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1机组锅炉性能考核试验方案
1 试验目的
电厂#1机组将于今年移交试生产,为考核机组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否达到合同、设计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电厂委托安徽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进行#1机组锅炉性能考核试验。
2 试验项目
锅炉性能考核试验项目如下:
●锅炉机组热效率试验;
●锅炉最大出力试验;
●锅炉额定出力试验;
●空气预热器漏风率试验
●锅炉最低不投油稳燃负荷试验;
●制粉系统出力试验;
●磨煤机单耗试验;
3 试验方案编制依据
本试验方案依据以下文件及规程编制:
●电厂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锅炉技术合同附件;
●电厂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调试、性能考核试验技术服务合同;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程》;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及其条文解释》;
●《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
●GB10184-88《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DL/T 467—2004《磨煤机试验规程》;
4 锅炉设备概况(略)
5 试验前准备
5.1 测点布置
为了保证锅炉性能考核试验的顺利进行,试验前锅炉各部分测点安装完成。
5.2试验燃料
试验前两个星期电厂应准备好试验用煤,试验燃用的煤种应质量稳定,煤质特性分析
应尽可能接近合同规定的设计煤种,以保证性能考核试验能够顺利进行。
锅炉验收试验时使用的设计煤种,其工业分析的允许变化范围为: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Δ=±5%(绝对值)
收到基全水份Δ=±4%(绝对值)
收到基灰份Δ=+5%(绝对值)
-1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Δ=±10%(绝对值)
灰的变形温度(校核煤种)Δ=-50℃
当试验条件偏离设计值时,锅炉热效率按GB10184-88予以修正。
5.3 锅炉设备
5.3.1 试验前锅炉厂应对锅炉机组进行必要调整,以使锅炉达到最佳的状态。
5.3.2 试验前锅炉设备应经历热控装置和保护系统全部投入的条件下运行七天以上的考验。
5.3.3 六台磨煤均可投用。
5.3.4 锅炉吹灰器应保证能够正常投入。
5.3.5 空气预热器在最佳运行状态下运行。
5.3.6 试验中需要记录读数的表计应在试验前完成校验。
6 试验准则
6.1试验期间锅炉机组应按试验要求的负荷稳定运行,如遇特殊情况应通知试验负责人员,经试验负责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运行操作,否则不得调节运行条件(危机机组安全的除外)。
6.2试验结束后将煤样、灰、渣样破碎后缩分成2个样品,一个样品在试验结束后送有检定资质的单位化验分析,一个样品电厂留存。
6.3所有试验仪器在使用前需经有检定资质的单位检验合格。
6.4 电厂应派专人协助试验负责单位进行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和测试工作。
7. 锅炉性能考核试验
7.1 锅炉热效率及空气预热器漏风率试验
7.1.1 试验目的
考核锅炉在设计运行条件下,燃用设计煤种,带额定负荷BRL工况下运行时,锅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