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辽金鹰采评报字[2013]第032号

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6甲3号 邮编:110032 电话:024-******** 传真:024-******** E-mail:jyky0406@https://www.wendangku.net/doc/ab14438228.html,

目 录

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

1、评估机构 (1)

2、评估委托人 (1)

3、采矿权人概况 (2)

4、评估对象和范围 (2)

5、评估目的 (3)

6、评估基准日 (3)

7、评估依据 (4)

8、评估原则 (5)

9、评估过程 (5)

10、采矿权概况 (6)

11、评估方法 (10)

12、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1)

13、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5)

14、采矿权权益系数 (15)

15、折现率 (15)

16、评估假设条件 (16)

17、评估结论 (16)

18、评估特别事项的说明 (17)

19、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18)

20、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18)

21、评估责任人 (18)

22、评估人员 (18)

附表:

1、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结果及技术参数一览表;

2、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附件:

1、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评估机构及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5、评估人员自述材料;

6、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3]第 113号)复印件;

7、采矿权人出具的《承诺书》复印件;

8、采矿权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注册号:210900004014384)复印件;

9、《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2100002009081120031338)复印件;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编号:(辽)MK安许证字[2011092009])复印件;

11、煤炭生产许可证副本(编号:202109050023)复印件;

12、《采矿权属无争议证明》复印件;

13、《辽阳昌亿矿业有限公司等4个采矿权延续情况说明》复印件;

14、阜新市国土资源局清河门分局出具的《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登记表》复印件;

15、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采矿权有偿出让申请登记表》复印件;

16、交通位置图;

17、矿区范围图;

18、《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吴家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东北煤田地质局一〇七勘探队,2012年11月)复印件;

19、《<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辽国土资储备字 [2012]092号)复印件;

20、《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葫芦岛市南票顺 和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7月)复印件;

21、《<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辽 地会审字[2011]C210号)复印件;

22、其他与评估相关资料。

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辽金鹰采评报字[2013]第032号

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采矿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的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该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评估报告所用市场价值的定义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制压迫。

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6甲3号;

法定代表人:王毅英;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8]0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210000004929572。

2、评估委托人

名 称: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邮政编码:110032。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含海洋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省级政府机关。负责贯彻和实施有关土地、矿产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管理矿业审批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等项审批认定工作。

3、采矿权人概况

采矿权人: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万昌;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210900004014384;

企业住所: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吴家窑村;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

4、评估对象和范围

4.1 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

评估范围为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2100002009081120031338)中圈定的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2个采区,27个拐点圈定,其拐点平面直角坐标见下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号 X Y

上组层二四煤层

1 4627565.1800 21371318.8700

2 4627625.1100 21371288.8800

3 4627637.1200 21371310.8600

4 4627736.1700 21371252.9000

5 4627767.1600 21371166.8400

6 4627884.1500 21371215.9100

7 4627737.1400 21371651.8900

8 4627607.1300 21371578.8800

9 4627688.1400 21371496.8900

10 4627517.1800 21371366.8600

标高:51.375米至-9.625米

阜新下组层

11 4627517.1800 21371366.8600

12 4627074.1700 21371477.9200

13 4626458.1600 21371437.8800

14 4626632.1800 21371897.8900

15 4627282.1300 21372139.8900

16 4627406.1600 21371788.9000

17 4627688.1400 21371496.8900

标高:-129.625米至-299.625米

矿区面积为0.6152平方公里,开采标高由51.375米~-299.625米。(见矿区范围图)

4.2 以往评估史

根据矿方提供的《情况说明》,该矿山原名为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立井煤矿,2012 年7月正式更名为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8日辽宁地鑫源土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为有偿出让的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出具了《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辽鑫采评字[2009]第028号)。评估基准日:2009年4月30日,评估范围:开采深度51.375米至-299.625米,面积0.6152平方公里,生产能力4万吨/年,评估年限3年。采矿权评估价款人民币72.58万元。

