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引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引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引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引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引(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章自然灾害中的应急预案

第四章事故灾害中的应急预案

第五章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预案

第六章社会安全事件中的应急预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及《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建筑区划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与救援,以及事后总结分析等应急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或者威胁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危害的需要立即处置的危险、紧急事件。

第四条本指引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映的工作原则。立足于保障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建立高效、科学的应急组织体系,并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依法组织应急工作的开展,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充分发挥全体物业服务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章突发公共事件

第一节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第五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可分为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治安、消防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等。(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

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按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依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确定;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基础保障条件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物业服务负责人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决定和部署建筑区划内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在预防和处置建筑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中,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小组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建筑区划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应急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建设应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并重点突出其实际可操作性。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有的放矢,可细化到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消防安全事故等具体公共事件上。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就公司应急体系、制度对所有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以提高员工处理应急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情况可开展对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进行应急基础知识、逃生技能、如何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定期在建筑区划内开展公共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并尽量动员业主、使用人参加,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建筑区划内大力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流程或逃生技能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建筑区划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如已影响或可能影响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时,应通过“恰当、合理”的方式(便于查看、传播面广)及时告知业主及客户。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如下保障工作:

(一)人力保障物业秩序维护、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环境维护等岗位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这些岗位人员的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二)资金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额的预备资金,以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资金需求;(三)物资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量企业所需应急救灾物资。当突发公共事件时,

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筹备救灾物资,确保建筑区划内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信息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完善本公司应急信息发布体系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监控、巡逻等重点岗位应及时将信息上报项目、公司负责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或急救机构。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寻求救援和指导,并通过正确渠道获取政府权威部门和机构发布的关于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报信息。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建筑区划内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五)交通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通道的畅通无阻;随时保持楼道、消防通道的完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和逃生通道;保持应急疏散标识、交通疏导指示牌等的正常使用。

(六)秩序维护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七)应急技术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建筑区划内监控、录像设施设备的完好,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保,出现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

配电箱、水泵房、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应按规定组织巡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减少因设施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灾害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现场救援过程中应遵循“先人后物”原则。救援过程中沉着、冷静,严格按照预设应急流程进行。在不存在人身危险的前提下,积极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和证据,做好相关记录。要在适宜的机会留取证据,为事件处理、事故原因调查提供有利证据。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召开内部评审总结会议,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置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并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实际处理过程中的不足,完善相关处理预案。

第三节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有预见性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细致周全的物业服务工作使突发公共事件消除在萌芽阶段:

(一)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

(二)加强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三)加强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

(四)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并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治安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执行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建筑区划寻衅滋事;(二)加强对建筑区划的巡逻,特别是治安、消防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要加强巡逻的人手和频率;

(三)加强各种突发事件预案的演练,提高秩序维护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锻炼一支有战斗力的秩序维护队伍;

(四)定期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环境卫生的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生物灾害、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质量开展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二)对阴沟、地下室、屋面、垃圾中转站等重点部位和卫生死角,加大环境卫生维护力度和消杀灭害频率;

(三)消杀灭害作业程序应严格控制,对消杀灭害的药物、有害生物遗体应进行妥善处理。第十七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有效防范和控制设施设备事故、消防事安全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对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科学的维修保养,建立科学的维保计划。对特种设施设备,应聘请相关的专业维保机构提供维保服务;

(二)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对建筑区划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并随时记录使用、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三)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岗位培训合格证等,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四)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特别是电梯、消防、水电气供给系统等,应详细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防范和控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开展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业主、使用人的业余生活,融洽社区邻里关系以及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二)开展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忧患意识,普及法律法规知

识;

(三)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演练,并动员业主、使用人参与,使其掌握必要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和自救、互救常识。

第十九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和配合,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及时了解和学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等,并结合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获取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加强防范;

(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公共服务,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控制工作。

第四节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或者风险评估表明可能出现针对物业或建筑区划内人员的威胁之后,或在事故灾害、风险发生之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建筑区划各通道控制,并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否实施通道控制一般由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二)在启动通道控制措施后,秩序维护主管人员立即部署加强各通道、出入口岗的岗位人员;

(三)秩序维护员将警戒隔离带、警示桶(牌)安装到相关通道,必要时可启动人墙警戒隔离;(四)实施通道控制后,应使相关通道岗位人员了解启动紧急通道控制的原因,以便向业主、使用人及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好安抚工作;

(五)实施通道控制后,一般情况,各通道、出入口严格执行凭证(业主证、出入证、工作证)出入;特殊情况时,可采取“只出不进”(如发生地震、火灾等)或“只进不出”(如在发生盗窃、抢劫等事件时)的控制措施,对于不配合的人员,应耐心劝阻,不能使用违法手段对其进行阻止和控制;

(六)在建筑区划出入口或相邻路段设置秩序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监控,并对前来救援的相关车辆、人员进入建筑区划提供协助;

(七)实施通道控制的同时,应对突发事故(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场周围的重点区域(取决于事故的特定现场)部署秩序维护人员,以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防止无关

人员、车辆进入;

(八)根据特定情况以及启动通道控制的原因,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是实施关闭停车场;(九)实施通道控制后,应有专人对通道控制、相关事件的情况对业主、使用人或媒体进行解释和说明工作。

第二十一条疏散撤离实施措施:

(一)决定进行疏散撤离的,控制中心应当通过建筑区划公共广播系统通知业主、使用人进行有序疏散撤离。告知其业主、使用人撤离的时间、区域和疏散撤离目的地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在疏散撤离期间,应在沿撤离路线设置秩序维护岗位,协助撤离者有效、有序地到达目的地;

(三)疏散撤离目的地应设立临时服务点,由客户服务人员、环境维护人员、秩序维护人员组成。为疏散撤离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安抚情绪,维护公共秩序。同时收集人员撤离的情况,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四)应通过对已疏散撤离的人员的询问,了解疏散撤离区域内情况及其家人的撤离情况。如有尚未撤离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发现撤离过程中受伤人员,立即予以救治;

(五)对疏散撤离区域周围的重点区域部署秩序维护人员,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制止已撤离人员或无关人员返回疏散撤离区域;

(六)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不能立即取消疏散撤离,现场指挥者(项目经理)与应急小组在与设备管理人员应立即对建筑物的受损情况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统计,在相关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确定安全或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相关灾害警报解除信息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

第二十二条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时,相关急救援助处置行动适用以下程序:

(一)在接到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的信息时,应立即通知就近的秩序维护人员前往现场;(二)根据现场情况及受伤人员的伤情和意愿决定是否需要安排救护车。若事故造成的伤害轻微,而受伤人员也同意现场救护的方式,那么可安排合格的急救人员到现场进行救护;如伤情严重,情况复杂,在采取紧急救护措施的同时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进行救护。对身体伤害的急救处理,不能取代由医生或护士实施的医疗护理。

第二十三条微伤和擦伤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伤口都须立即得到处理,保持伤口清洁并防止感染;

(二)用自来水轻轻地清洗伤口,如果有消毒液,则用消毒液清洗伤口;

