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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

会计事务所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
会计事务所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

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规定,本事务所工作底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收集保管。

2、关于档案的管理制度按本事务所制定的《关于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3、底稿的收集

项目组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督促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部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工作底稿的立卷归档工作;项目组其他成员应积极配合立卷人员整理、鉴别、取舍有关资料,并按立卷要求整理工作底稿,做到及时归档。项目负责人要对该项目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保证工作底稿质量。

4、归档时间要求:

工作底稿应在该项目出具报告后三个月内将文件材料整理立卷,移交工作底稿室归档。最迟应在本年度末归档。跨年度的业务项目,应在出具报告年度立卷归档,要求同上。

5、工作底稿验收:

(1)移交工作底稿时工作底稿管理人员对各项目送交的每份工作底稿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缺少的,退回立卷人补充修改。正式移交时交填写“工作底稿移交登记”,以备查考。

(2)各业务部门在业务项目工作中形成的电子版应妥善保存(加电子版保存内容)特别要注意标注修改时间,最后将电子版定稿随工作底稿一同移交工作底稿室。

6、工作底稿管理

为便于查找利用,工作底稿按部门分类,同类工作底稿采用大流水编号,然后装盒入柜存放。每年末,对工作底稿进行一次清查核实,以保证工作底稿安全完整。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有效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级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是会计管理部门。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制定会计档案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标准,有权监督和检查各级财会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省分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依据总公司规定监督和检查所辖分支机构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总省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地市分

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具体实施会计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归档等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至办公室前的借阅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档案相关管理制度,对会计档案管理各环节进行专业指导;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有权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真实可靠、安全规范和长期可读;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后的借阅管理,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鉴定及销毁工作。 第六条系统需求管理部是软件需求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受理、审核和评估与会计档案管理相关的软件需求,组织进行需求的评审、确认,将审核通过的需求提交需求实现部门,并组织需求提出部门进行系统功能的验收。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是电子会计档案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系统开发、功能改造、日常运行维护;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满足电子会计档案存储、归档、移交、保管、利用、销毁等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三章归档和移交 第八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

会计继续教育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次修改是在1998年 2.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2016年1月1日)。 3.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2016年1月1日)。 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如何处理(由原单位保管)。 5.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6.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7.单位负债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 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印件需要XIE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10.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何时算起(从所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2.会计档案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13.会计凭证进行分开组卷的时间依据是(按月组卷)。 14.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15.单位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 16.原始凭证保管期为30年。 17.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18.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 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音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19.下列不属于会计账簿的是(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0.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1.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 三、档案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归档、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 财务档案是专业档案的一种,它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营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五、财务档案的分类 财务档案分为内部留存财务资料档案、对外报送财务资料档案与外部专业机构提供的专业报告档案。 (一)内部留存财务资料

内部留存财务资料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客户资料档案以及其它财务档案四类。 1、会计核算档案范围 会计核算档案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①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资金盘点表等。 ②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③会计报表 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按时间能够分为月度会计报表、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以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它内部报表等。 ④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底稿、审计调整数据底稿、对外开

会计档案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会计档案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1.会计档案的概念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放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核算是对会计对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记录和计算。一个年度会计核算工作结束,它所产生的——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就是会计档案。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部门形成的材料很多,只有会计专业核算材料才是会计档案,财会部门经办的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预算、预算指标、计划、工作总结、报告以及来往文书,不属于会计档案。应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2会计档案管理原则 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利用。 3.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准绳,提高法治观念;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原则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机构 综合档案室。是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一种负责收集和保管本单位各种门类档案的内部性档案管理机构。综合档案室统管本单位党政工团、科技、会计、经营等方面的全档案。会计档案室。是形成会计档案较多的单位建立在财会部门的专门性会计档案机构。有些大型或特大规模的企业,为加强对会计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将所属机构的会计档案有效集中起来保管,以保证会计档案的齐全、系统、有序、得当,需要建立专门的会计档案室。 5.会计档案管理方法 5.1会计档案的收集 5.1.1会计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贯彻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集中统一管理会计档案。 (2)遵循会计档案的形成规律。 (3)保证会计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准确。 5.1.2会计档案的收集(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经济依据的书面证明文书。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是按照会计科目开设账户,用固定格式帐页所组成的,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序时、分类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簿籍。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帐、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以账簿记录为主要依据,按规定的表格形式,定期总括的反映核算单位在一定时期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报告文件。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税务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案卷目录)、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1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模版

