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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结算及工程索赔)

第六节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结算及工程索赔

一、工程变更单项选择题

1.由于工程变更会带来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变化,为了有效的控制造价,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均需由()。

A.工程师确认,发包方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B.发包方确认,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C.工程师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D.发包方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2. 工程变更确认的一般过程是()。

A.提出工程变更→分析合同条款→分析影响→确定所需的费用、时间→确认工程变更

B.提出工程变更→确定所需的费用、时间→分析合同条款→分析影响→确认工程变更

C.提出工程变更→分析影响→分析合同条款→确定所需的费用、时间→确认工程变更

D.分析影响→提出工程变更→分析合同条款→确定所需的费用、时间→确认工程变更

3.变更的时间通常很紧迫,甚至可能发生现场停工,等待变更通知,这种情况下的工程变更通常发生在()。

A.工程尚未开始

B.工程施工前准备

C.工程正在施工

D.工程已完工

4.承包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工程师进行审查后,交原设计单位审查并提供()。

A.变更的相应图纸与说明

B.工程量清单

C.变更价款

D.概算造价

5.建设单位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应不迟于变更前()天。

A.7

B.14

C.20

D.30

6.在厂房施工时,基础下出现流沙层,这种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属于()。

A.设计变更

B.施工条件变更

C.进度计划变更

D.工程项目变更

7.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同意。

A.发包方

B.工程师

C.设计方

D.工地负责人

8.承包方提出变更价款后和调整合同价前完成的首要工作是()。

A.发包方审查

B.工程师审查

C.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协商

D.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协商

9.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

A.发包方分担或分享

B.工程师分担或分享

C.承包方分担或分享

D.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10.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则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的时间是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天后。

A.7

B.10

C.14

D.28

1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按()。

A.合同中类似的价格执行

B.当地权威部门指导的价格执行

C.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价格执行

D.承包商提出的价格,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12.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按()。

A.合同中类似的价格执行

B.合同中已有的价格执行

C.工程师指定的价格执行D.当地权威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执行

13.工程变更不能超出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如果超过了这个范围,承包商()。

A.有权不执行变更

B.无条件执行变更

C.听从业主指令

D.听从工程师指令

14.当工程变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程量的10%或合同中规定的幅度时,应予调整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A.材料单价

B.市场单价

C.综合单价

D.部分费用单价

15.施工期内,措施费用按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书中的措施费用进行控制,下列情况造成措施费用应予调整的是().

A.承包人更改施工组织设计

B.现场施工机械损坏而延误工期

C.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出合同规定的工程量

D.施工期间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变化

16.施工期内,当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并超过合同约定的涨幅时,承包人采购材料前,应由()。

A.工程师确认数量和价格且发包人签字同意

B.发包人确认数量和价格且工程师签证

C.工程师确认数量和价格并签字同意

D.发包人确认数量和价格并签字同意

二、工程变更多项选择题

1.工程变更是建筑施工生产的特点之一,其变更形式包括()。

A.设计变更

B.施工条件变更

C.进度计划变更

D.材料单价变更

E.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2.工程变更是建筑施工生产的特点之一,主要原因是()。

A.业主方对项目提出新的要求

B.由于现场施工环境发生了变化

C.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引起停工和工期拖延

D.由于现场施工机械损坏,引起停工和工期拖延

E.由于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引起工程量增减

3.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在提出工程变更和确认工程变更之间的一般过程有()。

A.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

B.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结构的影响

C.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和会议、通信记录

D.分析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和施工组织设计

E.初步确定处理变更所需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

4.以下属于施工条件变更的是()。

A.设计对基础垫层加厚

B.厂房基础下发现流沙或淤泥层

C.隧洞开挖中发现新的断层破碎

D.材料单价变更

E.机械台班单价变更

5.承包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由工程师审查,一旦工程变更后超过了原设计标准与规模时,原设计与规划审查部门需要进行()。

