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加强公司合同履约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合同履约管理体系,规避公司经营风险,减少和避免法律纠纷,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切实维护公司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所辖各项目部在组织生产施工及经营管理过程中与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本办法所称合同履约管理是指合同实施中所涉及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等行为。(三)、本办法所指的合同,包括如下几大类:工程建筑类、财务金融类、营销宣传类、商业地产类、人力资源行政类、重大合作类等。

第三条公司合同履约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

(一)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程序正当。

(二)规范合同履约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的效率性、准确性和可控性。

(三)应当妥善保管好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文书、财务凭证、票据、图表、电子文档、邮件等材料,确保合同履约管理过程中所涉资料的完整性、原始性、复制性。

(四)高效、及时、稳妥处理各类合同履约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任何个人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合同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公司实行合同履约主席审批制和过会制,所有涉及合同中的款项

都须经过主席审批和过会后方可支付,若无特殊情况,不得先付款后审批及过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先付款,来不及过会,则需公司董事局主席特批,但付款后,须按公司制度及时补齐合同及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经营管理活动,应当签订合同,若无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在履约过程中给予对方承诺、或提供经济担保。

第七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所有项目部。

第二章合同履约部门及权责

第八条公司合同履约管理实行由责任部门实际履行,财务部进行资金把关,法务处负责总协调和风险控制的严格管理体制。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当认真负责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合同履约事项,各部门的具体权责如下:

(一)责任部门:

1、各部门根据自身需要,负责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的资料。

2、负责审核确认合同的工期、数量、人员安排、行业标准、总金额、单价、质量要求、安全管理、专业标准等条款。

3、根据项目进度、成本预算,督促和把握合同履约进度,监督合同的具体实际履约情况。

4、协助法务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

(二)财务部:

1、负责审核合同约定的总金额、付款方式、付款进度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按合同要求对资金的支付进行全面掌控。

2、负责收取、划扣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三)法务处:

1、负责制定和修改涉及公司的合同履约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起草公司履约所需的各类合同范本、审核合同条款和内容、审核合同变更及终止、防范和规避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

3、负责公司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抽查合同履约情况,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4、负责公司所涉合同的会审、评审、履约全过程监控和督促,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预防。

5、负责审核和办理合同履约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事项。

6、负责解决合同履约纠纷的协商、调解、投诉、应诉、仲裁等工作。

7、负责处理其他有关合同履约事项。

第十条公司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审议修改的,则部门第一负责人必须到场,共同审议同意后,并按公司制度征求董事局主席的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需要共同审议修改的合同,责任部门负责提供合同审议修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十二条责任部门根据自身需求,派人员负责日常的合同履约事务,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法务部通报,或部门第一负责人直接向董事局主席呈报,部门第一负责人对合同履约全过程负责。

第三章合同履约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的,公司不得履约。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合同所确定的事

项,认真履行合同。不能随意补充、变更或解除合同,确保合同完全履约。原则上由公司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其他相关部门予以密切配合。

第十四条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约或继续履约难以实现合同目的,责任部门首先应当及时通知法务处,并会同法务处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并注意收集、保全有关证据。

第十五条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我方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变更,解除的,责任部门应当与法务处共同研讨补充、变更或解除合同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将具体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六条若对方故意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时,责任部门和法务处应督促对方继续履约,并注意收集、保全相关证据。若经催告后,对方仍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时,法务处应认真分析,做好诉讼、仲裁等相关准备工作,并按公司制度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七条若对方主动提出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要求,我司则应当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具体经办人应当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会同法务处研究是否同意其所提出的要求,法务处进行严格控制和把关,且必须按公司制度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方可实行。

第十八条合同责任部门需要将合同各方当月的履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记录于“合同履约跟踪表”。公司责任部门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法务处出具意见的,在附上相关书面材料后,法务处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材料及调查了解到的事实出具法律意见,并协助责任部门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