文档信息 本版批复信息 文件版本记录 文件说明 xx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管理xx财务档案、统一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分类管理办法》、《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xx 有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xx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财务部门的财务档案管理。 二、定义 -财务档案分以下三类: 1、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2、财务管理档案 财务管理档案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财务管理性文件。包括关于财务工作的请示、批复、通知、报告、会议纪要、可行性报告、管理报告、评估报告等 3、财务合同档案 财务合同档案是指由各级财务部发起的合同性文件。例如银行授信协议、融资类协议等。 三、工作职责 -各级财务部: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在财务档案移交前,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出纳不得兼管财务档案。 -财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装订、上架、入库、借阅、迁移和销毁等财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5.1财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其中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0年、10年。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由各级财务部装订成册、整理立卷归档,并编制财务档案保管清册。 五、财务档案的归档 5.1财务档案归档要求 -归档的财务档案必须内容齐全完整,签章完备,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的法律法规,准确记录和真实反映本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 -归档的财务档案应为原件并经过规范的系统整理。

企业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 3.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4.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由财务部门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阅会计档案人员,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各种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会计档案管理流程

会计档案管理流程 1.适用范围 长城地产集团股份冇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会计档案资料管理。 2.控制目标与关键绩效指标(KPI) 2.1确定会计档案管理过程中的步骤和事项,明确会计档案保管的责任,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会计档 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2.2关键绩效指标:(绩效管理部分) 3.主要涉及部门及职责 3丄财务部 3.1.1.具体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交接、借阅、销毁等事项; 3.1.2 集团财务部负责指导下属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管理会计档案。 3.2.财务部经理 3.2.1.负责会计档案的总体组织、安排、协调等工作。 3.3 公司档案室 3.3.1负责接收、保管财务部移交的会计档案。 4.流程关键控制点(CPP) 4.1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 4.2会计档案的保管 4.3会计档案的借阅 4.4会计档案的销毁 5.流程责任人 5.1财务部的档案管理员及财务部经理 6.支持性文件 6. 1会计档案管理流程

会计档案管理流程 公司档案室財务部 簿 财务报告其他公计 资料 整理、归档.装订 成瑞、祝也1) 艰制会il档案目泉 清中(2) "十代案(勺 n;要移金的 公司領导外部単位 P "的 《会计档案 网办法》 支持性 《会计档案 g心 上级主管 妝位 会计档案 存g .財务部经押批准只诃以否询、其 需要借阅的 移交淸单 (4>三 m . £J W ? ? ? 一 〕 闻 、 借 例 「?,雷 毀怠 WXIO) 审fit (12> 审批 '⑴) 档案室人员 05) 勝毀会H档案 (16) 档案销雙清航. (13) 疗务部人边14) 反砒祝 * (17) 《会计档案 牺办法> 需要保留的 档案另行v 卷归楙1&)J

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使用档案,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二、归档范围 1、行政类:行政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会议记录、规章规定、管理流程等;各类公文。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各类证照、证书。包括章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证、房产证、商标注册证书、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等;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所有原始证照、办公设备、仪器设备说明书、保修卡等;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视频、光盘、录音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2、工程类:设计文件、图纸、招投标文件、造价、工程管理(变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 3、合同类:订货合同、销售合同、工程合同、租赁合同、装修合同、广告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贷款(银行承兑)合同、担保(抵押)合同、合作(加盟)协议、投资协议和其他合同(协议)等 4、财务类:申请单、报账单、票据、文件、原始凭证、计帐凭证、帐簿报表、纳税申报、统计报表、基础资料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 5、人事类:员工基础资料、照片、岗位证书、考评、晋升、奖惩记录、员工培训、工作总结、考勤资料、保险资料、住房公积金、人事任命、劳动纠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审核人: 编制人: 制定日期:年月日

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会计档案管理体系 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

2016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16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第一章总则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提取营业收入的()%做为职工培训费用。

(完整版)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终稿)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天峰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构成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税务报告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会计核算及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纳税申报资料:月度、季度年度税务申报资料及其他为外部机构提供的各类报表 5、各类合同协议:订单、协议、合同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表: 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各类公司结算银行

卡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务人员交接清单、发票存根、收据存根。银行、税务登记管理资料。 第三章会计档案日常管理 第三条账册管理 (1)当日工作结束后,须及时整理会计作凭证,当期及时打印凭证月底及时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 (2)月末结账后,须及时打印科目文件(余额表),并装订成册。(3)月末结账后,须及时打印月度会计报表,并连同报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归档。 (4)月份申报结束后,须及时打印各类申报表,并装订成册。(5)月末结账后,须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时归档。(6)年终决算后,须将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归档。 (7)年度结束后,需将各类财务帐册按类分别月排序装订。 第四条磁介质管理 月度或年度结束后,对电子台账数据及本地账务数据必须有效存档及备份。涉及绝密资料需硬盘数据备份,每年应定期将硬盘数据作一次性全部备份并刻录光盘双重备份存放于不同地点。磁盘备份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套资料及财务报表、预算考核报表等。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立卷要求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

