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1,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

2,去城市大医院看病贵,又对基层医院不放心。

3,问答:

(原汁原味医改)问:请简要介绍《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

答: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是重大民生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但不可否认,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看病难、看病贵”。深

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意见》和《实施方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汇集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反复论证修改形成的。2006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文件。两年多来,工作小组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深入调研。工作小组成立了四个专题研究小组,先后到东、中、西部10多个省(区、市),深入到医院、社区、乡村卫生机构等,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二是开展专题讨论。先后组织了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框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医疗保障制度、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机制、发展非公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讨论。三是借助外脑。委托世界卫生组织、北京大学等国内外知名机构,开展独立平行研究,并举办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对平行研究方案进行研讨和比较论证。同时在网上公开征集建议方案。四是集中起草。在以上调研和研讨的基础上,工作小组组织精干力量集中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思路,经反复讨论,几易其稿,形成了《意见》初稿。五是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在征求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方面意见的同时,2008年10月14日,《意见》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引起各方面积极反响。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工作小组共收到群众意见35929件,其中网民意见31320条,传真584份,信件4025封。我们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条分析,不少好的意见被吸收到文件之中。

在《意见》研究起草过程中,工作小组还对近期改革目标和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研究,并据此拟定了《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文件制定工作。两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

领导同志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直接听取各方面意见,专题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指明了改革的方向,解决了制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了文件的顺利出台。

问:根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意见》做了哪些重要修改?

答:最后中央正式公布的《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共进行了190余处修改。主要修改之处:一是增加了改革的近期目标。二是针对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反映强烈的医保关系接续和异地就医报销问题,增加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等内容。三是针对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建议,增加了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重视护士和护理工作、增进医患沟通等内容。四是针对基本药物定价和供应方式争议较多的情况,将“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修改为“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将“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给地方操作留有空间。五是对《意见》第五部分进行了修改充实,使五项重点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更加清晰。六是对文字进行了上百处修改,力求表述更加准确、易懂。此外,有相当一部分对《意见》的修改建议在《实施方案》中得到了反映。对于一些更具体的建议,我们还将在今后陆续下发的配套文件中予以研究、采纳。

问:请介绍《意见》和《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这两个文件是什么关系?

答:《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思路和重要政策措施是一致的。《意见》旨在规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发展,明确改革的方向、目标和政策框架;《实施方案》是今后三年落实《意见》的具体安排,确定三年内重点抓好的改革任务,突出改革的操作性。

《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起草,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

要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这两个文件的起草原则:一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一重大理念创新确定了改革的基本方向、思路和政策框架,对于保障我国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大意义。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三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一方面强化政府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和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在改革初期首先着力解决公平问题;另一方面,强调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既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鼓励地方试点探索。

《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目标、四大体系、八项支撑”。一个目标就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四大体系就是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八项支撑就是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科技与人才体制机制、信息、法制的建设,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项基本”和“一个试点”,把五项工作作为改革重点,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抓好上述五项重点改革,将使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普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

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问:近期重点提出,三年内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请介绍这个目标制定的依据和实现目标的措施。

答: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和提高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是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途径。制定这样的目标,既考虑了群众的实际需求,也考虑了各方面条件的可能。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针对不同人群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针对特殊困难人群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也已逐步完善。考虑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的是自愿参保,在政府举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外还有各类商业医疗保险,因此现在提出实现90%以上的参保率是符合实际的。实际上,发达国家的参保率也难以达到100%。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下主要措施:一是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二是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三是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四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问:请介绍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

答: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1977年首次提出,目前约有160个国家和地区不同形成地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为了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可及和价格低廉,有利于规范用药行为,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根据《实施方案》,基本药物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和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要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的原则,通过科学评价,从上市药品中选择,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三是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需要强调的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不等于群众患病后只能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只是医保报销目录的一部分,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医保报销范围的药物品种和数量多于基本药物,医生在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根据病情的需要使用医保报销目录中的其他药品,同样可以按规定报销。

问:请介绍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义和主要措施。

答:目前,群众不愿意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主要是对医疗水平不放心。医改方案提出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方面要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方便快捷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方便群众看病;另一方面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尽可能把常见病治疗解决在基层,减轻群众负担。

《实施方案》提出从四个方面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中央重

点支持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和困难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鼓励通过医疗资源重组、社会力量办医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采取定向培养、执业医师招聘、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大幅度增加全科医生数量、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等多种措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负责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并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四是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转变服务模式,开展巡回医疗、上门服务;鼓励地方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强化绩效考核。

