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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行政手续流程详解

工程项目建设行政手续流程详解
工程项目建设行政手续流程详解

工程项目建设行政手续流程详解

第一部分:整体流程概述

我总结为四个阶段,依次按序办理,漏办、少办将严重影响后续手续。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

(三)立项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一)报建

(二)委托规划、设计

(三)获取土地使用权

(四)拆迁、安置

(五)工程发包与承包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管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施工阶段的管理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二)工程保修

附一:证书及相关办理部门一览

投资许可证(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发改委)

办理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可行性研究 报告(发改委)

工程报建备案 建委)

立项(发改委)

确定施工队伍(招标办)

施工许可证 (建委)

建设实施(监理、施工队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建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竣工验收及保修 (建委)

确定监理队伍 (招标办)

确定勘察设计队伍 (招标办)

交纳建设费用 (财政)

消防、人防、园林气象、市政配套手续 (消防局、人防局、园林局、气象局)

建设资金审计 (审计局)

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分包商(招标办)

申请土地开发 使用权(国土房管局)

拆迁、安置(国土房管局)

质量监督(质检站)

安全监督(安监站)

施工放验线 (规划局)

报开工报告年度计划申请文件 (发改委)

工 程 建 设 程 序 图 承办内容 (承办单位)

图示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报审 (环保局)

用地预审报审(规划局)

地震安全性 评 价(环保局)

附件 :手续流程一览

建设单位申请

办理选址意见书

市发改委立项

建设单位委托做总平面图

规划局组织审总平面图

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审批设计方案,其中规划局审批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作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局审查项目管理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做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施工图

建设单位办理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手续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

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招投标

质量监督手续、白蚁防治合同、文明安全责任书缴纳建设工程规费办理施工许可证

凭进场通知书放线验线

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部分:行政手续流程详解

第一阶段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

(一)项目建议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项目的进度安排;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报送材料: 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无并联审批项目的报送材料:

、书面申请 (原件 份);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份,需核对原件);

、 : 现状地形图(原件 份,附电子文档)。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原件 份);

、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份,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

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

、 : 现状地形图 (原件 份,附电子文档);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相关协议(原件 份,限联建的建设项目);

、开发办批文及相关协议(原件 份,限转让的建设项目);

、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份)。

(三)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消防安全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明确的易燃易爆建设项目)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 份);

( ) 现状地形图(原件 份,火工生产及储存项目,还需提交反映周边 米范围现状的 : 地形图 份)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作场地

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工程建设适宜性结论;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议。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 份);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或报告备案登记表(原件 份)。

、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原件 份);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 )标注有项目拟用地范围的 :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份,建设项目跨乡镇的,申请人应分别在建

设项目所涉及各乡镇 : 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拟用地范围。都市区范围内各区国土资源部门应无偿向申请人提供 :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底图供申请人复印)。

、国家安全审查(限位于市委、市政府、部队副军级以上机关、重要军事设施和要害部门周边 米范围内的下列建设项目:①外国政府驻渝机构;②外商投资的建设项目 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两种情况 )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选址)》(原件 份);

( ) : 地形图 (原件 份, 能反映建设项目及其周边 米内现状)。

三、建设用地预审报预(国土资源局实施)

报送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 份);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

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三)属政府投资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份,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四)、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 份,项目跨区的,应提供项目所涉及的各区县 自治县、市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五)、 : 现状地形图( 份)。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 (由环保局实施)

报送材料:

(一)《 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 份);

(二)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 份,附电子文档); (三)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 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五、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地震局实施)

(一)必须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

1、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标定设防标准的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2、位于地震烈度分界线两侧各8 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局部地质条件较复杂或者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低的地区

4、占地面积较大或者跨越不同地质条件区域的新建城镇、 大型厂矿、港湾、企业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建设单位对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程序

、建设单位持立项批准书和建设地址,征询地震主管部门意见,审定是否重做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评价区域范围,并征询评价单位的资质;

、选择评价单位和签订评价合同;

、建设单位协助评价单位的工作;

