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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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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2016年,我县出台了《邵东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邵东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由于我县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时间不长,积累的经验不多,制度设计及实际操作都不是十分成熟。因此,我县审计局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今年审计的一个重点,下面以我县政府组织的资产清查服务为例,就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服务购买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对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我县某办公室委托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但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该办向2家本县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询价,同时又全部选择这2家,实际上是通过协商确定服务单位和服务费。

2、服务质量监管制度不完善。目前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价和监督机制都不完善,甚至还处于缺失状态。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监管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有指导和检查的责任。但在资产清查审计业务上,存在违规压低收费标准的现象,服务单位为实现得润最大化,导致本次资产审计业务可能会流于形式,影响审计质量,增加审计风险。审计业务约定书明确审计费用在1000-2500元之间,明显低于开展此次审计业务的收费标准,如某单位资产15亿元,按湖南省财政物价确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应收取审计费61500元,实际收取2500元。

3、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政府作为出资者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并未对完成的服务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价。

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对策建议

1、健全政府采购机制。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让政府部门的权力实行阳光操作,增强

购买服务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实行社会公众、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对招投标的

全过程监督。

2、健全动态监控机制。事前应注重前期工作,从需求、组织资质评估两个方面来确

定购买项目内容以及向哪一等级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事中注重过程考察,以政府部门抽查、

媒体监督、社会公众意见反馈、服务组织自律性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确保社会组织按

照协议规定执行;事后注重评估,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合同规定与评

估标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实现协议要求,根据评估结果建立社会组织诚信与

履约情况数据库,作为此后政府购买服务的参考依据。

3、健全科学的评估体系。科学设计涵盖服务供应方的资质、服务质量、服务计量、

服务成效等多个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加快构架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要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一项重大改革,正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是新生事物,在实践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相关制度和政策也要逐步完善。

一、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1.缺乏可持续的财政支持。在目前的财政投入体制下,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时,通常要求地方有配套资金,但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往往不能充分足额到位,同时,各文化主管部门往往把财政资金局限在自身主管的事业单位和机构上,造成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地方政府未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改革财政体制,多数依赖于专项业务资金、预算外资金和由政府支配的社会捐助等。缺乏可持续的财政支持,制约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一种创新的社会治理机制有效运作。

2.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虽然规定政府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但其中的“服务”是指满足政府本身的后勤服务,并没有对政府购买所需的公共文化服务作明确的规定。此外,由于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不能从根本上区分社会组织与企业,而是把社会组织看作是企业来进行要求和管理。这无论是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大规模的实施,还是对于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完善都是一个很大的制约。

3.购买行为"内部化"。在我国,相当一部分社会组织实际上是由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地方政府发起或主导成立的,其本身并非独立的社会组织,而是依附于政府部门,甚至有一部分社会组织是因为购买需要而专门成立的。这一是导致购买行为内部化,社会组织成为政府部门的下属机构,由此造成公共文化服务费用如何支付、资金透明度、服务质量以及评估与监督等一系列的问题。二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双方之间契约关系往往流于形式,在实际运行中缺乏约束力,从而使得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行为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4.购买流程有缺陷。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性不够。政府购买的公共财政预算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地方政府在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时,名义上是公开招标,实际是暗箱操作。二是竞争性不够。由于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很少,形成不了竞争的格局等原因,导致现实中的情况是某些地方的政府并没有使用这种方式购买公共服务。三是标准不统一。对于即将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政府在选择标准上并没有统一,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5.监管机制与评价体系不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只是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转变,并不意味着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责任的转移。目前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许多既缺乏事前的市场化竞争机制,又缺乏事中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以及事后的对公共文化服务供应质量的有效评价。同时又缺乏科学的评估体系,评估主体多以政府官员或专家学者为主、而作为服务的接受者,社会公众少有参与的机会,由此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各类指标的权重配比缺乏科学测算;评估流程效率低下且缺乏组织机构的有力保障等。

6.存在寻租现象。招标作为政府选择承包商的主要方式,其目的是帮助政府更快的选择到最优的承包商。但由哪一个承包商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力还是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而政府部门在选择承包商的过程中,往往更倾向于“最听话”的而不是“最优惠”、“最有实力”的,这为政府官员的徇私舞弊提供了便利。

