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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书(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用)——(民事诉讼,裁定书)

执行裁定书(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用)——(民事诉讼,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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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https://www.wendangku.net/doc/a615506599.html, 执行裁定书

(____)____执____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____与____(写明案由)一案中,经查,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扣押财产的,引用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____所有的____(写明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为____年。

二、(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的,写明:)被执行人____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____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____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被执行人/保管人不得使用被查封/扣押财产的,写明:)被执行人/保管人____负责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得使用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冻结财产不需要保管的,不列本项。)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____日内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教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采取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时用。

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a615506599.html,/ws/detail13129.html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异议申请人(案外人):***,男,1961年3月**日 出生,汉族,户籍地:**省**市**区南***幢606室。现住(送达地):***区5幢1081室。身份证号:33030***。联系电话:1***。 申请执行人: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201室。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10***68N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联系电话:021-** 被执行人:上海***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57***17-0 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联系电话:021-546**99;手机(杨总)188**199。 被执行人: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号一层A-D室、二层、三层。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101**31709F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联系电话:021-546**9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异议人作为案外人就贵院在原告上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有限公司及被告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20xx)奉民二(商)初字第***号案件办理过程中将本人位于上海市虹口区

同丰路***室房屋错误查封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请求奉贤区人民法院立即中止执行,并解除对上海市虹口区同丰***室房屋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日查封了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室房屋。该房屋事实上已经于20XX年7月就通过上海***有限公司出售给了异议人,并已经实际使用至今。买卖双方于20XX年7月17日即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付清了全部房款,于20XX年10月11日交付使用。异议人20XX年7月到上海市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时才知道此房屋已经于20xx年就被法院查封。 异议申请人认为,本人在原、被告成讼之前就已经与上海***有限公司完成了该房屋的买卖交易,并已实际交付使用。现法院在没有通知异议人,没有调查清楚该房屋现状的情况下就查封该房产,影响了异议申请人对该房屋产权证办理权利的行使,应当立即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现异议申请人已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了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过错,法院

执行裁定书(执行回转用)——(民事诉讼,裁定书)

____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____)____执____号申请执行人: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本院执行的____与____(写明案由)一案,因据以执行的____(写明法律文书)被____(写明法院或有关机关、组织)以____(写明法律文书字号、名称)撤销/变更____[(当事人申请执行回转的,写明:)申请执行人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回转,请求____;(人民法院依职权执行回转的,写明:)执行回转的事实]。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当事人申请执行回转的,写明:)____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写明:)执行回转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9条(不能退还原物的,增加引用第110条)规定,裁定如下: (能够退换原物的,写明:)____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____返还____(写明原执行程序中已取得的财产及孳息)。 (不能退换原物的,写明:)对被执行人____在原执行程序中已取得的____(写明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予以折价抵偿。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____ 审判员____ 审判员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9条、第110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有关机关、组织撤销或变更的,执行回转时用。 2.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是特定物且尚为原申请执行人占有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需要折价抵偿的,应按评估、拍卖、变卖等程序的要求另行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3.执行回转应重断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

执行裁定书(指定执行用)

执行裁定书(指定执行用) ××××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执……号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 ……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与×××……(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立案执行。现因……(写明指定执行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款(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执行法院在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执行完结的,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由××××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规定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本辖区内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时用。 2.上级人民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执行法院在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执行完结的,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法院判决书样本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定中民三初字第01号 原告张爱祥,男,汉族,甘肃省通渭县人,个体户,住通渭县平襄镇北街56号。 委托代理人李小娥,甘肃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礼,男,汉族,定西市安定区人,个体户,住定西市汽车站立交桥对面交通宾馆左侧“弘古斋”古玩店。 委托代理人倾兆滨,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爱祥与被告张礼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8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父亲张守忠系通渭县人,2007年1月16日(农历2006年11月28日)去世,系甘肃省及定西市的著名国画家,擅长禽鸟画。原告父亲去世后,被告在其经营的“弘古斋”古玩店明目张胆制作出售仿冒原告父亲张守忠名字的禽鸟画牟利,给原告造成巨大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如果按被告每年最低出售25幅画,每幅画为1200元计算,年侵权

