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锅炉房规范要求

锅炉房规范要求

锅炉房规范要求
锅炉房规范要求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3 本条是原规范第5.1.4条的修订条文之一。

锅炉房作为独立的建筑物布置有困难,需要与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为确保安全,特规定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如公共浴室、教室、餐厅、影剧院的观众厅、会议室、候车室、档案室、商店、银行、候诊室)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

和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

锅炉房设置在首层、地下一层,对泄爆、安全和消防比较有利。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锅炉房本身高度超过l层楼的高度,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可能要占2层楼的高度,对这样的锅炉房,只要本身是为1层布置,中间并没有楼板隔成2层,不论它是否已深入到该建筑物地下第二层或地面第二层,本规范仍将其作为地下一层或首层。

15.1.2 锅炉房的外墙、楼地面或屋面,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并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场所、房间和人行通道,泄压处也不得与这些地方相邻。地下锅炉房采用竖井泄爆方式时,竖井的净横断面积,应满足泄压面积的要求。

当泄压面积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采用在锅炉房的内墙和顶部(顶棚)敷设金属爆炸减压板作补充。

注:泄压面积可将玻璃窗、天窗、质量小于等于120kg/m2的轻质屋质和薄弱墙等面积包括在内。

锅炉房设计(参考)

目录 第1章工程概况 (2) 1.1目的 (2) 1.2设计题目 (2) 1.3设计概况 (2) 1.4原始资料 (2) 第2章锅炉型号及台数的确定 (3) 2.1热负荷计算 (3) 2.2锅炉型号及台数的选择 (3) 第3章循环水泵的确定 (4) 3.1锅炉循环水量的计算 (4) 3.2循环水泵扬程的计算 (4) 3.3循环水泵的选择 (4) 第4章定压及水处理设备的选择 (5) 4.1系统水容量的计算 (5) 4.2膨胀容积的计算 (5) 4.3系统补水量的计算 (5) 4.4补水泵及定压装置的选择 (5) 4.5软化水设备及软化水箱的选择 (6) 第5章燃气及排烟系统 (7) 5.1烟气量的计算 (7) 5.3燃气及天然气泄露报警装置 (8) 第6章锅炉系统水力计算及主要管道的确定 (10) 第7章热工控制和测量仪表 (10) 第8章锅炉房的布置 (10) 第9章课程总结 (11) 参考文献 (12)

第1章工程概况 1.1 目的 《锅炉及锅炉房设备》课程设计是本课程的主要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本次设计了解锅炉房工艺设计内容、程序和基本原则;学习设计计算方法和步骤;提高运算和制图能力。同时,通过课程设计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知识,并学习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工程问题。 1.2 设计题目 热水锅炉系统工艺设计 1.3 设计概况 该热水锅炉房所供给的热用户位于石家庄市某小区,为一独立锅炉房的设计,供热面积约为118500m2,热用户所采用的取暖设备均为散热器,锅炉房只供给热用户采暖热水。 1.4 原始资料 (一)燃料资料 本小区选用燃煤热水锅炉,采用山西大同煤,该煤的地位发热量为25120-27120kj每千克【锅炉房实用设计手册】 (二)热负荷 本工程采用设计面积为118500㎡。 根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规定:当无建筑物设计热负荷资料时,民用建筑的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表1-1采暖热指标推荐值q h(W/㎡) 建筑物类型住宅 未采取节能措施58-64 采取节能措施40-45 注:1表中数值适用于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地区; 2热指标中已包括约5%的管网热损失。 本设计q h值取42 (W/㎡)。

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 GBJ41一79 (试行)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试行日期:1980年12月1日 关于颁发《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79)建发设字第607号 (79)一机设院联字1823号 (79)冶色字第3380号 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3)建革设字第239号通知的要求,由第一机械 工业部、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单位对第一机械工业部一九六四年颁发的《工业锅 炉房设计规范》机标建(JBJ)3-64进行了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 订后的《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GBJ41-79为国家标准,自1980年12月1日起试行。 本规范由第一机械工业部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 院负责。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第一机械工业部 冶金工业部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3)建革设字第239号通知,由第一机 械工业部第二设计院和冶金工业部北京有色冶金设计院会同有关设计单位和高等 学校对第一机械工业部于1964年颁发的《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机标建(JBJ) 3-64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结合我国现有的技术经济水平,向全国有关地区和单位进行 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测试工作,总结了建国以来广大群众的实践经验, 并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二章和四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修改了原规范的适用范 围、设备选用的原则和具体方法;充实了燃烧煤的设施、热工监测和控制以及安 全保护方面的内容;新增加了燃烧重油的设施、燃烧天然气的设施、热水锅炉及 附属设施和厂区热力管道方面的内容。 为了使本规范在试行过程中能更好地适应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希各有关部 门注意积累资料和总结经验。在发现本规范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时,请将意见 和有关资料寄交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院,并抄送第一机械工业部设计总院,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第一机械工业部 冶金工业部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锅炉及燃烧设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燃烧煤的设施 第三节燃烧重油的设施

