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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网络销售在线药学服务制度

药品网络销售在线药学服务制度

1.目的:为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在线药学服务质量,确保依法经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

3.范围:适用于公司药品网络销售在线药学服务活动。

4.职责:质量管理部、电商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网络销售,是指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的经营活动(包括自建网站、入驻第三方平台、APP 或小程序等形式进行网络销售药品)。

5.2在线药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远程问诊及电子处方流转、远程处方审核、远程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

5.3在线药学服务人员,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

5.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数量应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5.5在线药学服务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处方调配、用药咨询等药学服务。

5.6在线开展药学服务的药学技术人员在处方审核、处方调配完成后需在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或签章。

5.7电子处方当日有效,开具处方的医师有注明有效期的,可根据处方有效期内使用。

5.8用药咨询:在线药学服务人员应用所掌握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信息,包括药理学、药效学、药动学、毒理学、商品学、药品不良反应、安全信息等,承接消费者对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

5.9用药指导:作为在线药学服务人员,应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指导患者用药,提高用药的依从性、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最大程度地提高患者的药物治疗效果。用药指导的内容应该包括正确的服药方法,服药的适宜时间、用药注意事项、潜在的不良反应等。

5.10在线药学服务人员在进行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时,应当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用语应当通俗易懂。

药品网络销售在线药学服务制度

药品网络销售在线药学服务制度 1.目的:为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在线药学服务质量,确保依法经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 3.范围:适用于公司药品网络销售在线药学服务活动。 4.职责:质量管理部、电商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网络销售,是指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的经营活动(包括自建网站、入驻第三方平台、APP 或小程序等形式进行网络销售药品)。 5.2在线药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远程问诊及电子处方流转、远程处方审核、远程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 5.3在线药学服务人员,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 5.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数量应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5.5在线药学服务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处方调配、用药咨询等药学服务。 5.6在线开展药学服务的药学技术人员在处方审核、处方调配完成后需在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或签章。 5.7电子处方当日有效,开具处方的医师有注明有效期的,可根据处方有效期内使用。 5.8用药咨询:在线药学服务人员应用所掌握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信息,包括药理学、药效学、药动学、毒理学、商品学、药品不良反应、安全信息等,承接消费者对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 5.9用药指导:作为在线药学服务人员,应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指导患者用药,提高用药的依从性、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最大程度地提高患者的药物治疗效果。用药指导的内容应该包括正确的服药方法,服药的适宜时间、用药注意事项、潜在的不良反应等。 5.10在线药学服务人员在进行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时,应当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用语应当通俗易懂。

药店网络销售管理制度

药店网络销售管理制度 一、总则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药店网络销售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销售渠道。为了规范药店网络销售行为,提升销售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本制度制定。目的是确保药店网络销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 进药店网络销售健康有序发展。 二、销售渠道与商品准入 1. 药店网络销售渠道主要包括公司自有电商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等。 2. 公司药店网络销售平台只允许正式批准的连锁药店进行销售,禁 止非授权药店参与销售。 3. 销售的商品必须经过药监部门审核并获得合法许可。禁止销售未 经批准的药品和保健品。 三、销售信息公示 1. 药店网络销售平台应当公示药店的名称、经营许可证号、联系方 式等基本信息。 2. 公示销售商品的通用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相关信息,确 保消费者对商品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明确了解。 四、订单管理

1. 消费者下单后,药店网络销售平台应当自动发送订单确认信息给消费者,确保消费者获得有效凭证。 2. 药店网络销售平台应当及时将订单信息传达给药店进行备货和发货。并告知消费者订单状态,如确认、备货中、已发货等。 3. 药店网络销售平台应当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确保消费者在遇到商品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解决方案。 五、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 1. 药店网络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店网络销售平台应当对销售的商品进行真实有效的标注,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 3. 药店网络销售平台应当建立商品退换货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及时予以受理,并给予合理的退换货服务。 六、售后服务 1. 药店网络销售平台应当提供24小时客服热线和网络咨询平台,为消费者解答咨询和处理售后问题。 2. 药店网络销售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制度,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理,并及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七、违规处理

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为人们购买药品提供了便利。然而,互联网药品销售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本文将探讨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的背景、内容和重要性。 一、背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互联网购买药品。互联网药品销售的优势在于方便快捷、选择多样、价格透明等,但同时也面临很多风险和挑战。虚假宣传、售假药品、信息泄露等问题频发,给公众的健康和合法权益带来了威胁。因此,制定一套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二、内容 1. 资质审查 互联网药品销售平台必须对入驻商家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商家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药品的资格、拥有正规的销售渠道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等。同时,平台还需对商家信息、药品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 2. 许可证核实