金额为3万元,原告父亲去世三年半则侵权金额为10万元。因被告及其他人非法制作、出售仿冒原告父亲名字的书画作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父亲张守忠著作权的侵害;二、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向原告公开在《甘肃日报》、《定西日报》上赔礼道歉;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精神损失44500元,实际支出5500元(律师费5000元,租车500元),共计150000元;四、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被告不存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事实。被告没有制作过原告父亲的国画牟利。在被告处的国画,是被告从书画爱好者丁珍瑞处交流来的。并且被告不是从事书画交流的,对于收到藏品的真伪没有能力鉴定,往往是凭借双方的经验判断。至于说在被告处的国画,是否属于仿制品,被告也不清楚。故被告没有制作过原告父亲的国画牟利。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明显的证据证实,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提供以下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1、张守忠常住人口登记卡1张,证明张忠守系通渭县人。 2、张守忠高级职务资格证书1份,证明张守忠生前系中学高级教师。 3、张守忠甘肃美术家协会会员证1份,证明张守忠系甘肃美术家协会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0)民申字第871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台山先驱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台山市端芬镇龙山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朱绍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孟斌,广州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宁崇怡,广州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新绿环阻燃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河村油咀坑。 法定代表人:付志洪,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晓玲,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颖,女,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住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鸭绿江西街15栋533号。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付志洪,男,1958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白叶坑村箭坑7号。 委托代理人:陈晓玲,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颖,女,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住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鸭绿江西街15栋533号。 申请再审人台山先驱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台山建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新绿环阻燃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新绿环公司)、付志洪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23日作出(2009)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95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0年6月,台山建材公司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台山建材公司申请再审称,1、二审判决曲解了权利要求1“镁质胶凝竹、木、植物纤维复合层”表述的含义,竹、木、植物纤维三种材料应为并列的关系,而非选择的关系。2、二审法院违反了专利法第五十六条关于以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内容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规定,错误地以说明书实施例的技术内容任意扩大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适用法律明显错误。3、涉案专利技术含量不高,应该严格限定其保护范围。其专利权利要求1的描述若有不当,也是被申请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其不利后果应由被申请人自己承担。请求本院:1、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9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新绿环公司、付志洪辩称,1、权利要求1记载的“镁质胶凝竹、木、植物纤维复合层”中的竹、木、植物纤维为选择关系,二审判决对此认定正确。2、二审判决结合本专利的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的内容进行解释符合专利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法律正确。3、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二审判决认定正确。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付志洪是专利号为200420017642.4、名称为“玻镁、竹、木、植物纤维复合板”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申请日是2004年4月3日,授权公告日是2005年7月6日。该专利权利要求1

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请书

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执行异议申请书:是依照民诉法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提起执行异议申请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如下,欢迎阅读参考。 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_篇1 申请人:******,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 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贵院因***与****借款纠纷一案,查封了*************号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申请人现对该查封行为提出异议,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与*****在合肥市开*****中心签订了编号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把商品房卖给****.合同约定,****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XX年1月31日前办理银行按揭;应***要求,申请人同意****在XX年1月31日实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承诺在XX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在约定的XX年12月28日到期时,未能支付首付款余

款69,091元,且未办理银行按揭,此后*****下落不明至今。虽然该房屋已经备案,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以得出,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属于申请人,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第二,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XX年1月4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肥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并以**************号裁决书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在*****与*****借款纠纷一案中,*****作为申请执行人,并未向*****支付剩余价款;*****也不同意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因此,贵院不能对*****的商品房进行查封。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申请人认为,贵院对商品房的查封行为是错误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doc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8)一中民终字第683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 区高新技术工业村W2A栋3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张文星,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石磊,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侯仰坤,男,北京劳尔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住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75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 法定代表人黄小池,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晖春,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建序,男,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24楼1206号。 原审被告北京中微恒业商贸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2号2层222室。 法定代表人杨荣香。 上诉人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凯立德公司)因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2007)海民初字第88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 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凯立德公司之委托代理人石磊、侯仰坤; 被上诉人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地万方公司)之委托代理人陈晖春、杨建序到庭参加诉 讼,北京中微恒业商贸中心(简称中微恒业中心)书面表示不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长地万方公司对自己制作完成的《“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简称《道图》)享有著作权,在他人侵害其权利时有权请求给予著作权保护。现其主张凯立德公司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 子地图(335城市)》(简称《335图》)抄袭其《道图》,凯立德公司予以否认,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 实作出判断,经将《道图》与《335图》比对可见,《335图》中至少99处错误与不规范之处与《道图》 相同,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允许作品的雷同,但前提是需经作者各自创作完成,而不是基于未经许可对他 人作品的使用。就涉案导航电子地图而言,虽然相关的道路、结点、行政区划、地物要素、道路名称等 信息要素是客观的,属于公共资源,但对同一地理信息的筛选、取舍以及如何表达等具有创作的属性, 受著作权法保护。有关导航电子地图的信息采集和注记国家没有明确规范,企业据自己作业情况制作完 成,即会体现出企业自己的制作风格、特色。外业采集中因不同人对相关信息感受不同,决定了对同一 区域采集、选取信息和注记的不同,不同的企业不可能存在大量基本信息之外的雷同,如在信息筛选取 舍数量、内容、表达方面,特别是在错误及不规范方面的雷同。由于当事人双方属于国内为数不多几家 从事电子导航的企业,企业间相关的产品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均有公示,凯立德公司有能力接触并了 解到长地万方公司的《道图》作品,对于上述雷同事实是否源于创作,其有责任提供证据给予证明。凯