《锅炉房的防火设计规范》

锅炉房的防火设计规范 1、锅炉房一般应单独设置。 2、锅炉房用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如装设总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吨/小时、以煤为哦按料的锅炉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 3锅炉放应采用轻型屋顶,每平方米一般不超过120斤,否则应开设天窗,或高出锅炉放的锅炉放墙上开设玻璃窗,开设面积的10%,或者安装泄压口。 4、锅炉房做多层建筑时,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并设置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锅炉放前端的总宽度不超过12米,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单层锅炉房,可以开一个门。 5、三级耐火等级锅炉房的烟囱,与屋顶可燃结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厘米。 6、在工厂的总平面布置中,锅炉房应选择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且应考虑到由于明火或烟囱飞火,对周围的甲、乙类生产厂房,易燃物品和重要物资仓库,易燃液体储罐,以及稻草和露天粮、棉、木材堆场等部位必须保持的防火间距,可以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为25-50米,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间距应更大些,使不致于造成威胁性的重大火险隐患。 7、燃煤锅炉房与煤堆场之间应保持6—8米的防火间距。灰煤与煤堆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0米的间距。燃烧易燃油料或液化石油气的锅炉房与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储量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 8、炉渣场地的位置要选择适当,并在周围最好砌筑围墙。在锅炉房周围25米范围内,不要搭建易燃建筑或堆放可燃物。 9、锅炉房电力线路不宜采用裸线或绝缘线明敷,应采用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宜沿锅炉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的表面敷设,电缆不的在煤场下通过。 10、锅炉房为三级建筑且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时,应安装消防给水设备,配备灭火器材,烟油、燃煤粉的锅炉房应考虑安装泡沫、蒸汽等灭火设备。煤场附近应有洒水和煤堆自然时熄灭用的给水点。

锅炉房设计规范.doc

锅炉房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锅炉房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安全规定,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达到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区域锅炉房和室外热力管道设计: 一、以水为介质蒸汽锅炉房,其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为1~65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 3.82MPa表压、额定出口蒸汽温度小于或等于450℃; 二、热水锅炉的锅炉房,其锅炉的额定出力为0.7~58MW、额定出口水压为0.1~2.5MPa 表压、额定出口水温小于或等于180℃; 三、符合本条第一、二款的参数的室外蒸汽管道、凝结水管道和闭式循环热水系统。 第1.0.3条本规范不适用于余热锅炉、特殊类型锅炉的锅炉房和区域热力管道设计。 第1.0.4条锅炉房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锅炉房设计应取得热负荷、燃料和水质资料,并应取得气象、地质、水文、电力和供水等有关资料。 第2.0.2条锅炉房设计应根据城市(地区)或工厂(单位)的总体规划进行,做到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并宜留有扩建的余地。对扩建和改建的锅炉房,应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线,并应与原有生产系统、设备布置、建筑物和构筑物相协调。 第2.0.3条锅炉房设计应以煤为燃料,并应落实煤的供应。如以重油、柴油或天然气、城市煤气为燃料时,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2.0.4条锅炉房设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排出的有害物和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防治污染的工程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第2.0.5条工厂(单位)所需热负荷的供应应根据所在区域的供热规划确定。当其热负荷不能由区域热电站、区域锅炉或其他单位的锅炉房供应,且不具备热电合产的条件时,才应设置锅炉房。

