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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及其流程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及其流程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及其流程

杂货运输流程来源: 珠三角采购网

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提单上载明的卸货港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货物的交货手续。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现提形式。

1、货运安排,包括揽货与订舱。

揽货:通常的做法是船公司在所经营的班轮航线的各挂靠港口及货源腹地通过自己的营业机构或船舶代理人与货主建立业务关系;通过报刊、杂志刊登船期表;通过与货主、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等签订货物运输服务合同或揽货协议来争取货源。

订舱:托运人

或其代理人向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即承运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综合考虑各标货物的性质、包装和重量及尺码等因素,确定某一船舶在某一航次所装货物的种类和数量。

2、接货装船。

按规定通常都由托运人将其托运的货物送至船边,进行货物的交接和装船作业。对于特殊的货物,如危险货物、鲜活货、贵重货、重大件货物等,采取现装或直接装船的方式。对普通货物,由班轮公司在各装货港指定装船代理人在指定地点接受托运人送来的货物,将货物集中整理后按次序装船。关注更多免费采购流程,采购管理,合同范本,销售管理,销售技巧。

3、卸船交货。

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提单上载明的卸货港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货物的交货手续。

对于普通货物,通常先将货物卸至码头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后,再向收货人交付的所谓“集中卸船,仓库交付”的形式。

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现提形式。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需要办理各种单证,这些单证不仅是联系工作的凭证、划分风险责任的依据,也起着买卖双方以及货承双方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作用。国际贸易运输工作离不开单证。在国际航运中通用。目前国际航运及我国航行于国际航线上的船舶所使用的班轮运输货运单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装船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实践中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是托运人(shipper)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一式两份),船公司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航线、船期和舱位等条件,如认为可以接受,就在托运单上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人一份。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名、件数、包装、标志、重量、尺码、装货港、目的港、装船期限、结汇期限、能否分批或转船等,如属危险品,须填写危险性质和危规号。

托运单内容虽未订明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的具体条款,但它意味着双方同意按该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2、装货联单

托运人将托运单交船公司办理托运手续,船公司接受承运后在托运单上签章确认,然后发给托运人装货联单。实务中,通常由货运代理人向船舶代理人申请托运,然后由货运代理人根据托运人委托,填写装货联单后提交给船公司的代理人。而货运代理人填写装货联单的依据是托运人提供的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内容以及货运委托书或货物明细表等。

目前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相同,但是,主要都是由以下各联所组成:托运单及其留底联、装货单和收货单等。而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承运后,便予编号并签发装货单。

(1)装货单(Shipping Order, S/O)

装货单亦称下货纸,是托运人(通常是货运代理人)填制交船公司(通

常是船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

按照国际航运惯例,装货单一般是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底作为船方凭以缮制装货清单(Loading List)和画积载图,打制出口载货清单、运费清单、结算运费,最后存档备查和作运费资料。第二联是装货单正本(Original),即用作船舶装船的依据,又作为货主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的凭据之一,因而又称关单。该联上面列有装货细节纪录、收货件数和所装货物质量情况,并须理货员签字。船代公司在签单时,在此联“经办员”处盖章,表示以代表船公司收下上列货物,因而此单又称“放货单”。第三联是收货单,又称“大幅收据”(Mate’s Receipt)是承运人受托货物并以装船的凭证,也是托运人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的依据。

(2)收货单(Mate’s Receipt, M/R)

收货单是指船方签发给托运人的、用以证明货物已经收到并已装船的单据。在实际货物装船数量与理货单核对无误后,由船方签发给托运人的单据,一般均由船上大副签发,故又称大副收据。收货单又是托运人向船公司换取已装船提单的重要凭证。

大副在签署收货单时,会认真检查装船货物的外表状况、货物标志、货物数量等情况。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标识不清、货物有水渍、油渍或污渍、数量短缺、货物损坏时,大副就会将这些情况记载在收货单上。这种在收货单上记载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有缺陷的情况称为“批注”(Remark),习惯上称为“大副批注”。有大副批注的收货单称为“不清洁收货单”(Foul Receipt),无大副批注的收货单则为“清洁收货单”(Clean Receipt)。

大副可以拒绝有缺陷或外表状况不良的货物装船,并要求发货人予以调整。如果发货人不愿调换实际上已不可能,而又要将货物装船时,大副就在收货单上如实地加以适当的批注。

3、提单(Bill of Loading, B/L)

提单是船公司凭收货单签发给托运人的正式单据。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凭证,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和物权凭证,也是在目的港承运人凭以交付货物的证据。

4、装货清单(Loading List , L/L)

装货清单是根据装货清单中的托运单留底联,将全部待运货物按照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的汇总单。装货清单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货单编号、件数、包装、货名、毛重、估计立方米及特种货物对运输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

装货清单是大副编制积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口安排驳运、进出库场等业务单据。当有增加或取消货载的情况发生时,船方应及时编制“加载清单”,或“取消货载清单”,并及时分送给各有关方。

5、载货清单(Manifest,M/F)

载货清单亦称“舱单”,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根据大副收据或提单编制的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船名及国籍、开航日期、装货港及卸货港,同时逐票列明所载货物的详细情况。

载货清单是国际航运实践中一份非常重要的通用单证。船舶办理报关手续时,必须提交载货清单。载货清单是海关对进出口船舶所载货物进出国境进行监督管理的单证。如果船载货物在载货清单上没有列明,海关有权依据海关法的规定进行处理,载货清单又是港方及理货机构安排卸货的单证之一。在我国,载货清单还是出口企业在办理货物出口后,申请退税,海关据以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单证之一。因此,在船舶装货完毕离港前,船方应由船长签认若干份载货清单,并留下数份随船同行,以备中途挂港

