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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半落实方案

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半落实方案
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半落实方案

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XX市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全面规范我市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依据《XX市卫生监督机构2008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制定XX市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2008年XX市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下半年工作为不定期和定期相结合形式。

(一)不定期行动:

1、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上级移交案件,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程度,采取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行动,从重从快打击严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行为,由市卫生监督机构和事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共同负责执行。

2、根据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举行对取缔无证行医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药品和器械处理销毁活动,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参加。

(二)定期行动:

1、行动时间:

每二个月举行一次,为期1天(具体安排见附件1)

2、行动内容:

组织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活动。

3、行动方案:

由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安排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员,在全市各县区轮流同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行为。负责安排落实相关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由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负责宣传地点选择、用品、宣传横幅等准备工作,同时选定在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邀请所在县(区)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参加

二、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必须精心安排、组织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行动,对各县区卫生部门参加行动的表现及时给予表彰和批评。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和参加活动。并全力提供活动所需的执法车辆、人员和经费。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派有打非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卫生监督员参加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打击非法行医成果的巩固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在积极组织参加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活动的同时,应结合本地区医疗市场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川矿医院XX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按照《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军区78511部队和武警**支队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雅市卫发〔XX〕33号)要求,在医院领导的指导下,对全院依法执业、依法行医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服务,并在核准的执业地点执业,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现象,严格执行严禁非法展开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二、医院医、技、护工作人员均挂牌上岗,无执业助理医(技)师、未注册护士单独执业,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出租承包科室。 三、医院不定期对医、技、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学习并考核,使医务人员树立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观念。 四、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院为全体医务人员发放了相关卫生法规及规章书籍,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法、法规和规章,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篇:杨木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杨木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自查报告 市卫生局: 我院根据市卫生局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对本辖区内的医疗服务市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院内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二、认真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通过墙报、标语、宣传单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三、为了使杨木乡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卫生院对我县医疗市场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对全乡非法行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两个整治和打击重点。一是无证行医,对我市医疗市场表现比较突出的“游医”行医、中医师家庭行医、药店“坐堂行医”、地下性病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二是获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依法监管,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医师跨类别和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发〔x〕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打击非法行医的通知》(xx发〔x〕14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和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卫生综合执法力度,在我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坚决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及重点 (一)严厉打击各种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退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区计生委负责查处本系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的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以及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行为,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区科技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与审核工作,配合区卫生、公安等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

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

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宣传发动阶段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

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街道“迎亚运,创平安”综治联席会议的要求,整顿和规范我街道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达到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和治安隐患,确保亚运安全。结合x府办下发[2010]78号《关于印发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和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xx体育馆周边永新、朝东、镇安辖区的非法行医活动,使我街道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亚运安全。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无证药店,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市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用药安全。 (三)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证药店”,

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销售假药的行为,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种非法行医活动。 (二)清理村委会、村民小组物业及村民出租屋,对提供非法行医场所的出租屋主进行教育,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依法进行处罚。 三、组织领导 由区卫生局、xx街道综治办、xx街道派出所、区药监局、区卫生监督所、xx街道医疗卫生管理组和xx街道朝东、镇安、永新村综治工作站联合成立“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xx综治工作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 四、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作为当前“迎亚运,创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近期重点取缔永新、朝东、镇安辖区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__]XXX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20__]X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 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 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 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

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 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 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 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 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

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关于打击非法行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睢阳区卫生监督所 打击非法行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区一直把打击非法行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作为卫生监督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解决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按照省、市、区打击非法行医精神,根据近年来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并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三级联动方案,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将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列为打击的重点,对一些典型案例及集中行动公开进行报道,对非法行医者给予有力的震慑。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得到有效开展,在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成立了所长王因运同志为组长、支部书记焦峰同志为副组长的长年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非法行医

打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卫生局党委要求卫生监督所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做,主动争取公安等部门支持,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保证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二、职责明确,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实行区卫生局督导,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的办法,强化辖区职能,条块结合,分块管理。坚持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期间睢阳区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督导组,负责对全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督导检查。整治重点是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等。 三、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睢阳区卫生局在全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多次召开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大家齐心协力全面开展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根据日常掌握的全区医疗市场状况,并集中精力,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方法,对全区非法行医情况进行登记。根据摸底掌握全区非法行医情况,适时开展有针对性打击,对“钉子户”“难缠户”采取联合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开展执法,形成合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合肥市卫生局卫监督[20XX]186号《关于认真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现有非法行医摸底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1、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2、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3、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常效机制和措施。二、工作内容和重点:主要从四个方面重点开展检查和查处:无证行医情况、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现象和医疗欺诈行为、滥用B超开展鉴别胎儿性别现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三、辖区内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本辖区内现有各类医疗机构20户,经摸底调查其中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户,占50%;在岗医师65名,持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35人,占%;其中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中医护人员执业资格证持证34人,持证率为%;消毒设施配备并能正常使用

