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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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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4696-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的形状、颜色、灯质、标记符号及其设置与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渔业、科研、石油勘察、海洋开发及军事等部门在中国海区及其港口、通海河口设置的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塔、扇形光灯标、导标、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708—1991 航标灯光信号颜色

GB 16161—199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

GB 17381—1998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航道走向conventional direction of buoyage

船舶在沿海、河口的航道航行时用以确定航道左右侧的根据,即浮标系统习惯走向。其规定如下:

a)从海上驶近或进入港口、河口、港湾或其他水道的方向;

b)在外海、海峡或岛屿之间的水道,原则上指围绕大陆顺时针航行的方向;

C)在复杂的环境中,航道走向由航标管理机关规定,并在海图上用“→”标示。

3.2 航道左侧、右侧port hand side of a channel、starboard hand side of a channel 船舶顺航道走向航行时,其左舷一侧为航道左侧,右舷一侧为航道右侧。

3.3 水中固定标志offshore fixed marks

设在水中的立标和灯桩等助航标志。其设标点的高程在当地平均大潮高潮面以下,标志的基础或标身的一部分被平均大潮高潮面淹没,而且作用与浮标相同者,则其颜色、顶标和灯质,均须与相应的浮标或灯浮标一致。

3.4 浮标形状buoy shapes

在水上从任何水平方向观测浮标标体水线以上部分时所呈现的外形特征。

3.5 顶标topmarks

在水上助航标志顶部的一个或两个具有一定尺寸和特定形状及颜色的标志。

3.6 新危险物new dangers

新发现而未在航海资料中指明的障碍物,如浅滩、礁石、沉船等。

4 侧面标志

侧面标志是依航道走向配布的,用以标示航道两侧界限;或标示推荐航道;也可以标示特定航道。侧面标包括航道左侧标、右侧标和推荐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1 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1.1 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分别设在航道的左侧和右侧,标示航道左侧和右侧界线。顺航道走向行驶的船舶应将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置于该船的左舷和右舷通过。如图1所示。

图1 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1.2 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的特征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4.2 推荐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2.1 推荐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设立在航道分岔处,也可设置在特定航道,船舶沿航道航行时,推荐航道左侧标标示推荐航道或特定航道在其右侧;推荐航道右侧标标示推荐航道或特定航道在其左侧,如图2所示。

图2 推荐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2.2 推荐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的特征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5 方位标志

方位标志设在以危险物或危险区为中心的北、东、南、西四个象限内,即真方位西北~东北,东北~东南,东南~西南,西南~西北,并对应所在象限命名为北方位标、东方位标、南方位标、西方位标,分别标示在该标的同名一侧为可航行水域。方位标也可设在航道的转弯、分支汇合处或浅滩的终端。

5.1 北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北方,船舶应在本标的北方通过;东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东方,船舶应在本标的东方通过;南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南方,船舶应在本标的南方通过;西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西方,船舶应在本标的西方通过。方位标志如图3所示。

图3 方位标志

5.2 方位标志的特征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6 孤立危险物标志

孤立危险物标设置或系泊在孤立危险物之上,或尽量靠近危险物的地方,标示孤立危险物所在。船舶应参照航海资料,避开本标航行。

6.1 孤立危险物标如图4所示。

图4 孤立危险物标

6.2 孤立危险物标的特征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7 安全水域标志

安全水域标设在航道中央或航道的中线上,标示其周围均为可航行水域;也可代替方位标或侧面标指示接近陆地。

7.1 安全水域标如图5所示。

图5 安全水域标

7.2 安全水域标的特征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8 专用标志

专用标是用于标示特定水域或水域特征的标志。

8.1 专用标如图6所示。

图6 专用标

8.2 专用标的特征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8.3 专用标按用途划分,主要包括以下七类:

a)锚地船舶停泊及检疫锚地等;

b)禁航区军事演习区等;

c)海上作业区海洋资料探测、航道测量、水文测验、潜水、打捞、海洋开发、抛泥区、测速场、罗盘校正场等;

d)分道通航分道通航区、分隔带等,当使用常规助航标志标示分道通航可能造成混淆时可使用;

e)水中构筑物电缆、管道、进水口、出水口等;

f)娱乐区体育训练区、海上娱乐场等;

g)水产作业区水产定置网作业区和养殖场等。

8.4 专用标应在标体明显处设置标示其用途的标记,并应在水上从任何水平方向观测时都能看到。具体规定见表7。

表7

8.5 在特殊情况下,超出本标准所列专用标志的七种用途时,经航标管理机关批准,可另行确定灯质和标记。

9 新危险物的标示

9.1 新危险物的标示方法

9.1.1 当航标管理机关认为某一新危险物严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时,应尽快设置标示它的标志。这些标志可以是方位标志或侧面标志,灯光节奏均采用甚快闪或快闪。同时,在这些标志中至少应有一个重复标志,其全部特征要和与它配对的标志相同。

9.1.2 新危险物可用雷达应答器来标示,在雷达荧光屏上显示出一个相当于1n mile 长度的图像,其编码为莫尔斯信号“D”(—··)。

9.2 新危险物重复标志的撤除

航标管理机关在确认新危险物的信息已被充分通告后,其重复标志方可撤除,并恢复正常航标设置。

10 通用要求

10.1 本标准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形状及尺寸应符合GB 16161中的相关规定。

10.2 本标准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灯光颜色应符合GB 12708中的相关规定;灯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10.3 本标准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表面色应符合GB 17381的相关规定;着色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10.4 本标准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编号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10.5 本标准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图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10.6 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配布及海图式样应参照本标准附录E(提示的附录)中的示意图。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灯质及用途