货到达卸货港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使用。另外,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时,载货清单也是海关办理验放手续的单证之一。

6、运费清单(Freight Manifest,F/M)

运费清单又称运费舱单或随船舱单,它是船舶装载出口货物有关资料及其运费的汇总清单,也是船方的随船单证之一。

7、货物积载图(Stowage Plan)

出口货物在货物装船前,必须就货物装船顺序、货物在船上的装载位置等情况做出一个详细的计划,以指导有关方面安排泊位、货物出舱、下驳、搬运等工作。这个计划是以一个图表的形式来表示,即用图表形式表示货物在船舱内的装载情况绘制的图表分别称为货物配载图或计划积载图(Cargo Plan)和实际积载图或货物积载图(Stowage Plan);也有人不加区别地将货物配载图或货物积载图混在一起使用,并称之为“船图”。

在货物装船之前,大副根据装货清单上记载的货物资料制定货物积载计划。但是,在实际装船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各种客观原因,使装货工作无法完全按照计划进行。例如,原计划的货载变动;货物未能按时集港而使装船计划改变,造成记载顺序与原计划不同等情况。这样,就造成货物实际在舱内的积载位置与原来的计划不一致。当然,在装船过程中,对原计划的改动原则上都应征得船长或大副的同意。当每一票货物装船后,应重新标出货物在舱内的实际装载位置,最后绘制成一份“货物积载图”。

8、危险货物清单(Dangerous Cargo List)

危险货物清单是专门列出船舶所载运全部危险货物的明细表。其记载的内容除装货清单、载货清单所应记载的内容外,特别增加了危险货物的性能和装船位置两项。

为了确保船舶、货物、港口及装卸、运输的安全,包括我国港口在内的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港口都专门做出规定,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都必须另

行单独编制危险货物清单。

按照一般港口的规定,凡船舶装运危险货物时,船方应向有关部门(我国海事局)申请派员监督装卸。在装货港装船完毕后由监装部门签发给船方一份“危险货物安全装卸书”。这也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时必备的单证之一。

另外,有些港口对装卸危险货物的地点、泊位,甚至每一航次载运的数量,以及对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识等都有所规定。

除上述主要单证外,还会使用其他一些单证,如重大件清单、剩余舱位报告、积载检验报告等。

二、卸船单证

1、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

提货单又称小提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凭收货人持有的提单或保证书而签发的提货凭证,收货人可凭此单到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提货单的内容基本已与提单所列项目相同。

2、货物过驳清单(Boat Note )

货物过驳清单是以驳船卸货时证明货物交接的单据,它是根据卸货时的理货单编制的,其内容包括:驳船名、货名、标识号码、包装、件数、舱单号、卸货日期等。由收货人、装卸公司、驳船经营人等收取货物的一方与船方共同签字确认。

3、货物溢短单(Over-landed&Short-landed Cargo List)

货物溢短单是指一批货物在卸货时,所卸货物与提单记载数字不符,发生溢卸或短缺的证明单据,该货由理货员编制,经船方和有关方(收货人、仓库)共同签字确认。

4、货物残损单(Broken & Damaged Cargo List)

货物残损单是指卸货时,理货人员根据卸货过程中发现的货物破损、水

渍、渗漏、霉烂、生锈、弯曲等情况,记录编制的,表明货物残损情况的单据,货物残损单须经船方签认,它与货物短卸单都是日后收货人向船方提出索赔的原始资料和依据。

5、货物品质检验证书(Qualit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货物品质检验证书是指卸货时,收货人申请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后,由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如果货物品质与贸易合同规定不符,此单是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一、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从办理物品的托运手续开始,到物品装船、卸船、直至交付的整个过程,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是货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与船方之间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也是货方、港方、船方等有关单位之间从事业务工作的凭证,又是划分货方、港方、船方各自责任的必要依据。 在这些单证中,有的是受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规约束的,有的则是按照港口当局的规定和航运习惯而编制使用的。尽管这些单证种类繁多,而且因各国港口的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单证是基本一致的。并能在国际航运中通用。 图2 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1. 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该单的签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对货物运输的相互关系即告建立。 本来,在班轮运输的情况下,托运人只需以口头或订舱函电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预订舱位,船公司对这种预约表示承诺,运输关系即告建立,并不需要什么特定的形式。但是,国际航运界的习惯做法则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与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约定所需舱位后,再以书面的形式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详细记载有关货物情况及对运输要求等内容托运单。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托运后,便在托运单上编号并指定装运的船名,将托运单留下,其副本退还托运人备查。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尺码、件数、包装式样、标志及号码,目的港,装船期限,信用证有效期,能否分批装运,对运输的要求及对签发提单的要求等。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装货单,是由托运人按照托运单的内容填制,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 但是,托运人凭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章后的装货单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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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运输流程来源: 珠三角采购网 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提单上载明的卸货港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货物的交货手续。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现提形式。 1、货运安排,包括揽货与订舱。 揽货:通常的做法是船公司在所经营的班轮航线的各挂靠港口及货源腹地通过自己的营业机构或船舶代理人与货主建立业务关系;通过报刊、杂志刊登船期表;通过与货主、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等签订货物运输服务合同或揽货协议来争取货源。 订舱:托运人 或其代理人向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即承运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综合考虑各标货物的性质、包装和重量及尺码等因素,确定某一船舶在某一航次所装货物的种类和数量。 2、接货装船。 按规定通常都由托运人将其托运的货物送至船边,进行货物的交接和装船作业。对于特殊的货物,如危险货物、鲜活货、贵重货、重大件货物等,采取现装或直接装船的方式。对普通货物,由班轮公司在各装货港指定装船代理人在指定地点接受托运人送来的货物,将货物集中整理后按次序装船。关注更多免费采购流程,采购管理,合同范本,销售管理,销售技巧。 3、卸船交货。 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提单上载明的卸货港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货物的交货手续。 对于普通货物,通常先将货物卸至码头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后,再向收货人交付的所谓“集中卸船,仓库交付”的形式。 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现提形式。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需要办理各种单证,这些单证不仅是联系工作的凭证、划分风险责任的依据,也起着买卖双方以及货承双方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作用。国际贸易运输工作离不开单证。在国际航运中通用。目前国际航运及我国航行于国际航线上的船舶所使用的班轮运输货运单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装船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实践中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是托运人(shipper)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一式两份),船公司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航线、船期和舱位等条件,如认为可以接受,就在托运单上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人一份。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名、件数、包装、标志、重量、尺码、装货港、目的港、装船期限、结汇期限、能否分批或转船等,如属危险品,须填写危险性质和危规号。 托运单内容虽未订明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的具体条款,但它意味着双方同意按该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2、装货联单 托运人将托运单交船公司办理托运手续,船公司接受承运后在托运单上签章确认,然后发给托运人装货联单。实务中,通常由货运代理人向船舶代理人申请托运,然后由货运代理人根据托运人委托,填写装货联单后提交给船公司的代理人。而货运代理人填写装货联单的依据是托运人提供的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内容以及货运委托书或货物明细表等。 目前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相同,但是,主要都是由以下各联所组成:托运单及其留底联、装货单和收货单等。而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承运后,便予编号并签发装货单。 (1)装货单(Shipping Order, S/O) 装货单亦称下货纸,是托运人(通常是货运代理人)填制交船公司(通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论述

