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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详尽版

监理人员守则

一、监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项目办和监理单位负责,不滥用职权,要求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法规、法令以及项目办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技术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程序,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四、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监理单位任职从事监理活动,不得在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不准收受红包。坚决反对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方便为个人承担业务。

五、要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准则。要公正维护项目办与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公正协调项目办与施工单位的各种争议,监理人员与项目办和施工单位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三者之间以合同为准则,互相约束。

六、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七、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串岗、聊天,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无法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将退回或作下岗处理。

八、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作师的任何指令和要求均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要求及时做出书面补充。

九、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做出决定。

十、当监理人员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向上级领导或上级监理机构汇报,请求批复。

十一、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十二、监理人员要严把“三关”(开工关,材料进场关,中间交验关),按合同严格履行三控制即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费用控制,尤其要把好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克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的现象,各级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的重要部位、重点工序、重点环节严格监理。

廉政监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

生,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廉政,一手抓质量,坚持“廉政出严格,严格出质量”的思想。

一、监理组成立由党员或负责人、监理人员参加的廉政小组,建立健全廉政制度,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廉政责任状,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廉政小组负责廉政建设的执行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监理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岗位设臵的重要依据。

二、监理廉政建设,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公司与项目、项目与个人相结合,层层负责、层层保障。

三、人员必须保持清正廉洁作风,不得索要、借用、接受施工单位或有公务往来单位、个人的钱物(包括现金、有价证、信用卡、礼品等)并不得获取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津贴、奖金等间接报酬。

四、监理人员不得接受施工单位的高消费宴请、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服务项目,不得向施工单位提出任何不正当的个人要求。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不得参与经营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的购销活动,不得为谋取私利充当中介人。

六、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规定的权限,审核、监督施工单位工程发包,不得私自向施工单位指派、介绍分包单位。

监理职责

一、监理组职责

(1)严格按合同条款,负责所辖合同段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全面控制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编制监理细则,制定、落实有关措施,组织监理工程师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对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

(2)审查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年度施工计划,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办审批。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对于滞后于计划的工程要及时向总监办报告,督促承包人增加设备、人员或调整进度计划;

(3)按审批权限审查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工程分包申请,签署审查意见后报总监办审批;

(4)检查、监督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确保企业自检的落实。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试验,检测工作;

(5)全面理解、掌握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图纸、计量方式以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复核所辖合同段的设计图纸、图纸工程数量及工程量清单并将结果上报总监办;

(6)审查、批准所辖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检查核实承包人所报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试验设备的到位情况;

(7)督促承包人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施工,检查督促承包人按设计图施工,检查现场作业的设备和进场的材料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落实承包人持证上岗的人员,落实各工序的施工工艺。抓好承包人的试验台帐、计量支付台帐和工程师月报工作;

(8)不定期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9)组织分部、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部、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督促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10)每月二十六日前书面向总监办提供本月度(上月的二十六日至本月的二十五日)施工监理月报。内容应包括:a、工程概况;b、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自检及监理人员抽检情况;c工程进度;d、主要纪事;e、问题和建议;f、承包人的人员、设备、材料到位情况;g、监理组监理人员的流动情况,并附本月度监理组所签发的工作指令;

(11)及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完整的、准确的信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向业主通报施工信息,并建立相应的监理文档;

(12)审查、签证承包人的中间支付报表和最终支付报表,上报总监办审查;

(13)参与重大质量技术问题的处理;

(14)进场材料的检测。按规定频率(20%)独立完成抽检工作;

(15)定期召开工地例会,检查工程进度情况,研究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整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并分发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

(16)审查承包人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和图纸准确,确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17)建立监理组监理人员档案,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18)负责所辖合同段各类图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监理组试验室职责

(1)监理组试验室是监理组的一个职能部门,服从于监理组的领导和管理。检查与监督合同段承包人工地试验工作、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组织有关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

(2)制定监理组试验室的工作制度、各类检测数据和试验报表;

(3)本着一切以数据说话的精神,取样要准确,各类数据要真实、有效;

(4)积极配合监理组工作,接受业主、监理组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

各项任务,及时、准确地为监理组提供数据;

(5)负责监理组试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调试;

(6)凡涉及决定质量标准的一切试验,应由监理组试验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和审查后报中心试验室批准,当中心试验室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试验室做对比试验。经批准后的试验数据成为各项质量的控制指标;