互联网药品销售商家必须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通过平台的核实。平台需要确保商家的许可证真实有效,避免售假 药或售劣药等行为。 3. 广告审核 互联网药品销售平台需对商家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核,防止虚假宣传 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不符合规范的广告应立即予以删除或下架, 并且对发布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4. 药品质量管控 互联网药品销售平台应加强药品质量管控,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国 家药品质量标准。平台应定期抽检药品,并完善售后服务,及时处理 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5. 信息安全保护 互联网药品销售平台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平台需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手段保障用户信 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权。 三、重要性 制定和执行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市场秩序,减少虚假宣传、售假药等违法行为。这有助于提升消费者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信任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上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文

网上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文 网上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上药品销售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网上药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网上药品销售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本制度的 规定。 第四条网上药品销售应保障药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网上药品销售质量管理 第五条网上药品销售应具备合法资质,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 理法规办理相关执照。 第六条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应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 药品来源和流向进行追溯管理。

第八条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应严格按照药品质量管理要求进行 采购、仓储和配送,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第九条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应积极推动药品全程冷链物流运输,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退换货机制,对于存在 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 第三章网上药品销售信息公示 第十一条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应在网站上公示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应公示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和相 关培训情况,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合格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应及时公示药品的相关信息,包 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 第十四条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应公示药品的价格信息,包括销 售价格、促销活动等,并保证价格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网上药品销售宣传管理 第十五条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在宣传中应遵循真实、全面、科 学的原则,不得夸大药品疗效、虚假宣传。

网上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网上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网上药品销售活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互联网上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各类主体,包括药品零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药品生产企业等。 3.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依法开展网上药品销售活动,并遵守本管理制度规定。 4.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加强对网上药品销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掌握药品销售及管理知识,提高服务水平。 二、网上药品销售经营主体管理 1.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网上药品销售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2.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加强对网上药品销售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3.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依法履行销售药品的法律义务,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 4.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5.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对经营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6.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7.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药师,指导和监督药品销售活动。 8.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售后服务制度,为消费者提供药品使用指导、不良反应跟踪等服务。 9. 网上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定价,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以低价进行欺诈销售。

湖北省社会药房互联网药学服务平台质量管理规范

附件2-4 湖北省社会药房互联网药学服务平台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湖北省社会药房互联网药学服务行为及平台管理,根据《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社会药房质量和服务管理指南》及药品经营、使用、互联网药品销售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社会药房互联网药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等,实现执业药师及其他相关医药技术人员提供远程在线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活动。平台包括社会药房自建远程审方平台和远程审方第三方平台,不包括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平台及电子处方流转平八A≠r告等。 第三条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行业协会或其他企业按照《湖北省社会药房互联网药学服务管理规定》提供远程审方第三方药学服务。 第四条社会药房互联网药学服务平台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自建远程审方平台应当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湖北省社会药房质量和服务管理指南》及其药学服务能力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程,配备与远程审方药学服务相适应的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及场所、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二)鼓励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与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医保支付平台、第三方储存运输平台及患者APP使用端等进行交互,为患者提供线上线下(020)药事服务支持。 (三)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内部处方管理信息系统与药物治疗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以方便"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服务。

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审核应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自建远程审方或委托远程审方第三方平台均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远程审方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进行质量评估并签订质量协议,定期进行质量审核。 委托方应重点审核受托方是否具备高级药学服务能力,并能保证远程审核质量信息可追溯。 (二)委托方应确保处方来源合法、合规、真实、可靠。委托方任何时候发现受托方远程审方不合规,有权中止委托商业合同及质量协议。 (三)委托方进行质量审核时,应承诺遵循受托方的体系和规程,确保受托方操作过程、设施和人员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质量保证与控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自建远程审方平台或远程审方第三方平台质量协议双方应当至少制定包含以下内容的管理制度规程: 1 .远程审方质量职责及在线执业药师岗位职责; 2 .远程处方权限管理、审核记录及数据保存管理制度; 3 .远程处方审核及其药学服务操作规程; 4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和维护规程; 5 .在线执业药师考勤管理制度; 6 .远程处方审核应急管理制度。 (二)如采用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来源的处方,还应当制定以下制度和规程:

药店远程服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药店远程服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目标:前进药品贩卖服务质量,规范处方药贩卖在线审方和药学服务,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及监管规定》(成XXX〔2013〕89号)《成都市关于做好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食药监2013〕29号)范围:参加远程审方的连锁门店 内容: 1.参加远程审方的连锁门店必须具有远程服务操作系统且运行完好的电脑设备和相关设施设备并通过互联网接入连锁总部的远程药学服务系统,并能与连锁

总部远程服务执业药师通过视频和语音对讲,实现实时在线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双方视频语音对讲流畅不停顿; 2.连锁门店设药事服务室或相对独立区域,便于门店员工或顾客与总部远程审方室执业药师沟通咨询; 3.门店营业员应熟悉远程服务系统的使用,并能主动指导、协助群众正确使用远程服务系统; 4.参与远程审方的门店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自觉接受、配合远程执业药师的日常工作与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5.远程服务审核的处方应实时上传专用服务器上并加密封存备查,防止处方图片的修改与删除。系统必须做到先审核后贩卖。普通药品处地契储存工夫为一年以上(含一年);含非凡药品的复方制剂等非凡管理药品的处地契储存工夫为二年以上(含二年); 佳构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网销药品的管理制度

网销药品的管理制度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销药品成为了一种新的销售模式,大大方便了消费者的采购,但同 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和健康,保证网销药品的合法合规,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本文将对网销药品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讨论,并提出相应的 建议和措施。 一、网销药品的法律法规 首先,网销药品的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对网销药品的经营、销售、配送等 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包括网销药品的许可条件、备案管理、信息公开等内容。网销药品 企业必须要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遵循相关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否 则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二、网销药品的资质要求 为了保障消费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网销药品的经营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特别 是网销药品的企业,必须拥有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符合国家规定的GSP、GMP和 GDP等标准要求,同时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此外,网销药品的从业人员也必须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网销药品的信息披露和宣传合规 网销药品的经营者在商品宣传和信息披露方面必须合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 发布。必须遵守《广告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明确标明药品的名称、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内容,提示消费者要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此外,网销 药品的企业必须遵守网络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促销和推广活动,不得对特定群 体进行直接宣传。 四、网销药品的货物配送和交付要求 网销药品的配送和交付环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包括配送员的资质要求、货物交付 的操作要求、配送车辆的要求等。网销药品的配送企业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严格遵 守GSP、GDP等质量管理标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配送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熟悉药品的储存、运输和交付要求,不得私自打开包装或更换标签,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 真实性。 五、网销药品的售后服务和投诉处理 网销药品的经营者要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包括商 品的退换货规定、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程序、消费者意见的反馈机制等内容。在售后服务

药品零售药学服务规范

药品零售药学服务规范 药品零售药学服务对于维护人们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与标准。本文将介绍药品零售药学服务的规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使用的安全性。 一、药房管理 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配药、储存和销售等方面。对于处方药品,应严格执行处方审核、保存和跟踪追溯等环节。 2. 药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常备药品要清晰标识,防止混淆和错误使用。 3. 药品的储存要符合温度要求,并做好记录和监测,及时处理过期和变质药品。 4. 药房内应配备符合专业要求的药师,及时解答患者的用药疑问,并提供个体化的用药建议。 二、药品销售 1. 药师应对消费者提出的用药问题进行详细咨询和解答,包括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 2. 对于非处方药品的销售,药师应根据消费者的病情和需求,合理推荐和供应,并提供用药指导。 3. 药师在销售药品时应了解消费者的过敏史,避免出现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4. 对于处方药品的销售,应严格按照处方审核、处方保存和限量销售等规定进行操作,防止滥用和非法销售。 三、用药咨询与指导 1. 药师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提供正确的用药咨询和指导,包括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时间和用药副作用等。 2. 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和老年人等,药师应根据其生理特点和病情提供个体化的用药建议。 3. 药师应向患者讲解药物的禁忌症、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提醒患者遵守医嘱,避免用药错误和不当使用。 四、药品信息 1. 药品包装上应标注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辨。 2. 药房应保留药品说明书,供消费者查询和阅读,提供用药的基本知识。 3. 药师应及时了解新药的信息和使用指南,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 五、药品质量管理 1. 药房的药品采购应选择正规、具备资质的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来源可靠。 2. 药品进货时应检查药品的包装、标识和有效期等,确保无误。