第三章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一、重点提示 (一)班轮运输概述 (1)班轮公司:是指运用自己拥有或者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 (2)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C]:也称无船公共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委托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3)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人:也称远洋货运代理人,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的利益,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事宜,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 (4)托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5)船期表:班轮船期表的主要容包括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达和驶离各港的时间、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 (二)班轮货运程序 1.货物出运 货物出运工作包括揽货与订舱和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等容。订舱是托运人(包括其代理人——货运代理人)向班轮公司(即承运人包括其代理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托运人的申请可视为“要约”,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则货物运输合同订立。 2.装船与卸船 (1)装船:集装箱班轮运输,装船工作由班轮公司负责。杂货班轮运输,装船有两种形式:一是托运人将货物送至船边直接装船或现装,二是托运人将货物送至码头指定地点(常为港口码头仓库),即采用“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形式。 杂货班轮运输,集中装船与直接装船的不同之处只不过是由班轮公司指定的装船代理人代托运人将货物从仓库送至船边,而班轮公司与托运人之间的责任界限和装船费用的分担仍然以船边货物挂上吊钩为界。对于仓库收货后至船边装船以前货物的责任,船公司和装船代理人之间的特约,属装船代理人责任。

第三章 国际海洋货物运输

第三章国际海洋货物运输 第一节海运基础 一、国际海洋货物运输的特点 (一)国际海洋货物运输的优点:1. 海洋运输的能力大;2.海洋运输的成本低;3.海洋运输的适货性强 (二)国际海洋货物运输的缺点:1.海洋运输的速度慢;2.海洋运输的风险高;3.海洋货物运输不能提供门到门服务 (三)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性:1.对国际海运市场的依存性;2.主要货运单证的国际通用性;3. 海上运输适用法规的国际统一性 二、船舶 (一)船舶构造:1.船壳(shell)、2.船架(Frame)、3.甲板(Deck)、4.船舱(Holds and Tanks)、5.船面建筑(Super Structure) (二)船舶吨位:1.重量吨位(Weight Tonnage)、2.容积吨位(Registered Tonnage) (三)船舶载重线(Ship’s Load Line) (四)船籍(Ship’s Nationality)和船旗(Ship’s Flag) 船籍是指船舶的国籍。船舶所有人向本国或外国有关管理船舶的行政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本国或登记国证书后才能取得船舶的国籍。按国际法的规定,船舶是船旗国浮动的领土,无论是公海或在他国海域航行,均需悬挂船籍国国旗。 (五)船级(Ship’s Classification) (六)航速(Ship’s Speed) (七)船舶文件(Ship’s Documents):是证明船舶所有权、性能、技术状况和营运必备条件的各种文件的总称。 (八)船舶种类(Type’s of ships) 1.干货船,按船舶结构、设备特征和主要运送的货物,又可以分成: (1)杂货船(General Cargo Ship)、(2)散货船(Bulk Cargo Ship)(3)集装箱船(Container Ship)、(4)冷藏船、(5)木材船(Timber Ship)、(6)滚装/滚卸船(Roll On/Roll off Ship,RO/R、(7)载驳船、(8)多用途船(Multi-Purpose Vessel)、 集装箱船也称吊装式集装箱船,大多利用岸上的起吊设备对集装箱进行垂直装卸。集装箱船又分为部分集装箱船、可变换的集装箱船、全集装箱船。 油轮是指专门用于运送原油及成品油的船舶。油轮内部一般分为数个储油仓,他们之间有油管相连接,并有专门的油泵和油管与岸上设施相连接,便于装卸货物。为减少液体流动的特征对船舶平稳性造成不利的影响,这些船舱多数采用纵向结构。一般包括成品油轮、巴拿马型油轮、阿芙拉型油轮、苏伊士型油轮、超级油轮、超级巨型油轮。 第二节班轮运输 一、班轮运输概述 班轮运输也称定期船运输,是指班轮公司将船舶按照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航线的各既定挂靠港口之间,经常的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反复的货物运输服务,并按运价本或协议的规定计收运费的一种运营方式。 (一)班轮运输的特点:、 1.无需签订运输合同。在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除通常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外,还可以根据需要签发海运单,这些单据记详细的有关承运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责任以及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2.不同运输方式下货物交接地点不同。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通常承运人是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集中货物,并在卸货港集装箱堆场交付货物。拼箱货则由集拼经营人在装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接收货物,并在卸货港集装箱货运战交付货物。 3.承运人负责包括装货、卸货和理舱在内的作业和费用。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由于运输条款的规定,所以班轮公司理应负担堆场至船边或船边至堆场搬运作业的费用。

