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政府办公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政府办公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政府办公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政府办公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广东省实施细则

2008年8月

前言

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能源管理水平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据统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年耗电量为普通居民住宅的5~15倍,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的22%,与此同时,广东省现有城市建筑总面积约17亿m2,位于全国之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数量较多,因此做好广东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与节能改造工作,对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以尽可能减少能源浪费,使用能水平合理化,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

本导则依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并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外建筑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从而制定本导则。本导则适用于广东省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及内容、审计报告和附录等六部分组成。本导则是广东省建筑能源审计的通用技术原则,重点对其共性问题和原则问题加以阐述和统一;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为广东省各地区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提供指南。

本细则主要参编单位和起草人: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能源审计导则》广东省实施细则

目录

1总则 (4)

2术语 (5)

3基本规定 (6)

4审计程序 (8)

5审计内容及方法 (10)

6审计报告 (13)

附录A 基本信息及能耗信息表格 (16)

附录B 业主提供的材料清单情况表 (34)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大型公

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广东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广东省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所涉及的所有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总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大学校园。

1.3本实施细则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和《国家机关办

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技术导则》为基础,以能耗统计中所得到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来确定建筑能源审计对象。

1.4广东省内开展的建筑能源审计工作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外,还应满足国家及广东省

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定的要求。

1.5从事建筑能源审计的执行机构应取得省建设厅的认可。

1.6从事建筑能源审计活动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审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

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2术语

2.1能源审计energy audit

能源审计是指用能单位或主管部门自己或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和标准,对能源使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的活动。

2.2建筑能源审计building energy audit

建筑能源审计是指由专业的能源审计人员受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的委托,对建筑的部分或全部能源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能源利用的合理性做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以增强政府对建筑用能活动的监控能力和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2.3能源需求energy demand

能源需求指为满足特定的工艺目的和舒适性目的,在设计规划阶段认为所需要消耗的能源,应按有关技术准则来进行计算。也可定义为用能负荷。

2.4能源消耗量energy consumption

能源消耗量是指一定时间段内(一般为一年)运行某个目标建筑物所需要的各种能源的总量。主要包括电力、燃料油、燃气、燃煤、市政热水(或蒸汽)及水等。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

2.5政府机关办公建筑government agency office buildings

由国家各级财政部门投资兴建,同时产权属于国家各级政府、人大、政协、党团等机构的办公楼。

2.6大型公共建筑large public buildings

指单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3基本规定

3.1从事建筑能源审计的工作小组一般由建筑、空调、电气、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2建筑能源审计的工作小组对其进行的审计结果负责。

3.3根据被审计建筑具备的审计条件情况,将审计条件分为最低条件、基础条件和理想条件三类,对不具备最低条件的建筑不进行能源审计。

3.3.1最低条件

1、至少有过去一年的耗电量的逐月数据及过去一年总耗水量的数据;

2、详细的建筑基本信息;

3、建筑不同功能区域不同耗能系统的大致运行时间表;

4、有建筑、空调、照明设备系统的竣工图纸和设备清单。

3.3.2基础条件

1、满足最低条件;

2、至少有过去两年耗电量的逐月数据及过去一年耗水量的逐月数据;

3、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应有至少一年冷热源设备的运行记录。

3.3.3理想条件

1、满足基础条件;

2、有完善的分项能耗计量系统,且至少有一年的完整数据;

3、有至少有过去三年耗电量的逐月数据及至少有过去两年耗水量的逐月数据;

4、有至少过去一年的详细室外气象参数记录。

3.4建筑能耗一般按下列原则分为两类,第一类能耗和第二类能耗。

3.4.1第一类能耗,指常规能耗和水耗,主要包括:

1、建筑供暖、通风和空调能耗;

2、照明能耗;

3、插座(室内办公设备和家电)能耗;

4、动力设备(电梯等)能耗。

3.4.2第二类能耗,指特殊能耗。例如,24小时空调的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大型通信机房、有大型实验装置的实验室、工艺过程对室内环境有特殊要求等房间的能耗。3.5建筑能源审计应按照相关的审计程序进行。

