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世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试验项目检验计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润世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二〇一七年二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总体施工方案 (1)
三、质量管理目标 (1)
四、主要管理措施及检验计划 (2)
五、成品保护工作 (19)
工程质量、试验项目检验计划
一、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把各项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建风电精品工程,树风电行业丰碑,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计划。
二、总体施工方案
根据工程的特点,成立工程项目经理部,选派素质好、协调能力强、创优能力强的项目部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调入装备优良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派以责任心心强、技术水平一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三、质量管理目标
1、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精心施工;遵纪守法,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控制风险;
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信守合同,服务业主;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2、质量目标
总体目标:以高标准达标投产工程质量要求为基础,以争创优质工程为目标,以过程精品为重点,以组织和技术为保障,一次成活、一次成优,尽一切努力创建优质工程。
质量指标如下:
1)土建、安装、调试合格率100%,建筑钢筋焊接接头合格率100%;混凝土生产水平达到最优级;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99% ;调试合格率100%。
2)电站投产后主要性能指标全面达到最优设计值,同时各项性能指标应在同类型电站、同一区域、同一时期处于领先水平,并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做到基建与生产无缝衔接。
3)施工管理及技术资料齐全、准确、清晰,符合行业及业主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并在工程移交生产后一个月内移交。
3、质量管理体系
严格按照“GB/T 19002-ISO9002”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和《管理手册》的贯彻执行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ISO9002 质量标准文件中成熟的质保体系要求,各参建单位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组建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强有力的质量保证组织机构。
4、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建立
123、为保证该工程的顺利施工,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完成,成立该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4、领导重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4.1 建立建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项目部要按规定配齐人员,持证上岗,根据人员岗位职责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掌握质量动态,确保各项质量目标的实现。
4.2项目经理为本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负责人,主管生产的领导、各级专业管理人员都要重视抓质量工作,项目经理每月要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并组织一次质量分析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进行整改,项目部每月要召开一次职工教育大会,提高全员质量素质。对工程质量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做好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工作。
4.3建立和完善各级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材料检验制度,质量等级评定制度,三检制、样板制、质量奖惩制度,每周质量例会制等行之有效的质量责任制度。 4.4把消除质量通病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方法,及时掌握质量动态,认真行使质量管理“一票否决制”,消除质量通病,确保项目质量
目标的实现。
4.5 狠抓过程质量控制,实行样板制,以样板引路,不断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4.6坚持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旬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质量大检查。质安组要分段面分楼层进行跟踪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5、做好材料检验、试验工作,
5.1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是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基础,对其进行质量控制,是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确保进度计划顺利进行的必要途径。
5.2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都要经质量检验,抽样复试确认后方可使用。
5.3对工程施工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焊条等结构材料都要出具出厂证明或检查单,项目试验员要及时进行抽检、复试,钢筋每次每批抽检一次,袋装水泥每200T抽检一次不足200T的按200T抽检,其它材料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检方案进行抽检,严禁使用非正规厂家的产品。
5.4对砼、砂浆、防水材料等,要监督试验人员做好配合比,并按规定制作试块进行养护项目质量员要不定期进行抽检。
5.5对钢筋砼构件要按有关规定抽样检查。
6、对新材料,要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7、对工程施工主要材料进场及检验方法制定如下计划:
7.1基本规定:
7.1.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制订检测试验计划;
2 制取试样;
3 登记台账;
4 送检;
5 检测试验;
6 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7.1.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相关标准。
7.1.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当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分包单位按合同确定的施工范
围各负其责。
7.1.4 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7.1.5 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检测试验任务的检测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施工单位的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2 对检测试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委托共同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3 检测单位的检测试验能力应与其所承接检测试验项目相适应。
7.1.6 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7.1.7 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当国家现行标准未规定检测方法时,检测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并经相关各方认可,必要时应进行论证或验证。
7.1.8 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1.9 建筑工程施工检测试验中产生的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有害物质等的处理、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7.2检测试验项目
7.2.1材料、设备进场检测
7.2.1.1 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测内容应包括材料性能复试和设备性能测试。
7.2.1.2 进场材料性能复试与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和主要检测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确定。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规范《JGJ_190-2010_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
7.2.1.3 对不能在施工现场制取试样或不适于送检的大型构配件及设备等,可由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协商在供货方提供的检测场所进行检测。
7.2.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
7.2.2.1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项目和主要检测试验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和施工质量控制的需要确定。
7.2.2.2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土方回填、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结构工程、装饰装修等5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项目、主要检测试验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规范《JGJ_190-2010_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表4.2.2的规定确定。
7.2.2.3 施工工艺参数检测试验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根据工艺特点及现场施工条件确定,检测试验任务可由企业试验室承担。
7.2.3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
7.2.3.1 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项目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确定。
