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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实践观

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实践观
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实践观

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

—论马克思对康德实践观的超越

1、实践主体:人的理性与现实的人

马克思与与康德在实践观上的第一个重大分歧体现在实践的主体上:康德的实践主体是人的理性,马克思实践的主体是现实的人。

康德的实践哲学是西方近代第一个具有典型性和转折意义的实践哲学。首先,康德突出了实践的主体性原则。他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强调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从而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即从客体论思维方式到主体论思维方式的重要转变,凸显了主体性原则在实践中的地位。其次,康德实践哲学的主体指的是人的理性。康德把哲学分为“两个部分,即理论的,叫做自然哲学,和实践的,叫做道德哲学(因为理性按照自由概念对实践的立法是这样命名的)。与此相对应,康德区分了理性的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思辨理性”,它关涉到自然必然性,其中起立法作用的是知性;另一种是“实践理性”,它关涉到自由,其中起立法作用的是善良意志。从而,人的实践活动分为两种类型,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和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康德在比较严格的意义上,把后一种活动看作是实践活动。康德认为这两种活动对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前者的作用在于提供现象界的理论知识,而后者才会依据道德律对人的行为提供积极的指导。从整体思路上说,他是在精神范围内讨论实践概念,从而把实践归结为一种意志的活动,而不是现实的人的生动具体的现实活动。康德的“道德”是先验的道德,康德的“自由”是以先验的道德法则为基础的自由,康德的“实践”是道德的实践,是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由此可见,康德以唯心主义的方式突出了实践的主体,但其“人的理性”的主体是虚幻空洞的抽象概念。真正把实践的主体从理性王国拉回到现实世界的是马克思,马克思在完整的意义上解决了实践的主体问题,即“现实的人”概念的提出。

2、实践客体:道德律令与感性世界

康德在确立了人的实践理性在其实践哲学中的地位后,提出了实践哲学的对象一心中的道德律令。而马克思在确立的“现实的人”这一实践主体必定合乎理性的引出其实践哲学的客体“现实的感性世界”。

康德道德实践哲学中有两条根本原则—意志自由与道德律令。意志自由是实践理性的自由,强调实践的主体的自由,而道德法则则是康德实践哲学的内容与对象。康德强调,意志自由不是任性,也不是无规律,而是意志自律。意志自律既指意志完全独立于经验世界的规律,不受其支配和影响,亦指意志不服从自然规律和理性的他律,只服从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合理性和自足性的道德法则。当探究“我们自身的意志的行为准则”问题时,我们直接意识到的便是道德法则,它最先呈现在人们而前,径直指向自由概念。康德认为,只有遵循道德法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所谓实践自由,就是指意志除了道德法则外,不再依靠任何别的东西。”[4]因而,康德实践哲学的全部内容就是用实践实践心中的道德律令,始终没能突破传统知识论的狭隘视野。自满自足无任何规定性的道德律令是虚假的实践客体。

3、主体、客体的关系:形式的统一与辩证的统一

康德实践哲学人的理性的实践主体与道德律令的实践客体决定了其试图调和二者之间的矛盾并将其统一起来的努力是白费的,只实现了二者形式上的统一,实践的主体与客体仍处于僵硬对立的状态。而马克思建立在现实的人与现实的感性基础之上的现实的感性活动的实践观,本身就体现了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的辩证统一性。

康德力图将人的理性的意志自由与悬设的道德律令统一于人的实践自由。但是,康德实践哲学的着眼点不是人的一般实践行为,而是一种极端的、并非必然始终出现的情况,即人在纯粹义务与自然倾向之间作出选择。康德对行为的先验分析和规定完全抽掉了行为历史的、实践的内容,使它成了一个只是论证道德先天原则的形式概念。由于康德把实践理性的无条件性与人本性的有条件性对立起来并使之相脱离,他的实践哲学实际上远离了人基本的、具体的和历史的实践行为,而只是盘桓在超凡脱俗的理性王国,以理性的产物为唯一的反思对象,以理性及其自主性为最高原则。康德所谓理性的自由,在理论上始终未摆脱主观“应当”的片而性,以及超脱一切客观具体内容的形式主义;康德所谓的“实践”,主要是指人类内心的道德修养。因此,在现实性上,康德把自由只是作为一种合理的“公设”,而自由的真正实现仍然是远在彼岸的事情。

4、实践的目的:至善与自由

康德对实践理性的考察,完全排除了经验的因素,仅为人的自由意志所导向的实践寻找一个不变的标准,这就是纯粹的道德律,这个道德律完全是理念的,只有符合道德律的世界才是道德的世界。因此,康德所考察的实践虽然要指向现实的道德活动,但是他的工作只是为现实的道德活动提供一个先天的道德标准。按照道德律实践,幸福作为一个目的并不是实践要考虑的,因为实践要考虑的唯一的因素就是符合道德律。因此,康德实际上是在不考虑任何现实因素的情况下,为普遍的人确立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非历史的,超越现实条件的。它只考虑行为的动机,不考虑行为的后果,所以它也是无法以效果来验证的。它是一个纯理性的范畴,而他使用的方法也只是思辨。康德也意识到了其体系中的道德与幸福的不可调和性,他写道:“我们纵然极其严格的遵守道德法则,也不能因此就期望,幸福与德性能在尘世上必然地结合起来,合乎我们所谓至善。ry5}因此,康德便把“至善”的实现推到彼岸世界。对此,马克思曾指出,“康德只谈‘善良意志’,哪怕这个善良意志毫无效果他也心安理得,他把这个善良意志的实现以及它与个人的需要和欲望之间的协调都推到彼岸世界。ryg}可见,康德所谓的实践哲学只是在理性王国里的“关于意识的空话”,“只是希望确立对存在的事实的正确理解”。

因此,康德立足于解释世界的立场,其实践哲学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至善”的道德目标;。

康德实践哲学及其意义探析

【摘要】康德开创了主体论思维和研究方式,建构了西方近代第一个具有典型性和转折意义的实践哲学康德实践哲学以自由为核心,将主体性问题研究由认识论提升到主体论的高度,使之由纯的认识问题升华为道德实践问题,展示了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广阔领域和深刻内涵。康德实践哲学对现代哲学产生了重影响,而它的局限则暗示人们,建构彻底唯物主义的、科学的实践观,运用实践论思维方式,是建立合理形态的实践学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康德实践哲学;实践;道德法则;自由;人是目的

康德实践哲学是西方近代第一个具有典型性和转折意义的实践哲学,它与西方古代第一个实践哲学即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共同塑造了西方实践哲学的传统。本文主要对康德实践哲学的形成、主要内容及其意义进行探讨。

一、提问实践方式的重要转换:从客体论思维方式到主体论思维方式

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先驱,他的思想经历了从自然科学和自然哲学向形而上学,继而进入批判哲学的发展过程,这仿佛是西方哲学的个体重演。康德认为,哲学有理由分为“两个部分,即理论的,叫做自然哲学,和实践的,叫做道德哲学因为理性按照自由概念对实践的立法是这样命名的。770年,康德的教授就职论文锐感性世界和知性世界的形式与原则发表,标志着康德哲学由“前批判时期”转入,“批判时期”。康德主张,只有理性批判才能给人的自由找到和奠定一个永久的基础。因此,批判哲学必须拓展到道德领域,纯粹理性批判之外还必须有实践理性批判。从康德哲学体系的内部结构看,这个批判确定了纯粹理性本身的合法领域;而从康德哲学的外部构造看,这个批判则构成了他的实践哲学,并在康德批判哲学体系中占有突出地位,它不仅是对人的意志、实践、自由问题的批判考察,而且是对整个人性问题的一种探究,是哲学史中的一个重要变革。而实现这种变革的关键在于,第一次在西方哲学史中摆脱了客体论思维方式,转而把主体和主体性确立为核心哲学范畴,把主体性原则确立为根本哲学原则,把主体论思维方式确立为哲学研究的主导方式。

康德主体论思维方式的确立,表现为他由唯理论和独断论者向批判论、主体论者的转化,并最早领悟到体漠人性论和怀疑论的暗示。他曾坦言自己关心的问题最终可以归结为“人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一分为三:人能够知道什么?人应该做什么?人可以希望什么?第一个问题是纯思辨的;第二个问题是纯实践的;第三个问题既是理论的,也是实践的。依据主体论思维方式,康德提出与发展了理性的能动性和主体性思想,并将其提高和扩展到了对人的认知能力、意志能力及情感能力进行立法的地位,他的“三大批判”的宗旨就在于确立理性对人类的认识活动、意志活动和审美活动所颁布的先天原理或先天规律,并证明其有效性,从而对上述三个问题分别作了解答。康德认为,人的主体性通过认识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得以体现,但它在认识活动中由于受到客体制约而难以充分发挥,但在无限意志自律的道德实践中却可以充分实现。因此,研究人(主体),不能仅通过理论哲学考察主体认识能力,而且应该建构实践哲学考察主体的道德实践能力。

《实践理性批判》书名点明了康德实践哲学的主旨或基本目的:并不关注人的具体实践行为及其客观条件,而是要“阐明纯粹实践理性是存在的,并且出于这个意图批判理性的全部实践能力’。从康德批判哲学体系孕育生成的历史和结构来考察,他的实践哲学与理论哲学是相互依赖、一同形成的。早在18世纪50年代末,实践哲学的思考就成了康德的基本理论活动,他曾计划撰写犊践哲学的

形而上学基础得作品。在1772年至1781年间完成的机粹理性批判冲已经包含了康德实践哲学的核心思想,即先验自由的形而上学意义及其可以运用于实践领域的形而上学根据。其中,“二律背反”的宗旨在于解决由理性的非法运用而必然导致的矛盾,即原本是否定的论证,却由于对先验自由是实践自由的根据的阐释,即从人的规定的两重性以及意志规定的两重性淦证自由的因果性及其在现象界与自然的因果性的合一,而有了相当积极和肯定的意义。可以说,作为康德整个批判哲学体系的拱顶石的“自由”,是在机粹理性批判冲首先树立起来的。此后,康德相继完成了其实践哲学方面的主要著作:随德形而上学基础》(1785年)、犊践理性批判》(1788年)、皖全在理性范围内的宗教》(1793年)和随德形而上学》(1797年)。随德形而上学提康德全部实践哲学的集大成之作,也是康德实践哲学整个体系的合乎逻辑的完成。

从总体上看,康德进行“实践”研究,意在强调自由意志的自主、自决及其客观有效性。归根到底,实践只是主体性在本体世界或理智世界中的表现,正如理论是它在现象世界或感性世界中的表现一样。在康德批判哲学中,理论与实践最终可以是统一的,这个统一的基础和根据就是它们共同的根源—主体性,而主体性的发现、阐发和弘扬的关键则在于主体论思维方式的确立。康德对实践理性的关注和重视,本质上正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关注和重视,它将主体性问题研究由认识论提升到主体论、道德论的高度,使之由纯粹的认识问题升华为道德实践问题,展示了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广阔领域和深刻内涵。

二、康德实践哲学的基本构架和主要观点

与其整个批判哲学一样,康德实践哲学在具体环节上清晰易懂,但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鉴于自由问题既是康德理论哲学向实践哲学过渡的中介,也是康德实践哲学中最为核心和重要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自由的含义以及自由与人、实践、道德法则、必然的关系等问题的分析,对康德实践哲学进行阐述。

(一)自由:批判的理论哲学向批判的实践哲学过渡的中介

康德的实践哲学问题是从理论哲学中“逼”出来的,而康德实现从纯粹理性批判进至实践理性批判这一过渡的中介则是先验的自由概念。在应对独断论和体漠怀疑论的过程中,康德通过纯粹理性批判,提出并回答了“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并依次拷问了人的感性、知性和理性,以寻求它们的先天原则和对象。他发现,感性(直观能力)和知性(规则能力)的结合,使现象世界和自然科学成为可能,而理性作为一种推理能力对先验理念(上帝、宇宙、灵魂)的追求,却必然产生“二律背反”。康德认定,先验理念虽无知识价值,却有重大的道德价值。从知识上讲,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虽不能证明,但先验自由的证明却是可能的。在“先验辩证论”部分,康德对四个“二律背反”作了具体分析,否定了前两者的正反题,确证了后二者的正反题。必然和自由的冲突似是而实非,它们其实分别存在于现象界和本体界。在自然领域中一种可能存在的先验自由概念,因其绝对性、纯粹性和先天性,正适合于作为道德行为的最高准则。自由是应当并且可能存在的,它存在于理性世界和理性者的道德活动之中。通过先验的自由概念,康德建造了由知识向道德过渡的桥梁。

康德怀有一种坚定的信念,即实践理性优越于理论理性,道德高于知识。“实践理性”是相对于“思辨理性’或“理论理性”而言的,它们都是纯粹理性的具体存在形式,但却有着不同主旨:理性思辨应用的关切在于认识客体,直至最高的先天原则;理性实践应用的关切在于相对于最终的和完整的目的决定意志。属于同一理性的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由于各自的任务不同,它们的地位也有层次差

异。康德指出:“在纯粹思辨理性与纯粹实践理性联结成一个认识时,假定这种联结不是偶然的和任意的,而是先天地以理性自身为基础的,从而是必然的,实践理性就占据了优先地位。实践理性优越于理论理性,是因为唯一能使这个世界获得意义和价值的,不是人认识能力,而是人的实践能力。从根本上说,实践理性的优先性,正在于它比理论理性更充分、更深刻、更彻底地体现着人在活动中的主体性。