单证员考试辅导:海运单证的就业流程-单.doc

2011单证员考试辅导:海运单证的工作流程 -单证员考试 1.海运装船单证(由托运人办理) 托运人填制托运联单(包括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后,海运单证向承运人的代理人办理托运,代理人接受承运后,将承运的船名填入联单内,留存托运单,其它联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以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同意放行后,即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托运人凭以向港口仓库发货或直接装船;然后将装、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船舶抵港后,凭此理货装船,每票货物都装上船后,大副留存装货单,签署收货单;理货公司将收货单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收货单向代理人换取提单,托运人凭提单等到银行办理结汇,并将提单寄交收货人。 承运人办理的装船单证:

承运人的代理人依据托运单填制装货清单和载货清单,根据承运人的要求,依据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图,船舶抵港后,送大副审核签字后,船方留存一份,提供给代理人若干份,转寄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编制分舱单;代理人根据装船实际情况,修编载货清单,经大副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离境手续;依据载货清单填制运费清单,寄往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和船公司。 2.卸船单证(由收货人办理) 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提货单;代理人签发提货单后,须保持正本提单、舱单和提货单内容相一致;收货人凭提货单向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后,再到港口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货物提清后,提货单留存港口仓库备查;收货人实收货物少于提单或发生残损时,须索取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并凭以通过代理人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办理的卸船单证: 承运人的代理收到舱单、货物积载图、分舱单后向海关办理船舶载货入境手续,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同时将上述单证分送港口、理货等单位;船舶抵港后,理货公司凭舱单理货,凭货物积载图指导卸货,当货物发生溢短或原残时,编制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经大副签认后,提供有关单位。 3.装、卸船货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集装箱班轮船舶代理港口现场代理业务流程NEW

集装箱班轮船舶代理港口现场业务流程 一、船舶代理的概念及集装箱班轮代理的业务范围 (一)班轮船舶代理的概念 1、船舶代理的概念 船舶(或船务)代理是指船舶(或船务)代理公司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经营人、承租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或被代理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的服务或进行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法律行为的代理行为。 2、船舶代理人 接受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业务和服务,并进行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法律行为的法人或公民,则是船舶代理人。 3、集装箱班轮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按照规定的时间表(船期表)在一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口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各港间的船舶集装箱运输业务。 (二)集装箱班轮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1、办理船舶进出港口和水域的申报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 2、办理船舶、集装箱的进出口申报手续,联系安排集装箱装卸、堆存、理货、监装、监卸和船舶货舱检验,以及运输、拆箱、装箱、清洗、熏蒸和检疫。 3、洽办船舶检验、修理及燃料、淡水、伙食、物料等的供应。 4、洽办集装箱的修理、检验、交接、转运、收箱、发箱、盘存等。 5、联系海上救助、洽办海事处理。 6、代办船员护照、领事签证,联系申请海员证书,安排船员就医、调换、遣送、参观游览。 7、转递船用备件、物料、海图等。 8、提供业务咨询和信息服务。 9、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委托经营、承办的其他业务。

二、船舶代理关系的建立 (一)签订长期的船舶委托代理合同 1、建立长期代理关系 集装箱船舶班轮公司根据航线规划和船舶营运的需要,在船舶靠泊的港口为自己选择适当的代理人,通过一次有效的长期委托的方法,委托船舶代理人照管到港的本船公司所有全部船舶的业务,并签订长期代理合同(或协议),建立长期代理关系,称为长期代理。 就集装箱班轮运输而言,由于船舶航行在固定的航线上,经常往返于航线固定的挂靠港之间,所以不需要按船逐航次委托。代理关系一经建立,只要没有发生合同或协议所规定的可以成为终止长期代理关系的事项,代理关系就可以一直继续保持下去。 2、船舶代理合同或协议的主要条款 (1)委托人应提供达到该港口的船舶规范给代理人。 (2)委托人应提前提供给代理人挂靠港口的船期表。 (3)委托人应将船员名单和运输合同或提单以及其他委托的事项寄给或其他方式按协议规定时间传递给代理人。 (4)委托方或船长应在船舶到港前约定的时间将船舶确切到港时间电告代理人,若船舶到港时间有变更应随时通知。 (5)双方应约定各项费用的结算方式、结算日期。 (6)双方之间的各项往来业务、委托业务项目,以及相互权利和义务。 (7)合同的履行、变更、补充和终止条款。 (8)合同争议的适用法律和解决方式。 (9)合同的生效日期、有效期、延续等条款。 (10)其他条款,例如,信息传递方式。 (二)第二委托方代理 委托人一般是指提出委托,并负责结算船舶港口费用的人。除此之外,对于同一艘船舶要求代办有关业务的其他委托人均称为第二委托方。第二委托方可以是船方、承运人或其他有关方。 如果承租人通过租船来从事集装箱班轮运输,承租人就是委托方。如