3.6建筑能源审计的内容应覆盖所有重点耗能设备及建筑的围护结构情况。

3.7建筑能源审计报告应能真实反应该建筑的能源利用情况。

3.8在建筑能源审计中需要进行检测的项目宜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4审计程序

4.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宜按下列程序进行:筛选待审计建

筑、下达审计书面通知、审计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测试、审计、撰写审计报告。

4.2待审计建筑分为一般待审计建筑和标竿待审计建筑两类,一般待审计建筑指统计结

果中能耗相对较高的建筑,标竿待审计建筑指统计结果中能耗相对较低的建筑。

4.2.1 一般待审计建筑确定原则。

1、各地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类统计结果中单位面积能耗值较

高的前30%的建筑。

2、各地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结果中总能耗值较高的前20%

的建筑。

3、能耗统计数据中能耗数值有明显异常的建筑。

4.2.2 标竿待审计建筑确定原则。

1、各地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类统计结果中单位面积能耗值较

低的前5%的建筑。

2、各地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结果中总能耗值较低的前5%

的建筑。

3、标竿待审计建筑确定前应进行现场调查确认。

4.3 审计书面通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相关行政部门正式发给待审计建筑的业主。

4.4审计资料收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建筑基本信息、能源审计所需要的资料数据、建

筑能源管理文件、建筑能源技术文件等。

4.4.1 建筑基本信息的基本内容见附表A1。

4.4.2能源审计所需要的资料、数据主要包括:

1、建筑能源帐目;

2、相关用能设备的原始文件;

3、建筑、空调、照明设备系统的竣工图纸;

4、建筑能源管理中的计量数据、检测结果、运行记录、统计台帐、分析报告、

建筑自动化系统存储的记录数据等;

5、必要的现场测试项目的检测报告;

6、建筑物或用能设备的维修及改造情况。

4.4.3 建筑能源管理文件指关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活动的原

则、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协调联系方法、原始记录要求等所作的规定。

4.4.4建筑能源技术文件指关于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活动中有关技术方面的规定和

资料,其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

4.5现场勘查与测试应满足审计的需要。

4.5.1审计人员在现场勘查与测试过程中应完成附表A3及A4的填写。

4.5.2现场测试包括室内热舒适性的测试和能耗测试两部分。

1、室内热舒适性测试:从建筑内各种不同用途的房间中随机抽检10%,检测室内基本环境状况(室内热舒适性)。至少检测两天,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晚上不使用的建筑则只需上午下午各一次)。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带数据存储功能的测试仪,在整个审计阶段对房间的温湿度连续监测并记录,填写附表A4。

2、能耗测试:对重点耗能设备的电功率等重要参数进行测试,测试对象根据审计的需要确定。

4.6现场审计应在满足审计条件下进行。

4.7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报告。

5审计内容及方法

5.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能

源使用情况、建筑能源管理文件、建筑能源技术文件等。

5.2 建筑基本信息的审计内容和方法。

5.2.1 查阅建筑物的建筑基本信息及竣工节能验收资料;

5.2.2 查阅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

5.2.3 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5.3 建筑能源使用情况的审计内容和方法。

5.3.1核对电、气、煤、油、水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或从能源供应部门获取的

逐月能源数据。

5.3.2 对用电量及电费、燃气消耗量及燃气费、水耗及水费、排污费、燃油耗量及费用、

燃煤耗量及费用、其它为建筑所用的能源消耗量及费用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对每月能耗账单的计费时间统一进行时间修正,折算成实际月能耗。实际月,指

每月1日0:00~每月最末日24:00,可按以下公式来折算:能耗=(公历月的天数/当月实际计费的天数)×(在实际计费时间内的能耗值)。

2、知道每天的统计数据,则累计每天能耗数据得到每月的能耗数据。

5.3.3有分项计量装置的建筑应进行分项能耗审计,主要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

室内设备系统、动力设备系统及特殊区域五项。

1、空调系统分项能耗:用于空调系统的常规能源消耗。这部分能耗包括分散式空

调设备和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输配系统、末端及末端再热设备、通风换气设备、热回收设备、风幕设备等消耗的能源。提供热舒适服务的电风扇能耗也应计入空调系统能耗。

2、照明系统分项能耗:照明系统可分为普通照明和景观照明两类。

普通照明:用于满足室内照度需求的照明。

景观照明: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灯具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