问:请介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含义,有什么措施保证均等化的实现?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保证全体城乡居民都能够免费或只需少量付费就可获得安全、有效、方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等。国家选择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服务,地方政府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财力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责任务。二是加强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目前比较薄弱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

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三是加强规划和管理,合理配置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四是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五是改善服务。制定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开展主动服务。

问:公立医院改革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请介绍这项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哪些措施能够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答: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群众看病就医主要选择到公立医院,因此它成为医药卫生行业众多问题和矛盾的交汇点。改革涉及到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治理结构、补偿机制等各种复杂利益关系的调整,还要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难度很大。社会各界对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还有不同看法。因此,国务院决定分阶段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当前主要是抓好试点。具体步骤是:2009年,制定试点方案,选择若干城市和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2011年逐步推开。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在三个方面,一是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二是推进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有效形式;三是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积极稳妥推进部分公立医院转制,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要通过改革,维护公立医院服务公益性,使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满意的医疗服务。

问:医改方案对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哪些实际措施?对普通群众,从改革中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实惠?

答: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措施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预防疾病发生。国家制定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档案,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健康检查,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支持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全国城乡居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享受的公共卫生服务可以得到较大改善。

二是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要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到城乡全体居民,未来三年内全国90%以上的城乡居民至少被一种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个人支付医疗费用比例可逐步降低。

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从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两方面着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努力使城乡居民享受到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机制,努力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缓解大医院“挂号难、看病难”的状况。

四是降低医药费用,保障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定价、使用和医疗保障报销的相关政策,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价,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问:请问在今后几年内,政府将增加多少卫生投入,重点投向哪些方面?

答:为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未来三年,落实医改方案中的五项重点改

革,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投入3318亿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要办四件事:(1)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保支付比例和限额;(2)实现城乡居民三年内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3)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4)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等历史遗留问题,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办五件事:(1)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建设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和支持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2)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3)支持医务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4)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给予合理补助;(5)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

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主要是三方面投入:一是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二是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是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

此外,各级政府还将为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问:文件出台后,关键是贯彻落实,请问对此有什么具体考虑?

答:《意见》和《实施方案》绘就了今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蓝图,

下一步要抓紧抓好文件精神的落实工作。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也是一项世界性难题,我们既要充满信心,明确目标,分阶段积极推进,又要正确

看待改革中面对的问题和困难,进行长期艰苦努力。

为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国务院已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

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操作办法,将

于近期陆续出台。地方各级政府将根据《意见》和《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改革,

对一些重大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进行试点,大胆探索创新。

5,内容】国家将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在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方面,要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

6,【解读】药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医生向患者提供药品处方服务的合理成本,与销售药品的金额不直接挂钩。

7,目前,专家门诊的挂号费是14元,而随便理一次发就要20元。我国医疗服务价格偏低,“拿手术刀不如拿剃头刀”的现象长期存在。

8,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余晖说,这将从体制机制上切断医院收支与药品销售的联系,规范用药行为,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对于看病就医的患者来说,虽然增加了几元钱的药事费支出,但却大大减轻了医院以往多开药、开高价药带来的负担。

9,“多收多得”变“优劳优得”

10,【内容】要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服务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11,【解读】湖南新化县医生张计平无奈地说:“因为没有基本的保障工资,我们在积极诊疗中打起了病人的主意,最终没能守住医务工作者的道德底线。”一段时间来,一些医疗机构给科室下达创收任务,鼓励“多收多得”,这不仅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压力,而且导致了大处方、大检查等一系列问题。

12,要解决群众看病贵,医务人员“多收多得”的做法必须改变,正确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应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劳优得,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

13,非营利性医院实行指导价

14,【内容】要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15,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项目、定价原则及方法;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用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检查治疗服务成本监审及其价格定期调整制度。

16,民营资本可办非营利医院

17,【内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18,【解读】协和医院主任医师张凤春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他说:“民营医院的费用是很贵的,如果让他们介入再参与医保的划分,可能会导致普通民众的负担加重。现在其实我们国家公立医院很大程度上是贴钱的,比如有30个病人住院,我们从医生到护士将要出20个人,加上床铺等,成本远远高于所收费用。关键还是投入不够,因此目前的这种思路能否真正解决看病贵等难题,能否真正满足大家期待,我本人不是很乐观,只能一步一步来看了。”