民事裁定书(冻结) - 法律文书

民事裁定书(冻结)-法律文书 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____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查明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所有的____在________存款____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1.写明执行依据。在“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之后的空白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编号和文书名称。 2.写明执行通知书的内容。表述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被执行人____发出执行通

知书,责令被执行人________。”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发出执行通知书的日期,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执行通知书中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限。 3.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表述为:“但被执行人____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采取冻结措施的理由。在“现查明________”之后的空白处写明需冻结的事实。 5.写明法律依据。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6. 写明裁定结果和裁定的法律效力。表述为:“冻结被执行人____所有的在________存款____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被执行人存款的地点和存款金额。 三、尾部 应当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执行员署名。 2.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 4.书记员署名。 5.“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裁定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制发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个别涂改之处,应盖校对章。

关于超标的查封及限高令的执行异议申请书模板

关于超标的查封及限高令的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jxx,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XX号X号楼X单元XXX户。联系电话:13969726XXX。 申请人:Lxx,男,197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XX 市XX县XX路X号X号楼X单元XXX。联系电话:13969726XXX。 异议请求: 1、解除对申请人名下财产的超标的范围的查封措施。 2、解除或调整对申请人的限制高消费禁令的内容。 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超额查封问题。 1、贵院业已对(2016)鲁0282民初字XXX号民事判决书进行立案执行,根据(2016)鲁0282民初字X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仅对申请执行人TXX负有16735000元债务,自2013年6月25日至2015年2月3日甲方合计向乙方偿还三笔借款合计2620000元,2017年 7月11日乙方通过法院执行方式从甲方处划走1485327.69元,故依照判决申请人仅对TXX负有12629672.31元债务。 2、TXX已在(2016)鲁0282民初字XXX号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法院查封了申请人名下XX套房产、X000万元股权、所有银行账户等,被查封的资产价值已达数亿元人民币。查封的资产金额已远远超过12629672.31元的实际负债,故属于超标的查封,依法应该解除超过标的范围的查封措施。

二、关于非法采取限高措施问题。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释〔2010〕8号)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2、在贵院立案执行后,申请人积极与TXX协商债务清偿方案,不存在消极履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并且法院已超额查封了申请人名下数亿元资产的情况下,法院只需依法执行法院已查封的资产即可,无需对申请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否则,属于恶意采取限高措施,依法应当立即解除。 3、申请人本人或名下公司每天都有大量的生意往来或债权债务等问题需要申请人本人前去洽谈或处理,如果非法对申请人采取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出行方式在内的限高措施,会给申请人造成巨大的经营损失,会严重削弱申请人未来偿还债务的能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特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解除超标的查封措施并申请解除或调整对申请人的不正当限高措施。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