的有8户,占总数的40%;在检查的综合性医院和诊所中未发现有对外承包、出租科室和非法使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的现象。20家中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废弃物均不能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四、职责分工: 1、卫生行政机关: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现象和医疗欺诈行为、滥用B超开展鉴别胎儿性别现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 2、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查处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德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出租承包科室行为、滥用B超开展鉴别胎儿性别行为、 3、公安机关:与卫生、计生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德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 4、监察机关:会同卫生、计生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按省市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进行查处。五、进度安排:整个专项活动自20XX 年6月底开始到20XX年6月结束,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6月-9月为集中清理查处阶段。对未取得“医疗机构专业许可证”的单位,由卫生监督部门

医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

XXX医院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院内督导,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执业,维护正常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无证行医行为,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单独执业的。 (二)科室未经申报审批,违规加挂各类“中心”标识进行宣传的。 (三)科室利用各种公众媒体、互联网、户外等广告媒介违法违规发布虚假、夸大广告的;违法印制散发非法出版物的。 (四)科室未经门诊部、医疗服务中心审批开展“义诊”“巡诊”的;以医院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 (五)雇佣“医托”谋取非法利益的。 (六)科室业务范围超出医院执业登记范围的。 (七)科室将科内门诊、病房等医疗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

(八)未进行执业证书变更的外聘人员单独执业的。 (九)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十)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医院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多部门联合督查发现问题,坚决取缔院内非法行医行为,对当事科室予以处罚和追责。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认真整改,向医院汇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卫健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执业行为活动,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规范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积极组织督导检查。 (二)加大责任追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严肃处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理,对责任科室负责人应严肃处理,追求其相应责任。 (三)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的监查机制,督查小组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认真实施专项督导检查,不走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纠正处理,从根本上规范医院的医疗秩序,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编)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xx《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XXX卫生局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依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继续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活动,现将近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医疗机构XXX个,其中医院X个,门诊部X个,乡镇卫生院XX个,村卫生所XX个,个体诊所XX个,民营医疗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X个,卫生人员XXX人,其中执业医师XXX人,执业助理医师X人,执业护士XXX人,乡村医生XXX人。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深入宣传 打击非法行医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规范管理医疗机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为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深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项红春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卫生局局长高建新为组长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强力出击,在我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与新闻媒体相结合,对打击非法行医进行了广泛宣传,公布了举报电话。对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公示和宣传。 (二)严格准入,优胜劣汰 今年,县卫生局利用对全县医疗机构换发新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之际,即时召开了医政工作会议。对各级医疗机构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1、对个体诊所准入方面重点检查:①人员资质方面,是否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 ②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m2。③三室分开。处置室必须有紫外线灯,实施无菌操作。现有两家个体诊所不符合相关规定,已被停止执业。 2、对县、乡医疗机构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①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② 页脚内容1

街道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街道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街道“迎亚运,创平安”综治联席会议的要求,整顿和规范我街道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达到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和治安隐患,确保亚运安全。结合x府办下发[ ]78号《关于印发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和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本次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xx体育馆周边永新、朝东、镇安辖区的非法行医活动,使我街道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亚运安全。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无证药店,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市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用药安全。 (三)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证药店”,打击

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销售假药的行为,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种非法行医活动。 (二)清理村委会、村民小组物业及村民出租屋,对提供非法行医场所的出租屋主进行教育,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依法进行处罚。 三、组织领导 由区卫生局、xx街道综治办、xx街道派出所、区药监局、区卫生监督所、xx街道医疗卫生管理组和xx街道朝东、镇安、永新村综治工作站联合成立“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xx综治工作站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 四、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作为当前“迎亚运,创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近期重点取缔永新、朝东、镇安辖区各类黑诊所、黑药店,整顿非法行医卖药行为等。专项行动中的各部门要加强在工作

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 纠报告 根据**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瑞卫发[2016]第84号、瑞卫发[2016]第86号文件关于印发《**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大家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违法犯罪行为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总体要求,为净化我乡医疗服务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规范、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进一步落实“无证行医查处区域责任制”和“无证行医查处日常巡查制”,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现将本区域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瑞卫发[2016]第84号、瑞卫发[2016]第86号文件关于印发《**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大家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违法犯罪行为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院成立了以院长谈荣典为组长、副院长胡茂强为副组长、成员:张慧(护士长)、张玉环(医疗科长)、徐亚青、周风华后勤科长、桂良礼(集兴村卫生所长)、邓居春(大桥村卫生所长)、陈世应(灌湖村卫生所长)、杨世雄(小月村卫生所长)、梁瑞兴(大兴村卫生所长)、陈光军(上

湖村卫生所长)、张友军(三金村卫生所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及资料、信息收集汇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 为营造良好的打击非法行医的氛围,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我院通过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择医疗服务,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动员全社会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人士参与此项活动的长期监督,对于群众投诉和举报的个案进行严厉的打击,全社会一起积极行动起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成果。 三、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内容,在我院辖区内展开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我院检查区域内未出现以下行为:屡查不止的无证诊所;超等级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医疗机构对外出租科室的行为;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非法义诊和坐堂行医活动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探讨