锅炉房设计技术详解

1)设备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是否考虑了安装、检修、运行的必要通道、层高和面积(如厂房的楼图、操作平台、通道各门等是否便于操作、大型设备的检修起吊是否考虑等); 厂房的柱距、跨距、层高、门窗位置是否有利于通风、采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厂、站房的方位、坐标、跨距、层高、门窗、楼梯、平台、够坑的位置、尺寸及的设备布置是否与有关专业的条件相符,编号及尺寸是否标注清楚。 3)有关煤仓、粉仓、渣斗、灰斗的倾角设计及容量计算是否满足需要及符合规定。 4)布置在地沟或沟道内的设备管道是否已考虑到排水及安装维护的方便。 5)露天布置的设备是否已考虑到适当的防护措施。 6)更衣室、浴室、厕所、化验室、工具室、维修间、车间办公室等辅助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 7)基础、露面、起重设备的负荷是否与设备实际重量级设计条件相一致,是否与有关规定相符合。 8)检修用的电源插座是否已考虑,位置是否恰当。 9)检查鼓、引风机旋向和出口角度是否正确无误。 2.5.2 审核内容 1)设备布置是否正确,整体布局及功能区分是否合理;主要计算项目的基础数据、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2)主要设备的参数及选型是否正确。 2.6 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安装图) 2.6.1 校核内容 1)管道的规格、走向、阀门的数量及位置、控制检测仪表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与系统图相符;配管是否整齐、美观; 2)设备编号、位置、标高及接管位置是否与设备布置图及相关设计图相符; 3)管道阀门设置位置是否方便操作及检修; 4)管道的高度、坡度及定位尺寸是否标注齐全、正确; 5)管道的布置是否便于操作、安装、检修;是否妨碍设备、仪表的监视;是否妨碍运行人员通行;是否与设备、梁架、平台及其它管道(或电气、仪表电缆桥架)相碰撞; 6)管道交叉处、上弯下弯处细节是否表示正确; 7)管道支吊架间距、荷载及推力计算,弹簧和补偿器的选择布置及支吊架安装结构是否正确; 8)设备及管道上的疏水、放水、放气机排污管道的设置是否合理;放气、疏水、排污口及安全阀排放点是否布置在对人员及设备无害之处; 9)主蒸汽、给水工艺管道配管单线图的管道编号、管径、走向、标高、尺寸及阀门、管件、监控测点是否标注齐全;与系统图、安装图是否一致;材料用量统计是否齐全、正确;10)管道穿越楼板是否加套管,楼板预留孔、洞是否加了台(凸)肩; 11)地面是否考虑了泄水坡度; 12)空中平台、楼梯和联络跨桥等易滋事故处,是否涂刷了警示标志。 2.6.2 审核内容 1)管道的整体布置是否合理; 2)剖面的位置选取是否恰当,设备剖面投影是否正确,剖面中设备爬梯、人孔等位置是否与平面图一致,设备定位是否与平面图一致; 3)建筑物的高度是否满足设备和管道安装及检修要求; 4)吊车/电动葫芦的位置设置是否合理,是否会影响通行或设备检修,是否会与管道碰撞;5)设备及设备基础的标高标注是否正确,锅炉进风口及出烟口的标高尺寸是否正确;

锅炉房设计注意事项

锅炉房设计的若干安全要求问题 1)区分承压、常压与燃料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对适用范围的规定: 蒸汽锅炉,单台蒸发量1~75t/h、出口蒸汽压力0.10~3.82MPa、出口蒸汽温度≤450℃;热水锅炉,单台热功率0.7~70MW、出水压力0.10~2.50MPa、出水温度≤180℃。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第三条规定:常压热水锅炉是指锅炉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在任何情况下,锅炉本体顶部表压为零的锅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8.11.4条之第4款规定:当锅炉通大气的开孔处,直接用一短管与一个开式水箱相连时……水箱最高水位不应高于锅炉顶部 1.0m。※根据“顶部表压为零”、“<0.1MPa表压”、“水箱最高水位不应高于锅炉顶部1.0m”这几个不同的说法,在工程应用中,一般按照以下原则掌握:水箱最高水位所形成的锅炉最低处的静压,应不大于6m。※直燃冷温水机组,可视同为常压热水锅炉。 2)锅炉房设置 ※燃煤锅炉房应独立设置; ※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锅炉房,应采用燃油或燃气燃料; ※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 ※地下、半地下、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0.75的气体燃料; ※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可以设置在其他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燃油和燃气的常压热水锅炉可以设置在其他建筑物的地下一层或屋顶(但北京市不允许)。 ※对设置在其他建筑物锅炉房的锅炉容量限制,老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曾规定“总蒸发量不超过6t、单台蒸发量不超过2t”。而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只提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但是,现行《锅

锅炉房施工方案

锅炉房施工方案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市大五礼乡王家湾子村 新民居锅炉房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迁安市大五礼乡王家湾子村委开发建设的新民居二期工程,工程名称为:王家湾子锅炉房工程。该工程由唐山市昊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锅炉房工程建筑总面积约220m2,长,宽,层高6m,层数为一层。主体为砖混结构,基础为带型砼基础。 该楼为砖混结构,屋面板为现浇钢筋砼板,主体墙多孔砖砌筑,有梁式带形基础,该楼内墙装饰大部分为乳白色乳胶漆涂料,外墙装饰为面砖,地面为砼地面,屋面彩钢瓦屋面,窗采用U-PVC塑料门窗,门采用钢门。

