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14版)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14版)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14版)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14版)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

检查大纲

前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11部分:

——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

——第2部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

——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5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

——第6部分变电(换流)站投运前监督检查

——第7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前监督检查

——第8部分架空输电线路导地线架设前监督检查

——第9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前监督检查

——第10部分电缆线路工程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1 1部分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监督检查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 306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I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IIT5434)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按照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

(1)与监督检查阶段相协调的原则。

(2)监督检查转序的原则。

(3)监督验收质量的原则。

(4)监测实体质量的原则。

(5)以强制性条文为基础的原则。

(6)兼顾技术进步的原则。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大纲》与原《大纲》相比,主要的调整和变化如下:

(1)在监督检查的内容上增加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部分。

(2)为适应城市电网建设的要求,增加了电缆线路工程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将其划分为电缆线路工程安装前监督检查和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监督检查两部分。

(3)本《大纲》吸收了原“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内容,同时在适用范围上增加了换流站工程。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界定为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电气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及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三部分。

(4)将原“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换流站工程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归并成本《大纲》第6部分变电(换流)站投运前监督检查。

(5)本《大纲》吸收了原“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内容,将架空输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界定为杆塔组立前监督检查、导地线架设前监督检查及投运前监督检查三部分。

(6)原《大纲》中独立的“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章节予以删除,其相关内容分别在“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两章予以阐述,以避免重复检查,强化验证资料和实物工程的一致性。

(7)删除了原《大纲》中的“质量监督检查的少骤和方法”和“检查评价”章节内容,取消了自检和预监检,简化了监督检查的程序,使监督检查定位更准确。监督检查的步骤和方法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程序相关文件中另行规定。

(8)增加了“质量监督检测”一章。

(四)各部分的内容构成

本《大纲》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监督检查依据、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测。

二、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以下输变电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1) llO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

(2)各电压等级的换流站工程(包括接地极);

(3) llOkV及以上架空交流输电线路工程;

(4)各电压等级的架空直流输电线路工程;

(5) 35kV及以上电缆线路工程。

其他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三、使用说明

本《大纲》是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依据,与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程序的相关规定配套使用。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的阶段划分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监督检查阶段,工程进度或监督检查进度相近的阶段可以合并进行,但监督检查内容必须符合本《大纲》的规定。

(一)变电(换流)站工程

(1)首次盗督检查与地基处理监督检查可合并进行。

(2)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应当单独进行。

(3)变电(换流)站电气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应当单独进行。对于扩建、改建工程,其设备基础不发生结构性变化时,可不进行此阶段监督检查。

(4)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和投运前监督检查可以合并进行。

(5)对于分阶段投运的换流站工程,其直流工程可分阶段进行投运前的监督检查。

(二)架空输电线路工程

(1)架空输电线路的首次监督检查可与地基处理的监检查合并进行。

(2)一般杆塔的地基处理和基础施工应按照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前监督检查部分的要求进行。

(3)对于大跨越高塔,地基处理和基础施工必须分别进行监督检查。对其基础施工的监督检查应按照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

(4)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前监督检查应当单独进行。

(5)架空输电线路导地线架设前监督检查应当单独进行。

(6)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前监督检查应当单独进行。

(三)电缆线路工程

本《大纲》中所称的电缆线路是指以电力电缆为电能输送载体,直埋于地下或布置在地下沟道、管道、隧道内的用以连接变电站、开关站和用户的输电线路。架空布设的电缆线路工程按照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变电(换流)站内的电缆敷设按照变电(换流)站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电缆线路工程的监督检查应遵循以下规则:

(1)首次监督检查可与地基处理监督检查合并进行。

(2)电缆线路工程安装前监督检查应当单独进行。

(3)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监督检查应当单独进行。

四、解释

本《大纲》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并负责解释。

五、施行日期

本《大纲>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

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 (2)

第2部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 (6)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 (14)

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 (18)

第5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 (23)

第6部分变电(换流)站投运前监督检查 (28)

第7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前阶段监督检查 (34)

第8部分架空输电线路导地线架设前监督检查 (39)

第9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前监督检查 (43)

第1 0部分电缆线路工程安装前监督检查 (47)

第1 1部分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监督检查 (52)

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

目录

1 总则 (3)

2监督检查依据 (3)

3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

4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3)

4.1 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3)

4.2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

4.3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

4.4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

4.5检测试验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

5施工现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

6质量监督检测 (5)

1 总则

1.0.1 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应在主要建(构)筑物第一罐混凝土浇筑前完成。

1.0.2本部分所列检查内容应逐条检查,检查方式为重点抽查验证。

2监督检查依据

监督检查组在开展本部分监督检查工作时,监检人员应当按照专业划分,熟练掌握以下标准。引进国外设备的工程,还需要熟悉和掌握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范》(DL/T5445)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3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0.2责任主体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已到位。

3.0.3现场施工机械及工器具满足工程需要。

3.0.4建筑工程主要原材料进场检验合格。

3.0.5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审批手续齐全。

3.0.6工程项目“五通一平”基本完成。

4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 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工程项目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批准),文件齐全。

4.1.2工程项目按规定完成招授标并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4.1.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已建立,质量管理人员已到位。

4.1.4质量管理制度已制订。

4.1.5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4.1.6工程采用的专业标准清单已审批。

4.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已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

4.1.8施工图会检已组织完成。

4.1.9工程项目开工文件已下达。

4.1.10送电线路工程路径审批文件及相关合同等齐全。

4.1.11无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行为。

4.1.12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已批准。

4.2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2.1 企业资质与合同约定的业务范围相符。

4.2.2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更改控制程序、现场服务程序齐全,人员到位。

4.2.3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能保证连续施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4.2.4设计交底已完成,设计更改手续齐全。