从总体上说,康德先从知识概念逼出了先验的自由,继而又从先验的自由中逼出了实践的自由,认识领域中为或然的自由概念在意志领域中成了实在、必然的自由概念。这种自由是实践理性的直接现实,它本身就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不存在“何以可能”的问题。“自由概念的实在性”的指证,为康德展开实践理性批判、建构系统的实践哲学奠定了基础。

(二)自由:康德实践哲学的核心和拱顶石

1.自由概念的双重含义

康德实践哲学对自由的规定是与其对意志的考察相关联的。康德把意志分为“W illk"hr"和“W ille":前者意指行动意志、择别意志,它与作为一个自然存在的人在世界中的地位相联系,它的自由是道德责任的源泉;后者则是理性意志、立法意志,它与作为理性存在物的人的道德自律紧密系。康德哲学中意志概念的作用在于强调理性支配行为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因此,意志并不是非理性的东西,而是理性本身。康德说:“理性意志不是像择别意志那样直接与行为相联系的欲望官能,而是决定如何使择别意志落实为行动的欲望官能;确切地说,它本身没有决定性的根据。而就它能决定择别意志这一点而言,它就是实践理性本身。意志与理性的统一性,是康德实践哲学的重要出发点。

康德为自由规定了双重含义:其一是人的自由选择,即择别意志的自由。与动物纯粹为必然性所支配不同,人有可能摆脱感性欲望的束缚在多种选择面前作出抉择而具有独立性。康德把择别意志的自由称为“自由的任意”它只是消极意义的自由。其二是理性意志的自由,这是积极意义下的自由。它是纯粹的(因而是实践的)理性的自立法和自守法的能力。意志的这种自立法、自守法叫意志自律,它是构成全部道德法则的唯一原理,也是构成遵守这些法则的全部责任的唯一原理。自由的双重含义是相互联系的:对于行为者来说,首先需要做到具有消极的自由即选择自由,由此才能具有独立性和自主选择性,在此意义上,行为者无论从善抑或为恶,都具有消极的自由。行为者要达到真正的自由,必须进而选择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则,只有把自己行为的主观准则变成客观法则时,人才具有了真正的自由。如果说,择别意志自由为人带来责任,那么,积极意义的自由则给人带来行为的合法性和合道德性,而这才是康德实践哲学所要追求的真正的目的。

2.自由与实践

实践是康德实践哲学的对象。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首次把实践提炼为基本的哲学概念,并限定为专指有关人生意义和价值的、以自身为目的的活动,是与生产、技术相区别的人的伦理道德行为和政治行为。在中世纪,实践概念演变得非常宽泛、多义和不确定。康德认为,过去人们在实践问题上盛行着一种误用,即“人们把按照着自然概念的实践和按照着道德概念的实践混淆不分,并且就同一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名称之下做了一种分类,通过这种分类,事实上并没有做出什么分类(因为彼此之间有相同的原理)”。

康德进而对实践概念作了严格规定:实践乃是通过自由而可能的东西,是理

性规定意志并通过意志达到目的的活动。他强调,那个给意志因果律以规则的是一个自由的概念,而不是自然的概念。“如果确定因果关系的概念是一个自然的概念,那么这些原理就是技术地实践的;如果它是一个自由的概念,那么,这些原理就是道德地实践的。又因为理论科学的分类完全是基于对象之间的歧义性,对于这种歧义性的认识是需要不同的原理的,所以,前者属于理论哲学(作为自然的理论),后者就完全单独成为第二部分,即(作为道德理论的)实践哲学”。一切“技术地实践的规则’在其原理是基于概念的范围内,必须只算作理论哲学的引申,而不能在实践的哲学里得到任何位置;与此相反,“道德地实践诸指示”完全建立在自由概念上面,完全让意志不受自然动因的规定,从而是一类完全不同的指示,它们“基于超感性的原理,在哲学的理论部分之旁,在实践哲学的名号下,为自己单独要求着另一部分,} WoPio}。在康德哲学中,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技艺’和“生产知识’被称为“技术实践代它指理论命题的应用,只构成理论哲学的“实践”部分;而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实践则被称为“道德实践”,它是任何理论知识无法达到的东西,是实践哲学的基础。这种“道德实践”的基础并非社会的道德政治生活,而是自由的理念。显然,康德实践哲学的对象不直接是人的实践行为,而是理性反思实践行为的超历史的先验形式。

3.自由与道德法则

康德实践哲学中的基本原则都互为前提、内在关联,因为它的两条根本原则即自由与道德法则是互为前提、相互蕴涵的。康德指出:“自由诚然是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道德法则却是自由的认识理由,因为假如我们的理性不是预先明确地思维到道德法则,那么,即便经由我们核证过,没有任何矛盾,我们也将永远不能把这种东西设定为自由。但是,假使没有自由,我们将根本不可能从我们自身追溯出道德法则。

康德认为,作为理性存在物的意志必须把自己看作是自由的,而意志自由只能是自律的,自由意志和服从道德律的意志完全是一回事。从绝对命令的一般形式,康德引申出它的一般内容。绝对命令有两条推论:一是“始终把人当作目的,而不能把人只是当作手段”二是“每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都是颁布普遍规律的意志”。康德强调,积极自由不是任性,也不是无规律,而是意志自律。意志自律既指意志完全独立于经验世界的规律,不受其支配和影响,亦指意志不服从自然规律和理性的他律,只服从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合理性和自足性的道德法则。并且,由于只有积极的自由才导致人们对道德法则的遵循,因此,康德才说自由(特别是积极意义的自由)是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并把道德法则称为自由法则。康德把自由概念视为一个纯粹理性的概念,这种概念不能被描述为任何理论认识的对象,它在任何方面都不是构成性概念,而仅是调节性概念。自由概念既不能由经验世界中推导出来,也不能直接呈现在人们面前,因此,它不是实践行为的出发点。当探究“我们自身的意志的行为准则”问题时,我们直接意识到的便是道德法则,它最先呈现在人们面前,径直指向自由概念。康德认为,只有遵循道德法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所谓实践自由,就是指意志除了道德法则外,不再依靠任何别的东西。即只有通过道德法则才能认识到人的自由,这就是“道德法则是自由的认识理由”的含义。

4.自由与必然

自由与必然、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是康德实践哲学所关注的又一重要问题。康德认为,无论在自然界抑或在伦理界,人都必须服从必然性。在自然界,人只能被动地服从必然性,康德称之为“自然的必然性”而在伦理界,人的意志

所遵循的道德律是存在于人们理性之中的一种先天法则,它具有普遍必然性,是人类道德活动中的必然性的体现。人对道德律的服从体现了人的意志的自立法和自守法,体现了积极意义的自由,康德称之为“自由的必然性”。康德认识到,真正的意志自由只能是某种与必然性相一致的东西,必然性并非对自由的限制,而是对自由的一种拯救。自由不仅如斯宾诺莎所认为的是“对必然性的认识”,而且还是对必然性的遵循。自由离不开必然,自由和必然性是统一的。

自由被理解为对道德律的遵从,这不仅体现了康德把自由和必然相统一的思想,而且体现了康德力图把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思想。在他看来,自由在表现为一种择别意志时具有某种主观性,它对行为准则的选择系由主观意志支配,这时,它的行为准则还只是一种主观原则,即行为准则。但是,意志自由在表现为对道德法则的遵循时,这种以绝对命令表现出来的道德法则,则是一条客观原则和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法则,而不再是准则了。因此,意志遵循道德法则的过程,也就是使主观意志服从于客观法则的过程,是主观意志与客观法则相统一的过程。

5.自由与道德评价

康德主张,对人的行为作道德评价应分两步:一是考察该行为是否在客观上符合道德律,如果符合,它就是“合法的飞二是进而考察这一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否出于对道德律的敬重。如果是的,这一行为才是道德的。合法本身并非道德,但它是道德的条件。道德不是在合法之后,而是在合法之上,道德的客观标准就是绝对律令。

康德认为,自由是道德活动的先决条件。唯有自由的人才能自觉地而不是被迫地行善,唯有自主自觉的行为才有道德价值。人在本性上是无所谓善恶的,人在行为上的善恶只是意志自由抉择的结果,由此,人的行为才能被予以道德评判。一个行为的道德量的大小,取决于行为者必须克服的障碍的大小,而这种克服障碍的能力实际上就是自由意志的能力。因此,一个人的自由意志的能力越大,他的行为就越具有道德性。康德相信,道德行为总是以一定的理性为价值取向的,道德的最高理想是“至善”(即道德与幸福的统一)。要达到“至善代必须把“灵魂不朽”、“上帝存在”和“意志自由’作为道德公设,从而获得达到至善的道德勇气和信心。由于德性是一个人配享幸福的条件,如果没有自由意志,也就没有对道德法则的选择,行为也就没有德性可言,作为道德与幸福统一的至善更无从谈起。因此,在这三个公设中,意志自由是最基本的,其他公设依靠它才获得意义。

6.自由与人

人是康德实践哲学及其整个批判哲学关注的中心,同时也是它的归宿。依照主体论思维方式,康德没有把人定位于“自然本性代而是强调人必须把自己提升于自然本性之上,但人“指派的位置”又并非外在于自然的。在康德哲学中,现象世界和物自体(我自体)的超验道德世界虽属两个领域,但同一个存在的主体(人)却可以同时生活在这两个世界,并具有感性和理性双重性格:一方面,人是现象世界的因果作用的产物,人作为现象存在是不能自我创造的,并受制于外在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人又是本体世界中自由意志的因果性主体。人作为本体存在是能够自我创造的,并有权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可以根据道德的观念去产生那些尚未发生的事情,以及对个人行为及后果承担责任。康德淦释说:“人的确是足够罪恶的,但在其个人里面的人道对于他必定是神圣的。在全部被造物之中,人所愿欲的和他能够支配的一切东西都只能被用作手段;唯有人,以及与他一起,每一个理性的创造物,才是目的本身。所以,凭借其自由的自律,他就是道德法则

的主体。在康德实践哲学中,感性与理性的对立和统一构成了道德主体(人)的根本特性,自由是人的本质,也是人的真正存在。人本身是一个复合体,人的感性部分都因这个人道而得到提升,而一总成为目的了。“人是目的”应当是一个过程,而非当下即是的东西。

人的双重性格论对于康德实践哲学具有重要意义,正是通过感性与理性的对立及理性原则对感性原则的克服过程,道德、实践的意义才能显现出来,实践哲学的各种问题和主要范畴也才得以提炼。人的感性和理性的对立,引发和展开了康德实践哲学的一系列范畴,如人的现象存在与本体存在、合乎责任与出于责任、他律与自律、主观准则与客观原则、假言命令与直言命令、恶与善、幸福与德性、必然性与自然、道德的自然主义与理想主义,等等。康德实践哲学的全部问题,如实践理性的原理论、对象论、动机论乃至辩证论等,也只有联系人的双重性格才能获得理解。而“人是目的’这一著名命题,无论在理论上抑或在逻辑上都是康德实践哲学的必然结论之一,实际上,它也是康德批判哲学的根本结论。三、康德实践哲学的意义

康德哲学特别是其实践哲学高扬了人的主体性原则,实现了西方哲学的“哥白尼式革命”。在西方哲学史中,康德哲学不仅如格尔所说“是在理论方面对启蒙运动的系统陈述,而且是后来黑格尔等人的理性主义哲学和叔本华等人的唯意志论的共同源头。康德提出和论证的理性统摄一切与创造一切的能动性、主体性原理及其所包含的关于综合统一、二律背反及三分法等思想,将近代西方早期理性主义哲学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成为后来黑格尔集大成的新型的、更高形态的理性主义哲学的源头;而康德关于人的自由意志作为超时空的本体可以自发地、能动地开始(产生出)一个时空中的现象系列的思想,又具有较为明显的唯意志主义色彩。西方有的学者甚至据此把康德认定为如同叔本华和尼采那样的“激进的唯意志论者”。当然,在总体上,康德实践哲学主要是理性主义的或“泛理性主义”的,它不等同于唯意志论。不过,康德关于意志与理性等关系的解释的确包含着矛盾,他既竭力把意志溶解在理性之中,又高度强调意志的独特性,所以,其实践哲学无疑含有较多的唯意志论成分。实际上,正是这种哲学为叔本华意志主义等现代西方非理性主义思想的产生提供了最初的源头。正如启蒙运动为西方现代社会的来临提供了精神及社会政治制度方面的准备一样,康德实践哲学集中体现了当时德国的民族精神和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与人道主义精神,并在多种意义上肇始了西方现代哲学。

康德确立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应当统一为一种在实践原理基础上的认识活动,并肯定理性的实践运用的优越性,这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康德的一种尝试,即企图克服把理论认识与实践活动绝对对立起来的极端形而上学性,并暗示了一条通过实践活动的主体能动性真正解决主客观矛盾而达到思维和存在一致的正确道路。康德的意志自由学说,既反对了当时强调绝对必然性的机械决定论,肯定了人的自主选择性;又反对了认为人的自由意志只是用来选择为恶的奥古斯丁式的意志自由说,主张人的自由意志完全是用来选择善的。而康德关于“自然的狡计”思想则可被视为解答意志自由与历史必然问题的一次努力。他认定,作为理性史的人类历史的进步是通过人性之恶和“社会的对抗”实现的;许多个别的、利己的目的和动机的相互作用与彼此抵消,最终达到超出个别目的之上的普遍目的,而这正是“自然的狡计”的安排。所谓“自然的狡计”在康德哲学中只是为了说明历史进程的总体合目的性和规律性而提出的一种譬喻式的“调节原理代不过,康德探讨“恶”和“社会的对抗”的历史作用,并力图从人的“对抗活动”

