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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说明

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说明
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说明

附件9

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说明

一、编制范围

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范围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部门范围相一致。列入责任清单编制的部门无论是否制定公布权力清单,都要做好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二、编制内容

(一)全面梳理部门主要职责

1.本次责任清单编制中的“主要职责”是指部门为履行一定职能或完成工作任务,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主要工作,以及完成这些工作所需承担的责任。部门及其内部工作人员不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的后果由司法或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一定程序予以追究,不列入本次责任清单的编制内容。由部门所属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应列入清单,并在备注中注明承担职责的责任单位及相应依据。

2.部门主要职责的依据。一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三是部门“三定”规定;四是近年来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调整的职责事项。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和领导讲话,以及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事项、阶段性任务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作为确定部门职责的依据。

3.对2010年机构改革以来,因形势任务变化和改革发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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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职责,部门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并补充相关依据。对这部分职责的审核,要把握三条原则:一是要突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工作,并按程序确定;二是要落实职能转变的要求,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三是要避免职责交叉。

4.部门主要职责的表述,应当全面、具体、清晰、准确。对一些新增和强化职责,要有充分依据,不能随意扩张部门权力。承担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责,不在部门主要职责中表述。机关内部管理和自身服务事项,如政务运转、人事、资产管理、党务、后勤管理等,也不在主要职责中表述。

5.具体工作事项。指以部门“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为基础,对所承担主要工作的具体表述,是部门职责的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事项要突出当前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热点和难点,属于同一类事项的可加以归并。在具体表述上注意和权力清单有所区别。在权力清单工作中已经明确取消、转移、下放的事项不列入具体工作事项。

(二)理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及对应权力事项

1.职责交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之间的职能界限模糊、互相交织、责任不明的现象。可以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对同一类主体的同一类行为都有管理权限。对同一类主体的不同类行为、不同类主体的同一类行为分别有管理权限或对同一类主体同一类行为的管理已经有明确分工的,不能理解为职责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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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厘清职责边界。特别是对于分工明确但实际工作中不衔接或不协调等关系不顺等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梳理。

2.对存在的交叉重叠的职责要进行详细分析,查阅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说明涉及部门交叉重叠的情况及原因,提出理顺意见。重点突出当前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食品安全、资源环境保护等热点和容易引起推诿扯皮的问题。理顺职责交叉主要把握三点:一是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二是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和主办、协办关系;三是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经审核协调,对已经厘清的职责,可与责任清单一起对社会公布;尚未厘清的交叉职责,应继续协调,暂不列入清单。

3.部门职责分工的依据主要是“三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也可以是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等作出的分工决定。国务院部门规章与我省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不一致的,原则上以我省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为准。

部门的职责分工既可以是按照上下游之间的纵向关系进行划分,也可以按照横向关系进行划分。前者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离校前由教育部门负责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学生离校后由人社部门负责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后者如农药生产,质监部门负责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门负责农药产品登记。

4.职责边界相对应的权力事项。依据部门的职责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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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出在部门职责分工中本部门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重点梳理在开展工作中需会同其他部门开展的行政权力事项。

5.职责分工的案例。对职责边界和职责分工,要列举相关案例加以说明,要选择与相关部门联合或配合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做法或事例。

(三)明确公共服务事项

1.公共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次梳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属于狭义概念,指以满足公民的某种具体的直接需求为目的,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主动开展的活动,其基本特征是该行为对相对人没有直接的强制力,一般包括基础性服务、经济性服务、安全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等。梳理中,要防止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化,不能将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列为公共服务事项,变相成为权力清单。

在梳理公共服务时,要突出部门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公共服务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服务内容。

2.基础性服务是部门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的从事生产、生活、发展等活动都需要的服务,如: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讯基础设施和服务等。此类公共服务主要由专业部门提供。

3.经济性服务是部门为公民及其组织(企业)从事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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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部门开展的科技推广、业务咨询、政策性信贷、融资担保平台、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技术产品交易平台,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供信息、检验检测、受理投诉举报、政策宣传等活动。

4.安全性服务是部门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如:公安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居民投诉,卫生部门提供的疫情处置,消防部门组织消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受理火警电话、及时扑灭火灾和紧急性救援等方面的服务。此类公共服务主要由专业部门提供。

5.社会性服务是部门为满足公民的社会发展活动的直接需要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就业、教育、医疗、普法、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等。如:民政部门为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为农村五保对象提供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为受灾人员提供救助,为残疾人、孤儿、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婚姻登记服务,为身故者提供殡葬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全体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为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新成长劳动力等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等。

6.部门对梳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明确履行服务职责过程中的标准和具体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将服务职责尽可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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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细化,便于社会监督。

