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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竣工验收备案说明表第期共期

分期竣工验收备案说明表第期共期

分期竣工验收备案说明表(第期/共期)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件一: 大庆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申请报告 高新区管投道路优化第九推进组: 由我单位施工的工程,现已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甩项验收工程及其原因附后)。经我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核查:该工程已完成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自检合格,报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该工程的全部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已按有关规定要求整理成册,随报告送来备查。 本工程经竣工验收,如有质量缺陷,由我单位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合同约定进行保修。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本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备案机关各一份。

监理单位工程评估报告 高新区管投道路优化第九推进组: 由我单位监理的工程,施工单位现已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经我单位检查: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有关安全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及观感质量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依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估结论为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章) 年月日 本报告一式三份,建设、监理单位、备案机关各一份。

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高新区管投道路优化第九推进组:: 由我单位设计的工程,我单位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检查结论:工程设计变更符合(不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及变更要求。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设计单位(章) 年月日 本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备案机关各一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99282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1 青海省建设管理局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 备案表1-1 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1-2 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1-3 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1-4 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2 青海省建设管理局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封面 备案表2-1A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B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C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D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E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F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G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H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2 青海省建设管理局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目录) 备案表2-3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备案表2-4 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备案表2-5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备案表2-6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备案表2-7A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备案表2-7B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统表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统表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统表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统表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统表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统表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统表四单位(子单位)感观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备案表2-8 竣工移交证书

备案表2-9 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备案表2-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 备案表2-1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工程建设监理表 监理表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监理表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监理表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监理表4 报验申请表 监理表5 进场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 监理表6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监理表7 砼浇筑报审表 监理表8 中期价款支付单(本表适用于施工单位支付用表)监理表9 清单支付表 监理表10 工程变更支付表 监理表11 中间计量汇总表 监理表12 中间计量表 监理表13 返还保留金付款通知单(一) 监理表14 返还保留金付款通知单(二) 监理表15 工程签证单 监理表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监理表17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监理表18 设计变更报审表 监理表19 设计变更数量审核表 监理表20 承包人设计变更申请表(通用) 监理表21 监理工程师设计变更申请表 监理表22 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申请表 监理表23 项目办设计变更申请表 监理表24 设计变更批复表 监理表25 设计变更工程令 监理表26 设计变更签收表 监理表27 工地会议纪要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 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 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 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最新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名称:靖州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工程第四标段建设单位:靖州县建设局 湖南省建设厅制 年月日

目录 1、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备2004-1)…………………………(页)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004-2)………………………………………(页)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备2004-3)………………………………………(页)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备2004-4)……………………………(页)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备2004-5)…………………………………(页) 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备2004-6)………………………………(页) 7、商品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备2004-7)…………………………(页) 8、商品房屋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备2004-8)…………………………(页)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2004-1)………………(页)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施2004-4)………(页) 11、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 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施2004-3)……………………………………(页) 12、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检查记录(施2004-14)……………………(页) 13、桩基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10)………………………………………(页) 14、地基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9)……………………………………(页) 15、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6)………………………(页) 16、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7)………………………………(页) 17、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定书(湘安监统编2004-1)……………(页) 1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2004-6)………………………………(页) 19、施工许可证……………………………………………………………(页) 2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页) 21、公安消防、规划和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或准许使用文件………………………………………………………(页)22、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页)13、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页)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二○一○年一月

填表说明:1、本表下载打印后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2、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注:本须知仅做为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帮助文件,可不打印) 一、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文件说明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填表说明: 1.封面:“工程名称”栏内:填写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相一致。 “建设单位” 栏内:建设单位全称应与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名称相一致。 2.第二页: ⑴“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栏内:填写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相一致。 ⑵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建筑面积”栏内:填写面积应与该工程施工许可证中建筑规模及规划验收注明的面积相一致。 ⑶“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⑷“单位名称” 栏内:填写各单位全称,应与各参建单位“法人公章”名称相一致。内容应与施工许可证核对,如单位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不符时,应出具变更单位的上级单位或工商局的变更证明文件。

