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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和日式整骨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松和日式整骨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松和日式整骨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申请受理号

松和日式整骨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申请单位名称:

经办人(电话):

申请日期: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签名:医疗机构(盖章)

年月日(注:填报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时应一并填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提交本文书一份,电子版一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办理须知

一、填写要求

请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空项。申请审核中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填报有虚假者,责任自负。

二、材料要求

申请医疗广告审查,除填写申请表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2、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3、其他。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附表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1、申请表中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法人代表人(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形式、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等内容的填写应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其中法人(负责人)不是一个人的,两个人名及身份证号码都要填写;地址详细到地级市地名,如:开发区*****,填写**市开发区*****;床位数不填写牙椅及观察床数;诊疗科目详细到二级科目,按照标准填写,可参考《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174号)等文件。 2、校验有效期起始日期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校验时间一致,终止日期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填写,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规定,校验有效期分一年和三年两种。 3、接诊时间:填写具体接诊时间,如**点到**点或24小时。 4、发布媒体类别:在拟发布的媒体前面的空格内划勾。 5、广告时长:影视时长和广播时长应分别填写,如有多个影视样件或广播样件,也应分别填写相应时长。 6、经办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应根据申请者情况如实填写。 7、法人代表签名要求使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手签,盖章或打印无效。 8、申请受理号、申请日期由审查人员填写。 (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1、医疗机构情况:应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2、拟发布媒体种类:在拟发布媒体前面的空格内划勾。 3、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必须黏贴不可直接打印;多个样件不可重叠粘贴,加盖骑缝章;每个样件均须注明拟发布媒体类别,如同一媒体有多个样件,应注明××样件1、××样件2,依次类推。 4、申请受理号、申请日期由审查人员填写。 (三)医疗广告样件内容 1、医疗广告样件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其中前6项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内容及《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内容一致,诊疗科目详细到二级科目,按照标准填写。 2、所有样件都应注明医疗广告审批文号所在的位置,即在样件显著位置注明“鲁医广()第××号”或“鲁中医广()第××号”字样,影视样件注明“鲁医广()第××号(在屏幕右上角)”或“鲁中医广()第××号(在屏幕右上角)”,字体大小应是大于广告内容的最小字体。 3、影视样件应详细注明背景画面、字幕、配音、背景音乐、时长等相关内容,背景音乐需注明所用音乐曲名。 4、广告样件中不得出现与医院内容相关画面,如医院背景、候诊室、仪器设备、医生、护士及其他人物形象;不得出现英文、拼音或其他语言文字,不得出现乘车路线;不得出现健康热线、康复热线等字样。 注:所提交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交材料目录见“滨州市卫生计生委医疗广告申办程序”,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表格内容中文不得小于宋体五号字;样件内容中文不得小于宋体五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0号字;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当重新按程序提出审查申请,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医疗广告证明审查文号有效期 西宁现代妇产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02-001号 自2015年9月2日起, 至2016年9月1日止。 青海海峡妇儿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02-002号 自2015年9月2日起, 至2016年9月1日止。 西宁欧亚泌尿专科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16-003号 自2015年9月16日起, 至2016年9月15日止。 西宁华美整形美容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22-004号 自2015年9月22日起, 至2016年9月21日止。 西宁北大皮肤病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22-005号 自2015年9月22日起, 至2016年9月21日止。 西宁四健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022-006号 自2015年9月22日起, 至2016年9月21日止。 西宁市妇幼保健中心(青)医广【2015】 第09-22-007号 自2015年9月22日起, 至2016年9月21日止。 青海大学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22-008号 自2015年9月22日起, 至2016年9月21日止。 西宁东大肛肠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22-009号 自2015年9月22日起, 至2016年9月21日止。 西宁昆仑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24-010号 自2015年9月24日起, 至2016年9月23日止。 青海西宁长城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24-011号 自2015年9月24日起, 至2016年9月23日止。 西宁润华皮肤病医院(青)医广【2015】 第09-24-012号 自2015年9月24日起, 至2016年9月23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年月曰