第十九条合同责任部门须在每月的30号前将本部门正在履约的合同,根据合同实际履约情况填写好“合同履约跟踪表”,并提交到法务处。若一次性

履约完毕,责任部门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好“合同履约跟踪表”,并提交到法务处。法务处对各部门提交的“合同履约跟踪表”进行汇总检查,并在每月5号前将汇总检查情况呈交到董事局主席。

第二十条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材料,具体经办人员必须真正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能作为合同履约凭证。

第四章合同履约监督及奖惩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约监督是合同履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找出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杜绝违反合同履约管理的行为。法务处有权会同公司各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二十二条合同履约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一)合同所约定的具体事项是否落实到位。

(二)合同项目的履约进度及情况。

(三)合同双方有无违约情况。

第二十三条责任人员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则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已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开支分级管理办法(湖武司董字【2004】01号)第四部分考核处罚如下:

(一)、各责任人把关不严,没有执行本制度规定的程序造成财产损失,应属于个人承担30%的部分,按下述比例分摊:1、各公司第一责任人承担10%;

2、各公司财务负责人承担10%;

3、直接责任人(含经办人直接领导)承担80%。

(二)、因员工自身责任丢失、损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责赔偿100%。

第二十四条责任人员不配合法务处处理合同履约事项,不提供真实情况及相关证据、资料,导致法务人员出具的法律意见失误而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的,给予责任人员《十分制》处罚五分。

第二十五条责任部门及人员未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合同履约事项,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约的,给予责任人员《十分制》处罚五分。

第二十六条合同履约中,法务处出具的法律意见违背法律规定、客观事实而导致公司合同无法正常履约的,按《十分制》给予责任人员五分处罚。

第二十七条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员除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承担经济损失外,还需按公司制度给予《十分制》处罚五分,情况严重者,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对认真履行合同,全年无重大合同履约纠纷的部门或个人,在公司评奖评优时,作为重要的参考。

第五章附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月日起开始实行。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修改权、废止权属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部。

合同履约、变更管理制度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苍溪农村商业银行综合办公楼合同变更、履约管理制度 二○一八年十一月

合同变更、履约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项目部已签订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不规范带来的潜在风险,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规定以供执行。 一、合同履约执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生效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我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首先做到我公司一方不违约; 2.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如对方在履行中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要密切关注,及时做出反应,固定对方违约的证据,为以后处理合同纠纷做准备。 二、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 合同履行部门、财务部、行政部等部门都应当按下列要求做好各部门的合同履行管理工作。 (一)我公司为履行合同所做的工作,要留有记录或者证据。 如:支付款项的,应当在原始凭证上写明款项用途及对应的合同编号等;接收货物的,应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应当签字确认,验收的应当有验收记录,有异议的应当注明等。 (二)及时发出催告和异议 催告一般是用来催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同时,催告也是进一步采取某些行动的必备前置程序。异议一般是在接受对方交付的情况下,

发现对方的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如接受对方交付的货物后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则应及时向对方提出异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催稿、异议等重要的事项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便有据可查。口头形式可以解决的,也可以口头形式做出。 (三)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果相关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同履行部门存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我公司已经履行事实以及对方违约的事实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同时,如果我公司一方不慎违约了,应尽量避免被对方掌握证据。对我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我公司禁止现金形式支付,收款方为签订合同时指定的收款人。 (四)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合同履行中的一些问题,很多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技术性与专业性较强,合同履行部门应当慎重对待,并及时与行政部法务沟通和联系,由法务参与处理前述问题,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作出相应处理。重大问题需公司领导定夺的,填写《合同履行问题反馈表》上报至公司,由公司领导最终确定解决方案。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行政部法务负责协助履约部门监督、检查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