查封异议申请书

查封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年月________________ 日生,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 申请执行人诉被申请执行人民间借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江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误将申请人的财产,当作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申请人依法提出本查封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立即解封位于XXXXXXK兴十路1号厂房,房产证号为:XX字第02434354号的房产。 事实与理由 2015年6月16日,申请人XXX与被申请执行人经协商一致, 签订《厂房转让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将位于XXXXXXK兴十路1号厂房,房产证号为:XX字第02434354号的房地产作价 Y 14,000,000.00 (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转让给申请人。 2015年6月18日申请人已足额支付完厂房转让款给被执行人,双方并于2015年6月26日完成厂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申请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5年7月7日,当申请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向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告 知申请人上述房产已被贵院查封,不能予办理过户手续。 针对贵院查封上述房产一事,申请人提出以下异议理由: 一、申请人有权提出本查圭寸异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的厂房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被申请执行人

已将位于XXXXX永兴十路1号厂房,房产证号为:XX字第02434354号的房地产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认为,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申请人作为次执行的利害关系人,完全有资格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位于XXXXXX永兴十路1号厂房,房产证号为:XX字第02434354号房产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贵院应当立即解封该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 记在被申请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 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圭寸 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1、申请人于2015年6月16日与被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签订《厂房转让协议》,由被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将厂房 (包括上述的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厂内器械)转让给申请人,且申请人于2015年6月26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江城区人民法院的“(2015)XX法民一初字第23323号”裁定书是于2015年7月9日做出的,故完全可以证明在人民法院查封作出之前,申请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已经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人民法院第审民事判决书及

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作出处理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结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就解决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争议而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最重要的民事裁判文书之一,它是按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制作的民事判决书。 制作好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民事判决书制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运用法律,合理地解决好当事人的诉讼纠纷,关系到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因此必须依照法律,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样本的规定,认真负责地制作。力求叙事清楚,说理透彻,结论明确,格式规范,文字简洁,通俗易懂。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要求,此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基层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 3.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 ①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的,在判决书中还应表明各自当事人在反诉中的称谓,如“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是何种诉讼代理人,应具体写明其称谓: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写明其姓名等基本情况。②被告:除称谓为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况写法同原告相同。③第三人:写明其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填写这个项目在写作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原告起诉后被告反诉的,应在本诉称谓后用括号注明其反诉称谓。如“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 第二,对当事人的认定要准确。有的判决书中将未成年的人不列为诉讼当事人,而将其法定代理人列为当事人,这是不对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有诉讼权力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未成年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但它是具有民事诉讼权力能力的,当他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是他给别人造成损失时,受侵害或者损害了他人的未成年人就是当然的权力义务主体,因而他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当然,由于其缺乏行为能力,他们的民事活动应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但这并不是说代理人就成了当事人,他的责任仅仅是代替未成年人的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而已。

_____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确认违法用) - 法律文书

_____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确认违法用)-法律文书 ()____确申字第___号 确认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诉人以_______________(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提出确认请求。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以()___确字第___号裁定不予确认,申诉人不服,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定的证据)。 本院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决定确认的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确认原司法行为违法、原审法院不予确认的理由和依据不足、申诉人提出的确认请求应予支持的理由进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_________________(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________________(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确字第____号裁定; 二、确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行为(裁定、决定,或者裁定、决定中的违法部分)违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确认申诉人可据本裁定向______________(写明被确认违法的下级法院全称)提出赔偿请求。

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用)

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用) ××××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执……号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 ……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写明案由)一案中,…… (写明终结执行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项(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仅有一个被执行人的,写明:)终结(××××)……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有两个以上被执行人,仅有部分被执行人符合终结执行条件的,写明:)终结(××××)……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终结执行时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3.案件终结执行后必须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

房屋执行异议申请书

房屋执行异议申请书 房屋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范文了,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人: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XX号院XX号楼东X单元 法定代表人: XXX 职务:董事长 1、中止对郑州市金水区XX路西A7-2104、 A7-2105、 A7-2106、 A7-2109号四套房屋的拍卖。 2、解除对上述四套房屋的查封。 贵院在办理周某某执行案时,查封了周某某仅在房管局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的四套房屋,并拟对上述四套房屋进行拍卖。由于申请人与周某某已解除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房屋自始没有向周某某交付,如果贵院拍卖该四套房屋将严重侵犯申请人作为房屋所有人的利益,申请人希望贵院执行庭立即中止拍卖行为并解除对上述四套房屋的查封。 周某某于XX年3月20日购买申请人开发的上述房屋四套,但房屋仅依照行政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仅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房屋并未交付,更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这种合同备案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可以避免一房两卖,但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合同备案不同与预告登记,更不同与权属登记,预告登记仅具有准物权的效

