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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临床输血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临床输血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临床输血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1.目的: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提高临床输血质量,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科学、合理,制订本标准。

2.职责:输血委员会和医教科负责本标准的落实,检查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3.范围:各临床用血科室、输血科。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输血前告知:患者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入病历保存。

5.输血前检查:患者输血治疗前,必须检查乙肝二对半,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原)、艾滋病毒抗体(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在病历中有检验结果。

6.输血申请:(1)明确输血治疗的原因和目的、血液制品种类、数量、输注日期;输血申请单填写正确、完整、清楚,无缺项现象,检验结果未到请填写“已送检”,注明“输血前检查标本已采集送检,结果见检验报告。”

(2)输血申请单和血液样本必须在预定输血日期前送到输血科,否则,属不良事件。

7.血样的采集: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和试管标签到患者前,按照医院“三查七对”制度核对患者信息,核对无误后采集血液样本,将标签贴在试管上,再次核对患者,确认无误后录入样本号码。

8.血样的运送:血样管和输血申请单等相关资料交专门人员送输血科。输血科收到样本,与样本运送人员核对血样管与输血申请单,核对无误接收样本,核对有误应退回样本并与有关科室联系。

9.血型鉴定:(1)输血科接收样本后,鉴定ABO血型和Rh(D)血型,ABO血型需进行正反定型。

(2)血型鉴定结果与输血申请单上血型核对(输血申请单无血型结果,将血型鉴定结果填上),血型核对有误,应立即与有关科室联系,查找原因。

10.血液入库、贮存:(1)输血科从采供血机构领取的血液由两名工作人员再次核查血液包装、外观、血袋标签等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退回采供血点。

(2)按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

(3)贮血冰箱温度每日记录6次。

(4)血库冰箱每周消毒1次,血库冰箱空气培养每月1次。

11.交叉配血:(1)交叉配血前鉴定患者血型和血液制品血型。

(2)交叉配血采用盐水法和特殊介质(凝聚胺)配血,配血无凝集、无溶血为配血合格。

(3)交叉配血试验由2人互相核对并双签名;1人值班时,自已复核并签名。

(4)交叉配血样本保存2~6℃冰箱至少7天。

12.发血:(1)护士持病历并携带运血箱到输血科取血。

(2)取血与发血双方共同查对患者信息、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外观和血液信息。

(3)凡血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有破损、漏血;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血液发出后非血液质量问题不退回。

13.输血记录:患者输血治疗病程记录完整详细。

(1)住院病历首页: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毒抗体、血型、血液制品种类和数量与病历内记录相符。

(2)医嘱:明确血液制品种类和数量;医嘱执行时间和执行人签名。

(3)病程记录:输血的原因、血液制品的血型、种类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反应,输注效果评价。

(4)护理记录:客观记录输血的过程,包括血液制品种类、数量、血液制品输注起止时间,输血前后患者生命体征及输血反应现象。

(5)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正确、清楚。若当时无输血前检查结果,请注明“输血前检查标本已采集送检,结果见检验报告。”

(6)输血记录单:复核者、配血者、发血者、取血者、核对者签名,每袋血液制品输注起止时间、每袋血输注15分钟的观察情况和执行者签名。

(7)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单:填写及时、正确,反馈单及时送回输血科。

(8)有自体输血患者必须签自体输血知情同意书:填写正确、完整,医患双方签名无遗漏。

(9)需要输血会诊的输血会诊单。

14.合理安全用血:(1)成份输血率,红细胞利用率符合要求。

(2)输血指征:

①血红蛋白含量低于100g/L,红细胞压积低于30%属于输血适应症。

②急性失血患者,根据患者的失血量、生命体征等因素决定。

③手术和创伤患者血红蛋白含量低于70g/L,内科慢性贫血患者血红蛋白含量低于60g/L应考虑输血。

④特殊疾病参照相关指南。

(3)输注血浆指征:用于凝血因子缺乏、凝血功能障碍、输入大量红悬或全血后、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不得用作扩容剂,不得用于促进伤口愈合,不得用于营养支持。(4)红细胞制品5单位以下用血患者,控制红细胞制品和血浆合

用。

(5)非急诊用血总量大于4单位需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

(6)加强输血安全,避免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或事故。

15.用血审核:

(1)输血申请医生负责通知患者用血费用的缴纳,输血科负责用血费用的审核工作。

(2)因急诊输血暂欠用血费用的患者,由输血科通知患者所在科室,经治医生负责催缴。用血费用视同医疗欠费处理。

(3)废血袋管理:废血袋在血液输注完毕后及时随同输血反馈单送回输血科。不能及时送回的,应先保存在摄氏2至10度的冰箱内,在输血结束24小时内送回输血科。

16.临床医师合理用血的评价:(1)合理用血评价标准

(2)输血只应用于可导致患者死亡或引起患者处于严重状况而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预防或治疗的疾病。

(3)临床指征和检验结果表明必须输血;

①患者病情除输血外,没有其它适合的替代治疗手段;

②对患者而言,输血利大于弊。

(4)合理用血评价方式

①输血科、医教科抽查输血患者的归档病历,填写《合理用血审核意见表》;

②5位或以上相关专业高年资医师审核病历,将审核意见写在《合理用血审核意见表》;

③医教科参考多数高年资医师审核意见,判定是否合理用血。

(5)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

①临床医生被授予处方权同时获得用血权限。

②有用血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一次参加医院组织的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考核,

不参加培训的,在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前暂时取消用血权限。

③临床医师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到不合理用血,书面警告;查到二次不合理用血,全院通报批评;查到三次不合理用血,暂停用血权限二个月。

④在上级考核过程中被查到不合理用血,暂停用血权限二个月,在通过临床用血知识考核后恢复。

(6)用血权限的暂停

医教科填写“用血权限暂停通知单”,通知当事医师暂停用血权限,并告知输血科

①用血权限的恢复

当事医生需恢复用血权限,应向医教科申请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填写“用血权限恢复申请表”,经医教科审核批准,医教科通知当事医师恢复用血权限,并告知输血科。

②临床医师有不合理用血现象的,按《xx医院用血管理规范》处置。

17.检查方式:输血委员会和医教科,根据本标准制订考评细则(细则内容见附件1)。每季度对用血科室和输血科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医院输血委员会,按照用血管理规范执行相应措施。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2017年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科学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全名签字。《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档案。如未建立门(急)诊病历保管的,应当由医护人员在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同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患者输血相关检验报告单贴病历后由患者本人保存。无直系亲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时需履行报批手续,须经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急症除外)。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应在事后补齐。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包括: 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 和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五条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间隔三个月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六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存,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七条麻醉科医师在术前访视患者时,应认真核查《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前的检查等备血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当提请患者主管医师及时备血。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血液。 第九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和配合型输血。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条确定病人输血后,医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医护人员在标本采集完毕后在输血申请单上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019

目录 一、输血前告知制度 (2) 二、临床用血评估、评价制度 (3) 三、临床输血申请、审核制度 (4) 四、输血前检查制度 (7) 五、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回报制度 (8) 六、输血后感染的登记报告制度 (9) 七、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血管理制度 (10) 八、紧急输血后上报制度 (12) 九、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3) 十、临床科室和医师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14) 十一、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15) 十二、受血者标本采集和送检核对制度 (20) 十三、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21) 十四、临床输血危急值管理制度 (24) 十五、医院临床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 (26)

类别:输血科制度编号:BY-SX-001 题目:输血前告知制度修订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一、输血前告知制度 一、输血是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挽救生命的医疗手段,但鉴于目前血液采集与检测技术限制,仍不能完全避免输血所存在的风险。如输血不良反应有荨麻疹、寒颤及发热等;输血传播的疾病主要有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二、临床医师实施输血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血)、选择的血液品种(详见临床输血告知表),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患方与经治医师共同签署),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方能实施输血治疗。 三、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节假日、夜班报行政值班)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输血治疗同意书》随病历保存。门急诊患者的输血《输血治疗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 四、每次输血前均应实施输血前告知。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修改)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总则 (2) 二、输血原则 (2) 三、输血申请 (2) 四、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3) 五、临床输血 (4) 六、特殊用血情况 (5) 七、输血科工作 (5) 八、用血管理 (7)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颁布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使我院临床输血走向科学、合理、安全的正确轨道,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广大医务人员应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对输血可能引起经血传播疾病和免疫不良反应要有明确的意识,对患者及其家属有义务进行预防和控制血源性疾病传播的宣传,以及履行知情同意认可的告知义务. 2、加强对全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转变输血观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杜绝“安慰血、营养血、人情血”类性质的输血,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贮存式自体输血、急性等容稀释及术中血液回收等方式的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避免因不规范输血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3、加强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对输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对临床输血业务进行权威性的指导并对临床输血管理中的争议进行权威性的仲裁。 4、加强对输血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二、输血原则 1、负责医师根据输血目的,确定输用血液制品的种类和数量,减少不必要的输血,能用药物达到治疗目的的,坚决不使用各类血液成分