(背面)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编号内容依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中)医广【批准年份】第(批准月份)-(批准日)- (批准顺序)号如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07 年1 月30 日批准的第10 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应标为:(京)中医广【2007 】第01-30-10 号。 8、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 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受理号_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申请日期: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注:1、广告成品样件:影视广告提供脚本,平面广告提供小样,广播广告提供文案,网络 医疗广告成 提交日期: 申请受理号 _______________ 品样件 年 月 日 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医疗广告申请表

(注意:此须知为告知事项,不在申请表格之列,无须下载) 申请医疗广告须知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和西安市卫生局印发的《医疗广告办理程序》的要求,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式十份,正面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背面为注意事项。 二、《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一式十份,须盖医疗机构公章,填写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一份,复印件十份,复印件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和核发证机关公章。 四、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每个媒体类别样件一式十份粘贴的内容为: 1、平面广告包括: 报纸、户外、期刊、印刷品等设计好的成品样件一式十份。 2、广播文稿一式十份,另附制作好的音频文件(在计算机内可播放的文件)两份。 3、电视脚本一式十份,另附制作好的VCD光盘两个。 广告成品样件内应加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字样,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加盖医疗机构骑缝章。

五、办理时间:每周五,联系电话:86787680。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年月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背面)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产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医疗广告刊播后十日内,医疗机构将刊登医疗广告的成品样件挂号寄至审查机关备案。 6、本广告审查证明公式网址: 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16新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16新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卫生部令第26号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得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就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得广告。 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得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得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六条医疗广告得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得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她药品、医疗器械得功效与安全性或者其她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得; (六)淫秽、迷信、荒诞得; (七)使用解放军与武警部队名义得; (八)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她社会社团、组织得名义、形象作证明得。 第七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得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与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第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得,可延长10日。 对审查合格得医疗广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得医疗广告样件与核发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向社会公布;对审查不合格得医疗广告,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 第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对已审查得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与审查意见予以备案保存,保存时间自《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生效之日起至少两年。 第十条《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得格式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抄送本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十二条《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得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得,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三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其法定控制地带标示仅含有医疗机构名称、标识、联系方式得自设性户外广告,无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 第十五条禁止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或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有关医疗机构得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得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得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得广告。

医疗广告审查表

医疗广告审查表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附件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年月日 (背面)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编号内容依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中)医广【批准年份】第(批准月份)-(批准日)-(批准顺序)号。如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1月30日批准的第10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应标为:(京)中医广【2007】第01-30-10号。 8、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 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受理号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年月日

申请受理号 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提交日期:年月日 注:1、广告成品样件:影视广告提供脚本,平面广告提供小样,广播广告提供文案,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应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2、申请审批时需提交文本书一式二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核准后,本文书一份审查机关存档,一份交医疗机构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疗广告审批表

医疗广告审批表 申请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湖南省卫生厅印制 Omega-shaped expansion bends. Valve installation location should be easy to operate, and taking into account requirements for wiring, maintenance, check the import and export orient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system design or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requirements. Hanger roots should make full use of the existing structure of the beam or the soleplate, hanger rod when any movable parts and the angle between the vertical, rigid hangers shall not be greater than 3 ?, elastic suspension not greater than 4 ?. Process piping should be above the ground or platform gaps for insulation and supported by expansion bolts secure rooting. Valve and the more heavy component at support hanging frame installation Shi, 填表说明 1、一律用钢笔填写或打印本表。字迹不清或项目不全~不予受理。 2、“经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作品文字内容及样件”一栏~表中填写不下可另附页~但须加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广告审批骑缝章~否则无效。其中文字内容包括影视、广播广告语言和文字内容。 3、电视医疗广告申请要求提交分镜头脚本~即画面、画面说明、旁白和字幕。 4、异地来湘的医疗广告申请人必须提交医疗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原审批的广告证明原件、广告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有关诊疗科目医师的执业证、资格证复印件。

