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隐患治理整改方案

隐患治理整改方案

祥云县大箐海煤矿一号井

编制:陈胜民

日期:2015.4.1

矿会审意见

一、会审时间:

二、会审地点:

三、会审主持人:

四、参加会审人员签名

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矿属各单位:

根据2015年3月30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为把煤矿“零死亡”理念与目标落实到实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矿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安全条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矿之实际情况,特编制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

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工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盲目乐观、侥幸轻敌的思想,牢固树立一切责任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将煤矿“零死亡”作为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懈的追求,认识再提高、措施再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建设)。同时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及阶段

隐患排查治理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发动宣传教育阶段,时间20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二、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时间20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三、深入、稳定、巩固阶段,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四、总结、稳定发展、巩固阶段,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隐患排查治理范围:矿井下掘工作面、生产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治理方面、防治水方面、放炮管理方面、顶板管理方面、地面机房、地面基建等进行全面彻底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检查,加大检查整治力度,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领导检查。

组长:杨泽民

副组长:李绍英、陈胜民、罗跃辉、字尚高、邓国权

成员:李卫昌、邹绍祥、洪八六、邓国松、刘井德、刘水桂、李世江、沈庆明、雷洪富、李雪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安全科,由李卫昌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四个检查组,分一通三防组、掘组、机运组、地面组,分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工作。

掘进组:检查井下各采掘工作中的违规、违章等

组长:杨泽民

成员:罗跃辉、李绍英、邓国松、李世江、沈庆明、雷洪富

一通三防组:检查井下一通三防中的违规、违章等

组长:陈胜民

成员:李卫昌、刘井德、李洪书、杨泽建

机运组:检查井下地面机运工作中的违规、违章等

组长:字尚高

成员:梁平、李朝华、江宾

地面组:检查地面矿区范围内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等

组长:邹绍祥

成员:王江、洪八六、邓国权

四、隐患排查制度

日检制度

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应坚守煤矿,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

3、每天由矿领导跟班、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矿领导检查落实,每日下井一次,对井下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4、当日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应在下一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上给予说明和安排。

5、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6、副矿长每日下井一次,对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业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应注意的相关事宜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学习和传达。

7、井下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交给当班进行处理,处理不完的移交下一班继续处理。

7、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留下痕迹管理。

8、矿领导按照相关要求带班下井作业,次数不少于相关规定,并有夜井记录。认真填写班前会议记录、带班日记、交接班登记和隐患整改调度表。

9、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处罚标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经济处罚。

10、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当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班前会议,填写隐患整改调度表、登记台帐,并将隐患检查情况在井口工示拦给以公布。

11、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对井下安全生产环节检查应不留死角,不漏点、不漏面,严格隐患整改,发扬“三铁”精神,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12、技术人员每天下井对各项工程建设的技术参数、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安排落实,建设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规程》或相关规定的,责令重新处理,并根据相关处罚标准落实进行处罚到位。

旬检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煤矿规定,由矿长组织,积极开展每周日的自检自查工作,检查参与人员有矿长、副矿长、施工队长、技术员、班长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

3、参与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大箐海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处罚标准》,检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掘、机、运、通各系统严查严治。

4、查出隐患必须有隐患检查记录登记台帐,按照《五定》原则交给带班领导,带班领导督促队长、班长,实行隐患整改压力逐级传递,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

5、检查结果及上一旬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应在每旬一的安全办公、自检自查会议上进行公布,整改及时、效果符合相关标准的班组应给以一定奖励,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班组,必须对照标准,从重处罚。

6、隐患整改结束,相关检查人员必须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填写书面隐患整改报告,及时上报分局。

7、加强周检档案管理工作,所有原始检查记录台帐,整改验收台帐,必须收集整理,交煤矿档案室进行保管,以便以后查找方便。

8、排查出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月检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矿每月必须对井上下各系统、相关软件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排查。

3、矿月检参与人员:矿长、副矿长、施工队长、技术员、班长、安瓦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检查范围及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各工种软件,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2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3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具体,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全员参加的安全管理网络。

○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

4、确工作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压力层层传递原则,各负其责,根据隐患类别,落实专项资金逐条整改,限期整改隐患实行专人负责,随时跟踪督促,保证整改效果及进度。

5、于处理隐患,应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6、矿每月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7、月底,煤矿应召开隐患整改分析会议,及时总结隐患整改的过程中难点问题,整改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对当月隐患整改先进工作人员进行表扬,整改成绩差者给予处罚或批评。

五、隐患治理制度

1、本制度中所指隐患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指在短期内能够处理,需要费用相对较少,对安全生产威胁相对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短期内无法整改结束,需要大量资金,对安全生产威胁较大隐患。

2、隐患整改之前,隐患检查或落实整改人员,应根据隐患类别及隐患级别明确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一般顶板隐患整改,如回风巷或运输巷出现断梁折柱,进行维修时,必须按照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进行操作,所有维修工作地点严禁一人操作。