(三)在伤口上覆盖经过消毒的或粘性敷料,如必要的话,寻求医疗建议。

第二十四条重伤的急救援助:

紧急情况下打120找救护车,将伤者尽快送进医院,如果是伤者持续出血,在医护人员赶到前应尽量将出血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防止伤口感染。

第二十五条出血的急救援助

(一)尽快止血,让伤者躺下,抬高受伤部位,检查伤口;

(二) 伤口如没有异物,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直接用手按压在伤口上止血。(三)伤口如有异物,让异物保持原状,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用手按压伤口近心端的动脉部位,但时间不要超过15分钟;

(四)如果没有足够的消毒敷料,可以使用干净的手帕或棉毛巾来覆盖伤口;

(五)如果怀疑存在内出血,须检查是否有休克症状。

第二十六条休克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重伤都可能导致休克.休克的症状和反应是:皮肤湿冷,显得惨白或灰沉;指甲末端和嘴唇呈青紫色;感觉发寒和口渴;呼吸急促、困难;脉搏乏力而急促;意识渐失;(二)让伤者仰卧平躺,抬起双腿以高于头部,头转向一侧,解开其颈部和腰部的紧身衣物,让伤者保持温暖和舒适,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

第二十七条意识不清的急救援助:

(一)让伤者侧卧,头转向一侧并枕在其前臂(复原卧式),如有异物阻塞伤者的呼吸道,,则须将异物清除;

(二) 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或试图让其坐起来。

第二十八条骨折的急救援助:

(一)如果怀疑存在关节受伤或骨头折损,不要立即转移伤者,除非有伤情加重的危险,或者等到受伤部位得到固定之后再转移伤者。

(二)打电话找救护车,尽快将伤者送进医院。

第二十九条眼伤的急救援助:

(一)异物进入眼睛

用干净的冷水冲洗眼睛表面,清除像灰尘、炭、沙粒或微粒这样的松散颗粒,如果微粒异物位于眼眶内或已嵌入眼球,不要试图清除这些异物,眼睛上松散地覆盖一块干净的敷料,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二)化学物资进入眼睛

立即用洗眼器轻柔但又要彻底地冲洗受伤的眼睛,至少冲洗10分钟,如果没有洗眼器,可以

用自来水冲洗脸部的受伤部位。注意不要让受伤的眼睛受到感染。在洗眼睛时眼皮须翻开,以保证眼睛内的化学物资被水冲走,不要擦眼睛,在眼睛上放置一块消毒敷料或眼垫,尽快送医院救治。

(三)眼睛受到重击

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条烧伤和烫伤的急救援助

(一)轻度烧伤/烫伤

用干净的冷水浸洗发红的创面15分钟,以减轻疼痛,在创面上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如果没有消毒敷料,可以用干净的布料代替。

将戒指、手表等珠宝首饰从烧伤部位摘掉,不管何种烧伤情况,都不要弄破水泡或清除皮瓣。

(二)中度烧伤

不要试图脱去紧贴烧伤部位的衣物,须在烧伤部位覆盖一块干净的棉布,防止暴露在空气中和受到感染。

如果是大面积烧伤,在送医院之前须将伤者用干净的布单包裹起来,检查伤者是否休克。(三)化学烧伤

连续用干净的冷水自来水浸洗所有烧伤部位15至20分钟,在浸洗时防止化学物质流入眼睛,小心脱除受伤部位的衣物或必要时剪开衣物,在烧伤创面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一条电击时的急救援助:

在援救伤者之前须切断电流。如果无法切断电流,可以用像干燥的橡胶、木制棍棒这样的不导电工具将伤者与电源分离开。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培训的人员来实施心肺复苏工作。

第三十二条煤气或烟雾中毒时的急救援助:

转移伤者,,避免进一步接触煤气或烟雾,保证空气流通,尽快让伤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救助者必须采取一切防范措施,比如采取安全措施或配戴氧气呼吸器,以保证自己不受伤害。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急救培训的人员来实施人工呼吸。

第三章自然灾害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它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对社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等特点。地震还可能直接造成建筑物破坏以及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等地表的破坏和海啸。因地震的破坏还可能引起的一系列其它次生灾害,包括火

灾、水灾和煤气、有毒气体泄漏,细菌、放射物扩散、瘟疫等对生命财产造成的灾害。

第三十四条地震按照其破坏性可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发生6级及以上的地震或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第三十五条地震灾害的预防注意事项:

(一)危险物品不要放置在高架上,吊灯及吊起来的盛物架,要尽量增强强度,玻璃容器或器皿应放置在盛物架下面;

(二)瓦斯炉要牢牢固定,并注意检查是否漏气,瓦斯开关及瓦斯器具开关,不使用时或下班前应确认关闭;

(三)厨房等用火区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火种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

(四)在不使用的电器具(如电视机、电饭煲、电炉、烤箱等)时,应养成拔掉插头的习惯;(五)楼梯及走廊等通道上,不可堆放物品,随时保障安全通道、出入后的通畅;

(六)随时关注国家地震预测机构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好防范措施;

(七)注意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的保养;

第三十六条地震灾害发生时的紧急措施:

(一)地震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物业服务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启动报警装置,并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地震灾害发生,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和紧急自救措施:

1、请大家保持冷静并尽快熄灭火源;

2、地震时不要随意跑动,不要使用电梯逃生;

3、应立即用软物体(如:枕头、厚衣物、棉被等)护住头部等身体的重要部位;

4、建筑物内的人员应就近寻找建筑物坚固的部位(如:卫生间、承重墙拐角处等)进行躲避;(三)秩序维护员应立即赶往各出入口、通道,进行通道控制,对人员进行有序疏导,维护公共秩序,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

(四)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备维护员应立即关闭水、电、气等阀门,停止电梯等设备的运行;

(五)地震稍微平息后,控制中心应立即通过广播通知建筑物内人员马上撤离。秩序维护员组织建筑物内的人员有序疏散到空旷地带(如广场、马路等地方),不要靠近建筑物、广告招牌、电线杆等的附近。并逐一排查有无人员滞留建筑物内或被困电梯内;

第三十七条地震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措施:

(一)地震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灾救援后相关工作;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人员伤亡情况和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紧急援助请求;

(三)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人员对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震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四)应立即设立警戒岗,对建筑物(特别是受损的)进行隔离,在未经政府权威部门发布有关的安全信息前,尽量劝阻任何人试图返回建筑物内;

(五)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

(六)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时,应增加设施设备检查、环境维护、消杀灭害等的频率,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七)积极安抚业主、使用人的情绪,密切关注人员的身体状况,特别是老人、小孩、孕妇、伤残人士、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者;

(八)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通常会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防范。

第三十八条余震期的紧急措施

(一)通过网络、电台、电视等渠道,收集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常识和政府发布的余震预测信息,并及时以书面和广播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