海运操作流程

业务知识 海运操作流程 海运操作流程:询价---报价---接受客户订舱---向船公司定舱---船公司放S/O---拿S/O提柜---做柜---还柜---报关---海关放行---提供补料---对单确认---开DEBIT NOTE---付款---放单放货 询价,报价下一章有详细介绍,下面从接受客户的订舱开始介绍: (一)接受客户订舱: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包括是否指定了船公司) 2、货物品名、件数 3、箱型、箱量 4、毛重、体积 5、SHIPPER和CONSIGNEE 6、费用确认、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7、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或者是或者自报自拖 8、有无特殊的操作要求 9、确认客户的订舱单上有签名盖章 (二)向船公司定舱: 1、缮制委托书(订舱单)向船公司或同行订舱,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仔细核对船期、箱型箱量、运费等重要信息。

3、取得订舱确认单(S/O),由OP仔细核对S/O内容与客户订舱要求相符后传真给客户。 (三)船公司放S/O: 船公司确认有舱位并放S/O(SHIPPINGORDER)给货代。S/O船公司确认接受订舱的凭证。 货代操作应该仔细核对S/O的内容与客户订舱的内容一致后传真是S/O给客户。 (四)凭S/O提柜: 拿到S/O后根据S/O上面写的指示到指定地点打单,打单会产生打单费(一般为¥30)打单其实就是打提还柜纸,打单的时候会配发一个封条,封条上有封条号。拖车公司根据提柜纸上的指定地点提空柜。MSC这个船公司是不需要打单就可以根据S/O上面的显示直接去指定地点提柜。拖车公司可以由客户自己安排或由者货代安排,需要确认。因为需要报关,所以拖柜通常安排在截关前的1-2天左右,美线的应该提前到截文件前至少半天时间,因为只有提了柜才有柜号申报AMS,否则在一些紧急的情况下需要申请指定柜号,这样会产生指定柜号的费用。 (五)做柜: 拖车提了吉柜(空柜)去工厂装货叫做柜,一般情况下,截关2天前就要做柜了,因为在深圳港码头要还柜后有了重柜纸才可以报关,而报关一般需要提前2天时间。当天截关当天申报的,查柜的概率非常大,那样就很麻烦了。如果客户货已经准备好的话,开舱后,我们就可以叫客户做柜了。除非货还没弄好,那我们就要帮客户配好船期及告诉他做柜时间的最后期限。 (六)还柜: 装完柜子,打上封条,拉回码头堆场,叫做还柜或者重柜还场。(提空柜还空柜叫做返空,返空柜的话要交纳返空费,船公司不同费用不同)重柜还场也有个截止时间,称之为截重时间,船公司的S/O上通常会显示截重时间。如果过了截重时间,码头会不收柜,或者是收了柜,在重柜纸上不显示船名航

班轮货运流程与单证流转

班轮货运流程与单证流转 1. 托运人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递交B/N提出货物托运申请,并填写装货联单; 2. 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同意承运后,指定船名,核对单证内容无误后,将B/N和装货联单的第一联留下,在第二联装货单(S/O)上加盖船公司印章连同第三联收货单(M/R)一并退还给托运人,并要求托运人将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 3. 托运人持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签发的S/O、M/R及其他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海关审核无误后,在S/O上加盖海关放行图章,然后,托运人将S/O和M/R送交理货公司,并将货物送至码头仓库,商检和海关到港口对货物进行检验; 4. 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装货联单的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L/L)送装货船舶、理货公司、装卸公司; 5. 船上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积载图(S/P),并交由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分送理货公司、装卸公司等按计划装船; 6. 货物装船后,理货长将S/O和M/R交大副,大副核对无误后,留下S/O ,签发M/R; 7. 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M/R交托运人; 8. 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处支付运费(在预付运费情况下)拟换取已装船提单(B/L),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给托运人; 9. 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证到议付银行结汇,议付银行将B/L及有关单证邮寄开证银行; 10. 货物装船完毕后,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编妥出口载货清单(M/F)送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之后将M/F交船随带,船舶启航; 11. 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B/L副本(或M/R)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副本、M/R一并送交船公司结算代收运费,并邮寄或将有关卸货港所需的单证通过船舶带交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 12.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以提货通知书(Delivery Notice:D/N)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时间; 13. 收货人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及其他应付费用,取得正本B/L; 14.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根据装货港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货清单等卸货单据,约定装卸公司、理货公司,联系安排泊位,做好接船及卸货准备工作; 15. 船舶抵港后,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随即办理船舶进口报关手续,船舶靠泊后即开始卸货; 16. 收货人向卸货港船代付清应付费用后,以正本B/L换取提货单(D/O); 17. 收货人持D/O送海关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 18. 收货人持D/O到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要求:根据上述描述,试绘制杂货班轮运输进出口业务流程与主要单证流转的示意图。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复习过程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一、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从办理物品的托运手续开始,到物品装船、卸船、直至交付的整个过程,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是货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与船方之间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也是货方、港方、船方等有关单位之间从事业务工作的凭证,又是划分货方、港方、船方各自责任的必要依据。 在这些单证中,有的是受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规约束的,有的则是按照港口当局的规定和航运习惯而编制使用的。尽管这些单证种类繁多,而且因各国港口的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单证是基本一致的。并能在国际航运中通用。 图2 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1. 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该单的签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对货物运输的相互关系即告建立。 本来,在班轮运输的情况下,托运人只需以口头或订舱函电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预订舱位,船公司对这种预约表示承诺,运输关系即告建立,并不需要什么特定的形式。但是,国际航运界的习惯做法则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与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约定所需舱位后,再以书面的形式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详细记载有关货物情况及对运输要求等内容托运单。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托运后,便在托运单上编号并指定装运的船名,将托运单留下,其副本退还托运人备查。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尺码、件数、包装式样、标志及号码,目的港,装船期限,信用证有效期,能否分批装运,对运输的要求及对签发提单的要求等。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班轮业务流程