出发探寻“社会的合乎规律的秩序的原因”,这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当然,康德实践哲学还只是近代意义上的实践哲学,由于主客二分思维模式及阶级立场、意识形态等的局限,这种实践哲学还远未达到科学的、合理的形态。康德尽管承认只有一个理性,但由于他把理性的理论运用(认识)和实践运用(道德)截然分开,从而造成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分立,这使他不能真正全面理解认识与实践、认知与意志、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也不能完全了解所谓“实践理性优越于理论理性”的真正意义。在康德实践哲学中,知识与意志、认识与实践是外在对立的,这种外在的绝对对立,显然是实践理性的某种缺陷,这种缺陷不能不危及到实践理性原理本身的崇高地位,并使康德实践学难以对人及人类历史作出更为合理的、强有力的解释和批判。康德实践哲学的着眼点不是人的一般实践行为,而是一种极端的、并非必然始终出现的情况,即人在纯粹义务与自然倾向之间作出选择。康德对行为的先验分析和规定完全抽掉了行为历史的、实践的内容,使它成了一个只是证明道德先天原则的形式概念。具体的实践理性也因此而失去其实践基础,成为一种与理论理性一样的先验形式原则。由于康德把实践理性的无条件性与人本性的有条件性对立起来并使之相脱离,他的实践哲学实际上远离了人基本的、具体的和历史的实践行为,而只是盘桓在超凡脱俗的理性王国,以理性的产物为唯一的反思对象,以理性及其自主性为最高原则。康德所谓理性的自由,在理论上始未摆脱主观“应当”的片面性,以及超脱一切客观具体内容的形式主义;康德所谓的“实践”,主要是指人类内心的道德修养。因此,在现实性上,康德把自由只是作为一种合理的“公设”而自由的真正实现仍然是远在彼岸的事情。杨祖陶教授中肯地指出:“康德所谓的‘实践理性’并非指人的有物质动机的意志,而是空洞形式的‘纯粹意志’,他所谓的‘实践’也不是指人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而是意志使其行动准则与道德律相契合的活动,即意志本身内部的抽象活动。康德确立这个论点是为了把他的形式主义伦理学同宗教结合起来,调和道德与幸福的矛盾”“康德把自由置于知识之上,却采取了把信仰置于知识之上的形式,充分表现了康德哲学的软弱性和空想性。张汝伦也指认,在康德那里,“古老的实践哲学实际上蜕变为又一种先验的理论哲学,就像康德的实践理性不过是理论理性的摹本一样;而真正的实践问题也随之被取消了。实践哲学在本世纪随着对主体性先验哲学的批判与克服而复兴,恰恰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由此看来,康德实践哲学的实践性是很不彻底的,或者说,这种实践哲学并不真正具有实践性。

立足于当代哲学语境,可以发现,康德实践哲学的根本局限在于:它并非科学的实践观,也不能真正“从主体的角度”来理解实践。这种局限性恰恰从反面暗示了超越康德实践哲学或重建实践哲学的正确道路,这就是:扬弃康德的主体论思维方式,建构彻底唯物主义的、科学的实践观,以实践论思维方式理解和解释实践。

黑格尔的实践观评析

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以“绝对理念”为基础建构了其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在此体系中,包含着唯心主义和辫证法、糟粕与精华、谬误和合理内核的矛盾。同样,他对实践的理解也是矛盾的:既有许多独到精辟的见解,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同时又把实践虚构、歪曲为绝对理念的精神活动。

因此,深入细致地分析黑格尔的实践观,对于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有重要意义。

一、黑格尔实践观的“合理内核”

第一,他分析了实践要素和实践因素的内容。黑格尔认为实践是一个由目的—手段—他物三个环节组成的过程,实践要素包括实践主体、手段和客体;实践因素包括实践目的、实践手段和实践结果。

他深刻地揭示了实践的目的、手段等范畴,认为概念的发展具有合目的性。他在合目的性的客观范畴转化为绝对理念中猜到了人有目的的活动,即实践活动。合目的性是实践的特征。在黑格尔看来,实践的过程,是实现目的即自由的过程。人类的一切实践,都是为了实现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在此,黑格尔所理解的自由,既要求消除主观片观性,又要求消除客观片面性_,通过认识和实践的统一,达到主客体的统一。

第二,猜测到了实践观的实质。黑格尔认为“绝对理念”自身存在着“概念的客观性”和“被规定为普遍性的主观性”的内在“差别”和对立,将在理念的认识活动中实现统一,达到主客观统一的过程,就是认识的过程。黑格尔说:“在认识过程的单一活动里,主观性的片面性与客观性的片面性之间的对立,自在地都被扬弃了。”(《小逻辑》第410页,商务印书馆)他的所谓“自在地都被扬弃”是说主客观的统一还只是“潜在的”、“有限的”统一。因此,黑格尔才把整个“认识过程”分为“两重运动”:一是“意志或理念的实践活动”,其目标是“实现菩”。在单纯的“理论活动”中,主客观的关系只是“反思关系”,即“潜在的”、“有限的”统一。他认为只有通过人类的“实践活动”,才能真正达到主客观的统一,“实现善”的目的。这说明他已在理念活动的形式中猜测到了实践观的哲学实质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第三,黑格尔把实践引入了认识论,把实践看成是认识的必然环节,并把理论和实践统一起来。

在黑格尔看来,理念自身的辩证过程即认识。他说:“理念作为过程,它自身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理念的第一个形式为生命……理念的第二个形式……就是作为认识的理念,这种认识又表现为理论的理念与实践的理念这双重形态,认识的过程以恢复那经过区别而丰富了的唯一为其结果。由此得出理念的第三个形式,即绝对理念。”(《小逻辑》第404页)并且他认为,在认识过程的单一活动里,主客观还未实现真正的完全的统一,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应包括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前者的特点是从客体到主体,接受客观世界的内容于主体之内,以消除主体的片面性、抽象性,认知这世界是如何;实践活动的特点是从主体到客体,把客观世界当作不符合“应当”的一堆偶然的事实、虚幻的形态的聚集,当作有待改造的东西,凭借主体的内在本性改造客体,把世界做成“应如何”。

黑格尔所说的实践活动是一种整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客观的活动,他所指的客观世界是由概念建立起来的,而由概念建立起来的客观世界,最初并不与概念

相符合,实践活动-则以主观必然性来整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万事万物,使之与概念相符合,从而扬弃了客观世界的客观性的片面性。

和康德不同,黑格尔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他看来,不论是理论活动,还是实践活动,就其自身来说,都还是片面的。理智停留在“是如此”上,意志停留在世界“应如此”上。他认为康德哲学老是停留在“应当”上,未免太软弱了,理念必然不会停留在主观性里面,而是要扬弃它的主观性并表现自身为客观的东西。那么,理念就必须通过一个中介使客观世界同自己相符合,这个中介就是实践。

黑格尔认为,世界为“绝对理念”所主宰.“它的是如此与它的应如此是相符合的。”(《小逻辑》第420 -- 421页)因此,他主张把认识和实践结合起来,真理乃是“理论和实践的理念的统一。”

黑格尔把实践引入认识论,在唯心主义墓础上猜测到了人类认识世界、获得真理的实际过程,猜测到了把实践和认识结合起来的必要性,把二者都看成是认识过程的必然环节,克服了康德哲学的缺陷;并且突出了认识主体的能动方面,提出了主体不仅要认识客体,而且应当凭借主体能动地规定并改造这个世界,也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消极直观的缺陷。

第四,指出了实践的一般特征。虽然黑格尔认为理论的理念和实践的理念都是认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但二者地位不是并列的,实践高于理念。黑格尔指出:“理智的工作仅在于认识这世界是如此,反之,意志的努力即在于使得这世界成为如此。”(《小逻辑》第420页)理论与实践相比,“这种观念(指实践观念)上述认识的观念更高级,因为这种观念不仅具有普追东西的品格,而且具有单纯现实东西的品格”。(《小逻辑》第420页)这是因为,理论认识虽然是从客观世界为自己取得规定的内容,揭示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具有一般性的特点,但对于这种活动本身,客观对象仍然外在于表现理论的概念,概念尚未将自身规定为对象的本质,仅限于主观性方面。它所包含的实践的意向和因素,只是一种潜在的设想,还不是现实的东西。而实践这一具有普追性的活动,则是扬弃客观世界的片面性的现实力,它能改造客观对象,以符合概念的本质要求,使概念获得客观的现实性。从理论和实践的比较中,黑格尔指出了实践的特征:实践不仅具有普遍性,还有直接现实性。

第五,在一定程度上,黑格尔猜测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首先,他在关于实践的目的性的论述中,指出实践的目的就是要达到自由,达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这就暗示了真理标准的问题。也就是说,关于主体与客体统一的过程,就包含了主观的东西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理论与实践是否统一的问题。他讲到:“把善的真理设定为理论的和实践的理念的统一,意思就是自在合为的善是达到了目的,而客观世界自在自为的就是理念,正如理念同时也永恒地设定其自身作为目的,并通过它的活动去促使目的的实现。这种由于认识的有限性和区别作用而回归到自身,并通过概念的活动而与它自身同一的生命,就是思辨的理念或绝对理念。”(《小逻辑)第411页)从黑格尔对逻辑范畴发展的安排上,也可以看出他接近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观点。黑格尔在“客观性”向“观念”的推演过程中,提出了目的性这一范畴作为中间环节。他认为,合目的性的活动即是实践活动,要实现目的,就要通过手段。他把人的有目的活动看作是一种推理,在目的、手段(工具)、对象三项中,工具作为中项,从属于目的而与对象直接发生关系,他把这种有目的地利用工具的活动叫作“理性的技巧”。他说:“理性的技巧一般讲来,具体表现在一种利用工具的活动里,这种理性的活动一方面让事物

按照它们自己的本性,彼此相互影响、相互削弱,而它自己并不直接干预其过程,但同时却正好实现了它自己的目的”。(《小逻辑》第394页)他认为目的通过手段即实践与客观性相结合,得以实现后,就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也就是达到了绝对理念,即真理。

其次,在黑格尔看来,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把实践和认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主客观的绝对同一,达到客观的绝对的真理,而达到客观的绝对的真理,也就是以实践检验了认识的真理性。黑格尔认为,理论的认识活动不能达到对事物全面的内在联系的认识,而要认识李物的本质,须进一步认识构成客观外部世界的概念自身。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达到对客观事物内部概念自身的认识,达到对整个理念体系的认识。他认为客观世界符合概念才是真理,由概念建立起来的客观外部世界最初并不与概念相符合,只有通过实践活动作用于客观世界,使其发生变化,从而扬弃了其中的不与概念相符合的特性方面,深入到客观外部世界的本质,使它成为与概念相符合的现实,达到了主客观的绝对统一,即绝对真理。

二、黑格尔实践观的缺陷

黑格尔实践观中虽然有不少天才的合理的猜想,但也确实存在着一些缺陷: 第一,虽然黑格尔运用了科学的实践活动概念,但却把实践活动归结为绝对理念的精神性活动,把人的实践看成是概念的外化,而不是真正的感性物质活动。认识实践的过程,也就是思维自身运动的过程,实现主客观统一的过程,达到绝对理念的过程。所以它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

第二,他看到了实践的墓本构成,却错误地规定了各要素的含义。在其实践要素中,也包括主体、客体和中介,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相似,但其主体却是“绝对理念”的自我认识;客体虽指的是客观世界,内容虽然也是客观的,但却不是指客观的物质世界,而是指作为客观物质世界本质的客观概念和思想。

第三,他的实践仅是在道德修养方面,如“意志或理念的实践活动”,其目标是“实现善”,而没意识到实践还具有世界观意义、价值观意义和认识论意义。

第四,虽然黑格尔把实践引入到认识论,但他的认识过程却是:认识—实践—认识,他所说的认识和实践都是建立在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墓础上的,他仅把实践看成是认识的一个必然环节,没看到实践是认识的墓础、源泉,没看、到人们是通过实践反映客观物质世界,从而获得逻辑范畴的。他认为,是逻辑范畴通过实践自我认识,从而使客观与概念相符合。因此,他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思想,正像列宁所评价的,他的实践检验的是客观世界是否和概念相符合,即检验客观是否符合主观,所以归根结底也是唯心主义的。

综上所述,正确地理解和把握黑格尔关于实践观的思想,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对于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内容,正确指导我们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黑格尔实践观在哲学史中的地位

—黑格尔实践观评析

内容提要黑格尔的实践观提出了实践活动是劳动的思想,指出实践具有中介性,阐述了实践的现实性等观点,从而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莫定了荃础,然而,由于黑格尔的实践观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有着本质的区别。

黑格尔哲学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发展的顶峰,它的最大成果是辩证法,但对于实践间题,他在唯心主义的前提下,提出了许多夭才的见解,其实践观在哲学史上居于重要地位,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有着历史联系。这里仅就此问题试作初步的疏解和评析。