(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定建筑区划内空旷区域为临时安置区,搭建避难帐篷,供业主、使用人及员工使用。在选择临时安置区位置时,应尽量考虑不要占用通道、出入口;(三)在临时安置区,设置零时服务点,由秩序维护、客户服务、环境维护人员组成,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安抚业主情绪,维护人员集中区域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以减轻大众的恐慌;

(四)做好次生灾害的防治,建筑区划内常见的地震次生灾害主要有:

1、有毒气体、液体泄露;

2、水电气供给管路断裂;

3、传染病疫情;

4、公共秩序短时间内失控;

5、盗窃、抢劫等事件多发。

第二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九条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

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龙卷、大(浓)雾、高温、低温、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旱、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涝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

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第四十条气象灾害的预防:

(一)应注意定期排除灾害天气时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建筑物外立面的监控巡查,加固或移除高处可移动物体和悬挂物(如广告牌、店招等)对高大树木等进行加固;

(二)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关好门窗,检查门窗玻璃、空调外机等是否牢固,不要将花盆等可移动物品放置在阳台或窗台上;

(三)夏季等雷雨多发季节,应加大对屋面、地下车库等区域的排水设施的疏通频率,清除排水沟、排水管、水渠内的垃圾,保证排水畅通;

(四)定期检查避雷设施,室外供电线路等;

(五)储备足够的沙袋、防风胶纸、雨靴、雨衣、照明工具等工具;

(六)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做好防范措施。

第四十一条雷雨、暴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雷雨、暴雨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并提请大家关好窗户,尽量不要在室外活动,不要在靠近建筑物或大树下的区域活动等相关注意事项;

(三)组织人员对建筑区划内地势低洼的区域(如:地下停车场等)用沙袋等物资进行加筑处理,防止雨水灌入;

(四)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备维护员应密切监视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对各出入后、通道口的控制,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并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六)雷雨、暴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人员对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受损情况以书面形

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七)立即组织环境维护员对积水、沙土、树枝(叶)、玻璃碎片等垃圾进行清理,对排污设施进行疏通;

(八)雷雨、暴雨灾害造成洪涝、积涝等的,在积水退去后,应对建筑区划各区域进行消杀灭害,防止疫情发生;

(九)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组织人员对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出现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第四十二条大风、沙尘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大风、沙尘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并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并提请大家关好窗户,尽量不要在室外活动,不要在靠近建筑物或大树下的区域活动等相关注意事项。

(三)组织人员对建筑区划内高空悬挂物、可移动物进行拆除或加固,对树木进行加固;(四)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建筑区划的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应使用隔离带进行隔离,禁止人员靠近;

(五)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备维护员应密切监视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人员对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震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七)组织环境维护员对沙尘、树枝(叶)、玻璃碎片等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八)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组织人员对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出现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第四十三条大(浓)雾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大(浓)雾灾害时,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立即开启公共区域照明装置,增加公共区域、路面的能见度;

(二)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出行安全;

(三)加强建筑区划内道路的交通疏导,提请车辆慢行,在建筑区划出入口,十字路口等区域增加人员或设立警示、指示标志;

(四)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对各出入后、通道口的控制,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五)并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巡查和公共秩序的维护,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四条高温、干旱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高温、干旱灾害时,应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防暑降温;

(二)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公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特别是外墙玻璃、瓷砖,供配电系统,防止应高温造成外墙玻璃、瓷砖爆裂脱落而伤人及供配电系统过热短路起火等次生事故;

(三)客户服务中心贮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药物,供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及公司员工使用;(四)对不耐高温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采取降温措施,防止损坏。加强对绿化带的浇灌养护,防止植物干涸枯死;

(五)高温天气利于细菌滋生,应加强对建筑区划的消杀工作,防止疾病、疫情传播;

第四十五条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防寒抗冻;

(二)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公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特别是屋面、给排水管、室外供配电系统等;

(三)客户服务中心贮备必要的放冻伤药物,供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及公司员工使用;(四)加强建筑区划内道路交通的疏导,提请车辆、行人小心慢行,重点区域增设岗位或安全警示标志;

(五)对不耐低温冰冻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采取解冻处理。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热水、蒸汽措施,防止损坏。必要时,相关设施设备可暂停运行使用;

(六)加强建筑物、树木、室外设施的扫雪除冰工作,防止建建筑物、树木、室外设施因积雪、结冰过重而垮塌等事故;

(七)雨雪冰冻期结束后,应对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节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第四十六条建筑区划内的生物灾害,一般是由于有害生物(如老鼠、蟑螂、白蚁、红火蚁、蝗虫、蚊虫、须舌蝇、粘虫等)的大面积出现或迅速繁殖,造成人身伤害、建筑物或植物破

坏。

第四十七条因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处置专业性较强,建筑区划内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应以政府相关机构为主,企业协助的方式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生物灾害的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生物灾害的预防:

(一)随时保持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定期对阴沟、排污管道、化粪池、垃圾中转站及其他卫生死角进行消杀灭害;

(二)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白蚁防止力度;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聘请专业的生物灾害防止机构提供相关防治服务;

(四)加强对建筑区划内常见有害生物的灭杀工作,灭害药品投放注意事项:

1、投放灭害药品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提请照看好小孩或宠物;

2、投放回收灭害药品时,应有记录,并在投放处贴出明显的提示,防止人畜误食。

(四)在夏季或其他闷热潮湿的气候条件下,增加消杀频率,同时加强对建筑区划的监控,发现有害生物,立即处理,并上报政府相关机构;

(五)加强生物灾害的防治知识宣传,使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对生物灾害有一定的了解,从而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第四十九条生物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措施:

(一)生物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应急小组,组织灭害救灾工作;

(二)建筑区划内局部出现有害生物、发生生物灾害时,应立即对该区域进行隔离,禁止人员进入,防治灾害扩散,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业主、使用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已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应立通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四)生物灾害已对或可能对建筑物造成破坏的,应立即对建筑物内人员进行疏散,并对疏散人员进行有效隔离,防治疫情扩散;

(五)杀灭有害生物后,应立即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对有害生物遗体进行妥善处理,并对环境进行消杀灭菌处理。

(六)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

第四节其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五十条自然灾害还包括: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

第五十一条其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二、三节制定;第五十二条自然灾害是突然、是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通常是剧烈的,其破坏力极大。持续时间有长有短。灾难包括了很多因素,它们会引起受伤和死亡,巨大的财产损失以及相当程度的混乱。一次灾难事件持续时间越长,受害者受到的威胁就越大,事件的影响也就越大。另一个影响灾难程度的主要特征,是人们是否获得了足够的预警。

自然灾害有许多重要的特征,它们突然、有力,无法控制,引起破坏和混乱,通常很短暂,有最低点,有时可以预报。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其他自然灾害预防和处置上,应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自然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四章事故灾害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治安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十三条建筑区划内常见的治安事故主要有:打架斗殴,抢劫,盗窃,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携带、存放或生产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故意破坏公用设施或市政设施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建筑区划内治安事故的处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治安事故的相关人员应由公安机关或政府其他机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在处置治安事故不能有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治安事故的预防: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受聘提供服务的建筑区划所在地派出所建立良好的关系,保持信息互通,建立治安事件报警联动机制;

