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江西东元电机迁建工程

土建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发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江西东元电机项目经理部工程承包单位:江苏省淮安定国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

主体结构及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江西东元电机项目经理部

乙方:江苏省淮安定国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将江西东元电机迁建工程之部分土建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2工程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五路

1.3建筑面积:约78000m2

1.4结构类型:钢混、框架结构

1.5工程内容:江西东元电机迁建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

2、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图纸所示从基础开始的所有土建主体结构工程、土方挖填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明沟散水以及施工现场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项目:

2.1.1清理基坑余土、回填土、排水、抽水、配合放线、弹线;

2.1.2垫层、主体等商品砼和现场自拌砼的搅拌、泵管安拆、清洗、运输、浇筑、养护、清光找平等;

2.1.3基础施工、防水保温工程中的基层清理、防水砂浆施工等;

2.1.4模板制作、拼装、支护、拆除、场内运输、堆码、清扫等;

2.1.5钢筋制作、绑扎、安装、焊接、半成品编号堆码及场内运输等;

2.1.6铁件、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及止水片制作、安装、预埋、运输、焊接、刷漆等;

2.1.7脚手架(外架及满堂架,含提脚板、竹笆、安全网)的刷油漆、搭设、拆除、场内运输、校直及堆码等;

2.2工作内容:除上述2.1条款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

2.2.1材料及设备装卸车、场内搬运等;

2.2.2水泥、砂石、砖、木材、钢管等原材料场内搬运、堆码等;

2.2.3拆除后的模板、钢管等场内运输、堆码等;

2.2.4生产加工车间的搭设及拆除等;

2.2.5及时清扫落地灰,做好落手清工作等;

2.2.6成品保护工作;

2.2.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洞口临边防护工程等;

2.2.8自有管理人员;

2.2.9机械操作人员(塔吊及施工电梯除外)。

3、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以包人工、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包个人安全用品(安全帽、保险带等)、包限额领用料、包辅材以及本合同有关计费规定的方式承接施工。

4、价款的确定、支付的方式及时间

4.1本工程采用建筑面积单价方式进行包干承包,工作内容为图纸中所含的所有工作,如设备基础、明沟散水、室内外土方回填等工程,承包单价为:钣焊车间36元/m2、重电厂房除线圈车间外36元/m2,线圈车间130元/m2,附属工程160元/m2,围墙工程120元/m,前期已由超四方施工队完成的重电厂房基础部分不再在本工程决算中扣除,前期已由乙方施工的部分含在本工程单价中,工程完工时不再另行决算(施工中乙方预支的工程费用作为本工程的预付款,工程完工时在决算中扣除),但如果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则甲方另行奖励乙方壹拾万元人民币,反之则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给予乙方相应处罚。

4.2 本工程承包单价中除包括施工、管理、现场材料转运、堆码、装卸车、安全围护、文明施工、成品保护、保险、利润、税金以及合同包含

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外,还含有以下各指标单价:质量指标单价3.00元/m2,工期进度指标单价3.00元/m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单价2.00元/m2,治安、消防、宿舍管理指标单价1.00元/m2,自备管理人员到位指标单价2.00元/m2,以上指标单价一并融入工程单价中与实际施工面积一起共同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4.3 乙方在全部考察并确认接受本工程施工现场的条件,一旦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和其它施工条件。并在签约前已完全明确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市场物价的波动、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施工可能带来的一切影响,以上单价已完全考虑了市场人工、物价等各种因素波动对价格所产生的影响。

4.4工程决算价与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自备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等指标挂钩,单价中已包含各指标价格。

4.5 本工程无预付款、采取以下节点支付工程款:

1)、施工过程中按每个工人每天15元支付生活费;

2)、线圈车间主体完工后支付乙方50万元工程款;

3)、围墙完工后支付8万元工程款;

4)、附属工程完工后支付10万元工程款;

5)、厂房砌体完工后支付8万元工程款;