、上报审批。

建设单位按合同收到《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须立即上报当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评审,经过评审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市地震局审核批准,确定抗震设防

标准。建设单位最后收评价报告副本和审批副本转交设计单位,进行抗震设计。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展改革委实施)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研究工作依据; 、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项目设计方案及协作配套工程;

、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环境保护、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应措施;

、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报送材料: 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审批前置要件: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涉及拆迁安置的,需附拆迁安置方案审查意见;

、属联合建设的,需出具项目联合建设 或合资、合作 合同书; 、除市级和中央财政性资金外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最新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信贷资金需有商业银行分行以上机构出具的承贷意向书;

、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七、项目审请报告核准(由发展改革委实施)

(一)报送材料: 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

报告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核准前置要件: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二)属外商投资项目的,还需增加提交以下附件: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合资协议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涉及银行贷款的,由有关银行出具融资意向书。 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提交如下材料申请立项:

八、立项(由发改委实施)

(一)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请示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合格的咨询机构编制)一式五份,并附相应的附件资料; (二)用地预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应为书面形式,可采取当面送达或挂号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阶段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该阶段的内容包括为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所做的建设现场、建设队伍、建设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报建,委托规划、设计,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工程发包与承包等。

一、办理报建备案手续(由发改革委实施)

建筑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可持已下达的立项批文,到市建委领取《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申报表》和《基建手续鉴证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件(复印件)到市建委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及报建登记手续。

报建申报材料:

、《报建表》;

、立项文件;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资信证明;

、投资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在报建后开工前向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批手续,领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建设单位在办理完毕工程报建备案后即可在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队伍。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实施)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设计总图,然后报市规划局审核规划设计总图。规划局可据此核定用地面积,确定用地红线范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下步可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办理拆迁安置工作。到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三、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由国土资源局实施)

建设单位申请用地环节行政审批,应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部门递交申请。依法属市国土房管局或其上级行政机关审批权限的,由区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

将初步审查意见连同全部申请材料逐级上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申请办理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一)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按以下程序及要求办理:

、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材料,向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批准后,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征收(转用)土地方案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征地补偿安置完成后,由市或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批准的供地方案向建设单位供地。其中,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二)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由耕地保护二处主办,需提交材料:

、新增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 份)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原件 份)

、征地预办文件(原件 份)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市以上重点工程和主城区用地 公顷、其他区县(市)用地 公顷以上项目附项目可研(申请)报告批复(原件 份)

、涉及征(转)收林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 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 份)

、土地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原件 份)

、预缴的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划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专用帐户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份)

、土地利用规划图(完整图)、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 万蓝图)、地形图(高速公路、铁路等线型工程及大中型工程 : 蓝图;其它项目报 : 蓝图)、拟征地红线图(原件 份)

开发项目前期流程图

第一篇开发前期的工作 一、确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对项目从前期开发角度入手,进行合理分析和有效测算,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办理 1.所需资料 a.地形图(划示用地围,标明大约面积) b.与地块出让单位签署的用地协议 2. 办理程序 a.备齐资料 b.到地块所在地土地部门办理 三、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报批 1.编制及所需资料 a. 开发单位营业执照 b. 开发资质证书 c 用地计划审核意见 d. 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等) e. 其他相关资料 2.报批程序与报批资料 a.将所需资料备齐送至投资咨询公司,委托其编制《项目建议书》 b.准备《关于项目建议书报批申请报告》 c.将《项目建议书》与申请报告送计委报批 注:投资3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区计委立项;超过3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区计委转报有关部门审批 四A、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意见申办 1. 所需资料 a.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计划文件(复印件一份) b.地形图(均应划示用地围) 4份 c.土地权属证(复印件1份) d.联建协议书(复印件1份) e.选址论证 f.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 申办程序 a.准备数份项目建议书批复及数份地形图 b.将上述资料分送有关部门签署选址意见并加盖公章 c.将有关部门的意见备齐,同时备齐(1)项所有资料,送区规划局规划科办理四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 1. 所需资料 a.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计划文件)(复印件一份) b.地形图(均应划示用地围) 6份(其中一份应有消防、环保、交通、防疫、水利等部门选址意见及公章) 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件及副图(1份)