一、黑格尔实践观的基本思想

黑格尔实践观的基本思想,主要散见于《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历史哲学》、《法哲学原理》等著作中。概括说来,黑格尔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了实践的形式、属性和作用

1、黑格尔把实践活动的形式看作劳动形式。他在《精神现象学》中流露出很多关于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是劳动的思想,他把实践过程概括为行动的三个环节,目的,手段或“目的的实现”,被“创造出来的现实”。在《逻辑学》中,黑格尔以纯思辨的逻辑方式把这一过程表述为“行动的推论”,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推论”,所以在黑格尔看来,实践活动本身是观念实现自己的活动,客观不过是精神的异化。

2、论述了实践的目的性,黑格尔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理性和思想,而动物则没有.动物虽然也有出自本能活动的“实践”,但这种所谓“实践”与人所独有的实践根本不同。动物所进行的活动不论多么精巧,均无目的性,都是不自觉的,是在本能的驱使下消极地适应自然界;而人的实践活动具有自觉的能动性,是在意识、愿望支配下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表现了特有的目的性。黑格尔说:“人类自身具有目的,就是因为他自身中具有‘神圣’的东西—那便是从开始就称做‘理性’的东西,又从它的活动和自决的力量,称做‘自由’。即是说,人的能动性不仅表现在人的认识由现象到本质的深化,而且表现在按照事物本质的认识进行活动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黑格尔认为,实践是由主体的目的达到客观现实。他说:“行为的必攀件在于:目的本来就是与现实联系着的,而且目的与现实的这个统一性就是行动的概念;行为之所以发生,乃是因为行动自在自为地即是客观现实的本质”。

3、黑格尔揭示了实践具有中介性。黑格尔提及的目的性实现所需要的手段,就体现了实践的中介性。他说:“目的通过手段与客观性相结合,并且在客观性中与自身相结合。手段是推论的中项。”目的的实现离不开手段,黑格尔批判了抛开手段的主观性和空想.他指出:当有限概念的主观性轻蔑地抛掉手段时,它在它的目的中便不会达到比手段更好的东西。’即是说抛弃手段,目的就只能停滞在主观性中。显然,黑格尔关于实践手段的地位和作用的论述,在他关于人类实践活动的研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4、黑格尔阐述了实践的现实性。黑格尔在论述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时,在唯心主义的思辨形式下,表达了实践高于理论的思想,揭示了实践的现实性品格。他认为实践是绝对善的东西,因为实践理论比认识理念更高,它具有认识观念所

没有的现实性优点。实践是要出结果的,这结果具有客观的、外部的现实性。他说,实践高于理论,就在于实践“不仅具有普遍性的资格,而且具有绝对现实性的资格。

5、黑格尔在安排逻辑范畴的顺序时,还能用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道理作出推测。他认为,扬弃错误是达到真理的必由之路,只有在生活中不断地消灭假象和错觉,真理才会出现。黑格尔认为: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的标准”。列宁对黑格尔关于人通过“改变外部现实”的活动,消灭假象,达到真理的思想评价很高。

6、黑格尔在关于绝对理念是理论和实践理念的同一的表述中,提出了理论与实践统一的观点。他认为,认识过程包括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两个方面。理论理念能够消灭主观性的片面性,实践理念能够消灭客观性的片面性。理论与实践,“两者每一个就其自身说,都还是片面的。因此,只有把两种理念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真理。绝对理念之所以是真理,就因为它是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的统一。

二、黑格尔的实践观在哲学史上的地位

黑格尔的实践观,不舍对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人类实践活动论述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对认识史上有关实践思想的继承、改造和发展。其实践观在实践学说中居于显著的地位。

黑格尔从客观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出发,吸取了德国古典哲学在发展中的成果,并进行了批判的考察.他指出康德的实践观“正如理论理性同客观的感性材染}相对立,同样,实践理性也和实践的感性、冲动、嗜好等相对立。完善的道德只能在实践理性里自我意识被当作自在存在”。思想的丰富内容只是在主观形式中展示出来,得不到实现和证实。

对于费希特哲学,黑格尔认为他把自我当作绝对原则,但他对这一原则只是作片面地发挥,“自我自始至终是主观,受一个对立物牵制着的”。因此,“从实际的范围看来,终极的东西在于自我的活动是一种仰望、努力,—这与康德所谓应当是同样的东西,始终没有实现主体与客体的真实的统一。

黑格尔从谢林哲学出发,批判了谢林的无差别的“绝对同一性”,把矛盾的辩证法贯彻得更加彻底。同时通过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统一。所达到的不是谢林的理智的直观,而是客观真理。

恩格斯指出:“德国哲学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发展是连贯的,合乎逻辑的,必然的,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辩证法,还是实践观、或是其他方面的内容,仍然局限在精神活动的传统巢穴中。由于黑格尔把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以及整个意识形态都看作是绝对精神自我运动的产物和环节”。因此,自我对象化的内容丰富的、活生生的、感性的、具体的活动,就成为这种活动的纯悴抽象—绝对的否定性,而这种抽象也被抽象地固定下来并且被想象为独立的活动,或者干脆被想象为活动。黑格尔的实践观在其形式上带有浓重的神秘与唯心的色彩,这是它的根本缺陷。其次,黑格尔虽然在实践观上也批判了康德,但又没有放弃由康德开始的德国古典哲学的传统,即不但把道德实践视为实践的主要形式,而且在体系的安排上,也受到了康德的道德实践高于认识的传统影响,这也是黑格尔实践观的一大弱点。但总的说来德国古典哲学关于实践的思想也是在不断地向前发展的。从1781年黑格尔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的问世,到1807年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出版,由于黑格尔比康德、费希特、谢林,都更加关心欧洲沸腾的现实生活,注重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和巩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成果,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把实践、特别是把劳动从哲学上加以比较全面的阐述,在一定意义上说,

他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使他在康德去世三年后,当费希特等人还健在时,就成为德国古典哲学史上一位超过他的前人和同代人的伟大的思想家。

通过上述对黑格尔的实践观及前黑格尔实践观的考察,可以证明,其中黑格尔关于实践问题的著述内容最为丰富、最为深邃,可谓黑格尔的实践观在认识论史上是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黑格尔的实践观有以下几个特点:

1、虽然黑格尔也认为实现善的道德实践是最完善的实践形式,但它还是赋于更广泛的意义,也就是实践的一般含义。对实践的这种界定则有进步性。

2、从实践观的内容上看,黑格尔与康德、费希特等人不同,他不是仅停留在主观上,而且把实践活动看作是对客体的改造,则具有创造性、客观性。

3,黑格尔把目的性引入实践观,这在认识论中是一项历史突破。虽然亚里士多德在自己的“四因论”中,论及了“目的因”,但他主要是就事物的变化的原因而言的,并非专就实践自身的属性而提及的。

4、黑格尔把实践活动作为中介活动揭示出来,把实践当做认识的必然环节,并且通过劳动,通过实践考察人的意识的产生与发展,可以说这是他对认识史的一个贡献。

5、黑格尔的真理观虽然是唯心主义的,但把实践同真理联系起来,提出这个问题,试图在实践的基础上解决这个问题,是对认识论史的又一个贡献。

6、在实践理论的深度和广度上,黑格尔是超越前人的。前黑格尔哲学家的实践观,或缺乏理论性,或缺乏普遍性。而黑格尔的实践观不仅源于先哲,而且高于先哲,尽管其实践观就其性质而言是唯心的、思辨的,但其理论因注入辩证法因素,故而又是客观的。他将原有的实践观点进一步充实深化,遂使其实践范畴开始具有认识论意义。

总之,对于人类认识的发展史,黑格尔的辩证法是起了划时代的作用的,也就是说,黑格尔的辩证法使认识论发生了一个初步的根本变革。对于认识史,黑格尔的实践观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应忽视的,应给予公允的评价。但是,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运用唯物辩证法和科学的实践理论,才使人类对于自然、社会、思维各个领域的认识,实现了彻底革命变革。

论费尔巴哈的实践观及其历史作用

在世界观的总体上,费尔巴哈是直观的唯物主义者,而非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但费尔巴哈也有其实践观。费尔巴哈的实践观虽然有其局限性,但也有合理的方面。这些合理的方面也不纯是偶然的思想闪光,就基本点来说,创恰恰是其在哲学活动中深思熟虑的产物。在历史的联系中,,费尔巴哈的实践观是作为从黑格尔的实践观到马克主义实践观的中介环节而存在的。

一、人本主义的实践倾向

主张把哲学与人的生活实践紧密联系起来,这是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费尔巴哈说:“新哲学……本质上具有一种实践倾向,而且是最高意义下的实践倾向”费尔巴哈所理解的实践是什么呢,就是人的生活。费尔巴哈在论述问题时,往往就是在与实践相同的意义上使用生活这一概念的。比如费尔巴哈在谈到理论证明与实践证明的关系时就说过:“比旁征博引更加有用到无量数倍的,却是实践,却是生活”再如费尔巴哈批判思辩哲学导致理论与实践的对立时指出:“在理论上,否定我们在生活中,在实践中肯定的东西;把我们在实践中宣布为本质的东西,在理论上又仅仅当成现象,把在生活中对我们是同一本质,分解为两个异种的本质,这不是明显的矛盾吗?”那么,费尔巴哈为什么如此重视哲学与生活实践的联系呢?这是由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根本出发点所决定的。费尔巴哈说:“新哲学将人连同作为人的基础的自然当成唯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所以他认为:,“必填从人的本质出发,以人的本质为基础”,必须为争取人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因此,他公开宣称:他卜的“新哲学”是“人的哲学”,“是为人的哲学”。

费尔巴哈还认为,坚持从人出发,为人的幸福而努力,这是他的人本主义与宗教神学及黑格尔唯心主义相区别的根本之点。

目标体制基本框架的确立,是经济体制全部改革的主要矛盾。这一主要矛盾解决了,其巾具体的配套改革就有了方向,就会避免走弯路和回头路,也能防止乃至消除西方“和平演变”和国内西化思潮在思想理论上造成的混乱,使社会主义在发展得到自我完善。

费尔巴哈说,宗教神学所宣扬的爱人,即用所谓上帝采拯救人类,实际它对人“只是用抽象和否定来加以重视”。他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产生彼世的爱,拿碑世来安慰受苦人的爱,乃是在病人死后来医治人,在人渴死导后给人饮料,在人饿死后给人食物”。基督教关于彼世的许诺,实际是“从人身上剥夺了一切肉体上的需要和机能”。宗教就是对人的现实生活的否定,对人的否定,“神就是世界和人类的无”。因此,费尔巴哈说,他对宗教本质的揭示,“不仅仅是基于理论的或思辩的理由,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实践的理由”,为着促进人类的自由独立、爱清和幸福而去认识宗教”。他说:“否定彼世就导致肯定今世;否认天上将有个更好的生活,就必然要求改善地上的生活,必然将更好的未来生活从那袖手静待的信仰对象转变为义务,转变为人类积极活动的一个对象”。这在当时宗教气氛弥漫的德国,费尔巴哈这样做是需要勇气的。在这里表现了他的令人称道的人道精神。正是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费尔巴哈对人类的未来充满了信心。他说:“放开死人,而仅关心于活人的事情罢倘若我们不是信仰一个更好的生活,而是要求一个更好的生活,而且不是单人独力去要求,而是合群聚众去要求,那么我们也将可以造成一个更好的生活。”

费尔巴哈对宗教神学的批判,触及到了黑格尔唯心主义。他说:“黑格尔哲

学是神学的最后避难所和最后的理论支柱。”费尔巴哈认为,黑格尔哲学与宗教神学只是表达形式不同,但其实质都是贬低人、否定人,不关心人的生活的。费尔巴哈指出。“旧哲学是自为的,不关心人的真理”。思辫哲学以抽象的精神为最高原贬,从精神出发,最终归回到精神,从而使“我们永远处于理论和实践之间的纠葛中,……在生活的任何一步中我们都处于哲学之外,在任何哲学思想中,我们都处于生活之外”在费尔巴哈看来,思维不是与生活无关的东西,嘴恰相反,“真理并不存在于思维之内,并不存在于自为的认识之内,真理只是人的生活和本质的总体”。不是思维派生存在,是存在派生思维。而“关于存在的间题,正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一个涉及我仍的存在问题,一个关于生死的问题。”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费尔巴哈从人本主义出发,“既坚决地反对哲学的抽象的非人性,又坚决地反对宗教的幻想的、虚无飘渺的人性”。主张进行“符合人类的益的哲学变革”。

总之,权户必同人的生活实践相联系,为实现人的幸福而奋斗。这对费尔尔哈来说,.绝不是灵机一动的产物,也不是孤立存在的个别论断,而是他的人本学唯物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他对宗教神学和黑格尔唯心主义进行批判的一个根本指导原则,是他进行的哲学变革所要追求的目标。费尔巴哈关于哲学要与人的实践相结合的思想是极有价值的。但是,他并没有能提出科学的实践观,并没有能做到哲学与实践的真正的一。这又是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根本缺陷所在。