6)、设备深基础完工后支付30万元工程款;

7)、其余设备基础完工后支付50万元工程款;

8)、地坪施工完成后支付30万元工程款;

9)、装修工程完工后支付50万元工程款;

1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7%,其余3%为质量保证金。

4.6 按上述付款方式的付款程序为:施工过程中乙方每月将工人花名册送交甲方项目部主管部门审核,甲方根据审核后的名册支付工人的月生活费。工程相应节点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完工资料,报送报表及提出请款申请,甲方审核后7天内支付该阶段工程款,工程验收符合合同约定且乙方无任何劳资纠纷和乙方自购材料费用付清后再按照上述付款方式支付

至工程总价的97%。剩余3%的保修金为甲方代为保管性质,待2年保修期满扣除保修期间的维修费用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4.7 甲方在审核乙方的各项报表时要与乙方完成的各项指标挂钩。

4.8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劳务发票和人工工资单。

5、工程工期

5.1本工程工期根据业主要求现场制定,施工过程中甲方下达的工期计划即为乙方的施工工期,每项计划的完成程度即为乙方工期的完成状况,是乙方决算的依据。

5.2如有以下情况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乙方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甲方有关部门签认,否则甲方将不予认可。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日内予以答复,否则示为默认。

5.2.1不可抗力、恶劣天气由此产生影响连续达三天以上的;

5.3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同意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长。

5.4工程不能按甲方要求的工期或签认延误后的工期完工,乙方须承担延期罚金,罚金为: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

6、工程质量及验收

6.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业主要求的合格质量。

6.2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及江西省建设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6.3楼层柱面、墙面、顶棚质量标准垂直度、平整度实测合格率必须达到90%以上,达不到此验收标准发生的粉刷费用由乙方承担。

6.4本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加业主方、

监理方和甲方按国家有关验收规定组织的验收工作,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此而发生的任何罚款、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6.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须承担质量罚金3.0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并赔偿甲方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

7、安全施工

7.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及甲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责令乙方限期予以整改,若在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罚款金额在支付当次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并责令乙方整改合格为止。

7.3在本工程进行期间,因乙方未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施工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发生与本工程有关的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损坏负责,必须承担其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等经济、法律责任,并须确保甲方免负该等责任。如果乙方未违规操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5000元以内的安全事故责任,重大伤亡事故协助甲方处理。

8、文明施工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南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文明施工要求的规定。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2必须确保本工程工地达到南昌市安全文明工地,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实现该指标,则乙方在决算时将在原包干单价中扣减2元/m2作为自罚处理。

8.3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工完场清。同时应按甲方的CI战略中对企业形象的具体要求,实施企业形象工程。

9、甲方职责

9.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工期和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

9.2按本合同约定的方法支付工程款。

9.3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有关的两套图纸及技术资料。

9.4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用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5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控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的检查和监督。

9.6负责办理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作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及管理。

9.7甲方对乙方实行限额领用料,不得超出甲方核定的预算量。如超出预算,则超出部分乙方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责任。

9.8 砌体砂浆和抹灰砂浆甲方按照2001年江西省预算定额含量承包给乙方,施工中超出上述用量由乙方自负,节约部分的80%作为奖励奖给乙方。将在决算款中扣除。

9.9甲方负责做好试验工作及测量放线的复核工作、。

9.10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实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予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9.11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

9.12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量划分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对乙方已完工程,待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按实结算给乙方,但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3甲方享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等达不到合同约定而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9.14 负责做好甲方自有设备的配合施工工作,做好施工周转材料的准备工作,凡因停工待料所造成的停工、窝工和工期顺延,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但乙方应根据进度要求提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职责

10.1乙方委派余向棋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解决具体事宜。联系电话: 139********

10.2按合同约定完成约定之工作。

10.3组织强有力的管理班子、足够的劳动力和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参照附件二施工说明书的具体要求,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10.4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施工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