及制品。 2、输血指征掌握: 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 三、输血申请 1、申请输血,负责医师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以上的负责医师签字同意后(急诊除外),连同受血者血样按医院输血申请管理要求送交检验科备血。 2、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后,医师必须依法履行输血告知义务,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输血治疗同意书》填写要规范,对同意书上的项目要全部准确填写,对输血前检测(HIV、HCV、HBV五项、ALT)签字时未进行检测的要在送输血科的《输血申请单》中注明,输血科将用、备血标本进行以上检测,同时《输血治疗同意书》上要标明“已抽标本送检,结果见后附检测报告”。输注全血或一天用血量1600ml以上要医务科批准方可申请,才能备血。 4、申请单必须由本院医生申请并盖章,进修医生不得申请血液;申请血液时必须有明确的输血指征并提供当天血常规检测报告数据。 5、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克什克腾旗中心血库无偿献血,由中心血库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制度与考核办法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建 立建全各种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授权各部门或科室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管报,定期公布。 2、各用血科室输血管理员每月负责对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血情况进行 考核、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考核结果与医师 个人业绩考核挂钩。 3、输血科负责临床使用全血、成份血的审核和发放,以年度为单位 制定临床用血计划、临床成份输血目标,每月、每季度、每年对临床用血 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输血管理委员会。 4、医务处定期按科室随机抽取输血病历,对成份输血情况、输血符 合率、输血前评价及输血后疗效评价、大量输血等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全院公示,对血液制品使用不当的临床科室提出指导性建议。 5、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 果计入科室和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申请用血资格,由医务处和所在科室负责对其进行相关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获取用血权限。 6、开展临床输血的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医生法规知晓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医生对成份输血指征,各种成份血的作用和适应症的掌握情况,考试成绩计入医务人员年度考评。 7、全院年度成份血使用率>98%,输血适应症合格率 >90%。 8、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见附件。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 输血前ABO血型、 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检查病历医嘱、相关报告单,抽 检查项肝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 查输血科保存目艾滋病毒抗体检查是否齐全。 的输血申请单 输血申请前 输血申请 血液领取 血液输注 临床医师是否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 范》,掌握成份输血指征和各种成份血的作 临床合用和适应证; 理用血检查是否有过度申请,血液浪费现象; 是否有用血浆代替蛋白或扩充血容量的现 象。 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 患者知书》上是否全名签字; 情同意病人《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是否入病历保 存。 输血科血液入库前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贮存。 血液申贮血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温度监测、消毒、 请、贮存微生物检验。 《临床输血申请单》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 申请单 确; 是否按规定采集受血者血样并按规定送交 填写 输血科备血; 是否符合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 取血 临床用血科室应当由专人凭取血单领取临 床用血。领血时要认真执行核对,核查合格 核对 后,双方签字。 核对 输血开始前是否按要求核查交叉配血报告 单,是否检查血液外观、包装,血袋标签记 制度 录;输血情况是否详细记入病例; 检查输血病程记录中是否包括以下内容:输 输血病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 程记录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 医疗、护理、输血科输血记录是否一致 输血反输血反应是否有记录;出现输血反应的病 应的处人,是否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病 理历首页是否有记录 抽查输血病历, 由输血管理委 员会成立的专 家组根据输血 指南进行评定 抽查输血病历 现场查看,查看 输血科相关记 录 抽查《临床输 血申请单》 抽查输血科交 叉配血报告单 现场检查,询问 病人或家属;抽 查护理输血记 录 察看病历,看 输血科记录 察看病历,看 输血科记录

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1版)》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

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二、血标本采集和管理制度 三、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四、输血全过程的血液管理制度 五、临床输血质量监控及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六、合理用血评价、公示与用血权限管理制度七、紧急抢救配合性及非同性输注的管理制度八、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 九、输血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十、输血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措施和上报制度十一、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十二、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管理制度 十三、血液库存预警制度 1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合理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

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用血需履行审批手续,由主管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及输血审批单,输血审批单再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字,输血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签字。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检查(血 2 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当即贴好该患者条形码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患者信息的条形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无条形码的应用油性笔在样本管上书写病人姓名、科室床号等。每份配血标本需注明采样日期。医护人员在采集完标本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采血时间、双护士核对签名。送检时由送检人签名。