7.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以部门名义进行梳理,并注明承办单位;如果一个部门同时承担多类公共服务事项的,可以按照不同类别进行排序。

(四)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编制权力事项流程图,在法定的时限内,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优化权力流程。

1.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要按照便民的原则逐环节编制流程图。

2.根据“一事项一流程”原则,对行政权力事项逐一制定流程图,流程图要包含行政权力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部门、提交材料清单、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核标准、收费项目”等,让社会公众在办理审批事项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3.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一家受理、全程负责、协调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在分解和细化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主办和协办工作制度,并由牵头部门按照并联审批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审批流程,确定各部门实施审批的环节、步骤及办理时限。

4.同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以制作一个普遍适用的流程图,并在备注栏列举哪些行政权力适用该流程图;同类行政职权不同事项的履职程序有关键性差异的,应单独编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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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逐项梳理行政权力运行的具体流程,本着“从严、从简、从优”的原则,建立两岗审核终结制度,一般审批事项,最多经两个岗位审核把关,避免多个岗位重复审核。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对需内部多个机构联合审批或者前后审批环节属同一部门办理的事项,均应并联审批,避免推诿扯皮。即办件实行受理、审核、证照发放(手续办理)3个流程现场审批,承诺件除勘察、检测、评审环节外不超过受理、初审、领导审核、证照发放(手续办理)4个环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原则,优化办理流程,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要从严规范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充分授权,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履职程序、办理期限和承办机构等,每一个行政权力事项都要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每项行政权力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

(五)梳理中介、盖章和收费项目

梳理权力运行过程中涉及的中介、盖章、收费等情况,最大限度压缩办事环节、减少审批中介、削减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1.梳理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项目,能取消的取消,确需保留的规范时限和收费。

2.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一律由市场决定;因安全、技术等特殊原因,确需政府定价的,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严格核定成本,制定服务价格;部门设定的中介服务,由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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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相关成本。

3.梳理权力事项办理环节。对涉及多个中介机构的项目,取消不必要的重复评估、审查等环节,实现“一审一核”、“即审即办”。

各部门在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15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1.事中事后监管是部门按照转变职能要求,实行简政放权后,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避免管理缺位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分类建立监管制度,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标准、方式、措施、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在确保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重点针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等领域,建立经常性抽查监管制度、定期监管、危险隐患排查、责任追溯、专项整治、信用管理、联合惩戒、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制度等制度。对随机抽查措施,要明确每年抽查次数和抽查面,避免流于形式;采用年检等进行监管的措施,不得超出已经公布的权力清单范围。

2.取消(包括简化审批程序)权力事项的监管。重点针对取消后的监管情况,提出加强监管的重点领域、范围和具体监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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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如事中加强指导、监督,完善验收制度,事后依法处罚等。

3.转移权力事项的监管。一是提出如何加强对承接组织行使权力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措施;二是通过随机抽查、调查访问等形式对权力转移的效果进行评价监管。

4.下放权力事项的监管。根据下放权力事项的特点,分别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提出如何加强对承接部门行使权力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措施。

5. 实行属地管理执法事项的监管。一是提出如何加强对镇(场)、街道办事处行使处罚权过程的监督,如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是否到位等;二是加强对镇(场)、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等措施。

6.保留权力事项的监管。对保留行政权力的事项,性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可以按照类别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具体内容:一是依法行使职权,建立或完善现有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二是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提出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的措施;三是针对行政审批和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事项,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原则上应对除行政处罚事项外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逐项拟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7.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制度,明确主要内容和标准,并提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责任分工和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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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样式。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样表为参考格式,根据内容不同可以对样式进行相应调整,但要力求内容完整、标准明确,措施完善、程序规范、处理有据、监督有力,突出简洁、明了、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七)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

1.政府转移职能事项的界定

在法律法规框架内,除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经济宏观调控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外,适合由社会主体承担的均可进行转移,以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体作用。各部门重点将行规行约制定,行内企业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行业调查、统计、培训、咨询、考核、宣传,社区事务、公益服务,产品检验检测,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评定等属于行业管理与服务、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专业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性质的职能向社会转移。

2.事项分类

(1)充分竞争性事项。转移职能可以通过充分竞争提供服务,有效降低社会成本和促进行业发展,不限定社会主体承接的,属于充分竞争性事项。如宣传培训、业务咨询、行业统计、行业调查、法律服务等。

(2)适度竞争性事项。转移职能可以通过适度竞争提供服务,有效降低社会成本和促进行业发展,但过度竞争会造成服务质量下降或难以监管,可由特定的若干个社会主体承接的,属于适度竞争性事项。如社区事务、公益服务、著名商标认定、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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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评价、成果(产品)评审和认定、行业评比、等级评定等。