10.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乙方必须按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成后,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甲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并扣除乙方该部分应结款项的3倍价格作为乙方违约处罚金。乙方在砼拆模后,若砼的几何尺寸达不到标准时,乙方自行处理,若乙方在甲方规定之时间内未处理或处理仍然达不到标准时,则甲方将顾他人代为处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给予的3倍该费用的罚款。

10.6乙方的施工要保证不影响其下道工序的完成,无论该下道工序是否为乙方之工作,如果发生此等事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7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向甲方提供模板、钢筋、砼浇捣等的施工方案及钢筋配料单等大样图,无论甲方有无不同意见,均不能免除乙方自身方案缺陷造成的损失,即乙方应对其自身的施工方案、措施等负全责。

10.8 作好各种隐蔽工程资料、质检安全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完成甲方交办的需要完成的资料。

10.9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在现场配备足够的持有有效证件的管理人员,配备现场电工、机械修理工及操作工(塔吊及施工电梯司机除外),保证工程正常有序地进行。

10.10施工中所用的一切零星材料如扎丝、铁丝、铁钉、焊条、胶水、等辅助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质保资料,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报价单价中。

10.11施工中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及劳动工具等如绝缘手套、胶靴、安全帽、安全带、泥刀、铁锹等亦由乙方自行采购,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报价单价中。

10.12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保、施工噪音以及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有关手续由甲方办理。如在施工过程中违犯本条款规定受到政府处罚则由乙方自行协调并负担其有关费用。

10.1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盗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0.14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每次必须向甲方报送民工工资发放表,杜绝民工就劳务报酬上访事件的发生。按甲方的要求建立工人工资卡,按报甲方人员花名册一人一卡。

10.15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停工并与甲方发生争议。如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16乙方使用的劳务人员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并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用工要求,劳务人员进场前要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项目部管理,且须按甲方要求办理暂住证、健康证,健康证由甲方保存。同时乙方要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劳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综合保险及其它应当交纳的各种费用。

10.17工程期间如遇业主原因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补偿及与甲方发生法律纠纷。

10.18 乙方人员进场后,应立即办理胸卡和大门出入证,办理大门出入证时须交纳20元的押金,退场时凭大门出入证退还。出入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立即到项目部综治办补办,押金不退,将再次交纳20元押金。

10.19乙方人员一律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进工地住宿,所有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煤气炉等煮饭炒菜工具。一经发现甲方将按照有关管理规章处以当事人重罚,同时追究乙方管理不善之责任。

10.2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符合综合治理的要求,必须与甲方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消防责任书》,积极地配合项目部综治办的工作。

10.21 乙方在签订合同3日内向甲方提供自备机械设备清单和操作人员名册。

10.22 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甲方中建CI形象和满足安全要求,经甲方相关人员检查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10.23 乙方施工过程中被甲方所罚之款项从当月乙方生活费中扣除。

11、检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乙方必须按照质量验收标准、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有关施工规范、工程施工图及现场施工指令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工地正常监工以外的检验,为检查提供方便条件。乙方如遇图纸与实际施工不符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更改。

11.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行检查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如果乙方没有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有权在事后要求重新验收。无论验收结果合格与否,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12、材料供应管理

12.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甲方商务部门批准的材料用量进行限额领料控制。如果造成超支浪费,其超过部分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担。

12.2工程材料的供应,由乙方于每月28日前提出下月的材料及半成品计划,甲方审核后按计划供应。

12.3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木材、钢材等材料的限额领料手续。

12.4低值易耗品(铁钉、铁丝、绑扎铅丝、电焊条、双面胶、草袋、塑料薄膜、冲击电钻、砂轮片、切割片、膨胀螺丝、氧气、垫块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12.5乙方在使用周转材料(木模板、木枋、钢管、扣件、3形卡、安全网等)过程中要注意节约材料,尽量保持材料的完整性和最高的利用率,不要乱锯乱丢。要随时收集归堆,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随意乱锯或丢弃脚手管、3形卡等材料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予100元/次的罚款;发现偷盗东并办理西时将处予被盗物品价值10倍的罚款。