A.审查批准

B.提出追加投资建议

C.提出追加工程量建议

D.提出追加工日建议

E.提出追加材料消耗量建议

6.国际承包工程中,经常出现工程变更已成事实后,再进行价格谈判,这对承包商很不利。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承包商可采取的对策有()。

A.暂时停止施工

B.控制施工进度

C.采用浮动单价计算变更价款

D.采用成本加酬金计算变更价款

E.保存完整的变更实施记录和照片

7.施工期内,措施费用按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书中的措施费用进行控制,下列情况造成措施费用应予调整的是()。

A.现场施工机械损坏而延误工期

B.发包人更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

C.因发包人原因并经承包人同意顺延工期

D.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出合同规定的工程量

E.施工期间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变化

8.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进行。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C.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D.合同中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9.国际承包工程中,经常出现变更已成事实后,再进行价格谈判,这对承包商很不利。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可采取以下()对策。

A.控制施工进度,等待变更谈判结果

B.争取以计时工或按承包商的实际费用支出计算费用补偿

C.采用单价合同方式,避免价格谈判中的争执

D.承包商自做主进行工程变更,挽回损失

E.收集完整的变更实施的记录和照片,并由工程师签字,为索赔做准备

10.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可以调整的情况有()。

A.当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

B.工程变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程量的10%

C.工程变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合同中约定的幅度时

D.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涨幅过大且超过报价时10%的

E.施工当中发生可以预见风险的

工程变更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C

3.C

4.A

5.B

6.B

7.B

8.B

9.D 10.C 11.D 12.A 13.A 14.C 15.D 16.D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E

2.A、B、C、E

3.A、C、E

4.B、C

5.A、B

6.B、D、E

7.B、C、E

8.A、B、C

9.A、B、E 10.A、B、C

一、工程索赔单项选择题

1.索赔的性质属于()。

A.经济补偿行为

B.经济惩罚行为

C.责任追究行为

D.纠纷诉讼行为

2.工程索赔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的行为,相对来说()的索赔更加困难一些。

A.发包人向供应商

B.承包人向供应商

C.发包人向承包人

D.承包人向发包人

3.要想取得索赔的成功,提出索赔要求不需符合的条件是()。

A.客观性

B.合法性

C.合理性

D.方向性

4.对整个工程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与原成本之差额提出的索赔属于()。

A.补偿索赔

B.综合索赔

C.单项索赔

D.道义索赔

5.承包商的某项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件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条件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商有索赔权。这种索赔属于()。

A.合同规定的索赔

B.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C.综合索赔

D.道义索赔

6.通情达理的业主目睹承包商为完成某项困难的施工,承受了额外费用损失,因而出于善良意愿,同意给承包商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这种索赔属于()。

A.合同规定的索赔

B.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C.综合索赔

D.道义索赔

7.监理(业主)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的要求,是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A.30

B.28

C.14

D.15

8.承包商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业主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申请被批准则承包商可以进行工期索赔。业主的确认时间为()小时。

C.24

D.12

9.当地基开挖需要处理时,承包商应该按照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单进行地基处理。承包商按照设计变更单()。

A.只能进行费用索赔

B.只能进行工期索赔

C.可以进行费用和工期索赔

D.不能进行任何索赔

10.因工程量增加造成的工期延长,承包商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进行工期索赔。工期确认时间根据合同约定为()天。

A.7

B.14

C.21

D.28

11.承包商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要求进行工期索赔的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A.4

B.8

C.12

D.24

12.在工程索赔的实践中,以下()费用允许索赔。

A.承包商对索赔事项的发生原因负有责任的有关费用

B.承包商对索赔事项未采取减轻措施因而扩大的损失费用

C.承包商进行索赔工作的准备费用

D.因非承包商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13.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有()。

A.总费用法

B.分项法

C.因素分析法

D.网络分析法

14.某建设项目业主与甲方承包商签订了施工总包合同,合同中保函手续费为20万元,合同工期为200天,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时间致使开工日期推迟30天,因异常恶劣气候停工10天,因季节性大雨停工5天,因设计分包单位延期交图停工7天,上述时间均未发生在同一时间,则甲施工总包单位可索赔的保函手续费为()万元。