竣工验收备案表.docx

工程竣工备案时所提供文件目录 一、竣工验收通知书 二、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建设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评估报告 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及功能试验资料 1、地质报告封面及结论; 2、探验槽记录、桩基检测报告、桩基验收记录;(原件) 3、地基基础结构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实体现场检验报告;( 原件 ) 4、砼、砂浆强度检测报告,砼强度评定汇总表; 5、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报告; 6、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及检测报告,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及检测报告; 7、屋面淋水及卫生间、厨房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8、上水及采暖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9、上下水及采暖等塑料管材的试验报告; 10、排水管灌水、主干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11、电梯准运证、消防验收合格证; 1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13、抽气道功能抽查记录; 14、外窗“三性”试验报告;

15、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九、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商品住宅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工程用户签字表》 十一、竣工验收整改项目回复单 十二、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十三、建筑节能 注: l 、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单位红印; 2、申报资料应按顺序打印目录、并注明页码; 3、以上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七日内装订成册一并送至建筑有形市场质监站窗口(市建设局二楼大厅)。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m 2 (万元)工程类别结构类型 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文号监督注册号 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部门 备案理由: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负责人 报送时间:年月日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 监督员姓名:______________ 注:1、工程完成情况中所含的分部可在相应的序号上打“V” 2、本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填表说明)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海省建设厅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单位(项目)负责人: (供参考) 该工程地基为我院勘察,勘察报告编号为 2002标XXX 。 经验槽槽底为XXX 与勘察报告相符。 基底局部的处理见洽商XXX 编号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项目)负责人: (供参考) XXX 工程已施工完毕,施工过程符合设计图纸和工程洽商 要求。同意竣工验收。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项目)负责人: (供参考) XXX 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及洽商变更完成施工合同, 符合施 工验收标准。 同意竣工。 (公章)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供参考) 本工程立项、施工手续完备。施工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达到 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对基槽、基础、主体结构及装修各阶 段的验收,符合竣工条件。同意验收。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项目)负 责人: (供参考) 该工程经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检查,满足设计 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同意验收。 (公章) 年 月 日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2、已列入工程竣工报告附件的可不再另列;

3、本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备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一、工程竣工,为验收作准备 1、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质量,自评质量等级。 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如实行监理的,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再报建设单位。 3、施工、监理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作《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7、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质监机构提交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 收条件审核表》。质监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二、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已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行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许可文件; 11)、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论。 2、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六份);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 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施工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已审图的);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公司); 8)、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9)、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10)、规划验收许可文件(规划部门); 11)、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4)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基他文件。 2、质监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已实施施工安全评价的工程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安监机构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以上5)、6)、10)、11)、12)项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均需原件,除指定份数外均 为一式一份,建设局除保留必要资料外,其余资料在竣工验收备案完毕后退还。(办理时间:十五个工作日) 四、市建设局发《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表填写参考样本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填写样本 一、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我单位已收到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合格证明书; 3、已组织成立验收小组; 4、已具备备案条件; 5、约定竣工验收时间; 6、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质量监督站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竣工验收内容: 1、参与建设各方分别汇报工程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参与各方工程档案;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验收组人员对竣工验收情况讲评并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三、竣工验收组织: 1、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 2、组长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小组成员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四、竣工验收标准: 1、经设计最终认可的设计图纸及变更或技术核定的设计文件; 2、施工过程中参照的施工规范、规程及国家、地方强制性标准条文; 3、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4、施工合同的要求。 五、对勘察单位的评价:

勘察单位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有关质量保证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勘察工作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能及时到现场处理特殊问题,现场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内容相符。 六、对设计单位评价: 设计单位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有关质量保证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工程实物质量与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相符。 七、对施工单位评价: 施工单位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有关质量保证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施工中能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能及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工程实物质量符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 八、对监理单位评价: 监理单位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有关质量保证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监理人员能严格按国家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在工作中能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监理规划的要求做到旁站、巡视、平行监理,并认真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对施工单位的质量验收资料能认真审核,并有真实完整的监理资料。 九、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本工程从立项→招标→报建→报监→开工→竣工的过程均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施工过程受政府监督。 十、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2