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的制度和流程

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的制度与流程 一、临床输血申请 1、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 输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治疗等,对患者实施临床输血治疗。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制剂的不良 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后,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双方全名签字,入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前应检查感染性指标乙肝两对半、艾滋抗体、梅毒试验、丙肝抗体共八项。 4、对平诊患者择期手术者,应申报用血计划,在规定时间送达输血科,以便备血,经治 医师应动员患者自身储血或亲友互助献血,自身储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储血事宜,互助献血登记表由医护人员协助患者填写,输血科(血库)审核签字,到血站或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输血申请单的填写 (1)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准确、清楚填写内容,不得缺项。 (2)用血者感染性指标检查结果填写用“阴性”、“阳性”或“阴性(-)”、“阳性(+ )”表示。 (3) “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核准并全名签字。 6、患者1次用血或备血超过1600ml时,经治医生要履行报批手续。 7、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血浆: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开具处方至输血科划价缴费,输血科见缴费处方后 溶解血浆,溶解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血小板、冷沉淀及其它特殊血液制剂: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开具处方;申请单 连同受血者血样送至输血科,处方划价缴费后送至输血科,由输血科负责与中心血站联系, 血液送达输血科检验合格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注:单独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一次住院第一次输注需抽取1管EDTA 抗凝标本连同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复检血型)。 二、受血者血样的采集与送检 采集: 1、确定患者输血后,2名医护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在病床 旁核对患者有关信息后,采集血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5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以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

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它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主任委员由院长或

临床用血管理规范.

临床用血管理规范 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基本需要,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献血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临床用血管理规范。 一、输血前准备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收入病历保存。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科/分管院长/院长或者院长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2、输血前检查:每次输血前完成各项相关检查,主要包括:血型鉴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乙型肝炎两对半、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爱滋病病毒抗体(HIV 抗体)、梅毒试验、疟疾、抗体筛检。 二、输血申请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性输血。 3、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4、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的,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核贴好与申请单联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可用编制条形码扫描核对。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 临床医师执行输血过程管理 (一)输血前主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对患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输血及选择何种血液成份最合适。 (二)输血前告知:患者接受输血治疗享受知情权。医师应向患者和家属履行告知义务,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可能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染疾病。征得患者和其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备血。无自主意识且无亲属签名患者的紧急输血,应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记入病历。知情权应遵循的原则是:1输血是自愿的,患者有权拒绝输血;2患者有权知道输血的必要性,风险及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血)。 (三)输血申请:主治医师须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并有上级医师核准并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标本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凡申请少量血(50ml或100ml)、大量血(超过1600ml)、保存期短(7天内)的血和特殊血液品种(如RhD阴性血或冰冻红细胞),至少于输血前2-3天送交申请单,以便向采供血机构预约(急诊除外)。申请单填写应完整、清晰。凡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女患者缺乏妊娠史或无主治医师以上签名的申请单应退回临床科室补充,不得迁就。受血者必须在输血前做ALT、乙肝五项、抗-HCV、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贴病例中。发烧患者需要输血时应将体温降至38°C以下方能输血。急诊输血时应尽快将申请单及血标本送输血科,并在申请单上标明“紧急”字样,禁止口头医嘱申请用血。创伤引起的急诊输血患者应在输血前留取血标本做经血液传播疾病指标的检测,准确记录采集血标本的日期及时间,申请单上注明“结果待报”,检验结果报告后入病例。(四)输血过程的监护:输血过程由护士监护。一旦出现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题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培训试题 1、医疗机构(A)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A、法定代表人 B、单位负责人 C、科室负责人 D、医务科主任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哪些职责(D) A、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B、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C、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D、以上都是 3、医疗机构输血科及血库的主要职责是(D) A、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 B、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C、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 D、以上都是 4、制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目的是(D) A、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B、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C、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 D、以上都是 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于(B)开始施行。 A、2009年12月1日 B、2012年8月1日 C、2010年3月1日 6、医疗机构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D)

A、血液品种 B、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 C、有效期及时间 D、以上都是 7、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D)。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A、14-18℃ B、16-20℃ C、18-22℃ D、20-24℃ 8、医疗机构应当制订应急用血工作预案。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D) A、危及患者生命,急需输血 B、所在地血站无法及时提供血液,且无法及时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剂血液,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输血治疗 C、具备开展交叉配血及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检测能力 D、以上都是 9、医疗机构应当在临时采集血液后(D)将情况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A当时B3日内C7日内D10日内 10、医疗机构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C);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1万元以下罚款 B、2万元以下罚款 C、3万元以下罚款 D、4万元以下罚款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XXX医院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应做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等指标。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做好相应的预案工作。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条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第八条血液采集后,由临床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九条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四章交叉配血