第三章班轮货运流程 对应教材第十五章班轮货运流程 本章主要介绍班轮运输的主要关系人,班轮货运程序,集装箱货运流程,班轮货运中使用的单证等内容。 第一节班轮货运流程基础 ――班轮运输主要关系人 班轮运输中,通常会涉及班轮承运人、船舶代理人、无船(公共)承运人、 海上货运代理人、托运人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关系人。 一、班轮承运人 班轮承运人,这里指班轮公司,是运用自己拥有或者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班轮公司应拥有自己的船期表、运价本、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根据各国的管理规定,班轮公司通常应有船舶直接挂靠该国的港口。班轮公司有时也被称为远洋公共承运 人(ocean com mon carrier) 在从事国际货代业务的实践中,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人应了解有关班轮公司的情况,以便在必要时从中选择适当的承运人。 世界上集装箱班轮公司有很多,知名的国际班轮公司都已进入了中国海运市 场。以下介绍几个班轮公司的概况: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COSCON),简称中远集运,成立于1997年12月 29日,是中远集团(COSCO )所属专门从事集装箱运输的核心企业。中远集运现有超过20条主干航线,连接着全球100多个港口,在全球班轮公司中位居前列。 马土基航运公司(Maersk Liner),是A. P. Moller集团(丹麦)下属的12个公司的主要成员之一。马士基航运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班轮公司。 地中海航运公司(MSC):总部设在日内瓦的地中海航运公司目前已上升至世界第二大集装箱班轮公司。 除了以上班轮公司外,还有一些著名的班轮公司,如日本邮船(NYK)、韩进海运(Hanjin)、商船三井(M . O. S. K),东方海外(OOCL)、海皇/总统轮船

班轮货运业务练习题

第二章班轮货运业务 一、单选 1.班轮运输是指由班轮运输企业按照事先制订的 (A) A.船期表 B.定期班表 C.不定期班表 D.弹性班表 2.定期定线班轮也曾经称为(C) A.非核心班轮 B.弹性班轮 C. 核心班轮 D. 不定期班轮 3.定线不定期班轮称为 (B) A.核心班轮 B. 非核心班轮 C. 定期班轮 D. 不定期班轮 4.货主申请用箱取得后方可凭这到空箱堆场提取集装箱。(B) A.CLP B. EIR D. FOB 5.___又称为"大副收据"或者"大副收单"。 (B) A.装货清单 B.收货单 C.载货清单 D.提货单 6.___亦称小提单,是收货人凭以向现场提取货物的凭证. (D) A.过驳清单 B.货物溢短单 C.货物残损单 D.提货单 7.集拼经营人通常采用的交接方式是___?(D) CY DOOR CFS CFS 8.装货单由___签发。(A) A.船公司 B.托运人 C.收货人 D.装卸公司 9._______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 装箱及设备的凭证。( B ) A. 托运单 B. 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 C. 集装箱预备清单 D. 场站收据 10.租箱合同规定集装箱修理费用由_______负担。( C ) A. 出租公司 B. 承运人 C. 租箱人 D. 收货人 11.在集装箱运输中,使用集装箱的申请应由_______负担。(C) A发货人 B船代 C货运服务代理人 D收货人 12.拼箱货直拼运输的费用项目不包括_____。(C) A.拼箱费用 B.起运港费用 C.集装箱托运费用 D.目的港费用 13.在班轮运输业务中的主要关系方中,不能拿托运人佣金的一方是_____。 (D) A.班轮公司 B.船舶代理人 C.无船承运人 D.托运人 14.船期表最主要的作用是_____。 (A) A.揽货 B.提高工作效率 C.有利于经营的计划质量 D.有利于各方面的衔接 15.收货单是由_____签署给托运人的。 (B) A.承运人 B.大副 C.船长 D.船代 16.在班轮运输业务中的主要关系方中,能拿托运人佣金的一方是_____。 (C) A.班轮公司 B.船舶代理人 C.无船承运人 D.托运人 17.危险品订舱时,要注明规号和_____。 (B) A.名称 B.危险品性质 C.种类 D。包装形式 18.贵重物品要加注_____,以便选配适当船只,保证货物安全。(A) A.货价 B.名称 C.种类 D.货主 19._____是集装箱租凭公司与租箱人之间签订协议。 (A) A.活期凭租 B.航程租凭 C.定期租凭 D.短期租凭

杂货班轮货运单证流程

杂货班轮货运单证流程 1.托运人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营业所)提出货物装运申请单,递交托运单(Booking note),填写装货联单; 2.船公司同意承运后,其代理人指定船名、航次、提单号码,签发装货单(S/O),将留底联留下后退还给托运人,要求托运人将货物及时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 3.托运人持S/O及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货放行手续,海关在S/O上加盖放行图章后,货物准予装船出口; 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L/L)送船舶、理货公司、装卸公司 5.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积载计划(cargo plan)交代理人分送理货、装卸公司等按计划装船; 6.托运人将经过检验、报关的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准备装船; 7.货物装船后,理货长将S/O交大副,大副核实无误后留下S/O并签发收货单(M/R); 8.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M/R)转交给托运人; 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处付清运费(预付运费情况下) 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

10.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给托运人; 11.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证到议付银行结汇(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取得得款,议付向行将B/L及有关单证邮寄开证银行; 12.货物装船完毕后,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编妥出口载货清单(M /F) ,送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载货清单交船随带,船舶启航; 13.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B/L副本(或M/R)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副本、M/R送交船公司结算代收运费,并将卸货港需要的单证寄给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 14.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做好提货准备; 15.收货人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B/L(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 16.卸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装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的单证,约定装卸公司、理货公司、联系安排泊位,做好接船及卸货准备工作; 17.船舶抵港后,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随即办理船舶进口手续,船舶靠泊后即开始卸货; 18.收货人持正本B/L向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处办理提货手续,付清应付的费用后换取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D/O); 19.收货人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支付进口关税、报检; 20.收货人持D/O到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第三章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第三章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一、重点提示 (一)班轮运输概述 (1)班轮公司:是指运用自己拥有或者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 (2)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C]:也称无船公共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委托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3)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人:也称远洋货运代理人,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的利益,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事宜,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 (4)托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本人或者委