A.0.7

B.3.7

15.某工程项目总价值1000万元,合同工期为18个月,现承包人因建设条件发生变化需增加额外工程费用50万元,则承包方提出工期索赔为()个月。

A.1.5

B.0.9

C.1.2

D.3.6

16.某工程施工中,由于工程师指令错误,使承包商的工人窝工50工日,增加配合用工10工日,机械一个台班,合同约定人工单价为30元/工日,机械台班为360元/台班,人工窝工补贴费为12元/工日,含税的综合费率为17%,承包商可得该项索赔为()元。

A.1260

B.1263.6

C.1372.2

D.1474.2

17.某土方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土方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土方工程量为8000㎡,合同期为16天。合同约定:工程量增加20%以内为施工方应承担的工期风险。施工过程中,因出现了较深的软弱下卧层,致使土方量增加了10200m3则施工方可提出的工期索赔为()天。

A.1

B.4

C.17

D.14

18.某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中约定: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为施工单位自有设备,台班单价为800元/台班,折旧费100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为40元/工日,窝工工费10元/工日,合同履行中,因场外停电全场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日,因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完成该工作需要5天时间,机械5台班,人工20个工日,材料费5000元,则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直接费补偿额为()元。

A.10600

B.10200

C.11600

D.12200

19.某土方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土方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土方工程量为8000 m3,同期为16天,合同约定:工程量增加20%以内为施工方应承担的工期风险。施工过程中,因出现了较深的软弱下卧层,致使土方量增加了10200 m3,则施工方可提出的工期索赔为()天。

C.17

D.14

20.下列关于索赔和反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A.索赔实际上是一种经济惩罚行为

B.反索赔的目的是维护业主方面的经济效益

C.索赔和反索赔具有同时性

D.索赔可以给承包人带来额外的报酬

二、工程索赔多项选择题

1.索赔的作用有()。

A.有助于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

B.有助于双方提高管理素质,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C.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和技巧

D.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E.有利于惩罚被索赔人

2.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的影响因素有()。

A.人民币升值

B.施工进度变化

C.施工图纸的变更

D.施工机械发生故障

E.施工现场条件变化

3.由于发生索赔的原因很多,根据工程施工索赔实践,通常有()。

A.地基变化索赔

B.工期延长索赔

C.暂停施工索赔

D.经济补偿索赔

E.业主违约索赔

4.按施工索赔的目的可分为()。

A.地质变化索赔

B.加速施工索赔

C.经济索赔

D.道义索赔

E.工期索赔

5.按照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可分为()。

A.工程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

B.总承包商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

C.分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

D.承包商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

E.供货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

6.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可分为()。

A.经济索赔

B.工期索赔

C.单项索赔

D.分项索赔

E.综合索赔

7.在工程索赔的实践中,以下()费用不允许索赔。

A.承包商对索赔事项的发生原因负有责任的有关费用

B.承包商对索赔事项未采取减轻措施因而扩大的损失费用

C.承包商进行对索赔工作的准备费用

D.因非承包商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6小时

E.不可抗力

8.在工程索赔的实践中,允许索赔的内容有()。

A.监理(业主)未能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所需指令所发生的损失

B.由于业主原因延期开工所发生的损失

C.承包商进行索赔工作的准备费用

D.因非承包商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所发生的损失E.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所发生的损失

9.采取综合索赔时,承包商必须事前征得工程师的同意,并提出的证明是()。

A.综合索赔方法优于其他方法

B.承包商的投标报价是合理的

C.实际发生的总成本是合理的

D.承包商具有索赔能力

E.承包商对成本增加没有任何责任

10.以下是工期索赔计算方法的是()。

A.比例法

B.相对单位法

C.网络分析法

D.平均值计算法

E.总费用法

工程索赔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D

3.D

4.B

5.B

6.D

7.B

8.A

9.C 10.B 11.B 12.D 13.D 14.C

15.B 16.C 17.D 18.B 19.D 20.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BCE