(3)非竞争性事项。转移职能不宜通过竞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或采取竞争方式提供服务成本很高,原则上只适宜由一个社会主体承接的,属于非竞争性事项。如企业资质认定、人员职业资格评定和执业资格注册、行业标准制订、行业准入审核等。

3.承接主体

承接转移职能的社会主体主要是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也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及市场中介组织。个别事项因社会组织及市场中介组织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暂考虑转移给事业单位承接,作为过渡性安排。对于充分竞争性事项也可以不确定具体的承接主体。

三、编制要求

(一)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的关系。权力清单是为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将政府及各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以清单的形式加以详细列举并对社会公开,实现“把行政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使之科学有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解决行政主体乱作为问题,其重点在于“法无授权不可为”。责任清单是从主体责任的角度对部门权责进行直观表述,其重点在于“将该管的管住、该扶的扶好”。两者在具体内容上各有侧重,权力清单注重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有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任清单侧重行政主体应该履行的主要职责,包含对政府部门之间、层级之间的管理和标准制定等宏观管理权限,且更加注重履行职责的分工,明确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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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重叠职责的主体责任。这两张清单都是在现有“三定”规定基础上所进行的深化细化,有助于实现部门职能(职责、职权)精细化管理,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修订“三定”规定的重要内容。

(二)责任清单与“三定”规定的关系。“三定”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但由于“三定”规定内容较为宏观,对职责没有具体细化。责任清单是在“三定”规定基础之上,把各部门在“实施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服务、优化社会管理、保护环境资源”等方面的职责一一厘清,分解为具体工作事项,落实管理主体,并理顺职责交叉,准确直观表达行政主体所承担的责任,有利于解决行政主体不作为问题,更加有效地接受社会监督。

(三)部门职责和工作事项的规范用语。在梳理部门职责时,要结合“三定”规定,对有关职责和具体工作事项的表述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是对一些新增和强化的职责和工作事项,要认真梳理和规范其使用频率较高并容易产生歧义的用语,明确特定含义,确保准确无误,避免产生职责交叉。主要有以下四类:

1.制定、拟订、提出××建议。部门有决定权的事项,可用“制定”。部门草拟但不具有决定权的事项,可用“拟订”;在程序上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事项,可用“组织制定”或“组织拟订”;属决策过程中必须履行的程序,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的事项,可用“提出××建议”。不用“制订”、“拟定”、“研究制定”、“研究拟订”、“提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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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2.负责、指导、监督、监督管理。对相关事项负完全责任的,可用“负责”;为强化责任,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用“承担××责任”的表述;一般不用“管理”这种表述。对其他部门或下级政府的某方面工作进行指导,具体管理工作和直接责任由其他部门或下级政府承担的,可用“指导”。对其他部门和下级政府主管部门某方面工作进行监督,不取代其他部门和下级政府主管部门具体管理工作的,可用“监督”。部门既实施行业管理又负责执法的,可用“监督管理”。

3.牵头、会同、参与。“牵头”强调主办,“会同”强调合办,“参与”强调协办。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主办方在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后单独上报或发布并承担主要责任,主办方用“牵头”,其他方用“参与”;主办方统筹协调其他部门意见后,与会同的部门联合上报或发布,部门根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用“会同”。

4.审批、核准、审核。对申请事项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用“审批”。对申请事项符合规定条件即应予以批准的,用“核准”。对申请事项提出处理意见但不具有决定权的,用“审核”。不用“安排”、“审定”、“批准”、“审查”等表述。

四、公布与管理

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公开责任清单。对各部门梳理并按照规定格式和体例形成的责任清单,由同级审改办进行审核,并经本级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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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定期对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同级审改办核准后调整公布。三是建立健全部门岗位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问责。

五、具体安排

区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填写《部门职责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表》、《与其他部门职责边界所对应的权力事项表》、《公共服务事项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运行过程中涉及的中介、盖章、收费等情况表》、《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表》和《铜山区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表》,于2015年5月31日前报区编办行政科(联系人:冯欣、郑琪,联系方式:83405518)。区审改办收到部门报送的材料后,逐项逐条进行审核论证,于6月20前完成审核。区审改办向各部门反馈审核意见,根据部门意见对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区政府研究审定。

六、其他事项

江苏省人民政府已于2014年11月公布了省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各部门在编制本部门责任清单时可参考借鉴。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c9349634.html,: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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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 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 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附则 安监总局网 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7/2 2016/9/1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48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 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 8 2009/05/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中国法院网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015/1/1 第七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22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保部网站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4 1982/12/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平 等。 中国安全网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8/29 2015/1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重 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生设 国务院