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5)船期表:班轮船期表的主要内容包括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达和驶离各港的时间、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 (二)班轮货运程序 1.货物出运 货物出运工作包括揽货与订舱和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等内容。订舱是托运人(包括其代理人——货运代理人)向班轮公司(即承运人包括其代理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托运人的申请可视为“要约”,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则货物运输合同订立。 2.装船与卸船 (1)装船:集装箱班轮运输,装船工作由班轮公司负责。杂货班轮运输,装船有两种形式:一是托运人将货物送至船边直接装船或现装,二是托运人将货物送至码头指定地点(常为港口码头仓库),即采用“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形式。 杂货班轮运输,集中装船与直接装船的不同之处只不过是由班轮公司指定的装船代理人代托运人将货物从仓库送至船

杂货班轮货运单证流转程序

(一)杂货班轮货运单证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及我国航行于国际航线船舶所使用的主要单证有: 1.在装货港编制使用的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国内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他的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经承运人或其他代理人对该单的签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对货物运输的相互关系即告建立。 (2)装货联单 在杂货班轮运输的情况下,托运人如果以口头形式预订舱位,而船公司对这种预约表示承诺,则运输合同关系即告建立,这种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也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国际航运界的通常做法帽是由托运人向船公司提交详细记载有关货物情况及对运输要求等内容的装货联单。原则上,托运人应先将托运单交给船公司办理托运手续,船公司接受承运后在托运单上签章确认,然后发给托运人装货联单。但是,实务中,通常却是由货运代理人向船舶代理人申请托运,然后由货运代理人根据托运人委托,填写装货联单后提交给船公司的代理人。而货运代理人填写装货联单的依据是托运人提供的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内容以及货运委托书或货物明细表等。 目前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相同,但是,主要都是由以下各联所组成: 托运单(booking Note,B/N)及其留底(counterfoil); 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收货单(mute's receipt,M/R)等。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承运后,便予以编号并签发装货单。装货单签发后,船、货、港等方面都需要有一段时间来编制装货清单、积载计划、办理货物报关、查验放行、货物集中等装船的准备工作。因此,对每一航次在装货开始前一定时间应截止签发装货单。若在截止签发装货单日之后,再次签发装货单,则称之为"加载"。 装货单,亦称下货纸,是托运人(实践中通常是货运代理人)填制交船公司(实践中通常是船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由于托运人必须在办理了货物装船出口的海关手续后,才能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所以装货单常称为"关单"。当每一票货物全部装上船后,现场理货员即核对理货计数单的数字,在装货单上签注实装数量、装船位置、装船日期并签名,然后随同收货单一起交船上大副,大副审核属实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留下装货单,将收货单退给理货长转交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 收货单是指某一票货物装上船后,由船上大副(chief mate)签署给托运人的证明船方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装上船的凭证。所以,收货单又称为"大副收据"或"大副收单"。托运人取得了经大副签署的的收货单后,即可凭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大副在签署收货单时,会认真检查装船货物的外表状况、货物标志、货物数量等情况。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标志不清、货物有水渍、油渍或污渍等情况、数量短缺、货物损坏时,大副就会将这些情况记载在收货单上。这种在收货单上记载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有缺陷的情况称为"批注(remark)",习惯上称为"大副批注"。 (3)装货清单 装货清单(loading list,L/L)是根据装货联单中的托运单留底联。将全部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的汇总单。 装货清单是大副编制积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化人员进行理货,港口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掌握托运人备货及货物集中情况等的业务单据。 (4)载货清单 载货清单(mainfest,M/F),亦称"舱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根据大副收据或提单副本编制的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

海运业务流程知识

业务流程知识 (包括:流程总括;业务要了解各大航线费用的组成;港口码头费用的详细;海关及空运费用;散货海运费的组成;贸易术语、付款方式、信用证等基础知识;海运货物保险方面的知识) 一、业务流程 客户我们 海关船公司 报关行拖车行 码头 1、客户要求服务 2、发Booking给客户确认 3、向船东订舱 4、把S/O和派车单给拖车行 5、到码头提柜 6、来柜通知单给我 们 7、转通知单给客户 8、做柜 9、还柜 11、码头给入闸纸 12、入闸纸给报关行 13、我们给报关资料给报关行 14、报关 15、海关将放行条给报关行 16、放行条给船公司 17、装柜上船 18、我们给客户要提单补料 19、我们要求船公司出提单 20、要客户核对提单 21、出提单 22、开费用单给客户 23、客户付款 24、付款给船东 25、给提单给我们 26、提单给客户 二、各大航线海运费的费用组成(整柜、散货) (一)整柜费用组成:

1、东南亚航线海运费 v基本海运费+THC+ DOC+EBS+CIC v THC:码头操作费 20GP/40GP/4OHQ: 750/1100/1100 RMB v DOC:文件费 300RMB (50USD) v EBS:紧急燃油附加费 20GP/40GP/4OHQ:150/300/300 USD v CIC:集装箱平衡费 20GP/40GP/4OHQ:50/100/100 USD 2、中东\印巴\澳洲航线海运费 v基本海运费+THC+ DOC(+ISPS+SEAL) v THC:码头操作费 20GP/40GP/4OHQ:750/1100/1100 RMB v DOC:文件费 300RMB (50USD) v ISPS:国际船舶港口保安费 10USD v SEAL:封条费 35RMB 3、欧洲、地中海航线海运费 v 基本海运费+ORC +DOC +BAF+CAF+ISPS v ORC:装运港广东省收费 20GP/40GP/4OHQ: 1000/1850/1850 RMB v BAF: 燃油附加费不固定 v CAF:汇率调节费不固定 (基本海运费*N%) v ISPS: 国际船舶港口保安费 10USD v DOC: 文件费 4、北美航线海运费 v 基本海运费+ORC+AMS+DOC(+ISF) (+ISPS+SEAL) v ORC:装运港广东省收费 20GP/40GP/4OHQ:1000/1850/1850 RMB v AMS: 电子换单费 25USD/TEU v DOC: 文件费 v ISF 10+2申报 80USD 5、南美航线海运费 v 基本海运费+ORC +DOC(+ISPS+SEAL) v ORC:装运港广东省收费 20GP/40GP/4OHQ:1000/1850/1850 RMB v DOC: 文件费 6、非洲航线海运费 v基本海运费+THC+ DOC(+ISPS+SEAL) v THC:码头操作费 20GP/40GP/4OHQ:750/1100/1100 RMB v DOC:文件费 其他费用: v PSS:旺季附加费(全面涨价,1次/年) v GRI:旺季调节费(几次/年) v War: 战费 v SCTS: 20/40/40 USD 苏伊士运河附加费 v PRS: 20/40/40 USD 亚丁湾护航费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一、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从办理物品的托运手续开始,到物品装船、卸船、直至交付 的整个过程,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是货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与 船方之间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也是货方、港方、船方等有关单位之间从事业务工作的凭证,又是划分货方、港方、船方各自责任的必要依据。 在这些单证中,有的是受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规约束的,有的则是按照港口当局的规定和航运习惯而编制使用的。尽管这些单证种类繁多,而且因各国港口的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单证是基本一致的。并能在国际航运中通用。 图2 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1. 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 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该单的签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对货物运输的相互关系即告建立。 本来,在班轮运输的情况下,托运人只需以口头或订舱函电向船公司或其代 理人预订舱位,船公司对这种预约表示承诺,运输关系即告建立,并不需要什么特定的形式。但是,国际航运界的习惯做法则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与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约定所需舱位后,再以书面的形式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详细记载有 关货物情况及对运输要求等内容托运单。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托运后,便在托运单上编号并指定装运的船名,将托运单留下,其副本退还托运人备查。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尺码、件数、包装式样、标志及号码,目的港,装船期限,信用证有效期,能否分 批装运,对运输的要求及对签发提单的要求等。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装货单,是由托运人按照托运单的内容填制,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 但是,托运人凭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章后的装货单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之 前,还必须先到海关办理货物装船出口的报关手续,经海关查验后,在装货单上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需要办理各种单证,这些单证不仅是联系工作的凭证、划分风险责任的依据,也起着买卖双方以及货承双方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作用。国际贸易运输工作离不开单证。在国际航运中通用。目前国际航运及我国航行于国际航线上的船舶所使用的班轮运输货运单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装船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实践中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是托运人(shipper)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一式两份),船公司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航线、船期和舱位等条件,如认为可以接受,就在托运单上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人一份。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名、件数、包装、标志、重量、尺码、装货港、目的港、装船期限、结汇期限、能否分批或转船等,如属危险品,须填写危险性质和危规号。 托运单内容虽未订明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的具体条款,但它意味着双方同意按该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2、装货联单 托运人将托运单交船公司办理托运手续,船公司接受承运后在托运单上签章确认,然后发给托运人装货联单。实务中,通常由货运代理人向船舶代理人申请托运,然后由货运代理人根据托运人委托,填写装货联单后提交给船公司的代理人。而货运代理人填写装货联单的依据是托运人提供的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内容以及货运委托书或货物明细表等。 目前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相同,但是,主要都是由以下各联所组成:托运单及其留底联、装货单和收货单等。而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承运后,便予编号并签发装货单。

(1)装货单(Shipping Order, S/O) 装货单亦称下货纸,是托运人(通常是货运代理人)填制交船公司(通常是船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 按照国际航运惯例,装货单一般是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底作为船方凭以缮制装货清单(Loading List)和画积载图,打制出口载货清单、运费清单、结算运费,最后存档备查和作运费资料。第二联是装货单正本(Original),即用作船舶装船的依据,又作为货主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的凭据之一,因而又称关单。该联上面列有装货细节纪录、收货件数和所装货物质量情况,并须理货员签字。船代公司在签单时,在此联“经办员”处盖章,表示以代表船公司收下上列货物,因而此单又称“放货单”。第三联是收货单,又称“大幅收据”(Mate’s Receipt)是承运人受托货物并以装船的凭证,也是托运人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的依据。 (2)收货单(Mate’s Receipt, M/R) 收货单是指船方签发给托运人的、用以证明货物已经收到并已装船的单据。在实际货物装船数量与理货单核对无误后,由船方签发给托运人的单据,一般均由船上大副签发,故又称大副收据。收货单又是托运人向船公司换取已装船提单的重要凭证。 大副在签署收货单时,会认真检查装船货物的外表状况、货物标志、货物数量等情况。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标识不清、货物有水渍、油渍或污渍、数量短缺、货物损坏时,大副就会将这些情况记载在收货单上。这种在收货单上记载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有缺陷的情况称为“批注”(Remark),习惯上称为“大副批注”。有大副批注的收货单称为“不清洁收货单”(Foul Receipt),无大副批注的收货单则为“清洁收货单”(Clean Receipt)。 大副可以拒绝有缺陷或外表状况不良的货物装船,并要求发货人予以调整。如果发货人不愿调换实际上已不可能,而又要将货物装船时,大副就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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