第二章工程总体部属 第一节组织系统建立 1、建立精干高效的项目经理班子,选择施工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业务水平高,身体素质好的项目经理。工程质量的优劣、施工进度的快慢、经济效益的好坏,关键取决于项目经理部的整体协作性、组织能动性、相互配合性及现场指挥人员的能力经验和业务水平。 2、建立从班组到工长及职能人员等全员,完善的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承包责任制。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相互配合性。 第二节构配件供应商的选择及定货 根据施工图预算确定的构配件数量、规格、品种等,选择多家供应商,对其产品质量、企业信誉、生产能力、价格等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厂商供货及构配件的进厂时间。材料的定货应事先征得甲方的认可。 合理安排工序,科学组织施工,整个工程以办公楼为主,另外还有围墙、雨排水管道及硬地广场,办公楼是整个工程的关键,以基础施工为先导,抓紧回填,为主体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平面、空间和时间,预制空心板的安装,内外墙的装饰、楼地面的施工及水、电管线的安装等,组织流水交叉作业,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为了便于现场的管理,围墙、南侧雨排水可以与基础同时施工,迅

锅炉房设计规范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土建、电气、采暖通风和给水排水 第一节土建 第13.1.1条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锅炉间属于丁类生产厂房、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4t/h、热水锅炉超定出力大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4t/h、热水锅炉额定出力小于或等于 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三级耐火等级; 二、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间均属于丙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上述房间布置在锅炉房辅助间内时,应设置防火墙 与其他房间隔开; 三、燃气调压属于甲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与锅炉房贴邻的调压间应设置防火墙与锅炉房隔开,其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采不发火花地坪。 第13.1.2条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锅炉基础与楼地面接缝得应采用 能适应沉降的处理措施。

第13.1.3条锅炉房应预留能通过设备最大搬运件的安装洞,安装洞 可与门窗油或非承重墙结合考虑。 第13.1.4条钢筋混凝土烟囱和砖烟道的混凝土底板等内表面,其设计计算温度高于100℃的部位应采取隔措施。 第13.1.5条锅炉房的柱距、跨度和室内地坪至柱顶的高度,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的规定。 第13.1.6条需要扩建的锅炉房,土建应留有扩建的措施。 第13.1.7条锅炉房内装有振动较的设备时,应采取隔振措施。 第13.1.8条钢筋混凝土煤仓壁的内表面应光滑耐磨,壁交角外应做成弧形,并应设置有盖人孔和爬梯。 第13.1.9条设备吊装孔、灰渣池及高位平台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杆。 第13.1.10条烟囱和烟道连接处应设置沉降缝。 第13.1.11条锅炉间外墙的开窗面积,应满足通风、泄压和采光的。第13.1.12条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邻时,其相邻的墙应为防火墙。第13.1.13条油泵房的地面应有防油措施,有酸、碱侵蚀的水处理间地面、地沟、混凝土水箱和水池等,应有防酸、碱措施。

锅炉房的设计规范

锅炉房设计规范 第一节锅炉给水设备 第7.1.1条给水泵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锅炉房全年热负荷变化的要求。 第7.1.2条给水泵应设置备用。当最大一台给水泵停止运行时,其余的总流量,应能满足所有运行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时所需给水量的110%;当锅炉房设有减温装置或蓄热器时,给水泵的总流量尚应计入其用水量。 第7.1.3条当给水泵的特性允许并联运行时,可不用同一给水母管;当给水泵的特性不能并联运行时,应采用不同的给水母管。 第7.1.4条采用电动给水泵为常用给水设备时,宜采用汽动给水泵为事故备用泵,其流量应能满足所有运行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时所需给水量的20%~4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设置事故备用汽动给水泵: 一、有一级电力负荷的锅炉房; 二、停电后锅炉房停止运行,且给水泵停止给水不会造成锅炉缺水事故。 第7.1.5条采用汽动给水泵为电动给水泵的工作备用泵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1.3条要求外,且汽动给水泵的流量不应小于最大一台电动给水泵的流量;当其流量为所有运行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所需给水量的20%~40%,不应再设置事故备用泵。 第7.1.6条额定蒸发量等于1t/h、额定出口蒸汽和小于或等于0.7MPa的锅炉,可用注水器作为常用和备用给水装置。注水器应单炉配置。 第7.1.7条给水泵的扬程不应小于下列各项的代数和; 一、锅炉锅筒在设计的使用压力下安全阀的开启压力; 二、省煤器和给水系统的压力损失; 三、给水系统的水位差; 四、适当的富裕量。 第7.1.8条锅炉房宜设置1个给水箱或除氧水箱。常年不间断供热的锅炉房或容量大的锅炉房应设置2个。给水箱的总有效容量宜为所有运行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时所需20~60min的给水量。 第7.1.9条锅炉给水箱或除氧水箱的布置高度,应使锅炉给水泵有足够的灌注头。灌注头不应小于下列各项析代数和: 一、给水泵进水口处水的汽化压力和给水箱的工作压力之差; 二、给水泵的汽蚀余量; 三、给水泵进水管的压力损失; 四、采用3-5kPa的富裕量。