网络零售药店制度

网络零售药店制度 背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在线购物的普及,网络零售药品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网络零售药店能够提供更加方便的药品购买服务,也使得价格和品种更具竞争力,成为人们药品购买的新选择。 然而,网络零售药店不同于传统实体药店,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的安全和可靠。 管理制度 关于药品质量管理 1.网络零售药店必须持有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营。 2.所售药品必须具备《药品品质管理规范》(GSP)认证,确保药品质量符合 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 3.药品进货必须从具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DP)认证的正规药品生 产企业或批发企业采购,避免采购假冒、劣药。 4.入库检查合格的药品,应保证质量、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全部完整。 5.对过期药品、失效药品、破损药品、虫蛀药品等实施严格的管理与处理,保证已稳定在正常条件下有效期内的药品禁止再次销售。 6.药品售出前,必须落实药师或专业人员审核检查,保证药品的正确使用。 关于服务质量管理 1.网络零售药品售出前,应提供“三包”服务,即售后服务、退换货服务和质量保证服务。 2.应明示商家联系方式,便于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和出现问题时及时联系商家。 3.提供完整的药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包装,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和正确。 4.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回答消费者疑问,了解消费者要求和意见。

5.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问题,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改进服务质量。 关于保证消费者安全 1.网络零售药品必须保障消费者的个人隐私,遵循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2.网络销售药品应与实物图像相符,禁止使用虚假宣传或欺骗消费者。 3.遵循国家药品广告法规,禁止在销售过程中使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4.保持网络销售药品平台的稳定和可靠性,避免因技术原因给消费者造成影响。 其他 网络零售药店可以为人们提供便利的购药体验,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管理风险。所以制定了网络零售药店制度,确保质量、安全和服务的可靠性,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隐私和权益,使网络零售药店在更加透明和规范的状态下运营。

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的行为,保障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药品网络销售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确保药品网络销售的合法、安全和有效。 第四条公司药品网络销售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的相关培训,了解公司的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健康知识等,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管理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网络销售人员档案,并对药品网络销售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价,分析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发展需求。 第六条公司应当制定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的职责规范,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人员必须遵守职业操守、遵法经营、合规宣传、忠诚诚信、谨慎言行、勤勉尽责。 第七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人员负责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的招聘程序合法、公开、公平。 第三章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八条药品网络销售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保证销售的药品和健康产品合法有效。 第九条药品网络销售人员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及公司机密,不得在销售中违反伦理道德。 第十条药品网络销售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个人利益以及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对客户进行不当的宣传推销活动。 第四章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产品知识、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药品网络销售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自我评价和目标制定,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对个人的绩效评定和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药品网络销售人员的培训要求

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

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 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 1. 介绍 1.1 目的和范围 本文档旨在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服务,确保合法、安全、有效的药品销售和使用。 1.2 术语定义 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定义适用: - 药品零售企业:指销售药品给终端消费者,包括药店、药房等。 - 药学服务:指药品给予、药品计划管理、用药指导、药学知识咨询、药品信息提供等相关服务。 2. 法律法规依据 2.1 药品管理法 该法规定了药品流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药品零售企业的资质要求和经营行为的规范。 2.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该规范规定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要求,涉及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 3. 药品零售企业的资质要求 3.1 注册资质 药品零售企业应具备相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明等合法经 营资质。 3.2 培训要求 药品零售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包括药品知识、用药指导、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3.3 人员配置 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规定配置药剂师或其他合格药学人员,以 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 4. 药品管理 4.1 采购管理 药品零售企业应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保持采购记录。对于 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严格履行采购审批程序。 4.2 储存管理

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要求储存药品,并确 保药品的有效期和保存状态。 4.3 销售管理 药品销售应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数量、销售日 期等信息。对于一些处方药,应要求消费者提供有效处方。 5. 药学服务 5.1 药品给予 药品零售企业应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药品购买服务,包括药 品选择、购买指导等。 5.2 药品计划管理 药品零售企业可以根据消费者的需要为其制定药物计划,包括 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等。 5.3 用药指导 药品零售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用药指导,包括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 5.4 药学知识咨询 药品零售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药学知识咨询服务,解答消费者 对药物的疑问和需求。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制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制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制度是指对互联网上提供的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和 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 过互联网购买药品。而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安全性等问题 也日益凸显,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管理和监督势在必行。 首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制度需要加强对从业者的从业资格要求和 行业准入门槛的管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平台应当与合法经营药品的企 事业单位或药店达成合作协议,并取得相关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当具 备相关的药学、医学等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工作。加强对从业者的管理和监督,可以提高互联网 药品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药品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制度需要明确对药品信息发布的要求和标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平台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药品信息 进行审核和筛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对于处方药品的信 息发布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求用户提供有效的处方和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处方药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标准和审核机制,可以有效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再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制度需要加强对用户的教育和引导。互联 网药品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加强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确保用户的身份真实 可靠。同时,平台应当对用户进行药品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引导用户正确 使用药品,防止因不正确使用而导致的风险和伤害。通过加强用户教育和 引导,可以提高用户的健康素养和风险意识,减少药品滥用和不当使用的 发生。