二、费尔巴哈实践观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如上所说,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学和唯心主义时,大量使用了实践概念,并且在论述与实践有关的一些问题时,也提出某些接近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但是在理论上,费尔巴哈并没有对实践范畴下过明确的定义,对实践范畴的实际运用,一方面过子宽泛,另一方面也显得肤浅,因而缺乏科学性。尽管如此,费尔巴哈这样一点却是十分明确,并且是一以贯之的:即实践不是人的抽象的精神活动,也不仅仅是指人的道德行为,而是指人的现实的物质活动,人的生活、行为,诸如吃、喝、交往等等。

费尔巴哈把实践理解为人的日常生活活动的观点,这是有其合理的一面的。这种合理性就在于,他唯物地认为,人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是感性的对象,是需要空气、食物、饮料等等的生活着的人。虽然不能把实践仅仅局限于人的生活活动,然而满足人的衣食需求,维持人的生活却是实践的出发点。固然,肯定这一点,不一定必然导致彻底的唯物主义,费尔巴哈自己就是不彻底的,但是若否定这一点,那就一定不是唯物主义的。关于这一点,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指出:“费尔巴哈把人类实践的总和当作认识论的基础。他说,当然唯心主义者在实践中也承认我们的自我和他人的你的现实性。不过在唯心主义者看来,这个观点只适合于生活而不适合于思辩。但是,这种和生活矛盾的思想,把死和脱离了肉体的灵魂的观点当作真理的观点的思辩,乃是僵死的、虚伪的思辩。我们要感觉,’首先就得呼吸;没有空气、食物和饮料,我们就不能生存”。列宁接着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这种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而把教授的经院哲学的无数臆说一脚踢开。可见,费尔巴哈关于生活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所肯定的。

但是,费尔巴哈把实践理解为人的日常生活,这又是极为肤浅的。人要生存,固然需要吃、住、穿等等。但是,这些需要的满足是通过生产而获得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就一个主体来说,生产和消费表现为一个行为的两个要素……,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属于支配地位的要素。消费作为必

需,作为需要,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要素。但是生产活动是实现的起点,因而也是实现的属于支配地位的要素,是整个过程借以重新进行的行为”。可是费尔巴哈离开生产实践只讲生活实践、消费的实践,或如他所说的,“饮食”的实践。他只看到人作为肉体组织要饮食男女,认为这就是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他不懂得不能抽象地谈论人的自然需要。因为人的这些需要是通过生产出来的物品而获得满足的。所以,问题不在于人是否要生活,而在于人怎样才能生活,在于人占有什么样的物质生活条件,这才是对人有决定意义的东西。费尔巴哈从他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出发承认人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他的唯主义也就到此止步了。他没有看到人不仅是一个自然存在,而且还是个从事实践的能动的社会存在物。他没有看到人的实践不仅只是一种自然生活活动,更是一种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性活动。而正是这种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构成了人和人的世界的基础。所以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正是在这时候,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斗争中,向唯物主义实现了飞跃,从而给马克思以巨大影响。费尔巴哈在这个问题上的主事功绩就在于,他肯定人的存在的客观性和人的生活实践活动的客观性。从而把对人的理解对人的生活的理解,从抽象的理性王国降落到有血肉的现实的人间。费尔巴哈认为,理性不是的基础,人的活动也不是纯理性的活动。相反,人才是理性的基础,人首先是一个感性的存在,“我是一个实在的感觉的本质,肉体总体就是我的自我,我的实体本身”。人的活动首先是感性的生活活动,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进行理性活动。费尔巴哈说:“我必须先吃饭或先能吃饭,然后思想,而不是先思想后吃饭万。费尔巴哈讽刺说:“唯心主义者……在哲学和神学的讲坛上竭力谩骂科学的唯物主义,而在公共餐臾上实际运用最粗俗的唯物主义”,“这种和生活矛盾的思辩,把死和脱离了肉体的灵魂的观点当作真理的观点的思辩,乃是僵死的、虚伪的思辩”。如前所述,费尔巴哈把实践理解为生活活动的观点无疑是十分肤浅的。但是他立足于生活实践所进行的批判,对黑格尔唯心主义不失为是一个沉重打击。这种批判尽管还不深刻,但它却又为这种批判的彻底进行奠定了初步的基础,为科学实践观的创立提供了一定前提。

费尔巴哈实践观之失误及启示

一、费尔巴哈的实践观及其失误

在马克思主义析学看来,实践是指人们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感性物质活动,它包括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三种基木形式,作为近代唯物主义析学家,费尔巴哈未能对社会实践的内容及价值给予应有的认识,对实践的社会性、自觉能动性和历史性等基木特征也未给予足够重视。

1、费尔巴哈对实践内容和形式的理解及局限、费尔巴哈在其哲学著作中多次直接用到实践这一概念,但并没有明确论述实践的含义,尽管如此,从其不同时期的言论中,仍可看出他所说的实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含义。

首先,实践主要是指人的吃喝玩乐、消化、呼吸诸种生理活动,费尔巴哈曾明确指出:“我们不仅呼吸,我们也吃和喝,…我们还用我们的不懂美感的牙齿咀嚼食物,不仅为了尝它的味道—这里味道以及其他感觉都只是手段—而且为了把它正式消化,使它变为血和肉,把它的木质变为我们的木质”、这里,费尔巴哈所说的“吃喝”、“尝到”和“咀嚼”就是实践,如他自己所说的“饮食实践”

或“消费实践”。

其次,实践是指人的一种利己主义活动,费尔巴哈从人本主义立场出发,把实践仅仅看作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利己主义活动他曾这样指出:“站在实践立场上,人只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利益和用场,去同一切事物打交道、在他看来,犹太人的经商活动是一种典型的利己主义实践活动:“直到今天,犹太人还不变其特性,他们的原则,他们的上帝乃是最实践的处世原则,是利己主义”。可见,费尔巴哈在这里把人与人之间的口常庸俗琐碎的交往活动和小商贩的牟利活动都当作了实践来对待。

再次,实践是指人的一种感性直观活动,在费尔巴哈看来,实践不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外部世界的感性物质活动,而是客体强加于主体,主体消极被动地反映客体的活动,这里,费尔巴哈把认识与实践活动混为一谈,明确说道:“仅仅在我一个人头脑中的就是理论,而在许多人头脑中的就是实践’,对此,马克思曾肃地批评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木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仅仅把理论活动当作真正人的活动”,“即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以感性直观的认识活动来代替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

从以上费尔巴哈对实践的理解不难看出:他并未真正了解实践的科学含义,仅仅把实践理解为人的生理活动、利己主义活动和感性直观活动,极少提到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等实践活动,没有从改造世界这个意义上去理解实践,“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2、对实践在认识中地位与作用的见解与缺陷、在马克思主义析学看来,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实践是联系主客体的桥梁,是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及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整个认识论得以建立的最根木前提和基石。

客观地讲,作为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能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但在如何反映的问题上,却始终未能把握认识只能从人们的社会实践中获得这一原理,仅仅强调“用感觉去读自然之书”、对此,马克思批评道,费尔巴哈“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在费尔巴哈看来,认识并非人能动地通过改造世界的实践去反映客观事物,而是消极被动地等待客观事物“挤进人的大脑”,认为“客体是能动的,们的自身是受动的”,“自然界并不让自己躲起来,它反而是尽力地自荐于人,或者可以说是老着脸去迁就人的,这就完全颠倒了主客体的主次关系,使费尔巴哈的认识论仍停留在被动、消极和直观的反映论层面。

就实践的地位与作用来看,在此问题上费尔巴哈看不到实践的价值和意义,而是不自觉地夸大了理论作用,贬低了实践地位,他曾明确说道:“实践的直观是不洁的,为利己主义所玷污了的直观,……与此相反,理论的直观却是充满喜悦的”,这里,费尔巴哈所关注的只是用不同的方式来解释世界,而不知道问题的根本在于改变世界。

在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标准问题上,费尔巴哈批判康德和黑格尔在自我意识范围内寻找真理标准的做法是错误的,认为康德和黑格尔的标准是形式的、主观的,并不能决定认识的真理性,能决定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只能是他所说的实践—感性直观、对此,他明确指出:“只有那通过感性直观而确定自身,而修正自身的思维,才是真实的、反映客观的思维,才是具有客观真理性的思维”,决定思维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乃是直观”,“真理……仅仅在感性之中”、为了力戒主观性,费尔巴哈又把感性直观规定为“类”的感性直观,而非具体个人的感性直观,在他看来,“类是真理的最终尺度",“跟类之木质相一致的,就是真的,

跟类之木质相矛盾的就是假的,真理就只有这样一条法则,除此之外,便没有了费尔巴哈把感性直观和类意识当作真理标准,目的是想突破主观意识的束缚,到主观意识之外去寻找客观的非主观性的标准,以克服康德和黑格尔从理性自身中寻找真理标准的唯心主义倾向,应该说,这种探索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从结果来看,他只是兜了一个圈子,最终并未从根木上摆脱唯心主义,还是把检验真理的标准限定在了主观领域,这表明费尔巴哈当时尚不明白只有社会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其著作中虽然有时也提到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如:“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比渊博的证引更加有用到无数倍的却是实践”,…实践和生活都能对我们证实这一句话的真理性、甚至他还经常列举生活中的经验事实驳斥不可知论和唯心主义,但这一切由于其对实践内容的不正确理解,就导致其实践标准最终也只能遗憾地失去应有的价值。

总之,由于费尔巴哈把实践定位于感性直观,就使其只是从感性直观方面去理解自然和社会,而没有从实践活动上去理解自然和社会,只是把自然和社会看作能动的存在,而没有看到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这些失误,就使费尔巴哈不可能懂得社会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价值,使其无法形成能动的反映论,同时,也使费尔巴哈不能从实践出发去分析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不懂得人类和人类社会是在人民群众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更不懂得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有规律的发展,因而在历史观上陷入了唯心主义,这正如马克思所说,“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

二、费尔巴哈实践观失误之原因探析

1、资产阶级阶级立场的局限、费尔巴哈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表,其理论对资产阶级革命曾起过一定的鼓舞作用,但资产阶级的两面性也反过来对费尔巴哈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其实践观中既有积极进步的一面,也有形而上学不彻底的一面,如此,费尔巴哈虽然力图突破传统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但最终仍然不懂得实践的真正含义及其价值和作用,这不能不说与其阶级局限性密切相关。

同时,在政治态度上,费尔巴哈虽然批判过君主专制,责骂过1848年欧洲革命后的反动势力,但是,他对变革现实的革命活动是持反对态度的1848年革命时,他虽然身在德国,但当马克思等人动员他参加时,他却借时机不成熟而拒绝参加、对此,列宁评价道:“费尔巴哈不懂得1848年革命”,马克思也曾指出,费尔巴哈的一个致命弱点就是“他过多地强调自然,而过少地强调政治,这就势必使费尔巴哈脱离社会政治生活,看不到政治运动的伟大社会变革作用,这些反映在其析学思想上,就使他难以认识到实践所具有的能动改造世界的木质及其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2、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基础的制约、费尔巴哈作为欧洲旧唯物主义的重要代表,其唯物主义虽表现为人木主义特色,但他所说的人,仅仅是一种感性存在,他不明白人不仅仅是一种感性存在,更重要的,人是感性活动的主体,是实践的主体如此,人木主义色彩就使费尔巴哈无法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实践的科学内涵,同时费尔巴哈在高举唯物主义旗帜,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析学体系之时,连同黑格尔析学中的辩证法这一“合理内核”也一并批判、一并抛弃,对黑格尔来了个全盘否定,正如马克思所评论的:“费尔巴哈打破了黑格尔的体系,简单地把它抛在一旁,但是简单地宣布一种析学是错误的,还制服不了这种析学、…必须从

马克思的实践观论文

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实践观 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地把自己的哲学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以表明与旧唯物主义的区别。这种唯物主义不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和自然界对人的优先性,它把主体——人的能动性提到首要地位,并从主客体相互作用中来认识世界和把握世界。其显著特征是把实践作为唯物主义哲学思考的一个重点。 无产阶级的、人民大众的实践,亦即马克思所称的“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其理论表现则是作为无产阶级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其实践观。 从理论来源上看,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创立离不开黑格尔、费尔巴哈、卢梭,康德,歌德、费希特等前人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是欧洲理性主义觉醒的时代,理性主义出于反对宗教唯心主义的需要,把精神同物质、人同自然界对立起来,而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现实,却把人同自然界越来越密切地统一起来,并使自然和社会统一起来。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是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实践观的扬弃和超越。马克思既不把实践看作是纯思辩的理念活动,也不认为实践只是饮食男女等物质活动,而是它理解为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他立足于劳动生产的基础上阐明这种现实的感性活动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活动。 劳动使世界两重化为自然和社会,同时又使自然史和人类史深成一体,它是人类一切实践的基本形态。 任何实践的过程都是人借助一定的手段,不仅改变客观对象的形式,让对象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且在对象中实现了预定目的过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劳动过程的要素明确规定为: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又说,这种活动是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其中目的和手段最能体现劳动实践主体的能动性。因为目的是实践活动的内在尺度,表示主体统摄客体,复制客体,创造客体,实现客体主体化的意向和目标。目的贯穿于实践的始终,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物化,在实践结束时转化为具体的物质产品。实践活动正是从主观目的过渡到客观实在的不可缺少的