锅炉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锅炉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编制说明 1 编制依据 1 执行标准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工程简况 2 现场自然条件 2 施工特点 3 第三章工程管理目标 3 合同履行目标 3 施工质量目标 3 施工工期目标 3 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 第四章项目组织机构及施工部署 4 项目组织机构 4 施工部署 7 第五章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 7 施工测量 7 土方工程 8 锅炉房施工 9 第六章劳动力配备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 20 劳动力配备计划 20

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 20 施工机械的使用及管理 21 第七章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24 质量标准 24 质量方针 24 质量目标 24 质量保证体系 24 质量保证计划 25 质量管理控制程序及质量管理工作体系 26 第八章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30 安全工作方针 30 安全管理目标 30 安全施工措施 31 安全保证体系 40 第九章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 40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40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40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1 文明施工规划及技术措施 41 第十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3 清水混凝土施工工艺 43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工艺 43 第十一章服务承诺 43

施工过程中的服务承诺 43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 45 第一章编制依据 编制说明 通过对本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综合考虑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和施工实际需要,结合以往同类工程施工的经验,对本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工期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及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进行周密的部署,制订出本施工组织设计。 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目的是:从宏观上为本工程施工提供一份完整的纲领性文件,用以指导工程的施工与管理,确保安徽银鹭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房与煤仓工程优质、高效、全、文明地完成,交予业主使用,体现用户至上,业主满意的企业精神。 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原则是: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规范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根据工程的特点,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达到业主满意。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到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全面展开、平行交叉作业、科学组织、均衡生产。各工序紧密衔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及窝工,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的进行。 编制依据 (1)、安徽银鹭食品有限公司平面布置图。 (2)、锅炉房、煤仓工程施工图纸。 (3)、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地形、周边建筑物的情况,水准点、气象、交通运输道路、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用地、水源、电源。 (4)、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等有效版本。 (5)、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锅炉房设计说明书

锅炉房和锅炉房工艺 课程设计 题目:锅炉房设计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二零一六年七月

摘要 本设计为兰州市某工业园区锅炉房工艺设计。在文中系统详细地解释了该锅炉房设计的原理和设计所依数据,并给出了合理的设备选型依据和主要设备的型号。根据建筑设计节能要求,计算出最大热负荷为39.2t/h。本设计选用台SHF20-2.45/400-H型锅炉。单台锅炉额定容量为20t,工作压力为2.45MPa。 本锅炉房原水硬度和含氧量不符合锅炉给水要求,需要进行软化和除氧处理。根据补给水的流量,本设计选用一台的固定床逆流再生钠离子交换器,选用S0405-0-0热力除氧器各一台。 最后通过计算确定管段的尺寸及水泵和风机型号。 关键词:燃煤蒸汽锅炉;水处理

引言 锅炉对人民的生活生产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居民的冬季供暖,家庭及旅馆,体育馆,健身中心等建筑物内的生活热水,还是工厂内为生产提供动力及热量,都需要锅炉来提供热量。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锅炉设备以广泛应用于现代工业的各个部门,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供热设备之一。随着城市建设和保护环境的需要,尽管燃油,燃气的锅炉日益增多,但由于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锅炉燃料还是以煤为主,燃煤锅炉约占80%。它们的热效率普遍较低,而且排放的大量烟尘和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环境,需要节能减排的潜力巨大。因此,我们当前面临的是节能和环保两大课题。 能源是国家经济的命脉,国民经济的基础,与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节约能源,降低污染对国民的身心健康负责,是当下政府所必需做的。加强新燃烧技术和新炉型的开发投入我国在洁净煤燃烧的研究和开发上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根据目前我国燃料的使用程度,煤的使用仍然占大部分,燃油燃气锅炉虽然发展很快,但由于其建设的经济条件、设计经验相对来说比较不成熟,再者其所用燃料的输送问题很难解决及成本价格太高,故燃煤锅炉仍是将来的主流趋势。燃煤锅炉房初投资小,经济实用性强,做燃煤锅炉房的设计具有现实意义。