19,■服务均等化

20,人均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

21,【内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

22,【解读】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最终的方案明确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23,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表示,数字上的明确是对均等化的最好诠释,它缩小了贫富差距,减少了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明确了以中央财政拨款的方式,让所有人享有同样标准的政府投入,让全体中国人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

24,李玲认为,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城乡二元体系的状况,城乡差别比较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的确立,意味着每个人,不论性别、年龄、种族、职业、收入水平等,都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5,■基层医疗服务

26,基层医疗机构“吃皇粮”

27,【内容】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

28,【解读】甘肃天水市麦积区新阳镇温家集村乡村医生温吉存说,政府补助公共卫生经费,这样不仅能使农村公共卫生做得更好,而且也坚定了乡村医生的工作信心。上海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吴毅凌说,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不用“自己养活自己”,就可以全心全意地预防疾病而不用考虑创收。

29,上海嘉定区工业区社区卫生中心主任范锦华表示,这一政策将大大鼓舞农村、社区医务人员的工作干劲。院长可以把精力集中在管理和抓业务上,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从医荣誉感也会增强,有利于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卫生服务。

30,政策“天平”向基层倾斜

31,【内容】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资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32,【解读】目前,由于生活条件差,工资待遇低,退休了也没保障,导致我国乡村医生队伍大量流失,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空白村”。乡镇卫生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因为条件差、待遇低也难以留住人才。

33,甘肃天水市麦积区新阳镇温家集村乡村医生温吉存说,解决乡医的待遇问题就消除了“后顾之忧”,而安排业务培训或提供交流机会,将帮助乡医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让乡医更好更安心地服务于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网底。

34,基层医院都有全科医生

35,【内容】我国将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我国将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和中西部地区服务,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并将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教育,提高医学教育质量。

36,【解读】国家将加大医学教育投入,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社区的高等医学本专科教育,采取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实用的医疗卫生人才,造就大批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合格医生。

37,社区医疗成健康“守门人”

38,【内容】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39,【解读】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作为基层医疗的触角,将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逐步转变诊疗模式、更多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40,

41,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实施 方案 为了提高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根据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城镇“三无”对象; 4、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5、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 6、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指患规定的12种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可报部分(指剔除新农合或医保认定的不可报部分)的个人自付部分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而造成家庭支出贫困的低收入家庭患者。 二、重大疾病病种

重大疾病指严重危害生命健康,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高额治疗费用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疾病: 1、恶性肿瘤; 2、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3、重症肝炎(肝硬化、肝腹水或急性肝坏死);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重症精神病; 8、系统性红斑狼疮; 9、脑性瘫痪; 10、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11、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 12、帕金森氏综合征。 救助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医疗救助: 1、参与卖淫嫖娼而染上性病的; 2、因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淫乱、违法犯罪等引发的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3、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意外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的; 4、变性、镶牙、整容等非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门诊救助

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番禺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更好地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从2006年开始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工作以“服务城乡统筹,促进便民利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建设和一站式服务,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一、基本情况 2006年,我区启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日趋规范,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工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领导重视,形成工作合力。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把关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做为民生工程来抓。针对我区特困人员主要集中在农村(约13000人),生活水平较低,特别是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较高,一些贫困家庭成员患上重大疾病时没法解决巨额的医疗费用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我区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专门组织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及区法制办等有关部门针对我区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进行调研,探讨我区的实施办法,经多次反复研究,我区城乡医疗救助探讨工作取得进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暂行办法》,由区财政筹集专款,用于我区的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对我区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在乡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农村“五保”对象、患重大疾病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患者,其住院治疗费用经城乡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治疗费用再由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给予50%的资助,享受救助金总额累计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此外,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合作医疗需个人缴交的费用由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 (二)强化为民,推进一站式服务。实施医疗救助初期,特困人员“二次报销”的操作是由患者自己先垫付药费,然后凭发票到民政部门“逐层”审批后再报销。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发现有三个问题:一是特困人员家庭本来就经济困难,自身根本没有能力垫付药费,只能东拼西凑地向亲戚朋友借钱,有些人甚至因无法筹到医药费而不去看病;二是有些患者对医药费收据保管不善,因丢失票据而不能办理报销;三是报销的申请程序较为复杂,审批时间较长。为进一步简化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的资助程序,使困难群众放心治病,区政府先后四次组织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信息中心及区城乡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对简化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审批程序进行商议,提出了“二次报销”网上实时结算的设想。经过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和软件开发公司的努力,农村特困人员实时结算系统于2008年1月1日起启用,特困人员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通过医疗救助实时结算系统,出院结帐当场即可以享受医疗救助金。特困人员得到政府医疗救助金的资助而不需要任何手续,改变了过去“逐层”审批后再报销的方式,大大方便了我区的困难群众,这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要求,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 (二)基本原则。 托住底线。按照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确保其获得必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统筹衔接。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及慈善事业有序衔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高效联动和良性互动。 公开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工作程序、救助对象以及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高效便捷。优化救助流程,简化结算程序,加快信息化建设,增强救助时效,发挥“救急难”功能,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三)目标任务。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合理界定救助对象 (一)保障重点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设区的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7类对象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