12.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

12.7乙方在使用材料的过程中要合理节约的使用,严禁任意切割整体

材料。

12.8 钢筋损耗率为2%。

12.9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超出限额及质量未达到要求而返工发生的一切材料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此部分材料费用在决算时从其决算款中扣除;如施工过程中材料有节余,则节余材料的80%在结算时奖励给乙方。

12.9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工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12.10工地现场内的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严禁把现场材料用来垫路。

12.11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违者由甲方材料部门按市场价加倍处罚。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进行登记。

13、施工机具管理

13.1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提供乙方现场住宿及办公室并负责安装塔吊、电梯机械设备,配备塔吊司机、指挥工人、电梯司机及负责一级配电箱以内的电路配电设备和主干线维护的电工作业人员;其余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及有关的技术工种或机械作业人员均由乙方提供,且均需持证上岗,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的有关费用及专业人员的工资等均已包含在乙方的承包单价中。

13.2木工、钢筋等加工设备、电焊机械、中小型电动工具、手工操作工具、个人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费用自理,并保证设备的安全。

13.3乙方负责配备持证电工负责其用电设备的维护、安全(包括开关线路维护、值班、照明灯具、维护等)。

13.4施工中凡甲方现有的机械设备直接调拨归乙方,具体费用另行协商。对施工机具、用具,乙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3.4.1应按规定要求使用;

13.4.2做好机械施工中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每天工作结束后机械设备完好无损,加工场地干净整洁,达到文明工地的要求。

13.4.4每台机械设备(塔吊及施工电梯除外)应至少配备一名持有上岗证的设备操作人员。

14、指标管理

14.1工期指标: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期安排进行施工,未完成进度计划要求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赶回工期,如果在工程完工后仍然不能赶回工期,甲方将在决算时从决算单价中扣减3元/m2的进度指标价,同时给予5000元/天的罚款。

14.2质量指标: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甲方施工员复查,施工质量等级达到标准的兑现质量指标价3.00元/m2。施工质量等级评定未达到标准时,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整改,如果通过整改仍然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将在决算时从决算单价中扣减3元/m2 的质量指标价。

14.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甲方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月末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达到优良,甲方兑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价2.00元/m2。综合考评未达到优良,甲方将在决算时从决算单价中扣减2元/m2 的安全文明指标价。

14.4治安、消防、宿舍管理:甲方后勤部每月组织一次治安、消防、宿舍管理大检查,月末进行综合考评,符合现场治安、消防、住宿管理规定的,甲方兑现乙方指标价1.00元/m2。未达到上述管理规定,甲方除在决算时从决算单价中扣减1元/m2 的后勤管理指标价外。还将按甲方的有关管理条例对乙方和当事人给予处罚。

14.5 自备管理人员到位指标管理:如果乙方能够按照甲方要求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甲方将在决算时兑现该指标价2元/m2,反之扣除该指标价。

14.6甲方每月对乙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未达到现场材料管理规定要求,甲方将根据实际浪费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罚。

14.7甲方机管员每月组织一次机械使用检查,月末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未达到优良,甲方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4.8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每月一次各项指标检查,检查结果当日公布,并作为各项指标考核的依据,乙方不得无故缺席。

14.9上述面积均为竣工后的建筑面积。

15、违约责任与争议

15.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1%的违约金。

1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罚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5.3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的,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标准为止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以下损失:

15.3.1自身返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15.3.2返工过程中造成其他工序的配合用工及所需的材料、机械等费用;

15.3.3在竣工验收前,由于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按15.1款执行);

15.3.4单项工程返工超过两次的,每返工一次处罚该项工程人工费用的50%;

