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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温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温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温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工作职责

2.3 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4 防汛应急响应

4.1 汛情分级

4.2 防范措施

4.3 工作内容

4.4 领导分工

4.5 组织分工

5 抗旱应急响应

5.1 旱情等级划分

5.2 防范措施

5.3 抗旱库容

5.4 工作内容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7.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7.3 水毁工程修复

7.4 灾后重建

7.5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8.4 预案解释部门

8.5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

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市本级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洪防台分指挥部和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温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安监局、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温州电业局、市气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市邮政局、农行温州市分行、电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个单位负责人和海军、武警支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市市政园林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3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指挥,温州海事局局长任副指挥,温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队、温州航标处、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温州港务集团、华电集团拖轮公司、温州海运集团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温州海事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1.4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2.2 工作职责

2.2.1 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负责城市防台防洪相关事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职责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负责处理水上船只、人员防台抢险救灾工作,落实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台工作。

2.2.4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温州海洋预报台:负责温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热带气旋、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温州军分区、海军91765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军分区同时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温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在重大汛情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

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负责本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协调企业防汛防旱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广电总台、《温州日报》社: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市防汛指挥部和气象、海洋、水文部门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温州电业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电信温州市分公司、移动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联通温州分公司、铁通温州分公司: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汛情、险情、灾情通讯畅通。

温州海事局:承担海事防台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温州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的防台避风工作,保护各企业和码头的安全,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园林系统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广告牌等可

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分布情况,及其栖居人员数量、分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做好市政园林系统城市防台、防风、防涝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负责抗洪救灾期间市防汛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督促房屋拆迁人做好拆迁房和腾空房屋、栖居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本系统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协助水利、防汛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

市环保局: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

财保温州支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农行温州市分行:负责组织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按信贷原则及时发放救灾贷款。

市供销社:负责各县(市、区)防汛物资储备的监督工作。

2.2.5 市防汛办职责

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当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参谋。

2.3 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和

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县(市、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2)市级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汛指挥部,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瓯江、飞云江、鳌江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时,各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工程管理部门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发生洪水地区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

b、当沿海堤塘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

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政府、市水利局和温汛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省、市防汛指挥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省市水利部门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大型和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省市防汛指挥部。

b、当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市、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大中型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部门应立即向省、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提早向水库下游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园林、交通、电力、农业、海事、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

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报告。

(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

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单位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并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为预警提供依据。

3.2.3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市气象、国土资源、水文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地方,由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

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下同)信息,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范工程。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当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

3.2.5干旱灾害预警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

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将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市、县(市、区)的洪水风险图、地质灾害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3.3.2防御洪水方案

水库管理部门编制和修订防御水库洪水方案,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省、市、县(市、区)水利部门审批。

3.3.3抗旱预案

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4 防汛应急响应

4.1汛情分级

4.1.1 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下同)消息阶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3.94-4.32米 (黄海85高程,下同) ,飞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瓯江温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4 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

4.1.2 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4.33-4.60米,飞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瓯江温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风力:9-10级;

凡符合上述4 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

4.1.3 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鳌江站高于4.60米,飞云江瑞安站高于4.55米,瓯江温州站高于4.71米;

(4)沿海最大风力:11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4 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

4.2 防范措施

根据预报或实际出现汛情等级,确定防范措施。

4.2.1 一般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进岗到位,防汛办主任、气象台台长、市水文站站长进岗到位;

(3)市防汛办向县(市、区)防汛办通报汛情。

4.2.2 较大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副指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向主要领导)报

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及分指挥部指挥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进岗到位;

(3)市防汛指挥部部署防御工作,下发防御通知;

(4)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市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4.2.3 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对策;

(3)市委办、市政府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有关规程分组实施。

4.3 工作内容

4.3.1 组织指挥:1、市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机构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挥权。2、市防汛指挥部及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海事防台分指挥部和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要编制各自防台预案,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应按照《温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做好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市防指报告。

4.3.2 灾害救助:在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统一指挥和组织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3.3 信息发布:1、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公报、防汛

