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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卫生监督信息

德州卫生监督信息

2009年第4期(总第84期)

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09年3月19日———————————————————————————————

目录

卫生监督执法

市卫生局召开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 (1)

德城区所开展“学先进、找差距、鼓干劲、促发展”大讨论活动 (1)

陵县所以优质卫生监督服务保驾经济发展 (2)

陵县所开展餐饮具消毒专项整治活动 (3)

平原县所专项检查春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3)

临邑县站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4)

武城县所开展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5)

市所2008年重点卫生监督业务工作回顾(三) (5)

简讯六则 (7)

信息链接

卫生部令发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9)

典型案件播报

某工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 (10)

市卫生局召开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

3月6日,市卫生局召开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市卫生局局长周建中、副局长宋占亮,副局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乐海,市爱卫办主任王鲁原出席会议。周建中局长作重要讲话,宋占亮副局长主持会议,市直及“三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周建中在讲话中,针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指出: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大力开展食品、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五小行业”治理力度,加强宾馆、饭店等单位除四害督导检查,确保6月底前将公共卫生水平提高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

在会议上,张乐海所长代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表态发言,郑重承诺:坚定信心、严格履职、科学实施、确保完成任务目标。(卫生监督综合办公室李玉强)

德城区所开展“学先进、找差距、鼓干劲、促发展”大讨论活动为确保完成2009年度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目标,近日,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期50天的“学先进、

找差距、鼓干劲、促发展“大讨论活动。此次活动,以解决破除满足现状、进取心不足的落后思想,树立“站排头、争第一”的争先意识;破除懒惰等靠、贪图安逸的落后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勤劳意识;破除因循守旧、怕担风险的落后思想,树立大胆改革、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破除反应迟钝、等待观望的落后思想,树立机敏迅速、乘势而上的机遇意识内容为重点。为抓好活动落实,德城区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分动员学习、查摆问题、研究措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目前,活动正在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程保强)

陵县所以优质卫生监督服务保驾经济发展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近期,陵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采取多项措施抓好卫生监督技术服务工作,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实现服务前置,有力地保驾了经济发展。一是开展“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专人包办”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真诚服务企业;二是简化卫生许可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做到限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符合卫生许可要求的,由规定的7天缩短至3天办理;三是实行主动服务,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门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协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诺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四是加强机构自律机制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稽查活动,实现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五是实现卫生监督政务公开,上墙公示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设立举报投

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最大方便。

(陵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钟铭谦鲍桂英)陵县所开展餐饮具消毒专项整治活动

2月22日以来,陵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针对2月21日山东电视台《生活帮》栏目有关陵县“消毒餐具”问题的报道,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辖区集中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使用集中消毒餐具消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在活动中,陵县所从使用集中消毒餐具消费环节入手开展拉网式摸底检查,同时进行餐饮具消毒效果抽样检测。针对餐饮市场上发现的爱洁、超洁、益康、康洁4个品牌的消毒餐具,卫生监督人员逐项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内容登记在册。经查,这些餐饮单位均不能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批次卫生检验报告书。通过对辖区内益康、康洁2个集中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的检查,发现其基本卫生状况良好。同时,向爱洁、超洁2个集中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发出协查函。目前,已监督业户258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5份,对位于城区陵北路和唐城路的2家非法生产消毒餐具的地下黑窝点进行了查封及立案处理。(陵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钟铭谦鲍桂英)

平原县所专项检查春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发生,2月23日至30日,平原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开展专项卫生检查。此次检查,突出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食品索证、餐具消毒保洁、“三防”设施、生产加工条件等内容。5个检查小组,划片分区、落实责任,共检查中小学食堂40家、幼儿园食堂16家。经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食品索证意识差、消毒措施不到位、个别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等问题。对8家问题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进行督促落实。(平原县卫生防疫站冯莉)

