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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小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据齐鲁晚报讯:6月9日下午,莱芜市7名中学生在当地的汇河发生溺水事故。当晚7:50,7名学生打捞上岸,但已全部死亡。另据中国网络电视台报道:9日10:40,哈尔滨松花江5名学生手拉手营救落水女同学时,4人遇难。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学生到溪、河、池、水库中游泳或玩耍。

3、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4、注意交通安全。不满14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校车上、上学、放学路上戴小黄帽。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5、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6、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7、防食物中毒。家长不给孩子零用钱,购买“三无食品”。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喝生冷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9、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10、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生活,反对迷信。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上网和玩耍。不参加非法的活动,不做违法的事。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徐家小学家长签字 2012年6月11日篇二:安全责任书(防溺水) 大竹县杨通乡中心小学

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学生、家长)

夏季来临,各地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痛。预防学生溺水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溺水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如确实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发生意外。

四、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

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

六、学生在家期间(含家与学校的路上),家长(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八、在学校上课期间,如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者需要提前离校,家长(监护人)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九、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班主任电话、0818-*******、139********),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家长(监护人)把学生的安全与生命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责任书的上述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以

2012年月日

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班主任)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班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班主任管理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1、落实竹教安【2012】15号《大竹县教育局关于转发<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预防溺水事故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一会”教育。(不在无监护人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陌生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或沟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2、加强学生自习、上课、午睡等出勤管理,明确专人点名汇报,及时掌握缺勤学生信息,对请假学生采取追踪调查,了解缺勤和请假学生的去向。不明去向的学生要最短时间内联系学生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3、利用安全课、班会和黑板报宣传游泳玩水的危害性,切实通过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溺水意识,使学生能自觉抵制游泳或玩水。

4、通过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加强家、班联系。安全教育、家访活动要有记录。

5、发挥班干部的骨干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教育他们自己不下河洗澡的同时,宣传下河的危害性,帮助身边的学生提高认识,及时了解班级情况和学生动态,建立班级信息员联系制度,班主任应及时向他们了解学生下和动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6、深入学生,了解班级学生的状况,发现有游泳动向的学生,及时谈心引导,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切实提高认识,从源头上杜绝学生下河游泳。

7、教育学生遇到溺水现象,要理智,不擅自施救,最好大声吆喝成年人施救。 8、班主任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有教育计划,并详实记录班级安全(管理与教育)日志。

9、学校定期对班级防溺水管理与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对玩忽职守或工作不力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

2012年月日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班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各教师管理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1、落实竹教安【2012】15号《大竹县教育局关于转发<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预防溺水事故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一会”教育。(不在无监护人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陌生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或沟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2、各学科教师要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要求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

3、落实课前、课后提醒制度。每天上、下午第一节和最后一节有课的教师,在上课前或放学前用2——3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河。

3、每节课前、午睡时,清点学生数,把缺勤学生名单立即反馈给班主任,有学生请假,上课教师必须看到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无假条上报给班主任,做到掌握每一位不在教室学生的去向。

4、配合班主任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教育家访工作。有家访宣传、联系记录、家长反馈承诺等。

5、做好联系宿舍内寄宿学生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深入每位寄宿生,及时了解寄宿学生的思想状况。

6、教育学生遇到溺水现象,要理智,完全保障情况下不擅自施救,应大声吆喝请成年人施救。

7、遵守学校的考核制度,在指定时间内把防溺水考核资料送到指定地点,对考核积分落后,资料作假或玩忽职守者,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

2012年月日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发挥全员教育的作用,学校门岗值班教师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门岗值班制度,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与校园安保人员签订防溺水管理责任书。

1、门岗值班实行轮岗制,但必须确保值班期间不空岗、缺岗和漏岗。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班人员负责。当班人员如果遇有紧急事务,必须向值班行政出示书面请假条,值班行政做好安排后,准许后方可离岗。擅自离岗每查处一次按旷工论处。

2、严格落实大门准出入制度。非校方人员进入校门采取预约登记制度,没有联络人准许不得允许入校。校方人员凭证件入校。家长在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入校。

3、严格落实学校大门开关制度,不得擅自更改开关门时间,否则后果由当班人员负责。

4、学校对寄宿、走读学生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寄宿生没有家长接送一周不得进出校门,在校就餐学生午间不得进出校门,走读生在校门开放时间进出校门。门岗值班人员要严格防控。学生必须凭证件出入校门。

5、课间实行落锁制度,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走出校门,生病学生联系家长后,有家长带出学校,门岗值班人员做好记录,禁止学生私自离校。

6、午间禁止学生将自行车推出校园,否则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当班人员负责。

7、各时间段走读学生离校后,大门立即封闭,对进出校门学生要严格排查登记,只准进不准出,发现强行离校或其他违纪苗头及时上报,私自放行一切后果,当班人员负责。

8、配合学校向家长做好学校规章制度的解释疏导工作,及时完成外来人员登记,家长来

校来访登记。

校长(签章):门卫人员(签章):

2012年月日篇三:防溺水安全责任书2014

土门中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要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节假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塘、库、渠、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年级班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土门中学 2014年4月16日

土门中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要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节假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塘、库、渠、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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