4.3 以往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

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辽阳昌亿矿业有限公司等4个采矿权延续情况说明》,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有偿延续至2012年8月7日。该矿山采矿许可证(证号:C2100002009081120031338),有效期2013年7月24日至2014年7月24日,该期间采矿许可证为临时延续证。2012年8月8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未缴纳价款。

根据委托方要求,需对该临时延续期内价款进行补缴。

5、评估目的

因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提高生产能力、延续采矿权的需要,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该矿采矿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对该矿采矿权进行评估,为该矿采矿权出让提供作价参考依据。本评估项目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6、评估基准日

根据《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并结合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目的以及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评估基准日应尽可能接近经济行为实现日以及方便收集评估所需资料等因素,并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本次采矿权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8月31日。

本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2013年8月31日时点的有效价

格标准。

7、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地质矿产信息依据及其他依据等,具体如下:

7.1 法律法规依据

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改后颁布);

7.1.2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2月12日第241号令);

7.1.3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0]309号);

7.1.4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8]174号);

7.1.5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8〕182号);

7.1.6 《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年修订);

7.1.7 《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国土资源部 公告2006年第18号);

7.1.8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7.1.9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国土资源部 公告2008年第6号);

7.1.10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8年第5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规范(CMVS11100-2008)》、《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 -2008)》、《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

7.1.11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国土资源部 公告2008年第7号);

7.1.12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8年第6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7.1.13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40号);

7.1.14 关于规范《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适用范围的意见(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 2012年第3号);

7.1.15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7.1.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7.1.17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7.1.18 《关于矿业权价款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2]268号)。

7.2 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地质矿产信息依据及其他依据

7.2.1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3]第113号);

7.2.2 《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C2100002009081120031338);

7.2.3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吴家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东北煤田地质局一〇七勘探队,2012年11月);

7.2.4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辽国土资储备字 [2012]092号);

7.2.5 《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葫芦岛市南 票顺和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7月)复印件;

7.2.6 《<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辽地会审字[2011]C210号);

7.2.7 评估委托方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

7.2.8 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收集和调查的有关资料。

8、评估原则

本项目评估除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外,根据采矿权的经济性及

特殊性,还坚持了如下原则:

8.1 采矿权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效用原则和贡献原则;

8.2 采矿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

8.3 尊重地质规律及资源经济规律原则;

8.4 尊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原则。

9、评估过程

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规定,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9.1 接受委托阶段:2013年9月11日,接受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承担本次评估

任务,与委托方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并领取了该矿基础资料,组成评估小组,拟定评估方案,须从矿山企业搜集的评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9.2 现场调查阶段:2013年9月18日,辽宁金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王毅英及评估人员任春雪在该矿矿长成新的带领下,对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进行了现场调查,查阅有关材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矿山建设、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实地考察矿山的开采工艺流程,现场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财务数据、设计资料等。

现场调查:该矿山位于清河门区乌龙坝乡吴家窑村东1.5公里,汤头河西南岸,西距阜锦公路1.5公里,南距小南山公路2公里。距国铁新义线清河门火车站货场2公里,南距小小线公路2公里,交通方便。该矿原矿名为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该矿开采艾友二井边缘煤层资源,始建于1994年6月,1995年5月投产,采用立井开拓方式,走向长臂式采煤方法,采用边界至中央后退式采煤。开采顺序为首先开采二层,次之开采四层和阜新下组煤层。本煤层自上而下,从边界向中央后退式开采。顶板管理采用自然垮落法,煤柱区以掘进方式开采。矿山目前正常生产。该矿煤类为长焰煤。经核实,该矿各种证照齐全,采掘、排水、除尘、供电等设备齐全。该矿管理制度健全,但财务资料不完全。

9.3 评定估算阶段:2013年9月19日~9月29日,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

9.4 复核报告阶段:2013年9月30日~10月9日根据公司报告质量管理制度,对报告进行校对审核,根据各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9.5 提交报告阶段:2013年10月10日,出具并向委托方提交正式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10、采矿权概况