4、特殊地点顶板隐患进行整改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盯哨,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加强超前支护,确保操作人员工作安全。

5、整改运输隐患时,提升斜井应在停止运输时进行,大巷因无法停止工作必须有专人安排运输次序,避免工作人员造成意外事故。

6、通风隐患整改,必须在正常通风状态下进行,确需停止供风整改的,必须撤出停风地点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处理后进行。

7、瓦斯超限隐患处理时,应撤出其他工作人员,有专人进行指导进行,排出积集瓦斯应避免“一风吹”,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

8、其它隐患整改应遵守各自相关规定,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员。尽量做到小隐患不过班,大隐患不过夜的处理原则。

9、带班领导在井下工作时间内,应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出现的违章现象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0、所有隐患整改实行跟踪问责,谁签字整改谁人负责,整改不及时,措施未落实到位,主要追究整改负责人。

六、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1、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组成:矿长、副矿长,施工队长,技术员,班长,以及特别安排的当班其他值班人员。

2、顶板隐患整改验收支架支护应做到支架顶梁平直,水平无高差,水平高差超过允许范围时,责令重新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3、冒顶处处理验收时,应根据冒顶情况,看支护上端是否充填严实,支架严禁前俯后仰,背板、木契构件不齐全。

4、通风设施构筑物建设质量验收应做到符合相关标准,未达标必须重建,并给予相应处罚。

5、一般隐患整改结束,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有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及时进行消号,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上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6、对检查验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班组或个人,必须进行重处重罚,责令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7、隐患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严禁作风漂浮,马虎了事,检查验收有登记台账或验收报告。

8、所有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应按照隐患类别,进行登记超册规档管理。

七、各类应会措施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2、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对掘进巷道贯通要把好七关,作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3、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4、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5、每一个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7、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进行签字。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8、必须从掘进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9、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0、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1、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必须打棚栏,挂上警示牌。棚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12、矿井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

13、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14、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进行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

15、地面防治水:

(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

(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

(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

(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

(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16、井下防排水制度:

(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

(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

(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

(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

(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17、井下探放水制度:

(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

(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

(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

18、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

(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不准使用黑火药,因为黑色火药爆炸后火焰存在的时间长,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快、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井下应使用绝缘阻燃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及硐室或与大巷相连的地点必须砌碹。进风井筒和主扇房、风硐遗迹井下各种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支护。

(3)地面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4)进风井口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的遮盖井口,并易于关闭。此外,机电硐室也应装有防火门。

(5)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安装标准的管接,以便连接水龙头。

(6)在工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设置声、光兼备的火灾信号。

19、矿井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

(1)严格遵守有关工矿企业地面防火的规程要求,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

(2)在设计和建筑厂房时,必须遵守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有火源危险的建筑物,其建筑物质量要达到要求的耐火等级。在进行地面工业广场布置方案设计时,应当考虑地形和常年风向,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厂房建于其他厂房的下风侧,并且相临建筑物外墙之间应保持规定的防火距离。各建筑物之间还应设有通道,其宽度应能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

20、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要按《规程》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及用品。

21、制定综合防尘和煤尘管理责任制。

22、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

23、对尘毒等进行监测、测定时间间隔为:

(1)粉尘作业地点,井下每月测定两次,井上每月测定一次;

(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Si0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

24、掘进面必须采用湿式凿岩,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泡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

25、煤层干燥的采煤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其他采煤面应采取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26、采掘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劳保用品。

27、井下转载地点以及地面煤场等都应进行喷雾洒水。井下所有的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漏岩粉。

28、井上、井下所有人员工作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含10%以上游离SiO2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2mg/m3

(2)含10%以下游离SiO2的粉尘和煤尘,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3

29、煤层倾角大于12度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风。

30、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

31、加强局扇的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推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32、正确合理的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风量,即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33、定期清扫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尘,是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爆炸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八、其它相关工作内容

1、全矿自查自纠全覆盖,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述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开展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报集团公司和分局备案。

2、各检查组检查全覆盖。各检查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应各组的检查范围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安全部汇总上报矿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及分局备案。

3、提高认识,各负其责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促进我矿各项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是提升我矿抗灾能力和推动我矿安全管理再上水平的动力,因此,各科室、队组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各负其责,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完善制度,严格执行

有关科室要积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各部门、各成员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按制度进行隐患排查整改,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全矿每个工人都来参与这项工作,对排查工作要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真正将我矿的隐患能排查在萌芽状态。

5、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各科室、各组要深入井下一线,明查暗访,真抓实干,抓出成效,同时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及整改不力的队组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同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

九、安全教育相关内容

1、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小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参加人员明确任务、把握要求、掌握方法,为做好工作奠定基础。

2、组织全矿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其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矿纪矿规及施工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业务知识。

3、年内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到期的,到时参加省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年内有不少到期的,将陆续派出培训,年初及中期全员培训已由县局培训中心组织培训。

祥云县大箐海煤矿

2015年4月1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