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蓝图;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核许可证》;(含交费); 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立项报告》;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附图。(设计部门编制规划详规)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报告》;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4、《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合同复印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政府批准的规划批准文件) 7、已批准的总平面图。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报告》;(政府审批的规划批复)?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的程序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1、土地拍卖取得 2、项目建议书:(完成后可以进行设计和勘察招投标) (1)项目建议书报告(委托咨询单位或有资质设计院编制) (2)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3)土地成交确认书 (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5)规划选址意见 3、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委托有资质单位做:需要项目建议书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 (3)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4、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登记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宗地图 (9)地籍调查界址表(由国土局测量队填写) (10)经公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11)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 (12)出让金、契税缴款通知书 (13)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14)履约保证金(复印件) (15)契证(复印件) (16)交付通知书 (17)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5、规划用地许可证: (1)土地成交确认书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项目建议书 6、勘察设计招投标: (1)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4)委托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代理

(5)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办备案 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7、环境影响评价 (1)由资质的环评单位制作报告书(1个月)或表(1个星期)(需要项目建议书、选址建议书、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议书 8、交评 (1)、需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9、日照分析 (1)、需提供所有图纸(电子文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项目建议书批复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绘制在1:500或1:1000宁波市独立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图规划图一份(附DWG格式的电子文件) (6)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11、初步设计审批 (1)造价审核报告书:设计单位做的每一幢房屋的单体预算上报发改局审核(2)申请报告 (3)环评意见 (4)规划局方案会审意见 (5)初步设计文本 12、城管审核绿化 (1)、申请报告 (2)、绿化申报方案(一式四份):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构思、设计原则、总评、节点意向、苗木表、概算等及电子文件。 (3)、规划意见书、红线图、用地条件图。 (4)、立项批复文件 (5)、绿化率计算表(见反面)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写仅用于****工程并加盖红章)。 13、立项文件 (1)初步设计批复 (2)规划用地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 (4)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5)造价审核报告书 (6)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7)环境评估意见 14、让设计单位进入施工图设计 1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投标 (1)、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清单编制,招标文件编制。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一、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1、立项 2、环评、交评、可研、安评 3、项目策划定位、委托设计院做平面方案 4、规划、消防窗口总平方案审批 5、出蓝图 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单体建筑物三个以上设计方案 8、设计方案审批 9、出施工图 10、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图纸审查 12、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3、建设工程招标 14、安全监督手续 15、质量监督手续 16、办理《施工许可证》 17、开工建设 18、消防验收 19、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 20、质监站竣工验收备案表 21、节能建筑验收 22、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备案 2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4、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 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政府批复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缴纳证明 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地籍测量的数据及图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计划批准文件 3、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划图 4、规划设计条件或及附图 5、划拨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6、已批准的总平面图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批文 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5、施工图三套(含建设项目总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及竖向设计、管线综 合、绿化及做法施工图) 6、放线(测绘)资料 7、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 五、施工图设计审查 1、施工图审查设计任务委托书、申请表 2、施工图图纸4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勘察报告技术审查任务委托书 六、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建筑工程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总平面定位图 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 1、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九、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中标通知书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 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花名册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 案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10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13个工作日) 招投标报建(即办)、国有投资项目公开 招投标 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 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 日) 场地平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住建部门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13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及流程图总结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及流程图总结 一、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 1、立项程序 1) 制项目计划书 2) 报市发改委立项 2、可研程序 1) 托有编制可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2) 报市发改委评审 3) 由市发改委批复可研 3、环评程序 1) 报市环保局(确定环评等级) 2) 托环境评价机构编制项目环评报告 3) 点项目或高污染项目需要进行环境监测 4) 报市环保局评审 5) 由市环保局批复环评报告 4、规划选址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建设场地地形图 2) 规划院办理建设规划 3) 办理规划选址(如建设规划面积超5万平方米必须到建设厅规划处办理规划选址) 4) 办理规划用地蓝线 5、土地预办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 2) 办理土地预办 6、项目初步设计程序 1) 准备立项、可研、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 2)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施工图初步设计 3) 报市发改委评审 4) 由市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 7、建设规划红线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土地预办 2) 办理规划红线