力,即物权效力待定,只有权属登记才具有物权登记的效力。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权属登记之前,如果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导致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则买受人的准物权效力消灭。本案中,周某某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而导致申请人解除合同,则本案四套房屋所有权一直都在申请人名下没有变更,更不属于周某某。因此,贵院查封的周某某仅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产,贵院虽有权查封,但无权拍卖。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被查封的四套房屋并未进行物权登记,周某某尚未取得物权,《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申请人解除后,房屋的物权仍在申请人名下,周某某自始至终未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 周某某在购买上述四套房屋时仅支付首付款4690775元,又向光大银行银行贷款465万元后,由于资金链断裂,出现“断供”,致使光大银行自XX年2月份开始从申请人账户扣

冻结存款异议申请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冻结存款异议申请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xxx,男,汉族,1937年2019月27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520192293720192720193,住址:_______________重庆市永川市胜利路48号,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2019983800425永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 原告)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永川市人民法院缺席审理,作出(2019)永民初字第201983号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2019)永民执第00020——4号裁 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 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 一、裁定中止执行(2019)永民执第00020——4号裁定书; 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 无法追回; 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2019年,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 被扣划,对申请人财产及声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 永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作出(2019)永民初字第201983号审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

民事裁定书格式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不予受理起诉用) (××××)×××字第××号 起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写明起诉的事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员××× ××××年××月××日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 式样二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异议成立的,写: “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异议不成立的,写: “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员×××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式样三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驳回起诉用) (××××)×民初字第××号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模板】

______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京03民终___号上诉人(原审被告)XX有限公司,住所地___市___区三灶科技工业园星汉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梁允超,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姜鹏,______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徐玉广,男,1975年__月___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唐超,______合川(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徐玉广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市___区人民法院(2015)朝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汤臣倍健公司委托代理人姜鹏、被上诉人徐玉广委托代理人唐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5年__月,徐玉广起诉至原审法院称:2013年春节期间,我看到汤臣倍健公司宣传其产品葛根提取物片+胶原蛋白片具有美体美颜、丰胸美容、调节内分泌治疗妇科疾病、美白祛斑、延缓衰老等功能;苹果醋咀嚼片+左旋肉碱片,这组运动塑身搭档具有排毒、灭菌、美白、减肥等功能,且

只消耗脂肪,不减少水分和肌肉,也不会引起厌食、腹泻、乏力等不良反应,被国际肥胖健康组织认定为最安全、无副作用的营养补充剂。我便于2013年__月__日通过京东网上商城向______畅网科技有限公司订购了由汤臣倍健公司生产的葛根提取物片+胶原蛋白片___组,每组原价为___元,优惠后每组价格___元;另订购了汤臣倍健公司生产的苹果醋咀嚼片+左旋肉碱片___组,每组原价___元,优惠后每组价格___元。同年__月__日,我收到了订购的产品,并向京东网上商城支付了__________元货款。我食用后,不仅没有起到宣传的产品功效,反而一直出现厌食、没胃口、腹泻等症状。到医院就诊后,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之后,接受我馈赠上述产品的朋友也在食用后出现同样症状。事后发现,汤臣倍健公司生产的上述产品因违法被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______省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XX质监局)早在2012年__月就接到消费者举报,并于2013年__月___日通报了对汤臣倍健公司的查处情况。汤臣倍健公司经批准许可生产的产品名称是糖果制品,但其产品标签并未标示"糖果"字样,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致使不宜吃糖的人群大量进食糖果,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汤臣倍健公司从未主动进行整改并召回产品。因此,我诉至法院,要求汤臣倍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系于2009年__

最新的执行异议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

最新的执行异议申请书(精选多篇) 申请书范文1 申请人:北京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 住所:北京市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2014)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2014)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2014)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 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14年,申请人的公司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公司财产及商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北京公司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2014)一中民

初字第号终审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十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于二零零三年初搬迁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经营(整个办公面积为1200米2,均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员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开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公司在市内各个办事机构均有常驻工作人员;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网站查询获知,且申请人于近几年内在北京开发了数个房地产项目,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上述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 三、原告所说的申请人向其借款的经办人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某人即不是申请人公司员工,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此人代理公司进行企业间借贷行为.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条、发票、协议书只有复印件,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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