4.2.5按规定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并签证。

4.2.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到位。

4.3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3.1 企业资质与合同约定的业务范围相符。

4.3.2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专业人员配备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4.3.3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4.3.4已按验收规程规定,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了验收。

4.3.5本工程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已确认。

4.3.6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验收工作开展正常。

4.3.7 已组织编制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设定工程质量控制点。

4.4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4.1 企业资质与合同约定的业务范围相符。

4.4.2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置合理。

4.4.3项目经理资格符合要求并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4.4.4质量检查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4.4.5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4.4.6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审批手续齐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4.4.7计虽工器具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4.8检测试验项目计划已审批。

4.4.9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已审批。

4.4.10专业绿色施工措施已制订。

4.4.1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已落实。

4.4.12无违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4.5检测试验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5.1检测试验机构已经通过能力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其现场派出机构(现场试验室)满足规定条件,并已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5.2检测人员资格符合规定,持证上岗。

4.5.3检测仪器、设备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标养室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4.5.4检测依据正确、有效,检测报告及时、规范。

5施工现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5.0.1测量定位基准点验收合格,站区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主要建(构)筑物控制桩

复测报告齐全,桩位保护措施有效;送电线路工程已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对杆塔中心桩进行了复测及补桩,报告完整。

5.0.2建筑施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钢筋焊接接头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齐全。

5.0.3施工用水水质检验合格。

5.0.4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条件符合要求;商品混凝土技术检验合格,报告齐全。

5.0.5 已完成的桩基或地基处理工程验收资科齐全。

5.0.6深基坑开挖边坡放坡系数按施工方案执行并符合要求。

6质量监督检测

6.0.1 开展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时,应重点对下列项目的检测试验报告和检验指标进行查验,必要时可进行验证性抽样检测。对检验指标或结论有怀疑时,必须进行检测。

(1)水泥;

(2)钢材、钢筋及连接接头;

(3)混凝土粗细骨料;

(4)混凝土外加剂;

(5)混凝土搅拌用水;

(6)防水、防腐材料。

第2部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

目次

1 总则 (7)

2监督检查依据 (7)

3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7)

4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7)

4.1 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7)

4.2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8)

4.3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8)

4.4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8)

4.5检测试验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8)

5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9)

5.1换填垫层地基的监督检查 (9)

5.2预压地基的监督检查 (9)

5.3压实地基的监督检查 (9)

5.4夯实地基的监督检查 (9)

5.5复合地基的监督检查 (9)

5.6注浆地基的监督检查 (11)

5.7微型桩加固的监督检查 (11)

5.8灌注桩工程的监督检查 (11)

5.9预制桩工程的监督检查 (12)

5.10基坑工程的监督检查 (12)

5.11 边坡工程的监督检查 (12)

5.12湿陷性黄土地基工程的监督检查 (12)

5.13液化地基的监督检查 (12)

5.14冻土地基的监督检查 (13)

5.15膨胀土地基的监督检查 (13)

6质量监督检测 (13)

1 总则

1.0.1 地基处理的监督检查应在变电(换流)站主控楼或首基杆塔基础第一罐混凝土浇筑前完成,视工程实际情况可与首次监督检查一并进行。其他工程项目的地基处理监督检查也可在其他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抽查。

1.0.2本部分所列检查内容应逐条检查,检查方式为重点抽查验证。

1.0.3本阶段监督检查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的具体情况时,可根据相应的批准文件补充编制监督检查细则。

2监督检查依据

监督检查组在开展本部分监督检查工作时,监检人员应当按照专业划分,熟练掌握以下标准。引进国外设备的工程,还需要熟悉和掌握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

《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IIT5024)

《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5074)

《电力建设施工厦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

3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并已完成检测。

3.0.2施工质量验收已完成。

4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 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地基处理施工方案已审批。

4.1.2组织完成设计交底及图纸会检。

4.1.3无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行为。

4.1.4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已批准。

4.2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2.1 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能保证连续施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4.2.2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并参加图纸会检。

4.2.3设计更改、技术洽商等文件完整,手续齐全。

4.2.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到位。

4.2.5设计代表工作到位、处理设计问题及时。

4.2.6按规定参加有关重要部位的工程质量的验收及签证。

4.2.7进行了本阶段工程实体质量与勘察设计的符合性确认。

4.3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3.1企业资质与合同约定的业务范围相符。

4.3.2地基处理工程已验收签证。

4.3.3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合理,资格证书与承担的任务相符。

4.3.4已组织编制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设定工程质量控制点,并按计划实施。

4.3.5地基处理施工方案已审查,特殊施工技术措施已审批。

4.3.6组织或参加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检查验收。

4.3.7质量问题及处理台账完整。

4.3.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到位。

4.3.9提出地基处理施工质量评价意见。

4.4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4.1 地基处理企业资质与合同约定的业务范围相符。

4.4.2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置合理。

4.4.3项目经理资格符合要求并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4.4.4质量检查及特殊工种人员掎证上岗。

4.4.5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审批手续齐全,技术交底已完成。重大方案或特殊专项措施经专项评审。

4.4.6计量工器具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4.7编制检测试验项目计划。

4.4.8专业绿色施工措施已制订。

4.4.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已执行。

4.4.10完成施工验收中不符合项的整改闭环。

4.4.11 无违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行为。

4.5检测试验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5.1检测试验机构已经通过能力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其现场派出机构(现场试验室)满足规定条件,并已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5.2检测人员资格符合规定,持证上岗。