8、施工图设计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蓝线图、规划红线图 2)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 9、施工图审核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蓝线图、规划红线图、消防审查合格证 2) 报审图中心评审 3) 由审图中心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10、建设用地许可证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规划红线、土地预办、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3) 交纳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4) 办理用地所有权许可证 11、工程招投标程序 1)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2) 招标公告发布 3) 招标进件(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建委招标办办理)。必须准备文件:计划、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消防审批、规划审批(规划红线)、资金证明(建委资金计划表也可)。

工程建设手续办理

工程建设手续办理 一、取得选址意见书(政府投资才有) 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地块以外,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二、办理立项事宜:首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建设单位向发改委申请立项,携带选址意见书,填写相关资料报发改委审批。(提供环评、安评、方案说明) 三、用地手续:首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去区国土局询问所需资料,还要领取申请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准备好资料并提交区国土局审核后交给市国土局签字盖章,取得审核意见,然后再去区国土局询问所需资料,整理完所有资料以后交给区国土局办理手续。 四、规划手续:首先去审批中心规划局窗口领取表格与所需资料清单,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准备相关资料,最后提交资料。(规划平面图有规划设计院出图审核盖章共4张,效果图2张,行政大楼规划管理办办理) 五、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与审查、公示:将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方案送交规划局审查,通过后去规划局取得公示模板交与设计单位整理后交规划局确认,制作公示牌并公示10日内无任何异议后,即可

要求设计单位出图。 六、施工合同备案:到工商局窗口购买专用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完毕提交窗口审核,换需提供。 七、施工图审查:去规划局将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及相关资料报审。 八、审图中心审图手续:将设计单位的图纸交给审图中心,填表后加盖公章,并准备相关资料(包括目录、计算书等,装订整齐,第一次去最好设计人员同去),准备就绪后交给审图中心,然后拿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去缴审图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审图中心的审核意见也会根据相关资料在网上查到,转发给设计单位,让他们进行整改并回复(按照一定的格式),要求回复意见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回复意见和整改后的图纸经审图中心最终确认后就会把审图中心的盖 有审图章的审核意见书交给项目管理保管。 九、质监手续:首先去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表格和所需资料一览表,再去质监站购买密码锁,在网上申报质监手续,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包括打桩单位)、监理均应上报,然后准备资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后上交相关资料给窗口,取得盖有建设局公章的质监申报表。另外,施工单位还应去质监站备案。 十、安监手续:首先去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相关表格与所需资料一览表,然后准备相关资料,其中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并提供缴费单,还要提供施工人员以为保险单等资料,准备好一切资料后交到窗口,取得盖有建设局公章的申报表,同时可以办理安全措施审查手续。

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顺序)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 一、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批准书(审批时限:20工作日)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地形图 二、土地确权(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确权申请表 2、土地权属文件(土地证或出让合同) 3、提供投资计划 4、地籍图3份 三、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土地转让协议及用地平面图 3、对拟建项目的选址要求说明或论证材料 四、立项 1、立项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环境评估报告(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4、选址意见书 5、董事会决议 6、土地协议 7、土地确认书 8、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 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五、报建登记表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 六、年度投资计划(2005年开始已取消,由立项文件代替): 七、设计招标 1、立项批准文件 2、提供投资计划 3、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 4、设计招标备案书 5、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登记表 6、委托设计协议书 八、委托设计方案 1、委托设计书 2、规划要点 九、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审批时限:9工作日)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2、1/500地形图 3、土地合同 4、投资计划 5、方案3份(效果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剖面) 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 3、地形图 4、批准的规划成果或总平面布置图 5、环境评估报告 十一、钻探 1、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备案登记表