二、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议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本质上是一种财政性资金的转移支付方式,其核心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质量。应采取以下措施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1.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操作流程。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最终结果的好坏。完善购买流程包括:制定详尽的购买计划,发布信息;公开招标,签订合同;对项目实施要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评估。譬如,上海市浦东新区探索形成“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一是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明确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内容:二是实现预算管理,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费用纳入预算;三是强化契约式管理,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责任、义务以及服务要求,全部在合同中体现;四是建立评估机制和规则,委托第三方的专业机构,对社会组织做到项目合作前有资质审查,合作过程中有跟踪了解,在合作完成后有社会绩效评估。

2.建立多元化的供给格局。清晰地界定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各自的职能范围。通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机制灵活的多元化的供给格局。浙江是中我国较早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省份之一,经过十多年的探索,逐渐总结出浙江政府购买服务的四种具体供给模式,即功能型购买、项目型购买、补缺型购买和期许型购买,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改革我国财政预算和支出管理制度。我国现行的《政府预算收支分类手册》不能适应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需要,其预算分类的方法不能全面反映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情况,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专门性预算。因此,调整和细化政府预算收支的分类,将“商品和服务类”支出分为二个平行支出类,即“商品类”支出和“服务类”支出。同时,强化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财政支出制度的衔接,处理好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总预算和部门预算的衔接。只有完善了账户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稽查监督制度才能确保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功能得以实现。

4.设置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专项资金账户。一是设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科目,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预算式管理,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化、持续化、常态化。二是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专户统筹管理模式。三是将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库的项目,按照项目发展特点和发展周期,划分为常年型和项目型两类;对临时新增的或短期的项目型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一年一采购,以确保公共服务的有序性和延续性。把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既可以规范支付的标准和程序,又有利于对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的监督和评估,还可以从整体上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5.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一是要对《政府采购法》进行重新修订,要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有些相关内容写进《政府采购法》;二是要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调整、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充实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比如修改《合同法》中不适应目前新情况的条例等。尤其是需要对有关国家财政和税收法律进行调整和修订,明确和制定社会组织生产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可以使用的公共财政法律和税收法律等。

一、存在的问题

我国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近年来的事,一些地方立足实际,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渐进式的探索,涉及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医疗救助、技能培训等许多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没有一套较为科学、成熟的理论实践体系,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1、认识不到位。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新型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是平等自愿的关系。但是,一些政府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对己有利的事情不愿交出去,反之则想甩包袱推责任。购买服务须引入评价机制,要变“政府配餐”为“百姓点菜”,但一些改革会造成权力资源减少,出现服务“真空”或监管失职,对其职责尚未进行细致梳理,对哪些属于公共服务,哪些公共服务应通过购买方式解决,尚未作出明晰界定,或者把应该推向市场的事项变换方式仍由政府承担。

2、公共服务购买尚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从全国角度来看,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鼓励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性指导文件,从业务主管单位层面看,各地对项目选择的原则、标准、条件都不统一,政府购买什么类型的服务项目、购买多少、怎么购买等都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缺乏完善的项目选择机制;购买服务的招投标机制有待规范,公开、公正的招投标信息发布制度,严格的投标方资格审查制度以及招投标的方式、程序和评估规则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再从资金保障机制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资金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的意见和行动,购买服务的资金缺乏“刚性”。

3、实施运作机制不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预算公开,透明度有待提高。购买过程缺乏公开性和竞争性,选择标准不明确。由于受到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来选择公共服务的承接者。他们很多是通过私下协商,或者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和社会组织的知名度来决定将公共服务生产的任务交给谁。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竞标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少,而且有些社会组织实力较弱,不具备互相竞争的客观条件;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尚未建立能够确保公开、公平竞争招标的公共服务购买制度。

4、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能力滞后。由于受到传统体制的影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仍然比较滞后。从有能力承接政府委托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数量来看,明显不能满足现实的要求。现有的社会组织也存在人员少,缺乏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缺乏科学管理经验;缺乏开拓性、灵活性和创新精神,难以承接较为复杂、对即将到来的政府购买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承接所有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与承接能力不足,成为制约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因素。