供应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 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供应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 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外地采购(XX市外)必 须签订合同。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进行谈判。供应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 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 最有利的供应商。 3)拟定草案并评审。供应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高价值原料、 单批量价值≥40万元报送集团法律顾问审核后,按公司签批流程上OA进行签批。 4)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供应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及各级领导的意见对采购 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 委托别人代签,供应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对于金额在4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公司将合同拟订 好后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章签字后回传,公司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4.签订后的合同由供应部保管。 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供应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 公司所需的物品。 2.供应部应配合使用部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 的质量要求时,供应部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供应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逐次、详细地进行书面登记,并保 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4.对于供应商需要按照样品或图纸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过程周期长、变数多、监控过 程比较复杂的现象,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供应部根据进度安排与供应商进行联络,进行积极的协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送到公司。如果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缓公司的生产,供应部应减少在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并与其他供应商联系,增加采购数量。 5.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供应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 伴,便于在生产旺季加大物料采购时能够及时供应,在生产淡季时能够缩减或取消物料采购的数量。 6.供应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好物料的采购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仓库中的采购物料库存 最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供应部经调查核实, 可与供应商签订新的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进行执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或市场行情出现上涨或下 跌,)供应部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供应部经过核实后,可与供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管理,保障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质量,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成立验收小组 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其中:1、办公物资类验收小组成员由司行处处长或副处长(组长)、监察人员、财务人员、装备科科长、申购者、采购者(小组成员)组成。2、工程材料、信息化设备类验收小组成员由司行处处长或副处长(组长)、信息技术室主任、监察人员、财务人员、基建办主任、信息技术人员、工程管理员(小组成员)组成。当中标或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工作,但不属于质量、技术检测机构检测范围的除外。验收小组成员应为单数。 二、制定验收方案

验收小组成立后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方案,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实施履约验收前掌握该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及政府采购合同内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验收前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验收程序与要求 1、验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起十个工作日以内,由采购经办人提出,验收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进行履约验收。 2、中标或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上、复杂的采购项目或国家有强制性检验标准的项目,需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参与项目验收并出具相应书面报告;服务项目需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与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必须在安装时进行现场检测试验。 3、验收应以采购合同、招投标(采购)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封存样品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4、验收小组成员应到合同标的交付现场进行实地审查验收。根据标的所示清单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及备品备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进口产品报关单,对标

合同管理系统功能说明

合同管理系统功能说明 1 合同审批 有合同要签订时,可以起草新合同发起审批,提交给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进行审批,以便检查合同相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是否正确,审批通过之后审批结束。 1.1合同起草 合同信息录入,主要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合同正文、合同双方履约义务、合同收支计划以及合同风险这几个部分。 1.1.1.合同基本信息 包括合同的收付方向(收款、付款、收付款)、合同类型、执行人信息(执行部门、执行人、联系电话)、是否关联主合同、核算币种以及金额(收款方向金额、付款方向金额)、合同附件、合同期限(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合同监控人员、其他相关信息(所属项目、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 1.1. 2.合同正文 提供word录入,可以编辑合同正文信息。 1.1.3.履约义务 包括我方履约义务和他方履约义务两个部分。每个履约义务都有对应的履约时间,可以录入多个履约义务。可以设置履约责任人并指定提醒方式(短信、邮件、RTX),在合同监控中,依据履约时间和履约义务的执行状态(未完成、完成、逾期、逾期完成)发送提醒信息。