3、室内设备分项能耗:室内设备,是指满足建筑室内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所需要

的设备,包括通常从插座取电的各类用能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电冰箱、电视机、台灯等。

4、动力设备分项能耗:除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室内设备系统之外的其它动力设

备(包括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等)的能耗量。

5、特殊区域分项能耗:建筑的各类特殊区域设备能耗量。该区域与其它区域共享的辅助设备(如集中空调系统设备等)能耗应按各自消费的服务量折算到该区域的能耗中。

5.3.4分项能耗审计后应进行能耗平衡检验,检验方法如下:

得到分项能耗数据后应做能耗平衡检验,以能源账单的总能耗信息为依据,用下式计算:

式中:E tot : 总能耗(换算成一次能源,kWh )

E i : 第i 项分项能耗数据(换算成一次能源,kWh )

e :未被分项审计包括的其它能耗。

总能耗中的“其它”项 e 不应超过15%。

5.3.5 能源审计需进行以下指标的审计:能耗总量指标、常规能耗总量指标、特殊区域能耗总量指标、空调系统能耗指标、照明系统能耗指标、室内办公设备能耗指标、动力系统能耗指标、建筑水耗总量指标等。

1、能耗总量指标指建筑的能耗总量与建筑面积的比值。

2、常规能耗总量指标指建筑的常规能耗总量与建筑面积(扣除特殊区域面积)、建筑

常驻人数(或建筑内床位数)、或建筑运行时间的比值。例如:

1) 对国家机关办公楼及写字楼,采用每年每平方米的能耗量和每年每人(常驻人员)的能耗量两个能耗指标来评价其能源利用效率;

2)对宾馆建筑,采用每年每平方米的能耗量和每年每床位的能耗量两个能耗指标来评价其能源利用效率;

3)对商场建筑,采用每年每平方米的能耗量和每年每营业小时数的能耗量两个能耗指标来评价其能源利用效率;

4)对大学校园,采用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能耗量和每年每个学生的能耗量两个指标来评价其能源利用效率。

3、特殊区域能耗总量指标指建筑的各类特殊区域设备能耗量与建筑特殊区域面积的比值。该区域与其它区域共享的辅助设备(如集中空调系统设备等)能耗应按各自消费的服务量折算到该区域的能耗中。

4、空调系统能耗指标指用于通风、空调系统的常规能源消耗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即用于向房间供冷服务的设备系统能耗与建筑空调面积的比值。

tot i i

E E e

=±∑

5、照明系统能耗指标指建筑照明系统能耗与建筑面积的比值。按不同功能,照明系统

可分普通照明、景观照明两类分别计算。

6、室内办公设备能耗指标指室内办公设备能耗与建筑面积的比值。

7、动力系统能耗指标指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能耗量与建筑面积的比值。

8、建筑水耗总量指标指建筑的水耗总量与建筑内常驻人数的比值。有游泳池的建筑,

单独注明游泳池水耗量,且游泳池的水耗指标取为游泳池水量与池底面积的比值。

5.3.7 能源审计中需要对一些能耗进行分析,主要包括:

1、根据建筑不同能耗系统的全年运行时间表,确定建筑全年总运行时间、每分项能

耗全年总运行时间(单位:小时)。

2、计算单位时间、单位面积的能耗指标。即在“11. 计算建筑能耗效率指标”项所计算的能耗指标基础上再除以全年的运行时间。

3、根据汇总结果,可以初步得到各分项能耗的节能空间,由此判断建筑总的最大节能

空间。

)×全年运行时间×能耗面积

即:Σ(P-P

最小能耗指标

4、汇总并绘制建筑总电耗的历史趋势图(有逐日数据则绘制全年逐日历史趋势图、有逐月数据则绘制全年逐月历史趋势图),根据全年不同时间段能耗特性,分析能耗效率低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法。

5、根据空调系统运行记录分析空调系统设备利用情况,根据空调区域环境温湿度实测值分析节能空间。

5.4 建筑能源管理文件审计内容和方法。

5.4.1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5.4.2 核实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

5.4.3 审查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4.4检查每年安排用于节能科研开发、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宣传与培训的资金情况;

5.4.5 检查节能管理文件;

5.4.6 核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及节能技术进步措施的落实情况;