大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九月

校训 求知有为求实创新

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执教 敬业爱岗 服务学生 严谨治学 科学管理 团结协作 廉洁从教 为人师表

开电大…2013?6号 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县级机关部门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教职工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依规科学确权,规范完善权力流程,全面公开权力信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我院权力“规范运行、高效运行、阳光运行”。 三、工作内容 1、清理法定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一是清理法定职权。根据职权统一和高效的原则,参照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对各处室、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力求做到家底清、权责清。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事权的基础上,编制?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以制度形式固化职权清单。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形成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以规范运行、提高效能、简明清晰、便民利民为准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学员办事,接受学员监督。五是要健全权力民主运行机制。遵循权力运行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财物、人事、工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发主决策、严防专权。 2、推行“三个不直接直接分管”,建立科学合理分权机制。通过对权力和适当分解和下放,形成互相制衡与分权机制,明确“一把手”主要职责是行使决策决断权、领导监督权,副职主要职责是行使管理权和落实权,以防止个人专断、权力滥用。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在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对人事、财务、项

调研报告:关于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思考

调研报告 关于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思考 建立“三个清单”制度,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我区重大改革任务,是我区营造“比东部更优,在西部最优”的“两优”投资发展环境的应有之义,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为全面打造法治政府,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对建立“三个清单”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方向,今年召开的全区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动员大会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全面启动,使我区打造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一、“三个清单”制度的内涵分析 (一)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制度是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推动权力公开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举措,要求政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于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权力的数量、种类、运行程序、适用条件、行使边界等予以详细统计,形成目录清单,为权力划定清晰界限。换言之,清单所涵盖的范围就是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范围,清单以外就是行政权力不能随意进入的范围。权力清单制度的任务包括合法确权、编制清单以及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时限表,关键环节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就是要明确政府履行哪些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它与权力清单互相制约,防止责权失衡。建立责任清单制度,首先要求政府要明确责任主体、厘清责任事项,明确哪些是政府部门的“份内事”,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并将改革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防止推诿扯皮;建立责任

清单,其次要求政府通过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政府的责任贯穿到市场运行的全过程,努力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激发企业活力,鼓励创新创造;建立责任清单制度,还要求政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的监管——应该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要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明、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要严格依据法律规范办事,并接收社会广泛监督,如果失职将受到追究。 (三)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是一种最早用于外资引入的管理模式,是指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允许,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让外资企业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同时还可以防止政府利用种种外资准入限制,约束外资投入,挫伤外资投入积极性。上海自贸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后,显著调动了投资者的积极性,2014年已有283个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同比增加10倍。 二、我区建立“三个清单”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一)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当前,在全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我区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在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方面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与中东部地区相比发展差距依然很大,长期发展不足、发展水平不高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是最大的区情。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区必须从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入手,以建立“三个清单”制度作为加快打造“两优”环境的突破口,降低市场准

权力清单实施方案

权力清单实施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创立“六权治本”新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全面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全面创立“六权治本”新机制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流程优化、廉洁高效、透明公开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营造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社会环境,让我局“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依法确定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我局行政职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保障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简政放权原则。科学配置权力,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开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促进职能加快转变,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 2 2020年4月19日

(三)便民高效原则。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促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优质服务。 (四)权力监督原则。坚持用制度管权,合力监督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形成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五)公开透明原则。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行政权力应全面、规范、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 (六)权责一致原则。坚持有权必有责、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梳理、明晰、确认部门行政职权的同时,要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严惩滥用权力,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具有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食品药品稽查队和各乡镇食药监站。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梳理单位职权。 本次开展梳理、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各类具体行政行为(概括为9+x),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3 2020年4月19日

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总结

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根据《x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权力清单制度的总结》(x[x]29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现就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权责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政府“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x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范围和权力事项内容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单位(范围)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党委工作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以及行使行政权力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列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职权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等10类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权力事项。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审批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以x年12月15日为截止日)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并提出调整规范的方案(保留、取消、转移、整合)。市直部门负责初审转报和上级部门委托办理的权力事项一并纳入清理范围。对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意见;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规范意见;对需要上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 (二)审核确认权力事项。根据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的要求,重点在权力事项的取消、转移上下功夫。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重点清理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凡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