医疗补助申请书

医疗补助申请书 导读:医疗补助申请书范文一: XX民政部门: 本人XX,是哪里人,由于公公XX患有胃癌于X年X月X日病亡,生前由于治疗胃癌把家庭全部积累用完,并借了XX元,本人工作工资不高,且债务累累,因此向民政部门申请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恳请希给予帮助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你自己的名字(不是公公的) 申请时间:x年x月x日 医疗补助申请书范文二: XX民政部门: 本人XX,是哪里人,由于公公XX患有胃癌于X年X月X日病亡,生前由于治疗胃癌把家庭全部积累用完,并借了XX元,本人工作工资不高,且债务累累,因此向民政部门申请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恳请希给予帮助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你自己的名字(不是公公的) 申请时间:x年x月x日

医疗补助申请书范文三: xxx人民政府民政办: 申请人:xxx,男,壮族,现年55岁,家庭其他成员5人。家住xx镇xx村民委xx小组14号。本人因患有肺部肿瘤,且引起胸腔大量积液,抽干后又反复发作,先后各在xx医院、xx县中医院、xx县老医院及市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最终在xx州医院确诊为肺部恶性肿瘤。其中除去报销的农村医疗合作费外其开支如下:首先在xx医院医药费共用去玖佰捌拾元整,合币:980元。其次在xx县中医药医药费共用去壹仟肆佰肆拾捌元肆角,合币:1448.4元。 再次在xx老县医药医药费共用去贰仟叄佰零柒元玖角,合币:2307.9元。 最后在xx州医药费共用去壹万壹千柒佰叁拾伍元整,合币:11735元。 其间亲属为服侍病人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共用去叁仟陆百元左右,合币:3600元。 病人医药费用总合币:16471.3元。交通护理费用合币:3600元。两项合币:20071.3元。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非常困难,无力承担本次治病的.昂贵的医药费用。其中大部分的治疗费用都是从五亲六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治疗的。现无法承担这样的大病医疗费用不得不向医院申请出院回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_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方案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_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方案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是为了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保障作用,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及时、便捷地获得医疗救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上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105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到20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职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xx年,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

医生3名以上,20xx年达到5名。到20xx年完成九县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和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 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105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新建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750个,20xx年建设30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从20xx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农业□非农□ 属别 城市低保□农村低保□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患病种类 治疗医院 是否参加合作医疗 已用医药费 (元) 合作医疗补助费用 (元) 个人承担费用 (元) 申请人家庭成员 姓名称谓年龄健康状况职业备注 申请救助理由 社区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乡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 民政局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申请城乡医疗救助,按照“申请人(户主)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具体办理程序及标准: 一、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汉台区城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或《汉中市农村医疗(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对象《供养证》、优抚对象《优待证》,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件、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及医疗费用有效凭证,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证》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证》及当年支付报销医疗费用的有效凭证和救助凭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医疗救助每月审批一次,救助对象应在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内向民