黑格尔对于康德物自体问题的解决方案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115178840.html, 黑格尔对于康德物自体问题的解决方案 作者:谢金鑫 来源:《青年生活》2019年第16期 摘要:黑格尔作为康德哲学的一个批判者,他批判的对象主要是康德哲学领域中的二元论,也就是康德将主体与客体分裂。针对于这个这个问题。他提出康德哲学之所以无法触及本体论知识,是因为康德仅仅将只是看作是有限的认识,将我们所谓的信仰或者是非理性的内容悬置起来,康德无法将现象与本体统一起来,无法通过经验将概念和存在统一起来,也无法实现主客体的统一。那么如何解决康德遗留下的问题?黑格尔凭借自己的实体即主体的道路,实现了对于康德物自体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康德;黑格尔;物自体 一、黑格尔对于物自体问题的解决 实体即主体的问题的实现就是主客体统一的过程,斯宾诺莎的实体表达的是客体的一个观念,而主体则是自身的能动性。翻开《小逻辑》的存在论的第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到最先出现的是“纯存在”这个概念,“纯存在”是指没有规定性的,纯粹的“有”,一个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有”就意味着纯粹的否定,所以“纯存在”本身就带有“有”和“无”两个性质。“无作为这种直接的、自身等同的东西,反过来说,是与存在相同的东西。因此存在和无的真理是两者的统一;这种统一就是变易。”黑格尔利用“变易”这一范畴统一了“有”与“无”,虽然这在知性逻辑中是完全不可能的。变易自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矛盾中的“有”和“无”被扬弃之后,就达到了“定在”。“定在”是为了规定自己与他物的不同,等于是有规定性的“有”,而每个事物作为“定在”都是他自身所是,跟外物有各种各样的联系,是自身的联系,不同环节的统一。自我是定在,把对立的他物做为自己的环节,反归自己,最终成为“自为存在”。“自为存在”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中包含矛盾,因为里面有不同环节,包含差别性,包含不同规定性,这个“一”本身是不安定的,自身排斥自己,发展到多。一中的多,过渡到了个体性。多个一,每个一都有区别,所以有排斥,但每个一之间又存在共性,所以又相互吸引,一是假定的规定性,事物之所以成为事物,源于一。而多以一为基础,作为一的持续,多个一的持续就是量。总的来说,他物作为某物的对立面是否定性,某物和他物的统一就是自为存在,自为存在作为一,本身特质作为多,一所贯穿的多就是量,从质过渡到量,量是间断性和连续性的统一,被规定成定量的时候,变化在一定范围之内,和质联系在一起,有质的量就是尺度,超过这个尺度就实现了质的变化,最后质的无穷尽就是本质。我们可以从存在论向本质论的转化中看出,一切概念都不是静止的,是包含着矛盾的,通过矛盾互相转化,产生了一个一直在发展的过程。到最后,黑格尔的学说进展到“绝对理念”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看到,其实“绝对理念”通过一层一层的扬弃,最终实现了“纯存在”,但这种实现绝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不断扬弃自身以后实现的一个更好,更具体的自己。“绝对理念”对于“纯存在”的实现就像是孩子学老人讲宗教的原理,即使孩子会简单的重复或者了解宗教的原理,但是对于老人来讲,这些原理则包含着他全部生活的意义。纯存在体现的是个体天赋的思维能力在其未进行具体的认识活动之前的

列斐伏尔视野中黑格尔的国家观

[收稿日期]2006-07-31 [作者简介]祝长焱(1982-),男,湖北鄂州人,2005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吴 宁(1966-),女,安徽桐城人,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第28卷 第4期2007年4月哈尔滨学院学报 J OURNA L O F HAR BI N UN I VER SI TY V o.l 28 No.4 A pr .2007 [文章编号]1004)5856(2007)04)0001)05 列斐伏尔视野中黑格尔的国家观 祝长焱,吴 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系,湖北武汉 430074) [摘 要]列斐伏尔批判了黑格尔的国家拜物教,认为黑格尔把国家神化并宣扬国家高于社会和个人,企图用抽象的/国家主权0取代/人民主权0。列斐伏尔论述了黑格尔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阐释了黑格尔关于国家凝聚着理性与暴力的观点。 [关键词]列斐伏尔;国家;异化 [中图分类号]B516.35:B565.6:D 03 [文献标识码]A /假如为了解释马克思而回到黑格尔那儿去是绝对不会错的事。0 [1](P369) 马克思主义国家 理论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并在对黑格尔国家与法的批判中形成自己的国家理论,这是列斐伏尔选择以黑格尔为出发点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在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对列斐伏尔本人的思维方式有深刻的影响。列斐伏尔盛赞黑格尔的方法(逻辑和辩证法)和某些概念(否定、异化),他认为,/黑格尔体系是最完美的哲学体系:仅指体系0。[2](P27) 与黑格尔的国家理论本身相比较而言,列斐伏尔更看重黑格尔对国家的研究方法和体系,黑格尔把哲学设想为国家的体系,来自国家,并与之一同形成,同时又把国家设想为行动的哲学,认为国家是众多体系中的一个,众环节中的一个。 一、列斐伏尔阐述黑格尔关于国家拜物教 列斐伏尔指出,黑格尔是通过他的现象学,通过绝对精神,从概念到概念概括出其国家理论的。在谈到黑格尔的国家理论时,列斐伏尔首先介绍了异化,认为黑格尔所提出的是一种 形而上学的理论,因而把国家偶像化。在列斐伏尔看来,近代西方国家学说在黑格尔那里得到了极端的发展和完善化,黑格尔把国家完全 偶像化了,陷入了国家的拜物教,形成了被偶像化的国家理论。在黑格尔生活的时代,西班牙、法兰西和英格兰已形成强大的民族国家,国家拜物教在作为楷模的法兰西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而黑格尔的祖国却仍然小邦林立、分裂割据、积弱不振。两种体制的对比强烈地刺激了黑格尔,为了使自己的祖国现代化,黑格尔力图在理论上把国家偶像化。黑格尔把国家理解为一切社会生活现象的决定性基础,把国家说成是一种永恒的现象,人类只有在国家状态下才能过一种伦理生活。因此,人类始终与国家现象相伴随。黑格尔认为,国家趋向于一种自治的存在,他用/神赐能力0解释政治家及其影响,即用一种神秘的才能)))神学隐喻、政治范围的精神降至一个特权人物的身上来解释权力。国家的政治形式启发了拜物教和神赐能力,政治家周围的神圣气氛来自国家,他们作为受神启示的人能够以/可信的0方式谈及他们的全部和极权的意愿。在列斐伏尔看来,国家

黑格尔艺术观略论

第14卷第1期2001年2月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WuhanUniversityofTechnology(SocialScienceEdition) V01.14No.1 February2001黑格尔艺术观略论 鹿丽萍 (武汉理工太学,湖北武汉430070) 摘要:从艺术的起源、艺术的目的、艺术的本质、艺术的终结几方而对黑格尔的艺术观进行论述,在肯定其合理的成分的同时,揭露了其客观唯心主义的一而。 关键词:艺术观;黑格尔{哲学 中图法分类号:B516.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614(2001)01—001l一03 黑格尔的全部美学思想都是从他关于美的定义生发出来的,即“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在他看来,绝对理念是无限的、自由的,而自然却是有限世界的、没有自由的,“自然美只是为其它对象而美”,“为审美的意识而美”。由于自然美有这种缺陷,艺术美才有必要。因此,《美学》开卷,黑格尔便将美学界定为“艺术哲学”或“美的艺术的哲学”。这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艺术是否值得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因为“人类思想很早就已反对艺术,说它只是对神圣的东西作图解式的表现”a[13(P131)被黑格尔奉为人类导师之一的柏拉图便认为画家是比工匠还不如的“来自自然的第三层产品的生产者”.其作品只是“幻影的仿制品”;n““”。3”诗被认为不能显示真理而且伤风败俗,于是诗人被逐出理想国。流行的成见则认为艺术不过是一种“愉快的游戏”,对于人生的重要事业是多余的,就算它也有严肃的目的,也不过是服务干道德、宗教的手段一类的东西,而且艺术之为艺术以及产生艺术效果的手段,都只能靠幻相。这些看法表明,艺术似乎不配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从另一方面说,艺术似乎也不宜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t因为诉诸感情、感觉、想象的艺术“显然是由任意性和无规律性统治着,这些特性就根本挖去了一切科学的基础-oDJIeg)一方面是不配,一方面是不宜,这就是说,假使将艺术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不仅会损害严肃的哲学思考,也会损害自由的艺术创造。那么,黑格尔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又是怎样为艺术辩护的呢?一、艺术的起源 黑格尔指出:“人有一种冲动,要在直接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之中实现他自己,而且就在这实践过程中认识他自己,人通过改变外在事物来达到这个目的,在这些外在事物上面刻下他自己内心生活的烙印,而且发现他自己的性格在这些外在事物中复现了。人这样做,目的在于要以自由人的身份,去消除外在世界的那种顽强的疏远性,在事物的形状中他欣赏的只是他自己的外在现实。I’[1J(P3N)人类像打水漂的顽童惊喜地注视着自己溅起的水波般惊喜地注视着自己的创造,而人在多大程度上创造了世界,人也便在多大程度上再创造了自己。人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看出自己,观照自己,欣赏自己,确证自已。于是,人认识到一切都是为了人的,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最高真理。这便是黑格尔所理解的实践的意义,即人通过观照自己的实践活动的结果来认识自己,认识到人的自由本体。艺术作为一种实践,亦是人在外在事物中进行自我创造(未刨造自己)并在这作品中看出他自己活动的结果的需要。艺术实践本身是人的自由表现、自由创造,而艺术实践也有助于创造出自由的人类,使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自由。人的内心世界在艺术创造中获得淋漓尽致的表现和实现的同时,人也便充分实现了自己,认识了自己。艺术是人认识自由真理的初级阶段,也是人实现其自由本性的第一个领域。 这样,黑格尔将艺术纳入广阔的实践范围,深 收稿日期:2noo一0409 作者简介:鹿丽萍(1967),女.山卣省太原^、武汉理上大学出版社编辑,哲学硕士.卞要从事西方哲学研究  万方数据

浅析黑格尔美学

浅析黑格尔美学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的美学(即艺术哲学)是他的哲学体系圆圈上的一段弧,它就是一个以“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为中心的美学体系。正是这个“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中心命题,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绝对理念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把理性与感性,内容与形式,主体与客体,理想与现实统一起来了。 黑格尔充分地吸收前人的美学研究成果,并以他丰厚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为基础,经过严密而辩证的论述,最后精辟地总结出他的美学定义:“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简明又完整的概括,证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美学深化了对于美的本质的理解,达到了一个时代的高峰,具有科学的里程碑意义。尽管黑格尔的美学体系同他的哲学体系一样,属于客观唯心主义,可是他在论证美的本质问题时,却能坚持以人为核心的理论界定,深刻地揭示出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理性与感性、内容与形式等等之间辩证而统一的关系,为我们认识什么是美、怎样去创造美,提供了巨大的启示空间。 黑格尔浓缩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定义,虽说看似简单的一个判断,可是它里面却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具有很高价值的思想和智慧,同时又显示了它的内容根基特别深厚。认清

这一问题首先应对黑格尔的理念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黑格尔指出:“一般说来,理念不是别的,就是概念,概念所代表的实在,以及这二者的统一。”黑格尔认为世间万物都是由先于它而存在的概念生发出来的,事物的存在是概念显现自身于事物的活动,是概念的自我实现。当概念出现于实在里并且与实在结成统一体时概念就成为了理念。黑格尔的理念是具体的概念与实在的统一,是主观理解的,同时也是客观存在的。黑格尔这一定义的三个来源首先,这一定义来自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黑格尔认为由概念生发出外在的自然界,而自然界是概念的异化。理念才是概念与实在的统一。理念是绝对精神,绝对精神的初级阶段就是艺术,就是美。因此,黑格尔的美其实就是他哲学体系的一个发展阶段。其次,这一定义来自于黑格尔对于艺术的研究,是他经验的积累。虽然黑格尔不是一个艺术家,没有直接从事艺术实践活动,但他对于艺术问题进行了哲学思考、研究,把艺术的特点归纳以后总结出美的定义。第三,这一定义也来源于黑格尔以前的或同时代的德国古典美学。黑格尔的理论受到了康德、席勒、谢林的很大影响。 黑格尔美的概念的全部含义,概言之就是理念的感性化,感性形式的心灵化。(艺术)美是多种矛盾对立面的统一体,具有十分丰富的辩证法内容。第一,美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美的本质只是在感性形态下作为一个事物而出现