10.1 矿区位置与交通

该矿山位于清河门区乌龙坝乡吴家窑村东1.5公里,汤头河西南岸,西距阜锦公路1.5公里,南距小南山公路2公里。距国铁新义线清河门火车站货场2公里,南距小小线公路2公里,交通方便,行政区隶属清河门区管辖。(详见交通位置图)。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

东经:121°27′18″;

北纬: 41°46′22″。

10.2 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阜新地区气候主要受西伯利亚的蒙古气流控制,属大陆性气候,特点是多风、干燥少雨、气候变化大,每年6~8月三个月最热,最高温度达+40.6℃、12~2三个月最冷,最低温度-28.4℃,年平均+8.0℃。该区冻冰期最早的年份从10月1日开始,解冻最晚为5月8日,冻结厚度为1.4~1.7米,降雪期最早的月份为10月3日开始,最晚到4月2日雪止。该区全年降雨量少,蒸发量大,从1960年以来气象资料统计表明,年降雨量最大为824.7毫米,最小为310.7毫米,日降雨量最大为147毫米(1977年7月26日),暴雨强度为50毫米/小时。该区多风,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多西南风,平均风速1~3米/秒,最大风速3.1~6.8米/秒。

该井田地处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该井田地形为缓丘陵地带,地表标高南高北低,地形标高为+125~+150米。汤头河从其井田东北侧流过。

该地区有商贸、煤炭等行业。农业主产玉米、高粱、蔬菜。

10.3 地质工作概况

该矿开采原阜新矿务局艾友矿二井边缘薄煤层,1982阜新矿务局根据当时地方小煤矿开采现状及多次申请,以阜字第482号文件,经辽煤生字677号文批准,把汤头河保护煤柱以西部分储量划给郊区吴家窑村开采。故该矿区的地质工作(前期)是由阜新矿务局地测处负责,曾提交《艾友矿二井生产勘探地质报告》经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本井田的煤层赋存规律和构造形态均已查明。1998年3月由阜新市地质矿产局勘查开发 服务中心编写《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检测计算占用矿产储量说明书》,并经阜新市地质矿产局批准。

2011年11月,由东北煤田地质局一〇七勘探队编制《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2011年度)》,经辽国土资年储备字[2012]009号备案。经估算该矿截止2011年10月末保有地质储量723千吨,其中探明的经济的基础储量(111b)655千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68千吨。

2012年11月,东北煤田地质局一〇七勘探队在以往地质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对矿

区开采现状的核查及地质界线、采场等的实地测量,提交了《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吴家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已经备案,备案文号为辽国土资储备字[2012]092号,确认截止2012年10月末,矿区内保有资源储量693千吨,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632千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61千吨。

10.4 矿(床)体地质特征

10.4.1矿区地质

10.4.1.1地层

本井田地层为中生界白垩系下统阜新组(K

f),上覆新生界第四系,下伏地层为白垩

1

系下统沙海组。

阜新组地层由下而上简述如下:

(1)下含煤段

本段岩性以砂岩为主,夹泥岩、粉砂岩和砾岩。砾石均为半棱角状或棱角状。泥岩中夹炭化植物屑。下含煤段厚度为200~250米。

(2)中含煤段

中段岩性具各种粒级的砂岩,呈斜层理、斜波状层理和波状层理,有河床相底砾岩层位稳定。层段厚度150~170米。

(3)上含煤段

本段岩性主要由粗碎屑岩组成。碎屑成份复杂,多以石英,长石为主,砂岩中常含云母碎片,分选性差,胶结疏松。粉砂岩常具有微波层理,层理面有炭化植物碎片,泥岩富含植物化石碎片,含煤10层,往深部逐渐变薄尖灭。本段厚度130~180米。