4.5.3检测仪器、设备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5.4地基处理检测方案经审批。

4.5.5检测依据正确、有效,检测报告及时、规范。

5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5.1换填垫层地基的监督检查

5.1.1 换填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齐全,已审批。

5.1.2地基验槽记录验收各方人员签字齐全,验收结论明确,符合设计要求。

5.1.3砂、石、粉质黏土、灰土、矿渣、粉煤灰、土工合成材料等换填垫层材料及其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5.1.4换填土料按规范规定进行击实试验、土易溶盐分析试验、消石灰化学分析试验、土颗粒分析试验及设计有要求时的腐蚀性或放射性试验合格,报告结论明确。

5.1.5换填已进行分层试验,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

5.1.6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1.7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2预压地基的监督检查

5.2.1 设计前已通过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经过检测确定了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参数。

5.2.2预压地基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齐全,已审批。

5.2.3所用土方、砂、塑料排水板等原材料性能指标符合规范规定。

5.2.4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室内土工试验、地基强度或承载力等试验合格,报告结论明确。

5.2.5真空预压、堆载预压、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工艺与设计及施工方案一致。

5.2.6地基承裁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2.7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3压实地基的监督检查

5.3.1 现场试验性施工,经过检测确定了碾压分层厚度、碾压遍数、碾压范围和有效加固深度等施工参数和压实地基施工方法。

5.3.2压实地基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齐全,已审批。

5.3.3压实土性能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5.3.4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3.5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4夯实地基的监督检查

5.4.1 设计前已通过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经过检测确定了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参数。

5.4.2根据不同的土质采取的强夯夯锤质量、夯锤底面形式、锤底面积、锤底静接地压力值、排气孔等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5.4.3强夯过程和强夯置换夯符合规范规定,并采取了必要的隔震或减震措施。

5.4.4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4.5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5复合地基的监督检查

5.5.1 设计前已通过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经过检测确定了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参数。

5.5.2复合地墓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齐全,已审批。

5.5.3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密实,检测报告齐全。

5.5.4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的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满足设计要求,检测报告齐全。

5.5.5复合地基承载力及有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已通过静载荷试验,检测数量及承载力满

足设计要求。

5.5.6复合地基增强体单桩的桩位偏差符合规范规定。

5.5.7质量控制资料、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5.8振冲碎石桩和沉管碎石桩符合以下要求:

(1)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2)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3)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4)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5.9水泥土搅拌桩符合以下要求:

(1)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2)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3)对变形有严格要求的工程,采用钻取芯样做水泥土抗压强度检验,检验数量、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规定;

(4)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5.10旋喷桩复合地基符合以下要求:

(1)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2)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3)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4)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5.11 灰土挤密桩和土挤密桩复合地基符合以下要隶:

(1)消石灰性能指标及灰土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3)桩长范围内灰土或土填料的平均压实系数、处理深度内桩间土的平均挤密系数抽检数量符合规范规定;

(4)对消除湿陷性的工程,进行了现场浸水静载荷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规范规定;

(5)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6)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5.12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符合以下要求:

(1)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2)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3)夯填桩体的干密度、抽检数量符合规范规定;

(4)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5.1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符合以下要求:

(1)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2)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3)混合料坍落度、桩数、桩位偏差、褥垫层厚度、夯填度和桩体试块抗压强度等符合设计要求;

(4)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符合规范规定:

(5)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6)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5.14桂锤冲扩桩复合地基符合以下要求:

(1)碎砖三合土、级配砂石、矿渣、灰土等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2)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3)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4)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5.15多桩型复合地基符合以下要求:

(1)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2)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3)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和单桩静载荷试验符合要求;

(4)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6注浆地基的监督检查

5.6.1 设计前已通过室内浆液配比试验和现场注浆试验,经过检测确定了设计参数、施工工艺参数及选用的设备。

5.6.2浆液、外加剂等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5.6.3注浆地基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齐全,已审批。

5.6.4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5.6.5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试验和室内试验符合规范规定,加固地层的压缩性、强度、渗透性、湿陷性、均匀性等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5.6.6地基承载力检测(对地基承载力有要求时)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6.7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7微型桩加固的监督检查

5.7.1 设计前已通过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经过检测确定了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参数.

5.7.2微型桩加固技术方案、旋工方案齐全,已审批。

5.7.3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5.7.4微型桩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5.7.5树根桩施工允许偏差、成孔、吊装、灌注、填充、加压、保护等符合规范规定。

5.7.6预制桩预制过程(包括连接件)、压桩力、接桩和截桩等符合规范规定。

5.7.7注浆钢管桩水泥浆灌注的注浆方法、时间间隔,钢管连接方式、焊接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

5.7.8混凝土和砂浆等抗压强度、钢构件防腐及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5.7.9微型桩变形检测报告结论明确,满足设计要求。

5.7.10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7.11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8灌注桩工程的监督检查

5.8.1 当需要提供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参数时,应按试桩方案进行试桩确定。

5.8.2灌注桩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齐全,已审批。

5.8.3钢筋、水泥、砂石、掺合料及钢筋焊接材料等性能证明文件、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报告齐全。

5.8.4混凝土强度等级设计和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齐全。

5.8.5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报告齐全。

5.8.6桩基础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5.8.7人工挖孔桩终孔时,持力层检验记录齐全。

5.8.8人工挖孔灌注桩、干成孔灌注桩、套管成孔灌注桩、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成孔的桩径、

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及桩位的偏差符合规范规定。

5.8.9工程桩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桩身质量的检验符合规程规定,报告齐全。

5.8.10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9预制桩工程的监督检查

5.9.1 当需要提供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参数时,应按试桩方案进行试桩确定。

5.9.2预制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齐全,已审批。

5.9.3静压桩、锤击桩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5.9.4桩体和连接材料的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5.9.5桩身检测、接桩接头检测合格,报告齐全。