1.1.4.收支计划 包括收款计划和付款计划两个部分。收款计划的总金额和付款计划的总金额要分别和合同核算金额一致。 收款计划包括计划收款时间、计划收款金额、实际收款时间、实际收款金额这几个方面。可以录入多个收款计划,在合同起草时编辑计划收款信息,实际收款信息在做收款管理时再进行录入。在收款管理中,依据这个计划收款时间和实际收款信息判断该收支计划的执行状态(完成、逾期完成)。 付款计划包括计划付款时间、计划付款金额、实际付款时间、实际付款金额这几个方面。可以录入多个付款计划。在合同起草时编辑计划付款信息,实际付款信息在做付款管理时再进行录入。在付款管理中,依据这个计划付款时间和实际付款信息判断该收支计划的执行状态(完成、逾期完成)。 可以设置收支责任人并指定提醒方式(短信、邮件、RTX),在合同监控中,根据收支计划的执行状态发送提醒信息。 1.1.5.风险管理 包括风险类型、风险名称、应对措施、风险等级、风险状态这几个方面。合同风险可以录入多个。 在合同监控中,可以对合同风险进行管理,调整风险状态(未发生、已识别、已跟踪、已关闭)。 1.2合同审批 合同起草完成之后,进入审批流程。合同审批项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合同正文、履约义务、收支计划、风险管理、流程跟踪表单。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写清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及撤销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第一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互利有偿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人进行。禁止无权代理,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期限等重要内容,同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生效。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行使代理权, 禁止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第三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员要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符合签订合同主体资格, 资信状况是否良好,并验证对方相关有效证件。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前, 合同承办人员应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各部门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内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履约能力做出明确判断, 各有关部门应对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是否合法、条款的完备性等提出书面意见并对此负责。 第四条签订合同,除小额且能够及时清结的外,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或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形式。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两份,一份由合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归档,一份交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时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实行分类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将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报送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图纸、往来信函、电报、电传、报告、批示等)应当附在合同卷内存档, 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存档保管。 第七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

合同管理办法79913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合同,最终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1)本办法所称合同就是指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她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所有书面合同。 (2)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就是指对合同的起草、审查、审批、签署、履行、变更、续订、解除、纠纷处理、编号、档案管理、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 职责划分 3、1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行政综合部就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对合同实行综合归口、分类专项管理:公司合同原件存档属财务部,行政部对仅对复印件进行存档、备案。 (2)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进行规范、监督、检查。 (3)参与公司对外交易文件中合同文本的谈判、制定、审查等。 (4)参与合同纠纷的协调、处理,办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5)参与审查所有合同,负责审查下列内容:a合同内容、形式就是否合法;b 合同条款就是否完备、严密、准确;c合同附件就是否完备、严密、准确;d相关程序就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e行政综合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她内容。 (6)负责合同信息的统计、分析,并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各项业务标准合同文本。 3、2合同承办部门职责 合同承办部门,就是根据工作与业务需要,负责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履行、

归档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并跟进合同当事人资信情况,对资信调查结果负直接责任。资信调查内容包括:a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b商业信誉及经营业绩等;c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她资质条件等; (2)承担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履行、归档等工作; (3)审查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完整性、项目合法性、价款合理性及合同与项目要求的一致性; (4)负责处理未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合同纠纷,参与处理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合同纠纷; (5)建立合同档案及管理台帐, 将正式合同文本准确归档;并及时按要求向行政综合部报送有关台帐与报表等资料; (6)按行政综合部要求检查、汇总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汇报; (7)负责收集、保管合同争议、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等资料。 3、3财务管理部门职责 (1)参与审查所有合同,特别就是重大合同及所有涉及资金收付的合同。具体审查下列内容:a合同条款就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就是否符合公司财务规定;b合同资金来源就是否符合预算计划;c合同支付条款就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账户信息就是否完备、准确;d担保事项就是否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e 财务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她内容。 4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4、1一般规定 (1)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以本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合同附件应当包括营业执照(个人应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批准文件、资质证明、图纸、技术协议书、会议纪要等与合同项目相关的资料。 (3)合同项目未纳入公司年度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应当在起草合同前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同意。