紧急警报、灾情(重大灾情由市委宣传部发布);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3其他部门发布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需报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同意。

4.3.4 预测预报: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台风的移动方向、速度、强度、登陆地点;2、温州海洋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飞云江、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3、市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表格填写,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预测预报信息未经市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4.3.5 水利工程调度:1、中型以上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水库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负责调度;2、温瑞塘河、永强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其余河流由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调度;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 物资车辆调用:1、发生重大汛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市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3、各地要求调用市级物资的,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需要谁负责。

4.3.7 人员物资撤离:1、各地、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2、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

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4.3.8 新闻采访: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气象、海洋和水文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需经宣传报道组审查后才能发布;3、电视台在台风登陆24小时内编辑洪灾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4 领导分工

4.4.1市委书记、市长领导负责指挥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县(市、区)指导抗台的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落实。

4.5 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专家调度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4.5.1 决策指挥组:由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指挥部指挥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主要职责:1、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

3、决定调用抢险队伍;

4、负责请示省政府、省军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

5、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4.5.2 专家调度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市气象局、市

国土资源局、温州海洋预报台、市地震台、市水文站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牵头单位为市水利局,责任人为市水利局局长。主要职责:1、负责汛情、灾情、工情的汇总;2、负责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3、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4、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4.5.3纪检督查组:由市委办、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办,责任人为市委分管纪检副秘书长。主要职责:1、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2、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

3、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5.4抗洪抢险组:由市府办、军分区、武警部队、海军91765部队、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交通局、电信温州分公司、市邮政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航管理局、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主要职责:1、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2、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集;3、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4、负责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5、负责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6、负责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7、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5.5综合统计组:由市府办、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府办,责任人为市府分管信息副秘书长。主要职责:1、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省

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2006-06-09 1 总则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旱的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江河、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省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省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指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省防指办设在省水利厅。负责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经信局防汛抗洪工作应急预案

经信局防汛抗洪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区经信局防汛抗洪工作组织领导,提高突发灾害性天气应对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全区防汛抗洪工作总体要求部署,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加强防洪度汛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区规模以上工业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红线为目标,立足防大汛、抢大险,突出防汛任务早部署、防汛物资早准备、安全隐患早排查,变被动防汛为积极迎汛,全面提升防汛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度汛。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组织指导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度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主要任务 1.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制定防洪预案,建立防汛抢险应急组织。 2.指导企业在汛期来临前提前做好排水通道疏通,消除内涝隐患,对厂区内低洼处、仓库、电器等设备采取提前防范措施。 3.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储备防洪抢险物资和防暑降温药品准备,

提前做好经费保证。 4.组织指导企业在强降雨来袭时做好应急应对工作,减少财产损失。 5.加强沟通联系,了解工业企业所受灾害情况,及时将灾情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应急响应及工作机制 根据区防指防汛抗洪工作统一部署要求,适时启动本预案。一是确保值班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并24小时待命;二是随时监控灾情动态并掌握雨情、险情,及时向区防指报告;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业企业抗洪抢险工作,及时做好人、财、物等调度工作;四是组织应急小分队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六、工作保障 1.组织领导 成立经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防汛总体工作。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汛期防洪日常工作;负责区规模以上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以及其他防汛救灾的协调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事宜。 2.启动应急值班制度 保持工作人员联络畅通,值班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秀山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防汛抗旱应 急预案 二?一五年四月 、总则 1、目的为了保障公司从业人员在各项目施工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雨季期间一旦施工现场出现暴雨、大风等险情时,能够及时地进行“应急救援” ,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所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