5.9.6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9.7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10基坑工程的监督检查

5.10.1设计前已通过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确定了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参数。

5.10.2基坑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技术方案齐全,已审批;深基坑施工方案经专家评审,评审资料齐全。

5.10.3钢筋、混凝土、锚杆、桩体、土钉、钢材等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5.10.4钻芯法、抗拔承载力、声波透射法等试验合格,报告结论明确。

5.10.5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基坑监测实施与方案一致。

5.10.6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11 边坡工程的监督检查

5.11.1设计有要求时,通过现场试验和施工试验,确定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芑参数。

5.11.2边坡处理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齐全,已审批。

5.11.3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5.11.4钢筋、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5.11.5灌注排桩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喷射混凝土护壁厚度和强度的检验符合设计要求;锚孔施工、锚杆灌浆和张拉符合设计要求,报告齐全。

5.11.6泄水孔位置、边坡坡度、反滤层、回填土、挡土墙伸缩缝(沉降缝)位置和填塞物、边坡排水系统符合设计要求;边坡监测正常。

5.11.7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12湿陷性黄土地基工程的监督检查

5.12.1 经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地基,检测湿陷量消除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5.12.2桩基础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支承在压缩性较低的非湿陷性黄土层中;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支承在可靠的岩(土)层中。

5.12.3单桩竖向承载力通过现场静载荷浸水试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

5.12.4灰土、土挤密桩进行了现场浸水静载荷试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

5.12.5填料不得选用盐渍土、膨胀土、冻土、有机质等不良土料和粗颗粒的透水性(如砂、石)材料。

5.13液化地基的监督检查

5.13.1栗用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的地基,处理后液化等级与液化指数符合设计要求。

5.13.2桩进入液化土层以下稳定土层的长度符合规范规定。

5.14冻土地基的监督检查

5.14.1所用热棒、通风管管材、保温隔热材料,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复试报告齐全。5.14.2热棒地下安装部分周围用细沙土分层填实、用水浇透,固定可靠、排列整齐。

5.14.3热棒、通风管、保温隔热材料施工记录齐全,数据真实。

5.14.4地温观测孔及变形监测点设置符合规范规定。

5.14.5季节性冻土、多年冻土地基融沉和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5.15膨胀土地基的监督检查

5.15.1 设计已通过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确定了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参数。

5.15.2膨胀土地基处理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齐全,已审批。

5.15.3施工工艺与设计、施工方案一致。

5.15.4钢筋、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5.15.5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

5.15.6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控制参数真实、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6质量监督检测

6.0.1 开展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时,应重点对下列项目的检测试验报告和检验指标进行查验,必要时可进行验证性抽样检测。对检验指标或结论有怀疑时,必须进行检测。

(l)砂、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的主要技术性能;

(2)垫层地基的压实系数;

(3)桩基础工程桩的桩身偏差和完整性检测;

(4)桩身混凝土强度。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

监督检查

目次

1 总则 (15)

2监督检查依据 (15)

3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15)

4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5)

4.1 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5)

4.2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6)

4.3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6)

4.4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6)

4.5检测试验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6)

5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16)

5.1测量的监督检查 (16)

5.2混凝土基础的监督检查 (17)

5.3构支架基础的监督检查 (17)

5.4基础防腐(防水)的监督检查 (17)

6质量监督检测 (17)

1 总则

1.0.1本部分适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换流)站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前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

llOkV以下电压等级的变电(换流)站工程可参照执行。

1.0.2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应在主控楼基础工程隐蔽前完成。

1.0.3本部分所列检查内容应逐条检查,检查方式为重点抽查验证。

1.0.4本阶段监督检查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的具体情况时,可根据相应的批准文件补充编制监督检查细则。

2监督检查依据

监督检查组在开展本部分监督检查工作时,监检人员应当按照专业划分,熟练掌握以下标准。引进国外设备的工程,还需要熟悉和掌握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旧50164)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5061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IIT5210.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 211号)

3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基础工程施工完,验收签证完,验收发现的不符合项已处理。

3.0.2基础工程回填完成前。

4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 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工程采用的专业标准清单已审批。

4.1.2按规定组织完成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检。

4.1.3组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检查。

4.1.4无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行为。

4.1.5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已批准。

4.2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2.1 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能保证连续施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4.2.2设计更改、技术洽商等文件完整、手续齐全。

4.2.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到位。

4.2.4设计代表工作到位、处理设计问题及时。

4.2.5按规定参加施工主要控制网(桩)验收和地基验槽签证。

4.2.6进行了本阶段工程实体质量与勘察设计的符合性确认。

4.3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3.1 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4.3.2 已按验收规程规定,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了验收。

4.3.3 已补充完善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设定工程质量控制点,并按计划实施。

4.3.4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查,特殊施工技术措施已审批。

4*3.5组织或参加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检查验收。

4.3.6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台账完整。

4.3.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到位。

4.3.8完成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3.9对本阶段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4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4.1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置合理。

4.4.2质量检查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4.4.3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4.4.4赝量检验管理制度已落实。

4.4.5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已审批,技术交底已完成。

4.4.6计量工器具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4.7按照检测试验项目计划进行有见证的取样和送检,台账完整。

4.4.8已建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商品混凝土的跟踪管理台账,记录完整。

4.4.9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已审批。

4.4.10专业绿色施工措施已制订、实施。

4.4.1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已执行。

4.4.12无违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行为。

4.5检测试验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5.1检测试验机构已经通过能力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其现场派出机构(现场试验室)满足规定条件,并已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5.2检测人员资格符合规定,持证上岗。

4.5.3检测仪器、设备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5.4检测依据正确、有效,检测报告及时、规范。