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三、区民政局原则上不接收个人送来的申报手续,对符合救助标准的手续由各镇、乡、办事处于当月20日前集中上报。 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出具的《农合病人住院费用结算单》必须为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外地住院治疗的除外,但必须到区农合办加盖公章)。 五、五保人员大病住院申报程序: 1、分散供养五保户需住院治疗的本人应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入院通知、个人书面申请,交镇、乡、街道办事处审查后,报区民政局备案,患者需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因紧急情况需立即住院的,应在一周内补办申报手续,否则按医疗救助一般对象给予医疗救助。 2、集中供养五保户需住院的,由院民所在敬老院书面报告并附诊断证明,报区民政局社救科备案,确因紧急情况需立即住院的,应在3日内补办相关手续,需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六、五保供养人员救助办法: 1、门诊费用救助:分散供养五保人员因病进行门诊治疗的,应持乡级以上门诊治疗发票,按发票实际数额的50%救助,最高金额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元;集中供养的按门诊费用实报实销。 2、住院费用救助:分散供养五保户因病住院的,新合疗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在10000元以内的实行实报实销,自付部分10000元以上的对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35%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500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因病住院的新合疗报销后实行实报实销。 3、分散供养五保户入院治疗费用应由本人、村组、乡镇办事处协调解决,出院后新合疗报销完结按程序进行医疗救助;集中供养五保户应由所在敬老院垫付,新合疗报销完结后按程序进行医疗救助。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探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初探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摘要: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分属卫生和民政两个部门,如果两个部门完全分割,各自为政,会在实际工作中暴露许多弊端,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实现黑龙江省农村医疗救助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源的整合无疑会大力推进该省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节约社会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使农民得实惠,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促进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病有所医;黑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8-0066-02 2003年在全国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让农民看到了希望,到2006年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将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普遍推行,2009年新医改方案的出台再加上上百亿的财政投资

加速了医改步伐,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医疗救助工作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子工程,对于保障困难农民群众病有所医,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如何整合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笔者以黑龙江省为例,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一、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最新概况 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取得了新进展,省卫生管理部门规划制定了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方案,全省、县(市、区)两级政府将拿出8亿元资金,确保“新农合”工作有效运转。其中包括新增提高最高补偿上限,开展优势补偿,政府帮助贫困人口、五保户、低保人群及农民工参合等项内容。从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对全省参合农民按60元标准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全省补助标准为省级财政补助51元,县(市、区)财政补助9元。农民个人缴费分成两个标准,原则上,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的按40

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最新)

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服务,改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水平,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在医保体系中的底线作用,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X 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医疗救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二)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 (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机构有效衔接; (四)依托X省社会救助监控系统,全面拓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五)分类施救,以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救助为重点,对低收入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救助为补充; (六)公开、公平、公正、简便。

第二章救助对象 第三条医疗救助对象包括: (一)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 (二)低保对象; (三)低收入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凡享受公费医疗保险的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医疗救助,若遭遇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相关政策及相应程序给予一定数额的临时救助。 第三章救助方式与标准 第四条医疗救助采取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资助参合(参保)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 (一)住院医疗救助:分为基本医疗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三种方式。 1.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是指救助对象因病住院经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当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分类分档核算给予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救助: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全额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 细则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内政发〔〕125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内民政保〔〕133号)以及《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政发〔〕1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城乡医疗救助(以下简称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拨款和上级专项资金救助及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患重大病和慢性病的城乡贫困居民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第三条医疗救助以政府救助为主、社会互助为辅。 第四条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农村牧区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重残人员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实施重点救助。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医疗救助遵守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与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低标准起步,分类施救,逐步提高的原则; (三)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多方筹集与个人积极参加的原则; (五)与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慈善机构的救助相衔接的原则。 第三章救助范围 第六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人员包括: (一)特困供养人员(农村牧区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 (二)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 (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 (四)见义勇为及因公受伤、致残的农牧民和无固定职业的城市居民; (五)城乡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人员(低收入人员指家庭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我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 第七条城乡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到指定医院就诊时,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30%的检查费和床位费。 第八条我旗确定的指定医疗救助服务机构为苏木镇场医院、

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社会保障学 姓名:李思研 作业名称: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现状及问题研究联系邮箱:383142707@https://www.wendangku.net/doc/ac5463570.html, 指导教师:于长永 2015年6月24日