3.ABCE

4.CE

5.ABDE

6.CE

7.ABCD

8.ABE

9. B C E 10.A B C D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分析 作者:穆鹏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是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合同中各清单项目的单价明确,结算价款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管理中具有便于处理工程变更及施工索赔的特点,可操作性相对较好。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但在合同管理和配套的政策方面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合同条款的公平性方面急需规范。本文旨在就工程实施阶段与工程投标报价时,对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做法进行探讨。 笔者认为应遵循公平合理和责权利对等原则,科学分配合同当事人双方的风险,借鉴国际惯例做法,特别是FIDIC合同条件的有关条款,结合我国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合理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制订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供建设各方当事人参考使用。 工程价款主要取决于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应单价。投标时,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清单项目单价的高低势必与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费用范围以及工程量的大小有密切关系,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数量不准的情况下以及生产要素价格变化时结算价款调整的处理原则。 第一,工程结算价款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为工程量是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人应承担工程量不准或漏项的责任。 第二,应在合同中合理约定清单项目单价不予调整的工程量变化的幅度范围(不宜过大),以使投标人能够对其承担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并在报价时能够将有关风险费用考虑进去。 第三,当工期较长时,合同中应约定各生产要素如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较大时结算价款调整的办法。这种做法首先符合公平合理、权责对等的原则;其次,业主也不会得到投标人因风险难以评估或风险过大而提高风险准备金的高报价,对维护业主利益是有好处的;另外由于风险分配相对合理,也会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有利于合同双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黑龙江省近几年在这个方面做得很好,每年的结算指导文件都明确说明人工日单价的调整办法(也许是感觉市场人工费突飞猛涨的原因吧),但是大庆地区对省文件是不支持的(因为我被审计的好多大大小小的项目从未给调整过人工费,审计单位的借口是,要想调整人工日单价,必须有发改委的书面通知,但是我也未看到市政府相关的文件。承包商看来是弱势啊。) 下面分别就由于工程量变化过大、新增清单未列项目及生产要素价格变动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应遵循的原则进行分析。 一、工程量变化较大时结算价款的调整原则 招标技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是估算的,是所有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基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会由于设计变更或因业主提供的工程量不准而出现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表中数量不符的情况。 为了便于合同管理,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可以调整单价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量表中数量相差的比例。增减的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中标时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或按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调整办法(如百分比调整法)进行价款调整和结算。 对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单价调整,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比较具有权威性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相应条款。FIDIC施工合同条件属于典型的单价合同,根据其相关条款的规定,当具备以下条件时,允许对某一项工作规定的单价或价格加以调整: 1、此项工作实际计量的工程量比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变动大于1.096;

20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有关施工企业索赔 及除斥期间的有关条款。 1、1.6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开工前的索赔)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2、1.9款:处理化石、文物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开工前、施工中的索赔)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3、1.10款:满足交通运输需要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开工前的索赔) 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 4、1.11款:知识产权的索赔(费用索赔,开工前、施工中的索赔) 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5、2.4款: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提供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开工前的索赔)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6、3.4款:承包人现场查勘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施工中的索赔)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7、3.7款:履约担保的索赔(费用索赔,施工中的索赔)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3款:监理人指示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施工中的索赔)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9、5.1款:质量要求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施工中、竣工后的索赔)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0、5.2款:质量保证措施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施工中的索赔)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3款:隐蔽工程检查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施工中、竣工后的索赔)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综合单价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甲方因,现需乙方进行工程的施工,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及原料采用: 二、工期 工程总工期共日历天,除非经甲方书面盖章签证,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工程合同价款及结算方法: 1、工程结算方法:因该项目为零星工程,经双方协商按照综合单价元进行结算(大写:元正),工程量暂定平

米,合同总价暂定。该单价为包含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 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二)、按进度节点付款 甲方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在工程量经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工程师在各自权限内最终审定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工程量完成 %时,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所计取进度款的百分之 %。 2、工程全部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个月内结算审计完毕,结算审计完成后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4、预留5%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5日内付清(无息)。 5、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需向甲方提供按增值税适用税率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提供发票致使甲方产生税务风险损失,乙方需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派担任本工程的甲方代表,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甲方委托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双方明确: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安