5、监管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很多地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价和监督机制都不完善,甚至还处于缺失状态。特别是当在服务提供过程中遇到某些技术问题时,由于专业人才的缺失,政府更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此外,在现有体制下,监管的权力较为分散,很多部门都具有这项权力,而这些部门往往又和一些社会组织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复杂的利益关系使监管很难得到有效执行。评价、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容易产生寻租、腐败等不良现象,这严重影响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使其大打折扣。

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建议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十八大”后提出的,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对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有着积极的意义。为此,必须在完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拓展服务范围等方面有所突破。

(一)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提高认识,通过座谈、研讨会、培训班、专家讲座、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大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基本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提高广大群众对社工服务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各村宣传栏、主要干道站牌,高速路口广告牌等,深入宣传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理念、功能、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等,不断提高社会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认识,激发社会有力量的组织参与服务建设。

(二)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等事项外均应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公共交通、住房保障、公共就业等领域。二是社会事务服务,包括社区事务、社会养老、扶残助残、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社工服务、救灾救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益服务、宣传培训等社会服务事项。三是行业管理与协调,包括资格认定、行业准入、咨询服务、行业投诉等事项。四是技术服务,包括行业规划、科研、调查、统计分析,社会审计、资产评估、信息化服务等事项。五是政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包括课题调研、项目可研、法律服务、会议展览、项目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等事项。六是劳务服务,

包括园林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市政维护、公厕管理、路灯管理、停车管理等事项。

?(三)探索拓宽社会组织服务内容。从现状来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主要体现在服务民生类,包括扶贫救助、扶老助残、医疗卫生、文教科普、妇幼保护、服务“三农”、法律援助、支教助学、生态环境、促进就业、拥军优属等公益服务项目。而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中开展的流动人口管理、社会矛盾调解、社会综合治理、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公益服务项目,则明显滞后。因此,要深入挖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积极性,以实现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节约服务成本以及社会组织能量有效释放的双赢局面。

(四)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运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运行机制是确保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关键,是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良性发展的保证。

1.健全需求调查机制。将需求调查纳入到政府购买的流程之中,作为购买的先决环节。在购买之前,要进行大规模的需求调查,收集民情民意,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我们购买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需求信息收集也可以建立在已有公共服务购买绩效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重点考虑评估中群众满意程度和范围。

2.健全目录筛选机制。研究制定公共服务购买项目筛选标准,据此筛选出确实是公共服务类别、绩效容易评估、政府容易管理、群众需求强烈且购买者之间具有竞争性的服务项目。明确具备资质条件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可以成立由公众、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以及财政部门等代表组成的筛选委员会和专家库,通过网络异地分散筛选、最终确定目录并向社会发布。

3.健全招投标(政府采购)机制。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让政府部门的权力实行阳光操作,将评标交给独立的专家组。扩大专家组的范围,对社会组织的标书进行匿名处理,由分散在全国不同地方的专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异地匿名评标。增强购买服务招投标(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实行社会公众、审计部门、监察和纪检部门对招投标的全过程参与。将招投标筛选出来的购买服务项目及时向社会公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人提出异议,政府部门方可与相关的社会组织签订购买合同。

4.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对申请、招标、实施、结项、评估、反馈等一系列具体环节都制定实时动态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应的监管部门,形成从准入到履行合同到退出的实时动态监管体系。事前应注重前馈工作,从需求、组织资质评估两个方面来确定购买项目内容以及向哪一等级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事中注重过程考察,以政府部门抽查、媒体监督、社会公众意见反馈、服务组织自律性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确保社会组织按照协议规定执行;事后注重评估,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合同规定与评估标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实现协议要求,根据评估结果建立社会组织诚信与履约情况数据库,作为此后政府购买服务的参考依据。

5.健全科学的评估体系。确立公众、第三方评估机构和政府或其代表的评估主体地位,并合理确定不同主体在评估中的权重。科学设计涵盖服务供应方的资质、服务质量、服务计量、服务成效等多个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基于评估结果的约束激励机制,对于评估结果优秀的社会组织,可以给予一定形式的经费资助或其他奖励形式,对于评估结果差的社会组织,有权要求其限期改善服务质