一、引言 医疗救助是政府通过提供财政和技术上支持,及社会通过各种慈善行为,对贫困群体中因病而又无经济能力进行就救治的群体,或因支付医疗费用数额庞大而陷入困境的群体,实施的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使他们获得必要的卫生服务,得以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改善他们健康状况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既是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又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二、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医疗救助制度从2003年、2005年分别在农村和城市建立以来,到2008 年底实现了城乡全覆盖,目前已惠及近亿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包括常规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着“托底”和“串联”作用,通过与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社会慈善等资源的有效衔接,形成综合医疗保障格局。 1、我国医疗救助发展的三个阶段 政府主导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经历了从“保险化”设计并倾向“大病”的初级阶段(2003-2007 年),到以住院救助为主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2008-2011 年),再发展到当前(2012 年至今)的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包括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综合救助的三个重要阶段,不断成熟。医疗救助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是:第一阶段,救助对象卫生服务利用严重不足与医疗救助资金大量结余并存,在事实上形成穷人向富人的“逆向补贴”;第二阶段,救助制度理念回归“保基本”,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地区救助对象卫生服务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逐步优于普通人群,资金支出出现“井喷”,好在累积结余较多尚能平衡;第三阶段,随着大病保障机制的逐步建立,医疗救助对象从低保户、五保户逐步扩展到低收入人群及其他弱势群体,救助范围从单一住院救助扩展到门诊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就诊机构逐步走出县外,就医费用更难管控,救助资金需求更大。 2、新医改背景下医疗救助制度 2009 年启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四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从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来看,2011 年我国灾难性卫生支出家庭占比为12.9%,高出欧洲国家近十倍,表明尽管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是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首先,基本医保制度要求患者共付(自付)水平过高,对大病患者的财务风险保护还很不足;其次,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以减轻和避免绝大多数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但是不能保证所有大病患者都不发生;再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偏窄和救助标准偏低,对穷人和大额费用支出患者的救助有限。我国医药卫生费用逐年上涨,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医疗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保障网,在维护贫困人口利益、保障制度公平性方面的作用将愈发重要。 三、我国医疗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 1、《医疗救助法》立法缺失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 梁河县民政部门: 我叫李茂省,男,汉族,现年23岁,梁河县人,现居住于梁河县核桃窝村。 我自幼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XX年7月份以来,经常咳嗽,痰中带血,并伴有胸闷,胸胀和肝脏隐隐作痛等症状,经医院检查为心脏肥大,肝肿大和肺水肿等病症,几个月以来,先后到梁河县医院和德宏州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极不稳定,由于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出院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 医生建议,中药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但估计要用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期已用去检查治疗费7万多元,已是负债累累,为了帮我治病,年迈的父母亲长期在外打工,节衣缩食,然而攒下的钱与昂贵的医药费相比同样是杯水车薪。 鉴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凑齐医药费进行手术以延续生命,特恳请民政局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 第一步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优 抚对象中的贫困户,因患病住院在出院后30日内,由本人或其 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二步经村民代表会议

同意并张榜公示后,由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印章,上 报镇乡人民政府审核,镇乡人民政府逐项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 的上报市民政局给予医疗救助。 所需材料:表格 附件》申请书 》本人身份证 2、本人身份证。 》证明本人身份有效的合法证明材料 3、证明本人身份有效的合法证明材料(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证、五保证、低保证等)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合作医疗报销情况证明及出院证、转院证、医疗证断书、医疗费用票据 4、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合作医 疗报销情况证明及出院证、转院证、医疗证断 书、医疗费用票据。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一) ××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社会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履行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为稳定社会、建设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年,我县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9221人,其中城市1636人,农村37585人;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92.19万元,其中城市29.89万元,农村462.3万元。资助1386名城镇参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助32957名农村参保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缓解就医困难和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问题,使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享受生活定补的60年代精简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等五类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由救助对象家庭户主向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报销的相关医疗收费收据、必要的病历资料,经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填写《××县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系统。为了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构建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采集工作,建立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实现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受益人口达4万多人。 四是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100%。 五是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社会化发放。财政部门设立医疗救助专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县民政局将审批核定后的医疗救助对象名单和医疗救助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及时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至相关金融网点,存入救助对象的存单,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下步打算 ××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医疗救助资金不够充足,医疗救助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及医疗救助比例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救助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适当调整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形成更为有效施救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二) ××年,医疗救助工作纳入了市定目标管理。我县的医疗救助工作在县领导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

医疗救助规章制度

医疗救助(大病救助) (一)“一站式”医疗救助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在我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通过“一站式”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在医院直接办理医疗救助手续。 (二)非“一站式”医疗救助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且未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的各类人员可书面申请医疗救助,具体申请程序是由户主或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申请人及患者身份证、户口簿; 3、享受社会救助有关证件(低保证、五保证、残疾证、低收入家庭证明等); 4、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的诊断病历、出院小结或有关证明材料; 5、医疗费用票据(主要包括医药费收据或其他费用证明材料、住院补偿结算单、医疗费用报补信息表等); 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或在单位报销部分费用的,应提供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分割单或单位出具的报销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或患者本人持有的肥东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具有“个人结算户”功能);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以正规医院出具