锅炉房防火防爆

锅炉房防火防爆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8978-56 Word格式/完整/可编辑

锅炉房防火防爆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通常为民用建筑服务的锅炉房,都是为建筑采暖提 供热源,一般以热水或蒸气锅炉应用较多。 一、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 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丁类生产厂房,但根据锅 炉的燃料不同,锅炉房的建筑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燃油和燃煤锅炉房分别为一、二级。 但如装设总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 OOT/h、以煤为燃料的 锅炉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 燃油锅炉的油箱间、油泵间、油料加热间的火灾危险 性,为丙类生产厂房,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二、锅炉房防火防爆措施 1 ?在总平面布局中,锅炉房应选择在主体建筑的 下风或侧风方向,且应考虑到由于明火或烟囱飞火,对周围的甲、乙类生产厂房,易燃物品和重要物资仓库,易燃液体储罐,以及稻草和露天粮、棉、木材堆场等部位必须保持的防火间距,可以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为25m?50m。燃煤锅炉房

锅炉房设计要点

设计概况 本设计为一蒸汽锅炉房,为生产、生活以及厂房和住宅采暖生产饱和蒸汽。 生产和生活为全年用气,采暖为季节型用气。 生产用气设备要求提供的蒸汽压力最高为0.5MP,用气量为6.8t/h;凝结水受生产过程的污染,不能回收利用。采暖用气量为8.7t/h,其中生产车间 为高压蒸汽采暖,住宅则采用低压蒸汽采暖;采暖系统的凝结水回收率达 65%。生活用汽主要供应民用用热需要,用气量为1.2t/h 。 一、设计原始资料 1、热负荷资料 2、煤质资料: 元素分析成分:Mar(W y)=10.5% , Aar(A y)=43.1%, Car(C y)=38.46%, Har(H y)=2.16%, Sar(S y)=0.61%, Oar(O y)=4.65%, Nar(N y)=0.52% . 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V r)=21.91%, 接受基低位发热量Qnet,v,ar(Q y )=15530KJ/Kg d w 3、水源资料:以自来水为水源,供水水温12℃,供水压力0.6MPa 1)总硬度:3.1mmol/L 2)永久硬度:1.0 mmol/L 3)暂时硬:2.1 mmol/L 4)总碱度:1.9 mmol/L 5)PH值:6.6 6)溶解氧: 7.5~9.4 mg/L

7) 悬浮物:0 mg/L 8) 溶解固形物:414 m g /L 4、 气象资料: 1) 年主导风向:冬夏正西风; 2) 平均风速:3.5m/s 3) 大气压:98 980 Pa 4) 海拔高度:245 m 5) 最高地下水位:-4.3 m 6) 土壤冻结深度:无土壤冻结情况 7)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4℃ 8)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1℃ 9) 采暖期平均室外计算温度:0.8℃ 5、 其他资料 1) 生产为三班制,全年工作290天 2) 采暖用汽天数96天 3) 通风用汽天数88天 4) 凝结水回收为自流方式 二、 热负荷计算及锅炉选择 1、 热负荷计算: (1) 采暖季最大计算热负荷 )(443322110max 1D K D K D K D K K D +++=t/h+D 5 式中: 0K ——考虑热网热损失及锅炉房汽泵、吹灰、自用蒸汽等因素的系数,取1.05; 1K ——采暖用汽的同时使用系数,取1.0; 2K ——生产用汽的同时使用系数,取.0.8; 3K ——生活用汽的同时使用系数,取0.4;

锅炉房设计规范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第十三章第十三章土建、电气、采暖通风和给水排水

第一节土建 第13.1.1条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锅炉间属于丁类生产厂房、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4t/h、热水锅炉超定出力大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4t/h、热水锅炉额定出力小于或等于 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三级耐火等级; 二、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间均属于丙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上述房间布置在锅炉房辅助间内时,应设置防火墙 与其他房间隔开; 三、燃气调压属于甲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与锅炉房贴邻的调压间应设置防火墙与锅炉房隔开,其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采不发火花地坪。 第13.1.2条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锅炉基础与楼地面接缝得应采用 能适应沉降的处理措施。 第13.1.3条锅炉房应预留能通过设备最大搬运件的安装洞,安装洞 可与门窗油或非承重墙结合考虑。 第13.1.4条钢筋混凝土烟囱和砖烟道的混凝土底板等内表面,其设计计算温度高于100℃的部位应采取隔措施。