7.2.3.2 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实体质量及使用功能等2类。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规范《JGJ_190-2010_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表4.3.2的规定确定。
7.3管理要求
7.3.1管理制度
7.3.1.1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检测试验管理制度,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检查检测试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3.1.2 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岗位职责;
2 现场试样制取及养护管理制度;
3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 现场检测试验安全管理制度;
5 检测试验报告管理制度。
7.3.2人员、设备、环境及设施
7.3.2.1 现场试验人员应掌握相关标准,并经过技术培训、考核。
7.3.2.2 施工现场配置的仪器、设备应建立管理台账,按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状态完好。
7.3.2.3 施工现场试验环境及设施应满足检测试验工作的要求。
7.3.2.4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或造价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可设立现场试验站。现场试验站的基本条件应符合规范《JGJ_190-2010_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表5.2.4的规定。
7.3.3施工检测试验计划
7.3.3.1 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在工程施工前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应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监督实施。
7.3.3.2 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7.3.3.3 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按检测试验项目分别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检测试验项目名称;
2 检测试验参数;
3 试样规格;
4 代表批量;
5 施工部位;
6 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7.3.3.4 施工检测试验汁划编制应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质量控制的需要,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材料和设备的检测试验应依据预算量、进场计划及相关标准规定的抽检率确定抽检频次;
2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应依据施工流水段划分、工程量、施工环境及质量控制的需要确定抽检频次;
3 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确定检测频次;
4 计划检测试验时间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定。
7.3.3.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并影响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实施时,应及时调整施工检测试验计划:
1 设计变更;
2 施工工艺改变;
3 施工进度凋整;
4 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或数量变化。
7.3.3.6 调整后的检测试验计划应按照规范《JGJ_190-2010_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第5.3.1条的规定重新进行审查。
7.3.4试样与标识
7.3.4.1 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7.3.4.2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7.3.4.3 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依据相关标准抽取检测试样或确定检测部位。
7.3.4.4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样应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
2 试样标识的内容应根据试样的特性确定,宜包括:名称、规格(或强度等级)、制取日期等信息;
3 试样标识应字迹清晰、附着牢固。
7.3.4.5 试样的存放、搬运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7.3.4.6 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的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7.3.5试样台账
7.3.5.1 施工现场应按照单位工程分别建立下列试样台账:
1 钢筋试样台账;
2 钢筋连接接头试样台账;
3 混凝土试件台账;
4 砂浆试件台账;
5 需要建立的其他试样台账。
7.3.5.2 现场试验人员制取试样并做出标识后,应按试样编号顺序登记试样台账。
7.3.5.3 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台账中注明处置情况。
7.3.5.4 试样台账应作为施工资料保存。
7.3.6试样送检
7.3.6.1 现场试验人员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将标识后的试样及时送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
7.3.6.2 现场试验人员应正确填写委托单,有特殊要求时应注明。
7.3.6.3 办理委托后,现场试验人员应将检测单位给定的委托编号在试样台账上登记。
7.3.7检测试验报告
7.3.7.1 现场试验人员应及时获取检测试验报告,核查报告内容。当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报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
7.3.7.2 检测试验报告的编号和检测试验结果应在试样台账上登记。
7.3.7.3 现场试验人员应将登记后的检测试验报告移交有关人员。
7.3.7.4 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禁抽撤、替换或修改。
7.3.7.5 检测试验报告中的送检信息需要修改时,应由现场试验人员提出申请,写明原因,并经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涉及见证检测报告送检信息修改时,尚应经见证人员同意并签字。
7.3.7.6 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工程实体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依据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理,监理单位应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7.3.8见证管理
7.3.8.1 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及标准的要求确定。
7.3.8.2 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7.3.8.3 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7.3.8.4 需要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及送检前通知见证人员。
7.3.8.5 见证人员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7.3.8.6 检测机构接收试样时应核实见证人员及见证记录,见证人员与备案见证人员不符或见证记录无备案见证人员签字时不得接收试样。
7.3.8.7 见证人员应核查见证检测的检测项目、数量和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附录A:
附录A: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
完善
工序
质量
控制,建立质量控制点
8.1 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前每一个工种,每一道工序,都要由技术人员做好书面交
底,交底的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工艺要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无交底不得施工。
8.2 施工员、工长要组织班组根据施工的各项内容,对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在施工中逐
项检查,施工完毕后自检并填写自检表,经自检、互检合格的检验批项目,提请项目专职质
量员评定合格后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
8.3 经自检互检不合格的,项目质量员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班组长要及时安排
整改,项目质量员跟踪检查,直到达到质量要求为止,上道工序经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
序施工,所有检验批经检验合格,才能进行分项、分部的验收评定,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
制程序》执行。
9、建立质量控制点,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对下列控制点的质量严格把关。
9.1 工程测量定位,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定位轴线,标高。
9.2 地基基础工程:基坑尺寸、标高、土质,基础位置尺寸、标高,基础垫层标高,预
留洞孔、预埋件的位置,规格数量等。
9.3 砌体工程:砌体轴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预留洞孔预埋件位置、数量、砌块排
列。
9.4 模板工程:位置尺寸、标高,预埋件位置,预留洞尺寸位置,模板强度及稳定性,
模内清理及润湿等。
9.5 钢筋工程:钢筋品种、规格、数量、搭接尺寸、搭接部位、锚固长度,钢筋焊接、
保护层等。
9.6 砼工程:水泥品种、标号,砂石质量、配合比,外加剂比例,分层振捣,预留洞
孔、预埋件规格、数量、尺寸、位置,穿墙管道等。
9.7 钢结构工程:钢材型号、螺栓、锚栓、构件的生产制作、柱脚安装、连接等
9.8门窗工程:门窗规格、数量、标高、位置,安装是否牢固,接缝等。
10、做好质量检验验收记录工作。
质量保证资料要与工程同步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后,项目质量员要及
时向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报验,并填写工程报验单。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填写验收记录。项目资料员要及时填隐蔽验收记录,报请监理部门签证认可,并及时归档,保证验收资料齐全。
五、成品保护工作
1、为确保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的半成品,成品和施工过程中的工序产品及最终产品,必须进行有效的保护,防止产品损坏保证工程顺利交工。项目部要制定产品防护措施,由项目部质量员负责实施。
2、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保护工作。
3、工序产品交验前由班组长负责保护,交验后由下道工序操作班组负责,单位工程竣工清理和交付过程中,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护,确保给用户提供一个满意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