(7)复核和抽检承包人所做的配合比试验、标准试验和其它有关试验,并根据工程施工情况迅速提出试验数据,满足各合同段施工管理的需要。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完成以承包人自检频率20%的抽样试验。当对原材料抽检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质量控制、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有怀疑时,应进行现场测试或取样做对比试验;

(8)在配合比试验、标准试验验证的基础上进行批复;主要材料(碎石、沥青、水泥等)的调查、审查、批复工作;

(9)在施工抽检试验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试验时,立即通报监理组,由监理组研究处理。

(10)审查承包人试验室人员、仪器和设备,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检定)仪器、设备。

(11)参加监理组组织的验收工作,并提供有关试验数据;

(12)每月1日前向监理组长提交一份当月工作总结和下个月工作计划,包括当月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试验统计报表、分析意见等相关资料;同时向监理组长提供每周、月度试验统计报表、分析意见、监理试验的独立性评价等相关资料。

三、监理组人员职责

(一)、监理组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监理组的工作,制订并落实具体措施,与业主密切配合,充分运用监理组的职责权力,组织完成各项监理工作;

(2)负责所辖监理人员的管理、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抓好廉政建设,加强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组织监理组监理人员进行学习,召开有关技术、质量、计划、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会议;

(3)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图纸、资料;审查、验收承包人的驻地建设;

(4)按合同规定和批准的施工计划,审查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审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技术要求及进度要求的适应性;

(5)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解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存在的问题,事态严重时应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6)负责综合并编辑监理工程师月报,签发往来文件、各类工作指令,负责原始资料、图表的收集归档;

(7)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开工报告、年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监督承包人施工计划的实施,对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督促承包人采取积极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参与单位工程交工验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交工验收;

(8)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支付申请、中期支付报告;

(9)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整理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贯彻执行;

(10)审核签认工地各类文件、报表。审核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并签发分部、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11)组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2)完成项目办和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路面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路面、排水等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制定施工监理程

序,安排监理员的旁站与检查,对工地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标高、位臵、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或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合理之处,及时提交监理组长处理;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在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是否满足施工需求,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监理组长批准后开工,配合试验工程师审查进场材料的数量、质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

(5)对重要的部位、关键工序实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并旁站,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监理组长报告

(6)负责分项工程验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交工验收;

(7)对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向组长提出处理意见;

(8)审查承包人申报的中间计量,协助合同管理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9)审查承包人有关道路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完成各分项工程的工序检查和抽查检验,督促承包人完成规定频率的质量检查工作;

(10)配合试验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路面压实度、混凝土强度、弯沉检测等实行全过程跟踪旁站。

(11)组织和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参与填写监理组监理日志、填写巡视记录,参与填写或检查监理员的旁站记录;

(12)检查、指导监理员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联系与沟通,确保路面工作正常开展;

(13)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经组长审核,公司总工批准后印发

实施;

(14)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自检体系并有效运行;

(15)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测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1)复核业主提供的或设计图纸上的原始定线资料;

(2)参加向承包人移交现场,参与承包人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数据的复测检查,对相应成果进行签认并上报总监办;

(3)审查验收承包人加密控制、定线、施工放样及施工中的高程控制测量,按规定抽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测量;

(4)检查承包人对施工控制点的保护、监测工作,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如控制点有变更需在图上说明,并书面上报总监办有关变更资料;

(5)验收、复测承包人施工路面标高,以作为路面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6)每月计量时,协助路面工程师、合同管理工程师检测路面施工标高,以便计算当月完成的工程量;

(7)协助路面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和竣工图纸,配合合同管理工程师进行计量,审核计算数据;

(8)定期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的精度;

(9)负责气象资料的观测和记录;

(10)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环保工程师职责

(1)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方案。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

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按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4)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方案,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安全环保部分内容;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审查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检查“单元预警法”和“一校、一会、一志”以及“平安工地”的开展情况。

(6)对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整改和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当出现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的苗头和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纠正,有权下达停工令;

(7)审查施工场地布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8)对安全隐患进行“三阶段辨识”,审查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9)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计量工作,签署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计量单。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好“三查报备”工作。

(10)审查分包合同(如果有)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1)加强巡视严格旁站,在巡视、旁站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督促承包人不违反操作规程施工。