山西省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签名:医疗机构(盖章) 年月日注:1. 填报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时应一并填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2.诊疗科目内容需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内容一致; 3. 拟发布医疗广告内容一次性申请审查,广告批文有效期限内不得新增发布内容。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注:1.电视、广播广告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及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审查申请填表须知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需要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版,存储于光盘内提交。(PDF格式或照片无法使用) 2.影视广告在成品样件表中打印视频脚本,在光盘内容提供与脚本一致的视频,广播在成品样件表中打印文案,光盘内提供与文案一致的录音。影视脚本应至少包含:镜号、画面、字幕、配音、时长(每个画面的时长)等。 3.影视及平面广告画面均应标注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形式为:晋医广[XXXX]XX-XX-XXX号。 4.《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中除法定代表人签字外全部内容均应打印(包括:拟发布媒体类别在内打印√),手写无效。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整体打印,请勿手工粘贴。 6.一张《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只能选择一种媒体发布类别,不得多选。 7.医疗机构申请医疗广告时,应按规定完成上一校验周期的校验工作,未完成校验的应先进行校验后方可提出申请。 8.《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中“诊疗科目”栏应填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所有诊疗科目。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中如涉及诊疗科目,至少应把一个诊疗科目写完整。 9.所提交的材料中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复印件需要复印清晰完整。 10.医疗广告申请表及成品样件表中所有内容应清晰、容易辨认,勿提供模糊、不清晰的内容。 11.本《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下载位置:山西政务服务平台-省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医疗广告审查,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4068728.html,。 12.审批通过的医疗广告已全部公示,拟申请的机构可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参考(首页左下角医疗广告公示栏目),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4068728.html,/ 1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验看原件,请携带副本原件。 14.※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内,同一医疗机构不得再次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名称、地址发生变化时,医疗机构可提出变更名称、地址的事情。申请变更广告批文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时,广告内容不变,原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应交回作废。 15.※医疗广告内容应彩色打印。 16.※视频长度应在60秒之内。

广告审查表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办理流程 以北京为例简述《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办理流程,仅供参考,各地区具体办理情况请以当地为准 办理机构: 1、医疗机构所在各区县卫生局申请 2、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去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申请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法规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 法规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 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申请受理号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 医疗机构(盖章) 年月日 (注:填报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时应一并填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页码:1-1) 申请受理号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提交日期: 年月曰 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页码:1-2)

医疗广告审查程序及注意事项

医疗广告审查程序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7-03-14 17:50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我省医疗广告实行集中审查制度。 一、医疗机构申请发布医疗广告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2、《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电视、广播广告可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需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应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4、至少需提交《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一式三份。 二、受理地点 河北省卫生厅112房间 三、审查时限 20日(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延长十日) 四、公告 对经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河

北卫生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4068728.html,)和河北卫生监督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14068728.html,)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3、医疗机构必须持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4、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重新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5、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机构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6、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19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19 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与1993年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比,有以下几点特别值得关注。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六)淫秽、迷信、荒诞的;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一是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前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而且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也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强调了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的审查,这就意味着医疗广告创意也列入了监管,从法规的制定上消除了违法的空间。而在此之前,卫生部门仅仅是事前的出证审查,医疗机构和广告运营商有着很大的事后创意空间,而且创意后的成品广告不必再送卫生部门审查,这就为虚假医疗广告逃避审查留下了可操作的空间。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同时还规定,注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时应当标其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2019新版)

申请受理号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证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执 业 许可证》登记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 校验有效期壹年/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医疗机构地址 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 诊疗科目 床位数接诊时间 联系电话邮编 发布媒体类别□影视□广播□报纸□期 刊 □户外□印刷品□网络 □其他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 秒 拟发布广告具体信息发布地点: 发布数量:发布时长: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一式三份); 3、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一式三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盖发证部门章); 5、如申请影视、广播需提交光盘(一式三份); 6、如申请网络类别,需提交《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8、其他 经办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医疗机构(盖章): 年月日

(注:填报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时应一并填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申请受理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机构情况 第一名称 地址 机构类别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 联系电话 拟发布媒体类别□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其它-------------------------- 拟发布广告具体信息发布地点: 发布数量:发布时长: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 意见 卫生监督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19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全文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周伯华 部长高强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六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第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日。 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广告,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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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最新版完整新 《广告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已于2015年9月1日施行,为贯彻实施新《广告法》,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医疗广告管理,国家工商总局也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六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