的“医药费收据”、“住院补偿结算单”、“医疗费用报补信息表”等为依据并扣除下列费用: 1、医疗单位按规定减免的费用; 2、患者本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 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支付的费用; 4、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等各种保险支付的补偿金; 5、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抚医疗补助资金。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范例范文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范文 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县民政局: 我叫王冬梅,今年62岁,身份证号码为####042626。系我县习文乡板屯村村民,我全家共有3口人,丈夫患癌症去世,是大病致贫户。 我于2014年患双膝重度骨关节炎,无法行走,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今年以来,先后到安阳、邯郸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解放军总医院,先后做了两次大手术,花去医疗费十几万。加上丈夫前几年住院看病,欠下的外债已经是十八万多。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我两个儿子参军,微薄的津贴孩子不舍得花,省下来给我看病。仅有的4亩地,因无能力耕种也给了别人,此外无任何收入。为此,特恳请民政部门给予救助。 我保证上述情况完全真实,无任何虚假,如情况不实,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如数退还已领取的救助金,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申请人:王冬梅 2014年4月20日

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西河口乡民政办: 我叫张友树,今年66岁,系我乡河口村卢院组村民,老两口一起生活,现两人年老体衰,均有病缠身。 我于2014年患腰椎第三、四节膨大,行走困难,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几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曾几次到六安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合肥安医第二附属医院,由于经济困难,在医院做手术将开支俭省到最低,也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这对一个年老体弱夫妻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开支。 恳请民政部门领导,给予贫困医疗救助,对所花去的医疗费给予报销,为盼。 申请人:张友树 2014年4月18日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 2014年10月27日,我市下发《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全市所有参合农民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2014年7月1日至本意见施行前,以及持续住院至2014年7月1日后出院发生的属于大病救助范

2017年医疗救助工作计划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细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托住底线、保主保重、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标准,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权益。 2.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商业保险与医疗救助衔接机制,做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和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享、公开透明,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3.进一步提高对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水平。重视减轻特殊困难人群医疗费用负担,要根据地方财力和救助资金的总量,适时调整救助对象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标准。对于一些重特大重病救助对象经集体研究后可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最大限度的将资金救助困难群众。同时要根据救助对象病种、病情、家庭贫困程度尝试实行医前、医中、二次救助等救助措施,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尽早、及时用到最急需救助的群众身上。 4.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筹资机制。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患病率、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情况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水平等,科学测算医疗救助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应纳入救助范围的对象标准,使更多的困难人群受益,造福社会。同时要加大与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福彩中心等公益机构的联系,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健全多渠道筹

资机制,增强医疗救助能力。 5.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老百姓。要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条件以及政策、范围,使广大群众了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以及所需材料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这项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中国医疗救助制度

中国医疗救助制度

目录 一.医疗救助制度定义 (3) 二.医疗救助制度意义 (3) 三.中国医疗救助制度现状 (3) 四.中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主要问题 (4) 1.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不足, 成为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的制约因素 (4) 五.建议及措施 (6)