量,或者中止其承担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任务,严重的可以取消其从事公共服务的资格。

6.健全风险防范和规避机制。强化政府的公共责任意识,建立相应的行政问责机制,当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既定标准时,不仅要追究社会组织的责任,也要追究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应急预案及实施机制,在社会组织不履行协议或实在无能力履行协议的情况出现时,有适当的方案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要追究社会组织的违约责任,并追回公共财政资金。

(五)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保障措施。为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还要在法制建设、组织、经费保障上有所突破。

1.完善法制保障。依法规范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明确把“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将采购范围从行政机关的后勤服务扩展到面向公众的“公共服务”。明确社会组织的供应商地位,改变政府采购供应商范围只局限于私人部门或营利组织的局面。完善购买过程,规范购买流程,对购买的范围和程序、经费保障、解决争议的途径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相关的政策规定,包括供应商准入资质、绩效评估、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定统一明确的可操作规范。待条件成熟后,也可以把财政“以钱养事”、“以奖代补”、“美丽乡村”、“科技推广”等涉农涉企资金整合到购买公共服务当中。

2.加强组织保障。财政、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民政、人社、卫计、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并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制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监督、指导各类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牵头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制订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明确政府职能转移事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政府投资计划,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列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计划。民政、人社、卫计等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服务社会组织的资质及相关条件、及项目组织实施、监督等。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购买主体负责购买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对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在项目完成后组织考核验收和评估。

3.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应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预算式管理,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科学、稳定的财力保障。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库,实现项目库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衔接。探索实行有利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引导社会富余或慈善资金建立各种公益性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社会发展领域的投入,使之成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另一重要来源。

(六)增强社会组织发展能力。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必然涉及到谁来提供服务的问题。而社会组织只有不断提升能力和影响力,才能真正成为政府职能部门可以信赖和托付的伙伴。因此,社会组织要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确立自身的独立性、自主性和代表性,确保非营利性和社会公信力;要不断完善自身能力建设和内部治理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治理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互动的能力,充分发挥功能作用,确保委托服务项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要提升社会组织核心竞争力,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人才的培养,鼓励参与和提升岗位技能培训,如组织管理、会员管理、政策法规、项目管理、筹资策略、管理人员能力与知识等方面的

培训,加快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以满足不断发展、变化的公共服务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2.?赵雪峰:《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

案例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案例分析: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广州市政府目前在20个街道办进行购买社会服务试点,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社会福利与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区矫正、劳动就业、医疗卫生、青少年教育、残障康复、婚姻家庭等领域。 第一家进社区的社工机构是广州阳光社会事务中心,设在越秀区建设街。它是广东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的5个教师发起成立的,理事成员全都是老师,理事长朱静君是系主任、副教授。 2009年年初,建设街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在市、区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大胆创新,以居民自治为切入点,向广州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购买服务,建立了“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率先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开展专业的社会服务。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成立后,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指导下,接收、发展了多名社工党员,并于2010年6月正式成立了“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党支部”,深入开展了“自律诚信比贡献,服务社会当先锋”行动。阳光社工站党组织和党员以低保低收入家庭、边缘困难家庭、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和独居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以促进社区和谐与发展为服务目标,通过采取“四种方式”,推进“四个培育”,实现“三个转变”,并取得了可喜成效: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畅通了,社区的服务品质提升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增强了,自治意识和能力也提高了。 2009年阳光社会事务中心刚成立时,越秀区政府尝试性付给它28万元,用于购买建设街的社区自治服务。随后两年,中心获得了市、区两级财政超过500万元购买项目,专业社工由5人发展到40多人。2009年在30多个社工机构评估中获得第一名。 广州市民政局一位处长说,在购买服务之前,政府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基本上都是交给社区居委会做,如果不将这些社会服务"外包"出去,居委会实际上是做不好的。一是居委会承担着社会治安、社会救助、就业再就业、计生等130多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居委会工作人员根本无暇开展有效服务;二是社区的专职社工缺乏专业的处理问题的手段和能力,有"专职",而无"专业";三是居委会被群众认为是"衙门",专职社工被认为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无论好坏都经常受指责。而社工都是社会问题处理专家,同样的问题,他们的处理手法截然不同。 日前,湖南省邵东县综治办与邵东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夜间治安巡逻协议书》,将县城城区夜间治安防控承包给了保安公司。这在当地引起争议,并引发了关于把治安外包是否妥当的讨论。 如今,公共服务购买模式已是大势所趋,政府也由公共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书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 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xxxx采购服务 合同编号:xxxxxx 签订日期:201 年月日 甲方 (采购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供应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财政部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通知(财综〔2014〕96号)、《x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xxxxx办发〔xxxxxx〕6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购买服务内容 xxxxxxxxxxxxxxx向xxxxxxx购买xxxxxx重大项目推进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为统筹、协调、管理、推进xxxx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技术力量服务,研判、汇总全区xxxxx进展情况,日常报表和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 第二条:时间节点