本标准中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灯质及用途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海区水上助航标志表面色的着色方法

B1 单一颜色的浮标着色方法

凡单一颜色的标志,即左侧标、右侧标、专用标,不论何种形状,标体水线以上部分及顶标均为同一颜色,即左侧标为红色,右侧标为绿色,专用标为黄色。

专用标上的特殊标记,按表7规定标示在灯架标志板上或标体的明显处。

B2 两种颜色相间的浮标的带、条划分及着色方法

B2.1 标体水平色带的划分方法

B2.1.1 二等分法,适用于南方位标及北方位标。

杆形浮标水线以上的标体二等分,自上而下称为上段和下段。

柱形浮标水线以上至浮体顶面为一段,称下段;灯架为一段,称上段。

B2.1.2 三等分法,适用于推荐航道左侧标、推荐航道右侧标、孤立危险物标及东方位标、西方位标。

罐形、锥形或杆形浮标水线以上的标体三等分,自上而下称为上段、中段、下段。

柱形浮标水线以上至浮体顶面为下段,灯架横板上沿以上为上段,上、下段之间为中段。

B2.2 标体水平色带的着色

B2.2.1 推荐航道左侧标:上、下段红色,中段绿色。

B2.2.2 推荐航道右侧标:上、下段绿色,中段红色。

B2.2.3 孤立危险物标:上、下段黑色,中段红色。

杆形浮标作孤立危险物标志时,水线以上标体也可等分为五段,自上而下,第一、三、五段均为黑色,第二、四段为红色。

B2.2.4 北方位标:上段黑色,下段黄色。

B2.2.5 东方位标:上、下段黑色,中段黄色。

B2.2.6 南方位标:上段黄色,下段黑色。

B2.2.7 西方位标:上、下段黄色,中段黑色。

B2.3 标体纵向色条的划分方法

B2.3.1 杆形浮标水线以上标体纵向等分成四条。

B2.3.2 球形浮标水线以上标体纵向等分成六或八条。

B2.3.3 柱形浮标浮体水线以上纵向等分成六或八条(分别按灯架为三角形或四边形而定)。灯架每面纵向分成两条,与浮体的色条相连贯。

B2.4 标体纵向色条的着色

安全水域标:红白二色相间。

B3 其他要求

凡受本标准约束的水中固定标志(立标、灯桩及活节式灯桩)的着色,标身水线(指平均大潮高潮面)以上部分,均按照相应作用的杆形浮标的着色处理。对分段图色的标志应将

最下一段的着色自平均大潮高潮面尽量向下延伸。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编号

C1 在一个区域内设置两座以上的水上助航标志时,为便于识别和管理应进行编号。

C2 标志编号应遵循航道走向的顺序编排。

C3 不同的航道可以分别编号。同一航道的标志号码可按顺序连续编排,也可按左双右单编排。如需区别不同的航道,可在编号前冠以航道名称或地名的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

C4 编号一律采用阿位伯数字,标示在浮体的顶板或灯架的标志板上,数字和字母采用标准黑体字,要求字迹清晰明显。编号的颜色,在红、绿、黑的底色上用白色;在黄、白的底色上用黑色。

C5 航道中标志有增减时,减少标志后其他标志的编号可暂不改动;增加标志的号码,可暂用前一座标志的号码并在其后面另加一个数字,例如在13与14号标志之间增加一个标志时,新增标志的编号即为“13-1”,以此类推。当标志变动过多使用不便时,应重新编号。

C6 杆形标志因为标身小,可不写编号。

C7 水中固定标志一般不编号,连续设置时,也可编号。

附录D

(标准的附录)

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图例

附录E

(提示的附录)

海区水上助航标志配布示意图

E1 配布示意图(白天)(见图E1)。

E2 配布示意图(夜间)(见图E2)。

E3 配布示意图(海图式样)(见图E3)。

图E1 配布示意图(白天)

图E2 配布示意图(夜间)

图E3 配布示意图(海图式样)

(整理)助航标志在船舶航行中的作用.

助航标志在船舶航行中的作用 第一节简述 助航标志是指为帮助船舶安全、经济和便利航行而设置的视觉、音响和无线电助航设施,简称航标。 一、航标制式 我国航标制式有两种,一是海上浮标制式:即在海区、通海河口以助航为目的而设置浮标的规则,执行国家标准GB4986—84《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二是内河航标制式:即在江、河、湖泊、水库通航水域设置助航标志的规则,执行国家标准GB5863-93《内河助航标志》、GB5864—93《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 二、航标分类 1.根据航标技术性能,航标分为视觉航标、音响航标、无线电助航设施 1)视觉航标 视觉航标又称目视航标。指以形状、颜色和灯光等特征供船舶驾驶人员直观识别的固定或浮动的助航标志。 视觉航标具有易辨认的形状与颜色,可装灯器及其它附属设备。这类航标有:灯塔、灯桩、立标、灯船、灯浮标、大型助航浮标等。 内河航标属于视觉航标类。 2)无线电助航设施 无线电助航设施又称无线电航标。指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测定船方位的助航设施。 无线电助航设施能在大雾或极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远距离帮助船舶定船位、指示航向。 无线电助航设施包括: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电信、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罗兰、台卡、奥卡加和卫星导航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内外有些船舶还装备有惯性导航、GPS导航及红外线导航设备。