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七)——被索赔3032万元看忽视隐蔽工程验收单顺延工期的教训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一家国有施工企业由于不重视工期顺延签证管理最终被索赔3032万元,其教训深刻不禁令人扼腕! 案件第一次上诉最高院时,该施工企业委托朱树英作为上诉审代理律师,企业领导无可奈何地向朱树英自嘲感叹:“朱律师啊,我这次发神经病了。我做原告起诉催讨工程欠款,结果打来了一根上吊绳,我要赔被告3032万元,如果这个案件改判不了,我们企业只能死路一条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原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委托人提起上诉。经朱树英的努力,案件已在二审调解中取得明显的成效,但因上诉人的原因最终调解不成,案件被发回重审后因故没有继续代理。作为代理律师,朱树英直至今天仍对此案最终未能成功减少当事企业的损失而感到郁闷纠结。这一典型案件——施工单位因工期逾期造成占工程总造价一半达3000多万元损失的教训,为所有的施工企业敲响了一记警钟。从“伤痛”中不断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前行。今日“树英说”,就让我们一起撕开这“伤疤”,好好吸取其中的深刻教训。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七)——被索赔3032万元看忽视隐蔽工程验收单顺延工期的教训 本栏目《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正在一篇一篇推出以案论法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该系列之三《从6068万元反诉被驳回看有关工期证据的形成和搜集》,通过抗辩反诉获得成功,重点介绍有关工期书面证据管理的形成和搜集;系列之四《从上海锦江北楼下沉至-2.6米看水准点取定证据形成的专业性》,说的是施工过程中固定程式书面文件水准点取定单的证明作用,并且当工期起算发生争议时,水准点取定的时间点可作为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系列之五《“王牌军”追欠索赔案胜诉反映会议纪要的四不原则》,说的是固定程式书面文件每周例会纪要在工期发生争议时不可替代的证明力;系列之六《上海欢乐谷侵权赔偿案隐蔽工作验收单自证当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1. 编号:_______________ 2. 3. 4.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21. 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23. 24.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5. 26. 27. 28. 29. 1.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30. 目的 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风险控制能力,高效有序履行合同,降低 合同风险,减少公司损失,依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3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各基地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物资采购、工程类采购、服务采购等各类经济往来业务的合同管理工作。 32. 定义 3.1形式审核指审核资料签字、盖章、日期等是否齐全、合理、符合合同约定,及合同资料完整性。 3.2发起部门指负责起草合同、提交合同评审、负责合同签署的部门。 33. 职责 4.1项目管理中心 4.1.1建立合同台账,定期对合同台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会同各相关部门确定防范性对策,减少索赔发生。 4.1.2参与付款审核,对发起部门提交资料、具体付款进度、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审查。 4.1.3参与合同变更审核,具体规定详见〈〈项目类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4.1.4参与合同最终结算审核,审核发起部门提交的资料,结算协议金额、草案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1.5参与索赔/反索赔方案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协助项目建设指挥部与供应商进行协

规定合同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修订版2017)

合同管理制度(修订版)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提高管理效能。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核查,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设立、变更、解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协议。 三、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劳动合同除外)。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分、子公司。公司所属的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适用于本经营实体的合同管理制度或办法。 (三)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之间的合同管理按照本制度执行。 (四)公司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审查、分级负责、全程监控”的合同管理体制。 (五)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一切对外交易活动,均应签订书面合同。 四、合同管理职责 (一)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对外签订及履行合同时应做到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守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二)合同管理由合同主办部门、总裁办、财务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各部门行使职权应遵循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严禁推诿等原则。 (三)公司各中心、各办及所属业务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合同主办单位(部门)是合同业务的直接责任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全过程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确保合同项目计划经公司有效审批;确保合同标的内容与计划一致;确保合同申报的内容准确;确保文本、资料规范、完整、真实;确保合同标的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产品的技术性能、标准、质量等);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 精品文档-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 精品文档-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第九条合约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有权向合约部或者执行部门询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并有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和分析。上述部门应当就合同的签订、履行中的问题如实反映和汇报。 第十条合约部应当建立合同台账制度和合同管理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记载公司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每两个月将公司此期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书面报表的形式报主管副总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一、合同履约管理是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合同履约阶段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实施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问题或隐患,防控风险的过程。 二、合同履约管理的重点内容包括进度监控、质量控制、纠纷处置等,关键环节包括合同款收付、工程设备验收、合同成果交验等。 三、凡与合同履约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积极协作,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四、合同履约管理实行主责制。合同的主承办部门为主责部门,其主要负责人为主责人。主承办部门暂不明确的,由总经理确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 (一)负责组织合同的全面履行。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落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记录保存谈判交涉资料,分析各种违约情况的法律后果,有效利用合同保护企业利益,限制和制约违约行为。 (二)负责组织合同交底。向合同承办部门和人员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解答有关问题。