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六)淫秽、迷信、荒诞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第七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第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日。 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向社会公布;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广告,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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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机构 第一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诊疗科目 地址地区名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市级初审意见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 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续办审查证明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中)医广【】第号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年月日

(背面)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 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 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 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 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 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编号内容依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中)医广【批准年份】第(批准月份)-(批准日)-(批准顺序)号。如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1月30日批准的第10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应标为:(京)中医广【2007】第01-30-10号。 8、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 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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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第一篇: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为防止医疗机构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广大患者,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执业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淫秽、迷信、荒诞;贬低他人;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日照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拟利用各种媒介或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均应先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再向山东省卫生厅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审查合格的,由山东省卫生厅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拟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医疗机构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距校验期满前三个月以上; (二)医疗机构申请前3个月内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不良记录; (三)医疗机构一年内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行政处罚3次(含3次)以上的,在最后一次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申请; (四)医疗机构受到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处理的,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但必须同时满足前述三个条件; (五)《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到期或变更医疗广告相关内容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并符合上述条件。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均属于非法医疗广告。 第二篇: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合法、科学,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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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证明 医疗广告证明 第一篇: 医疗广告证明 医疗广告证明 从河南省工商管理部门获悉: 为简化办事程序,减少行政审批,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医疗广告发布一律停止审批。 为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从7月1日起,河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再对医疗广告发布进行审批,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凭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即可到媒介进行广告发布。 停止医疗广告发布审批后,河南省工商局要求: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律法规,认真查验《医疗广告证明》,并按照核定的内容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的,广告经营者不得承办或者代理,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认真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对内容虚假,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禁止性规定内容的医疗广告,不得发布;各级广告监管机关要加强对医疗广告发布后的监督管理,对内容虚假、涉嫌违法的医疗广告,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经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核查,河南公安医院篡改河南省卫生厅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在相关媒体违规发布医疗广

告。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撤销河南公安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广〔201X〕第06-23-219号;报刊:医广〔201X〕第06-23-220号),自即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该医院广告审查申请。 现予通告。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事项类别: 法定实施主体: 实际实施主体: 处理处室: 市卫生局 垂直层级: 横向层级: 申请人种类: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5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年检情况: 设定依据: 文件名称及文号:

医疗广告审查审核表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盖章) 年月日(注:填报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时应一并填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注:1、各区县卫生局对医疗广告材料要进行初审,电视、广播广告先提交镜头脚本和 广播文稿及广告成品样件,审核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骑缝中间签字并加盖卫生局公章。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需提交三种样表各二份,并发送至上面标注邮箱,广告样件粘贴处由申请单位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6、表格内容要求打印,除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注:1、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2、本页下面三行:审查结论、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均由市卫生局填 写。

(审查机关盖章) 年月曰

填表说明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1、申请表中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法人代表人(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形式、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等内容的填写应与卫生行 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其中法人(负责人)不是一个人的,两个人名及身份证号码都要填写;地址详细到地级市地名,如:开发区***** ,填写** 市开发区 ***** ;床位数不填写牙椅及观察床数;诊疗科目详细到二级科目,按照标 准填写,可参考《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 [1994] 第 27 号,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卫医发 [2007]174 号)等文件。 2、校验有效期起始日期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校验时间一致,终止日期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填写,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 [2009]57 号)规定,校验有效期分一年和三年两种。 3、接诊时间:填写具体接诊时间,如 **点到**点或 24小时。 4、发布媒体类别:在拟发布的媒体前面的空格内划勾。 5、广告时长:影视时长和广播时长应分别填写,如有多个影视样件或广播样件,也应分别填写相应时长。 6、经办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应根据申请者情况如实填写。 7、法人代表签名要求使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手签,盖章或打印无效。 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1、医疗机构情况:应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2、拟发布媒体种类:在拟发布媒体前面的空格内划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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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决定修改,自2007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六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第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日。 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广告,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 第十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对已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和审查意见予以备案保存,保存时间自《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生效之日起至少两年。 第十一条《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格式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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