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及竣工备案管理

3.5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 竣工资料由总承包按业主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总承包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进行审核、汇总。 3.5.1竣工验收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经全部完成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实物及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给总承包项目部检查,符合档案馆及代建单位要求后提交给监理公司审查。并由监理公司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待验收完成后并入总体工程竣工验收中一并交工。 3.5.2竣工验收程序 插入竣工资料验收流程图 3.5.3竣工验收组织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前整理完整的质量监理资料,并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

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在收到上述各有关单位资料和报告后,对签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6、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关于工程履行合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汇报。 7、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8、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9、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5.4竣工验收资料 3.5.4.1整理目标 工程资料完整准确系统,满足业主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工程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首先达到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标准,确保工程鲁班奖工程的要求。 3.5.4.2工作流程 要求各专业分项目部按以下流程做好工程资料整理。各项目部工程资料要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安排胜任工作的内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收集和整理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竣工验收备案表(样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样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德州市建设厅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名称 备案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联系人电 话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m2) 结构类型及层次 工程用途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年月日 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勘察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甲级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甲级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一级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甲级 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名称

竣工验收意见勘察 单位 意见 按勘察报告进行了设计、施工。 (公章) 年月日 设计 单位 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设计文件完成施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公章) 年月日 施工 单位 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自评达到合格等级。 (公章) 年月日 监理 单位 意见 单位(项目)负责人: 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公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完成了设计和合同内容,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同意验收。 (公章) 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公安、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玉树州地震灾后重建项目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玉树灾后重建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玉树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玉树灾后重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灾后重建工程,都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时限办理项目竣工备案手续。 第四条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规划“一书两证”、施工图、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等文件。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环评专项验收已通过; (三)规划专项验收已通过; (四)节能专项验收已通过;

(五)消防专项验收已通过; (六)防雷专项验收已通过; (七)电梯专项验收已通过; (八)钢结构专项验收已通过; (九)幕墙专项验收已通过; (十)人防专项验收已通过; (十一)分户专项验收已通过; (十二)新型工艺、新型材料专项验收已通过; 第六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于十五日内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如十五日内办理竣工备案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章竣工验收组织 第七条工程验收程序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八条初步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使用单位或建委会参加。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在州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项目业主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使用单位等参建各方代表参加。 第十条县属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由各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邀请州县建设、财政、发改、审计、纪检、监察、消防等相关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政协、人大代表组成监督、指导小组,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指导。

竣工验收备案各项表格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现定于年月日时(地点)进行竣工验收,请你单位派员参加,予以监督。 附: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2、竣工验收方案 质监站签收人:建设单位: (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量监督机构。 2、竣工验收组应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附件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附件2:竣工验收方案(另附页)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申报单 雨花台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我单位建设的工程,面积为 m2,造价为万元,并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并整理完成如下资料: 1、竣工报告□ 2、竣工验收主要成员及验收组长名单□ 3、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方案□ 4、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 5、有关节能保温工程专项验收文件□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7、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单元、户号抽签记录表□ 8、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组复核记录□ 9、住宅单位工程验收问题记录表□ 10、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1、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2、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3、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 15、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16、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依据质量监督检查要求,现向你站申报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99282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1 青海省建设管理局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 备案表1-1 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1-2 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1-3 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1-4 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2 青海省建设管理局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封面 备案表2-1A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B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C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JD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E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F 工区房竣丄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JG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1H 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总表 备案表2-2 青海省建设管理局工区房竣工验收报告(U录)备案表2-3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备案表2-4 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质量检査报告 备案表2-5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质量检査报告 备案表2-6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理评佔报告 备案表2?7A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备案表2-7B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统表一单位(子单 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统表二单位(子单 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査记录 统表二单位(子单 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査记录 统表二单位(子单 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査记录 统表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査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统表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査及主要功能抽査记录统表四单位(子单位)感观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备案表2-8 竣工移交证书 备案表2-9 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备案表2-10 单位工程竣丄验收通知单 备案表2-1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工程建设监理表 监理表1 匸程开工/复丄报审表 监理表2 施丄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监理表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监理表4 报验申请表 监理表5 进场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 监理表6 施丄测量放线报验表 监理表7 栓浇筑报审表 监理表8 中期价款支付单(本表适用于施工单位支付用表) 监理表9 清单支付表 监理表10 匸程变更支付表 监理表11 中间计量汇总表 监理表12 中间计量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doc 39页)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doc 39页)