(二)经常在建筑区划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营造文明守法的社区环境;(三)加强对建筑区划公共公共秩序的维护,严格执行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四)提高警惕,发现有可疑人员或迹象,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追查到底;

(五)加强对秩序维护员的法制教育,使其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事故有一定的认识,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履行秩序维护职责;

(六)经常对秩序维护员进行防卫技能训练,锻炼身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增强攻防击打的能力。

第五十六条打架斗殴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并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二)如当事人不听劝阻,或势态严重,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甚至有犯罪倾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当事人进行合法的控制;

(三)控制中心应通过监控录像对当事人进行监控,并通知巡逻人员注意其动向,防止当事人逃逸,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

(六)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护,以便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七)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八)现场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九)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十)对此次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七条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一)若发现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盗窃,应当立即当场抓获,并对犯罪分子进行控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如果盗窃行为已经发生,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当事人逃逸;

(三)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护,重点是保护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翻越的窗户台阶等,以便公安机关对盗窃事件进行调查;

(五)如是入室盗窃,室内无人,应立即通知业主赶到现场;

(六)现场目击人员应如实反映现场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七)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八)对此次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八条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一)若发现犯罪分子正在实施抢劫时,应迅速制止。在制止犯罪的同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当犯罪分子手持凶器时,应高声呼喊,呼叫附近秩序维护员和群众前来制止,抓获犯罪分子并立即报警;

(二) 如犯罪分子已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或当事人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的方向,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堵截和报警,同时呼叫控制中心,通过监控闭路电视追踪监视犯罪分子;如驾车逃跑者,应记下车牌号码并报警及拦车堵截;

(三)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犯罪分子逃逸,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 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人员,劫匪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保护抢劫现场,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五)抢劫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六)警方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察未完毕,当班执勤秩序维护员不能离开现场。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十)对此次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九条故意伤(杀)人事件应急预案:

(一)如发现歹徒正在作案的,应设法制服、阻拦歹徒,并召集各岗位秩序维护员配合。同时,迅速报警和报告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

(二)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附近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三)设置警戒线,保护案发现场,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歹徒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保护抢劫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四)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歹徒逃逸,并通知监控中心密切监控各个区域,监视歹徒行踪;

(五)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及时向发现者和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经过,并做好记录;

(六)案发时的现场人员一律不能离开,等待警方询问;

(七)向到现场的警方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八)警方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察未完毕,当班执勤秩序维护员不能离开现场。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九)对此次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六十条建筑区划内其他常见治安事件及处理措施:

(一)在建筑区划内游荡或借口找人却说不出被访人姓名和详细住址,或接二连三敲住户家门,或一个个楼道按住户电子门。

处理措施:密切注意其举止,必要时可采取监视、盘问以及劝其离开等方式。

(二)发现身上带有管制刀具、钳子、螺丝刀、铁棒等工具。

处理措施:核查其携带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的,约束起来并送所在辖区派出所。

(三)携带物品繁多(如电视、音响等贵重物品),又无任何证明。

处理措施:暂时将人、物扣留,待其出具可靠证明后放行。如无法出具任何证明,即送交派

出所。

(四)在偏僻、隐蔽处清理皮包或钱包。

处理措施:立即设法拦截,询问验证,如属盗窃、抢劫财物的,送交警方处理。

(五)自行车、摩托车无牌、无行驶证、无钢印、有撬损痕迹或将未开锁的自行车背走或提走。

处理措施:暂扣留人、车,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六)机动车拿不出行驶证,说不出车牌号,没有停车证。

处理措施:暂扣人、物,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七)遇到秩序维护员即转身远离或逃跑的人。

处理措施:设法阻截,用对讲机通知有关的大门岗、巡逻岗执勤人员协助将其擒获。

(八)低价出售物品,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

处理措施:暂时扣留人、物,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九)长时间一个人独处不离开。

处理措施:询问是否需要帮助,若非业主劝其离开,如有作案嫌疑要详细盘查。

(十)发现天台隔热层、消防栓箱内或自行车棚内等隐蔽地方藏有刀具、钳子、铁棒等工具。处理措施:不动隐蔽的工具,采取伏击的方法,监视嫌疑人的行动,如发现作案,则将其擒获并扭送警方处理。

第二节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十一条建筑区划最常见的灾害是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是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

燃烧的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及着火源。

防火的主要措施就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在火灾的预防中,平时要加强火灾防范工作:

第六十二条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A、B、C、D、E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

第六十三条根据公安部2007年6月2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火灾等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十四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预防和处置消防安全事故的主要工作是协组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消防队伍建设等。

第六十五条消防安全事故的预防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建筑区划防火工作负责人、责任人,对相关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各岗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使岗位员工明确自己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掌握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根据各建筑区划实际设置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秩序维护。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在建筑区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知识普及宣传,提高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

技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使员工熟悉火灾发生的原理、灭火和伤员急救等知识,提高员工的防火、灭火技能,

(八)定期组织安全防火工作大检查,检查发现危险隐患并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做到逐项登记及时整改,做到整改措施、部门、人员、时间和复查,验收五个落实,建立完整的消防工作台帐;

(九)协组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对建筑区划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第六十六条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措施:

(一)当接到火警信号时,控制中心应立即就近通知巡逻秩序维护员前往查看,确认属实后,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部门,上报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公司负责人,安排人员到路口或建筑区划入口对消防部门的车辆人员进行引导。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二)打开所有通道,启动广播通知事故区域人员撤离,组织人员到各通道口;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三)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立即把电梯迫降到底层,保证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对起火区域的天然气、电源等进行关闭,防止火灾引发爆炸;

(四)对相关区域进行警戒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在消防部门赶到前,火灾现场总指挥(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根据现场的情况对参与消防扑救的人员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抢救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六)在消防部门赶到前,组织秩序维护人员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灭火时应注意:

1、灭火人员应配备必要的自我防务工具,如防火服、或用水将自身淋湿等,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火灾进行扑救;

2、针对不同的着火物质,选用正确的灭火装置;

3、救人第一,火势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时,应首先救人,特别是要注意抢救最危险者。

4、先控制、后消灭,即首先制止住大火蔓延势头,在扼制火势发展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兵力,迅速扑灭火灾。控制火势与扑灭燃烧是同时进行的,即在控制火势时灭火;在扑灭燃烧中控制火势发展,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取得最佳灭火效果;

5、事故现场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应立即转移,防止火势扩大或发生爆炸。

酒店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酒店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 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 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酒店宾客及员工身体健 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酒店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 害的重大传染病、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 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体员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遵循逐级管理责任制的原则。总经理负责突发 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属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 有效开展自救、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演练,为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有力的保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要全力组织、动员所有员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 理。 三、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