20xx年1月至20xxxx年1月。 第三条:服务项目经费及支付 1.服务项目经费与支付:经商议,甲方支付给乙方年服务费用xxxxxx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元整),包括乙方进行重大项目推进服务项目等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 2.支付方式:以上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转账支付,乙方须在正式转账前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票据,由甲方按相关规定办理划款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1 年,自 20xxxx年1 月20 日起至 20xxxxx年1 月19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后与相关规定内容、要求不一致,或发现乙方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通知(财综〔2014〕96号)、《xx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

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政府购买服务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因是(A) A.政府购买服务转变了传统的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B.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就是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职能应该是“划桨” C.政府需要组织公共服务的生产并亲自“划桨” D.政府不需要自己生产公共服务,应当将所有公共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 2.关于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是(D) A.十七届四中全会 B.十八届四中全会 C.十九届二中全会 D.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3.以下对于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对服务机构的)补助区别的错误表述是(C) A.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要求 B.服务机构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 C.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要求必须与服务产出数量直接挂钩 D.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要求未必与服务产出数量直接挂钩 4.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的关系是(A) A.政府购买服务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律框架 B.政府采购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框架

C.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之间没有从属关系 D.政府采购从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5.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与政府采购主体的区别是(B) A.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比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更大 B.政府采购的主体比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范围更大 C.政府购买服务强调购买主体要承担服务职能 D.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6.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在项目性质方面的区别是(B) A.PPP项目主要涉及无形的服务,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涉及有形的服务 B.PPP项目主要涉及公共工程建设及(或)运营,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涉及无形的服务 C.政府向养老院购买养老服务属于PPP项目 D.公共工程建设及(或)运营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7.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在政府支出责任方面的区别是(A) A.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遵循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 B.政府对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年度财政支出的比例作出限制 C.PPP项目遵循“先预算后采购”的原则 D.按照现行规定,本级政府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 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5% 8.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在主体间关系和合同期限方面的错误表述是(D) A.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政府与服务机构单次合作期限较短,需要与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相匹配,通常为1年,按现行规定最长不超过3年

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苏财社〔2014〕216号)、《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苏财社〔2014〕254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4〕181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政府为困难家庭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全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由政府为其购买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或委托亲友、邻里提供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的基本原则是: (一)保基本、可持续原则。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注重补贴范围、标准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先保障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失独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惠及全体高龄、失能、失独老年人。 (二)属地管理原则。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补贴对象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资金由地方财政保障。各乡镇和民

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管理,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购买流程,建立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增强购买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严格审批、加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凡社会能够提供的养老服务,应交给社会力量承接。 第三章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 第四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主要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养老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养老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也可根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或其家庭意愿,委托其有能力、有爱心的亲友(子女、配偶除外)、邻里提供服务。具体购买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由区民政局审核确定。 第六条购买内容包括: (一)购买机构养老服务:主要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原则上应优先选择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合同范本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合同范本 篇一: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 公共服务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上海市xx区xx办 上海市xx区xx局 上海市xx区xx局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购买方)乙方:(服务方)丙方:xx区(见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市xx区人民政府《xx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府发 [20XX]16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1、 2、 3、 4、 5、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段划拨()b.按月划拨() c.按季划拨()D.项目完成结算()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第一次划拨时间:;金额第二次划拨时间:;金额 第三次划拨时间:;金额第四次划拨时间:;金额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xx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府发