(4)新生界第四系

为冲积层沙、沙砾石,厚3~6米。

10.4.1.2构造

本井田位于阜新煤盆地西南东梁~清河门背斜东南翼,呈单斜构造。阜新上组煤层的二层、四层、四下层煤层走向110~164度,倾向北东,倾角9度。阜新下组煤层走向10~50度,倾向南东,倾角11~18度,阜新下组西侧有F14断层,走向近南北,倾向西,倾角45~55度,落差50~8O米。

10.4.1.3岩浆岩

井田南部矿界附近见有β8号辉绿岩岩墙,产状为:走向74度,近直立,两侧无水,变焦带宽度1米左右,对煤层开采没有大的影响。

10.4.2 煤层及煤质

10.4.2.1煤层特征

该矿可采阜新上组煤层的二、四、四下煤层及阜新下组煤层,二、四、四下煤层结构简单均为单一煤层,煤层厚度均为0.8米左右,层间距约6.0米,煤层顶、底板均以砂岩为主;阜新下组层为单一煤层,煤层厚度0.7~1.45米之间,平均厚度0.87米,煤层顶、底板均以砂岩为主。

煤层特征见表10-1:

表10-1 阜新组煤层情况一览表 煤层厚度(m)

顶底板岩状 煤层

小 平均层间距 (m)

煤层倾角 (°) 顶 板 底 板 二煤层 0.8 0.8 0.89 砂岩为主 砂岩为主 6.0

四煤层 0.8 0.8 0.8

9 砂岩为主 砂岩为主 阜新下组层 1.45 0.7 0.87

230~

240 11~14 砂岩为主 砂岩为主

10.4.2.2煤质及用途 该矿煤质为长焰煤,原煤灰分(Ad)33.44%,原煤水分(Mad)3.84%,浮煤挥发份(Vdaf)39.25%,原煤发热量(Qdtf)15.90兆焦/千克。

主要用途:可做一般工业动力和民用煤。

10.5开采技术条件概述

10.5.1水文地质条件

该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第四系含水层断层破碎带为该井田的充水因素。大气降水及其东北汤头河成为水的补给源。全井实测涌水量20~10立方米/小时,正常为12立方米/小时。

10.5.2 工程地质条件

该矿各煤层顶底板以砂岩为主,岩层较稳固。

10.5.3 环境地质条件

该区环境地质条件较差,主要表现为废弃旧窑、地面塌陷及空气、水质现状。应注意以下三点:

(1)井下打眼放炮,造成井下空气粉尘浓度增大,有害井下工人身体健康及易造成煤尘爆炸,因此,应采取预防措施,如:湿式打眼,工作面经常喷水,加大通风,井下工人配带防尘口罩等。

(2)井下排出的废石,长期暴露大气中,对空气、水质构成威胁,应采取喷水、覆盖及废物利用等措施,尽量减少对空气污染。

(3)由于长期开采,形成地下采空区,随着时间推移,必将造成地裂缝、地面深陷等地质灾害,因此,应建立地面观测站,发现地裂缝,应及时采取金属支护、回填等措施,避免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

10.5.4 瓦斯、煤尘及煤的自燃

依据辽煤生产[2009]364号文件“关于对阜新市地方煤矿2009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该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0.45立方米/吨;绝对涌出量0.04立方米/分钟,为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强爆炸性,自然发火期为Ⅱ级自燃。

10.6 矿山开采利用现状

该矿始建于1994年6月,1995年5月正式投产,采用立井开拓方式,走向长臂式采煤方法,采用边界至中央后退式采煤。实际生产能力4万吨/年,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设计采矿回采率85%。

11、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的采矿权其生产企业为小型生产矿山,生产初级化,生产技术指标不完整,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等评估资料所需资料不齐备;且缺乏类似可比参照物(可类比采矿权),采用可比销售法的条件也不具备。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采矿权的企业产量相对稳定,销售正常,具有一定的获利能力,持续经营状况较好,达到采用收入权益法评估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以及《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入权益法。

“收入权益法”计算公式为:

K i SI P n

t t t ?+?=∑=])1(1[1 式中:p —采矿权评估价值;

t SI —年销售收入;