物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遇地震应急处理程序 图表说明: 文字说明: 1、当遇到地震时,项目管理员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从项目内撤离,禁止使用电梯。 2、设立警戒岗位,打开所有通道出口大门,保证人员迅速安全离开,注意人多拥挤而造成 损伤,尽可能引导客户从少玻璃之通道离开。 3、工程人员应立即切断项目内空调电源及煤气总阀,当人员大多撤离情况下,切断项目内 供电及供水系统;地震过后,检查项目所有设备损坏情况,并予以修善,及时恢复对项目供水、供电。 4、安置疏散下来人员于空阔地(马路)休息,并安排人员清点人数,必须保证不遗留有人 在项目内。 5、禁止任何人试图返回项目。

6、迅速至电国家或公司相关部门,查询地震情况及余震情况,在由其确认安全后方可允许 客户返回。 7、对有伤者,应立即送至附近医院急救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记录以上情况。(做好客 户安抚工作) 注:地震过后,全面核对公司于项目上的财产是否有损失,并拍照存档。 二、火警应急处理 图表说明: 文字说明: 一):正常报警处理程序

1、当监控中心接收到消防设备报警或其他人员报警时,立即通知当值巡逻管理员赶至现场 核实。 2、到达现场后及时反馈监控中心,报清楼层房号、机房、公共走道、设备夹层等,并仔细 全面地检查现场。若火警成立,立即通知当值主管及监控中心并使用该楼层的灭火器材先投入灭火工作。 3、监控中心视情况通知各方采取紧急措施:报警时应报清:项目名称、门牌号码、所处路 口、燃烧物性质及面积、电话号码、报警人姓名:门岗人员负责及消防队由最近通道进场并根据其需要介绍项目、火警情况,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4、当值主管接报后调配人手赴现场增援并做好如下工作: a、设立警戒线,做好火场警戒工作,严禁客户及无关人员进入项目。 b、若项目某区域着火,保留监控中心和大堂、大门人员,其余岗位人员立即到达现场, 由主管带领,选用针对性灭火器材,运用已掌握的消防技能投入扑救。 c、通知客户可使用对讲系统通报,让客户从消防通道疏散(行动不便者管理员做登记, 统一使用消防电梯疏散);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引导和护送客人有顺序的尽快离开; 同时,派员检查疏散情况,楼层中是否仍有人员逗留,必须逐层检查,确认无人方可离开。 5、接警后,立即通知项目管理处及公司并成立临时救火指挥部,负责救火工作;各部须严 格执行各项命令(如:迫降电梯、启动、开关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等到);灭火器材若无法控制火势,应接装消防栓、水枪,通知总控制室人员启动消防泵进行赴救。 注:1、火灾扑灭后作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配合检查,调查失火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并作好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2、将扑救情况、结果和善后处理情况作好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工程部接报后:1)派电工切断电源; 2)派管道工控制水泵房; 3)派人至电梯机房控制电梯; 4)派人对大堂空调机视情况控制或关闭。 4、疏散客人次序:着火层→着火层以上楼面→着火层以下楼面 5、疏散客人时注意:1)清除疏散路线上的障碍物; 2)确认无人在首火部位; 3)安置疏散人员。 6、火场警戒安排:1)底层出入口; 2)着火层下一层 3)火灾现场。 二)、火警误报应急处理程序 1、监控中心显未屏显示项目内任何区域有火警自动报警或接他人报警时,立即通知当值巡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物业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8月10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007年11月10日 2007年8月10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目录 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区划 节建筑区划的划分与调整 第二节附属设施设备的配置 第三节新建住宅的交付使用 第四节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

第三章物业的管理主体与物业使用 节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二节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三节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章(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节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章总则 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管、公安、工商、价格、民政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其法定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依法设立业主大会,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建设,建立行业服务、协调、激励和惩戒等机制,促进物业管理业科学、规范、和谐发展。 第五条本市提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节能降耗的,政府给予鼓励。 第二章建筑区划 节建筑区划的划分与调整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开发建设的项目,其设置的附属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建筑区划。但该建设项目内已按规划分割成两个以上自然院落或者封闭区域的,在明确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建筑区划。 第七条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向区(市)县房产主管部门提出划分建筑区划的要求。 区(市)县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紧急处理措施

一、突发事件 相关链接:突发性紧急事件现场处理办法 试述物业管理中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一) 台风侵袭 防台准备 1. 制定全年防风防台计划,落实台风处置预案及期间当值表及责任人,人员联络名单; 2. 台风季节到来,提前作好防台准备,查看防台物质齐备适用,检查疏通相应管路,组织防台领导小组人员开会,预演防台步骤; 台风到来前 3. 接气象部门通知,通知租户(业主),发出台风公告:告知台风事宜并提醒客户一些必要安排,告知紧急联络电话; 4. 检查物业内设施、设备,保护及稳固; ① 各区域高空悬挂物件是否牢固,有无松脱; ② 各机房(电梯、水泵、电机房等)是否安全,备用电机是否可以随时开动; ③ 天台水箱、天线等物件是否牢固,有无不安全因素; ④ 物业内所有管道、阀门是否正常,有无堵塞,渗漏及失灵; 5. 负责检查所有客房门窗内关闭情况,有无各类危险情况(如花盆在窗台,易堕落物件在阳台); ① 锁紧窗门; ② 玻璃贴上防风胶纸,避免爆裂; ③ 装上防风卷闸或防风板(如有); 6. 建筑物若有维修棚架、围板或吊船等物体在外置放,应检查是否安全及稳固,如有需要须移走或通知施工队做好防风措施; 7. 全面检查物业防风措施,查看各处下水道、落水管、雨水渠等,并及时通知清洁部或协助维修部清除可能引起淤塞的垃圾、泥沙及杂物; 8. 备好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等紧急用具以随时应用; 9. 应加强与部门的联络,加强巡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 台风中 10. 逗留室内安全位置或进入指定防风处; 11. 佩带硬身安全帽(如外出); 台风后 12. 观察台风消息及预防余风; 13. 照顾受伤人士; 14. 清理受损范围,注意避免受伤; 15. 维修主管巡视物业; 16. 清理淤塞渠口杂物,补充紧急用具; 17.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二) 电力故障 1. 保安人员应清楚物业内电力设备、电源总闸及楼层分闸的位置,经常协助维修部检查其工作状态;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固镇县梁桥小学 2013年2月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 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物业各项目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项目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遇地震应急处理程序 图表说明: 文字说明: 1、当遇到地震时,项目管理员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从项目内撤离,禁止使用电梯。 2、设立警戒岗位,打开所有通道出口大门,保证人员迅速安全离开,注意人多拥挤而造成 损伤,尽可能引导客户从少玻璃之通道离开。 3、工程人员应立即切断项目内空调电源及煤气总阀,当人员大多撤离情况下,切断项目内 供电及供水系统;地震过后,检查项目所有设备损坏情况,并予以修善,及时恢复对项目供水、供电。 4、安置疏散下来人员于空阔地(马路)休息,并安排人员清点人数,必须保证不遗留有人