5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5.1测量的监督检查

5.1.1 测量控制方案已审批,测量控制点保护完好,测量成果齐全完整。

石化工程竣工资料文件编制指南

××××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指南规范了××××项目项目交工技术文件归档与整理的要求和方法;适用于巴陵石化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交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档案验收。 2 相关术语和定义:(DA/T28-2002) 建设项目: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 单项工程:指建设基本原则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不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件:是最基本的整理单位,一般不同编号(文号、图号、合同等)或不同的题名的材料作为一件。件号即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号。 3、项目文件的归档范围及执行标准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07)。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2004。 中国石化厅[2006]54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4 归档文件的份数 所有交工技术文件应归档2份,1份正本(全部为原件),1份副本;以上归档文件相应的电子版各1份(只读光盘)并具有目录检索功能,所有副本必须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5 责任和组卷.组册要求 5.1 总体说明: 5.1.1 各承包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使用“项目专用章”的应出具其公司发出的专用章授权文件,并将授权文件归入综合卷。项目总监或总监变更要有任命通知。 5.1.2 交工技术文件表格参照 SH/T3503-2007规定。 5.1.3 对 SH3503-2007不适用的工程及特种设备安装工程,交工文件表格可采用相关行业的标准。不适用的工程如下: 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35kV 以上送变电工程和油气田、长输管道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安装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除执行本指南外,还应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的规定。 土建工程所用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执行本指南外,还应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垃圾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适用于垃圾焚烧-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 (试行) 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二○○六年十二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填补新能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空白,加强对工 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 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针对 垃圾发电特点,补充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大 纲针对工程特点,向各责任主体宣讲质量监督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监检工作计划,保 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部分)包括八个阶段,其中首次质 量监督检查、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汽轮机扣盖前 质量监督检查和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分别套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 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中的《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 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 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等三个阶段按新编《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 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竣工备案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执行。 本“质监大纲"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全部垃圾发电建设工程。 本“质监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本“质监大纲"由江苏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解释。

质量保证手册(TSG)

目录 文件编号:ZL/ LKDT-2012-01-1-001 页码:第 1 页

发布令 文件编号:ZL/ LKDT-2012-01-1-002页码:第1 页共 本《手册》是阐述我公司质量方针、描述我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公司电梯安装、维修的基本法规,凡参与本公司《手册》规定的质量活动的员工均应熟悉本《手册》的规定和要求,并作为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的行动准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本《手册》根据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进行编制,用于保证按产品规范要求进行电梯安装、维修、检验、试验和验收,使电梯安装、维修周期内的各个阶段都得到有效控制。 本《手册》已编制完成现予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并实施公司制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手册》,对产品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实行全面、有效控制,确保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安装、维修电梯安全可靠。 为保证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保持,我授权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电梯安装、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主持日常质量保证的具体工作。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独立行使质量保证职能,监督、检查各专业质控责任人履行各自职责的权利。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时,有高于其它部门的权利,可不受成本和进度的约束,对违反《手册》规定的活动,有权责令停止并组织调查,召开质量分析会做出处理决定,行使质量否决权。 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定期向我报告电梯安装、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我对本公司电梯安装、维修质量保证工作负全面责任。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PDF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 检查大纲

前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11部分: ——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 ——第2部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 ——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5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 ——第6部分变电(换流)站投运前监督检查 ——第7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前监督检查 ——第8部分架空输电线路导地线架设前监督检查 ——第9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前监督检查 ——第10部分电缆线路工程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1 1部分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监督检查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 306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I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IIT5434)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按照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 (1)与监督检查阶段相协调的原则。 (2)监督检查转序的原则。 (3)监督验收质量的原则。 (4)监测实体质量的原则。 (5)以强制性条文为基础的原则。 (6)兼顾技术进步的原则。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大纲》与原《大纲》相比,主要的调整和变化如下: (1)在监督检查的内容上增加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部分。

质量治理措施

质量治理措施 1.材料节约规划与管理 (2) 2.工程节能减排 (3) 3.节地措施 (7) 4.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9) 4.1扬尘控制 (9) 4.2噪音与振动控制 (10) 4.3光污染控制 (11) 4.4水污染控制 (11) 4.5建筑垃圾控制 (11) 4.6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11) 5.节材与材料周转 (12) 5.1节材措施 (12) 5.2周转材料 (12)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措施 (12) 6.1提高用水效率,减少自来水消耗 (13) 6.2用水安全 (13) 6.3节水措施 (14) 7.其他措施 (15)

1.材料节约规划与管理 1.1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1.2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控制材料消耗。 图纸会审时,应根据地质、气候、生活习惯等提出各种优化方案,以保证建筑物各部分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工程量较小,速度快、对原地表地貌破坏性较小、施工简易的施工方案,尽量选用能够就地取材、环保低廉、寿命较长的材料。 1.3加强材料计划管理。 在项目施工前,根据优化的方案,准确提供所需的材料计划,并根据施工进度确定进场时间。按计划分批进材料,现场所进的各种材料总量如无特殊情况不能大于总材料计划。 1.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制定材料损耗控制目标,有针对性的制定并实施关键点控制措施,提高节材率;杜绝施工中的浪费,使实际材料损耗率小于额定损耗率,力争实行材料损耗控制目标。 1.5与施工班组达成协议,建立材料节约奖,对降低材料消耗的行为进行奖励。 1.6加强现场管理 1.6.1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采购计划,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避免采购过多,造成积压或浪费。 1.6.2加强材料保管。对易受潮、变质的材料,设立专用库房,库房底部用砖垫起,满铺脚手板防潮。 1.6.3加强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控制。 1.6.4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每天根据施工任务及计划进度情况,安排班组按照消耗定额从仓库领取材料,避免浪费。