2、甲方提供设计生产工艺条件 3、出具地质报告(试桩) 十二、委托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三、施工图审查 1、规划部门审核 2、建筑管理审核(收费) 十四、报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立项计划 3、设计消防专篇 4、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消防系统图、灭火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相关采暖、通风、防烟、防爆、变电设计图纸 6、装订成册(A4纸) 十五、人防 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的4%;如异地建设2000元/㎡ 十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投资计划 3、施工图(建筑3份电子版1份) 4、方案审定通知书(要求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文件) 5、消防、配套、环保、人防部门批准文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用地批准书 8、土地合同 9、土地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开工至竣工)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蓝图;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核许可证》;(含交费) 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

(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立项报告》;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附图。(设计部门编制规划详规)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报告》;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4、《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合同复印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政府批准的规划批准文件)

建设工程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手续办理流程 一、开工前手续办理 1.拟实施的建设项目报请区编审会或区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2.区规划分局办理工程规划红线。 3.区发给委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 4.请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可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正式施工图。 5.同步办理下列手续:区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审查(土建)。 6.区国土分局办理用地预审意见,请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落实勘察、施工和监理中标单位,进行工程报市质量监督站收站。 7.区发改委办理工程可行性批复。 8.区规划分局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9.请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区国土分局办理土地批文(土地已报批的工程)。 10.区规划分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市墙改和节能办办理节能手续,公共建筑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还需进行绿色建筑评审,办理绿色标识。(土建)。 12.市气象局办理工程防雷审查(土建)。 13.市人防办办理人防审查(土建,有人防分项工程的)。 14.市城建档案馆办理建档手续(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15.市住建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6.对工程范围内的强弱电杆线、自来水、燃气等进行迁移、下地。 二、工程建设和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落实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对接联系,围绕项目开工必备条件,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环境评价、资金筹措、招投标等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操作性。 二是解放思想,勇于担当。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在各参

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流程

学校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流程 学校项目建设全过程分四个阶段;筹划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运营阶段) 一、学校项目建设筹划阶段 1、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建立 (1)公司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含设计、施工等单位),明确各自职责。 (2)与区政府、学校沟通,成立项目领导协调管理机构,明确各单位分工。(如前期手续办理、建设工程监管、对内对外各单位关系协调等) (3)提前筹划,做好资源整合。在这个阶段时,罗列出各个目标节点,整合资源,各参建单位做好分工。 2、地块现状信息收集 (1)现状图:落实项目具体位置及周边情况; (2)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城市总规、控规、修规,了解限制性设计条件; (3)现场踏勘:地块现状、管线配套及接口位置、交通道路及地下埋藏物调查; (4)宗地产权调查:了解宗地产权归属情况;

(5)信息整理、分析及建议; (6)上报建设领导小组讨论,明确土地产权、建设主体单位。 注:1、土地产权及建设主体单位涉及发改委立项、规划报批、设计文件、施工资料编制及土地产权是否需要过户等(3P合同第6.2条及6.3条)。 3、设计方案编制阶段 (1)征询各单位意见,编制方案设计任务书并明确交房标准(依据《设计深度编制规定》及《乌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其中含平、立、剖、总平及彩色立面实景效果图两种方案);(如有地下室,专项资质人防设计院需提前介入) (2)设计方案选择及优化(含投资估算); (3)造价评价及财务评价; (4)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项目进入建设前期准备阶段。 二、学校项目建设前期准备(证照办理)阶段 依据乌政办[2017]273号文关于乌鲁木齐市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注:截止12月4日代(领)办窗口已设立,但 办理程序还在讨论中,目前前期证照办理还在益民大厦建设工程政务中心各相应窗口进件。 1、发改委立项批复(已取得) 注:因原批复的建设主体为天山区建设局及沙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是否需要办理变更名称。 (1)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图