在项目内。 5、禁止任何人试图返回项目。 6、迅速至电国家或公司相关部门,查询地震情况及余震情况,在由其确认安全后方可允许 客户返回。 7、对有伤者,应立即送至附近医院急救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记录以上情况。(做好客 户安抚工作) 注:地震过后,全面核对公司于项目上的财产是否有损失,并拍照存档。 二、火警应急处理 图表说明:

文字说明: 一):正常报警处理程序 1、当监控中心接收到消防设备报警或其他人员报警时,立即通知当值巡逻管理员赶至现场 核实。 2、到达现场后及时反馈监控中心,报清楼层房号、机房、公共走道、设备夹层等,并仔细 全面地检查现场。若火警成立,立即通知当值主管及监控中心并使用该楼层的灭火器材先投入灭火工作。 3、监控中心视情况通知各方采取紧急措施:报警时应报清:项目名称、门牌号码、所处路 口、燃烧物性质及面积、电话号码、报警人姓名:门岗人员负责及消防队由最近通道进场并根据其需要介绍项目、火警情况,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4、当值主管接报后调配人手赴现场增援并做好如下工作: a、设立警戒线,做好火场警戒工作,严禁客户及无关人员进入项目。 b、若项目某区域着火,保留监控中心和大堂、大门人员,其余岗位人员立即到达现场, 由主管带领,选用针对性灭火器材,运用已掌握的消防技能投入扑救。 c、通知客户可使用对讲系统通报,让客户从消防通道疏散(行动不便者管理员做登记, 统一使用消防电梯疏散);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引导和护送客人有顺序的尽快离开; 同时,派员检查疏散情况,楼层中是否仍有人员逗留,必须逐层检查,确认无人方可离开。 5、接警后,立即通知项目管理处及公司并成立临时救火指挥部,负责救火工作;各部须严 格执行各项命令(如:迫降电梯、启动、开关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等到);灭火器材若无法控制火势,应接装消防栓、水枪,通知总控制室人员启动消防泵进行赴救。 注:1、火灾扑灭后作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配合检查,调查失火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并作好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2、将扑救情况、结果和善后处理情况作好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工程部接报后:1)派电工切断电源; 2)派管道工控制水泵房; 3)派人至电梯机房控制电梯; 4)派人对大堂空调机视情况控制或关闭。 4、疏散客人次序:着火层→着火层以上楼面→着火层以下楼面 5、疏散客人时注意:1)清除疏散路线上的障碍物; 2)确认无人在首火部位; 3)安置疏散人员。 6、火场警戒安排:1)底层出入口; 2)着火层下一层 3)火灾现场。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区划划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区划划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房发[2007]90号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为进一步保障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标准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标准 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区划物业服务力量的配备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是指受聘为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为依

法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该建筑区划内应当配备的基本的、保障性的人力资源及设备、器材、信息等技术与装备的总和。 本标准所称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服务人员,是指按规定纳入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及物业维修、秩序维护等成都市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以下简称“名册”)的人员。 物业服务合同对建筑区划物业服务力量配备的约定高于本标准的,从其约定。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中人力资源配备的监督管理,将适时调整本标准并予以公布。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区划物业服务力量配备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提倡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大会选聘为建筑区划配备物业服务力量高于本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 第六条建筑区划内专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的配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宅(别墅除外)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应当不低于1名;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不低于2名; (二)别墅、非住宅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应当不低于1名;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不低于2名。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和流程(紧急类)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流程 一、电梯困人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二、水管爆破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三、台风雷暴灾害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四、高空掷物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五、停电及电力故障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六、燃气泄漏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七、发生盗窃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八、发生抢劫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九、发生斗殴事件处理程序及流程 十、偷车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十一、红外线报警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十二、监控系统出现无信号应急处理程序及流程

一、电梯困人事件应急处理程序(见表一) 1客人被困通过电梯呼叫系统通知消防监控中心。 1.1消防监控中心人员发现电梯故障并有人被困。 2消防监控人员须立即把监控屏幕切换到故障电梯,查明所在楼层通知工程部人员(详细报出电梯及停留位置)及保安领班(当值)。 3保安领班(当值)立即通知行政当值。 4监控中心当值利用监控对讲安抚被困人员,等待工程人员解救。 5工程部收到通知须在三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解救。 6顺利解救后,工程部人员汇报行政当值解救情况,行政当值做好事件记录,以作存档。 7如因情况特殊工程部人员不能解救则立即与电梯维保公司人员取得联系并同时通知行政当值。 7.1将情况告诉其并要求进行指引解救办法。 7.2要求电梯维保公司人员尽快赶到现场。 8行政当值立即赶到现场,指挥解救工作。 9如被困人员感到不适须尽量安抚,而电梯维保公司人员仍未到场,应立即与维保公司说明原因,行政当值决定及报警,要求警方及消防人员协助解救并通知保安领班做好指引警方及消防人员准备。 10行政当值向公司经理汇报事态情况。 11被困者被解救后,客户部须了解其身体情况并做记录,有不适者须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12行政当值做事件记录以作存档。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遇案 一、 1、 文字说明: 1.1 场馆一旦发生恶性案件, 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打报警电话应沉着、准确地报告发案地址,案件现场简单描述、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1.2 拨打完报警电话后, 值班人员还应迅速用对讲机将现场情况报主管和领导;并用对讲机通知其他值班安保员前来 配合协助保护现场。具体是:由安保人员封闭现场出入口及 通道,疏散群众防止围观,在公安人员到场前,保护现场人员不得随意翻动现场物品、不得擅自离开。 1.3 如有人员需救治,在报警的同时,还应立即拨打 120 急救中 扰乱公共秩序事件的处理 恶性案件 发生恶性案件 通知上级到场 拨打报警电话 拨打 120(如有人员须救治) 保护现场 作好记录、不加任何评论 疏散群众、防止围观

接到被盗信息 拨打报警电话 通知上级到场 保护现场,作好记录 协助警方调查 心电话,打急救电话时应沉着、准确地报告急救地址,伤者现 状及伤者姓名、电话号码;与急救中心联系完毕后,择时安排 人员到附近路口引导急救车到达现场, 以免延误急救时间: 运送伤者时须注意不得破坏案发现场。 1.4 未经公安机关和运行管理组领导许可, 参与维护现场人员不得将案件情况和公安人员现场侦破进展随意在管辖区内散播; 对 于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道的,现场人员应委婉拒绝。 2、 偷盗 2.1 偷盗事件 文字说明: 2 .1 一旦接到发生偷盗的报警信息,安保人员应迅速拨打报警电话 “110 ”,应沉着、准确报告发案地址,发生案件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 .1 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 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主管和领导 (可 以利用通过监控中心通知) ,并通知巡视岗安保人员前来协助保护现场; 必要时, 可以由安保主管调配其他岗安保人员前来