(12)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3)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负责整理归档。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

(14)审核、汇总、整理和呈报安全报表。

(15)在各专业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承包人遵守安全制度、安全规程及环境保护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1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会议、安全技术环境保护交底工作及有关安全环保活动;

(17)对承包人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培训及班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8)参加安全事故,环境破坏等调查工作;

(19)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环保工作评估报告;

(20)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合同工程师职责

(1)负责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

(2)审核施工单位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进度计划等,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监理组长,并根据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并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对每月的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和进场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和施工需求,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4)在监理合同授权的范围内处理工程变更,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发生;

(5)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参与协调项目各方组织与配合之间的关系;

(6)对施工单位的计量支付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的中间支付报表和最终支付报表,对已完成并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准确计量;

(7)负责审查工程变更、延期、索赔、工程分包等申请,将审查意见报监理组长,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8)负责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变更台帐;

(9)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动态,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差时,提出调整计划的意见,并向监理组长报告;

(10)整理、分类归档和保管监理组有关计量方面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11)参与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12)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支付申请、中期支付报告,提出审核意见组长参考;

(1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全面了解施工进展情况,搜集原始施工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按规定进行已完合格工程的计量工作;

(14)对承包人合同履约进行有效监控;

(15)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试验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标段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程试验监理工作。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材料、外购材料的出厂证明书、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应与各专业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现场取样,自采加工材料取样),试件制备,

各种标准试验。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并在试验报告上签署意见;

(3)督促承包人提供按合同要求配臵仪器设备和人员,保证试验工作正常开展,满足施工要求。按规范要求、频率进行试验;

(4)定期检查工地试验仪器设备,检查承包人自采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建立试验台帐,所有试验结果、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登记不合格产品并分析不合格原因,及时下发不合格报告并督促处理;

(6)检查、抽检用于工程的各类材料。督促承包人将不合格的材料清理出场;

(7)检查、指导试验员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联系与沟通,确保试验工作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

(8)督促施工单位按技术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和检测,根据需要组织试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进行旁站,按监理合同要求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检试验,经试验合格者予以确认、验收,不合格者通知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下令报废或返工;

(9)对施工单位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性能、规格、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成品料的强度、密度及其他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控制,协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自采加工工艺以及各种材料堆场的规范化管理;

(10)按规定的抽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试验;

(11)定期(每月)收集、整理、编制试验室试验汇总表,报监理组长;

(12)参加业主组织的验收工作;

(13)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监理员职责

(1)认真细致从事现场旁站监理工作,并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

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在业务上服从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协助路面、测量、合同等工程师工作,对指定施工范围内施工进行现场监理;

(3)坚持现场旁站,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施工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及时纠正,对隐蔽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监督,参与现场抽检工作;

(4)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情况,材料供应落实情况,向专业工程师提出是否准予开工的建议;

(5)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有关工程变更。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提出意见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6)协助专业监理师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督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位要及时要求承包人纠正,对隐蔽部位和返工时损失较大的部位应切实监督。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取证、上报,并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警告,必要时报告专业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

(7)按规范检查承包人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向专业工程师提供审查意见,同意或不同意承包人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8)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期核实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9)绘制责任施工地段或部位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各种图表,按要求每天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定期(每月一次书面)和不定期(有问题随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

(10)完成组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试验员职责

(1)认真细致从事试验检测工作,并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按照有关试验规程和试验方法做好各项试验。试验结果不得随意涂改,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

(2)根据试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独立完成承包人应完成的各项试验频率的20%的抽检工作。无法进行的试验项目,正确取样后由试验工程师安排送检;

(3)详细观察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向试验工程师报告;

(4)协助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设备,监督检查承包人进行各项试验;

(5)做好试验记录并整理归档,按期上报规定的报表和试验结果。协助试验工程师建立各项试验台帐;

(6)妥善保管试验仪器设备,按要求定期进行标定、保养和维护,保证正常完好状态;

(7)完成监理组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试验室专配车辆,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用车人员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3. 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臵。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监理组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监理组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监理组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回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报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

一、1、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监理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监理组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二、考勤内容

1、监理组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和指纹机考勤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监理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三、考勤表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7:30)进行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员工可休假4天,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并将工作交代好。

2、填写《员工请假条》并经监理组长审批。

3、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审批,核给病假,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4、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

5、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报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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