目录 一、项目建议书 (2) 二、项目建议书批复 (2)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 四、选址意见书 (4) 五、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4)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 (5)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5) 八、土地划拨或继续划拨批复 (6)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市场供地) (7) 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8) 十一、勘察设计招标 (10) 十二、初步设计及概算 (10) 十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10) 十四、扩大初步设计 (10) 十五、建筑扩初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10) 十六、施工图设计 (11) 十七、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市级) (11) 十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 (12) 十九、施工图报审 (13) 二十、监理及施工单位招标 (15) 二十一、办理质监、安监手续 (15)

二十二、施工许可证 (16)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 一、项目建议书 责任主体:委托的设计单位 二、项目建议书批复 办理部门:发改委 所需要件: 1.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或相关规划、计划; 2.项目所在地区发展改革部门或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请示文件; 3.项目建议书文本。 时限:约2个工作日,具体视情况而定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办理部门: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行政审批要件: (一)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4.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5.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6.标注项目用地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7.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二)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和项目建设依据; 3.标注项目用地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4.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项目单位应当在用地预审完成后,申请用地批准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情况证明等手续。 时限:约20个工作日。对于20日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具体视情况而定。

建设工程开工手续办理一览表

建设工程开工手续办理一览表 序号事项提交材料时限责任部门 一工程报建①计委的立项批文即办招投标办 ②业主的银行资信证明 ③报建表 二招标投标直接①业主的验资报告或项目投资组成相关证明即办招投标办 发包②直接发包审批表 招标①自行招标,3名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证明;12个工作日内招投标办 发包②委托招标:委托代理招标合同 三施工图①委托审查表一般工程7个工作日,大型及复杂工程视情况图审中心 审查②全套施工图(含勘察设计) 四工程类别施工图1套(阅后返还)1个工作日造价处 核定 五合同备案①施工承包合同即办招投标办 如有分包,须附分包合同或协议 六质量监督①申报表即办质监站 ②施工承包合同 七安全监督①施工合同即办安监站 ②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八外勘察①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件)即办建管处窗口 地设计②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复件) 企监理③法人委托书原件 业④合同或委托书、邀请函 进⑤进市的项目和技术负责人名单及相应执业证书(验原件留复件) 市 备

案施工除上述①-⑤另须提供: 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⑧企业信用手册 九其它城建档案施工合同(阅后返还)即办城建档案馆 墙改墙改办 散装水泥散装办 十施工许可①土地使用证或相关批复证明一至九项建管处窗口 ②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本栏 ③施工承包合同手续齐全 ④需监理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即办 ⑤项目经理申报表 ⑥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房地产项目建设需办理的各种手续 一、建设项目的规划及用地许可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概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在已确定的土地使用功能范围内,对建设用地提出选址定点的具体意见。 2.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范围 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3.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供的资料: (1)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附送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上报计划文件; (3)如属于工业项目和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以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下列资料: ①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等)的基本要求; ②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的 控制要求; ③有关环境保护(“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资料;

建设单位办理前期手续的流程

甲方工作概要(即所谓的要盖100多个红园图章) 第一篇甲方在开发前期的工作 一、确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对项目从前期开发角度入手,进行合理分析和有效测算,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办理 1.所需资料 a.地形图(划示用地范围,标明大约面积) b.与地块出让单位签署的用地协议 2.办理程序 a.备齐资料 b.到地块所在地土地部门办理 三、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报批 1.编制及所需资料 a.开发单位营业执照 b.开发资质证书 c用地计划审核意见 d.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等) e.其他相关资料 2.报批程序与报批资料 a.将所需资料备齐送至投资咨询公司,委托其编制《项目建议书》 b.准备《关于项目建议书报批申请报告》 c.将《项目建议书》与申请报告送计委报批 注:投资3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区计委立项;超过3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区计委转报有关部门审批 四A、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意见申办 1.所需资料