物业项目售楼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案场投标专用)参考借鉴范本

物业项目售楼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案场投标专用)参考借鉴范本 年月日

物业项目售楼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1 目的 确保本物业项目售楼处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障售楼处人员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本物业项目售楼处及所辖区周边发生周围居民闹事、客户退房闹事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3 职责 3.1 售楼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理3.2 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 3.3 其他员工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 4.周围居民和民工闹事 4.1秩序维护员在岗: 4.1.1 1号岗(入口形象展示岗)的礼宾发现有可疑人员聚众前往售楼处时,1号岗人员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安保队长组织所有队员到售楼处门口集合。所有队员听到通知后立即赶到售楼处门口; 另外,队长安排一名队员负责通知售楼处负责人(立即报警)和公司领导,通知后到楼梯口和另一名队员集合;另一个队员到楼梯口待岗并通知客服打开楼梯处的侧门,防止闹事人员进入二楼办公区和公司人员撤离。 4.1.2 2号岗(售楼处门岗展示岗)人员听到伞岗通报后立即关闭售楼处大门,到门外和1号岗队员阻止闹事人员进入售楼处大厅;

4.1.2 2号岗(通往景观区门口岗)和4号岗(3号楼门口岗)听到1号岗通知后立即赶到售楼处门口和集合,阻止闹事人员进入售楼处大厅。 4.1.3当公司领导到售楼处门口处理事情的时候,所有队员应把领导和闹事人群分开,同时保护好领导和自身的安全。 4.1.4当警察到售楼处的时候,大门口的队员撤掉2个到售楼处里面巡查,以防有闹事人员混进售楼处里面闹事。外面的队员配合警察把闹事的人员赶到马路边上。 4.1.5当售楼处负责人到现场的时候所有人必须听从安排,不得私自做决定,协助警察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4.2 中夜班保安人员值班: 4.2.1夜班保安人员巡查时发现有闹事人员立即关闭售楼处大门,用对讲机通知另一名队员和销售人员,另一名队员立即通知队长、售楼处负责人(立即报警)和公司领导,通知完毕后到售楼处门口阻止闹事人员进入售楼处大厅。 4.2.2队长接到通知后立即召集全体住宿队员迅速赶往售楼处。 4.2.3当公司领导到售楼出门口处理事情的时候,队员把领导和闹事人群分开,同时保护好领导和自身的安全。 4.2.4当警察到售楼处的时候,大门口撤掉一个人到售楼处里面巡查,以防有闹事人员混进售楼处里面闹事。外面的队员配合警察和公司同事吧闹事人员赶到马路边上。 4.2.5当售楼处负责人到现场的时候所有人必须听从安排,不得私自

四川省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分析

第一章总则 1、制定目的和法律依据 【四川省】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增加了制定本条例的目的) 【成都市】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四川省】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增加了物业管理的定义) 【成都市】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3、监督指导部门 【四川省】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环保、城乡规划、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服务和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外,还赋予了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环保、城乡规划、卫生、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服务和监督职责。形成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格局。)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明确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居民(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在公共场所如发现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报警外,还需采 取以下措施: A、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 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B、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 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C、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D、将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记交与警方。 E、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F、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J、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卫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17-04-03 18:16 | #2楼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 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 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 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品)

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品) 目录 1.物业服务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和方法 2.物业管理应急预案架构图 3.日常管理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物业发生疫情的防治预案 (2)防台风.雨汛应急处理预案 (3)意外伤亡应急预案 (4)紧急救护预案 (5)交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6)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7)火灾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8)爆炸.恐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9)溺水救援应急预案 (10)打架斗殴事件处理预案 (11)盗窃事件处理预案 (12)抢劫应急预案 (13)爆炸.可疑物品的处理预案 (14)发生自杀或企图自杀事件的处理预案 (15)对散发反动传单.宣传品事件处理预案 (16)凶杀事件处理预案 (17)静坐.示威实践处理预案 (18)安管员拾遗失物的处理预案 (19)对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处理预案

(20)纠纷的处理预案 (21)液化气泄漏应急预案 (22)高空抛物应急预案 (23)噪音处理预案 (24)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25)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26)供电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27)中央空调系统应急处理预案 (28)发生水浸事故处理预案 (29)电梯故障应急预案 (30)清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1)客户打踤物品后的应急处理 (32)客户呕吐后的应急处理 (33)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堵塞应急处理 (34)台风影响环境卫生应急处理 (35)梅雨天气应急处理 (36)在公共场所发现反动标语处理 (37)发现可疑物品应急处理 (38)酗酒闹事应急处理 4.物业管理应急预案相关记录

第一章物业服务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和方法 1.突发应急预案处理范围 突发事件是指发生火灾.地震.台风.暴雨.治安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及物业防偷渡.防走私.反动宣传.静坐示威等特有的突发性不可抗拒的偶然性事件. 2.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物业安全管理服务人员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辅助力量.在日常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和护卫客户的安全中,必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处理问题应遵循依法办事的原则,执行物业公司各项规章,不徇私,以礼服人. (1)、遇有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沉着冷静,胆大心细,机智灵活,高度警惕,正确分析和判断情况,根据问题性质按方案处置. 〔2〕、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3)、汛期气象服务应急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4)、应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原则。 (5)、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6)、发现聚众闹事,应立即报告,并在安全部门或公安机关的指挥下,迅速平息,防止事态扩大。 (7)、发现纵火、行凶、抢劫、盗窃、聚众示威、打反动标语等现行犯罪和违规活动,应及时尽力抓捕犯罪嫌疑人,迅速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理,并注意保护现场。 (8)、及时总结、汇报 3、突发事件处理方法 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 (1)、对客户之间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纠纷问题,可通过说服教育方法解决,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紧急处理措施

—、突发事件 相关链接:突发性紧急事件现场处理办法 试述物业管理中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一)台风侵袭 防台准备 1. 制定全年防风防台计划,落实台风处置预案及期间当值表及责任人,人员联络 名单; 2. 台风季节到来,提前作好防台准备,查看防台物质齐备适用,检查疏通相应管 路,组织防台领导小组人员开会,预演防台步骤; 台风到来前 3. 接气象部门通知,通知租户(业主),发出台风公告:告知台风事宜并提醒客户 一些必要安排,告知紧急联络电话; 检查物业内设施、设备,保护及稳固; 各区域高空悬挂物件是否牢固,有无松脱; 各机房(电梯、水泵、电机房等)是否安全,备用电机是否可以随时开动; 天台水 箱、天线等物件是否牢固,有无不安全因素; 物业内所有管道、阀门是否正常,有无堵塞,渗漏及失灵; 负责检查所有客房门窗内关闭情况,有无各类危险情况(如花盆在窗台,易 堕 落物件在阳台); ① ② ③ 6. 如有需要须移走或通知施工队做好防风措施; 7. 全面检查物业防风措施,查看各处下水道、落水管、雨水渠等,并及时通知 清洁部或协助维修部清除可能引起淤塞的垃圾、泥沙及杂物; 8. 备好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等紧急用具以随时应用; 9. 应加强与部门的联络,加强巡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督促有关部门改 进; 台风中 10. 逗留室内安全位置或进入指定防风处; 11. 佩带硬身安全帽(如外出); 台风后 12. 观察台风消息及预防余风; 13. 照顾受伤人士; 14. 清理受损范围,注意避免受伤; 15. 维修主管巡视物业; 16. 清理淤塞渠口杂物,补充紧急用具; 17.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二)电力故障 1. 保安人员应清楚物业内电力设备、电源总闸及楼层分闸的位置,经常协助维 修部检查其工作状态; 4. ① ② ③ ④ 5. 锁紧窗门; 玻璃贴上防风胶纸,避免爆裂; 装上防风卷闸或防风板(如有); 建筑物若有维修棚架、围板或吊船等物体在外置放,应检查是否安全及稳固,