单位部门责任清单模板

安平中心卫生院各科室部门责任清单 编 号 职权名称职权概述责任科室/人 1医务人员考核 权 科室人员业务考核及培训、学分审核发放等 工作 副院长 陈凯 刘春平 医务科 喻波 质控科 周翠华 护理部 陈学琴 2党费收缴权负责收缴党费纪检委员喻波 3公章使用管理 权信访办理权、 行政管理权、新 闻发言权、车辆 管理权 负责做好接待工作、车辆管理、上级文件处 理及办公室相关文件起草审核校对印发等工 作;负责医院新闻稿件采编、报送;网站管 理 院办公室 后勤科 信息科 4人事工作管理 权 负责全院人员招聘、任免、退休、考核和职 称申报和医德医风教育工作 人事科 院办公室 5计划生育管理 权 全院已婚孕龄职工的计生工作 副院长 陈凯 刘春平 6财务审计权负责全院服务收费、职工工资发放和医疗服 务收费项目管理工作 财务科 审计科 7药品采购管理 权 全院药品招标采购、药品发放使用管理、处 方管理审核调配、检查讲评等药事方面的工 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 药剂科

8医疗设备管理 权 负责医疗器械、耗材采购计划和工作 副院长 陈凯 刘春平 设备科 王友 谦 药剂科 孙曦 9院感工作考核 权 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考 核、分析和反馈 院感科 10医保结算报销 权 负责新农合、医保住院结算、报销工作 财务科 医保科 11资产处置权负责对医院资产的转让、调配、变价处理及 报废的申报工作 财务科 设备科 后勤科 12健康体检和防 保科管理权 负责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体检中心 13物资设备集中 采购权 办公用品、日用品采购、验收、入库、计帐、 检查价格等工作 设备科 后勤科 14科室管理权负责本科室的行政、业务、教学、科研、 人员、资产等各项管理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 15诊疗用药权负责来院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处方用 药等工作 有处方权的医生 2018-1-2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学习手册

政府权力清理规范相关事项说明 一、行政权力清理的类别范围 行政权力的特征: 1.强制性。行政权力是法定权力,具有国家强制力。 2.不可处分性。行政权力体现着国家意志,未经法律许可,不得转移或放弃,不得自由转让或处分。 3.与责任的统一性。行政主体的权力与责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行使权力必须履行责任。行政权力项目的名称一般由权力指向的行为(对象)和权力种类两部分组成。权力项目名称表述应简洁、清晰、准确、规范,尽可能避免使用“管理”、“组织”、“推进”、“会同”等词语。 行政权力的类别: 这次清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10 类。权力清单是“正面清单”,即政府可以行使哪些权力,清单以外的权力,政府不能行使,应由市场调节和社会自律管理。这与市场经济对法治国家的要求是一致

的,政府应当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因此,我们在清理行政权力时,要注意权力的内外之分,对外的行政权力不管是法律、法规、规章设定,还是“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设定,都要纳入清理的范围;对内的权力,如本单位内部的人事、财务、党务等,不纳入清理的范围。狭义的行政服务类项目不具有行政权力的强制性、不可处分性与责任的统一性等特征,不纳入本次行政权力清理范围。 三、权力事项的名称规范及梳理口径 1.行政审批。 这次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六政〔2013〕67 号、六政〔2014〕68 号等文件确定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省政府新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分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 (1)行政许可。系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包括普通许可、特许、核准、登记等。 梳理口径:行政许可由《行政许可法》规范,其特征有:①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②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③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④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⑤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如许可证和执照)。经清理后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其权

办公室权力清单和岗责手册

办公室权力清单 一、印章管理权 1、权力范围: (1)以该局名义发出的公文; (2)该局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发文; (3)经局领导批准开具事务性工作的介绍信; (4)经局领导批准的出国(出境)人员批件、报表、经费拨款单、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离退休证书,或经局领导授权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的有关事项等。 (5)经局领导批准的其他事项。 2、权力依据: 比照《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印章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局)印章(行政印章)由办公室设专人保管和使用,省局党组印章由人事处专人管理和使用,局内各单位的印章由本单位专人管理和使用。” 二、机关财务管理权 1、权力范围:按照《会计法》、国家统一财会制度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各项收支活动进行有效日常监督和专项控管。严禁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严禁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坐支现金。 2、权力依据:比照《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机关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机关的财务收支活动,归口局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办公室岗责手册 根据工作实际,办公室内设主任岗、书记岗、机要保密岗、文秘写作岗、网站管理岗、信访管理岗、财务管理岗等岗位。 (一)主任岗 负责办公室各项工作组织实施。 (1)包括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实施办公室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局重要文字材料的撰写和各种上报材料文字把关; (3)搞好调查研究、信息宣传工作,抓好区局宣传报道工作。 (4)全面抓好加强机关管理和运转工作。 (二)机要保密岗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决定; (2)负责依照保密法规,制订局及系统保密规章制度,组织划分、调整国税工作中的保密范围和密级,并监督实施; (3)负责局机关日常保密工作,并配上级和地方保密工作机构,加强对局机关保密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4)负责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保密骨干业务培训; (5)负责组织、配合上级保密部门的各项保密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6)负责局机关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包括机要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移交、销毁; (7)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秘写作岗