会计档案管理细则

会计档案管理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中心档案管理专员负责,一年以内的会计资料放财务办公室资料专柜,一年以上移入档案室。 2.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按财务中心会计档案管理操作细则,定期将各项目、各机构的各项资料汇总至各职能中心,由各职能中心收集审核后传递给财务中心。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六)贷款合同及收据。 (七)项目成本预算书 (八)各项目合同复印件(包括甲方、供应商合同)

(九)每月收入确认的依据,包括产值确认表、设计确认函、管养扣款单、进度款申请表等。 (十)所有项目的开工令 (十一)工程结算资料、验收资料。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装订并登记凭证清单: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凭证目录,每月记录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4)需要单独装订成册的凭证附件,由相关凭证制作人,整理好对应的附件,加上封面标示后,按月、年装订成册。 (5)时间规定:每月15日前由各相关人员将上月上述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员。 2.会计账簿。 会计账务处理完成年度结账后,均需财务报表出具人员从金蝶帐套打印出总帐、明细帐整理后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湖北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

湖北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纸质档案(含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等)数字化加工的主要技术指标。 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各级综合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 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湖北省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鄂档[2004]46号); 湖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电子档案数据容灾管理试行办法(鄂档〔2010〕4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鄂档办〔2014〕19号)。 3实施主体 3.1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责任主体为实施档案数字化的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简称 -1-

“数字化实施单位”)。 3.2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可由数字化实施单位自行组织人员开展,也可以由数字化实施单位采取业务外包的方式委托给具有相关 资质和能力的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数字化服务机构”)完成。 4基本原则 4.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纸质档案重要程度、破损状况、利用需求等,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国家重点档案、重要全宗档案和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应 优先列入数字化加工对象。 数字化应保持原有档案全宗或目录的完整性。 4.2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遵守保密安全要求,对数字化对象进行划控、鉴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不得以外包方式委托进行数字化加工。加强档案数字化 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成果的安全。 4.3完善细节,规范流程 对因涉密不宜以外包方式委托进行数字化加工的对象,应用文 字做出说明,并由数字化实施单位组织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数字化加工。应加强数字化加工流程管理,界定各个环节的职责任务,堵塞漏 洞和缺憾。 4.4分工协作,夯实基础 加强内设机构的分工协作,把夯实档案基础业务工作与档案数 -2-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范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会计档案管理程序

德信诚会计档案管理程序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更好地发挥会计档案的史实、证据作用,为公司经济工作服务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具体归档内容见《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的规定》。 1.3 股份公司、分厂(分公司)、后勤部门(含职工医院、食堂)和工会等核算单位均适用本制度。 2 整理与移交归档 2.1 财务部门应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2.1.1 会计报表,归档前需进行整理,制包封面,装订成册。封面上需写明案卷名称、类别、所属年、月和编号(注明本卷起讫页数)。 2.1.2 会计帐册,在归档前,经整理后加上牛皮纸封面,并贴上写明帐册名称、所属年月、记帐员姓名以及帐册起迄页数的标签。 2.1.3 会计凭证,在归档前经整理后包上封面,装订成册,做到整齐、牢固,并在封面上进行编号,逐项填妥有关内容。工资结算单的整理按月装订,标明年、月。 2.2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l—3年,期满后(一般在二季度)按上述要求整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一式二份编造移交清单,一次性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经清点无误后方能接收,并在移交清单上签注后,与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2.3 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符合会计档案立卷、装订要求,否则档案室有权拒收。需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后才可接收归档。 2.4 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同原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 借阅与利用 3.1 公司或外单位人员需查阅会计档案材料,对三年内由财务部门保管的档案,由兼职档案员负责接待和查阅。对已归档案室的档案,则由档案室会计档案员负责接待和查阅。 3.2 公司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持所在部门领导签证,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注明查阅内容和利用目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3.3 查阅档案只限在阅档室进行。会计档案原件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复制,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3.4 借阅人应切实负责所借档案材料安全,不得损坏、涂改、拆卷。 3.5 案卷借阅和归还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应检查案卷有否损坏、遗缺情况,并在登记簿上签收注销。 4 保管与鉴定销毁 4.1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种,具体内容内见《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的规定》。 4.2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3 涉及到落实政策的凭证,其保管期限应从处理结束后的第一天算起,到期按规定销毁。 4.4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共同进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能销毁。 4.5 对期满需销毁档案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室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4.6 会计档案的销毁必须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双方共同派员监销。 4.7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交档案室保管。 4.8 严格按“七防”要求,做好库房管理和档案的保护工作,维护档案安全,防止泄密。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如OSHA 统计分析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 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 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 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是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六大类,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资金档案管理、预算档案管理、日常往来文件、决议档案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中每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类。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4.其它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其它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四条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将本年账簿存档。 第五条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第六条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凭证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部门、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类。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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