K —采矿权权益系数;

i —折现率;

t —年序号(t=1,2,3……n);

n —计算年限。

12、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技术参数的取值是依据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吴家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辽国土资储备字 [2012]092号)、《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辽地会审字[2011]C210号)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它资料确定。

12.1 评估用资料合理性评述

12.1.1储量核实报告

经评估人员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 30400-2010)》对

东北煤田地质局一〇七勘探队编制的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吴家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分析认为,该报告内容和资源储量的估算基本满足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要求。估算的工业指标采用《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215-2002)的要求,最低可采厚度0.7米,最高灰分(Ad%)40%,最高硫分(St.d%)3%,最低发热量(Qnet.d)17.0兆焦/千克,符合该煤矿床的地质特征,也结合了市场的实际需求。估算采用地质块段法,方法正确,计算参数的运用、参数的选择基本合理,块段划分的原则符合规范要求,估算的资源储量数值基本可靠。该储量核实计算范围在评估范围内,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通过了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备案文号:辽国土资储备字 [2012]092号。故《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吴家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可作为评估依据或基础。 12.1.2 开发利用方案

经评估人员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 30500-2010)》对 葫芦岛市南票顺和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7月编制的《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分析认为,该方案的编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及规定,根据矿体赋存具体特点及开采技术条件,以当地行业平均生产力水平为基本尺度以及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为原则编制的,报告编制方法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并经过专家审查,审查通过后出具了《<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该《方案》编制距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较长,但未有超出《方案》中的矿山服务年限,且开拓系统、矿区范围、地质储量与近期(2012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且矿区范围内核实的煤层无增减变化。故本公司认为原开发利用方案在采矿方法和技术参数上仍可以作为本次评估的基础和依据。综上所述,上述资料所列经济、技术参数,本次评估基本予以采用或参照。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及参数的选取主要参考《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关于矿业权价款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评估人员经过尽职调查以及本评估公司积累的经验资料并按照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确定。

12.2 资源储量

根据《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吴家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辽国土资储备字 [2012]092号),该矿山截止2012年10月末保有资源储量693千吨,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632千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61千吨。各煤层保有资源储量见表12-1。

故本次评估资源储量为693千吨,核69.3万吨。

表12-1 各煤层保有资源储量汇总表

资源储量(千吨)

合计(千吨) 煤层名称

111b 333

二煤层 17 17

四煤层 58 6 64

阜新下组层 557 55 612 合计 632 61 693

12.3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 -2008)》及《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

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111b)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本次评估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不进行可信度系数调整。

故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693千吨,核69.3万吨。

12.4 采矿方案

根据《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采用立井开拓方式,走向长臂式采煤方法,采用边界至中央后退式采煤。

12.5 产品方案

根据评估人员现场调查情况,阜新市清河门区骏跃煤业有限公司矿产品为长焰煤,原煤发热量(Qdtf)为15.90兆焦/千克,为工业及民用用煤,主要销往阜新电厂、锦州、盘锦等地。

12.6 开采设计指标

12.6.1设计损失

根据《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安全煤柱资源量为1.2万吨,视为设计损失量。

12.6.2采区回采率

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和现行《煤炭安全规程》,煤炭矿井开采的(正常块段、非压覆区)采矿回采率按下列规定执行:

厚煤层(大于3.5米)不应小于75%;

中厚煤层(1.3米~3.5米)不应小于80%;

薄煤层(小于1.3米)不应小于85%。

该矿二煤层平均煤层厚度为0.8米,四煤层平均煤层厚度为0.8米,阜新下组煤层平均煤层厚度为0.87米。按上述规定本次评估确定该矿采区回采率为85%。

12.6.3 储量备用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地下开采储量备用系数取值1.3~1.5,《阜新市清河门区吴家窑村立井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取值为1.3。

根据该矿地质构造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等综合因素考虑。本次评估储量备用系数取1.3。

12.7 可采储量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