“包死价”工程合同索赔成功案例最新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包死价”工程合同索赔成功案例最新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例简介 1、签订合同: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某电建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司”)与某电厂公司 (以下简称“电厂公司”)签订了《发电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发包 方将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电建设公司,电建公司依照 施工合同和图纸履行了施工义务,电厂公司依约向电建公司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约定合同价款包死价,即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费用项目,按批准概算确定的工程项目和费用项目的概算价8762万元作为合同价。 2、履行合同: 合同签订后电建公司严格按照电厂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全面履行了施工义务,并按约定将建成且经验收合格的两台机组分别移交给了电厂公司投产使用。 3、结算争议: 电建公司与电厂公司合同约定的概算价是当时双方当事人确定包死合同价 的依据,从而也确定了概算价下的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实物工程量。但在合同的实 际履行过程中,电厂公司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与签订合同时初步概算设计的工程量 存在根本的区别,施工图设计无论从工程量、工程范围、还是工程造价上都大大突 破了初步设计,合同原约定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因业主的变更,施工方电建 公司无法满足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如按施工图施工则势必要变更合同,而按合同约 定施工即无法按电厂公司提供的施工图施工。事实上,电厂公司的实际图纸等大量要求改变了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电建公司只好按实际施工图设计的新内容进行工 程建设施工,无条件满足发包方电厂公司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施工。 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结算合同价上出现了严重分歧:电厂公司 认为,既然合同是包死价,结算只能按照包死价进行结算;电建公司认为,合同虽 然约定是包死价,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包方已经变更了原来初步设计的工 程量等项目,改变了原来合同约定时的工程量等项目,届工程变更,应按照变更后的实际施工图工程量进行如实结算。双方故此产生结算争议。 在长达四年的结算过程中,电厂公司自己委托鉴定单位进行了单方审价,且要求在原包死的范围内审价,而拒绝按变更后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给承包方电建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无奈电建公司依据合同的约定,于2004年7月向仲裁委申请了仲裁。 二、案件仲裁过程 1、收集证据:该电厂工程从1999年9月开工,至2001年底竣工,结算工作一直 延续到2003年年底。在此期间,双方形成了大量的工程结算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图纸会审纪要、工程联络单、项目部施工会议纪要、设备到货记 录、设备检验及交付使用记录、施工统计报表、工程量增减及其签证手续、质量验 收手续(中间工程、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付款 凭证等资料。由于此案是针对整个工程结算进行仲裁,工作量大而繁杂,资料的前期收集整理及后期的补充工作从2003年12月开始至2005年11月,历时近两年,先后动用了人员有50余人次,全力收集整理开庭证据及其它相关资料。 2、正式向仲裁委申请:2004年6月,电建公司正式就此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电厂公司随后提出反请求,双方涉案标的达一亿伍千万元。仲裁委受理双方的仲裁申请后,通知双方当事人举证,并于2004年11月12日第一次开庭就本案进行了审理。承包方举出变更的证据证明,施工图设计的实际工程量大大超出签订合同时的