建设工程竣工与备案流程图 一、单位工程自检预验收1、单位工程按设计要求、工程合同等要求全部完工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自行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自检合格后上报施工单位有关质检部门进行预检,预检合格后签署预检记录; 2、对于商品住宅的,待工程完工后同时应进行商品住宅竣工分户质量自检评定; 六项分户验收内容:二、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经施工企业预验合格,工程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报监理公司进行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收。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和 三、商品住宅逐套竣工质量验收 商品住宅逐套竣工质量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专家验收组验收核查合格的基础上,报请质量监督站对商品住宅进行分户 四、建设项目专项验收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专业、系统验收内容:1)人防验收;2)公安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验收;7)智 五、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初验、商品住宅分套竣工验收以及通过专项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报请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符合要求后向质量监督站正式提出单位工程 六、建设项目城建档案资 料备案 收集齐全建设项目竣工七、交房 开发商向购房人交付住宅产品,在正式办理移

第一章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自检预验

一、工程竣工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1、单位工程完工经施工企业预验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工程基本达到初验条件; 2、施工企业已经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 二、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程序 1、单位工程经施工单位预验自检合格后,填写A11《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工程竣工报告》,连同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送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总监应签署是否同意提交竣工验收的意见。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初验收。 2、监理单位在接到《工程竣工报告》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资料及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意见,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 3、承包商整改完毕后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并签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建设单位。 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竣工报告》后,邀请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工程竣工初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在接到建设单位竣工初验通知后7日内提出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意见》。该意见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建设单位。 三、填写相关附表资料 1、对于商品住宅初验收,由监理、建设单位在《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表》中签署验收意见; 2、监理单位签署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3、监理单位填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件二提交建设单位; 4、勘察单位填写《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附件三提交建设单位; 5、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意见》附件四提交建设单位; 四、工程竣工初验收相关说明: 1、单位工程初验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和业主等单位参加。 2、对于商品住宅的,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验收组成员进行商品住宅分户竣工质量验收核查; 3、竣工验收专家组机构必须包括下列人员: 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②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相关专业监理人员; ③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设计人员; ④施工(含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施工技术人员; ⑤其它有关单位(如检测鉴定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4、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备齐委托手续:

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

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 办法》、《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 工验收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管理规定。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含住宅小区配套工程和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为工程),必须遵守 本管理规定。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工作。 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和备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告。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由项目经理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送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总监应签署是否同意提交竣工验收的意见。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 《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分包工程完成及质量情况;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各项工程内容的完成情况;设备安装调试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情况;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工程质量自评情况等。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 监理单位在接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在5日内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建设单位。 未实行监理工程,由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情况;工程分包情况;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施工、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勘查、设计单位配合情况;设计功能、指标实现情况;工程档案整理情况等。

浅谈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备案

浅谈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备案 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③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④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1)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2)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4)电梯验收合格文件 4)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合格文件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 1、工程竣工验收: 就是通常所说的四方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验收后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是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进行完之后的最后一项验收。 2、"规划验收: 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竣工并完成竣工测量的,需申请规划验收。经规划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建筑工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之 一。" 3、消防验收: 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这个是分部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消防验收完成,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xx或开工报告; 3、xx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 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件或验收意见书;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维修书; 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8、备案机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关于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

关于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 创建日期:2013/2/5 信息来源: 一、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区别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参加,并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交付使用的必备要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竣工验收备案是房管局办理产权的必备要件。 竣工验收备案不是房屋交付使用的必备要件。 二、关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由于四川省要求在竣工验收备案环节收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而工程结算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全四川省范围内绝大部分工程都无法在15天内完成备案,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没对备案时限作要求。 三、关于竣工综合验收 很多上访户提出关于“竣工综合验收”的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列在该文件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83项。也就是说,早在2004年,“竣工综合验收”就已经取消。 83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四、关于房屋交付使用的其他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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