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9-11-25T14:29:30.667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19年8月8期作者:黄万湖 [导读] 非法行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从事医疗诊疗活动的行为。本文通过对非法行医的探讨,就监督对策提出相关建议。 黄万湖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监督所;广东深圳518000) 摘要:非法行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从事医疗诊疗活动的行为。本文通过对非法行医的探讨,就监督对策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打击非法行医建议 近三年来,深圳市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着高压状态,执法力度日益加强。然而,尽管打击非法行医取得一定成效,非法行医现象仍未绝迹,为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医疗市场秩序虽任重道远,打击非法行医却势在必行。 1.非法行医产生的原因 1.1看病难、看病贵。挂号、候诊、收费队伍长,看病时间短,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存在门难进、脸难看现象;药费贵、检查贵,过度医疗现象严重,低收入人群无力承担。而非法行医者瞅准该市场,往往走低价路线,采取灵活、便捷等方式,满足部分群众就医需求。 1.2非法行医违法成本低。一是租房低廉,非法行医地点多为城中村的出租房;二是设置投入简易,大部分行医点只摆放一张桌子、几张椅子,有的连处方笺、血压计都没有配置;三是出租人在利益驱使下,暗中为非法行医者提供帮助,导致执法人员在取缔与打击行动中无果。 1.3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弱,行政处罚额度过低,打击非法行医难度大,执法过程中经常遇有阻挠、拒绝执法检查, 监督人员不足,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无法做到日常化。 2.非法行医的危害性 2.1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一是非法行医者大部分没有医师资格证书,不具备专业人员和专项技术设备,极易造成漏诊误诊、延误或加重病情,无医疗防范意识和急救措施,医疗质量难以保证;二是非法行医点的设置简陋,消毒不严格或未设置消毒设施,在诊疗过程中极易造成二次感染或交叉感染,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2.2扰乱医疗市场秩序。非法行医者以赢利为目的,随便设点,开设诊疗科目,挤占医疗市场,逃避卫生执法人员的管理,扰乱了医疗市场经营管理秩序。 2.3医疗纠纷的增加。非法行医者在利益驱使面前,夸大或者编造病情,小病说成大病,夸大病情,过度诊疗,恐吓患者,使患者在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使患者在诊疗过程的因误诊、漏诊,延误或加重病情,甚至致残、致死等医疗纠纷增加。 3.打击非法行医的对策 3.1合理布局医疗资源,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近几年来,深圳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针对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进行了多方探讨,取得了突出成绩,根据各区医疗机构分布情况,结合国家卫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银保监会等10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在全市城中村地段及偏远的居民区开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简化准入审批服务,加大社会办医扶持力度,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群众就医需求有效解决,非法行医现象逐步减少。 3.2加强沟通,联合执法。非法行医窝点,来源于群众举报或者社区网格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卫生部门前往现场核实过程中,常常遇到“医生”躲避逃跑或者不配合调查等情况,卫生行政执法力度有限,人员配备不足,致使非法行医“死灰复燃”现象依旧存在;只有通过加强部门间沟通,建立建全卫生、公安、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长效合作机制,重拳出击才能震慑非法行医。 3.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非法行医氛围。可以通过发放宣传画册、现场讲解,充分利用报刊、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解读非法行医的危害和表现形式,公布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实行有偿举报,提高举报积极性。 通过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形式及危害、从而拒绝非法行医,并主动参与举报和打击非法行医,有效巩固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成果。

2020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0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 案 2020 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扫黑办《关于开展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方案》,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大对全省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督执法力度,以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压缩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重点任务(一)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周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黑诊所”。 (二)以农贸市场、学校周边、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城区生活美容机构、写字楼美容工作室、健康养生机构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四)以小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超范围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

为。 (五)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等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患者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0 月,分为部署、打击、总结 3 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 2020 年 4 月)。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设立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打击阶段( 2020 年 5-9 月)。各地组织专项行动,开展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要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 (三)总结阶段( 2020 年 10 月)。各地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效果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数量及涉嫌犯罪移送等工作进行总结。 10 月 30 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保障措施(一)根据国家 2020 年“双随机”抽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强化医疗机构抽查力度,加强监督执法培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 年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县20xx年以来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 / 17

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8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2005]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

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 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卫生局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文件要求时限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行为。 (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四、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厉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危害人民 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三)依法取缔药店“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或者违法进行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 (四)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 法行为。 (六)严肃查处公立医疗机构以各种合作形式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 (七)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非法堕胎。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摸底排查阶段 县卫生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一方面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同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畅通举报途径, 并主动出击,通过举报线索调查、监测广告、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告、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 进行摸底排查,搜集相关证据,为下一步行动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摸底情况,从城市社区开始,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和乡村拓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集中力量打掉一批非法行医时间长,行为恶劣,群众反响大的无证机构和人员,必要时可以联合新闻、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阶段。卫生局将以暗访为主要手段,深入基层对此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检查评估,对监督力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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