[xxxx]xx号)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丙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 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 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

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有哪些 * IT、电信、计算机、电子、机械、仪器仪表、化工、冶金、生物、国际贸易、财政、WTO、金融、经济、保险、法律、文学、建筑、汽车、石油、能源、环保、交通运输、军事、航空航天、农机、医药、医疗设备、涂料、纺织造纸、印刷、农林牧渔业、食品等 * 大型招/投标书、各种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网络方案、设备安装手册、质量手册、产品说明书、使用 说明书、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公司简介、公司章程、媒体广告、海报、宣传册、新闻发布稿、证明材料及出国资料等 * 大型的网页与网站翻译 * 计算机软件翻译及汉化等项目(软件本地化) * 文学作品翻译(散文、诗歌、广告语、杂志、期刊) * 公证翻译(出国留学资料、国际驾照、邀请函、资质证明、委托书、营业执照、公证材料等) * 国际性会议的同声传译及各种谈判的口笔译服务 * 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安排服务 * 商务性旅游、访问翻译陪同服务、临时性文秘服务工业工程:产品说明、目录手册、设备安装、调试手册、使用说明、标书文件、行业标准、技术标准、项目招标书、质量手册、行业标准经济贸易:销售手册、用户手册、备忘录、公司简介、公司章程、产品目录、促销材料、商业信函、营销计划、企划方案、案例分析、科研报告、市场调研报告、财务分析、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商业计划书等、会议资料、新闻发布、网站文字、企业内刊、宣传广告法律法规:法律条文、各类合同、协议、契约、标书、上市公司年报、公告通知、意向书、招股说明书、证书、证明、专利资料、司法/仲裁文件、政府公文、外交公文等。 个人资料:个人简历、入学申请、求职申请、学历证书、成绩单、证明材料、公证书、签证申请、往来信件、邀请信、委托书、国际证明、学术论文。 文化文艺:散文、诗歌、广告、杂志、著作剧本、影视对白IT:用户手卌,技术文献,其他有关电脑技术文书的翻译。用户网站本地化/国际化。 图书翻译:经济类、畅销书、小说、电子商务、工程类。拥有众多翻译案例,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图书翻译公司。

(局级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用工管理,规范我局用工人员使用,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用,根据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是指由上海市徐汇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编制外用工人员。 第三条(聘用原则)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管理以“规范、精简、合理”为原则。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不得替代公务员的职位,不得替代公务员行使工作职权,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岗位设置及人数确定)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用工岗位设置和用工需求严格控制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要求设置岗位,并实施有效管理。

各单位(部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量必须在编制数内,人事科根据各单位(部门)的用工缺编数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第五条(聘用人员条件)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基本条件; 3.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和基本技能; 5.录用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第六条(招聘程序) 1.申报。需使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单位(部门),应根据本单位(部门)编制数及工作需要,将用工需求(含聘用理由、聘用人数、人员类别、工作岗位、基本职责等)报人事科。 2.核准。人事科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用工需求进行

汇总并核审,根据各单位(部门)的缺编数及实际工作需求,核准该单位(部门)的招聘人数,并报局领导审批。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招聘。 3.招聘。人事科根据汇总后的招聘人数,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委托区就业促进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人事科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通过者进行入职体检、政审等环节,最后择优录取。 4.签订劳动合同。经过统一招聘、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聘用的,由各聘用单位(部门)填写《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用工审批表》,一个月内由人事科与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第七条(部门职责) 人事科是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编制核定、合同管理、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管理事务。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当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属于事务性管理服务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二)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宽市场准入,凡是社会能办好的,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第二章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五条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履职服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购买服务。 第六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流程