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清 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须水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权责清单 一、总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部门责权清晰,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党工委、办事处依法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街道安委会和安监办依法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全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办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切实承担起指导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二、党工委、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总责 ⒈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和年庋重要考核目标,一同研究、一同部暑,制定、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⒉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实施。 ⒊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 ⒋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⒌组织配合和协调辖区上级主管和执法机构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带领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⒍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⒎建立本辖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各类演练,提升街道应急出动和救援能力。 三、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⒈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 ⒉联系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协调督促有关工作。 ⒊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贯彻落实街道安委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街道安委会报告。 ⒋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⒌组织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检查各单位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⒍定期汇总全街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街道安委会报告。 ⒎倡导安全文化,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⒏承办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 一、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情况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推行县乡镇政府责权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开发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实际,制定了《XX县扶贫开发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清理主体、具体任务、工作步骤,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开展权责梳理。共梳理本部门及内设8个股室的权力和责任行政职权3类1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48项,追责情形40项。 二、履职情况分析 XX县由于贫困程度深、群众贫困面大,现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832户25469人。仅有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农村扶贫项目审批、农村扶贫对象审定及整村推进、扶贫安居等扶贫项目审批职权,没有职责交叉、分散;职责缺位、越位情况。 三、清理后初步处理意见 随着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的不断出现,结合梳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本着大局、长远的原则,所有的职权项均应“保留”。

1、保留扶贫工作监督检查; 2、保留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审批; 3、保留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审定; 4、保留整村推进、安居工程、易地扶贫、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信贷扶贫项目和革命老区专项资金项目审批。 四、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采取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权责梳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各股(室)协调配合。此次权责清理工作涉及各个股(室),权责事项繁杂,对此我局认真组织涉及股(室)认真开展梳理工作,确保权责梳理不疏漏。三是主动与各县同系统交流。在梳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主动与各县同系统人员交流,认真对照各项清理事项,确保权责清理不疏漏。四是清理权力事项、落实责任主体。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逐一对职权归属进行了清理,要求相关职能股(室)逐一对照清理,对核实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保留,没有的予以删除,未列入的进行补充添加。同时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等为依据,对照清理事项总表,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并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

权力清单实施方案

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创建“六权治本”新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全面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全面创建“六权治本”新机制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流程优化、廉洁高效、透明公开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营造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社会环境,让我局“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依法确定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我局行政职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保障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简政放权原则。科学配置权力,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开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促进职能加快转变,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 (三)便民高效原则。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促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 (四)权力监督原则。坚持用制度管权,合力监督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形成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五)公开透明原则。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行政权力应全面、规范、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 (六)权责一致原则。坚持有权必有责、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梳理、明晰、确认部门行政职权的同时,要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严惩滥用权力,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具有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食品药品稽查队和各乡镇食药监站。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梳理单位职权。 本次开展梳理、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各类具体行政行为(概括为9+x),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制定政策法规、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及其内部管理权力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要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及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现实施的行政权力全面摸清底数,做到不漏项、不缺项,逐条逐项登记,列出名称、实施依据、行使主体等,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形成本部门权力目录。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行使的行政权力都要进行清理,并列入我局的权力清单上报。 (二)大力简政放权,缩减权力事项。 在梳理部门行政职权、初步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规范,提出取消、下放、整合和严管等意见,确定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 1、职权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原则上全部取消。以部门自行发布“红头文件”设定的行政职权,一律取消。对变相实施审批的事项一律依法取消。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暂时列入清

三体系资料清单

ISO9001、HSPM认证的组织需要准备资料;一、文件与记录的管理:;1、《受控文件清单》、《记录清单》;;2、《外来文件清单》:;;3、文件发放回收记录;;4、各部门的记录清单;;6、技术文件清单(图纸、BOM表及发放记录);;7、文件定期检查的记录;二、管理评审(三体系均适用):;8、管理评审计划;;9、管理评审会议的“签到表”;;10、管理评审记录( ISO9001、HSPM认证的组织需要准备资料 一、文件与记录的管理: 1、《受控文件清单》、《记录清单》; 2、《外来文件清单》:; 3、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各部门的记录清单; 6、技术文件清单(图纸、BOM表及发放记录); 7、文件定期检查的记录。 二、管理评审(三体系均适用): 8、管理评审计划; 9、管理评审会议的“签到表”; 10、管理评审记录(各部门的管理评审输入); 11、管理评审报告; 12、管理评审后的整改计划与措施;纠正、预防与改进措施记录。 13、跟踪验证记录。 三、内审方面(三体系均适用): 14、年度内审计划; 15、内审计划及日程安排 16、首次会议记录; 17、内审检查表(记录); 18 末次会议记录; 19、内审报告;