超市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号:AQ-BH-01387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超市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 Emergency plan for supermarket public places

超市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一、制定的目的 为加强**超市卖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突发事 件的发生,保障卖场及购物群众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卖场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经理负责超市应急救援工作的 组织和指挥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值班经理、防损部长 组员:各课别主管及超市员工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 案的具体实施,确保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临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现场指挥组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协助抢险机械设备的调转;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与有关单位人员的紧急联络,在最短的时间内,传达领导小组的抢险指令,做好与“110”、“120”等单位的联系。 (4)技术保障组职责:协组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负责抢险方案的制定,组织指导方案实施。 (5)人力保障组职责:主要搞好购买者的人身安全,负责人员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各类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发生 突发事件或异常时,能迅速、果断地进行处理,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小 区居民等公众生命和国家、企业及公民的财产安全,保护住户和业主的 人身及其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处置区域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包括突发性水溢、电梯故障等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长情况。根据企业的特点,重点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公司管辖的直管公房、物业小区及建筑工地等。 三、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和集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处置指挥网络,根据不同事件特点妥善、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四、组织领导与应急处置指挥 1、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络员: 2、应急处置指挥: ⑴、组长发出应急预案处置指令,指挥各职能人员执行指令; ⑵、副组长指挥协调督查指令执行的符合性、效率性; ⑶、负责抢险、组织和缩小事态的发展; ⑷、负责事故伤员救治; ⑸、负责善后与接待家属及现场职工群众的稳定工作;

⑹、负责人力资源的供应调度,其他员工应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积极 参与救护或抢险; ⑺、当值和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 ⑻、联络员负责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信息情况。 五、应急处置程序 1、突发性水浸事故处理程序 ⑴、当接投诉或报告后,即时前往现场观察; ⑵、抵达现场后,立刻查找出水的来源,检查出水阀位置并立即关闭有 关的水阀,如遇下水道阻塞,应立即疏通; ⑶、观察现场附近的电力设备,如有浸水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水浸漏 电伤人。 2、抗台防汛期间的预防措施 ⑴、抗台防汛期前,成立公司抗台防汛领导小组,在专用抗台防汛值班 记录簿上填写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抢险人员的电话联系网络,落实各级责任制。台风暴雨时,公司值班人员和各部门值班人员必须与公司主管 领导保持联系,听从指示,并与上级公司保持联系,服从上级公司应急调动。 ⑵、检查管辖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是否有危险因素存在,并及时观察,及 时提供补救措施。

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处理指引

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处理指引 (一)噪音骚扰 1.对于施工单位可能造成噪声骚扰的,预先对施工单位讲明要求,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预先予客户公告施工事宜及施工计划; 2.保安员应留意物业四周所产生的噪音,如机器、音响、人为喧哗等情况,均能直接影响其他客户; 3.任何客户或装修、维修施工引起噪音的来源,加以说明制止,并及时向物业部通报; 4.当接到客户投诉或巡检时自行发觉,均须调查噪音的来源,加以说明制止,并及时向物业部通报; 5.任何客户或施工单位经多次规劝,仍拒绝停止引起噪音之工程或降低音量,应报请管理处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必要时可报告环保监督部门; 6.对外来人员故意聚集又骚扰引起噪音,严重影响客户的,经干预仍不改正,则应报警通知警方处理; 7.记录一切有关资料,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二)不听从劝阻 1.纠正违章时,首先要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告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根据事情性质、事态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3.发生纠纷时,注意把握政策,区别情况,灵活处理,如属对方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应视情节轻重,采取恰当的对策给予处理。 (三)酒醉者闹事 1.对外来人员酒醉闯入闹事的,必须全力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物业区域范围; 2.如外来酒醉者行凶打人或毁坏公物时,保安可果断采取强制性约束措施,但注意约束不可过当,同时可报警求助处理; 3.对客户、客人酒醉后行为失态、无法自控时,保安应通知物业部查明身份、住所宅号,设法让其亲友劝说带领回房,必要时保安可协助做好监护、控制工作; 4.对各类酒后肇事造成人员伤害、财物损坏的情形,保安应做好拍照或录像,取证工作,以

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编号:FS-DY-20428 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区(市)____县____路(街道)_____号四至:_____东_____南_____西_____北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随着我国的社会发展、体制转轨与社会转型,展览馆作为一个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可从应急管理教育、突发事件预防、危机管理机构设置、应急预案、信息传递、突发事件救治与处置、保障机制及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等几个方面入手,与时俱进、转变管理观念,有效应对展览馆各种突发事件。为了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在事前、事发与事后,把握规律,科学应对,进行管理与采取措施,以达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即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具体指在危机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等过程中,建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安全秩序等有关活动。 展览馆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 信誉危机引起的突发事件:信誉是展览馆在长期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公众对展览馆服务的整体印象和评价。在日常的展览馆服务中可能由于服务质量或沟通不畅引起服务纠纷或公众对展览馆展览及服务需求满意程度以及其他如媒介报道等因素,而出现对展览馆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即属信誉危机。我们可将信誉危机分为两类:一是服务类危机。如因服务质量或员工素质问题或员工处事不当而引起的纠纷、因故暂停开放展览而引起的纠纷或由于缺乏沟通渠道或沟通不及时、不全面公众对展览馆产生误解而引起的危机、观众对展览内容不满而引起的纠纷等。二是

媒介类危机。如媒体追踪报道或报道不实或报道有误或网络博客跟帖等等而引起的危机等。 灾害危机引起的突发事件:我们可以把潜在的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安全的紧急事件作为灾害危机。灾害危机引起的突发事件可分为四类:一是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二是事故灾难(如火灾、恐怖袭击、爆炸、设备故障等),三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四是重大社会治安事件(如管理秩序混乱、观众拥挤踩踏、斗殴凶杀、盗窃抢劫等),这些灾害是会造成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危及安全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作为一门专门的管理科学,是当代社会中政府部门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它是为了对应突发事件,抗拒灾难事变,对所有突发事件发生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化解、防范,以尽量使损害降至最低点而预先建立的防范、处理体系和对应的措施,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前的危机预防管理、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救治与处置及突发事件结束后的总结与整改等系统管理工作。当代展览馆必须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意识,借用政府部门突发事件管理的新理念,在馆内预先建立防范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的体制和措施,以达到避免、减少突发事件产生的危害,总结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科学化与系统化。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