论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

论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实践是有目的的能动性活动;实践是社会性历史性的活动。实践包括生产实践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科学实验活动等三个基本形式。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实践概念的科学规定和实践观点的确立,是实现哲学上伟大变革的关键。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的根本之处,在于它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即以实践为基础去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了解人类实践活动及其意义,因而导致它们在对世界的理解和观察世界的视角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重大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扬弃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提出了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去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现实世界,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从而在世界观、自然观、历史观和认识论上都获得了全新的解释,构筑了统一的、彻底的、科学的哲学体系。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环节。离开了实践观点,就不可能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个思想体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坚持的是实践的生产力观, 认为生产力是人们在现实实践 中所体现出来的一种本质力量或实践能力, 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则存在于人们不 断发展的物质利益需要及其丰富的社会关系之中。 马克思认为: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 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对于生产力的研究不能只从客体方面去理解, 而应从实践去理解。就是说, 生产力本身已内在地包括了客体、主体和实践, 而对于实践, 不仅要从“客观的活动”去理解, 而且要从“主体的方面”去理解, 把“主体”和实践联系起来。实践就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 这就肯定了主体的能动性; 同时, 实践又是真正现实的感性 的活动, 这又否定了抽象能动性, 把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等关系在实践基础上统一了起来。这也就是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双重统一过程中去理解和诠释生产力。由此, 马克思进一步从实践思维方式的高度加以概括, 认为生产力是人们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矛盾的实践能力, 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使其适应人类需要的实践力量。马克思研究生产力的出发点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 生产力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 的人的活动能力。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要维持自己的生活、创造自己的历史。从事物质和精神生产活动, 既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物质和信息的变换过程, 又是主客体之间的物质与观念的变换过程。这样, 马克思从人类的基本实践活动中找到了把客观性、自主性、创造性和现实性统一起来的基础, 从而解决了先前生产力理论无法解决的矛盾, 实现了生产力理论的革命性变革。 实践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 它使马克思在生产力理论研 究中创立了独树一帜的实践的生产力观。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使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实践是有目的的能动性活动;实践是社会性历史性的活动。实践包括生产实践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科学实验活动等三个基本形式这里我想谈一下实践的生产力观: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坚持的是实践的生产力观, 认为生产力是人们在现实实践中所体现出来

黑格尔与康德的哲学思想比较.doc

黑格尔与康德的哲学思想比较 黑格尔与康德的哲学思想异同 黑格尔和康德都是西方的哲学家,具体来说就是德国古典哲学,康德是鼻祖,黑格尔是集大成者。由此来看,他们在思想上是有很多的共性,也就是大家普遍认为的,黑格尔的哲学是康德的思想的发展,但是如果具体且深入的探讨两人的思想,其中还是有很多的矛盾和差别的。 黑格尔和康德的思想的共性有很多,但主要还是两人思想上的差别,比如在美学上的看法,关于法律、婚姻的等等的态度,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两人对美学的看法,康德的美学的核心内容是美感,也就是对美的认定,怎样才是美,同时他注重情感的判断。再说黑格尔,他是首次将辩证法引入到美学中,从而引发了对美学研究的变革。这也是两人之间最大的区别。他不仅将辩证法引入了美学中,同时还将其形成了一个体系,从辩证的联系和发展的角度出发,从而将美视为辩证法的发展过程。 一方面来说,黑格尔哲学其实是康德的哲学在一定情况下的误解,同时又加入了自我的看法,他实际上是发展了辩证法,他的出发点是以唯心主义的是为和存在同一论,将绝对精神看着世界的本原,也就是我们政治课本中所提到的可知论。而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其思想其实是对辩证法的批判,具体来说他是一个不可知论,他的思想是形而上学的。 关于黑格尔的出生地 公元1770年8月27日黑格尔生在一个官吏家庭中,这使得他在接受教育等方面占据了一定的优势。黑格尔出生地是斯图加特,是其所隶属的州域的政治中心,很多政府机构都设立在这里。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使得该地区的经济、文化和政治发展非常迅速,是德国最知名的城市之一。 斯图加特作为黑格尔出生地,并不只是诞生了他一个名人,相反因为经济等的高度发达,使得当地有非常多人们耳熟能详的

黑格尔基本思想观点简述

黑格尔基本思想观点简述 哲学 一、思维(knowing)和存在(being)具有同一性 黑格尔哲学的基本特点是绝对理念能够自己实现自己,或者说思维和存在具有统一性。所谓思维,不仅指人们头脑中的思想而且主要指的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客观思想”也即“绝对理念”。在黑格尔看来,人们头脑中的思想不过是“客观思想”发展的最高产物。所谓“存在”,并不是我们日常所接触到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具体事物,因为黑格尔明确否认这些事物的客观实在性,根本否认物质的存在。在他看来,存在只是我们的主观表象。一切事物(“存在”)都不过是客观思想(“思 维”)的异化物,是“客观思想”的外壳,而“客观思想”则是万物的内在根据和核心。 所谓“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概括起来就是:思维是存在的本质,一个事物的存在只有符合思维才具有实在性;思维不断地在存在中实现自己,使存在同自己相符合。具体来说,从认识论意义上,即从人的认识发展过程方面说,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指我们头脑中的思维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并且凡是我们头脑中认为是合理的(即符合“客观思想”)思想,都必定能够实现,使存在和我们的思想相一致、符合。而在本体论的意义上,也就是从事物本身的发展过程上说,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指“客观思想”决定着事物的本质,一个事物只有符合其中蕴含着的“客观思想”即事物的“概念”,才具有真实性;而“客观思想”(“概念”)则在事物中不断实现自己,使事物同自己相 一致、符合。在黑格尔看来,我们头脑中的思想乃是“客观思想”即“绝对理念”发展的最高产物,人认识世界不过是绝对理念自己认识自己的发展过程上的一个环节,因此,认识论和本体论两者实质上是一致的。 二、分析“现实的是合理的,合理的是现实的” 关于“现实的是合理的”: 首先,说现实的东西是合理的,并不意味着现存的一切事物都是现实的,因而都是合理的。事实上,在现存的一切有限事物中,一部分是现象,仅有一部分是现实的。在黑格尔看来,所谓“真实的现实性就是必然性,凡是现实的东西,在其自身中是必然的”。其次,说现实的东西是合理的,并不意味着现实在的东西就绝对符合理性,都是好东西。黑格尔认为,实际上有些坏东西也多少符合理性,否则它们就不能存在。 再次,按照黑格尔辩证法,说现实的东西是合理的,也不是意味着现实的东西就是僵死不变的。在黑格尔看来,世界上的各种具体事物都不过是绝对理念的外壳,是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或阶段。当一个具体事物符合绝对理念发展的要求的时候,它具有必然性,因而是现实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变化,它就要同绝对理念向前进一步发展的要求相矛盾,从而丧失其必然性,变成不现实的、趋于灭亡的东西。这样,绝对理念就会摔掉旧的外壳,投入到一个新的更符合绝对理念进一步发展的要求的外壳中去继续向前发展。这就是说,一切曾经现实的东西,都必定要转化为不现实的东西;而一切符合绝对理念发展要求的东西,不管它同现存的一切怎样抵触,也必将变成为现实的。唯有绝对理念是永恒生命,一切有限事物则皆不免于毁灭。 关于“合理的是现实的”: 它意味着凡是合乎客观思想即绝对理念的东西一定会变为现实。当然按照通俗的日常理

试论黑格尔的实践观

[论文关键词]黑格尔;实践观;价值;缺陷[论文摘要]黑格尔的实践现提出了劳动是实践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的思想,指出了实践具有目的性、中介性和直接现实性的特征,并把理论同实践统一起来阐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观点,从而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养料。但他的实践观带有浓重的神秘与唯心主义的色彩,这是它的根本缺陷。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以“绝对理念”为基础构建了其庞大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在此体系中他提出了有关辩证法及一系列相关问题的比较正确的看法,如他对实践的观点就有许多独到的见解,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同时,由于黑格尔的资产阶级立场和唯心主义思想的束缚,因而在其体系中也出现了一些糟粕和谬误。深入细致地分析黑格尔的实践观,对于全面、准确地把握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具有重要意义。一、黑格尔实践观的基本思想黑格尔实践观的基本思想,主要散见于《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历史哲学》《法哲学原理》等著作中。概括起来,黑格尔是从以下几方面来论述实践的:第一,黑格尔揭示了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并分析了实践要素的内容。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流露出许多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是劳动的思想。他认为:实践是一个由目的—手段或“目的的实现”—他物或被“创造出来的现实”三个环节组成的过程。在《逻辑学》中,黑格尔以纯思辨的逻辑方式把这一过程表述为“行动的推论”,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推论”,所以在黑格尔看来,实践活动本身是观念实现自己的活动,客观不过是精神的异化。概念发展同时具有合目的性,实践过程实际上是实现目的即自由的过程。人类的一切实践,都是为了实现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实践要素包括实践主体、实践手段和实践客体;实践因素包括实践目的、实践手段和实践结果。这就是黑格尔对实践概念的基本分析。第二,黑格尔论述了实践的特性包括目的性、中介性和直接现实性。首先,实践具有目的性。黑格尔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理性和思想,而动物则没有。动物虽然也有出自本能活动的“实践”,但这种所谓“实践”与人所独有的实践根本不同。动物所进行的活动不论多么精巧,均无目的性,都是不自觉的,是在本能的驱使下消极地适应自然界;而人的实践活动具有自觉的能动性,是在意识、愿望支配下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表现了特有的目的性。黑格尔说:“人类自身具有目的,就是因为他自身中具有‘神圣’的东西一那便是从开始就称作‘理性’的东西,又从它的活动和自决的力量,称作‘自由’。”即是说,人的能动性不仅表现在人的认识由现象到本质的深化,而且表现在按照事物本质的认识进行活动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正如他所说的作为实践的“善趋向于决定当前的世界,使之符合于自己的目的”。黑格尔认为,实践是由主体的目的达到客观现实。他说:“行为的必然性在于:目的本来就是与现实联系着的,而且目的与现实的这个统一性就是行动的概念;行为之所以发生,乃是因为行动自在自为地即是客观现实的本质。”其次,实践具有中介性。黑格尔提及的目的性实现所需要的手段。就体现了实践的中介性。他说:“目的通过手段与客观性相结合,并且在客观性中与自身相结合。手段是推论的中项。”目的的实现离不开手段,黑格尔批判了抛开手段的主观性和空想。他指出:“当有限概念的主观性轻蔑地抛掉手段时,它在它的目的中便不会达到[比手段]更好的东西。”即是说抛弃手段,目的就是只能停滞在主观性中,显然黑格尔关于实践手段的地位和作用的论述,在他关于人类实践活动的研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再次,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黑格尔论述认识和实践关系的时候,表述了实践高于理论的思想,提示了实践的现实性品格。黑格尔指出:“理智的工作仅在于认识这世界是如此,反之,意志的努力即在于使得这世界成为如此。”理论与实践相比,“这种观念(指实践观念)比上述认识的观念更高级,因为这种观念不仅具有普适东西的品格,而且具有单纯现实东西的品格”。这是因为,理论认识虽然是从客观世界为自己取得规定的内容,揭示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具有一般性的特点,但对于这种活动本身,客观对象仍然外在于表现理论的概念,概念尚未将自身规定为对象的本质,仅限于主观性方面。它所包含的实践的意向和因素,只是一种潜在的设想,还不是现实的东西。而实践这一具有普适性的活

浅析黑格尔的悲剧理论

浅析黑格尔的悲剧理论 摘要:黑格尔的悲剧理论是他关于对立面的统一或否定之否定的更为广泛的哲学原理一个特殊的应用。“伦理实体冲突论”和“永恒正义”是黑格尔悲剧理论的两个重要观点。本文以英国著名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1]为例,浅析黑格尔悲剧理论在小说主人翁身上的应用与表现。 关键词:黑格尔悲剧理论《呼啸山庄》悲剧人物 引言 在西方美学史上,亚理士多德奠定了经典的悲剧理论,对悲剧的情节,人物,效果等方面作出了相对准确和完整的解释。在他之后,虽然有很多学者也对悲剧理论作出过某一方面的阐述,但大多没有突破亚理士多德的理论框架。直到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出现,他对悲剧理论运用辨证的方面加以阐述,强调了“冲突论”和“永恒正义”的观点,对悲剧理论作出了具有独创性的突破。 1、黑格尔悲剧理论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黑格尔的悲剧理论主要体现在:他提出悲剧本质的“冲突说”,黑格尔第一个将辨证法应用于悲剧批评,把悲剧看成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辨证过程。他认为矛盾冲突是悲剧的基础,是悲剧的推动力量[2]。他接着提出了悲剧冲突的类型,一种是由于客观条件产生的冲突,如自然原因,亲属关系,阶级地位等外在因素的冲突;另一种是心灵的冲突,黑格尔认为是理想的冲突[3]。 黑格尔在他的悲剧理论中还提出,悲剧的结局是“永恒的正义”或“永恒的公理”取得的胜利。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悲剧所产生的心理效果不只是亚理士多德所说的“怜悯和恐惧”,而是愉快和振奋[4]。 2、《呼啸山庄》主要人物情节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著名的一部小说,故事发生在英国北部约克郡偏僻荒原上的一座终日狂风呼啸的山庄。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肖先生从利物浦领回一个无家可归的弃儿,给他取名希斯克利夫,并待他如同亲生,却引起了儿子辛德雷的强烈不满和嫉妒,而女儿凯瑟琳与这个皮肤黝黑一身野气的孩子很快成了形影相随的伙伴。恩肖先生死后,希斯克利夫失去了保护,辛德雷少爷待他如同奴仆,并禁止妹妹与其玩耍。凯瑟琳与希斯克利夫孩提时的友谊不知不觉中已发展成真挚的爱情。相似的个性,相同的生活趣味和反抗目标,使他们互以对方的生存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但是在等级分明的社会里,凯瑟琳却难以嫁给希斯克利夫。当她做出天真的决定,答应嫁给画眉山庄的阔少,温文尔雅的林顿时,希斯克利夫突然失踪了。当晚,凯瑟琳站在狂风暴雨中大哭了一夜,重病一场,为日后的精神崩溃留下了隐患。三年后,希斯克利夫重新出现,已变成一个富人,他对凯瑟琳的爱情由于压抑和扭曲,其中夹杂着苦涩的恨与仇。这时已经是林顿

