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型:即办件
二、承诺时限:5日
三、办事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核(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3、批复实施
四、审批法定依据:
1、《国家旅游局发展规划鼓励办法》
2、《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
3、《中卫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的立项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的批准文件
4、项目开发的环境评价报告
5、民族、宗教、文物 、林业、水利、消防等部门的认证文件
6、景区标志性建筑或代表性景观照片
六、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单位:市旅游局
八、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旅游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