21、不符合矩阵图 22.不符合项报告 23、纠正措施验证记录; 四、业务部门: 24、订单评审记录; 25、顾客清单; 26、顾客满意程度调查、统计分析结果; 27、售后服务记录; 28、客户财产的记录; 29、客户沟通的记录; 30、有害物质搜集的记录; 五、采购部门: 31、合格供方名录; 32、供方交期达成状况的统计; 33、评鉴资料(调查表、评鉴表、三证、风险评估表、环保协议、有害物质成分展开表、采购标准等传达的证据); 34、采购订单(应经总经理批准); 36.供方再评价的记录; 六、仓储 3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名细台帐; 38、现场物料的标识、区域划分、温湿度管理; 39、入、出库手续; 40 盘点记录; 七、设备方面 41、设备清单;

幼儿园权利和责任清单

幼儿时期是一个人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关键期.老师家长今天怎样教育孩子, 明天孩子就会成为怎样的人。幼儿园在其中就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幼儿园权利和责任清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权利和责任清单 为促进本市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经榆树市教育局审批许可的民办幼儿园。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民办幼儿园是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印刷品等媒介,违规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二)民办幼儿园聘用的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资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三)民办幼儿园是否根据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在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四)民办幼儿园新办、延续、更改、终止等事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五)民办幼儿园是否建立园务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 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民办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保教质量等情况; (七)民办幼儿园是否建立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是否配备相应的人防、技防、 物防力量、是否定期开展校园安全自查; (八)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巡查不少于 2 所幼儿园。 (二)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 2 次,每次检查面不少于30% 。

(三)全面检查每年组织 1 次。由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 以及中心园参与。 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专项检查对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教育教学、园务管理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安全工作、家长工作等情况日常进行专项检查。每学期开学由教育局负责民办管理人员制定具体检查计划,每次检查有记录,年度有总结。 (二)年度检查对民办幼儿园的园务管理、教育教学、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 (三)评定等级根据长春市幼儿园定类评估的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定类评估。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教育局根据上级部署、社会关注等情况制定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权力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制度迎难而进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为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安排,体现了法治政府对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新要求 近年来,“权力清单制度”快速进入公众的视野。 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指出,“梳理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的要求,中央政府在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上作出表率。 今年3月,国务院审改办公开了国务院60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共计1235项。按照国务院要求,各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

地方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也在加快推行。2011年8月,湖北省在全国率先晒出权力清单,分部门自行清理、专班审核确认、权力流程再造、权力对外公开等阶段有序推进。今年5月21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该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其中,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及46个省直部门的694项行政审批事项。 可以预计,未来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即将提速。在此改革进程中,弄清“权力清单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理顺政府及其部门职权关系,破解难题,十分重要。 “行政权力”是法定的 行政权力是指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而行政机关的职权,则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具体法律表现形式。它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管理的事项;二是政府为公共行政的目的而需要进行的事项。 行政权力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在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能动的作用;另一方面,行政权力是对社会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种支配力量,如果不对其作必要的限制和规范,则可能会对社会产生消极作用。 我国行政权力不同于实行三权分立制的西方国家。它虽具有相对独立性,但要受制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

权责清单标准化操作手册

附件2 权责清单标准化操作手册 为切实做好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明确标准清单概念、范围、对象,统一清单编制方法、标准和形式,增强《关于推进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的指导性、实践性和操作性,特制定如下工作手册: 一、标准清单的概念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是指在全省、市、县范围统一通用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具体分为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以下简称“省级标准清单” )、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以下简称“市级标准清单” )、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以下简称“县级标准清单” )三种。标准清单亦可称为通用清单。 1.省级标准清单是指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省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由省级行使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也就是规范后的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2.市级标准清单是指全省市级范围统一通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省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由市行使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市级标准清单加上由市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市