最新2014年二级建造师《》知识点: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汇总

2014年二级建造师《管理》知识点: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 算

精品资料 2014年二级建造师《管理》知识点: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1.合同价款约定 根据合同计价方式施工合同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但并不排斥总价合同。常用的固定单价合同,即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约定条件外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承发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合同价款约定应包括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风险、竣工结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方面的内容。 2.工程计量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单价合同计量时,若发现施工中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采用施工图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成本加酬金合同参照单价合同计量。 工程计量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计量结果须获得双方的认可。 3.合同价款调整 (1)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掌握各种事项发生时调整合同价款的相关规定。 (2)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承(发)包人应在合同价款调增(减)事项发生后的l4天内向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3)价格指数调整公式: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最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试题及答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核题 1203批次前老平台学生,该门课程不用现场笔试考试(网上预约考试时间为虚设),请预约该门课程考试的学生将答案手写A4答题纸上,于规定时间内交到学习中心,哈站交到班主任处。未预约的学生提交的内容作废处理,预约后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按旷考处理。 (答题纸附在第二页,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标清题号) 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2分,共60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一个买卖合同执行的是政府定价,2000年2月1日订立合同时价格为每千克100元,合同规定2000年4月1日交货,违约金为每千克10元,交货后10日内付款,但卖方直至2000年4月1日交货,而政府定价于2000年5月1日调整为每千克120元,买方直至2000年6月1日才付款,买方应当按照每千克( D )元向卖方付款。 A. 100 B.110 C. 120 D. 130 2.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所在国爆发罢工是一种( D )。 A.合法行为 B.违法行为 C.自然事件 D.社会事件 3.合同法律关系( A ),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事实 4.工程建设中甲施工企业的乙项目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 B )承担。 A.乙项目经理 B.甲施工企业 C.建设单位 D.具体施工人员 5.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 B)。 A.法律关系主体 B.法律事实 C.法律关系客体 D.法律关系内容 6.在施工合同中,( D )是承包人的义务。 A.提供施工场地 B.办理土地征用 C.在保修期内负责照管工程现场 D.工程施工期内对施工现场的照管负责 7.承包人在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 B )天内递交正式的索赔报告。 A. 14 B. 28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索赔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索赔 一、索赔分类 按照索赔的目的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费用索赔的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费、保险费、利润及管理费等。在不同的索赔事件中可以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 工期索赔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 二、索赔的依据 索赔要有依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可能成立。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各 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图纸及技术 规范等; 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 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 送停电、送停水、管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三、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 效性。 四、索赔成立的条件 (一).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索赔事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方违反合同给承包方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 ).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方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增加; (5)发包方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结算阶段易产生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建议收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结算阶段易产生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08) 4.4.3条文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本条规定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的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有关建设各方主体均能接受此项规定,在工程计价中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并能确立以下基本原则,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等。 而从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建设工程对于价款调整的条文要求更为严格、全面和细致,部分建设工程业主与承包商尽管已经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基本明确了上述计价原则,但往往易忽视工程价款调整的有关内容,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文过于简单、片面,而一般工程建设过程中都会有大量的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计的风险,所以这种不完整的价款调整条文会有可能给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进入竣工结算阶段时带来大量隐忧。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针对有关问题签订合理的合同条款,才能从根源上避免工程结算时各种造价纠纷的产生。 一、关于工程风险分担问题。 目前部分业主潜意识里往往有把所有风险转嫁给施工企业承担的倾向,因此在确定合同条款时,会要求施工企业承担所有市场风险,此种做法在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工程建设实际中,显然是不够公平和明智的,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材料价格暴涨的情况,施工企业往往无力承担其价格风险,有可能会采用停工等过激方式,也有可能会采用偷工减料等不正当方式确保企业盈利,从而在工期质量等方面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市场风险的承担往往是把双刃剑,材料价格有可能暴涨,也有可能暴跌,不采用合理分担价格风险机制的话,固定单价的工程业主单位同样需要承担价格暴跌的风险压力,即在价格高位时签订的施工合同,一旦价格暴跌,如无合理的价格风险分担机制的话,业主单位则没有机会受益,导致成本增加,无法控制造价;此外合同风险分担机制条款的可操作性不强,如合理分担风险的材料范围、幅度限值、价差计算方法约定不清时,也容易引起工程造价纠纷的争议。 【应对措施】: 1、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风险的确定和分担原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4.1.9条文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都面临许多风险,但不是所有的风险以及无限度的风险都应由承包人承担,而是应按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这就要求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进行界定和明确,发包人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度风险。 在施工合同订立时就工程风险的合理分担可确定以下基本原则:

总价合同,工程计量

总价合同,工程计量 篇一: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工程价款调整分析 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工程价款调整分析 10010830 10工程(2)班卢青阳 【摘要】: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是合同价款支付的两种不同计价方式,本文通过阐述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定义直观展示了它们的特点、使用条件和存在价值。本文根据江苏省相关建筑规范及法规文件和GB50500-XX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阐明了合同中约定价款调整方式的重要性。同时本文还通过各种案例综合结合清单规范分析了价款结算对于甲乙双方的利害关系,以相关法律条文及表格等形式定性给出结论。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缺项;工程量变更;价格争议;附加工程;工期拖延 Analysis of fixed price contract with fixed price contract price adjustment Abstract:Unit price contract is a contract with two different pricing contract price pai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definition of the total price of the contract price contract with visual display their characteristics, conditions of use and existence value.

According to Jiangsu Province, building codes and regulations relevant documents and GB50500-XX construction of the Bill of Quantities, to clarify the importance of the price agreed in the contract to adjust the way. Same article also lists a variety of binding norms Cas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price settled at stake for both parties to the relevant legal provisions and tables and other forms of qualitative conclusions are given. Keywords: BOQengineering missing itemsengineering changesprice dispute additional engineeringschedule delays 目录 摘要i Abstract ii 一、定义1 (一)单价合同 1 (二)总价合同 1 二、计量支付方法2 (一)单价合同的计量支付2 (二)总价合同的计量支付6 三、价款调整方法7 (一)总的原则7

工程赔偿的协议书

工程赔偿的协议书 为了维护某小区25、26、27、28栋楼居户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建筑施工补偿协议》,因为乙方在某小区施工对小区25、26、27、28栋楼居户出行安全、生活环境、噪音污染等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或加重,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作为对居户伤害的回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约定,施工的期限为20XX年3月至xx年10月,总计2.5年,商讨的赔偿金额依此期限计算,如果施工方未能按时完工,则补偿金额作相应增加。 夜间建筑施工应尽量降低噪音的污染,尽量减小对小区居户休息的影响。 尽量减少因施工对小区居户的出行安全、生活环境、噪音污染的影响,以免对小区居民造成更加严重的潜在伤害。 逾期应按协议的方案增加补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每户的补偿足额赔付到位,逾期按银行三年期商业性质利率计算追加赔付金额。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 __提起诉讼。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 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XX年XX月甲方在乙方施工场地内受伤,乙方当即把甲方送往 医院观察治疗,XX年XX月乙方经治疗观察无大碍出院,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第一次出院后,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任何费用; 二:乙方支付甲方误工费、护理费等所有后期费用XXX(大写 人民币:XXX元整);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监理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主体资格合格 B.内容合法 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违约金 B.赔偿金 C.继续履约 D.没收抵押物 E.变卖留置物 4.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诉讼方面 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m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2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2002年9月2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 摘要:以FIDIC合同条件原文为基础,对土木工程施工索赔的起因、种类、索赔的依据、索赔程序及索赔成功的关键进行探讨。 关键词:FIDIC合同条件,施工,索赔 在1989年1月正式发布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版中,施工索赔(Construction claim)被作为一个独立的主题——索赔程序(Procedure for claims),以5个分条款(~)的篇幅加以详细的规定。对于欲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取胜盈利的承包商(Contractor)来说,施工索赔工作十分关键。 笔者以FIDIC合同条件的原文为基础,借鉴国内一些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承包施工中的实践经验,对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进行探讨。 1、索赔的发生和分类 索赔的起因 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很多的,主要如下所列: (1)风险分担不均。这是国际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这就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Constractor)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业主(Employer)反索赔案数的原因。 (2)施工条件变化。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Variations)。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BOQ—Bill of quantities)中所列工程量的15%以上时,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Engineer)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