(三)负责组织合同变更、中止、终止。 (四)负责组织合同标的物验收和履约完毕确认。 (五)负责合同付款OA流程的发起(暂无权限的书面通知办公室发起)。 (六)跟踪合同款收支情况。 (七)及时掌握下列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 1.相对方名称、法定代表人、银行账号、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2.相对方授权代表调离、离职、开除等; 3.相对方或其控制人财务状况恶化,开始出现拖欠款项; 4.相对方陷入重大法律纠纷,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 5.相对方过错或双方过错,可能或已经给企业造成损失; 6.其他有可能对正常履约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五、主责部门和主责人的变更由总经理决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发生变化的要进行工作交接。 六、重大复杂的合同项目履约管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请集团公司支持或外聘专家参加,具体事宜专项规定。 七、办公室负责合同履约管理的组织和考核。 (一)负责过程管理。 1.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设立合同履约管理台账,明确履约控制指标。 2.协调配合各方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

(完整版)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关于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项目经理部: 为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对化建发2011年70号《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中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现予下发,望遵照执行。 项目管理处 2011年9月30日 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1、收取时间与收取程序 1.1合同签订以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10日内由分包单位向项目部或基层单位财务补足。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财务部门通知分包方重新办理。 1.2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工程款项。不得以扣除工程款的方式抵缴履约保证金。 2、收取金额 2.1合同价款低于1000万元时,收取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高于1000万元时,收取100万元履约保证金。 2.2合同履行中,如果合同价款变化幅度大于20%,应按照变化后的合同价款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额度。增加时由项目部或基层单位

通知分包单位补缴,降低时由分包方提出申请,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预算中心同意后,退还降低部分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条件 1.1工程分包类施工完成,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1.2专业分包类施工完成,经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验收合格,完成中间交接手续后退还。 2、退还程序 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各责任部门及项目总工、质量安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说明:1、申请方应如实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并向项目部或基层单位提供完工证明。 2、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应如实评价合同履约情况,提出退付意见,如 有扣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多个专业时应增加相关专业工程师意见。

合同管理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保护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良好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各部门及单位在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及合同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管理制度。 本公司各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外设定、变更、消除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的一切协议。 第二章 合同管理体系 第四条,合同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分别制订半年度和月度合同计划。半年度计划分别于当年 月底前和 月底前制订并上报,经营管理部备案;月度合同计划结合月度合同报表于每月 日前上报经营管理部。 第五条,经营管理部是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合同管理监督部门,行使合同管理审核、检查、指导、监督职能。 公司下属各单位应设立合同管理小组,并指定一名合同管理的分管领导,设立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的职责为负责其所在单位的合同传递、合同台帐的登 页脚内容

记及合同档案的保管。合同管理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经营管理部的指导。每项合同都要明确具体的承办人员。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逐级审核、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填报合同申报表,根据标的额大小逐级报审,审核过程中哪级发现有明显价格问题、严重违规或合同要素不全的,有权对下级所有责任人进行处罚。合同签订后,各单位建档管理,经营管理部备案。 合同备案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经营管理部可调阅合同考察意见、谈判情况、供应单位、询价比价等资料,必要时可对合同经办部门或单位就合同的履行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经营管理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的经验。 .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的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拟定合同管理中的方法和措施。 .审核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合同文本,对主要条款表述不清的,应向申报部门或单位提出质疑。 .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各单位的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对公司内部人员违反本合同管理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页脚内容