政府颁布的政府规章设定,由市级政府部门履行的行政职权事项后,即为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3.县级标准清单是指全省县级范围统一通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省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由县级行使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县级标准清单加上由市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颁布的政府规章设定,由县级政府部门履行的行政职权事项后,即为县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二、清单范围及对象 省、市、县(市、区)三级已建立权责清单所涉及的部门(单位)均要开展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包括:省、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省级纳入山西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的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项,市、县均应对应规范(具体事项范围可在山西政务服务网查询)。具有立法权的市通过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职权事项不纳入市、县级标准清单。 三、清单编制要求 省、市、县三级标准清单由省级各实施主体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统一组织市、县(市、区)承担相同职责的各实施主体,按照相同的行政职权事项使用相同名称的原则,采用本规范规定的格式,对已公布的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中本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调整前调整后 调整类型及 理由 备注权 力 名 称 ( 子 项) 权力 类型 实施依据 权 力 名 称 ( 子 项) 权 力 类 型 实 施 单 位 实施 依据 责任 事项 追责 情形 调整 类型 调整 理由 1 无无无拆 除 县 管 权 限 的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审 批 行 政 审 批 县 级 人 民 防 空 主 管 部 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8条: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 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人民防空工 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时,必 须按下列权限审批:(三)5级以下工程、300平方米以下 5级工程和疏散支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 空主管部门审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备案。安徽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9条: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须报 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单位应当在限期内按照不 少于原面积、不低于原防护等级的人民防空工程的标准补 建或者予以补偿。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人防工 程拆除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 查验。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 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拆除、改变、开 发利用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同意拆除申请的,依法准予,需转 报省人防办及不能准予申请的,应当及时、书面明确 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区人防办送达申请结论材料; 5、事后阶段责任:对作出同意拆除的人防工程进行监 督,对申请材料进行归档;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 的,人防主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人防工程拆除申请条件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人防工程拆除审批条件给予审批; 3、人防工程拆除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 果的; 4、在人防工程拆除审批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在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 守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主动 增加 无无

单位领导权力清单

单位领导权力清单 校长、书记 工作职能 1、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 2、搞好党的建设,抓好“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执行《党章》和《准则》,积极慎重地做好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发挥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教育教学一线,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听取群众意见。 4、召开行政领导班子会议 5、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权力清单: 党的路线、教育方针的执行权 按标准发展党员权 行使监督权 学校管理权 学校重大事项决定权 培养骨干、抓好典型、表扬先进权

副校长 工作职能 1、全面认真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地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党总支的决议,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主持制定和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决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检查各项计划、制度的实施情况,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3、指导、制定、审查教务处、学年组的教学计划;检查、掌握各科教师备课、讲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电化教学等情况。 4、召开校务会议和教师大会 5、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分析教学质量、指导教研活动;抓好学校各室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抓好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改经验。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向学校党总支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 权力清单 招收新生 人事安排权 资金使用权 教育教学组织权 组织培训权

师生教育权 教导主任 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方针、政策,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期初负责制定学校的学期体育工作计划,学期末提交学校的学期体育工作总结。做好体育工作各类资料汇总、整理、归档工作。 2、提高参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管理的领导力。配合学校行政开齐、开足、开好本校体育保健课程、组织阳光体育活动,促进体育课程的完善,组织好体育教研活动和外出培训,促进体育教学质量提升。 3、配合行政分管领导负责学校体育节、运动会等学校大型体育活动的策划、组织、指导、协调,保证这些活动优质高效的完成;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学校传统体育项目——篮球分年级循环赛;制定并落实各类体育小型竞赛活动计划,组织安排好阳光体育活动。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区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协助相关人员做好辅导、训练工作,为创造优异成绩提供支持与保障,发展学生的体育特长。 5、负责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 展本校传统体育项目——篮球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对篮球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合规性评价报告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合规性评价报告 一、评价目的: 安装公司在我公司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的遵循情况。 二、评价范围:安装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环境因素。 三、评价准则: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 、GB/T19001-2000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2、GB/T24001-2004 3、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总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 5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四、评价时间: 二0—零年十二月十日 五、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概述: 安装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09-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 防治法》( 199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中华人民共和

国节约能源法》(2008-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01)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9-01-01) 、《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管理办法》(2007-07-1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03-15) 、《工伤保险条例》(2004-01-0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06-0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2004-02-0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01-3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2007-06-01 )、《工伤认定办法》( 2004-01-01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 1991-07-09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2-01-01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1996-10-30 )、《陕西省消防条例》(2009-09-01) 、《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2007-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99-03-0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980-06-01 )、《安全帽试验办法》 ( 1992-08-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990-08-01 )、《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 ( 1999-05-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2005-03-01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 1986-04-01 )等。安装公司设专人根据公司下发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方规定进行收集 和跟踪,及时收集新增和替换的法规、标准、规定,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六、上一年度,内、外审与环境管理相关的不符合项纠正情况:安装公司在上一审核年度配合项目部内、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了原因分析,针对各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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