第13.1.5条锅炉房的柱距、跨度和室内地坪至柱顶的高度,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的规定。 第13.1.6条需要扩建的锅炉房,土建应留有扩建的措施。 第13.1.7条锅炉房内装有振动较的设备时,应采取隔振措施。 第13.1.8条钢筋混凝土煤仓壁的内表面应光滑耐磨,壁交角外应做成弧形,并应设置有盖人孔和爬梯。 第13.1.9条设备吊装孔、灰渣池及高位平台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杆。 第13.1.10条烟囱和烟道连接处应设置沉降缝。 第13.1.11条锅炉间外墙的开窗面积,应满足通风、泄压和采光的。第13.1.12条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邻时,其相邻的墙应为防火墙。第13.1.13条油泵房的地面应有防油措施,有酸、碱侵蚀的水处理间地面、地沟、混凝土水箱和水池等,应有防酸、碱措施。 第13.1.14条锅炉房生活间的面积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办公室的面积指标,可按锅炉房所 在地区的规定选用。

锅炉房安装工程施工方案要点

北京市xxxx项目 锅炉房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xxxxx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4-5-11

目录 一、编制依据...................................1 二、工程概况...................................1 三、施工部署...................................1 四、锅炉安装...................................4 五、锅炉工艺管道安装方案.......................6 六、阀件安装...................................8 七、锅炉附件安装...............................8 八、水泵安装...................................9 九、焊接工艺...................................10 十、管道保温...................................12 十一、锅炉运行前的准备工作.....................13 十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13

一、编制依据: 1.北京x设计施工图。 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建筑给排水与采暖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与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75-98); 6.《工业管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36-98); 7.《工业设备与管道绝热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J126-89)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71-92) 9.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93-86)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04-92) 11.《砌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03-98) 二、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x安装工程,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7万平米,建筑层最高 2.9m,最高建筑楼高4 3.42m。最大供热半径500m,采暖系统末端供热形式为散热器。 2、锅炉房设置于车库二层。 3、锅炉为3台2800kw的真空燃气锅炉。整个工程包括:锅炉与辅助设备安装等。其特点为工期短、任务重、系统的自动化程度较高;所以安装时应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与成品保护措施,各职能应统筹安排,同力协作,以最快的速度,优质高效的完成本工程。 三、施工部署 (一)施工组织系统 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锅炉房设计规范

锅炉房设计规范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土建、电气、采暖通风和给水排水 第一节土建 第13.1.1条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要 求: 一、锅炉间属于丁类生产厂房、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4t/h、热水锅炉超定出力大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4t/h、热水锅炉额定出力小于或等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三级耐火等级;二、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间均属于丙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上述房间布置在锅炉房辅助间内时,应设 置防火墙与其它房间隔开; 三、燃气调压属于甲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与锅炉房贴邻的调压间应设置防火墙与锅炉房隔开,其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采不发火花地坪。

第13.1.2条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锅炉基础与楼地面接缝得应采 用能适应沉降的处理措施。 第13.1.3条锅炉房应预留能经过设备最大搬运件的安装洞,安装洞可与门窗油或非承重墙结合考虑。 第13.1.4条钢筋混凝土烟囱和砖烟道的混凝土底板等内表面,其设计计算温度高于100℃的部位应采取隔措施。 第13.1.5条锅炉房的柱距、跨度和室内地坪至柱顶的高度,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 标准》的规定。 第13.1.6条需要扩建的锅炉房,土建应留有扩建的措施。 第13.1.7条锅炉房内装有振动较的设备时,应采取隔振措施。第13.1.8条钢筋混凝土煤仓壁的内表面应光滑耐磨,壁交角外应做成弧形,并应设置有盖人孔和爬梯。 第13.1.9条设备吊装孔、灰渣池及高位平台周围应设置防护栏 杆。 第13.1.10条烟囱和烟道连接处应设置沉降缝。 第13.1.11条锅炉间外墙的开窗面积,应满足通风、泄压和采光 的。