15.3.5经过返工后质量仍然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支付工程总价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15.4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劳务纠纷事件,甲方将按已完成的建筑面积1.00元/m2对乙方给予罚款。

15.5如果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自行退场,则乙方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先根据原合同决算方法进行决算后按照其90%的工程款作为最终决算款。其余10%作为抵扣本条款的违约款。

15.6上述所发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付给乙方工程款时扣除。

15.7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需继续履行合同。

15.8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必须:

1)、不涉及到仲裁部分的工程应照常进行;

2)、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仲裁;

3)、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工后仲裁。

16、解除、终止合同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可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工程改招他商承办,或由甲方自办,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赔偿之全责。

(1)乙方管理人员迟迟不能到位;

(2)乙方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再分包的,除终止合同外,甲方将给予总价1.5%的处罚;

(3)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复工,或开工、复工后进行迟缓,或工人不足,甲方认为不能按期完工的;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或乙方违背合同,或有偷工减料事实,经甲方书面通知改善,仍然未改善的;

(5)乙方工人技能低劣,工作懈怠或工地负责人不听甲方工程监理人员指挥的;

(6)乙方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动或工作内容变更为由要求甲方调整单价,如发生此类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乙方此前所施工项目甲方暂不给予结算及付款,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7、档案资料管理

乙方需提供一套完整的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给甲方,以便甲方归档备查。

18、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履约保证金。

19、其他

1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工程款后即告终止。

19.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以先施工完成工程项目再协商解决为原则,合理安排生产,妥善处理矛盾。

19.3乙方不能按照施工预定进度表进行,经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有必要夜间加班时,乙方应立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因夜间加班所需一切设备及增加之开支等,概由乙方负担。甲方设备由甲方负责协调。

19.4乙方保证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乙方所属人员若有对甲方人员人身攻击,除应负责完全赔偿责任外,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19.5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了激光整平机,则乙方的人工费用将调减贰拾万元人民币,该费用从甲方决算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9.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9.7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肆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9.8安全生产协议书、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责任书、施工期间的工程例会、甲方指令等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江西乙方:江苏省淮安定国建筑东元电机项目经理部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署时间: 2005年 12 月 5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确保江西东元电机迁建工程的安全生产,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江西东元电机项目经理部(简称甲方)和江苏省淮安定国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共同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本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承包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2、乙方工程负责人余向棋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3、甲方根据乙方承包工程的项目向乙方提出施工的目的和注意事项。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针对工程项目特点,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组织有关安全检查活动

5、乙方施工人员中,禁止无证、违章操作。

6、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生产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7、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及甲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等其他安全事故应立即呈报当地的劳务部门和甲方安全部门,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帮助抢救的义务,并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9、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江西乙方:江苏省淮安定国建筑工程东元电机项目经理部劳务有限公司代表:代表:

签署时间: 2005年 12 月 5 日

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了保证有一个安定、稳定的工作环境,使本工程能够顺利按期完工,乙方在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强化员工遵纪守法观念的同时,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乙方必须设置专职综治员,配合项目部综治办的工作。

2.乙方员工必须遵纪守法。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5.乙方使用的工人必须持有身份证原件。

6.乙方不得使用有案在身的员工。

7.乙方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

8.乙方必须组织15人以上的义务消防队,定期对消防队进行业务培训。

甲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江西乙方:江苏省淮安定国建筑工程东元电机项目经理部劳务有限公司代表:代表:

签署时间: 2005年 12 月 5 日

消防责任书

消防安全不容忽视,作为消防安全工作主体的乙方不但要加强员工的消防意识,增强员工的防火意识同时还必须保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乙方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意识教育。

2.乙方组织不少于15人的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3.乙方要定期巡视、检查、保养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

4.乙方必须遵守消防管理规定。

甲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江西乙方:江苏省淮安定国建筑工程东元电机项目经理部劳务有限公司代表:代表:

签署时间: 2005年 12 月 5 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