3)音响航标 音响航标是指能为了传递助航信息而发出某种音响的助航设施。内河航道上极少设置音响航标。 2.根据航标制式,航标分为内河航标、海区航标 1)内河航标 内河航标指在江河、湖泊、水库和运河等内河水道上布设的航标。 2)海区航标 海区航标指为助航目的而布设在海区或通海河口的航标。 第二节内河助航标志 1993年12月4日,国家技术标准局颁布了内河航标的两项强制性执行的国家标准:GB5863-93《内河助航标志》、GB5864-93《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对内河航标的功能、颜色、形状、灯光性质、配布原则、主要外形尺寸等作出了具体、严格的规定。 内河航标为目视航标,其助航是通过标志的外形、颜色(含标体颜色和灯光颜色)、灯光节奏、标位体现的。关于标志的形状、颜色、灯光性质,具体内容可参见国家标准和各河区航道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 一、内河助航标志功能 内河航标是船舶在内河航道上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其主要功能是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和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指示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1)内河航标可以标示出航道的方向、界限,使船舶能有效地回避河道中水上或水下的碍航物。 (2)指挥船舶通过单向行驶控制河段通行顺序,提高航道的通过能力。 (3)及时推荐经济航道。 (4)在夜间或能见度较差时,帮助船舶识别航区、测定船位。 (5)军事上起一定的航行保障作用。 (6)完备的航标设施也标示着我国航运事业的统一和领土主权的完整。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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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简介 2018年,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业绩丰厚的年份。简称:中国建筑(CSCEC),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种类为A股,股票代码:601668,股票简称:中国建筑。该公司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法定代表人是易军。按照业务性质不同,公司经营要紧分房建、基建、地产和设计勘察等。2018年,公司调整了房建、基建、地产收入结构,积极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公司的房建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公司基建业务实施“总部引领、工程局协作、项目孵化、滚动进展”等举措,抢抓国家“扩内需、促进展”的机遇,实现了新的跨过,公司按照董事会战略决策精神,积极应对房地产业务宏观调控,确保了地产业务的健康、稳固进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净利润达92.4亿元,同比增长51.6%,差不多每股收益0.31元。公司营业收入突破3,700亿元,同比增长42.3%。新签合同额超过8,000亿元,同比增长74.5%,创历史新高点。中国建筑差不多完成了从规模扩张向成长与效益并举的转变,差不多开始了品质与价值的长征,品质保证、价值制造是公司新时期的经营理念。2018年,中国建筑将秉持公司“一最两跨,科学进展”的战略目标,立志将中国建筑建设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建筑地产综合企业集团,到2019年,公司跨进世界500强前一百强,跨进世界建筑、地产同行业前三强。中国建筑市场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建筑市场,中国房地产市场已形成商品房屋与保证住房体系并驾齐驱的格局,国家“十二五”规划已展现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崭新蓝图,中国建筑既面临难得的进展机遇,又处于艰巨的战略转型时期。2018年,中国建筑将侧重高中端市场,确保全年待施合同额超万亿;完成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亿元;经营效益连续稳步增长。 二资产负债表水平分析 表2.1 资产负债表水平分析表(元) 资产负债表水平分析表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增长率(%) 流淌资产: 货币资金82,098,599 79,205,623 3.7 应收账款48,063,843 39,284,747 22.3 存货115,678,582 58,652,534 97.2 已完工尚未结算款44,274,116 33,142,441 33.6 流淌资产总计325,157,259 254,071,829 28 非流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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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4696,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的形状、颜色、灯质、标记符号及其设置与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渔业、科研、石油勘察、海洋开发及军事等部门在中国海区及其港口、通海河口设置的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塔、扇形光灯标、导标、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708—1991 航标灯光信号颜色 GB 16161—199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 GB 17381—1998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航道走向conventional direction of buoyage 船舶在沿海、河口的航道航行时用以确定航道左右侧的根据,即浮标系统习惯走向。其 规定如下: a)从海上驶近或进入港口、河口、港湾或其他水道的方向;

b)在外海、海峡或岛屿之间的水道,原则上指围绕大陆顺时针航行的方向; C)在复杂的环境中,航道走向由航标管理机关规定,并在海图上用“?”标示。 3(2 航道左侧、右侧port hand side of a channel、starboard hand side of a channel 船舶顺航道走向航行时,其左舷一侧为航道左侧,右舷一侧为航道右侧。 3(3 水中固定标志offshore fixed marks 设在水中的立标和灯桩等助航标志。其设标点的高程在当地平均大潮高潮面以下,标志的基础或标身的一部分被平均大潮高潮面淹没,而且作用与浮标相同者,则其颜色、顶标和灯质,均须与相应的浮标或灯浮标一致。 3(4 浮标形状buoy shapes 在水上从任何水平方向观测浮标标体水线以上部分时所呈现的外形特征。 3(5 顶标topmarks 在水上助航标志顶部的一个或两个具有一定尺寸和特定形状及颜色的标志。 3(6 新危险物new dangers 新发现而未在航海资料中指明的障碍物,如浅滩、礁石、沉船等。 4 侧面标志 侧面标志是依航道走向配布的,用以标示航道两侧界限;或标示推荐航道;也可以标示特定航道。侧面标包括航道左侧标、右侧标和推荐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1 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1(1 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分别设在航道的左侧和右侧,标示航道左侧和右侧界线。 顺航道走向行驶的船舶应将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置于该船的左舷和右舷通过。如图1所示。