一.医疗救助制度定义 医疗救助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对社会和个人突发的不可承担的疾病风险进行救助的医疗体系, 主要面对社会困难人群和因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人群中的患病人员以及 由于家庭收入不能承担庞大的医疗开支而陷入困境的居民提供医疗服务的制度, 是多层次 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 二.医疗救助制度意义 1.通过完善的医疗救助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据调查,在我国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大约占1/3甚至更多。由此可见,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可以有力的促进社会脱贫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2.可以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提高人均寿命。 3.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可以有力的促进社会稳定。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救助体系有助于缓解这一现象。另外,如果有大量无钱医病的情况存在,本身也是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的不稳定因素。 4.有利于保障人权。,医疗救助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贫困公民在患病时应获得医疗救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属基本生存权范畴。生存权就是人和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的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是享受其他人权的前提。 5.从社会保障构架来看,实施医疗救助是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乃至社会保障制度的迫切要求。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六大部分组成。社会救济系政府以资金或实物对贫困者进行救济;社会互助则是在政府倡导下,依靠社会力量对贫困者进行资金、物质和精神、法律、医疗等各个方面的帮助,使他们摆脱困境。这两个保障项目合起来,就是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 三.中国医疗救助制度现状 1.中国医疗救助对象 我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救助对象主要是侧重于低保户、特困户中的大病患者。因为低保户和特困户中的大病患者不仅面临看病难问题, 也同时遭受看病贵问题的困扰, 所以这类群体面临的因病致贫风险也最高。在民政部2003 年发布的《关于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但是在实际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地方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通常是以政府定期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主要依据来确定救助对象 2.中国医疗救助主体 医疗救助本来是由民政部门主管,但现实中存在无人主管或多头主管的情况,使求助者不知1引自《英国、美国医疗救助制度对中国医疗救助制度的启示》,作者:任月,陈科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精神,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根据《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黔府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各地要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整合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同时按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要求,合并原来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分设的“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在政策目标、资金筹集、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方面实现城乡统筹,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获取医疗救助的权利、机会、规则、待遇公平。重点加大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及80岁以上老年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大疾病患者、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住院救助比例应在7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明确救助范围。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具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以下十类人员: 1.特困供养人员; 2.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 3.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 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5.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 6.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7.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8.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应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得高出2倍); 9.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范文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范文 第一篇: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县民政局: 我叫王冬梅,今年62岁,身份证号码为13212919510042626。系我县习文乡板屯村村民,我全家共有3口人,丈夫患癌症去世,是大病致贫户。 我于20XX年患双膝重度骨关节炎,无法行走,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今年以来,先后到安阳、邯郸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解放军总医院,先后做了两次大手术,花去医疗费十几万。加上丈夫前几年住院看病,欠下的外债已经是十八万多。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我两个儿子参军,微薄的津贴孩子不舍得花,省下来给我看病。仅有的4亩地,因无能力耕种也给了别人,此外无任何收入。为此,特恳请民政部门给予救助。 我保证上述情况完全真实,无任何虚假,如情况不实,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如数退还已领取的救助金,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申请人:王冬梅 20XX年4月20日 第二篇: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西河口乡民政办: 我叫张友树,今年66岁,系我乡河口村卢院组村民,老两口一起生活,现两人年老体衰,均有病缠身。 我于20XX年患腰椎第三、四节膨大,行走困难,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几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曾几次到六安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合肥安医第二附属医院,由于经济困难,在医院做手术将开支俭省到最低,也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这对一个年老体弱夫妻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开支。 恳请民政部门领导,给予贫困医疗救助,对所花去的医疗费给予报销,为盼。 申请人:张友树 20XX年4月18日 第三篇:农村大病医疗救助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 20XX年10月27日,我市下发《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对全市所有参合农民实施大病医疗救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最新)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为缓解我区城乡贫困家庭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困难问题,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根据《X省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X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及各级对民生工程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的以下五类对象,均可申请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一)持有区民政局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 (二)重点优抚对象; (三)持有区民政局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 (四)城乡低收入居民。城市低收入居民是指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现行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的居民;农村低收入居民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现行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居民; (五)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人员。 二、救助病种 (一)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急性脑中风;

(三)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四)严重心脏病; (五)重症肝炎及并发症; (六)艾滋病; (七)晚期血吸虫病; (八)重症精神病; (九)系统性红斑狼疮; (十)风湿病并致关节畸形、功能障碍,或合并其他脏器损害,影响正常生活; (十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十二)肝豆状核变性。 三、救助标准及定点医疗机构 救助对象在扣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类商业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部分后,个人负担的年医疗费用将给予定额救助,当年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 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指定医院参照区医保中心和区合管局指定的当年医疗定点机构。 四、救助办法 (一)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

江苏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江苏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意见》(苏发〔2003〕24号)和《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3〕75号)以及《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等文件精神,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依托,以大病医疗救助为重点,切实保障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成员因患大病的基本医疗需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医疗救助对象和标准 第二条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户。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 (三)未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县(市、区)农村特困户家庭成员。 (四)因患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其他农村家庭成员。 第三条医疗救助形式 (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纳个人应负担的资金,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二)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三)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对因患大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按照本办法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四)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四条医疗救助起付救济线、救助标准和最高救助限额,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制定本地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第五条农村五保户因患大病的医疗救助,自负医疗费超过起付救济线的部分,在当地规定的救助限额内全额给予补助。五保户自负医疗费,分散供养的由本人从供养经费中支付;集中供养的由所在敬老院从供养经费中支付。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