IT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1 总则 1.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规范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本制度涉及合同的拟定、审定、签订、 履行等部分,特制定本办法。 2.根据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全部经济合同分为“销售业务合同”及“一般经济合同”两大类。 销售业务合同分为:软件、硬件、系统集成及服务合同等,“一般经济合同”分为采购合同 及办公、行政管理购入物资或获得各种服务签订的合同。 1.2 合同的拟订 1.各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不论是购入物资或获得服务;还是对外供应物资或提供服务(除 现款现货的小额零售业务外,小额业务定义为:人民币20000元以下的业务),各种经营业 务原则上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对外供应物资或提供服务,签订销售业 务合同;购入物资的签订采购合同;办公、行政管理等购入物资或获得各种服务的签订一般 经济合同。 2.经济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3.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销售业务合同,应尽量满足公司合同文本格式的要求,对超过公司格式 合同内容的客户需求,应事先经过有关方面的审定。 4.签订经济合同,一般应具有以下要素: ●产品(或项目)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技术标准;数量和计量标准;包装标 准; ●合同履行方式、期限、地点;验收方式; ●价款或酬金;结算方式; ●产品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 ●合同当事人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业务代表、账户、税务等信息; ●合同的有效期限;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5.销售业务合同中收款进度确定的原则:合同的收款进度应与合同的工程进度匹配,原则上参 照以下方式执行: ●签订合同一周内,应收到不低于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软件合同应不低于30%),公司 在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场,实施合同; ●合同资产已转移、工程已实施,收款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50%; ●合同验收后一月内,公司收完除质保金外的全部余款。原则上质保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 的5%; ●招投标的纯硬件采购合同,除应满足以上阶段付款要求外,在资产已全部转移对方后十 天内应收到全部硬件采购成本。 ●合同中应注明,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进场者,不能影响货款的支付。 ●特殊情况需获得财务副总经理的批准。 1.3 合同的审定 1.合同签订前的送审。按照合同的性质、内容、合同标的实行分工审核制,有关人员在收到送审 合同后,如有需修改的内容,应在三天内与业务人员沟通。 ●所有销售业务合同在签署前,业务人员应将合同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办公室交部门负 责人审核。 ●公司确定的新开发软件产品,应交技术总监审核; ●所有经济合同经相关的负责人审核后,再交财务副总经理审定、盖章; ●公司签订50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对外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的有关合同或协议,除按照 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程序外,由财务副总负责组织CMO、CEO、法律顾问审阅。 2.各级人员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超越其经营范围和 经营方式,委托代理手续是否完备;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 ●格式是否规范,主要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具体,文字是否准确清晰。 ●销售业务合同的付款进度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对外承办合同的行为进行审查、审批、监督、考核,包括对外资信调查、资质审查、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公司各部门以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它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本单位职责或公司领导指派,对外承办合同事务的单位。 第五条公司各合同承办部门承办的合同统一以“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承办部门不能作为合同的主体,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及时清结且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公司领导主管、合同管理机构统管、合同承办部门分管、合同承办人员负责”的合同管理体制。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统管部门,设立合同管理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法律事务部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二)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加盖,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三)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起草; (四)负责审查送审合同的合法性; (五)负责修改合同文本,必要时拟订合同文本; (六)负责办理重大合同的见证、公证、鉴证; (七)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 (八)负责解决合同纠纷、参加有关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第十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及各业务职能部门应确立一名 专(兼)职合同专管员,负责建立本公司合同台帐、合同资料的保管及合同情况检查和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对各下属子公司合同专管员进 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合同的送审程序 第十二条公司签订各类合同必须履行送审会签手续。