中国航运业的现状与展望

课程号:00320034,课序号:0 开课学期:2011-2012(一) 课程名: 国际航运管理 中国航运业的现状与展望 【摘要】:航运业是服务贸易一种,包括国际海上运输、航运辅助服务以及港口服务。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扩大,航运业由于其价格低、载货量大等优点,成为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重要渠道,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本文主要对我国航运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并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 【关键字】:航运业现状挑战机遇战略选择 正文: 航运服务业是航运主业的重要支撑,是一国由海运大国走向海运强国的保证。经过改革开放逾30年的发展,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和船队总体规模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我国的航运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阻碍我国向海运强国的全面转型。 一、我国航运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有18000多公里的海岸线和12.3万公里的内河航运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我国航运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为我国航运事业的兴起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动力。中国外贸出口货物的89%由航运完成。中国国际海运船舶占世界商船队总量的10.3%,集装箱位占世界总量的20.0%,船队总运力在世界商船队中排名第五位,成为世界航运大国之一。航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我国航运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船舶结构逐步优化。二是建设了一批沿海港口。三是我国集装箱运输成后起之秀,未来我国集装箱港口布局将更趋合理,将形成北、东、南三大集装箱主枢纽港群。 北部集装箱主枢纽港群——以大连港、天津港和青岛港为主。大连港是东北地区出海门户,随着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深入,拥有中央首批610亿元投资将使得东北地区经济和外贸得到发展,港口集装箱发展趋势较好。青岛港水深条件好、腹地货源足,越来越受到航运界青睐,中远、马士基和青岛港三国四方合资经营青岛港前湾二、三期集装箱码头以及马士基欧洲线正式首航青岛港便是最好例证。天津港位于渤海湾最里端,由于地处京、津、唐经济区有利位置,货源较丰富。 东部主枢纽港群——东部主枢纽港群以上海港、宁波港为主。依托我国经济最发达和最具潜力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集装箱箱源极为充足,发展后劲足,持续性好。宁波港是我国自然条件最为优良的港口之一,其集装箱吞吐量增长速度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前茅。上海更是随着长三角经济圈的发展和大小洋山港区一至四期的建成运营,近一两年上海港的国际竞争力不仅强劲有力,而且对环球航线的超大型集装箱班轮更是产生巨大而无法比拟的吸引力。 南部主枢纽港群——南部主枢纽港群则以香港港、深圳港和广州港为主。珠江三角洲地区便为香港、深圳、广州港提供了丰富的箱源。 三大集装箱主枢纽港群的形成和鼎立,不仅借鉴了国外的经验,既作干线港、又互作支线港,走优势互补、港航联合之路,这也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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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战略分析 一、公司概况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实际控制人的大盘蓝筹股,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等4家世界500强企业共同发起,于2019年12月10日正式创立,并于2009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中国建筑传承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企业文化。主营业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国际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以及设计勘察五大领域。 中国建筑是中国最大的建筑房地产综合企业集团,中国最大的房屋建筑承包商,长期位居中国国际工程承包业务首位,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最大的跨国建筑公司以及全球最大的住宅工程建造商。中国建筑以承建“高、大、精、尖、新”工程著称于世,承建了大量中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地标性建筑,“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经营理念和品牌形象赢得国内外社会的广泛认可。 中国建筑是中国专业化经营历史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建筑房地产企业集团之一,截至2019年5月,中建股份及所属子公司现拥有各类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等经营资质共计768个,其中: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6个、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个,施工资质627个,工程勘察设计资质115个。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公路工程、市政公用总承包3个特级资质,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三特”资质、“1+4”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在资质方面位列全国建筑行业之首。 中国建筑始终以科学管理和科技进步作为企业发展的两个重要推力,截至2019年底,中国建筑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58项,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33项,国家级工法141项,授权专利2721项、其中发明专利230项,主编国家和行业标准54项,组织通过验收国家级科技推广示范工程57项,承担国家科研课题93项,获得经费支持逾5亿元。 中建信条: 企业使命:拓展幸福空间 企业愿景: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建筑地产综合企业集团 核心价值观:品质保障价值创造 企业精神:诚信创新超越共赢 经营理念:竞争无情、商机无限、市场唯大、经营为先。 环境观:建筑与绿色共生,发展和生态协调。 安全观: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生命的保障。 二、业务范围 (一)、经营业务领域 1、房屋建筑工程领域 中国建筑定位于高端市场,坚持“大业主、大市场、大项目”,以及“低成本竞争、高品质管理”的市场营销策略,通过不断挖掘自身潜力,严格控制产品制造成本和工程质量,追求客户满意度等一系列措施,向全国、以至全球业主提供国际标准的工程质量和完善服务。在公共建筑、办公、机场、酒店、科教、体育、人居、医疗、使馆、工业、国防军事等诸多领域完成了众多经典工程。 2、国际工程承包领域(海外业务) 中国建筑是中国最大、也是最早从事国际工程的承包商。近30年来,截至2019年底,中国建筑海外业务累计完成合同额1077亿美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27亿美元。中国建筑

海区航标效能验收规范

海区航标效能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区航标管理机关对各类航标效能验收条件、验收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沿海水域、通海河口以及相关陆域新建、改建、调整各类航标的效能验收。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69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 12708 航标灯信号颜色 GB 15359 中国海区灯船和大型浮标制式 GB 16161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 GB 17381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GB/T 20068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的技术要求 JT 377 沿海无线电指向标-差分全球定位系统播发标准 JT/T 731 海区航标维护固定建(构)筑物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航标用户user of aids to navigation 航标的助航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船员、引航员,还包括港口方(港口管理方、建设方、经营方、船舶经纪人、代理等)、有关机构(航道管理机构、海事局通航管理部门、海上建筑物管理机构、海上娱乐组织等)以及一般组织(包括因航标的环境影响或文化遗产价值而相关的组织)等。 3.2 航标技术测定field test of aids to navigation 对新建、改建或调整后的航标系统进行全部或抽样的现场测试,以检测所设航标的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航标设计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3.3 航标效能efficacy of aids to navigation