制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坚决执行国家有关防洪抢险及抗旱防暑的法令法规,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抗旱方针,确保整个施工 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队协作,形成全员防汛抗旱的面。 三、工作目标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组织机构: 总指挥:胡英俊 副总指挥:李建 成员:谭睿、张羽跃、田进国、陶勇、张 杰、 付伟、张廷建、邓生强 公司防汛指挥部值班电话: 2、职责: (1)总指挥职责: 1)与公司应急求援指挥中心保持联络、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2)与相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3)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4)在应急终止后,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恢复工作; 5)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6)保护事故发生后的相关数据。 (2)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场内应急操作任务; 2)事故现场应急操作的直接指挥和协调; 3)事故现场评估; 4)及进向场外反应操作指挥通报应急信息; 5)对场外的应急求援行动提出建议; 6)控制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 7)现场应急行动与场外反应操作指挥的协调; 8)负责事故求援后的现场清除工作。 (三)防汛应急救援各组成员及职责现场抢救组:组长:张廷建,组员: 公司相关部门、相关项目部负责人、班组长等。 安全保卫组:组长:张杰,组员:公司质安部、工程部、相关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保卫等。 医疗救护组:组长:张羽跃,组员:相关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公司工程部、质安部。 善后处理组:组长谭睿,组员:经理室、综合财务部、工程部、质安部相关负责人。 事故调查组:组长胡英俊,组员:组员公司部门负责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主管职能部门专家成员。 后勤保障组:组长:付伟,组员:所有项目部材料员及秀山华辰物资公司相关人员。

社区防汛应急预案(范例)

(XX)社区2017年防汛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XX)社区根据《成华区XX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定义 (XX)社区防汛应急预案是指防御辖区内河流洪水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及突发性灌水灾害等方面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防洪预案是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本社区制定的防汛预案和辖区单位防汛预案是全街道防汛预案的延伸和补充。 二、编制依据 《成华区青龙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三、编制的目的、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编制的目的:是为了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本社区防汛抢险工作,维护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减轻灾害损失。 (二)总体要求 防汛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从街道统一指挥。 (三)社区防洪抢险首先确保人生安全。 第二章防汛概况 防汛重点监控点位:社区范围内XXXXXXXXXXX。 第三章防洪抢险指挥体系 一、防洪抢险指挥机构 (一)社区防汛领导小组服从街办统一指挥; (二)社区主任为领导小组组长。

二、社区防汛机构职责 社区防汛工作受街道办事处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并对街道办事处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社区防汛指挥机构是社区防汛及抗洪抢险工作的组织者及领导者。社区主任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是防汛及抢险工作。 第四章预报、预警及防汛值班 社区负责本辖区重要排泄排涝设施的安全性及行洪能力监测工作,并将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防汛办公室。 第五章应急响应程序 一、蓝色汛情预警响应 社区对重要防洪排涝设施进行巡查,出现洪涝及时组织人员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半小时内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防汛值班室。 二、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 (一)社区进入预警值班,带班领导上岗值班; (二)社区对重要防汛排涝设施进行巡查,出现洪涝迅速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半小时内先后用电话和书面形式报告街道防汛办公室或街道值班室。 三、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 社区进入警戒状态,内涝或险情抢险队到社区指定地点集结待命,主要领导、各分管或带班领导立即到岗。 四、红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 社区主任主持本社区的抗洪抢险工作,全力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第六章防汛与抗洪抢险保障措施 一、防汛抢险队 社区组建一支10人抢险队,由社区统一指挥服从街办调配。 二、灾情险情监测

乡镇抗旱防汛应急处置预案

XX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高坝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1.4.2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 1.4.3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抗旱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

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抗旱防汛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XX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1.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镇政府办公室、镇水管站、派出所、国土所、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镇统计站、镇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学区辅导站、供电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构成。 2.2职责分工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抗旱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抗旱防汛抢险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抢险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水情、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督促有关站、所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镇武装部: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根据汛情、灾情需要,协调民兵连队协助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抢险任务。 镇水管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及所属重点水利渠系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镇抗旱防汛抢险各类预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预报,;负责实施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

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主动应对水旱灾害,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湖北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本省配套的相关 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 河洪水、城乡渍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溃口、涵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综合能力和现 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抗旱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 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1.4.4坚持依法防洪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群众队伍、专 业队伍是防汛抗旱的主要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旱的重要力量,主要承 担防汛抗灾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实行先生活、后生产, 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雨洪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实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级以上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 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最新街道社区防洪应急预案