康德黑格尔讲义

德国古典哲学概论、康德和黑格尔哲学 一、德国古典哲学概论 德国古典哲学从总体上说属于近代认识论哲学,因此与经验论、唯理论有许多共同之处,关注的都是认识主体的地位,但它综合了两者,至少力图克服两者各自的片面性。 其实,德国古典哲学是整个西方哲学的集大成(康德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的改造,黑格尔对于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和柏拉图的继承等)。我们尤其注意到它对十七、十八世纪英国经验论和大陆唯理论哲学,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批判总结。 经验论强调知识源于后天经验,唯理论主张知识来自天赋能力,德国古典哲学综合两者,这在康德那里尤其明显。康德表示,正是经验论者休谟打破了他的教条主义迷梦。也就是说,他原先完全坚信莱布尼茨等人的理性主义观点,只看到了理性的重要性,但休谟对于因果必然性等观念的怀疑,使他看到了唯理论的问题,同时也注意到经验论走向怀疑论对于哲学的危害。他因此要重新为科学和哲学奠基,这是一种综合两者的努力。 然而,从总体上看,康德和其他德国古典哲学主要坚持的是唯理论进路,一般称为德国唯心论,或德国唯心主义(Germany Idealism)。主要哲学家有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黑格尔的弟子在其死后分成了青年和老年黑格尔两派,马克思和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费于青年黑格尔派。 德国古典哲学强调认识批判,或者认识能力批判;强调精神对立于物质,且精神才是真正的存在;排斥功利主义的伦理,主张绝对的道德律令;哲学家们都在建立体系,他们都是学院哲学家,代表了学院哲学家的典范;他们的思想中包含着革命性,但他们并不故意地进行颠覆。 就德国古典哲学的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而言,它主要从法国启蒙运动获得灵感。康德曾经写过一篇名为《何为启蒙?》(实际上为〈何为理性?〉)的论文,他将启蒙运动界定为“人类脱离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 我在这里先简单地介绍一下法国启蒙运动。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正处于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夜,资产阶级正在准备一次伟大的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彻底革命。与此相适应,在意识形态领域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形成了战斗的无神论和唯物主义,为行将到来的革命制造舆论。马、恩说过:“18世纪的法国启蒙运动,特别是法国唯物主义,不仅是反对现存政治制度的斗争,同时是反对现存宗教和神学的斗争,而且还是反对17世纪的形而上学和反对一切形而上学的斗争。”这个时期的法国哲学要求观念在现实中得以实现,因此特别强调物质性因素。甚至提出了人是机器的口号。精神的肉体化。 法国启蒙哲学的革命性与英国哲学的保守性、妥协性是不同的,这与政治力量对比有关。在英国,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达成的是某种妥协,确立的是君主立宪制度;法国则要求通过激进的革命后确立起完全的资产阶级政权。法国革命不再借助于宗教的外衣,许多哲学家都体现出无神论倾向。自然科学在这一阶段取得了更好的发展,对于哲学具有更多的意义。法国启蒙运动主要是唯物主义的,而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反映了资产阶级彻底革命的要求,是对当时自然科学成熟的概括总结,是对以往的唯物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法国启蒙运动被视为自文艺文艺复兴运动以来的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高举理性的旗帜,把理性当作一切现存事物的唯一裁判者。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社会形式、国家制度等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受到最无情的审判。他们认为,过去由于专制制度和宗教窒息了人们的理性,致使人们长期处于愚昧和苦难之中;如今他们恢复了理性的权威,发现了永恒的正义。他们要求建立理性的王国,并热切而真诚地期望共同的繁荣昌盛。他们满怀激情,猛烈抨击封建专制制度和天主教会,因此他们的著作往往不能在本国出版,只能拿到国外去印刷,而他们本人则随时准备进巴士底狱。 在法国启蒙运动中,知识分子的永久形象确立起来了。与现在把知识分子与专家、学者联系在一起不同,那个时候,知识分子是人类普遍命运的代言人。法国启蒙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培尔、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孔狄亚克、拉美利特、爱尔维修、狄德罗、霍尔巴赫等人。他们在许多地方也存在着尖锐的对立和分歧。我们简单地提几个人。 伏尔泰(宇宙是一架巨大的机器,第一推动力来自上帝——上帝发一次命令,宇宙便永远服从。不再干预世界,受机械力学的影响,他的自然观是机械论的。他认为一切观念来自感觉,反对天赋观念论。宗教是理性的大敌。但要求保留宗教。即使上帝是没有的,也必须捏造一个。如果大家都信教,就不会有人行恶,就不会抢窃资产阶级的财产。 孟德斯鸠:批判封建专制制度和天主教会。主张宗教自由,要求改变现存宗教,反对宗教迫害。在世界观方面,他是一个自然神论者。他否定天主教的上帝,但承认作为世界始因的上帝。他说:上帝是宇宙的创造者和保养者;这便是上帝与宇宙的关系。上帝创造时依据的规律,也是保养时的规律。所以他认为上帝无法随便干预宇宙。既然宇宙的一切都受规律的制约,那么社会政治制度也有它自己的规律。 他坚持一种地理环境决定论。在他看来,合适的社会政治制度主要取决于社会赖以存在的地理环境。决定社会政治制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气候的寒热、土地的肥瘦、面积的大小、人民的生活方式、信仰、人口、风俗、习惯等。其中的气候、土地等地理环境因素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比如不同的气候会形成不同的精神气质和内心感情。在寒冷的气候下人们具有充沛的精力,极大的勇气,较为直爽,缺少诡计,在炎热的气候下则相反。前者适合民主制度,后者适合奴隶制度。因为寒冷气候下的人们有勇气、有主动性,会自由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在炎热气候下,人们把懒惰当作幸福,需要惩罚和外在强制才能让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土地的肥沃与贫瘠也决定着社会制度。一个土地肥沃的

马克思和黑格尔国家观异同之比较

马克思和黑格尔国家观的异同之比较 ——兼论马克思早期思想视阈中的一个重要转变 第一节黑格尔:市民社会的异化和向国家的扬弃 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是其晚年重要的著作之一,这本哲学史上的名著系统的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伦理观和国家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对家庭、市民和国家表达了独特的理解。而市民社会的作为一个系统的研究概念,就是从黑格尔开始的。《法哲学原理》对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做了黑格尔式的辩证规定。黑格尔认为,家庭是伦理的第一阶段,是“自然或者直接的伦理精神”。家庭是自由和自然产生的,所以处于主体性和客体性、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之中。市民社会处于伦理的第二阶段,而市民社会和家庭是不同的,市民社会整体来看是分裂的,而不是统一状态的,或者说市民社会对于家庭来说是一种异化状态。因为市民社会的每个人像原子一样处于一种纯粹自为状态之中。但是市民社会这种分裂状态又不是永远存在的,由于分裂不能自给自足,所以为了生存,个人又必须和社会中其他成员之间进行联合,通过这种联合创造的社会生活呈现一种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的状态。但是市民社会的这种相互联合和相互依赖根本出发点是为了个人自己的利己需要。最后,为了保障市民社会的每个人的人格和财产的安全,就必须有完备的法律系统予以充当中介,而法律体系的制定和实施必须有一个“实体性的普遍物”——国家,这个国家就是在家庭基础上更高层次的统一性的回归,是伦理的第三阶段。 黑格尔对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之间关系的规定很明显是采用了他惯用的三段论方法,是一种典型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辩证法逻辑建构。在这种逻辑结构中,市民社会处于家庭和国家之间,是中间环节,那么这个中间环节既然是一种否定状态,其实质是一种异化状态,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这个中间环节又是极为重要的,它是伦理发展过程中的中介和必经阶段。不过,市民社会相对于国家这个最高阶段来说,还是属于一种背离的分裂的阶段,它最终要被国家所克服和扬弃的,这是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总体看法。很显然,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看法是不高的,这就决定了黑格尔在整个《法哲学原理》中是通过国家来解决市民社会的矛盾的根本思路。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对市民社会这种异化形态的种种矛盾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具体说来,他对市民社会作了三大规定,也就是所谓的市民社会的三大原理。第一是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原理。市民社会的每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把社会中的他人当做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他人既是手段”,“具体的人格作为

我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一些见解

我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一些见解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地把自己的哲学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以表明与旧唯物主义的区别。这种唯物主义不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和自然界对人的优先性,它把主体——人的能动性提到首要地位,并从主客体相互作用中来认识世界和把握世界。其显著特征是把实践作为唯物主义哲学思考的一个重点。 无产阶级的、人民大众的实践,亦即马克思所称的“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其理论表现则是作为无产阶级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其实践观。 从理论来源上看,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创立离不开黑格尔、费尔巴哈、卢梭,康德,歌德、费希特等前人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是欧洲理性主义觉醒的时代,理性主义出于反对宗教唯心主义的需要,把精神同物质、人同自然界对立起来,而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现实,却把人同自然界越来越密切地统一起来,并使自然和社会统一起来。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是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实践观的扬弃和超越。马克思既不把实践看作是纯思辩的理念活动,也不认为实践只是饮食男女等物质活动,而是它理解为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他立足于劳动生产的基础上阐明这种现实的感性活动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活动。 劳动使世界两重化为自然和社会,同时又使自然史和人类史深成一体,它是人类一切实践的基本形态。 任何实践的过程都是人借助一定的手段,不仅改变客观对象的形式,让对象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且在对象中实现了预定目的过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劳动过程的要素明确规定为: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又说,这种活动是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其中目的和手段最能体现劳动实践主体的能动性。因为目的是实践活动的内在尺度,表示主体统摄客体,复制客体,创造客体,实现客体主体化的意向和目标。目的贯穿于实践的始终,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物化,在实践结束时转化为具体的物质产品。实践活动正是从主观目的过渡到客观实在的不可缺少的中介,它体现了人的主观目的性和事物客观规律性的统一。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最蹩脚的建筑师也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后者只有本能。人的劳动实践,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上的变化,同时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 从实践的手段来看,一定的生产工具体现着人类理性机巧,以及人类本质力量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扩展。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其他的物。借此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充分显示出人是万物之灵。劳动工具可以拓展物质变换的空间,加速变换的速度,提高变换的质和量,使客体的自发运动形式向人的自觉活动形式变换,创造出愈来愈丰富的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实践主体的劳动能力及其发展主要体现在实践手段的发展和更新上,而手段的改进和发展反过来又加强实践主体对客体对象世界的改造,手段标志着人类实践水平的质量和发展程度。所以马克思把劳动工具的发展水平作为衡量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物质标志。 实践不仅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的变换活动,表现出人的自觉能动性,更重要的,它是社会历史的过程。实践体现着自然过程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理解实践的社会历史性恰恰是理解两者双重统一的关键,这一点是崇尚自然的旧唯物主义者所不了解的,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及其不彻底性的重要原因就在于此。

浅析黑格尔的认识论思想

浅析黑格尔的认识论思想 刘文洲 认识论要解决的是我们对事物认识何以发生,由此而来的是我们的知识普遍性和真理性从何而来,适用于那些范围等等问题。这一问题从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之后,成为哲学的主要问题之一。黑格尔作为一个近代集大成的哲学家是不可能回避认识论问题的。本文就以《小逻辑》为核心就黑格尔的认识论思想进行浅析。 一、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黑格尔认识论的基础 黑格尔的认识论思想是在批判继承了休谟、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等人认识论思想下形成的,他在坚持意识在先,物质在后的本体论基础上,在对理性的坚信下,认为外在的“客观思想”是可知的,即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当然他的同一性与唯物主义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大不相同,黑格尔所指的思维,不仅是人们头脑中的思想,而且主要指的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客观思想”即绝对理念,人们头脑中的思想不过是绝对理念发展的最高产物。在黑格尔看来,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是指思维是存在的本质,一个事物的存在只有符合思维才具有实在性,思维不断地在存在中实现自己,使存在与自己相符合。黑格尔说,“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考察。”①一切存在都不过是思维的异化物,是绝对理念的外壳,而绝对理念则是万物的内在根据和核心。 为了论证思维的客观性,黑格尔指出,“个体生灭无常,而类则是其中持续存在的东西,而且重现在每一个体中,类的存在只有反思才能认识。”②也是说类作为类是不能被人的感觉所感觉的到的,只能被我们的理性所把握。外界一切事物的真相,必然是思维所思的那样,思维就是对对象真理的揭示。所以,黑格尔说:“思想的真正客观性应该是: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③而“当我们把思维认为是一切自然和精神事物的真实共性时,思维便统摄这一切而成为这一切的基础了。”④黑格尔要告诉我们的是,既然事物的一般、本质或规律只能为思维去把握,那么它就是思维所思的样子,或者说它本身就是思维了。这一思维不可能是别的什么,只能是绝对理念。在这里黑格尔固然将客观事物的‘一般’与人们反映的‘一般’概念相混同,从而把人脑中的概念客观化,但在认识论上他认为这个客观化的绝对理念是可知的,即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 黑格尔在《自然哲学》说明他的思维与存在同一性,“如果说真理在主观意义是观念和对象的一致,那么在客观意义上真实的东西则意味着客体、事物同其 ①黑格尔《小逻辑》38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 ②同上书,75页。 ③同上书,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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