中国航运景气指数

中国航运景气指数 编辑本段中国航运景气指数 中国航运景气指数是中国航运业的景气监测预警系统,主要包含中国航运景气指数(CSPI)、中国航运信心指数(CSFI)、中国航运景气预警指数(CSAI)和中国航运景气动向指数(CSCI)四大指数。中国航运景气指数和中国航运信心指数是通过与数百家航运企业建立定期景气调查制度,实行季度调查,季度发布。中国航运景气预警指数和中国航运景气动向指数是通过相关数据挖掘中国航运业的发展变动规律,月度发布。中国航运景气报告是根据中国航运景气指数撰写的中国航运业的景气发展报告,主要是从微观企业经营指标到全球及我国的宏观经济、贸易形势,深入分析中国航运业发展现状和预测未来波动趋势,为企业决策和政府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份季度和年度发布。 中国航运景气指数(CSPI) 中国航运景气指数(China Shipping Prosperity Index ,简称“CSPI”)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航运企业作为样本企业,建立了定期调查联系制度。每季度中后期开始调查,对航运企业经营状况的定性问题通过定量方法计算,得出航运市场景气状况与发展趋势的判断值。从微观上即企业的层面上反应中国航运业的发展状况,适宜于短期预测,为季度发布。 中国航运信心指数(CSFI) 中国航运信心指数(China Shipping Confidence Index,“CSFI”)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航运企业作为样本企业,建立了定期调查联系制度。每季度中后期开始调查,通过定量计算的方法对航运企业经营状况的定性问题进行分析,得出航运市场景气状况与发展趋势的判断值。从微观即企业的层面上反应中国航运业的发展状况,适宜短期预测,为季度发布。 中国航运景气预警指数(CSAI) 中国航运景气预警指数(CSAI)与中国航运景气动向指数(CSCI)能像"晴雨表"或"报警器"那样发挥监测和预警的作用,第一是因为航运本身在客观上存在着周期波动;第二是因为在航运波动过程中,中国航运业运行中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一些指标率先暴露或反映出来。利用CSAI指数与CSCI指数进行分析,就是用中国航运各变量之间的时差关系指示景气动向。其发布频率为月度。 中国航运景气动向指数(CSCI) 中国航运景气动向指数(China Shipping Composite Index ,简称“CSCI”)的原理是根据领先于中国航运业目前所处状态的先行指标来预测中国航运业未来的发展变动趋势,其主要方法是在分析中国航运各相关指标历史数据的基础上,从统计学的角度深层次挖掘中国航运的变动趋势,从客观数据方面预测中国航运业的未来变动趋势。其主要包含三个分指标指数:先行指数(LCI):根据先行领先于中国航运业目前所处的状况,揭示出中国航运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它之所以能够预测中国航运走势是因为它与各

中国建筑2018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智泽华

中国建筑2018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中国建筑2018年资产总额为186,184,02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36,200,849.1万元,主要分布在存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环节,分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46.62%、23.31%和12.3%。非流动资产为 49,983,180.7万元,主要分布在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85.26%、7.14%。 资产构成表 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

企业营业环节占用的资金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46.62%,说明市场销售情况的变化会对企业资产的质量和价值带来较大影响,要密切关注企业产品的销售前景和增值能力。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的25.22%,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但应当关注货币资金的投向。 流动资产构成表 3.资产的增减变化

2018年总资产为186,184,029.8万元,与2017年的155,098,330.6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0.04%。 4.资产的增减变化原因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资产总额增加:存货增加9,907,986.4万元,长期投资增加8,288,212.4万元,货币资金增加4,424,771.3万元,应收账款增加2,983,927.2万元,预付款项增加1,564,440.8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365,774.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497,479.1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462,263.3万元,应收票据增加450,045.4万元,递延所得税

资产增加237,306.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8,471.2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107,932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4,845.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7,133.5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增加31,711.8万元,商誉增加14,311万元,共计增加30,556,611.6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资产总额减少:应收股利减少2,224万元,应收利息减少14,048.8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5,554,727.7万元,共计减少5,571,000.5万元。增加项与减少项相抵,使资产总额增长 24,985,611.1万元。 5.资产结构的合理性评价 从资产各项目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关系来看,2018年应收账款所占比例基本合理。存货所占比例过高。

海区航标效能验收规范(JT 759-2009)

海区航标效能验收规范 (JT 759-200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区航标管理机关对各类航标效能验收 条件、验收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沿海水域、通海河口以及相关陆域新建、改建、调整各类航标的效能验收。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69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 12708 航标灯信号颜色 GB 15359 中国海区灯船和大型浮标制式 GB 16161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 GB 17381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GB/T 20068 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的技术要求 JT 377 沿海无线电指向标-差分全球定位系统播发标准 JT/T 731 海区航标维护固定建(构)筑物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航标用户User of aids to navigation 航标的助航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船员、引航员,还包括港口方(港口管理方、建设方、经营方、船舶经纪人、代理等)、有关机构(航道管理机构、海事局通航管理部门、海上建筑物管理机构、海上娱乐组织等)以及一般组织(包括因航标的环境影响或文化遗产价值而相关的组织)等。 3.2 航标技术测定Field test of aids to navigation 对新建、改建或调整后的航标系统进行全部或抽样的现场测试,以检测所设航标的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航标设计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3.3 航标效能Efficacy of aids to navigation 所设置航标的助航服务和其他相关功能的总和,具体表现为由于提供助航服务所带来的船舶航行的便利、安全风险的降低、营运效率的提高、以及船舶污染水域环境风险的降低。 4 海区航标效能验收条件 航标效能验收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a ) 按照设计和航标管理机关的审批要求,航标建设完毕; b) 资料齐全,一般应包括:航标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文 件、航标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资料)、航标技术履历