输血过程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制度

输血过程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制度 一、输血护理服务的规定 1、血液必须保存在指定的血库冰箱内,温度应保持在4C,保存温度不当可能导致血细胞破坏或细菌感染,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应在30 分钟内输入。 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和无菌操作技术规程。 3、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制度。 4、根据医嘱进行输血,应向患者解释输血的目的及过程,要求患者及时报告不良反应。 5、输注两人以上供血者的血液时,应间隔输入少量无菌生理盐水,避免产生免疫反应。 6、输入血液中不可加入其它药品或高渗性或低渗性溶液,以防血液凝聚或溶血。 7、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输血反应,尤其是输血开始15 分钟,护士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皮肤变化,密切观察有无先兆输血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并及时处理。若出现严重的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通知医生抢救处理,余血和输血器送血库,报输血管理委员会。 二、输血过程的质量监控 1 、责任护士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从抽血到输血完成的整个细节进行仔细观察并做好记录。 2、护士长或专业组长进行质量控制 3、护理部督查输血病人的护理记录,并纳入护理质量考核。

三、效果评价及持续改进 1、护理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对全院所有输血病例质量的成效评价。 2、对每一例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分析和持续改进。

输血过程中的质控评价流程 1、《临床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生填写,主治医师核准后签字,交护士站采集受血者血样。 2、护士根据输血申请单资料,采集前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后,将标明患者完整信息的标签贴到紫色试管上,再采集受血者血液2毫升注入紫色试管内,上下混均, 并填写抽血时间,在《临床科室输血单》上签署采血人姓名。 3、由医务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4、送检人员在输血科填写送达时间、姓名性别、病案号、血型、输 血前检查等内容,与输血科接收标本者两人共同核对后,双签名确

临床用血质量控制指标(2019年版)

临床用血质量控制指标(2019 年版) 一、每千单位用血输血专业技术人员数 定义:输血科(血库)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数与医疗机构年度每千单位用血数之比。医疗机构年度用血总单位数指医疗机构一年时间使用全血、红细胞成分和血浆的总单位数。 计算公式:每千单位用血输血专业技术人员数= 输血科(血库)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数 医疗机构年度用血总单位数/1000 意义:反映临床用血服务能力的指标。评价输血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与医疗机构功能、任务和规模等相适应。 二、《临床输血申请单》合格率 定义:填写规范且符合用血条件的《临床输血申请单》数量占同期输血科(血库)接收的《临床输血申请单》总数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临床输血申请单》合格率= 填写规范且符合用血条件的申请单数 ×100 同期输血科(血库)接收的申请单总数 意义:反映《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及输血前评估的规范程度,体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水平。 三、受血者标本血型复查率 定义:是指输血科(血库)对受血者血液标本复查血型

的数量占同期接收受血者血液标本总数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受血者标本血型复查率= 受血者血液标本复查血型数 ×100 同期接收的受血者血液标本总数 意义:是评价输血申请过程中是否规范开展受血者血液 标本采集和检测的指标。 四、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室内质控率 定义:开展室内质控的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数占医疗机 构开展的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总数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室内质控率= 开展室内质控的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数 ×100 医疗机构开展的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总数 意义:反映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室内质控的覆盖程度, 是体现输血相容性检测日常质量管理的指标。 五、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 定义:参加室间质评的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数占所参加 的室间质评机构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评项目总数的百分 比。 计算公式: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 参加室间质评的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数 ×100 所参加的室间质评机构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评项目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开展输血相容性检测和参加输血相容 性检测外部质量评价的情况,是体现输血相容性检测能力的 重要指标。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输血管理(临床科室输血质量自查评分细则).docx