编制预算环节 1、各业务处对部门上报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具体项目、购买金额、购买方式)、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初审。审核购买方式时,按以下原则把握:集中采购限额(1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实施政府采购;超过100万元的项目,一律实施公开招投标;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分散采购限额(单笔、批量5万元)以上的项目,可由单位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分散采购限额(单笔、批量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自行采购。 2、预算处对各业务处初审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复审,征求政府采购处意见。 3、政府采购处依据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逐一审核把关,审核其就是否应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形成意见反馈预算处。 4、预算处同步批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指标管理模块,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非政府采购”指标类型,便于统计分析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情况。 5、综合处统一公布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实施目录。预算执行环节 1、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2、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分散采购限额(单笔、批量5万元)以上,由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按以下程序执行: 各业务处指导、督促部门编制、申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承接主体资质、购买方式(委托、补助等)、购买程序、购买标准、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内容。 各业务处审核部门申报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在审批购买服务用款计划时,将审核意见录入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用款计划”摘要栏。 各业务处督促部门在实施购买后,将购买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报业务处、支付中心备案。 各业务处督促部门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经审核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以及合同签订情况。 支付中心根据业务处“用款计划”摘要栏审核意见、购买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她合法原始凭证支付资金。 3、分散采购限额(单笔5万元)以下零星购买服务项目,经业务处审核用款计划,支付中心按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4、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由购买主体提出申请,各业务处审核,经厅领导批准同意后,预算处办理预算调整手续。属于政府采购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年终结余、结转资金,由各业务处

关于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面试的方案-上传分享

关于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面试的方案 现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XX名,为择优选录人才,结合工作实际需求,现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严格、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上午9:00 地点:XXXX 三、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写作能力及语言表达、仪表举止形象、工作经历等综合素质。 四、面试方法 面试方法为写作+面谈,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写作占40分,面谈总分60分。每位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

以有效考官人数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最高分的前两名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一)为考察应聘者的写作能力,本次面试增加写作环节,写作共两道题,每道题占20分。 (二)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考官按照《面试题本》主持面试,考生回答问题,考官综合打分。 五、面试考场设置及面试组人员 (一)面试考场设置在XXX大楼9楼,9楼大会议室作为写作考场及面谈候考室,小会议室作为面谈考场。 (二)面试组人员如下: 主考官:XXX 考官:XXX、XXX、XXX、XXX。 其中主考官主持面试念题目,考生回答问题,考官可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灵活提问。考官综合打分。 六、面试程序 (一)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于9:00之前达到考场,9:05分正式开始写作部分环节,9:45分结束,按照答题完成时间早晚进入面谈环节。超过9:05分未达到考场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有关评分标准打分,考生面试成绩(写作+面谈)将于XX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其余招聘环节程序及方法按照之前的招聘公告进

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试题

“闻政杯”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试题 及参考答案100题 “闻政杯”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政府购买服务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因是(A) A.政府购买服务转变了传统的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B.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就是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职能应该是“划桨” C.政府需要组织公共服务的生产并亲自“划桨” D.政府不需要自己生产公共服务,应当将所有公共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 2.关于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是(D) A.十七届四中全会 B.十八届四中全会 C.十九届二中全会 D.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3.以下对于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对服务机构的)补助区别的错误表述是(C)

A.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要求 B.服务机构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 C.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要求必须与服务产出数量直接挂钩 D.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要求未必与服务产出数量直接挂钩 4.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的关系是(A) A.政府购买服务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律框架 B.政府采购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框架 C.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之间没有从属关系 D.政府采购从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5.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与政府采购主体的区别是(B) A.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比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更大 B.政府采购的主体比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范围更大 C.政府购买服务强调购买主体要承担服务职能 D.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6.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在项目性质方面的区别是(B)

B.PPP项目主要涉及公共工程建设及(或)运营,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涉及无形的服务养老院购买养老服务属于PPP项目 D.公共工程建设及(或)运营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7.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在政府支出责任方面的区别是(A) A.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遵循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 B.政府对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年度财政支出的比例作出限制 C.PPP项目遵循“先预算后采购”的原则 D.按照现行规定,本级政府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5% 8.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在主体间关系和合同期限方面的错误表述是(D) A.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政府与服务机构单次合作期 限较短,需要与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相匹配,通常为1年,按现行规定最长不超过3年 B.PPP项目强调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通常需要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10年 C.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特别注重激励相容、收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D.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政府与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平等买卖和长期合作关系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4年12月31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 1 / 11