中国航运景气状况分析与预测(2020年第一季度)

中国航运景气状况分析与预测(2020年第一季度) 陈悠超周德全 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航运业景气指数为62.95点,较上季度大幅减少44.60点,进入较为不景气区间;中国航运业信心指数仅39.05点,跌至较重不景气区间(见图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航运企业经营严重受挫,中国航运业景气指数和信心指数均创历史新低,中国航运业再入低谷。 1.1 船舶运输企业经营信心大跌 船舶运输企业景气指数为63.51点,较上季度下降49.79点(见图2)。其中:干散货运输企业景气指数为56.67点,较上季度下降38.97点,由微弱不景气区间跌至较为不景气区间;集装箱运输企业的景气指数为64.27点,较上季度下降64.73点,跌至较为不景气区间。 船舶运输企业信心指数为32.85点,较上季度大幅下滑73.24点,跌至较重不景气区间,船舶运输企业总体营运状况恶化。其中:干散货运输企业信心指数为21.33点,较上季度大幅下降63.85点,进入较重不景气区间;集装箱运输企业的信心指数为23点,较上季度大幅下降88.14点,进入较重不景气区间。 航运企业运力投放大幅减少,舱位利用率大幅降低,运费收入大幅减少,且营运成本继续上涨,导致企业盈利大幅下滑,而企业贷款负债有所增加,劳动力需求减少,船舶所有人的运力投资意愿降低。企业流动资金相对宽裕,融资相对容易,企业仍具一定抗风险能力。 1.2 中国港口企业景气度创历史新低 港口企业景气指数为63.73点,较上季度大幅下降,进入较为不景气区间,港口企业经营状况总体不佳;港口企业信心指数为49.77点,较上季度同样大幅下滑,跌入较重不景气区间(见图3)。从各项经营指标来看:港口货物吞吐量和泊位利用率大幅下滑,港口收费价格下降,且营运成本出现一定上升,导致企业盈利转而下降;虽然港口企业流动资金较为宽裕、企业融资难度降低,但企业资产负债有所增加,新增泊位和机械投资下滑,企业劳动力需求减少。 1.3 航运服务企业景气指数再入较为不景气区间 航运服务企业景气指数为61.42点,较上季度下降36.57点,从微弱不景氣区间跌入较为不景气区间;航运服务企业信心指数为36.61点,较上季度下降67.32点,从微景气区间跌入较重不景气区间(见图4)。航运服务企业景气指数和信心指数均落入景气线之下,航运服务企业经营状况较差。从各项经营指标来看:航运服务企业经营指标全面下滑,业务成本持高不下,业务量和业务收费价格大幅下滑,导致盈利急剧下滑;企业流动资金出现紧张,融资难度增大,货款拖欠持续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意愿持续走低,劳动力需求大幅下滑。 2 2020年第二季度预测 2.1 中国航运业景气指数难脱不景气区间 中国航运景气调查(以下简称“调查”)显示: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航运业景气指数预计为93.26点,较本季度上升30.31点,进入微弱不景气区间;中国航运业信心指数预计为60.31点,较本季度上升21.26点,进入较为不景气区间。虽然企业复工复产稳步推进,但行业整体恢复缓慢,中国航运业景气指数将继续停留在不景气区间。 2.2 船舶运输企业经营态势仍然严峻 调查显示:2020年第二季度船舶运输企业景气指数预计为95.40点,较本季度上升31.89点;船舶运输企业信心指数预计为58.92点,较本季度上升26.07点,船舶运输企业景气指数和

中国建筑市场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中国建筑市场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以往鉴来:复盘2009-2016 (5) 一、2009-2010年:宽幅波动,成长为王 (6) 二、2011-2012年:政策跌宕,高位下杀 (9) 三、2013年:投资共振,绝对转折 (12) 四、2014-2015年:背离之年,冰与火之歌 (15) 五、2016年:变革之年,此起彼伏 (17) 六、本章小结 (23) 第二节 2017年投资策略:把握波源共振 (24) 一、政策环境:内外皆可期待 (24) 二、需求端:基建投资维持高位,新基建最具弹性 (26) 三、供给端:PPP逻辑强化,行业分化加速 (27) 四、一带一路:战略预期提升,汇率贬值国际工程受益 (32) 五、并购转型:设计咨询、PPP园林逻辑最顺畅 (35)