精品文档临床科室输血质量自查评分细则 项目 输血前(输血评估、大量用血申请、输血治疗同意、检验和检验核对) 检查内容分值考核方法计分方法 输血前评估指征或检测指标10查 5 份病历,了解输血指 落实情况,有输注效果评价的征和检测指标落实情况。 描述。有记录。输血的医嘱有 主治以上的医师签字。 临床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10抽查 5份病历检查超过 1600ml 履行报批手续,需要10U 是否履行报批手续, 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紧急用血时是否履行补 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紧办报批手续。 急用血必须履行补办报批手 续。 1 有相关规定要求医师向患10查 5 份病历,检查知情同 者、近亲属或委托人充分说明意书,内容包括要点中的 使用血与血制品的必要性,使 5 项。 用的风险和利弊及可选择的 其他办法,并记录在病历中。 ( 1)取得患者与法定代理人 知情同意,签署“输血治疗同 意书”。 ( 2)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 血方式的选择权。 ( 3)同意书中可明确同意输 血次数。 ( 4)《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入病历保存。 ( 5)无近亲属签字、无自主意 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有医务部 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输血前的检验和核对制度的10 1.查 5 份病历,输血前检 执行,实施记录及时、规范,查项目,包括血型、交叉 并保存。配血、输血相关感染型疾 病检测等。 输血过程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质量安控(输血前核对,输血中、后 全管理监的安全监控)。 控、治疗 病程记 录) 2.查 5 份病历,临床输血 记录合格率和保存完整 率为 100% 。 10查 5 份输血病历中的护理单记录完整性。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制度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建立建全各种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授权各部门或科室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管报,定期公布。 2、各用血科室输血管理员每月负责对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考核结果与医师个人业绩考核挂钩。 3、输血科负责临床使用全血、成份血的审核和发放,以年度为单位制定临床用血计划、临床成份输血目标,每月、每季度、每年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输血管理委员会。 4、医务处定期按科室随机抽取输血病历,对成份输血情况、输血符合率、输血前评价及输血后疗效评价、大量输血等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全院公示,对血液制品使用不当的临床科室提出指导性建议。 5、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科室和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申请用血资格,由医务处和所在科室负责对其进行相关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获取用血权限。 6、开展临床输血的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医生法规知晓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医生对成份输血指征,各种成份血的作用和适应症的掌握情况,考试成绩计入医务人员年度考评。 7、全院年度成份血使用率>98%,输血适应症合格率>90%。 8、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见附件。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标准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标准

临床输血管理检查表单

临床输血管理检查表单

输血管理质量评价表

输血管理质量评价表(TA) 检查部门:检查日期:年月日受检科室:病历号及检查结果 项目质量标准分值说明及异常处理措施 结构(4分) 有临床输血管理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 1 有血标本采集流程 1 有标本运送及交接制度 1 有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的预案 1 过程(39分) 有输血相关制度与流程的培训并记录 1 标 本 采 集 送 检 采集血标本时采血人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 的试管至患者床旁 1 床旁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 3 标本采集完成后必须再次核对标本管、输血申 请单信息与患者相符 3 采血人在输血申请单上记录采集时间并签名 1 及时将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一起送至输血科 1 与输血科做好标本的交接与记录 3 取 血 持取血通知单到输血科取血 1 与发血者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 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有效期及配 血试验结果及血液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 字 5 血液制品从输血科取出后30min内输注,科室 无自行储血 1 血 液 输 注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 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 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3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及交叉配血报告 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 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等,确 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 标准的输血器输血,并双方签名 5 输血开始前15min以2ml/min为宜,若无不良 反应,再根据患者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 1

项目质量标准 分值说明及异常处理措施 过程(39分) 血 液 输 注 1袋全血或红细胞应在4小时内输完 1 血小板、血浆、冷沉淀等应以患者能耐受的最 快速度输注 1 连续输注全血、成分血的输血器宜4小时更换 1次 1 密切观察,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处理, 并填报《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3 输血完毕,将输血记录单及交叉配血报告单贴 在病历中 1 每袋血均有输血记录,输血记录书写规范、信 息完整 1 使用输血器和辅助设备(如血液复温)操作规范 1 输血完毕,血袋及时送回输血科并有记录 1 结果(7分)护理人员对输血相关制度知晓率100% 1 护理人员熟悉输血严重危害(SHOT)方案、处置规 范与流程,知晓率100% 1 无输血不良事件发生 5 总分(50分) 应得总分: 实得总分: 得分百分比: 接受检查者签名: 注:1.能正确执行者在检查结果栏内用“√”表示;不符合要求在检查结果栏内用“×”表示;不涉及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内用“NA”表示。 2.应得总分=总分-未涉及项目分;实得总分=涉及项目得分总和; 得分百分率=实得总分/应得总分×100%。 3.护理人员对输血相关制度知晓率=知晓人数/抽查总人数×100%。 4.护理人员对输血严重危害处置规范流程知晓率=知晓人数/抽查总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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