5.4.7核查能源计量器具、仪表经过计量单位检验计量文件以及能源计量体系使用情况。

5.5 建筑能源技术文件审计内容和方法。

5.5.1检查前一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

5.5.2审查能源管理活动中有关技术方面的规定和资料,其内容与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符

合情况。

5.6评估能耗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

环节或者部位。

6审计报告

能源审计报告应列出审计的目的和范围、被审计设备/系统的特性和运行状况、审计结果、确定的节能措施及相应的节能量和费用,并给出推荐措施,报告编写可参照以下格式:

6.1 第一章概况,主要内容包括:

①建筑能源审计的目的。

②建筑基本信息综述(需注明建筑所在地级市)。在报告的附录中可附上必要的建

筑竣工图纸。

③建筑用能系统概况及主要设备清单。

④审计团队的成员名单。

6.2 第二章建筑物能源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①建筑物能源管理机构。组织机构、责任人和主要人员名单。

②建筑物能源管理现状。管理规定、节能措施、各种报表和文件。

6.3 第三章建筑能耗分析

对重点用能建筑,主要内容包括:

①通过巡视和审查文件发现的建筑管理不善、运行不当、能源浪费、不合理用能、

无法调节等现象,并进行分析和评价;

②通过能源费账单分析得到的建筑常规能耗总量(报告中应分别列出常规能耗总量

和扣除可再生能源供应量之后的常规能耗量,前者用于计算分项能耗指标,后者用于能耗公示)和耗水量;

③绘制建筑总能耗的历史趋势图,并分析建筑能耗特性。

④通过分拆计算得到建筑分项(即空调通风、照明、室内办公设备和动力设备系

统)能耗总量;

⑤分别计算建筑总能耗效率、常规能耗效率、特殊能耗效率、以及其它分项能耗效

率。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单位时间的能耗效率。

⑥计算耗水量指标。

⑦根据分项能耗指标,计算各分项能耗所占比例,以此判断其能源结构的合理性。

⑧给出公示所需要的能耗指标。

对高能效的标杆建筑,主要内容包括:

①应对其至少3年的能源需求结构(即,分类和分系统的单位面积能耗)及能源利用

状况进行检查和审核。

②通过能源费账单分析得到的建筑常规能耗总量(报告中应分别列出常规能耗总量

和扣除可再生能源供应量之后的常规能耗量,前者用于计算分项能耗指标,后者用于能耗公示)和耗水量。

③绘制建筑总能耗的历史趋势图,并分析建筑能耗特性。

④通过分拆计算得到建筑分项(即空调通风、照明、室内办公设备和动力设备系统)

能耗指标以及耗水量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单位时间的能耗指标。

⑤给出公示所需要的能耗指标。

⑥对建筑的运行管理水平、能源利用状况、和室内环境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看其是

否具有典型性,确定该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及室内环境质量是否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是否可以作为具有示范性质的标杆建筑。

6.4 第四章节能潜力分析及建议,主要内容:

①结合同一类型所有建筑的审计结果,横向对比总能耗的历史趋势,分析能耗高的

运行时段,以及造成高能耗的原因。

②根据同一类型所有建筑的审计结果汇总,分析各分项能耗单位时间能耗指标分布

规律,以此判断建筑的最大节能潜力。

③指出通过改善管理和改进技术可以明显的实现节能的项目

④需要进一步做详细审计的项目建议

⑤对加强建筑能源管理的建议

⑥提出改进建筑能源计量系统的技术措施

6.5 第五章审计结论

报告应给出写实性结论,客观反映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只针对具体建筑(或建筑群),不针对所有权人、建筑管理单位或任一用户。审计结论应包括:

6.5.1按以下标准分项给出评价等级:

6.5.2 给出被审计建筑的两项能耗指标以及耗水量指标。同时给出单位运行时间的两项能耗指标及耗水量指标。

6.5.3有条件的建筑,应给出全部或部分给出分项指标。

6.5.4填写建筑能源审计各项能耗指标的汇总表格。

6.6审计工作总结会

在遵循审计原则的前提下,审计小组需就审计报告得到的结论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形成最终审计结论。审计结论需有双方责任人签字,并上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附录A 基本信息及能耗信息表格

附表A1 建筑基本信息表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