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大纲第一册

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大纲(2010版)第一册 前言 《石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程序(试行)》自2005年9月5日发布以来已运行4年2006年我们为推动其规范执行,编制了与其配套的的《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大纲》。上述文件的发布执行对规范中国石化总部组织的综合性工程质量检查或专项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发挥了极大地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国家和石化行业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有了较大程度的更新。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从而更好的为石化工程建设报价护航,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组织有关分站对《石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程序(试行)》和《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大纲》进行了修订。 在向分站广泛征求修改意见的基础上,总站组织有关分站专业人员召开研讨会进行整合修改,形成现在的《石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程序(2010版)》及《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大纲(2010版)》,供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内部使用。 为使广大监督人员在参加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时便于携带,我们仍按专业划分为以下八册: 第一册《检查程序》、综合管理行为; 第二册土建工程 第三册动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静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电气、仪表及弱电工程; 第六册工艺管道、焊接、无损检测工程; 第七册长输管道; 第八册防腐、绝热、工业筑炉、设备衬里工程。 由于修改时间较短,许多环节没能进一步推敲,难免存在疏漏之外。诚恳地希望广大监督人员在使用《检查大纲》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提出改进意见,以便我们不断修订完善。 对《检查程序》和《检查大纲》的改进意见和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探讨的其他问题、事项,可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与我们联系。

【建筑工程类】风电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建筑工程质量)风电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风电场部分) 黑龙江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009年4月 编制说明 为适应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电场部分)。 本大纲是在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制并试用的基础上,吸纳了由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分别编制的“风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中机务专业的相关内容,所形成的讨论稿。目的是针对风电工程的特点,向各责任主体宣讲质量监督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监检工作计划,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电场部分)包括《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风电场变电站受电和首批风机并网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三个阶段。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110kV及以上)的内陆型风电工程。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总则 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风电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3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以110kV及以上等级电压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建设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以110kV以下等级电压接入电网的风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按本“大纲”下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及组成人员; 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时,对各阶段“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

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

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 颁布令 公司全体员工: 2004年公司依据国质检锅[2003]251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编制了质量体系文件A版,2008年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新的要求重新编制了质量保证手册及相关体系文件B板,经过4年多的运行还存在不少缺陷和问题经公司研究再次重新编制公司体系文件,并于2012年1月10日颁布C版质量保证手册及体系文件。该手册是公

司质量保证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法规性文件,经审核完全符合标准要求,符合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活动的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员工充分理解认真学习本手册,坚决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 确保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以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质量保证手册自2012年01月20日起实施。 陕西惠森电梯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2年01月10日

0.1 公司简介

0.2 质量保证手册的说明 1、本手册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写而成。本手册阐述了本公司质量保证活动过程中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覆盖了本公司现有产品及所控制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并就与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和需要开展的质量保证体系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 2、向客户发放的质量保证手册样本只作为向客户展示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实际,以证实公司有能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满足客户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不作为受控文件管理。 3、本手册编写的目的是:依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规范,作为本公司的安装、改造、维修等各项工作的行动准则并组织执行。对外介绍本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证明其符合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对内作为控制各项应该控制的质量质量保证体系的依据,以向各类型、各层次客户提供达到预期的服务水平的安装工程和维修服务。 4、办公室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写。 5、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质量保证手册进行评审和定稿。 6、总经理负责批准和发布质量保证手册。 7、质量保证手册的解释权归质量保证工程师或其委托公司办公室。 8、公司办公室负责本手册的打印、更改、标识、发放和处置,按《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9、质量保证手册的发放范围由办公室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10、手册封面必须带有“受控”或“非受控”标识。“受控”版本的手册为本公司内部使用的有效版本,并向第三方认证机构报送;“非受控”版本的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可用于投标和报送认证咨询机构。“受控”版本的手册更改时,由公司办公室组织统一更改(划改、换页或换版);“非受控”版本的手册不再跟踪修改。 11、质量保证手册每年评审一次,在公司管理评审时进行。 12、任何员工调离本公司(或内部调岗)时,应将持有的质量保证手册交回本部门的文件员,按《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中有关规定执行。

汽机扣缸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总则 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及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汽轮机安装工程扣盖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0.3扣盖前监检范围包括高压缸、中压缸和低压缸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相关的扣盖工作条件。若高、中压缸出厂时为组装供货,不须现场揭盖检查者,则可检查出厂技术文件资料。 ①工程建设和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 ②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6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标[2000]24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 程部分) 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439-1991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 DL5011-19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 篇)》 国电电源[2002]267号《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DL586-1995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

重要石化设备监造大纲(上册)