a.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计划文件(复印件一份) b.地形图(均应划示用地范围)4份 c.土地权属证(复印件1份) d.联建协议书(复印件1份) e.选址论证 f.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申办程序 a.准备数份项目建议书批复及数份地形图 b.将上述资料分送有关部门签署选址意见并加盖公章 c.将有关部门的意见备齐,同时备齐(1)项所有资料,送区规划局规划科办理 四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 1.所需资料 a.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计划文件)(复印件一份) b.地形图(均应划示用地范围)6份(其中一份应有消防、环保、交通、防疫、水利等部门选址意见及公章) 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件及副图(1份) d.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e.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f.其他需说明的图纸或文件 2.申办程序 a.备齐上述所有资料 b.送区规划局规划科办理 五、建设工程项目地名报批 1.所需资料 a.项目批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计划文件)(复印件一份) b.地形图(均应划示用地2份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图

一、相关说明 如果项目为招商引资项目,项目需经过项目洽谈和项目准入阶段后,才进入项目立项阶段,其他项目直接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1、项目的洽谈 拟选址长沙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如初步确定能达到项目准入相关标准,由投资商提供项目落户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概念设计方案及投资商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园区)应按要求填写好《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综合评估报告》(见附件3) 2、项目的准入 (1)、乡镇、街道(园区)研究 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并召开党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后,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对拟引进的项目,根据产业类别,将项目综合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计划书(见附件4)及部门意见审核表提交各业务主管部门(农业项目由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工业项目由工信局负责、服务业项目由商务局负责、社会公共事业项目由发改局负责)。 (2)、项目考察 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请招商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商务局和业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3)、前置会议初审 (a)业务主管部门将乡镇申报材料分送至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给出具体审核意见。 (b)业务主管部门综合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具的审核意见后,报县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c)将项目相关材料送县商务局汇总,县商务局将汇总材料报县主管领导审核。 (d)县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招商引资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进行集体会审,参加前置会人员原则上为各参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e)一、二、三产业重大项目需报县分管领导同意,由业务主管部门送商务局汇总,报请招商引资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直接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4)、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对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通过的项目、直接上会的重大项目以及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发改局提供),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会审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 (5)、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必须在长沙县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在长沙县纳税。 (6)、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初稿),并

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一)工程项目管理总流程 签署项目管理(BT.BOT及代建制)合同 代建制公司提交项目管理策划 委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管部 收集有关资料,实施项目管理工作 行政办公室 形象策划办理前期手续 项目策划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方案评审 信息管理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工程管理部 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 质量鉴定 施工管理 试运行 竣工验收 后评价 招投标管理概、 预算审核合同 管理 材料、设备采 购管理 计划财务部 专项账户用 款计划资金 拨付财务审 计 项目部管理 质工成重设安合信组 要量期本计 全同 息 织 材变档 控控控料更管管案协制制制控控理理管调 制制理 竣工验收 项目移交

(二)建设工程审批流程 项目用地规划选址 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环境评估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场地初勘、方案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场地勘探、岩勘审查 施工图设计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意见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审查 建设工程招投标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开工验线 施工检查 竣工测量、规划验收

(三)招标工作程序 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出售招标文件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文件送达、投标截止 开标 评标 定标 发出中标通知 签订合同

(四)监理工作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 建立项目监理部 编制项目监理部监理规划进驻施工现场 按工程进度分专业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实施工程监理 积累监理资料并及时整理、归档 组织工程预验收 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积累监理资料并及时整理、归档 组织工程预验收 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加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监理实施阶段工作总结 建立监理任务完成后 向业主提交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协助业主签订承包合同,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 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 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1.审核、签署开工报告; 2.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3.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审核、检验; 4.工程质量控制; 5.工程进度控制; 6.工程投资控制; 7.定期召开施工例会; 8.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建设工程开工前审批流程

项目开发阶段: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二步:委托拆迁公司完成现场三通一平。 第三十三步:建委踏勘现场,取得“现场勘察合格通知书”。 第三十四步: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质监备案回执”。 第三十五步:完成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取得“安监备案回执”。 第三十六步:完成节能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节能备案回执”。 第三十七步:资金到位,取得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第三十八步:取得人防办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第三十九步:取得建委的“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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