图表1: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5) 图表2:建筑行业阶段划分 (6) 图表3:2009年1-7月建筑各子板块涨跌幅 (7) 图表4:2010年7-12月建筑各子板块涨跌幅 (8) 图表5:2011-2012年CPI、PPI (9) 图表6:2011-2012年房价指数 (9) 图表7:2010-2011年各子板块涨跌幅 (11) 图表8:2011-2012年公装、园林业绩情况 (11) 图表9:公装行业费用率问题 (12) 图表10:2013年三建投资高位共振 (13) 图表11:投资结构分化 (13) 图表12:建筑行业基本面改善 (14) 图表13:大央企订单率先反弹 (15) 图表14:2012年四季度-2013年春节前央企涨幅 (15) 图表15:2014年建筑主要子板块涨幅 (16) 图表16:2015年建筑主要子板块涨幅 (17) 图表17:2016年建筑板块涨幅 (17) 图表18:三建投资增速 (18) 图表19:三建投资在固定资产中的比重 (19) 图表20:建筑行业以及央企订单情况 (19) 图表21:订单集中度情况 (20) 图表22:建筑行业业绩情况 (20) 图表23:盈利情况 (21) 图表24:经营现金流金额/营收收入 (21) 图表25:三费费用率 (21) 图表26:2016年建筑板块行情演绎 (22) 图表27:建筑板块波动影响因素解析 (24) 图表28:2006年以来投资周期和政策调控回顾(红色框线代表货币紧缩,蓝色框线代表货币宽松) (26) 图表29:PPP背后的行为动力 (28) 图表30:财政部PPP入库项目规模变化 (28) 图表31:财政部入库项目落地率 (29) 图表32:龙头企业的PPP订单 (29) 图表33:行业集中度 (30) 图表34:建筑行业出现两类平台 (31) 图表35:尚荣医疗PPP模式 (31) 图表36:国际工程新签承包工程情况 (32) 图表37:国际工程完成额情况 (33) 图表38:人民币汇率 (34) 图表39:国际工程企业汇兑损益情况 (3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周乃翔投资任职及风险报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周乃翔投资任职及风险报告 一、基本信息 (3) 1.1关联公司汇总 (3) 1.2合作伙伴 (3) 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 (3) 三、对外投资企业信息 (4) 四、在外任职企业信息 (4) 五、个人风险信息 (4) 5.1被执行人 (4) 5.2失信被执行人 (4) 5.3限制消费令 (4) 5.4终本案件 (4) 5.5股权出质 (4) 5.6股权质押 (4) 5.7股权冻结 (4) 5.8开庭公告 (4) 5.9法院公告 (4) 5.10立案信息 (4) 5.11裁判文书 (4) 5.12送达公告 (5) 六、个人历史信息 (5) 6.1历史担任法定代表人 (5) 6.2历史对外投资 (5) 6.3历史在外任职 (5) 6.4历史被执行人 (5) 6.5历史失信被执行人 (5) 6.6历史限制消费令 (5) 6.7历史股权出质 (5) 6.8历史股权冻结 (5) 6.9历史开庭公告 (5) 6.10历史法院公告 (5) 6.11历史裁判文书 (5)

一、基本信息 姓名:周乃翔 个人介绍: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泰州市副市长,江苏省泰州市 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苏省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江苏省苏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江苏省苏州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2019 年9月起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19年10月起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的十九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1.1关联公司汇总 序号省份公司数量代表公司 1北京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江苏1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徐州分公司 3宁夏1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 1.2合作伙伴 序号姓名公司名称 1郑学选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刘锦章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3宗玲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杨坚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5郑昌泓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6田世芳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7李玉萍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8薛克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9余海龙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0杨春锦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 周乃翔共担任4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行业企业状态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万元 建筑业在业 人民币 建筑业在业 2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 人民币 3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徐州分公司--建筑业注销 4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建筑业吊销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2019年8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2) 三、主要试验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或预期的经济效果 (5)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6)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6)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7) 七、标准过渡期的建议 (7) 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7) 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7)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海上交通是国际性的,用于引导和控制这些交通的航标表面色就显得极为重要。由于海上航行安全的需要,《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2016)》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表面可采用红色、绿色、黑色、黄色、白色、蓝色六种颜色,但与之配套的《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GB17381)系1998年制定,只有红色、绿色、黑色、黄色、白色五种颜色,且国际航标协会(IALA)《关于航标视觉信号表面颜色的建议》也已经过多个版本的修改,本标准已无法与其接轨。 因此,为满足际使用需求,并与国际接轨,《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航测)》(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2017年12月28日)将本标准列为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项目(计划编号:20173668-Q-348)。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由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与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标准的修订工作。 (二)协作单位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三)主要工作过程 2018年1月~2018年4月,成立标准起草组,进行标准修订草案编制工作; 2018年8月15日,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在上海组织召开了《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航测标准制修订研究大纲专家评审会; 2018年8月~2018年11月分别向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航标厂(原)、天津天元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调研,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草案编写; 2018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征求意见稿定稿会。 (四)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有:鲍建波、阳建云、杨文志、王晓峰、黄晓时、陆一

中国的内河航运政策法规

中国的内河航运政策法规 作为一个水运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中国政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度重视内河航运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内河航运发展的方针和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河航运法规体系。 一、贯彻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方针,充分发挥水利、水电、航运的综合效益。中国政府积极推动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鼓励兴建航电结合、多方联合开发的航电枢纽。目前,我国已建航电枢纽6个,在建航电枢纽12个;全面规划航道整治,采用不同的整治方法,分段分期整治航道,并与河流综合开发相结合,提高成效。 二、以建设全国统一的综合运输体系为目标,“宜水则水,宜陆则陆”,充分发挥内河航运的作用。合理配置交通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运市场,鼓励社会投资发展内河航运事业;积极推进内河航运发展干支直达、江海直达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形成既相互竞争、又互为补充的综合运输体系。 三、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内河水运主通道。建立并坚持“政府投资、业主筹资、多元融资、利用外资”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利用国债资金和国外资金加快内河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航道网规划和建设,提高航道通航等级;实施以航道建设为核心的发展战略,集中力量建设长江、珠江及京杭运河为核心的水运主通道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骨干航道网;兼顾发展库区、湖区等旅游航道,支持开发和利用国际性河流和界河的水运资源;扶持具有开发价值的老、少、边、穷地区扶贫航道的建设。 四、加快内河航运结构调整,促进港口、航道、船舶协调发展优化内河运力结构。建立并实施了以船龄标准和技术检验标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老旧内河运输船舶强制退出水运市场;加快淘汰水泥质船、木质船、挂桨机船和其他技术落后的船型。 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积极推动港口、航道的深水化和船舶大型化、标准化的协调发展。 五、不断完善内河航运的支持保障系统,促进航运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加大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完善内河航运的科研、教育、安全、环境保护和通讯系统。大力开发、应用航道渠化、整治、疏浚成套技术。在航道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研究、施工、管理中,实施科学、规范、高效的动态管理。 六、加强内河航运交流与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多次参加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召开的内河航运会议,与俄罗斯、朝鲜、老挝、缅甸等周边国家签订内河运输双边协定,与老挝、缅甸、泰国签署《澜沧江一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等。同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46961999 19990531 20000401 本标准采用国际航标协会(IALA)《海上浮标制度》中A区域的原则,按照GB/T1.1—1993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对GB 4696—84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上对GB 4696—84作了较大修改,并尽量以表格的形式表达助航标 志的特征,使之更加直观、简明。 由于原标准附录D、附录G的的内容已在GB/T 16161—199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和GB/T 17765—1999《航标术语》中作了规定,故在本标准中将其删除。 本标准中增加了第10章“通用要求”,对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形状和尺寸,灯光颜色及 表面色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自2000年4月11日实施起,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本 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 4696—84。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E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海事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海事局、交通部广州海上安全监 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维、梁宇、张性平、刘郁郁。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海事局负责解释。 1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的形状、颜色、灯质、标记符号及其设 置与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渔业、科研、石油勘察、海洋开发及军事等部门在中国海区及其港 口、通海河口设置的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塔、扇形光灯标、导标、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 2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 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 可能性。 GB 12708—1991 航标灯光信号颜色 GB 16161—199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 GB 17381—1998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3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中国内河航运的经营现状