重要石化设备监造大纲(上册) 热壁加氢反应器制造过程质量验收检验大纲 1 总则 1.1 内容和适用范围 1.1.1 本大纲主要规定了采购单位(或适用单位)应对热壁加氢反应器制造过程进行质量验收检验的基本内容及要求,也可作为委托驻厂监造的依据。 1.1.2 本大纲适用于是有化工工业使用的加氢裂化、加氢精制装置中的热壁加氢反应器。同类容器可参照使用。 1.2 主要编制依据 1.2.1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2.2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1.2.3 JB 4732-1995《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1.2.4 加氢反应器设计文件; 1.2.5 ASME规范; 1.2.6 相关标准等。 2 原材料 2.1 主要钢种为2.25Cr-1Mo和2.25Cr-1Mo-0.25V、3Cr-1MoV、冶炼工艺应采用电炉熔炼加炉外精炼、真空脱氧。 2.2 依据采购《技术协议》审核主体材料(含焊材)质量证明书,材料牌号及规格、锻件级别、数量、供货商等。 2.3 主体材料应进行外观、热处理状态、材料标记检查。 2.4 筒体、封头、进出口法兰及盖、法兰接管等主要承压件的化学成分、回火脆性敏感系数、常温机械性能、高温机械性能、夏比冲击试验、晶粒度及非金属夹杂物(指锻件)、硬度、回火脆性倾向评定、无损检验及取样部位、试验数量、模拟热处理状态应与采购《技术协议》规定一致。材料复验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采购《技术协议》规定执行。 2.5 内件、主螺栓、主螺母、裙座等材料检验应与采购《技术协议》规定一致。 2.6 螺栓和螺母应逐件进行硬度测试,按采购《技术协议》验收。 2.7 ≥Ф50棒料加工的螺栓粗加工应进行超声波检测,按采购《技术协议》验收。 2.8 基材焊接材料和堆焊材料检验应与采购《技术协议》规定一致。 2.9 凡在制造过程中改变热处理状态的主体材料,应重新进行性能热处理,其机械性能应与母材规定的要求一致。 3 焊接 3.1 焊工作业必须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焊接资格证书。 3.2 制造厂应在产品施焊前,根据图样、采购《技术协议》及JB 4708-2000的规定完成焊接工艺评定。 3.3 主要焊接工艺评定至少覆盖基体焊接工艺评定、堆焊工艺评定、异种钢焊接工艺评定三类。 3.4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经相关单位确认。

光伏并网接入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0)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光伏发电部分) 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

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0.1 1.0.2 1.0.3 1.0.4 1.0.5 1. 总则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规定》,为统一光伏发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 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 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 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 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建设的工程,按上述相 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本“大纲”要求进行监督检查项目; 2)土建部分首检之后施工土建项目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于“大 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 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 细则,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见附录 均应 3.0.1 3、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试运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已经建立,并正常运作。

3.0.2 各方阵的电池组件、防雷汇流箱、直流防雷配电柜、并网逆变器、三相干式变 压器及相应场内电力线路的建筑、安装工程已按设计全部施工完毕,并进行了工程的验 收、签证。且其区措施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施工痕迹,安装警示和隔离措施以及消防布设 符合规定要求。 3.0.3 设备投运前的电气试验(包括“五防”功能)、继电保护、远动、环境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调试 完毕,并验收、签证完毕。 3.0.4 消防系统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经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书 面文件。 3.0.5 环境保护按环评批复意见已落实建设,并取得地方环保部门同意并网启动的书面文件。 3.0.6 光伏发电接入电网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已经试运总指挥审批,并报电网 调度部门备案。 3.0.7 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确定,相关的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3.0.8 与电网管理部门已签署关于光伏发电上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涉及电网安全技术条件已满足 电网的要求,且有调试部门的确认书。 3.0.9 各种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和调试记录等完整、齐 全、准确。 3.0.10 有关设计变更、设备缺陷处理已闭环。 3.0.11 本工程投运范围内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有检查记录。 3.0.12 工程部已按本“大纲”的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监检,对所提出的待整改的问题已全部处 理完毕。 4. 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检查: 4.1.1.1 试运指挥部已成立,运行和维护人员落实、到位,并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4.1.1.2 工程和质量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4.1.1.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检;按合同约定组织设备制造厂进行了技术交底。 4.1.1.4 设备、材料到货检验制度健全,各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 规定。 4.1.1.5 工程组织、协调工作得力, 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和监理各单位在启动调整试验阶段组织 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4.1.1.6 开关站接入地区变电站送电方案已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上网调度协议

大型塔器制造过程质量验收检验大纲-中石化

大型塔器制造过程质量验收检验大纲 1 总则 1.1 内容和适用范围 1.1.1 本大纲主要规定了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对大 型塔器制造过程进行质量验收检验法人基本内容及要求, 也可作为委托驻厂监造的依据。 1.1.2 本大纲适用于石油化工工业使用的钢制大型塔器 (焦炭塔除外)其它塔器可参照执行。 1.2 主要编制依据 1.2.1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2.2 JB/T 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 1.2.3 JB/T 1205—2001《塔盘技术条件》; 1.2.4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1.2.5 JB 4732—1995《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1.2.6 大型塔器设计文件; 1.2.7 相关标准等。 2 原材料 2.1 主要钢种包括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及低温钢等。 2.2 依据采购《技术协议》审核主体材料(含焊材)质量 证明书,材料牌号及规格、锻件级别、数量、供货商等应 与采购《技术协议》规定一致。 2.3 对主体材料应进行外观、热处理状态、材料标记检查。 2.4 筒体、封头、进出口法兰及盖、法兰接管等主要承压 件的化学成分、常温力学性能、高温力学性能、夏比冲击 试验、晶间腐蚀试验、供货状态等应符合GB150-1998及采

购《技术协议》规定。材料复验应按施工图、《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采购《技术协议》规定。 2.5 裙座、塔内件等应符合相关材料标准和施工图规定。 2.6 焊接材料检验应符合采购《技术协议》要求。 2.7 凡在制造中改变热处理状态的主体材料,应重新进行性能热处理吗,其力学性能、晶间腐蚀试验应符合母材的相关规定。 3 焊接 3.1 焊工作业必须持有相关类别的有效焊接资格证书。 3.2 制造厂应在铲平施焊前,根据施工图、采购《技术协议》及JB4708-2000的规定完成焊接工艺评定。 3.3 主要焊接工艺评定至少覆盖基体焊接工艺评定、异种钢焊接、堆焊层焊接工艺评定三大类。 3.4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按采购《技术协议》规定报相关单位确认。 3.5 焊接作业应严格遵守焊接工艺规程。 3.6 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施工图规定。 3.7 焊接接头型式应符合施工图或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3.8 复合板焊接接头坡口形式应符合施工图或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3.9 焊接返修次数不得超过采购《技术协议》规定,所有的返修均应有返修工艺评定支持。 3.10 焊缝检查: 3.10.1 焊缝外观不允许存在咬边、裂纹、气孔、弧坑、夹渣、飞溅等缺陷。