临邑县站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近期,临邑县卫生防疫站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推进服务优质化、规范化、高效化、亲情化。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制定活动方案。二是严格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各科室岗位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三是实行竞岗双向选择,在岗在编职工选科长、科长选职工的双向选择,确保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内部运行机制。四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以建立学习型单位为目标,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两次业务考试,科室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将考试成绩与科室、个人考核挂钩。五、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积极引进质量体系认证管理理念,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六是加强政务公开,做到各项文件、办事程序、工作动态等网上公开,设

立举报电话,推动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临邑卫生防疫站于玮玮)武城县所开展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为维护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近期,武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他们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抽调卫生监督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布整治公告。目前,已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57人次、车78辆次,检查餐饮单位553家,整治重点地区8个,整治重点单位33家、重点产品39种。同时,积极开展餐饮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印发宣传材料,提高业主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武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许劲松王艳花)

市所2008年重点卫生监督业务工作回顾(三)

?7月11日,制定印发《2008年县级卫生监督机构重点业务工作考核标准》(德卫监[2008]22号),组织进行了业务工作考核,促进了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

?7月20日,我市10名参加青岛奥帆赛卫生监督保障人员启程赶赴青岛,承担着李沧、四方两区的食品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期间检查被监督单位771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48份,公示食品卫生单位167家,处理群众举报8起,取缔违法业户28家,立案并处罚41家、罚款38640元。德州责任保障区域内没有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7月21日,对全市二级医疗机构“两好一满意”活动情况及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11个县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医院、妇幼保健院35家,抽取处方2500余张,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9月12日,市卫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德卫防字[2008]22 号)。由此,市所进一步加强了德州市供水总公司市政供水生产及其市政管网末梢水设点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机关围护结构内的生活饮用水,直管食品、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生活饮用水,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工作。

?9月13日,及时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08]113号),全市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反应迅速,积极开展婴幼儿奶粉卫生专项监督检查。9月13日,市所对三鹿集团德州总经销处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监督三鹿集团德州总经销处现已收回德州市场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总共510箱,责令三鹿集团召回,在市场流通领域检查中未再发现该奶粉。

?10月15日,印发《关于召开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案例研讨会的通知》(德卫监[2008]26号)。12月19日召开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案例研讨会对29宗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4名,颁发了证书并对一、二、三等奖分别颁发奖金。12月29日,《通报》(德卫监[2008]29号)了执法案例评查情况。

?11月下旬,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卫生监督执法案例研讨会,我市5卷执法案例(市所医疗监督专业2卷、市所消毒监督专业1卷、德城区所2

卷)交流,其中获得二等奖1卷(德城区所食品卫生专业案卷)、优秀奖1

卷(德城区所公共场所卫生专业案卷)。

?11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德卫监[2008]号),12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研讨会,具体部署安排2008年度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

?12月1日,市卫生局制定印发《德州市2008年深入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德卫医字[2008]17号),市所据此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验收”三个阶段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

?2008年,市所受理并查处举报投诉案(事)件43件,其中省交办举报投诉案(事)件19起,查处率、结案率、能够答复的满意率、按时上报率均100%。

?2008年,市所编发《德州卫生监督信息》共21期、信息364条信息,其中本地信息315条、链接外部信息49条。在《德州卫生监督》网站除上述信息外,还编发图片信息72组。在山东卫生监督信息、山东卫生监督网站录用我市卫生监督信息就达35篇。在德州广播电台、德州市政府网

站、德州长河晨刊等媒体报道了卫生监督工作信息达120余篇次。

(卫生监督综合办公室李玉强)

简讯六则

?德城区所监督实施2009年度“两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2月16日起,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实施辖区2009年度食品、公共场所“两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他们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采取现