中国内河航运的经营现状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摘要:在熟悉我国内河航运的发展历程和经营现状的基础上, 剖析我国内河航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我国内河航运发展的措施, 是内河航运能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 关键字: 内河航运发展现状建议对策 1.中国内河航运 内河航运是一种最为古老的运输方式,在人类文明历史的长河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进入工业化社会以来,铁路、公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发展很快,内河航运在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地位也日趋凸显。尤其在运输消耗不断增加、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的形势下,发展环保和资源节约优势突出的内河航运,对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交通运输体系,促进流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内河主要分布在长江、珠江、淮河、黑龙江等水系和京杭运河。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内河运输也取得了一定发展,港口泊位数量、运力、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都保持稳步增长。(如表1 所示)。 表1 2001 —2006年我国内河运输基本状况

航道通航里程(万公里)12.20 12.16 12.40 12.33 12.33 12.40 等级航道里程(万公里)6.40 6.36 6.09 6.08 6.10 6.10 运输船舶数(万艘)20.01 19.27 19.40 20.00 19.58 18.29 净载重量(万吨)2145.70 2411.49 3034.78 3814.48 4481.49 4942.32 生产用泊位(个)29723 29778 30015 30911 30944 30942 万吨级泊位数133 135 151 154 187 225 货运量(亿吨)7.1 7.6 8.15 9.16 10.57 11.61 货物周转量(亿吨公里)1537.75 1508.70 1708.80 2184.00 2626.00 3025.32 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亿吨)9.50 10.80 12.33 16.34 18.45 20.40 集装箱吞吐量(万TEU)279 345 412 498 562 782 我国内河航运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目前,我国内河运输的资 源和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与欧美等内河航运发达的国家相 比还存在较大问题。 2.内河航运(隶属于水运)的特性 水运、铁路、航空、公路和管道运输是现代运输的最主要方式。与其他的运输方式相比,水运具有以下特性: 2.1内河水道的建设可以密切结合水利资源的综合利用、水运经济发 展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2.2水运的运输能力(即航道的通过能力)比较高。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4696,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的形状、颜色、灯质、标记符号及其设置与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渔业、科研、石油勘察、海洋开发及军事等部门在中国海区及其港口、通海河口设置的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塔、扇形光灯标、导标、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708—1991 航标灯光信号颜色 GB 16161—199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 GB 17381—1998 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航道走向conventional direction of buoyage 船舶在沿海、河口的航道航行时用以确定航道左右侧的根据,即浮标系统习惯走向。其 规定如下: a)从海上驶近或进入港口、河口、港湾或其他水道的方向;

b)在外海、海峡或岛屿之间的水道,原则上指围绕大陆顺时针航行的方向; C)在复杂的环境中,航道走向由航标管理机关规定,并在海图上用“?”标示。 3(2 航道左侧、右侧port hand side of a channel、starboard hand side of a channel 船舶顺航道走向航行时,其左舷一侧为航道左侧,右舷一侧为航道右侧。 3(3 水中固定标志offshore fixed marks 设在水中的立标和灯桩等助航标志。其设标点的高程在当地平均大潮高潮面以下,标志的基础或标身的一部分被平均大潮高潮面淹没,而且作用与浮标相同者,则其颜色、顶标和灯质,均须与相应的浮标或灯浮标一致。 3(4 浮标形状buoy shapes 在水上从任何水平方向观测浮标标体水线以上部分时所呈现的外形特征。 3(5 顶标topmarks 在水上助航标志顶部的一个或两个具有一定尺寸和特定形状及颜色的标志。 3(6 新危险物new dangers 新发现而未在航海资料中指明的障碍物,如浅滩、礁石、沉船等。 4 侧面标志 侧面标志是依航道走向配布的,用以标示航道两侧界限;或标示推荐航道;也可以标示特定航道。侧面标包括航道左侧标、右侧标和推荐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1 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1(1 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分别设在航道的左侧和右侧,标示航道左侧和右侧界线。 顺航道走向行驶的船舶应将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置于该船的左舷和右舷通过。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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