2011年街道社区防洪应急预案 各社区: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河道等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防洪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其职责是:接受党工委、办事处关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超标准洪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它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行动。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各单位采取措施做好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职责 光彩社区负责洛洼水库的汛期值班及辖区三里河段巡逻、物资储备、100人抢险队伍组织、护堤,同时做好预警联络信号(呜锣),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榆树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榆树庄水库及河坝、辖区防汛;小铁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及辖区防汛;西华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辖区防汛;工业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及辖区防汛,大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沿河社区遇大雨时负责河堤的巡查值班、物资储备、50人抢险队伍组织

、遇险情组织群众转移。华盛社区、白庄社区负责辖区防汛和辖区背街小巷下水管道清淤疏通、紧急情况组织群众转移。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对办事处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服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办事处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并报指挥长决策。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包社区领导主动到所包社区进行防汛检查,了解分包社区防汛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社区搞好除险加固、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通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按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掌握汛情,指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部署,与社区共同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导各分包社区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四、防洪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准备 (一)水库防汛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秀山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防 汛 抗 旱 应 急 预 案 二〇一五年四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从业人员在各项目施工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雨季期间一旦施工现场出现暴雨、大风等险情时,能够及时地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所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坚决执行国家有关防洪抢险及抗旱防暑的法令法规,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抗旱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队协作,形成全员防汛抗旱的面。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组织机构: 总指挥:胡英俊 副总指挥:李建 成员:谭睿、张羽跃、田进国、陶勇、张杰、付伟、张廷建、邓生强 公司防汛指挥部值班电话: 2、职责: (1)总指挥职责: 1)与公司应急求援指挥中心保持联络、协调应急反应行动;2)与相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3)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4)在应急终止后,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恢复工作; 5)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6)保护事故发生后的相关数据。 (2)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场内应急操作任务; 2)事故现场应急操作的直接指挥和协调; 3)事故现场评估; 4)及进向场外反应操作指挥通报应急信息; 5)对场外的应急求援行动提出建议; 6)控制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 7)现场应急行动与场外反应操作指挥的协调;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xx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 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 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 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 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 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 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 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难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难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畴内突发性水旱灾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难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难、山洪灾难(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难)、台风暴潮灾难、洪涝灾难、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惧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难。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进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操纵洪水向洪水治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持续提升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样,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要紧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爱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务院设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置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按照需要设置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要紧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备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把握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治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和谐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置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治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治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设置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2.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2.1.3县防汛抗旱办公室职责 2.1.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 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分级 3.1.1Ⅰ级应急响应 3.1.2Ⅱ级应急响应 3.1.3Ⅲ级应急响应

3.1.4Ⅳ级应急响应 3.1.5干旱灾害预警指标 24 / 1. 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2应急响应启动 3.3应急响应行动 3.3.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3.3.2Ⅱ级响应行动 3.3.3 Ⅲ级响应行动 3.3.4 Ⅳ级响应行动 3.4应急结束 3.5信息处理和发布 4 应急保障 4.1通信保障 4.2装备保障 4.3队伍保障 4.4运输保障 4.5物资保障 4.6医疗卫生保障

4.7资金保障 4.8培训和演练 4.8.1培训 4.8.2应急演练 24 / 2. 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2社会救助 5.3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5.4水毁工程修复 5.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6 附则 7 附件 7.1县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5.12”大地震之后,我县境内山体破碎,形成了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近几年山洪灾害、次生灾害频发,程度不断加重,导致河床抬高,河道束窄,行洪能力减弱。年更是发生了“7.10”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因灾死亡14人、失踪15人;城乡房屋损毁7733户,其中倒塌795户、淹没2065户;公路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旅游、文娱24 / 3. 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五年灾后重建和发展振兴的存量和增量损毁严重,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46亿元。为了有效地防御各种次生灾害,保护灾后恢复重建的胜利果实,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实施办法》、《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县山洪灾害普查方案》等编写。 1.3 适用范围

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2.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2.1.3县防汛抗旱办公室职责 2.1.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 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分级 3.1.1Ⅰ级应急响应 3.1.2Ⅱ级应急响应 3.1.3Ⅲ级应急响应 3.1.4Ⅳ级应急响应 3.1.5干旱灾害预警指标

