读:第三十四条第1项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三类:第一是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如使用甲醇兑制的酒,用纸板做的肉包子馅等。二是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如吊白块、三聚氰胺。三是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如地沟油等。第2项除禁止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外,还禁止生产经营该类食品的添加剂、食

新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摘抄

(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目录 第一章新老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不同 (1) 第二章实体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要不足 (2) 第三章解读法规中监督管理处罚条例 (2) 第四章 2015最新食品安全法落实职责分工 (6) 第一章新老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不同 一、监管体系更全面 风险全面控制,责任全面落实,体系全面推进,能力全面提升 二、史上最严的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执法衔接,强化规范执法,强化执法公开

第二章目前实体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要不足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实体在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食品检验等方面管理存在不足。 第三章解读法规中监督管理处罚条例及案例分析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规定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级处罚十万起步

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 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级处罚五千起步 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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