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磋商程序 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第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 2 / 11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主要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内容包括:。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自______年___ 月日至______年___ 月日止,共计天。 3、服务地点:。 第二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付款方式 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2、分期支付:

(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 (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 % ); 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 (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 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 合同总价__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 则处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条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当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属于事务性管理服务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二)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宽市场准入,凡是社会能办好的,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第二章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 本页是精品最新发布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的详细文章,觉得有用就请下载哦篇一:购买社会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购买社会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定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契约化的形式,将养老,教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等团体。20XX年11月14日,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的目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体制以及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拓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模、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治理科学、服务专业、作用明显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高其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使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数量、规模和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意见》规定的购买范围: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扶助、就业

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城市户籍居民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和谐共处。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帮助农村 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缓解生活困难,范文TOP100构建完善的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实施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代际沟通等服务,构建系统化、人性化、专业化的养老助残服务机制。实施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帮助药物滥用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艾滋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实施受灾群众生活重建计划,围绕各类受灾群众的经济、社会、心理需要,开展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社区重建、资源链接、生计项目开发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帮助受灾群众重树生活信心、修复社会关系、恢复生产生活。 意义:1.业内专家表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这一举措,不仅能使得社会公共服务的受益对象获得更为专业和具有针对性的服务,还能节省政府的行政成本,有利于政府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另外,这一举措也能培育和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组织和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良性互动。 2.日前国务院又出台新政策,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此举无疑将有利于改善民生、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有利于加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1月19日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 2020年1月3日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 共服务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 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指导和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购买服务 管理。

第二章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五条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第七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购买主体可以结合购买服务项目的特点规定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承接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三章购买内容和目录 第九条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第十条以下各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一)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 (二)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 (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 (四)融资行为;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提高全员人口素质,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构筑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四道防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国家确立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并在全国推广实行。本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承接了我县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2017年,我中心在原有的基础上,通过锐意创新,努力工作,圆满地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一、工作实效完成情况 全县共完成项目目标人群4926人,达全年工作任务4100人的120%,(即目标人群覆盖率),共检出各种异常的22167人次,被评估为高风险的648人(男201人、女447人)。目标人群全部建立了家庭档案,作了相应的登记造册,并全部录入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医疗服务信息系统,100%做了评估及咨询指导,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均达100%;不定期的举办了优生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讲座,受教育群众逾万人次;做专题节目10期,多次在县电视台播放;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数万册,做固定标语10幅,准时间高质量的完成了每月相关数据的上报;优生检验室在国家、省室间质评活动中均取得了100分的优秀成绩。

二、服务购买执行情况 购买试剂、耗材支出万元;网络、水电、车辆、办公用品支出万元;聘用专业人员劳务支出万元;维护、人员培训、印刷、宣传、资料、会议、下乡督查等支出万元。共计支出万元。 在这一年中,我中心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也应该看到不足,许多工作还有待于加强,为了更进一步的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购买服务的主体要求,创造更好的条件来打造这项利民惠民工程,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0日 、

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意义

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应有之义,又是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必有环节。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材料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别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正确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提供方式,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1)结合材料,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说明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应如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结合材料二,运用政党的有关知识,分析中国共产党作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决议的依据。 答案(1)①市场和计划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②政府将适合市场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承担,遵循价值规律,引入竞争机制,通过供求、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注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综合运用了经济手段、法律等手段加强宏观调控,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2)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的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实行政治领导。②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中国共产党坚持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政府购买服务用工 劳动合同书 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劳动合同书 -可编辑修改-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遵守以下劳动合同规定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规定时限终止时,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若因甲方工作需要,可以在同一学校内变更岗位(工种)。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可编辑修改-

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乙方享有与甲方正式编制人员享有的双休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权。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季度支付乙方的工资为:元/月。 第九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确保按照上级有关工资政策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乙方的各种社会保险,个人自愿、自费缴纳。 第十一条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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