加气站质量保证手册2011第一版

大庄子LNG加气站 质量保证手册 编制:俞晋龙 审核:刘治平 批准:方浩达 金塔县海达清洁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目录 《质量手册》修改记录 《质量手册》颁布令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质量方针批准令 质量目标批准令 服务承诺 第1章范围适用 第2章站慨况 第3章质量管理体系 3.1 站组织机构图 3.2 站质量管理体系图 3.3 工艺流程图 3.4 任命文件 3. 5 气体充装的法规体系 第4章管理职责 第5章站资源与管理 第6章充装实施 第7章物品采购 第8章充装安全 第9章充装工作质量要求 第10章人员任职资格及岗位责任制第11章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第12章质量分析与改进 第13章申诉处理及监督

质量手册修改记录

《质量手册》颁布令 金塔县海达清洁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庄子LNG加气站《质量手册》,是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察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编制的。 本《手册》是我站指导充装加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全站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是向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及广大加气用户证明我站能力,管理水平和提供合格气体的重要文件。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本《质量手册》从年月日起执行。 总经理: 年月日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兹任命加气站站长同志为大庄子加气站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及改进需求,确保在全公司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意识,负责就质量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 总经理: 年月日

质量方针批准令 本站的质量方针是: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用户至上。 上述质量方针,全站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认真贯彻。 总经理: 年月日

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程质量预验实施细则

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印发《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 质量预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省各石油化工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预验收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我站特制定《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年5月26日 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结合我省石油化工建设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石化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是结合石化行业的特殊性,依据石化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则,按照安监部门批复的试运行方案而设定的一项重要环节,石化建设工程具备试生产条件后,建设单位完成了相关的报批手续,工程质量监督站可以对工程质量预验收实施临场监督。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预验收活动(以下简称工程质量预验收),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全省范围内工程质量预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质量预验收原则上由监理单位组织,当一个 工程(项目)有多家监理时,则由建设单位组织? 第六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质量预验收: (一)、施工单位: 1、完成设计图纸及合同内所有工程内容。 2、“三查四定”工作已完成(提供会议记录、整改反馈等),如有尾留工程,不影响使用和安全功能。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版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 查大纲版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 检查大纲

前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11部分: ——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 ——第2部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 ——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5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 ——第6部分变电(换流)站投运前监督检查 ——第7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前监督检查 ——第8部分架空输电线路导地线架设前监督检查 ——第9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前监督检查 ——第10部分电缆线路工程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1 1部分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监督检查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 306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I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IIT5434)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按照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 (1)与监督检查阶段相协调的原则。 (2)监督检查转序的原则。 (3)监督验收质量的原则。 (4)监测实体质量的原则。 (5)以强制性条文为基础的原则。 (6)兼顾技术进步的原则。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大纲》与原《大纲》相比,主要的调整和变化如下:

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垃圾发电部分)资料

目录 编制说明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5)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8)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总则 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统一垃圾发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及有关机构(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的质量行为,加强垃圾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项目,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均应按《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 适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配置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的电力或热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工程质量和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前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1.0.3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是指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完毕;参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的规定,完成分部试运阶段工作后,具备机、炉、电、烟气净化第一次联合启动、机组开始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工作之前。 1.0.4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合检验;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稳定、可靠地投入生产,及时形成生产能力,发挥环保效益和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1.0.5分部试运的质量是保证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效果和调试质量的基础,也是保证机组投产水平的重要环节,因此,也是本阶段监检的重要内容之一。 1.0.6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7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补充编制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8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1.0.9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监检组相关专业分别检查。

2011版质量保证手册(doc 37页)

2011版质量保证手册(doc 37页)

质量保证手册共37 页第 1 页 标题0.1、目录实施日期:2011年4月1日 目录 章节内容页码备注0.1 目录 1 0.2 颁布令 2 0.3 任命书 3 0.4 公司简介 4 0.5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5 0.6 质量保证手册说明6-7 0.7 修改控制页8 1 管理职责9-16 2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17-18 3 文件和记录控制19 4 合同控制20 5 设计控制21 6 材料和零部件控制22-24 7 作业控制25 8 焊接控制26-27 9 检验与试验控制28 10 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29 11 不合格品(项控制30 12 质量改进和服务31 13 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32 14 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33 15 附录一程序文件一览表34 16 附录二管理制度一览表35 附录三质量记录文件一览表36-37

质量保证手册共37 页第 2 页 标题0.2 颁布令实施日期:2014年1月1日 颁布令 为确保本公司电梯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标准和用户的要求,公司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质 检锅[2003]251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Z0 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 要求》的规定,编制完成了《质量保证手册》A版,规定了本公司电 梯安装、维修保养范围内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质量保证手册》是 本公司进行电梯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活动必须遵循的纲领性文件和基 本行为准则。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自觉 执行《质量保证手册》,确保质量方针在公司一切工作中得到贯彻、 质量目标在所有质量活动中得以实现。 经审核,本手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满足本公司业务范围内 的质量管理和保证工作,现予以颁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如在 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质量保证工程师,以便完善提高。 XXX有限公司 总 经 理

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风力发电部分)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总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风电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风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三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以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以110KV以下电压等级接

入电网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按本《大纲》下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及组成人员; (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各阶段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重点,补充编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具体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见附件“风电工程主要技术文件清单”。 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0.2 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3.0.3 升压站“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升压站及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机)基础的桩基或地基处理工程已按相关验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