3.2应急响应启动 3.3应急响应行动 3.3.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3.3.2Ⅱ级响应行动 3.3.3 Ⅲ级响应行动 3.3.4 Ⅳ级响应行动 3.4应急结束 3.5信息处理和发布 4 应急保障 4.1通信保障 4.2装备保障 4.3队伍保障 4.4运输保障 4.5物资保障 4.6医疗卫生保障 4.7资金保障 4.8培训和演练 4.8.1培训 4.8.2应急演练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2社会救助 5.3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5.4水毁工程修复 5.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6 附则 7 附件 7.1县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5.12”大地震之后,我县境内山体破碎,形成了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近几年山洪灾害、次生灾害频发,程度不断加重,导致河床抬高,河道束窄,行洪能力减弱。年更是发生了“7.10”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因灾死亡14人、失踪15人;城乡房屋损毁7733户,其中倒塌795户、淹没2065户;公路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旅游、文娱

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五年灾后重建和发展振兴的存量和增量损毁严重,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46亿元。为了有效地防御各种次生灾害,保护灾后恢复重建的胜利果实,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实施办法》、《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县山洪灾害普查方案》等编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及由洪水、地震、山体崩塌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坊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天师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职责,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雨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灾害、恐怖活动、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村委会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民兵和抢险队伍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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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职责,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民乐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民乐镇辖区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暴雨灾害、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暴风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 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人畜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辖区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干民兵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民乐镇防汛抗旱指挥所(以下简称指挥所),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所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站,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周谷堆社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周谷堆社区防汛抗旱应急 预案 二O一六年五月

周谷堆社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社区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制定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包河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为依据,以及我社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并与《望湖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 1.3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使应对自然灾害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社居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企事业单位、居民小组和社会团体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自然灾害的综合素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社区辖区内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2、应急预案体系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加强各单位的联系与协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给我区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正常运行和交通顺畅。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jj区范围内洪涝旱灾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1—

jj区设立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省、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区防指指挥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执行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武部部长,分管水利、城管工作副区长,区应急局局长,惠金河务局局长,区农委主任,区城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承担防汛抗旱任务区直部门、人武部、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组成。 区防指下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惠金河务局局长、区农委、区城管局兼任副主任。 区防指设区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公室,负责相关领域防汛组织协调工作。jj黄河防汛办公室,设在惠金河务局(花园口),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内河防汛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农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城市防汛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区防指职责 负责研究制订辖区防汛抗旱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抗 旱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应急响应等 级,及时掌握汛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人员转移 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及有关协调 工作。 —2—

项目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危害,保障施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救助为辅”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体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特拟防汛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机构 成立项目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施工区域防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组长:王 x 副组长:卿 x 成员:全体员工 下设姜仁村项目部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南社教任办公室主任,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防汛工作主要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施工区域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个施工区域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①、在姜仁村项目部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②、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③、建立健全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 ④、负责工地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⑤、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⑥、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⑦、根据项目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 ⑧、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 三、防汛工作主要任务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对施工区域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各种设施,要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在有汛情的情况下的应急方案和措施。 (3)在汛期前要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抢险、救护人员要掌握

最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最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本可能发生和发生的水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顺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规范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可能发生或发生的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启动本预案配合市级预案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干旱灾害、雪凝灾害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水库水电工程险情等引发的水库溃坝、堤防决口、堰塞湖、供水危机等次生衍生灾害。 水旱灾害级别认定标准:根据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镇受淹状况、水库险情、受旱天数、因灾死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将水旱灾害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9.1。 - 1 -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在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委下设办公室,由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府应急办)承担应急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宏观指导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1.1 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以下简称防指) 防指的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防汛抗旱工作;在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水旱灾害时,决定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督促检查乡(镇、街道)级及各有关部门门在处置水旱灾害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及社会财富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负责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在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防指组织体系:防指指挥长由人民政府分管副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人武部门部门长、水务部门部门长担任,成员由发改部门、教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经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部门、公安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气象部门、供电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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