在线药学服务操作规程

在线药学服务操作规程 在线药学服务操作规程 一、服务目标 在线药学服务旨在通过互联网平台为用户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药学咨询和服务,促进健康医疗知识传播,提高用户的药物使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二、服务内容 1. 药物咨询:用户可通过在线咨询的方式,向药学专业人员寻求关于药物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等方面的建议和解答。 2. 健康教育:药学专业人员将定期发布相关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物使用常识、药物存储与管理、合理用药等。 3. 药学服务指导:用户可通过在线平台获得药学专业人员的个体化、针对性的用药指导,包括但不限于药物选择、用量调整等。 4. 药品信息查询:提供药物相关信息查询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药品使用说明书、药品价格、药品副作用等。 三、服务流程 1. 用户注册:用户首次使用在线药学服务需完成注册,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2. 咨询预约:用户可选择在线咨询的方式,提前预约咨询时间,系统将自动分配咨询师。 3. 联系咨询师:用户与咨询师进行在线沟通,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药学专业人员将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给出合理建议。 4. 记录和咨询报告:咨询师将记录用户咨询的内容,形成咨询报告并保存在系统中,以便用户日后参考。 5. 健康教育和指导:系统将定期向用户发送与健康教育和指导相关的信息,用户可根据个人需求参考。 6. 药品信息查询:用户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药品相关信息,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查找特定药品信息。 四、服务流程 1. 服务时间:在线药学服务时间为每天8:00-20:00,用户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咨询和查询。 2. 服务对象:在线药学服务面向所有需要药学专业知识的用户,包括患者、医生、药师等。 3. 服务费用:在线药学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用户需在注册时提前了解相关收费标准。 4. 服务准则:在线药学服务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和匿名性,并确保提供的咨询和指导信息准确、可靠。 5. 服务退换:经过咨询和指导后,用户不可退换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实施方案

“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XX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X府办函〔2017〕122号),为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上市后监管”在减少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流通效率的优势和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成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增强药品有效供给,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监管”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XX态。鼓励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积极探索药师多点执业。

(二)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地位,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防止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优化程序、精简流程、公开透明,完善科学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 (四)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强化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保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五)远程处方审核不能代替远程医疗服务。 三、实施范围 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以及单体药店。 四、实施内容 (一)“互联网+电子处方”(以下简称远程电子处方),即通过互联网后台执业医师远程视频为公众提供问诊服务,并开具电子处方销售药品。 (二)“互联网+处方审核”(以下简称远程处方审核),即通过互联网后台执业药师远程视频进行处方审核,销售处方药品。 五、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 执业药师提供远程药学服务不替代零售药店按规定必须 配备的驻店执业药师。执业药师配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制度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信息审查员制度 一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二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信息采集、编辑、审查、发布、复查制度 为加强网站信息管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宣传公司形象,确保网络运行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采集 1、信息审查员负责从各部门采集有关发布产品医疗器械信息. 2、采集信息的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完整、准确、可靠并附电子文本. 4、采集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二信息的编辑与审查 信息采集者即信息审查员的信息需要登录网站,必须按照以下审批程序办理: 1、采集的信息必须验证产品的证明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对证 明文件不全的,提出补充给出收取文件的意见; 2、核实产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3、查询产品信息刑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签署对该产品信息同意、不同意或者要求修改的书面意见; 5、采集的信息必须经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均视为可上传信息; 6、遵照“先审查,后上传”的原则,行业信息上传的内容,由审核责任人、 负责人审核通过的信息,视为可上传网络内容,不再经过审核程序. 三发布时限 采集的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传网络内容. 四信息更新 1、信息采集应时刻注意本单位的信息动态,一旦发现有超时、过期、失效的网上信息,应及时向责任人申请调整、更新.如有特殊情况申请说明. 2、需要网上公布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信息;未经负责人同意,或属于内部传看的信息,不得上传网络. 五责任追究 上网信息必须严格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准上传.对未通过负责人同意而擅自登载信息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制度由网络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网站安全保障制度 为切实保障本网站数据安全,维护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转,制订以下制度:1、贯彻落实国家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业务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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