(word完整版)单价工程合同样本

单价承包工程合同 编号: 甲方(发包方):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承包方):签约地点: 一、为了完成工程的修建,经双方商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甲方与业主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称:总合同),并在熟知总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签署本合同。 二、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总合同规定的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除外); 3、承包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三、承包合同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范围、内容: 3、开、竣工日期: 4、承包方式:单价承包:详见附件《承包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 5、工程造价:暂为¥元(大写:)。此 金额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含一切内容(包括初期进场、中期施工、竣工保养等各阶段的所有内容)的总金额,甲方除此之外,概不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应遵守总合同工程中关于质量的合同条款,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要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2、乙方质检人员必须对每一道工序进行现场监督,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和返工,其工料机损失由乙方承担。每道工序完工时,经自检合格,报甲方质检人员和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若甲方或监理检查达不到优质工程,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按相应的项目、数量、本合同单价处以倍罚款,并负责修复和返工,直至甲方和监理、业主

满意为止,修复和返工费用(工料机)由乙方自理。 4、由于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须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凡没有甲方和监理的指令,乙方不能进行任何变更。若乙方为方便组织施工、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采用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除须得到甲方和监理的批准外,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材料供应方式: (1)道路用材和结构物非主要材料可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须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2)结构物主要材料(结构用钢材、水泥、外加剂、支座、锚具、伸缩缝等)由甲方供应,供应单价为甲方采购原价(包括运杂费)加%管理费,数量按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现场人员。事故的处理结果应上报甲方。 7、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时间(工程缺陷责任期)遵循业主统一规定。 五、结算和支付: 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质保金:从乙方每期工程款中扣留%作为质保金,至合同总金额的%时止。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业主支付给甲方后的天内,扣除甲方代乙方修复缺陷费用后一次退还乙方。 3、图纸及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乙方要求计量的依据。 4、工程项目的计量范围及包含内容按照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5、工程款的结算由甲方同监理、业主进行。 乙方每月—日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各种完整的结算报表及监理和甲方现场人员共同签认的有关报验资料,并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结算工程款。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工程款后日内依据甲方批准的乙方工程进度款清单,将工程款拨付给乙方,乙方出具相应的发票。每次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 (1)工程质保金。 (2)甲供的材料款。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一 背景: 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2000m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持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 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的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论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3月21日 竣工日期:2002年9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 (八)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超声波学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楠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扣留工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 程保修金。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协议书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图文稿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协议书纠纷处理与结算 方式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 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允许调整;所谓 “总价”是指承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由于固定总价合同具有易于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据研究,业主承担风险比例大致为20%,而承包商为80 %)以及承包商索赔机会少等优点,因此,近年来很多工程项目都以此形式为合同约定。但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往往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麻烦与困惑,因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是出现建设期材料价格变动、工程量高估冒算等问题,在工程结算工作中也不能核减造价。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法释[2004]14号《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应当有一个足够清醒的认识:首先对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才能优先选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其次,对各种风险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作出明确的约定。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的变更(即工程内容发生变化)而导

致的工程量变化。由于业主使用要求突然发生重大变化,重新修改了图纸,修改内容较多,甚至在使用功能上发生本质的变化,产生新版本施工图纸,原固定总价投标预算书已经不能够支持新版本施工图纸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常会发生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从而增加了结算工作的难度。 (一)施工图预算方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与争议 在施工图预算方式下,业主在招标时候,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工程量清 单,而仅提供招标图纸,投标单位根据图纸内容自行编制投标预算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编制经济标书,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采用一些投标技巧,很普遍现象就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目的是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为了使投标在总体上有竞争力,并且赢得合同,投标人对某些分项的报价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对其他的分项报价偏低或有意漏报。在中标单位与业主签署固定总价合同后,业主由于使用功能变更或对招标图纸进行细化,使得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存在差异较大,出现了两个版本的图纸。这种情况发生以后对于结算工作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争议问题会很多,存在五种情况: 1)招标图纸中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有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减少此内容或取消此内容。业主在结算时希望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将减少或取消的内容在结算中全部扣减掉。而承包单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减少或取消内容较多,价格数目较大,承包单位利润空间多的子项。承包单位认为业主虽然有权利提出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但是不能够在招标投标后有意将招标图纸内容分解取消,从而有意降低工程造价。另外,在投标预算书中由于承包单位作为当时的投标单位,使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可能会出现工程量上偏差,即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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