关于燃气锅炉房设计过程中涉及规范的清单

在燃气设计中,谈到锅炉房就绕不开两本规范,《锅炉房设计规范》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另外《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都有互为补充的内容。 ?《锅炉房设计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区域锅炉房设计: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75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3.82MPa(表压)、额定出口蒸汽温度≤450℃; 热水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为0.7~70MW、额定出口水压位 0.1~2.5MPa(表压)、额定出口水温≤180℃; 不适用于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和其他特殊类型锅炉的锅炉房设计(这里就包括真空热水锅炉、导热油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等)。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在使用中是固定的)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的烟道式、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 (《特》中锅炉定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不适用于:⑴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⑵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热水锅炉(注意“或”,也就是

只要有一项不符合就不适用,功率0.1MW相当于用气量10Nm3/h);⑶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装置。 这两个0.1数值在针对中小型的工商业户的时候会经常遇到,其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但是无非就是通过系统或者本身设备参数使其不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的规定。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5.2.1条——锅炉一般应当安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锅炉的安装位置和锅炉房应当满足GB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第5.2.3条——安置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锅炉,燃料供应管路应当采用无缝钢管(对比《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3.3.11条——燃气管道应采用输送流体的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标《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 8163的有关规定;燃气管道的连接,除与设备、阀门附件等处可用法兰连接外,其余宜采用氩弧焊打底的焊接连接。第13.3.5条——燃气管道与附件严禁使用铸铁件。在防火区内使用的阀门,应具有耐火性能。),焊接时应采用氩弧焊打底;用气体做燃料时,应当有燃气检漏报警装置。 因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06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所以只执行14版规定即可。 14版中对锅炉房的设置要求规定如下(第5.4.12条): 1.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确需贴临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临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临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对比《锅炉房

锅炉房设计要求

锅炉房设计要求 一锅炉房的布置 1 位置的选择 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略) 1.2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 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2 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2.1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 2.2 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二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1 锅炉房出入口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但对独立锅炉房,当炉前走道总长度小于12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2 m时,其出入口可设1个。 (2)非独立锅炉房,其人员出入口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 (3)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其各层的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楼层上的人员出入口,应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楼梯。 2 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锅炉房内的工作间或生活间直通锅炉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开启。 3 锅炉操作地点和通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并应符合起吊设备操作高度的要求。在锅筒、省煤器及其他发热部位的上方,当不需操作和通行时,其净空高度可为0.7m。 三土建要求

1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锅炉间应属于丁类生产厂房,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4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等4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三级耐火等级。 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锅炉房。锅炉间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2)重油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器及轻柴油的油箱间和油泵间应属于丙类生产厂房,其建筑均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上述房间布置在锅炉房辅助间内时,应设置防火墙与其他房间隔开; (3)燃气调压间应属于甲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与锅炉房贴邻的调压间应设置防火墙与锅炉房隔开,其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地坪。 (4)锅炉房的外墙、楼地面或屋面,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并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场所、房间和人行通道,泄压处也不得与这些地方相邻。地下锅炉房采用竖井泄爆方式时,竖井的净横断面积,应满足泄压面积的要求。 当泄压面积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采用在锅炉房的内墙和顶部(顶棚)敷设金属爆炸减压板作补充。 注:泄压面积可将玻璃窗、天窗、质量小于等于120kg/m2的轻质屋顶和薄弱墙等面积包括在内。 (5)燃油、燃气锅炉房锅炉间与相邻的辅助间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隔墙上开设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朝锅炉操作面方向开设的玻璃大观察窗,应采用具有抗爆能力的固定窗。 2 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锅炉基础与楼地面接缝处应采取适应沉降的措施。 3 锅炉房应预留能通过设备最大搬运件的安装洞,安装洞可结合门窗洞或非承重墙处设置。 4 锅炉房的柱距、跨度和室内地坪至柱顶的高度,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50006的规定。 5 锅炉房内装有磨煤机、鼓风机、水泵等振动较大的设备时,应采取隔振措施。

锅炉房设计要求

锅炉房设计要求 一、锅炉房的布置 1 、位置的选择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略)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2 、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及以上。 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二、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1 、锅炉房出入口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但对独立锅炉房,当炉前走道总长度小于12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2m时,其出入口可设1个。 (2)非独立锅炉房,其人员出入口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 (3)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其各层的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楼层上的人员出入口,应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楼梯。 2 、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锅炉房内的工作间或生活间直通锅炉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开启。 3 、锅炉操作地点和通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并应符合起吊设备操作高度的要求。在锅筒、省煤器及其他发热部位的上方,当不需操作和通行时,其净空高度可为。 三、土建要求 1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锅炉间应属于丁类生产厂房,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4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等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