场通知,同时积极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体检。目前,已对3000余“两行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对查体合格人员及时发放了健康证明,对患有职业禁忌症人员进行了监督调离。(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王保琦)?市所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月12日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深入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医疗机构和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游医、假医为重点,对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个体诊所36家。(医疗机构监管科王培杰赵坤一)?德城区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近期,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新一轮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法诊所为整治重点,采取劝退、行政处罚、公告取缔等形式,现已关停无证诊所37家。(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程保强王玉俊)?夏津县站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培训活动。2月中旬,夏津县卫生防疫站对35名卫生监督人员进行执法能力培训活动,以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餐饮业卫生规范等为重点。培训结束后,组织进行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将记入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夏津县卫生防疫站杨海先)?临邑站举行庆祝“三八”妇女节演讲比赛。近日,临邑县卫生防疫站举行了以“加强学习,建功成才”为主题的庆祝“三八”妇女节演讲比

赛,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并分别颁发了奖品和荣誉证书。(临邑县卫生防疫站于玮玮)?禹城市站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2月下旬,禹城市卫生防疫站联合教育局对市属学校、乡镇中学、中心小学、私立学校进行专项卫生检查,以学校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和责任制、食品采购贮存等环节的卫生标准及供餐数量的配备、食品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学生宿舍卫生状况及学校内外环境、生活饮用水卫生等为重点。检查学校41家,对个别学校存在未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破损、从业人员未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等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了限期整改。(禹城市卫生防疫站王学锋张徽丽)

卫生部令发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为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 2月16日,卫生部部长陈竺签发卫生部第64号令,发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共20条,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于2009年3月5日卫生部网站)

某工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

【案情简介】:2007年5月18日,省卫生厅给合肥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迅速调查发生职业中毒事故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通知”(督办[2007]5号),称“据《安徽市场报》等媒体报道:4月28日,你市包河工业园区某公司6名喷漆工先后出现中毒症状,事件发生后,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确定为一起由甲醇和丙烷引起的职业中毒事件”。要求合肥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接通知后,市卫生局立即指派4名职业卫生监督员于2007年5月18日15时30分至16时40分,对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现场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型钢,在生产过程中喷漆工序所用油漆稀释剂中存在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该公司下料、成型、喷漆等所有工序均集中在同一个生产车间内进行,车间大小为45×36×7.2m3 ,喷漆工序紧邻其他工序,各工序之间未设置隔断,喷漆过程中产生的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车间内的9名操作工人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该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至检查时,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相关证据】

1、合肥市卫生局200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笔录;

2、现场询问笔录。

【处理结果】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

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由于该公司自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型钢以来,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政告知书(文号:合卫职罚听告…2007?96号):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给予警告;3. 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应当事人的要求,我们于6月28日依法举行了听证会。

此案已于2007年10月31日完全自觉履行。

【案件评析】

我们认为此案是上级交办案件中执行得非常完美的典型案例,主要体现在:

(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省卫生厅进行报告;

(二)成功举办了听证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增强,要求我们办案时必须严谨,证据收集尽量齐全,平时注重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此案在听证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卫生监督员根据调查掌握的资料证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正面回应,最终当事人对卫生行政处罚的决定表示理解。整个办案过程无任何瑕疵或不足。

(三)凸显人性化办案。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仍未自觉履行的情况下,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办案,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我们用书面形式“再次提醒你单位按时缴纳罚款,并给予宽限一周时间。如你单位仍不自动履行,我局将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举在凸显人性化办案的同时,进一步震慑了当事人,为案件的顺利履行起到关键作用,从而也节约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 由于种种原因,自《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至今未完成一例行政处罚案件,尤其是执行听证程序举行听证会的较大数额罚款且最终完全自觉履行的案件更是绝无仅有。

另外,此案也为今后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了成功范例。

(来源于2008年12月16日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网站《典型案例》)

《德州卫生监督信息》(内部刊物)

编辑单位: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综合办公室

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15473067.html, 电子信箱:dzwsjd@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15473067.html, 电话:0534-*******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中路1196号邮政编码:253014

----------------------------------------------------------------------------------------------------------------- 印发:省卫生厅办公室、卫生法制与监督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领导、《山东卫生监督信息》、各办公室;省内各市卫生监督机构;本市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及有关处室;市卫生局领导及有关科室,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机构,胜利油田临盘社区中心卫生科;有关新闻机构,有关从业单位;本所领导、各科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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