实施合同履约评价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2016年版)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针对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劳务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3个方面评价内容。每方面评价内容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21个评分项目。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 1.评价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实施。评价实施单位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实施操作。生效的合同履约评价信息自行推送至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进行信用评价; 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 (1)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项目监管系

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 (2)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 (3)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等信息。 3.《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1、11~18、20~21项信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1)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 (2)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 4.项目因各种原因停工六个月以上的,或企业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但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办理完工或竣工手续的,企业可以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施工合同备案及履约行为评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办筑〔2016〕10号)的规定,提出暂不评价申请,并经评价实施单位同意后暂不评价。 5.对于按规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项目,施工企业可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向合同履约评价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电子印章,经评价实施单位确认后,评价标准第1、11~18项事项予以免评,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如满足第20、21项加分情形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评价实施单位现场确认后予以加分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若发生欠薪行为的,评价实施单位应当立即恢复评价,同时按评价标准第19项的扣分值加倍扣分并取消第20、21项加分(如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免评申请。 6.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2名及以上评价人员实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

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制度 单位:长沙市工务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我局所签订合同项下的各参建方,包括: 1、工程类合同承包人:施工企业; 2、设备材料采购类合同供货商; 3、咨询服务类合同的受托方; 4、其他合同中的当事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检查依据 1、检查项目所签订的合同文本(含所有合同附件); 2、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 3、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相关规定。 (二)检查内容 1、转包、违法分包及资质挂靠; 2、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 3、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人员变更管理及廉政管理; 4、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的履约情况。

1、按合同约定方式的检查; 2、现场核查或抽查; 3、为保护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受涉及与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合同公正履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相关投诉,并依据投诉内容核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现场项目管理部、局机关处室和政府职能部门三者结合的措施。 1、现场项目管理部:依据合同承担施工项目现场合同履约管理,负责日常考核和统计工作;对参建方的违约行为及时上报局机关处室;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 2、局机关处室:依据合同,各处室负责处室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履约管理工作;依据现场项目管理部上报的参建方违约行为发出整改通知书;负责处室职责范围类的咨询服务类项目、其他合同中的当事人的合同履约管理和日常考核、统计工作,以及整改和督促落实工作; 负责相应的违约行为的违约金处罚工作;承担相应的违约违法行为上报政府职能部门并申报相应行政处罚的相关工作。 3、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局上报的政府投资项目参建方合同违约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和行政处罚。

工程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合同履行管理是指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为保证合同所约定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成果为基础,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的管理过程。 2、合同履行管理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跟踪与诊断、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交底 1、合同交底是指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召集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做出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通过对合同主要内容解读和分析,使大家熟悉合同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合同责任、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能树立大局观念,工作围绕履约理念,保持高度协调一致。 2、合同交底的第一层次是项目管理公司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交底,第二层次是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要合同管理人员分别组织设计小组、总监办、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进行合同交底。 3、合同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关键事项、注意点。

(2)、工期要求。 (3)、合同总价及清单价格分析。 (4)、计量支付与变更设计、索赔条款分析。 (5)、相关事件搭接关系。 (6)、责任界限划分。 (7)、质量、进度、费用(成本)责任和法律后果。 4、合同交底应当在设计(施工)开始前进行,以保证合同条款在实施过程中的贯彻落实。 第三章合同跟踪与诊断 1、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合同履行跟踪与诊断,一旦发现合同履行异常,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 2、合同跟踪的依据主要有:合同内容、合同分析成果、工程资料和报告、现场情况。 3、跟踪对象有:具体合同事件、实施的项目、项目管理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实施中的重大质量、进度、费用问题等。 4、合同跟踪小组或人员发现合同问题后,应当立即进行合同诊断,其主要内容有:产生问题或偏差的原因分析、产生问题或偏差的责任分析、下一步发展趋势、是否需要采取措施等。如需要采取措施,应立即向项目管理公司、设计、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